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仲裁范文

2022-05-18

第一篇:程序仲裁范文

仲裁基本程序

仲裁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2、仲裁准备: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有3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案件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或者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提交的份数简易程序为一式三份,普通程序为一式五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请求标的数额不超过50万元(指人民币,下同)的,适用简易程序;请求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适用普通程序);如果对方当事人超过一人的,每增加一人相应的增加一份材料;如申请财产保全的,需另外增加一份材料。

仲裁的费用如何计算?

仲裁费用由案件处理费和案件受理费共同组成。收费的标准在我会的网站上有公示,也可到我会咨询。在立案时,由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

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承担的比例。

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

一、开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人事争议仲裁庭纪律。

(注:开始宣读仲裁庭纪律)

人事争议仲裁庭纪律

㈠ 申请人、被申请人应自觉遵守仲裁规则,维护仲裁庭秩,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㈡ 申请人、被申请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需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许可。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㈢ 申请人、被申请人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文明、友好,不得出言不逊,伤害他人。

㈣ 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仲裁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为。

㈤ 在仲裁庭内,未经许可,止录音、录像或摄影。

㈥ 禁止在件裁庭内吸烟、吃食物和随地吐痰,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㈦ 禁止任何哄闹、冲击仲裁庭的行为发生,更不允许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仲裁人员和勘验人、鉴定人、证人。

㈧ 对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扰乱仲裁庭秩序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人事争议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现在请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席。

(注:待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入席后再宣布坐下)

3.请坐下。

4.现在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已到庭。各项工作准备就绪。请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履行职务。

首席仲裁员:

1.现在开庭。今天。xxx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X因XXXX处理人事争议一案。现在依次核对申请人及代理人、被申请人及代理人、第三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⑴ 请问:

① 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单位、职业。请申请人回答。

(注:此时等待申请人回答)

② 请问申请人代理人的姓名、年龄、单位、职业、代理权限。请申请人的代理人回答。(如代理人为律师,应问代理人是不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注:此时等待申请人的代理人回答)

⑵ 请问:

① 被申请人的单位名称、性质、住所和被申请人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请被申请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回答。

(注:此时等待被申请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回答)

② 请问被申请人代理人的姓名、年龄、单位、职业、代理权限,请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回答(注:如代理人为律师,应问代理人是不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注:此时等待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回答)

2.通过核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人事管理关系,符合人事争议仲裁主体条件,双方委托代理人都提交了《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书》,有明确的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仲裁活动。

(注:按《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

二、三两款规定,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宣布缺席仲裁)。

xxx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xxx条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xxx条的规定,今天开庭审理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因xxx处理人事争议一案。本案由xxx、xxx、xxx等三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xxx担任首席仲裁员。由xxx担任书记员,负责本庭记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和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四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四项权利是:

⑴ 当事人有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和口头或者书面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

⑵ 当事人有放弃、追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⑶ 当事人有查阅庭审笔录和要求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⑷ 当事人认为裁决有错误的,有申请重新仲裁的权利;

四项义务是:

⑴ 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材料的义务;

⑵ 当事人有按仲裁庭要求在庭审笔录上署名的义务;

⑶ 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未经仲裁庭同意不得中途退庭的义务;

⑷ 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有按规定期限必须履行的义务。 请问:以上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注:此时等待双方当事人回答:......)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

⑴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⑵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⑶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请问: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如申请回避,请说明理由。(注:此时等待申请人回答:... ...)

请问:被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如申请回避,请说明理由。(此时等待被申请人回答:... ...)

(注:如当事人提出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应待其说明理由后,宣布仲裁庭暂时休庭。是首席仲裁员被申请回避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决定是否回避;是仲裁员被申请回避的,由首席仲裁员决定是否回避。如果申请回避的理由不成立,首席仲裁员在宣布继续开庭时予以驳回,并记入笔录;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理由成立决定回避的,由首席仲裁员宣布延期开庭。)

二、庭审调查

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庭审调查:

1.下面首先请申请人陈述仲裁申请的请求和理由(注:由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有代理人的,申请人陈述完后其代理人可补充陈述。)(注:此时等待申请人和其代理人陈述)

2.下面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陈述的仲裁请求和理由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辩(注:此时由被申请人宣读仲裁答辩书;被申请人有代理人的,被申请人陈述完后其代理人可补充陈述)。

(说明:此时,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均可就本案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证人发问。可针对陈述中双方争执的焦点和本案有关情况有目的地询问。按先问申请人,再问被申请人,再问第三人顺序进行)。

3.下面由双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请双方当事人就本案人事争议出示有关书证、物证及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有关证据、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举证人应对所提供证据承担法律责任。

(注:此时可开始问双方当事人)

① 请问申请人有无证据需要作证,如果有,请出示有关证据。(注:此时由申请人回答、举证)

② 请问被申请人有无证据需要作证,如果有,请出示有关证据。(注:此时由被申请人回答、举证)

③ 双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证据需要举证(注:双方争议举证的事实清楚后,才可再次询问)。

(注:如果没有。即可宣布调查结束)

④ 现在我宣布庭审调查结束。

三、仲裁庭辩论

首席仲裁员:

下面进行仲裁庭辩论。

1.请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注:此时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2.请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注:此时由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此后可让双方互相辩论。)

3.请问双方当事人还有无补充意见和最后意见(注:待双方辩论结束后。首席仲裁员方可再次询问)。

(注:如果争议双方没有补充意见,即宣布辩论结束)

4.现在我宣布仲裁庭辩论结束。

四、当庭调解:

首席仲裁员:

下面开始进行仲裁庭调解。

1.请问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否愿意通过本庭调解解决双方的人事争议。 (注:此时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回答:......)

