财政支农资金范文

2022-05-28

第一篇:财政支农资金范文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扶持农业经济的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总量迅速增加,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的绩效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2004年至2008年,中央连续5个一号文件都在强调农业和农村问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强调在政策和资金上要向农业倾斜。农业财政政策的扶持和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就如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我州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近年来,巴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上级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大农业投入,强化了支农资金的管理,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至2008年3年来,我州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追加专项)累计支出37694.5万元,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业科技推广、农牧民培训、农业产业化、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和品种改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补贴、灾害救助等方面。农业科支农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是:2006年合计支出85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01.9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151.2万元,畜牧业专项374.8万元,农业生产专项1288.7万元,水利专项95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0万元。2007年合计支出134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434.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090.8万元,畜牧业专项2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3828.3万元,水利专项264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5万元。2008年合计支出15749.3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645.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733万元,畜牧业专项76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2296.8万元,水利专项2287.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17万元。

从以上所列数据可以看出,2007年比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57.49%。2008年比2007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17.33%。从增长内容看,支持林业、畜牧、农业生产和改善水利设施和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逐年加大,尤其是各种农业补贴资金,近两年增和幅度较大。通过支农资金的有效投入,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渐覆盖到农村,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享受到了切实的实惠。总体来讲,财政支农资金在以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水利基础设施居农业基础产业地位,水利建设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发展的超前性。为缓解我州水利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抗灾能力较弱的矛盾,3年来我州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以工代赈、节水灌溉、防汛岁修、桥涵建设”等水利项目资金5891万元,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落实了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

积极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落实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实施棉花良种推广,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2006-2008年,我州共落实粮食补贴资金9650.4万元,累计补贴小麦面积130.75万亩;落实棉花良种补贴2549.7万元,累计补贴面积169.98万亩,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3、稳步推进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加快林果产业发展

按照自治州提出“百万亩香梨、20万亩葡萄、20万亩红枣、20万亩杏”的建设目标,近五年来全州林果业以年均10万亩的速度快速发展。 大力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2007年林果总产值超过7.62亿元,预计2008年农民人均来自干鲜果品的收入超过744.8元,比上年增加155.8元左右。

4、加快了畜牧业各项资金投入,克服了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困难,畜牧业得到稳步发展

2006-2008年共落实畜牧业专项投资1440.4 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畜牧业生产进展较为顺利,到2007年底,牲畜存栏309.03万头,年出栏牲畜322万头,肉类总产量9.7万吨,奶类总产量7.1万吨,禽蛋总产量1.2万吨,畜牧业产值20.5亿元,畜牧业在农牧民人均增收中的贡献份额100元以上。

5、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加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工作

2006-2008年全州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00万元,对25匹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进行了补贴,补贴拖拉机1698台,配套农机具3592台,使农业机械化的速度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全州拥有各类拖拉机41802台,配套农机具75834台架,全州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70%的疆内较高水平。

二、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分配、轻管理”和资金管理不科学的问题长久存在

各县市、单位争取项目和资金的积极性很高,但资金到位后重视支出轻视管理。不重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现象较普遍存在,尤其是随着资金量的快速增加,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查处不严,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给财政后期管理和检查验收带来了困难。财政内部和资金使用单位缺乏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资金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在资金管理上,项目资金迟迟不到位,配套资金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足,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和截留、滞留、占压,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2、项目申报程序不够科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申报时间过长,部分支农项目因此贻误了最佳实施时机;财政资金再分配透明度不高。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往往是部门说了算,财政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在项目管理上,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在实施中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计划,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3、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少数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农口部门在安排使用时弹性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林果业发展资金、地方苗圃建设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还有一些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已经过时,不符合客观实际。

4、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社会发展,财政性项目资金规模越来越大,项目个数越来越多,但是监督力量未随着财政性项目数量和投资数额实行同步增长。目前,我州对财政支农资金中的违规违纪处罚偏轻。对部分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从某些方面方便了个别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

5、资金配套政策过多,基层难以落实

由于各农口主管部门纷纷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很多项目资金文件都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我州大多县财政困难,没有多少财力支持农业发展,农业投入资金往往依赖于上级财政“输血”方式的无偿支持,根本无法满足上级要求的大量配套资金。但为了争取上级项目,造成了“虚假配套”和“烂尾”工程,既降低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又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6、有财政多个部门管理支农资金的问题

财政内部存在着多个部门安排同一个项目和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和投资交叉重复。在项目管理上部门之间出现了越位和缺位。有的项目资金重复安排而被挪作他用,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想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必须把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应当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手段,力求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和谐统一,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农村基层单位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乡财县管改革。通过各项财政改革,公开财政资金的管理,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牧区。

