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品德测评管理论文

2022-04-26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学生品德测评管理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伦理胜任力是一种与管理胜任力相对应的一种能力,是一种“做正确的事情”的高绩效能力,是与工作中的伦理绩效有着因果关系的个体员工的KSAs集群特征。伦理胜任力素质内涵是由四种不同的伦理内容与三种不同胜任力要素即KSAs集群交叉组合而成的12个单元的素质矩阵。

学生品德测评管理论文 篇1:

民办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新模式探索

摘要:学生公寓管理是学校正常运转的一项根本基础,也是衡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只有正确认识和研究学生公寓管理、不断完善学生公寓中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学生公寓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才能有效推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学生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本文以天山学院学生公寓的管理为例,对民办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做以初步探索。

关键词: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探索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在课堂之外进行学生工作的主阵地,也是衡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人们常称学生公寓为学生的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公寓文化对学生的成人、成长、成材过程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民办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规模的发展,民办高校更要树立“出不得事、出不起事,绝对不能出事”的办学理念,把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正常运转的根本基础,只有正确认识和深入研究学生公寓管理、不断完善学生公寓中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学生公寓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才能有效推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学生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那么以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呢?现就以天山学院学生公寓的管理为例,对民办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做以初步探索。

一、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内涵功能

在传统思想下,学生家长一般认为把孩子送到大学中培养,有关住宿生活的一切就交给了学校,有了问题,学校就应该解决并且要承担责任。这种思想也导致了高校作为责任人,为了“管住”学生,在学生公寓管理方而制订了各种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呈现出“重管轻育”的现象。近几年随着高校扩招及部分高校将后勤社会化步伐加快的趋势,这就给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提出了一个更加现实而又急需解决的管理问题:即如何有效进行学生公寓育人化管理。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纠正只将学生公寓当作学生休息和学习场所的思想;另一方面要把宿舍思想文明建设融入公寓管理工作中去,使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宿舍管理、宿舍文化、宿舍生活等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实现育人的目标。

(一)管理是学生公寓管理的手段

学生公寓的管理需要一系列规章制度辅助。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对学生起到良好的导向、规范、协调和激励作用。学生在校期间,需要通过规章制度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参与宿舍文化的建设。通过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过程,能够进一步养成学生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相互协作的良好行为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服务是学生公寓管理的保障

住宿是学生的一项基本需求,满足这种需求的方式就是服务。民办高校的管理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必须把学生当成自己的亲人,所以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学生获得看得见的感受和收益,在管理学生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要善待每一位学生,坚持以人为本,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产生“春风化雨、道理透彻、润物无声、真情实在”的效果。

(三)教育是学生公寓管理的核心

通常来讲,学生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宿舍中度过的,所以宿舍不只是单纯意义上的休息场所。来自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生活习惯和家庭背景的学生聚集一起,宿舍自然就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各种情感、各种信息的交汇处。而思想教育与管理共同作为教育的手段,理所当然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公寓教育功能上的作用。

从宿舍的服务、管理、育人功能上可以看出,学生公寓管理关系着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着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全局,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

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公办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加大了对学生宿舍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学生的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观。但与此同时,纵观高校的学生宿舍管理在育人功能上也暴露出一些厚此薄彼的问题。作为民办高校-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秉承“善待学生”的育人理念,多年来不断更新换代硬件设施,可以说,很多方面走在了前面。但作为民办高校在正确认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要有“管理、服务、教育”三大功能的同时,如何更加有效地进行学生公寓育人化管理,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目前,高校的学生宿舍管理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 依然有重管理轻教育的思想

长期以来,多数高校在公寓管理方面奉行“管”字当头的指导思想,形成了一套严格有序的规章制度,用此来约束学生在宿舍中的言谈举止,应该说,这对于规范宿舍管理、构建和谐校园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但严格管理和“育人”目标在有些问题上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公寓管理人员纯粹以管理者的面目出现,将自己与被管理的学生对立起来,从而使“管”与“被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广大学生难以体会管理者的良苦用心。

(二)公寓管理缺乏互动性

目前高校的公寓管理往往是以学校制定政策为主导,实行的是单纯的垂直化管理,在具体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表现为:一方面,学生对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常出现抵触情绪。另一方面,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公寓管理人员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缺乏了解,造成了管理难度的加大。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新模式探索

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改革,特别是社会化改革必将带来许多新问题,这是难以避免的。学校应在坚持抓好常规管理的同时,进一步理清思路,开拓进取,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手段,充分发挥好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和育人功能。借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公寓管理经验和做法,共同探索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学生公寓管理新模式。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