2.(注:如果双方愿意由本庭调解)请双方当事人分别提出调解方案。 ① 先请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注:此时由申请人发言......)

② 请被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注:此时由被申请人发......)

(注:如双方提出的调解方案一致,仲裁庭可按其方案确定正式调解协议意见。如双方提出的调解意见不一致,首席仲裁员再宣读本仲裁庭调解方案。)

③ 本仲裁庭现在提出以下调解方案。请双方当事人考虑:

<1> . .......<2>........

<3>.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xxx承担。案件处理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xxx (或由申请人xxx和被申请人xxx各承担人民币xxx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在本裁决书下达前一次性交清。

3.对本庭提出的上述调解方案,请双方当事人表明是否同意的意见。(注:此时双方当事人表态......)

4.经过调解,现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此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仲裁庭成员及书记员签名和xxx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送达后,即发生效力。(注:如果双方当事人表态同意本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再进行此步骤。)

5.现在我宣布,本案经本庭今日审理,争议双方已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闭庭(注:双方当事人已同意达成调解协议的才进行此步骤,此步骤进行完后由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仲裁员退庭;请当事人和其他人员退庭。)

五、仲裁庭评议:

(注:如果上述调解达不成协议,仲裁庭应休庭评议。评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案件处理结果。在仲裁庭评议案件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入笔录,由仲裁庭成员在笔录上签名。)

首席仲裁员:

因上述调解中争议双方未达成协议,下面开始进行仲裁庭评议。现在我宣布休庭xxx分钟,xxx分钟后继续开庭。

六、裁决:

(注:仲裁庭评议后,由首席仲裁员宣布继续开庭。)

首席仲裁员:

现在继续开庭,下面我宣读本庭仲裁裁决结果,请全体起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xxx条xxx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xxx条规定。xxx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庭审,现裁决如下:

1.......2. ......

3.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xxx承担。案件处理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xxx(或由申请人xxx和被申请人xxx各承担人民币xxx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在本裁决书下达前一次性交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如当事人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xxx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重新仲裁。申请重新仲裁期间,本裁决暂停执行。

首席仲裁员:xxx

仲裁员:xxx

仲裁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 xxx

七、闭庭:

首席仲裁员:

本案庭审终结,现在我宣布闭庭。

书记员:

全体起立;

① 请仲裁员退庭。

② 请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人员退庭。(注:待仲裁员退庭后方可接着宣布请双方当事人......退庭)

第二篇: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1],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仲裁前的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汉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晶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⑤仲裁期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2]

第三篇:劳动仲裁程序

一、身份核对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按照《开庭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二、仲裁员宣读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开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2、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

3、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4、未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参加人不得发言和提问。

5、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和提问。

6、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象或摄影。

7、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和干扰仲裁活动的人员,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和制止;不听劝告的,仲裁员有权作出;警告、训诫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布开庭

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独任审理的仲裁员)宣布开庭,包括审理的案件案由、仲裁庭成员姓名、书记员姓名。

四、当事人身份核对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原籍、现住址、现任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仲裁庭询问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 读一遍仲裁申请书上自己的身份情况,名字,汉族,出生年月,住址 问: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回答:无异议

五、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其回避理由是否成立。 问:是否申请回避?答:不申请。

六、申诉与答辩

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辩,申请人当庭变更、追加、撤回仲裁请求时被申请人表示当庭答辩有困难的,仲裁庭可安排适当答辩时限。 读一遍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七、调查与质证

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对案件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紧跟仲裁庭的调查进程陈述事实;经仲裁庭的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才可就仲裁庭未主动调查的其他事实作补充陈述。 仲裁员问一些关于工作的情况,如进公司时间,岗位,每月工资多少,如何发放,什么时候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提出来的, 如实回答。注意,每月工资多少的时候要注意固定基本岗位工资是多少,每月根据公司绩效制度每月的绩效工资是多少,再加上业务提成及奖金。要解释清楚。每月工资浮动。

下面是举证质证阶段:

经仲裁庭询问,当事人明确表示对案件事实没有其他补充后,仲裁庭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调查告一段落,转入证据质证程序。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准备好全部证据的复印件(准备足够数量的副本)、按顺序理清相应原件。质证前,仲裁庭将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其他证据需要当庭提交或有证据线索需要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交,当事人应当将已准备好的证据一次性提交仲裁庭,或者提出延期提交证据的申请,但是否准许,需经仲裁庭许可。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包括证据形式和内容)、关联性(与争议焦点或对方证明目的的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来源、取证方式或证据内容本身是否合法),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质证按如下程序进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提交申请证人作证申请,申请书包括证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拟证明事实。证人作证时,应当如实向仲裁庭提供证言,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应当注意发问方式,不得进行诱导或威胁),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质证完毕,仲裁庭告知当事人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并根据案件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当庭不能认定的,仲裁庭将在闭庭后予以审查认定或不予认定。 首先是你们举证,根据证据清单上的内容一份一份的向仲裁庭出示,证明内容按照证据清单中写的读出来。对方的代理人会一份一份的质证,说一些对不对,承不承认之类的话。 然后是对方举证,一份一份的向仲裁庭出示,首先你们要看是不是原件,要看过原件再质证。然后就说对方提交的资料是不是真实的,对不对。

八、仲裁庭辩论

质证完毕,仲裁庭可休庭进行合议,确定辩论焦点。恢复庭审后,告知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陈述辩论意见。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证据为基础提出自己的辩论意见。申请人先发言,然后是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发言;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就争议焦点相互辩论,但应注意语言文明,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其他不当行为。

仲裁辩论就是要讲几句了,经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和举证质证,很清楚的展现了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克扣应得工资、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的违法事实,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却无

视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明确约定,未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工资、奖金、未缴纳失业保险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拖欠时间长达一年多之后,被逼无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恳请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持,以保护我们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这些是套话,另外的就是看他们拿出什么证据,来讲几句。随机应变了。

九、仲裁庭调解与裁决

辩论完毕,仲裁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对案件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仲裁庭征询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意愿,如双方任一方明确表示没有调解意愿,仲裁庭可宣布择日作出裁决或者经合议、经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当庭裁决;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仲裁庭的调解时,仲裁庭可采取双方在场调解、单独调解等方式展开调解工作。

十:最后陈述

第四篇:申请仲裁的程序:

一、仲裁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立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五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1、仲裁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仲裁协议;

5、其他证据材料。

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则通知申请人预交仲裁费,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应通知申请人不予立案,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选择仲裁员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由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选择仲裁员应把握三条原则:

1、选择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2、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出仲裁员。当事人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有效期内选定仲裁员,仲裁机构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三、仲裁开庭前的准备

(一)研究把握仲裁规则和相应通知书。

(二)提出异议。依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对仲裁协议效力或者对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案件书面审理的,应当在规定的答辩期间提出。

(三)提交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讲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四)提出答辩或反请求。

四、开庭和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申请书、答辩状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一)仲裁庭进行事实调查;

(二)双方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三)作出裁决。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五、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调解。调解程序只有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开始,不是仲裁程序中的必经阶段。仲裁庭以下几种方法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

1、仲裁庭同时与双方进行磋商。

2、仲裁庭分别与双方进行磋商。

3、双方自行磋商。

六、履行裁决与申请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裁决的结果。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申请强制执行。在一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裁决结果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就裁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仲裁裁定的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3、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和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需要的一些其他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照国外法院的有关要求提供。

七、和解。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本着互利互益原则仍可和解。

第五篇:劳动仲裁庭审程序

庭 审 程 序

一、宣布开庭

1、现在开庭

2、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开庭审理()与()劳动人事争议一案。

二、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1、现在宣布仲裁庭组成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庭由仲裁员郭XX(独任/合议)审理,由许XX担任书记员。

三、核对当事人身份

1、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2、请申请人说明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上的信息);请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委托权限

3、请被申请人说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请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委托权限

4、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

四、宣布仲裁庭纪律

(一)宣布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无线

1 电寻呼机、手机或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2、未经仲裁庭首席仲裁员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仲裁庭内禁止吸烟;

5、当事人双方在进行辩论中,不准用讽刺、污辱的语言攻击对方;

6、首席仲裁员根据案件情况,开庭时临时规定的其他纪律;

7、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由首席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戒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二)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对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反驳、承认申请人仲裁请求的权利。

2、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庭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三)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本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本庭组成人员回避。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申:否 被:否

(五)仲裁庭调查

1、现在开始进行仲裁庭调查。

2、请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 。

3、询问有无补充和变更的仲裁请求?

4、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答辩。

5、请申请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6、请被申请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六)举证与质证:

1、现在开始举证与质证

2、根据举证规则的规定,请双方向本庭依次提交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证明对象。

3、请双方就对方的举证进行质证。首先请申请人进行质证。请被申请人进行质证。

(七)仲裁庭辩论:

1、下面进行仲裁庭辩论。

2、当事人可以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证据为基础提出自己的辩论意见。(注意提示焦点)请申请人先发言。请被申

3 请人发言。

3、双方意见本庭已经清楚,仲裁庭辩论结束。

4、双方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

(八)调解与裁决

1、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现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双方是否愿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同意调解的,说出具体调解方案。请申请人先发表意见。

3、在本庭主持下,经过调解,由于当事人未能就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作出裁决。本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从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本案作出裁决。

(九)宣布闭庭

1、今天庭审程序已全部结束。

2、请双方当事人在闭庭后校阅庭审笔录,确定无误后在上面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3、现在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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