2、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现支农资金的整合

农业投资项目要归口安排,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划清各主管部门所负责规划和管理的农业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容,确保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不交叉、不重复。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和管理,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调节,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归并支农项目,对支农专项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捆绑使用,解决一批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资金整合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各主管部门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及时综合,划分归口,对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其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要科学合理。要很好地采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如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政府财政要采取无偿直接投入的方式;其他领域的投入,财政可采取有偿补贴、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以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村各级干部深入村社广泛宣传,征求规划建议和意见,开展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提高项目规划过程的民主决策水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07年,我州焉耆县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发展主导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奶牛养殖业,重点支持发展以葡萄为主的红色产业,对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整合支农资金8624.8万元,用于重点项目、主导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项目库,突出支农资金投入重点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完善支农项目的论证和专家评审制度,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投入重点放在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放在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上。在农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建立分类项目库,经过评审协商后,比较好的项目选入项目库。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筛选上报,确保上报项目质量。在建立项目库时,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交通等)、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教育、卫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服务)、生态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整体申报,使项目与项目之间相互配套,并集中投向重点支柱产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民本等方面,充分发挥所有财政性项目资金应有的效益。

4、坚持多元化投入,完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当前,对农业的投入,仅仅依靠财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资本运营、资源补偿等市场和经济手段,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建立“农民投入为主体,政府支持为辅助;地方投入为主体,上级补助为辅助”的多元投入新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积极创新财政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以物抵贷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投资投劳,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较少的财政投入,引导出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通过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度,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5、支农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为解决预算确定的时间与农时的矛盾,保证冬春季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在当年财政预算未经人代会批准前,应于上年末以前加大预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力度,保证与春耕生产有关的支农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预算批准后,要按法定时限批复部门预算,提前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细化项目预算,以便预算批复后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支农资金要实行集中支付,防止资金的挤占或挪用。

6、规范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主要通过发布项目指南,指导项目申报,规范评审、立项、投资以及绩效评价程序和办法,使项目资金安排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办法,提高支农资金分配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要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要按照“先规范、后运作”的原则,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全面推开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积极推行专家评审、张榜公示、招标投标、委托中介审计等方式,把各项支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村、落实给农民,真正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各项资金不流失,确保专款专用,使支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7、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评价

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共享和交流。从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环节入手,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建立起资金使用的问效制和问责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把监督和管理贯穿于支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支农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行资金使用效益报告制度,为每一个完工项目建档立案。改变重分配,轻管理的现状,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第二篇:讲稿_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2011.4.12,提纲))

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省财政厅农业处

一、财政支农政策简要回顾

第一阶段(1978—1987年),是财政支农全面改革阶段。 主要特点:

1、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对象,注重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结构,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3、对国营农口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农口事业单位增收节支。

第二阶段(1988—1997年),是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支持粮食生产攀登新台阶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多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2、建立重点突出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 第三阶段(1997—2002年),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机制和方式深化改革的阶段。

主要特点:

一是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二是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和方式。 三是支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第四阶段(2003年以来),是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全面取消农业税。

2、财政支农力度显著加大。

3、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断改善。

4、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5、逐步将农村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支农政策可以概括梳理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项目补助政策两大类。

1、直接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

2、项目补助政策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旱作农业目、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扶

2 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一)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补贴品种:玉米、小麦、棉花、水稻、马铃薯、青稞; 补贴标准:玉米、小麦、青稞每亩补助10元,水稻、棉花每亩补助15元。马铃薯脱毒种薯

一、二级种薯扩繁150元/亩、30元/亩。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农户。

2、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覆盖范围:农机具购臵补贴范围覆盖14个市(州)的85个县区、14个农垦农场。

补贴种类:共有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1000多个型号。

补贴标准:机具价格的30%。另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马铃薯、玉米等机具进行累加补贴。

3、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范围及标准:2010年我省享受种粮补贴县区84个,种粮农户447.62万户,补贴面积3924.3万亩,粮食直补资金25518万元,亩均标准6.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48341万元, 亩均标准37.8元/亩。我省的粮食补贴品种包括小麦、玉米、马铃薯、稻谷、小杂粮等。

3 补贴资金分配方式:补贴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各市州、县市区的平均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和倾斜性调剂因素(适当平衡地区间差距),直补资金按因素核定的具体权重为,粮食播种面积40%,三年平均粮食产量45%,粮食商品量10%,倾斜性调剂因素5%。补贴面积统一以《甘肃省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制度、措施: 一是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的原则,粮食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分配上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采用因素法进行补贴核定。

三是补贴资金通过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四是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避免截留、挪用和扣款的问题。

五是建立综合补贴公示制度,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畜牧良种补贴

补贴品种:生猪、奶牛、肉牛和绵羊四个品种。 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及县内存栏绵羊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