1.健全公寓管理机构

在主管领导下,在学生公寓设立学生管理工作处(简称学管二处),目的是提升学生公寓管理的重要性和育人功能,从而可以更好地在学生公寓开展相应的立体化管理、教育和育人工作。

2.实行立体化管理模式

(1)在垂直系统管理上,学生管理二处实行在分管处长领导下,“科长、指导员、协管员”三级管理模式,科长对所管辖的公寓楼负责全面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考评(含保洁员);指导员负责对分管的楼层和区域进行常态检查、管理;协管员(学生)协助楼层值勤和公共卫生。

(2)在部门职责管理上,学生公寓实行学生管理二处和分院(班主任)交融管理机制。即学生公寓由学生管理二处负责日常常态管理,对学生公寓的舍风、纪律、安全、卫生诸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考评;分院(班主任)对本院(班级)学生宿舍负责常规检查、整改和思想教育。学生管理二处和分院(班主任)实行情况通报、定期例会制度,采取问题分析、师生座谈、检查评比、整改教育等形式共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3)在学生自主管理上,各宿舍实行“宿舍长”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度。分院(班主任)负责明确和选定宿舍长,宿舍长依据宿舍长职责负责宿舍的管理和卫生工作;指导员在分管楼层和区域内的宿舍长中挑选(或轮值)3-5名宿舍长参与组成“宿舍管理委员会”,开展楼层管理,对区域内的宿舍进行纪律、安全、卫生等检查、评比。

3.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范,体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一日常规》、《工作人员量化考评细则》、《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事故千分制》等制度,使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系列化、科学化,使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查。建设一支得力的公寓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可以说是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这支队伍包括管理干部、学生干部和工人队伍。没有一支素质高的队伍,是无法做好宿舍管理工作的。

(2)学生管理制度

为使学生公寓管理达到规范化,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要进行严格实施,促使学生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减少学生违规违纪现象。比如,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宿舍考评标准》、《学生公寓文明公约》等制度,通过制度检查管理,使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的宿舍管理制度既是一种约束,又是宿舍文化的精神指南,它“管人”而不是“治人”,“服人”而不是“压人”。管人只是手段,育人才是最终的目标,管理必须与教育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教育的效果。学校把大学生在宿舍里的表现进行量化,列入学校对大学生的综合测评内容,并认真实施,严格管理。用制度规范约束大学生在宿舍中的行为,从而为学生在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开展创新、有效的特色管理

1.明确标准,坚持项目化管理。

身为学生公寓的管理者,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必须把握发展的特点,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提出符合发展趋势的新思路新举措,明确新任务、新标准,这是管理创新的前提。不能墨守成规,而是需要不断地把时代的新元素融入到公寓管理中来。例如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在学生公寓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管理经验。

(1) 制定科学、可行的管理项目及标准。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课余学习、思想交流和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也是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明礼修身的重要课堂。

(2) 依据标准,层层考核,实施教育管理积分制。

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体现以人为体的教育理念,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使学生学会做人,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在学生管理上试行教育管理积分制。教育管理积分制对于许多高校来说,可能并不是一项新颖的管理模式,但是其新颖之处在于天山学院将管理积分应用到公寓管理中,即对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以管理积分的形式记录,满分是 100 分。涉及文明礼仪、品德行为、劳动卫生、违规违纪等主要内容。

2.量化职责,强化岗位化管理。

(1)宿舍长管理职责

学生公寓宿舍长接受指导员和班主任的领导,对班主任和指导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宿舍管理、卫生、安全等工作负全责,是本宿舍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2) 宿舍管理委员会职责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接受指导员和科长的领导,宿管会负责对所分管的楼层和区域内的宿舍进行管理,实施纪律、卫生、安全考评。

(3) 指导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指导员是管理学生宿舍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具有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双重身份,应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不仅负责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同时有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开展各种教育的职责;指导员在工作中接受科长的直接领导,对分管楼层和生活区内的宿舍及公共区域负责全方位管理;指导宿舍长进行宿舍管理,协助分院(班主任)解决带倾向性的学生思想问题;维护安全与秩序;在学生“奖、助、优、勤” “党团组织发展活动”等工作中,能够积极发表客观意见;兼任班级指导员,针对学生生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能够积极参与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开展相关教育;积极策划和实施校园文化进公寓,提升学生公寓文化氛围,为学生创造一个学习型生活环境。

(4) 分院(班主任)宿管职责

对本院(班级)学生宿舍常规检查、整改和思想教育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宿舍公寓化标准程度,实行分院(班主任)宿管实效制度。负责组织宿舍成员选取产生或指定人员担任宿舍长,负责培训、指导宿舍长开展宿舍管理;每周实行双日查宿制度,进查宿舍本着切实解决问题为前提,不走过场;积极参与配合指导员召开的宿管工作会,认真对待指导员反馈的宿舍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处理好同学关系,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配合抓好宿舍的卫生、安全、纪律和舍风。

