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职责范文

2022-05-25

第一篇:信访局职责范文

信访局工作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各部门向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乡镇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重要信息

,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行经验;制订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林区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议决定,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信访局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党的组织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

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做好分工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

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支部改选工作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发展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

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组织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按支委会讨论的集体

意见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灌输到党员,并做好会前召集的一切准备工作。

5、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签定、编造党员名

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江源区信访局党支部

第三篇:长治县信访局网上投诉科工作职责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外籍人士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投诉事项;

二、向有关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投诉事项的行政机关交办、督办投诉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投诉事项;

四、直接或责成承办投诉事项的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回复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对在处理投诉事项中因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向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综合分析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七、对全县信访系统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全局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工作以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三、负责相关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

四、负责监督落实局务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收发文工作,对文件、文电等进行收发、登记、传阅、管理、清理或销毁,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六、负责机关档案、卫生、安全及后勤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其他一些事务。

八、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长治县信访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保管、检查。

三、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等工作,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保密。

四、档案资料的利用,按照内外有别及保密要求,实行登记制度。内部人员查阅档案要及时归档。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但不可带离本局机关。

五、查阅资料未经本局领导许可,不准复印、摘抄。

六、查阅档案者,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或作记号,不得污损或剪裁拆散资料。

七、遵守保密规则,所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或复制有关资料,必须报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八、按照《档案法》规定,每年定期做好有关档案移交、清退及销毁等工作。

九、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非专管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必须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光、防潮、防霉等工作,做到档案材料无霉变、无虫蛀。严禁在档案室内堆放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室内。经常检查室内电路及其他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各种隐患。档案室、档案柜随开随关,人离落锁,确保安全。

长治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必须以《会计法》为准则,机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开源节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二、机关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实行两级管理制度,经手人签注使用名称、事项、局长审核后签准支。

三、重大事项开支,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机关待客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到指定地点按标准接待,办公用品购置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否则不予报销。

五、财务借支必须由局长签字审批方可办理财务手续,否则按会计违规处理。

六、强化预算约束。根据县财政下达的办公经费指标,局报帐员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计划好支出,严格控制非公务性经费支出。

七、各科室的固定资产及办公设施均为局机关公有财产,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八、财务公开,每年年终向全局人员公布一次帐目。

候访室管理制度

为维持候访秩序,给候访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候访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候访室是来访人员排队等候和临时休息的场所,所有来访人员应爱护候访室的公物,爱护候访室的环境卫生。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候访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三、来访人员未经登记、许可,禁止进入候访室。

四、来访人员按号等候,中间不得插队。

五、来访人员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服从本单位人员的安排。

六、来访人员不得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信访秩序的,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长治县信访局督查科职责

一、负责办理中央及省、市、县等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来访,报送领导阅示;

二、督办、自办或会办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对全县信访查办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三、负责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建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承办和参与领导交办的、牵涉到重大信访问题调查处理;

五、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六、协调全局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接受群众政策、法律咨询;承办信访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第四篇:信访工作职责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二、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信访机关,党政领导和乡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承办乡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五、认真办理上级信访机关、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乡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六、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七、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一、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直履行职责,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为信访工作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官僚、“衙门”作风。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五、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注重发挥集体作用。

来访人员须知

1、来访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要遵守信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访秩序,提倡文明上访。

4、来访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通过正当的途径,运用正确的方法反映问题。

5、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道听途说,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6、要服从组织的处理,不坚持过高要求,不得无理取闹。

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

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

一、 接待人员

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人员。 二:接待地点:乡信访大厅

三:接待方法

接待来访,由接待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重要来访问题,直接请示主要领导。如果接待领导不在时,由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接待时,应认真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的笔录,根据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可视情况让其写出书面材料。

四:工作程序

1、本单位每天安排轮留值班,值班时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2、值班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在执班期间,对于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当面给予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做好疏导工作。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切实加以妥善解决。