4 补贴标准: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40元补助;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奶牛每年30元补助;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肉牛每年10元补助;绵羊良种补贴每只绵羊种公羊补贴800元。

补贴范围:生猪良种补贴6个县区(凉州区、临洮县、民乐县、永靖县、甘谷县、庄浪县);奶牛良种补贴对全省12万头荷斯坦奶牛实施;肉牛良种补贴选择存栏能繁母牛5000头以上的15个县区实施;绵羊良种补贴选择能繁母羊饲养量10万只以上的22个肉羊产业大县区实施。

5、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补贴品种:能繁母猪、奶牛、藏区牦牛、藏羊、青稞。 保额、费率和补贴比例:

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6%,保费60元;中央财政补贴50%、30元,省财政补贴15%、9元,市县财政补贴15%、9元,农户承担20%、12元。

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为3000元,费率6%,保费180元;中央财政补贴30%、54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20%、36元。

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20%、3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20%、3元。

青稞: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30%、4.5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10%、1.5元。

5 牦牛:每头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6%,保费120元;中央财政补贴40%、48元,省财政补贴30%、36元,市县财政补贴20%、24元,农户承担10%、12元。

藏羊:每头保险金额为300元,费率6%,保费18元;中央财政补贴40%、7.2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10%、1.8元。

保险承办机构:2011年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所开展的险种由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承保。

6、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还林补助分为三部分:一是粮食补助,二是现金补助,三是种苗补助。

补助标准:生活补助费20元/亩,不分流域;长江流域210元/亩,黄河流域140元/亩。种苗补助每亩50元。

补助期限: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

7、退牧还草补助

退牧还草补助分为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补助和饲料粮补助两部分。

补助标准: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西部荒漠草原按每亩1.65元补助,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按每亩20元补助。饲料粮补助,西部荒漠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1

6 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2.75斤;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5.5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38斤。

每斤饲料粮按0.45元折算补助现金,饲料粮补助资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安排用于退牧户牲畜饲草料、暖棚建设、规模养殖等方面支出。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对生存环境恶劣、草场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平均6元/亩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1.5元/亩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二是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增加畜牧良种补贴,将牧区牦牛和山羊等纳入畜牧良种补贴范围;按照10元/亩的标准,对人工草场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按照500元/户的补助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降低牧民生产生活成本。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省”机制,由各省区组织实施。

我省是草原牧业大省,现有天然草原面积2.68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4%,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41亿亩,人

7 工草地面积2212万亩。全省现有牧民106.2万人,22.1万户。按照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助标准测算,我省2011年预计可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以上,其中,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8亿元左右;牧民生产性补贴2.6亿元左右;绩效考核和奖励0.2亿元左右。

(二)对农业项目的专项补助政策

1、农业产业化项目。

扶持重点:省上确定的优势产业范围内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马铃薯加工,中药材加工,畜产品加工,蔬菜保鲜储藏,苹果储藏及加工等重点内容。

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方式。其中马铃薯、苹果加工根据企业收购原料数量给予以奖代补扶持;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取得GMP认证,蔬菜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绿色食品、原产地认证等,也按一定标准给予以奖代补奖励。同时,对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如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项目等,则按照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扶持标准:马铃薯加工企业以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为基数,在基数之上按收购每吨马铃薯原料奖励20元,果汁加

8 工企业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基数之上收购苹果每吨奖励15元;对新建5000吨以上苹果和蔬菜贮藏保鲜库,每千吨奖励20万元;对获得GMP认证、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在获得证书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每新增1000吨加工量再奖励10万元。

对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只对基本建设贷款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比率为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直接支付到贷款银行。

2、旱作农业项目

扶持方式:主要为地膜和起垄覆膜机具补贴。在地膜补贴方面: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每亩约需6公斤地膜,省级每亩补贴1.5公斤;在配套农机具补贴方面:省财政重点对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和人畜力起垄机两种机型给予补贴,其中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每台补贴1400元、人畜力起垄机实行全额补贴。

扶持重点: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

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庆阳市8个:环县、镇原县、华池县、庆城县、宁县、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平凉市7个: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县;陇南市7个:文县、礼县、武都区、西河县、徽县、成县、宕昌县;天水市7个:秦安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张家川县、麦积区、武山县;定西市6个: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漳县;临夏州7个:广河县、永靖县、东乡县、临夏县、积石山县、和政县、康乐县;兰州市2个:榆中县、永登县;白银市3个:会宁县、靖远县、平川区;武威市3个:古浪县、凉州区、天祝县。