3.评先创优,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学生是公寓的主体,对学生开展教育与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最终达到教育与管理的目的,才能提高学生公寓的整体管理水平。

一是,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舒适优雅和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要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依据《宿舍考核标准》,通过宿舍内务卫生、宿舍文化、宿舍纪律和安全节约等方面的考核创建“模范宿舍”,被评上的宿舍给予挂牌并有一定的奖励。

二是,学生管理二处与学院党、团组织在公寓中建立“党团活动室”,创建示范楼区,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先进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开展“三自”活动,变学生被动接受教育管理为主动参与教育管理,使学生在“自我状态”中自觉接受教育。大力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三是,在公寓管理过程中紧密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的主题和方向,打造公寓文化,使其成为校园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而使公寓生活成为校园生活的延续。高品位的学生公寓文化可以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发挥公寓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

四是,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在公办学校传统观念中,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由辅导员(也就是班主任)来做的。为强化分院(班主任)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此,作为民办高校的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赋予辅导员、班主任“三小一大”(小政委、小教务、小后勤、大包干)工作职责,实行每日查宿制度,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于要求他们每日深入到学生宿舍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沟通,就可以发现并及时解决学生中的热点和困惑,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进行心理疏通、成才辅导。辅导员、班主任以自己的言行举止一点一滴地渗透到每个学生心中,使他们少走了很多弯路,也可及时地纠正和避免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使学生们逐渐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总之,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需要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要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民办高校就必须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这样,我们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必然会紧跟时代步伐,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正确人生观、世界观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祝友先

学生品德测评管理论文 篇2:

论公务员伦理胜任力及其测评

摘 要:伦理胜任力是一种与管理胜任力相对应的一种能力,是一种“做正确的事情”的高绩效能力,是与工作中的伦理绩效有着因果关系的个体员工的KSAs集群特征。伦理胜任力素质内涵是由四种不同的伦理内容与三种不同胜任力要素即KSAs集群交叉组合而成的12个单元的素质矩阵。因此,基于伦理胜任力(道德能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是伦理与胜任力的有机结合,兼具了品德测评的主观性(伦理)要求和客观性(胜任力)内涵,公务员伦理胜任力测评使品德测评的内涵(测什么)和方法(如何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和克服以往公务员品德测评存在的难题,其为公务员品德测评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设定了可观测、可测评的客观性内涵,提供了新的测评方法和途径(MJT、SSMS、DIT和EthQ量表等)。

关键词:

公务员;品德测评;伦理胜任力

我国一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公务员的品德素质一直是我国政府要求的各级公务员所必须具备的两种基本素质之一,也是我国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公务员的录用、考核、选拔和培训工作所依据的一项重要指标。“公务员作为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具体实施者,他们的道德水平状况是直接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事情。”[1](P52)

但长期以来,“品德素质”一直是我国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各级公务员测评中的难点和弱点。虽然许多学者和从业者为此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方法,但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对公务员品德测评的具体量化标准和可操作性方法,使得公务员的品德素质内涵大多依据主观的判断,内容随意、抽象和模糊,因而缺少科学客观的说服力,存在着“很难测”和“测不准”[2](P24)的理论争议和操作困难。

同样,西方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理论上,行政伦理开始逐渐成为一门专门的研究和教学领域;实践中,许多国家和行业协会制定和执行了大量的行政伦理法规。因此,学校、政府与行业协会中的公务员伦理教育和管理中的品德考核也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从业人员讨论的主题。不过,由于伦理的主观性、抽象性和模糊性特征,导致其难以观察记录和评估考核,出现了伦理教育和管理中的品德考核难题。正如美国著名行政伦理学者库珀所说:“德性是个人保持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所必备的道德品质,这一点似乎越来越明确,但还有两件事不清楚:如何界定和选择具有德性的人来当公务员以及如何来培养那些已经在职的公务员的德性,这些都是最前沿的公共行政伦理学问题。”[3](P160)

因此,无论我国还是西方国家在公务员的品德测评和考核方面都急需引入新的维度、内涵和方法,使其能够解决公务员的品德测评和考核中的主观模糊性,增强公务员品德测评和考核中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其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在此背景下,随着胜任力成为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和教育学研究的对象,并在21世纪初成为全球的焦点时,倫理学者提出了伦理胜任力(ethical competence)这一概念。