4、在执班期间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五、信访问题首问制

1、群众上访,接访的第一位领导干部为首问制的第一责任人。

2、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第一责任人管辖的业务范围,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加以解决并给予满意的答复,承诺办理期限。

3、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管辖的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工作。

4、接访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

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执法办案,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党政纪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一、主要领导在宏观指导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对于所受理的问题,案件调查的全过程都要有一名领导始终具体负责,包括参与制定案件初查方案、办案程序、认定事实证据材料的准确性、审核案件引用的法律条规、处分依据等。

二、领导要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凡工作日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重视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决。

三、领导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参与查办案件的领导一般要根据分工,归口负责。重大疑难案件主要领导要直接参与查办。

四、领导所包的案件,包案领导和查办人员要全程负责,包括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或受处分人员的回复、回访。若出现错案或某些证据材料与事实不符,包案领导要及时负责组织办案人员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㈠、所有检举、控告、申诉的信件,来访记录,举报电话纪录和有关的音像制品、物品;

㈡、“重要来信来访请示”、“来信来访处理卡”及其转办函稿等;

㈢、上级信访机关和本乡领导的交办函和信件,包括批示、手稿和复印件等。

㈣、标定密级的文件、文稿、书刊、资料;不宜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信访信息;来信来访登记薄、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薄、工作记录等。

㈤、立卷归档种类案卷材料; ㈥、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

二、保密要求

㈠、信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乡有关的保密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㈡、凡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文字材料等,均由工作人员统一登记、拆封、传递和保管。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请缴、归档、销毁。机要文件的接交,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㈢、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和文件材料,不得在办公桌上存放,也不得在非办公地点阅处。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

㈣、制发文件、信函、信息等公文,要根据内容和工作需要注明密级;

㈤、有关单位和乡有关站所需要了解信访线索及其它相关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㈥、室内工作人员在不需要涉及信访举报问题时,应做到不问、不看、不说,严禁在家庭、外出工作、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电话中向亲友、同事等无关人员谈论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秘密事项;

㈦、对模范执行保密制度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设法补救,对责任人要根据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对署实名举报人答复制度

一、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信访室工作人员收阅后,要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规定程序办理后,对信访人员予以答复。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署实名举报信访案件。对于不属于本乡受理的,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对信访人说明转办单位,转办时间等。

三、属于本乡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在调查前要与举报人见面,详细了解案件线索,案件查结后,要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广泛征求意见。

四、答复的形式一般采取电话答复、信件答复、回访答复等。

五、为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转办署实名举报信访件时,应将举报内容摘要转出,不许原件转出。

信访听证会议制度

一、定期组织综治办、司法所、财税所、计生站、农业、林业、水保等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二、听证会议由纪委书记牵头,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

三、听证会议的程序:

1、由信访工作人员对本次听证的案件案情进行详细介绍,提出反映的主要问题。

2、由上访人、被上访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列出相关证据。

3、由知情人说明所了解的事实并列出相关证据。

4、由乡站所负责人给予答复。

5、由听证会与会人员进行最后裁定,当场宣布裁定结果。如案情复杂,一时难以裁定的,要指定限期拿出处理结果,并反馈给上访人。

四、信访听证会议的范围主要是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一次性加以解决的问题。 有关信访问题解决和落实服务承诺办法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信访问题,要及时落实承办人员,承诺办理期限。

二、一般性信访问题要在30天内办理完毕。

三、重要信访问题要在90天内办理完毕。

四、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办结,经领导批准延期后,要向信访人说明原因,但最长不超过承诺期限的30天。

民间纠纷矛盾排查制度

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本乡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排查组人员应由乡纪委、综治、司法、民政、土地管理、信访等人员组成。

三、每年应最少组织二次以上排查活动,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每次排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第五篇: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上级机关和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越级集体访及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信访问题。

3、联合调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签批、督办、分流,协调有权处理的单位和部门,尽快办结。

4、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街道党委、办事处及区、市信访局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信访调研工作。

5、强化保密档案等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同时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

6、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督促检查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7、承办街道党委、办事处及上级主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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