3、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

支持环节: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

9 建设、饲草料加工利用、基础母牛补贴、质量检测设备补贴等关键环节。

扶持方式:省级草食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为载体,采取政府引导、业主参与、信贷支持相结合,通过直接补助、以物代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补贴等多种投入引导方式,由省级按照确定的项目和建设内容分解下达到县,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扶持范围:18个肉牛产业大县,31个肉羊产业大县。

18个肉牛产业大县:玛曲县、凉州区、甘州区、夏河县、宁县、崆峒区、灵台县、肃州区、泾川县、张家川县、临泽县、岷县、清水县、礼县、徽县、康乐县、高台县、崇信县

31个肉羊产业大县:民勤县、凉州区、金塔县、永昌县、环县、会宁县、肃州区、景台县、山丹县、古浪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强县);靖远县、玉门市、瓜州县、民乐县、敦煌市、华池县、安定区、庆城县、陇西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大县);夏河县、肃南县、天祝县、玛曲县、碌曲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阿克塞县、苏北县(以上为民族地区养羊大县)。

4、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

产业现状:马铃薯是全省第二大粮食作物,种植涉及13个市(州)的60个县,其中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区)有30个、30万亩以上的有10个、50万亩以上的有5个。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中部高淀粉及菜用型、河西及沿黄灌区薯片(条)及全粉加工型、陇南和天水早熟菜用型三大优势生产区域,优势产区种植面积占全省的70%以上。

扶持重点:(1)原种生产网棚及储藏库建设。(2)马铃薯

一、二级脱毒种薯扩繁补贴。(3)马铃薯一级脱毒种薯贮藏库建设。(4)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改造。(5)马铃薯质量

10 检测体系建设。(6)新品种选育和基础瓶苗生产。

马铃薯种植大县:马铃薯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2009年底):榆中县、永登县、会宁县、靖远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秦安县、武山县、山丹县、民乐县、凉州区、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岷县、武都区、文县、礼县、西河县、宕昌县、静宁县、庄浪县、环县、庆城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5、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道地药材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明显提升,仓贮和流通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全省中药材产值提高50%,带动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加30%,力争使甘肃跻身为全国一流的药材生产基地、加工、物流中心。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建设。连续4年每年补助95万元建设240亩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

(2)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每年补助1525万元,在5万亩以上的药材生产大县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建设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4.75万亩。

(3)加工企业以奖代补。对获得GMP认证的道地药材加工企业,规模在1000吨以上的,奖励30万元,每新增1000吨加工量,奖励10万元。

(4)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建设。在年生产面积5万亩以上的大县,每5万亩设1个百亩标准化栽培示范点,每亩补助100元。

(5)区域中心市场建设。每年安排800万元,重点扶持陇西县的药材市场。

11 (6)技术支撑。每年安排700万元在省级和药材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5个县各建成1个质量检测站,每个投资80万元(省级300万元)。

扶持范围: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

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陇西县、岷县、渭源县、漳县、临洮县、安定区、武都区、宕昌县、文县、西河县、礼县、甘谷县、临潭县、康乐县、华亭县、民乐县。

6、苹果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现状:苹果产业也是我省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是主产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目前,全省苹果种植面积369万亩、产量164万吨、产值29亿元。从产区分布看,平凉、庆阳、天水、陇南是我省苹果主产区。2009年全省苹果面积、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3%和6 %,种植面积由2002年全国第6位,跃升到2009年第3位,仅次于陕西、山东两省。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苹果种植面积和标准化结果果园面积分别由2008年的370万亩、210万亩增加到450万亩、350万亩,单产、质量有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18个优势区域重点县农民苹果收入实现翻番,全省苹果面积、产量、产值均跻身全国前三位。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由天水、平凉、庆阳、陇南4市苹果产业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育苗单位(企业或大户)建立良繁基地,每亩补助500元。

(2)生产技术培训。委托甘肃农业大学对18个重点县每县选派4—6名专业技术人员脱产系统培训4—6个月,1

12 年培训100名,每人补贴培训费6000元;主产区果农技术培训任务下达到县区,每人补助300元。

(3)扶持发展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在苹果生产专业村和规模化乡扶持果农经济合作组织,每个补贴8万元;18个重点县每县扶持一个县级苹果产销协会,每个补贴12万元。

(4)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利用3年时间,扶持建立5000吨级以上果品气调贮藏库20座、1000吨级气调库30座、500吨级机械恒温贮藏库60座,新增果品贮藏能力16万吨,每千吨奖励20万元。

(5)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结合实施国家标准果园创建项目,利用3年时间,在18个重点县创建100个规模在200亩以上的省级丰产高效标准化示范果园,每个标准果园补贴8万元。