一 公务员伦理胜任力概念的界定

什么是伦理胜任力?伦理胜任力是西方伦理学者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出现胜任力研究热潮时提出的一个与管理胜任力(managerial competence)相对应的概念。西方行政伦理学者认为公务员公共胜任力应该包括两大类别:一是公共伦理胜任力(ethical competence);二是公共管理胜任力(managerial competence)。前者是“做正确的事情”(do the right things)的高绩效能力,后者是“正确做事情”(do things right)的高绩效能力。

国外行政伦理学者对公务员伦理胜任力概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给出了各种各样的界定:公务员的伦理胜任力是一种能够符合文化中盛行的道德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能力[4](P333-341),是一种精通,在做正确事情上展现出普遍的一贯性[5](P12),是处理把由来已久的伦理理念运用到现代社会中而产生的伦理两难问题所需要的权宜对策能力[6]。义务论、功利主义和美德伦理应共同成为建构公务员伦理胜任力的理论基础[7](P207-216)。公务员伦理胜任力必须要超越个人层次,涉及组织结构和文化的知识和技能[8](P305-331)。2013年比利时学者Annelies De Schrijver 和Jeroen Maesschalck运用“边界方法”(the boundary approach)来界定伦理胜任力,他们认为伦理胜任力是“符合伦理的”(ethical)和胜任力(competence)两个方面内容的矩阵式交叉结合,前者决定其具体内容(content),后者决定其一般性结构(the general structure)即高绩效的KSAs集群(the cluster of knowledge,skills,and attitudes and abilities)。所以,他们把伦理胜任力界定为与工作中的伦理绩效(ethical performance)有着因果关系的个体员工的KSAs集群特征[9](P36)。这种界定使伦理胜任力具备了可观察和可测量的内容。

我国伦理学界还没有公务员伦理胜任力的提法,但存在与此相关或相似的研究成果,其主要比较零散地体现在对公务员“道德能力”的研究中,其主要有:罗国杰把道德能力界定为完成道德活动的主观条件[10](P308)。鲁洁、王逢贤认为道德能力是道德意识功能[11](P200)。韩庆祥认为道德能力是依德行事的能力,德见之于实践行动及其绩效的能力和德依能而发挥更大作用的能力[12](P35)。彭希林、冯惠先认为道德能力是使道德个体顺利完成并直接影响道德活动效率的心理特征的一种表现[13](P113-115)。石国亮认为道德能力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判断能力、选择能力、评价能力、行动能力、创新能力[14]。尹杰钦专门论述了领导干部道德能力[15](P177-180)。曹刚把道德能力内涵概括为三个层面即合理的价值观、正义感和仁爱心、自主意识和责任感[16](P18)。蔡志良、蔡应妹从概念、结构与功能、成因与发展、培养与实现这几个角度对于道德能力进行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研究[17](P74-211)。张康之认为道德能力是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内在力量,能够表现为“求善则善,欲仁则仁”的状况[18](P19)。任重远认为道德能力与人之道德存在有着紧密的关联,人之道德能力实际上是人之仁化的能力[19](P72-89)。王宏提出了个体道德能力的生成机制[20](P118)。万时乐对道德能力的涵义、特征、本质、分类等进行了阐释并提出了从理念到实践等七个方面提升个体道德能力的路径[21](P206-262)。李金鑫分别从一般与具体两个角度回答了什么是道德能力和主体道德能力如何在具体道德活动中通过行为的“恰当”而成为具体现实的问题[22](P23-27)。黄显中认为道德能力为:一是基于自然的精神能力,二是基于情景的行为能力,三是基于知识的实践能力,四是基于做事的做人能力[23](P66-73)。杨冬艳把道德能力内涵概括为三个层面:合理的价值观、正义感和仁爱心、自主意识和责任感[24](P104)。

由此可见,国外学者把人力资源管理和教育学对具有客观性的公务员胜任力研究取得的成果与行政伦理学对具有主观性的公务员道德行为标准研究取得的成果结合起来,界定和分析公务员伦理胜任力概念,而国内没有直接对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的研究,相似或相关研究又各自独立互不关联,分散为两个视角下的研究内容:一是主观抽象的哲学或伦理视角下的道德行为(能力)研究;二是客观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公务员胜任力(能力)素质研究。前者只是一般性、定性探讨道德行为(能力),主要为抽象的哲学(伦理)层面的分析,缺乏客观具体的能力层面的分析,因而缺乏可操作性,也没有得到实证经验的应证;同时,也没有专门探讨公务员这一特定群体的公共道德行为能力内容,后者主要专注于公务员公共管理能力或胜任力,几乎没有对公务员公共道德能力或胜任力进行研究,虽然有极少数学者关涉到公务员公共道德能力或胜任力方面的内容,但只是把其作为公务员能力或胜任力中一种内涵单一、抽象的要素之一。

二 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素质分析

在对公务员伦理胜任力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西方行政伦理学者还对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ethical competency)即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的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Liszka认为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包括道德情感即做正确事情的愿望、道德力量即去做正确事情的力量、美德即保持做正确事情的性情和审慎[7](P12)。Kavathatzopoulos提出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应包括强烈的伦理意识、处理伦理问题的个人技能、可操作的组织结构和日常規范、沟通和论证的技能以及自信和情感力量坚强五个方面[25](P383-390)。Bowman提出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有四部分构成:原则性推理能力、伦理冲突的识别能力、拒绝做不道德事情的能力和伦理理论的运用能力[9](P190)。Whitton把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核心素质确定为:业务方面的知识、理性推理技能、解决问题的技能、辩护的技能、自我意识、达成共识的技能以及态度与承诺[26](P49-60)。叶龙和刘岚在构建我国公务员胜任力素质模型的时候,加入了“德”(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思想品质)和“廉”(廉洁自律)的两个伦理维度[27](P116-119)。Menzel提出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包括五个方面:(1)对个人与专业的高标准的承诺;(2)相关伦理守则和法律的知识;(3)面临复杂伦理情境时进行伦理推理的能力;(4)认同公共伦理与价值观并依其而行动的能力;(5)促进公共机构与组织中合符伦理的做法和行为的承诺[28](P19)。Heres和Lasthuizen提出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至少包括使公务员个人能够适当应对伦理挑战并作出符合高伦理标准的决定和行为的一系列的KSAs[12](P51)。Jurkiewicz根据科尔伯格道德的认知发展理论提出个体公务员伦理胜任力包括如下五个关键因素:(1)对道德哲学和道德论争的理解;(2)区分不同于其他事项的道德事项的能力;(3)逻辑上思考有关伦理问题解决的能力;(4)对自我和他人的伦理结构的理解;(5)不顾压力依德而行的能力[12](P138-139)。比利时学者Schrijver和Maesschalck根据雷斯特有关个体公务员道德行为发生的内在机制的四个过程模型,建构了一个由四种不同的伦理内容与三种不同胜任力要素即KSAs集群交叉组合而成的12个单元的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矩阵[12](P37)(见表1)。这是到目前为止最为详细并且具备了可观察和可测量的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内容。

由此可见,西方学者根据道德行为科学的发生机制(内部控制和外部机制),综合运用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知识,以微观的公务员公务道德行为能力为研究对象,把客观的(可以被可靠测量或计数的)公务员胜任力指标KSAs与主观的公务员公共治理道德行为标准结合起来,建构公务员个体层面的伦理胜任力素质,这使得伦理胜任力素质兼具了公务员个体品德素质的主观性(伦理)要求和客观性(胜任力)内涵,是伦理与胜任力的有机结合,因而具有可观察性和可测量性,在实践中就具有可操作性。

而在我国,大多数伦理学者对道德能力素质并没有作出具体的探讨和分析。目前只有蔡志良、蔡应妹两位学者对道德能力素质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界定,他们认为道德能力素质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道德认识能力;(2)道德判断能力;(3)道德选择能力;(4)道德践履能力;(5)道德直觉能力;(6)道德创造能力[17](P110-127)。这些道德能力素质都很笼统和抽象,因而不具有可观察性和可测量性,在实践中很难操作,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丰富了西方学者研究的不足,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和完善。

三 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方法分析

在对公务员伦理胜任力素质进行了分析的同时,西方伦理学者还提出了对公务员伦理胜任力素质进行测评的方法。其主要为:道德判断测评(Moral Judgment Test,简称MJT)方法、斯图尔特-斯普林霍尔管理调查(Stewart Sprinthall Management Survey,简称SSMS)测评方法、雷斯特确定问题测评(Rest’s Defining Issues Test,简称DIT)方法以及德商(Ethical Quotient,简称EthQ)测评方法。

道德判断测评方法是德国著名心理学家乔治·林德(Georg Lind)在继承和发展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基础上,开发和研制的一种适合于小学以上儿童青少年的道德认知发展的研究方法。虽然MJT的最初设计是针对大学生的,然而随着对其效度的充分检验,MJT已能广泛地适用于各类人群包括公务员。MJT通过设置道德任务,即创设一个较为复杂的道德情境,向被试者呈现道德两难问题,标准版本的MJT选取了两个道德两难问题,即“工人两难”(workers’ dilemma)和“医生两难”(doctor’s dilemma),要求被试公务员基于两难问题中各论点的道德品质而不是根据该论点与自己立场的一致程度来作出判断。C分数是MJT衡量公务员道德推理(道德判断)能力的有效指标,其反映了被试公务员伦理胜任力(能力)素质中的道德推理(道德判断)素质。被试公务员C分数(1-100分)越高,反映其伦理胜任力(能力)素质中的道德推理(道德判断)素质就越高。MJT具有客观性、无偏见、灵敏性以及效度指标严格等特性。