扶持范围:18个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

18个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静宁县、泾川县、崆峒区、庄浪县、灵台县、庆城县、宁县、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镇原县、秦安县、甘谷县、清水县、秦州区、麦积区、礼县、西河县。

7、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蔬菜面积由2009年的580万亩增加到650万亩,产量由1160万吨增加到1300万吨,单产、品质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都有明显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明显提升,保鲜贮藏和流通能力明显增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西菜东调基地和西北地区冬春淡季供应中心。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高原夏菜标准化和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补助。在高

13 原夏菜发展重点区域,每年建设30个规模10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标准园,每个补助20-30万元;在40个蔬菜生产重点县市区,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日光温室或100亩以上钢架塑料大棚的设施小区,每个小区补助10万元。

(2)贮藏保鲜及市场体系建设。对重点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新建贮藏能力2000吨以上的蔬菜保鲜库,配套采后清选、分级、包装等净菜处理设备的,每建成一座奖励 40万元,每增加1000吨,再增加奖励20万元;扶持交易数量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每年扶持4—5个,每个补助50—80万元,用于配备质量检测设备,完善市场交易功能等。

(3)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重点在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大县每年培训蔬菜种植农民技术骨干1万人,每人补助400元;依托省内农业科研院校和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每年脱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时间2个月,每人补助3500元。围绕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每个课题补助20—30万元,公开招标确定。

扶持范围:重点扶持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五大优势产区的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产业大县,发展优势突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高原夏菜和设施蔬菜。

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产业大县:20万亩以上3个:凉州区、榆中县、武山县;10—20万亩11个:崆峒区、肃州区、靖远县、民勤县、西峰区、临洮县、甘州区、甘谷县、七里河区、灵台县、武都区;5—10万亩26个:永昌县、徽县、皋兰县、永登县、高台县、宁县、泾川县、合水县、静宁县、镇原县、庆城县、正宁县、秦州区、庄浪县、麦积区、秦安县、红古区、古浪县、西和县、成 14 县、西固区、天祝县、会宁县、清水县、永靖县、陇西县。

8、农民培训项目。

农民培训项目包括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

下一步工作思路:积极整合各类农民培训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扶持力度。具体思路是以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农村贫困地区“两后生”职业技术和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农牧等部门现有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各项农民培训资金进行整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提高农民生产、就业和创业能力。

9、新农村建设项目。

第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在全省2个市、12个县(市、区)、100个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省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200万元,对每个试点村每年补助50万元,连续补助3年。截止2008年底,第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已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

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从2009年起,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2009—2012年)工作。新一轮试点的工作重点是抓试点市和试点县,选择了省内基础条件较好、基本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条件的兰州、嘉峪关、金昌3个省级试点市和山丹、瓜州等11个省级试点县。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涵盖了特色优势产

15 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制度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多方面的支农惠农政策,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8000万元,扶贫资金6000万元),对试点工作连续补助四年。

11个省级试点县:山丹县、瓜州县、民勤县、泾川县、正宁县、西和县、夏河县、永靖县、武山县、陇西县、会宁县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背景:国家从2001年开始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支出给予一定专项补助。

补偿对象: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是承担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村集体)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

补偿标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0.25元由省财政厅列支安排用于省级、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检查验收、宣传培训、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资源监测和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4.75元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包括村集体)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用于补偿基金使用范围以内的各项开支,专职护林人员劳务费,补植抚育费等。从2010年起,对属于集体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补助标准翻了一番。

11、天然林保护工程

16 一期天保工程:根据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实施方案,我省天保工程建设1998年9月全面启动,工程实施区总面积2098.43万公顷、管护面积395.73万公顷,范围涉及陇南、甘南、庆阳、平凉、天水、临夏、定西、兰州、白银、武威等10个市(州)的68个县(市、区)以及白龙江所属洮河、迭部、舟曲、白水江和小陇山等5个重点国有森工局,兴隆山、祁连山、尕海—则岔、白水江、莲花山、太子山等6个自然保护区和8个地直国有林业总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为31476.49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14%,总投资近40亿元。

二期天保工程:2010年天保工程一期方案执行期满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国家在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天保工程)。二期天保工程期限为2011—2020年,实施范围在一期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和11个县市区。

二期天保工程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是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对国有林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管护费每亩每年5元;对集体林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由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10元;属于地方公益的主要有地方财政安排补偿基金,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森林管护费3元。

17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对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标准。

三是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对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经费及政府经费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标准;为了推进改革,对将国有林业单位承担的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省区市,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四是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继续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飞播造林每亩补助120元。

五是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国有中幼林抚育每亩补助120元。

1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了切实农村水利基础薄弱状况,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水利部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县市区,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通过集中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重点县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 18 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原则及支持重点:重点县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积极筹措和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引导受益农民投工投劳,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地适当建设新项目,适度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重点县建设分批分期开展,每一批重点县建设期限为三年。