斯图尔特-斯普林霍尔管理调查测评方法被开发出来用于利用公共行政伦理两难来评估公共行政人员道德推理胜任力(能力),其道德两难体现了公务员在根据他们的专业角色行动时通常所要经历的道德两难困境特征。其道德两难困境内容的创立是基于斯图尔特所进行的在公共部门主管发展项目中与公共部门主管多年解决问题的讨论。工具中的三种道德两难困境代表了行政人员实际体验的现实世界问题。SSMS的道德两难困境是特别针对公共行政背景而设计的,被欧美学者广泛接受并运用。

雷斯特确定问题测验方法由当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雷斯特开发用来测试被试者道德推理胜任力(判断能力)的多项选择的纸笔测试,是继皮亚杰和科尔伯格之后当代道德心理领域重大进展的反映。目前关于DIT-1的研究已经由DIT-1发展到DIT-2。DIT-2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发展起来并被证实有效,更新了道德两难选择问题和细目,缩短了最初的测试过程,消除了少数参与者对回答可靠性的怀疑。DIT-2较之DIT-1的改进之处主要在于新的被试筛选机制与新的指标,这些使得DIT-2具有了更高的信度与效度。

Berghofer提出德商的概念并建构了一个包括三个维度(个人的、社会的和全球的)共30个单元素质的EthQ伦理胜任力测评量表[6]来测评公务员伦理胜任力素质。这种测评量表把伦理胜任力素质测评的范围从个体层面扩大到组织层面甚至全球层面,是对前三种测评方面的补充和完善。

在我国,正如前面所述,大多数伦理学者对道德能力素质并没有作出具体的探讨和分析。所以,也就没有提出针对具体的道德能力素质进行测评的方法。

四 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的价值分析

由上可见,西方行政伦理学者把人力资源管理和教育学对具有客观性的胜任力研究取得的成果与行政伦理学对具有主观性的道德行为标准研究取得的成果结合起来,界定和分析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概念,建构个体层面的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共性素质,并利用教育学和心理学方法(如MJT、DIT)或创建自己的独特方法(如SSMS、EthQ)来测评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

而在我国,行政伦理学者虽然没有直接对公共伦理胜任力的研究,但相似或相关研究体现为对“道德能力”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定性研究。虽然我国行政伦理学者只是一般性、定性探讨道德行为(能力),主要为抽象的哲学(伦理)层面的分析,缺乏客观具体的胜任力(能力)层面的分析,但补充、丰富和完善了西方行政伦理学者对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的研究内涵。

总之,随着中西方学者对伦理胜任力概念的提出及其研究的深入,特别是从伦理胜任力(道德能力)维度对公务员品德测评的理论审视和实践操作,使得中西方伦理难题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因为伦理胜任力这一理念既运用了行政伦理和商业伦理取得的最新成果,又运用了教育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对胜任力研究取得的最新成果,使得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兼具了品德测评的主观性(伦理)要求和客观性(胜任力)内涵,是伦理与胜任力的有机结合,其品德测评的内涵(测什么)和方法(如何测)可以在借鉴成熟的胜任力和道德行为科学的测评内涵和测评方法的基础之上,形成自己独特的、科学的、更令人信服的公务员品德测评的维度、内涵、方法和途径,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和克服以往我国公务员品德测评中存在着的“很难测”和“测不准”的理论争议和操作困难以及西方存在着的公务员教育与管理中的品德考核难题。因此,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公务员品德测评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伦理胜任力(道德能力)概念的提出以及其研究成果综合运用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論和知识,特别是借鉴了人力资源管理对胜任力研究取得的成果以及教育学对道德行为发生机制取得的成果,使得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具有坚实的多学科理论基础。因此,一方面,这可以避免西方在公务员教育与管理中的品德考核中仅仅依赖于或局限于某一学科(如道德心理学)理论的局限性、片面性和简单化的问题,因为道德实践问题(道德上的知行合一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单一学科的理论知识无法全面、深入地分析其内在发生机制,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才能全面、深入理解和分析道德实践问题;另一方面,这可以避免过去我国在公务员品德测评方面显现出来的缺乏科学理论支撑这一常见现象,这是导致产生我国公务员品德测评“随意性”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随意性又使其缺乏科学性、可靠性和公信力。因此,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有其共同的科学理论基础,公务员品德测评就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公信力。

2.为公务员品德测评设定了可观测、可测评的客观性内涵

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根据道德行为科学的发生机制(内部控制和外部机制),综合运用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知识,以微观的公务员公务道德行为能力为研究对象,把具有客观性的(可以被可靠测量或计数的)公务员胜任力指标KSAs与具有主观的公务员公共治理道德行为标准和道德行为发生动因结合起来,能够把我国哲学(伦理学)学者长期以来对我国公务员道德进行的大量宏观的、抽象的、缺乏可操作性的理论定性研究推进到微观的、具体的、具有可观察性、可测量性和可操作性的实践定量研究层面。这样,具有很强主观性的公务员品德测评就能够根据公务员公共道德行为“何以可能”的内在发生机制和外在影响因素,在经验调研的基础之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个体公务员把宏观的、抽象的公共伦理治理原则和标准转化成其实际行为所需要的可观测、可测评的具有客观性的伦理胜任力(道德能力)素质内涵(正如比利时学者Schrijver和Maesschalck提出的“公务员公共伦理胜任力素质矩阵”),建构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客观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指标体系,从而使公务员品德测评不再是“超理想化、概念化、笼统化、空心化、计量化、泛道德化等倾向”[29](P126),不再是“品德标准的主观性太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度很低”[29](P129)。很好地克服以往存在的“指标多,数据虚”[30](P19)问题。

3.为公务员品德测评提供了新的测评方法和途径

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借鉴并创立了MJT、SSMS、DIT和EthQ量表等多种可操作性方法和途径,并且在实践得到验证,现已成为西方伦理学界广泛应用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方法和途径。面对中国情境,我们可以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之上,借鉴并创立符合我国国情的MJT、SSMS、DIT和EthQ量表等多种可操作性工具,从而补充、丰富和完善我国传统的公务员品德测评方法和途径,克服以往存在的“方法手段,用的基本上是谈话、民主测评、个别访问、团体座谈,所以这些方法工作量很大,效果却不是很明显,而且主观性强,好感的人说好,没好感的人说差,难以客观公正,考评结果不是那么硬,所以组织部门到最后不敢用”[30](P19)的难题。

五 结论

公务员品德测评是个重要问题,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它需要所有相关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永不停歇地共同努力和奋斗。基于伦理胜任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也只是一个新的视角、新的开始,很不完善,存在很多未知领域。例如,其测评工具主要还是集中在测评公务员素质的道德推理(判断)能力上。未来可以借鉴更多的胜任力素质测评工具和教育心理学测评工具,创建适合公务员品德测评的工具。正如美国两位著名的行政伦理学专家库柏(Cooper)和门泽尔(Menzel)在其新著《实现公共服务领导伦理胜任力》(Achieving Ethical Competence for Public Service Leadership)的结论部分“前方之路”(The Road Ahead)中所说:“通往伦理胜任力的‘旅途’可能是漫长的并且充满了挑战,“旅途”的终点似乎常常正是大多数生命有限的‘旅行者’无法到达的……对公共服务领导伦理胜任力的追求是一种终生探索”[9](P281)。我国著名公务员品德测评权威专家萧鸣政也说:“这是一个老问题,是一个难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问题。我研究这个,只是做了一点探讨,只能是推动,我肯定短期是无法解决。”[30](P18)这固然体现了学者的谦虚,但也确实反映了这一问题的难度。所以,基于伦理胜任力(道德能力)维度的公务员品德测评研究和实践也只是通往伦理胜任力的“旅途”一段路,只是万里长征中的新的起步,需要我们研究者和实践者持续共同努力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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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Civil Servants’ Ethical Competence and Its Measurements

XIONG Jie-chun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31,China)

Key words:civil servant;moral measurement;ethical competence

作者:熊节春

学生品德测评管理论文 篇3:

论自考助学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

摘要自考助学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新特点、新情况,本文从理念创新的必要性出发,提出学生管理工作向民主化、市场化、现代化和法治化转变的创新理念,结合管理实际探讨了学生管理工作创新的途径。

关键词自考助学 学生工作 管理理念 创新

一、自考助学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必要性

随着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自考助学类学校的快速发展,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越显重视和突出。学生管理工作涉及学生的品质、心理、学习、生活等诸多方面,对学生的知识吸取、技能形成、品格陶冶、个性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针对目前学生思想、行为的变化的特点:“主体意识强,集体观念弱;参与意识强,辨别意识弱;享乐意识强,忧患意识弱;动手能力强,自我控制弱;时代意识强,责任意识弱”等方面的表现,学生管理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一是学生素质状况呈多层次性。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生源类别、不同社会阅历的人都有机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学习方向。二是学生价值观念呈多样性。影响学生思想变化的时空更广阔、因素更复杂,社会上的各种思想和价值观念对当代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使学生价值观念呈现多样性。三是学生个体需求呈务实性。学生缴费上学,已成为教育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他们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与校园环境的提升日益关注,个体需求日呈务实性。四是学生管理的模式呈滞后性。传统的管理方式把学生看作是管理的对象,管理者和学生是你教育我接受对立的模式,这与现代教育的要求相差甚远,殛待需要改变。