21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200

9、2010年):敦煌市、高台县、凉州区、永登县、靖远县、永靖县、静宁县、陇西县、秦安县、宁县、礼县、肃州区、山丹县、天祝县、皋兰县、会宁县、积石山县、庄浪县、临洮县、甘谷县、西峰区。

13、梯田建设项目

实施范围:庆阳、平凉、定西、天水、陇南、临夏、兰州、白银8个市(州)的38个县(区),其中:2009年100万亩、2010年134万亩、2011年134万亩、2012年132万亩,合计4年完成500万亩。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平均每亩400元、长江流域平均每亩600元(长江流域主要分布在天水市秦州区、陇南市西和县、礼县、徽县、成县)。

资金筹集及下达:梯田建设资金的筹集采取国家补助、受益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由省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发办等部门共同筹措。省级

19 梯田建设资金按照“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由各部门随任务下达到市、县相关部门,由县(区)政府依据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8个梯田建设县区: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合水县、西峰区、宁县、华池县、正宁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静宁县、庄浪县;白银市:会宁县、靖远县;定西市:陇西县、通渭县、临洮县、渭源县、安定区;陇南市:西和县、礼县、徽县、成县;临夏州: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广河县。

14、灌区高效农田节水项目

发展目标:从2010年起连续扶持3年,累计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1000万亩(其中2010年200万亩,2011年300万亩,2012年500万亩),节水10亿立方米,主要灌区2010至2012年三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覆盖面分别占灌溉面积20%、30%、50%,灌溉水的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扶持重点:通过整合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资金,集中扶持推广三大节水技术:

一是膜下滴灌技术。主要在制种、瓜菜、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上应用,3年示范推广膜下滴灌30万亩。

二是垄膜沟灌技术。主要在玉米、马铃薯、蔬菜、瓜类等作物上应用,到2012年示范推广365万亩,其中玉米垄膜沟灌150万亩,马铃薯垄膜沟灌50万亩,瓜菜垄膜沟灌165万亩。

三是垄作沟灌技术。主要在啤酒大麦、小麦上应用,到

20 2012年示范推广120万亩,其中小麦垄作沟灌40万亩,啤酒大麦垄作沟灌80万亩。

省级资金支持的重点区域:河西灌区的嘉峪关市及敦煌市、金塔县、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山丹县、民乐县、永昌县、金川区,中部高扬程灌区的景泰县、靖远县、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等20个县市区和省农垦集团公司有关农场。

15、扶贫项目

现状:我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区之一,全省86个县区市中,有43个国扶县、2个省扶县、6个“三西”县、919个贫困乡、8790个重点村,一直是中央财政支持和关心的重点。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两州一地”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自治县扶贫开发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以及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扶持重点及范围:

(1)以工代赈资金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修建县、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及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含造林、种果、畜牧草场建设)等;适当用于异地扶贫开发中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国定贫困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非国定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重点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等);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

21 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修建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3)“三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河西地区、以定西为代表的中部干旱地区,重点支持以水利为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发展马铃薯、中药材、林果、草畜、瓜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改善移民安臵区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建设项目,包括移民搬迁、建房安臵费、移民安臵区的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技能培训。

(4)“两州一地”资金重点用于临夏州、甘南州、陇南地区与贫困人口脱贫密切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项目。

(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科技推广与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6)民族县扶贫开发资金中,肃南、肃北、阿克塞三县主要用于民族地区经济开发项目;天祝、张家川县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扶贫项目。

三、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一)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逐步建立健全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从总体上来说,基本上每项资金都对应有一个管理办法,全省初步建立了一套覆盖所有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了各项支农资金管理都有章可循。

2、逐步推进了支农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创新。一是扩大了运用因素法、公式法分配资金的范围。二是推行惠农财政

22 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方式。三是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

3、着力强化了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支农资金检查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在省厅农业处、财政监督局组织力量对有关支农专项资金等进行抽查、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接受审计等部门审计、检查,查处了一些突出问题和违规违纪的责任人。

(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方面面临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性缺失造成支农资金低效。一是在制度层面上,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二是在投放结构上,未能完全体现社会公共需要。

2、体制性缺限造成支农资金浪费。由于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从而导致支农项目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存在重复和盲目投资的情况,造成资金浪费。

3、 管理上缺位造成支农资金流失。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的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造成支农资金流失。

4、违规违纪现象不容忽视。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检查情况看,由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支农惠农资金监管不力,致使截留、挤占、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利用职权贪污支农资金,不仅造成资金流失,影响

23 资金使用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思路和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要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上的“空白”。

二是要按照创新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公式法、因素法、绩效考评等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新机制。

三是要逐步建立支农资金安排与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结果相衔接的分配制度。

2、改革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

一是支农资金预算编制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合理规定支出范围,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二是要规范支出行为。任何地区和部门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支农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用财政支农资金设臵账外账和私存私放;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利用“一册明、一折统”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三是要加快支农支出进度。根据农业季节性明显、时效性强的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24

3、创新立项机制,强化项目管理。支农项目要尊重民意,给农民参与管理的话语权。实施支农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和参与管理的话语权。研究建立支农工程项目管护机制。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支农项目监管过程中要积极推行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四个制度。

4、切实抓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资金使用合力和整体效益。

一是要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 二是要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实行支农资金整合的奖惩机制。 四是要扩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 五是积极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5、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支农资金监管 一是积极调整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责,强化其支农资金监管的职能。由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和安排本级支出的职能的弱化,客观上使基层财政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支农资金监管上。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将是今后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二是发挥基层财政的监管职能,让其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

第一,加强立项环节监管。在支农项目立项中发挥乡镇

25 财政所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从项目立项的调研、评估、项目实施到监督检查等,都要更多、更深入地参与管理。

第二,加强支农政策落实的监管。要从制度上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不仅要在资金拨付与使用上发挥管理作用,而且要参与项目的申报,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专帐核算。

第三,强化对直接补贴农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提高时效性,确保每一项补贴资金都能及时、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是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监管水平。支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对基层财政干部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应结合目前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实际,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支农资金监管的需要。

6、坚持“三个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一是坚持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依法理财的良好态势。二是坚持强化整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寓整改与管理之中。三是考核奖励和问题惩处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

7、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的要求,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目标,不断完善支农

26 资金县级报帐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制,减少项目执行成本。

二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到村到户支农惠农资金,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三是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查,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7

第三篇:财政支农资金需要深度整合

彭爱华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支农资金5625亿元,比去年增加1307亿元。这是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首次超过千亿元。根据财政预算报告,与2007年相比,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增长30.3%,这一增幅也创了历史新高。她很激动地说,今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的这种增长态势将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曙光。同时她建议,应将各种渠道、各部门管理的支农资金进行深度整合,适当集中统筹安排使用,这样有利于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综合效益。

彭爱华表示,目前农村最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是五个方面:一是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农民培训;三是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四是农业保险资金;五是乡村债务清理。

---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投入

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彭爱华认为,现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

六、七十年代。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工程设施老化损毁严重,加之管护维修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年久失修。她认为,造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税费改革后,各级政府对水利建设投入的资金总量和增加幅度远不能满足需求。中央、省级财政投入一般只能满足现有水利设施的运行维护,而县、乡两级财政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操作难度很大,对水利建设的实际投入明显减少。

为此,她建议:一要明确农田水利建设是社会公益性建设。彭爱华表示,从宏观来讲,种粮不仅仅是农民谋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特别是当前农业仍然处在弱势地位和付出状况,粮食生产更应强调它的社会公益性

质。要像对待公路建设一样看待粮食主产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将这一块的成本费用由国家负担起来,通过各级财政预算支付解决。二要加快农田水利立法工作。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保障农业丰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一直是靠政府号召、政策引导、行政力量组织的方式进行,缺乏法律的规范。许多重大问题,如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责权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工程产权归属,公益性设施运行损耗和政策性经营亏损等问题,缺乏清晰的政策法规界线。这些问题在社会理念多元化、投入多元化、产权多元化、管理多元化的条件下,进一步显露出来,影响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因此,必须通过立法,调整和规范相关关系,保证农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三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政府投入,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投入。目前农田水利建设的需求与缺口都很大,需要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国家财政的大力投入。农村取消“义务工”、“积累工”后,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投劳减少,也需要财政进行补偿投入。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民收取的费用只有水费一项,主要用于中小水库的维护和运行,数额不大,征收难度不小。其实,这也可以考虑由各级财政统一承担起来,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把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各级财政公共服务范围,按照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增加投资预算,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特别是在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扶持力度更要加大。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应当对其重要基础设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给予支持保障。建议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农田水利建设实行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其农业人口、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及商品粮食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系数,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目前,国家支农项目要求县乡两级按比例配套建设资金,其中像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是1:1的配套比例,而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一般都是经济弱县、财政穷县,很难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四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水利的投入关键还是靠各级政府,除了大型水利工程由国家以项目直接建设

以外,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应当有固定的投入机制。特别是南方丘陵地区,基本上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小,点多面广,如果没有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这项工作是很难开展起来的。因此,建议国家在立法时重点考虑建立小型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固定投入,形成长效机制,可以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以乡镇、村为单位集中使用。同时,也可以在县一级进行统筹,整合各项支农资金,资金由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项目由职能部门管理,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中间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应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和新农村规划

关于农民培训工作,彭爱华认为,要在支农财政资金中,专门切出一块用于对农民的培训。要通过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使农民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使农民有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能力发展农业,有增收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好村一级的带头人,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彭爱华表示,中央财政资金需要重点安排的另一方面,是要支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是引导村庄建设有序进行、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新农村规划在当今城乡差距日渐增大的情势下,是一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表现,既是提高社会公平的要求,也是稳定社会的要求。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新农村规划,在规划中应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放在首位,立足于公共利益,注重每一项规划措施的社会效益,及其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如,通过技术的引导,带动农业产业化,扶助农民进行有规模的、高效益的生产,通过资金的倾斜和基础设施

投入的资金调配,引导农村住宅的集中,通过政策的引导,如税收方面的优惠,促进社会资金进入农村,促进农村的发展。

---各级财政合理分担,安排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

安排好农业保险资金,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彭爱华说,近年来,在保监会和各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各地悄然兴起。但由于仍处于试点阶段,湖南省只有生猪保险试点。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差,因而农业保险要适当扩大覆盖面,要提高赔付标准,并且在保险公司经营不同农险险种时做到“以险养险”,即以盈利险种的所获利润补足其他险种的亏损。对农业保险资金的落实,需要对各级、各地政府支农义务进行划分。划分各级、各地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义务,首先要看各级、各地财政从农业、农民、农村获得的利益和财政能力。我国发达地区(省、直辖市)处于农业支持工业时期,从农村获得过利益,又在现阶段通过第一次分配的差价中继续从农村获得利益,同时发达地区的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均远高于其他地区,从工业反哺农业的角度考虑发达地区、大城市应当根据人均GDP或人均财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的比例承担更多的义务。国家可以通过立法要求发达地区通过按一定的比例增加支农财政预算,设置专项上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

---中央、地方财政应合力解决好乡村债务问题

彭爱华认为,稳妥化解农村乡村债务,也是一个不能回避、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应尽快对乡村级债务进行摸底调查,清理、审核和分类,界定哪些是要地方偿还的,哪些是要中央来处理的。,国家应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债务矛盾突出且自身偿还能力差的山区等贫困农村地区,按债务轻重缓急提出化解方案,优先予以解决,以保障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持续效益。

彭爱华表示: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是非常及时的。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部的预算报告都充分体现了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根据农村目前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和各种名义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县一级进行深度整合,以达到更好更大地发挥资金综合效益的作用,真正使有限的中央财政资金在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牵引性和关键性作用。

第四篇: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

一、村基本情况

×××××××××××××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太原市“菜篮子” 目标工程建设,建强东庄营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温室大棚的更新建设。补助款用于温室大棚建设及建材购置:一是温室建设需雇用挖掘机等机械进行土方挖掘堆砌墙体、平改坡工程等,该项使用资金12万元;二是购置温室钢架、防露滴塑料薄膜、PC阳光板、耐力板、卷帘机等温室所需建材,该项所用资金8万元。

我村支农惠农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以日光节能温室科技示范园建设为平台,整合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资金。按照晋源区温室产业发展规划,坚持集中连片打建和零星打建相结合,新建和改建相结合,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综合技术相结合,扩大温室农业规模和精品菜种植面积,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新技术、新品种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进一步提高温室产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东庄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目前已投资1500余万元,建成温室150栋,其中有60栋已经产出效益。在新农村建设上真正实现农民不出门就能有工作,农民不投资就能有股份,农民不入股就

能有红利,带领农民走上新农村小康生活水平。

设施农业的快速兴起,日光温室的建设,使我村温室产业向高科技、现代化方向迈进了新的一步,并形成了特色鲜明、效益突出和具有典型示范带动的新型产业化集群,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〇一一年十二月

第五篇: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

2010年是实行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第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抓住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这个重点,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1-10月份以来,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上作了一定的工作,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市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现将我市XX-XX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5月,我市支农专项资金首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全部实行报账制。采取的措施:

1、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核算。实行专户管理、专人专账核算、并与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做到专项、专款专用。1—10月份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支农资金专户累计拨入资金30笔,金额共计9,924,780元,累计发生支出16笔,支出金额3,419,138.40元。预付项目资金共18笔,金额共计212万元。

2、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资金原则上不直接下达到项目单位,必须由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支出进度,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和审核确认,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启动项目实施和竣工报账的管理制度。

3、确定专人全程监督检查。对项目财政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支农专项立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1、套取资金现象仍然存在。团结水库水毁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未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就自行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

三、对策及措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穿越时空爱情范文下一篇:对标管理指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