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这些新特点、新情况,现代教育提出以促进人的现代化和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其中主体性、发展性是现代教育的本质要求,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和教育是服务”的理念,以实现学生管理理念的转变,来推进学校管理现代化,学生管理工作也只有把促进学生发展作为首要目的,不断创新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把学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学生的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自由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自考助学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内容

(一)尊重一切学生的民主化理念。

当前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平等参与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必须强化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民主观念,学生不仅是高校管理工作的对象,更是主体和动力,克服传统观念的束缚,不仅要做到“为了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而且还要做到“依赖学生、满足学生、发展学生”努力营造平等、民主的人文氛围。在广度和深度上尊重学生,提供学生参加学校事务讨论的机会,鼓励学生给学校提建议,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而再是“石沉大海”流于形式。建立学生民主管理的制度,不但可以唤起学生的责任感,增强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活动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主动服务学生的市场化理念。

自考助学类教育顺应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学生越来越成为特殊的教育消费者,学校更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最大限度的促进学生的身心素质的发展,这是学生管理观念市场转变的鲜明特点之一。本质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规律要求的学生工作服务机制,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由“行政化、机关化”向“服务者、市场化”转变。以服务为本,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既包括学生学习指导、生活指导、就业指导,又包括学生学习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改善;为学生提供各种发展性、生存性和维权性服务。

(三)全程培育学生的现代化理念。

自考助学类学校以培养学生成才为中心,形成合理的品德结构、智能结构和身心结构为标志,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应用,这就需要确立全程、全员、全方位育人理念,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尤其要改变多年来形成对成人教育只是政工人员的事,而教师属于业务人员,认为把书教好,就是完成了育人的职责,没有管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定势思维和陈旧观念,使得学生在教师那里得不到完整的教育。而现代化教育的理念,必须十分突出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担任着主演的角色,教师的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最基本、最主要的工作职责,教师对学生人生观形成的导向作用是不可估量,对于正在成长学生来说,如果失去了全程接受教育的好机会,那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因此,现代教育是围绕学生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让学生受到一种好的教育,使学生终身受益。

(四)维护学生权利的法治化理念。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强化法制观念就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正确认识学校与学生之间地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是义务主体,学校必须满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学校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制度自主管理学生,学生有义务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还有一方面学生交费上学之后,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我们在学生管理中处理学校与学生关系时,要兼顾三方面法律关系,过去往往只重视行政关系,而忽视其他两种关系,而现在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促进了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明确学生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了解学生合法权利的内容;明确必须保障学生申诉和申辩的权利,在处分学生时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有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和合理的知情权,使对学生处分的处理谨慎、适度、合理、合法,推进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建设。

三、自考助学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途径

(一)坚持尊重学生,优化学生管理模式。

学生管理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唤醒和唤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主体人格,在学生的意识深处唤起或激发起一种对新的生活方式和更高的精神世界的渴求。这就要求我们面对新的形势变化,学生管理工作的模式要实现思维方式的“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工作方式“单纯管理”向“指导服务式管理”转变;工作方法上“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工作内容“理论说服、管理约束”向“教育指导、服务引导”转变。注意学生组织、学校文化、家庭背景对学生管理的影响。要针对不同个性采取多种多样的管理方法,“因人施管”,用良好管理唤醒每一个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情感世界,发展其不同的个性特长,造就不同类型的人才。采取柔性化管理,打破以往的教师管、学生听的管理方式,代之以教师指导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倡导参与式管理,让学生充分参与管理的全过程,让学生思考、探索、想象管理的办法,达到管理与被管理的统一。鼓励体验式管理,积极促进学生参与实践,体验生活。帮助学生通过复杂多变的生活实践,学会选择,学会承担社会责任,学会从错误和挫折中认识世界,认识自己,增强社会的适应性,让学生充当前台角色,满足他们的情感体验和尊重自己的成就意识。

(二)完善沟通渠道,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参与性。

学生管理的过程是一种信息互动的过程,自考助学类学生管理工作量大面广,包括学生日常管理、素质测评、生活服务、社团指导等等。只有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才能使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学生管理工作要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去优化环境、创造条件,来搭建学院与学生沟通的平台,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潜在智能,提高学生的参与性,以取得最佳管理效能。沟通渠道上传统和现代的结合性。如建立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职能部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直接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学生的质询,同时也运用现代网络的沟通平台,方便、快捷、高效地处理学生的疑问和意见,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沟通的方式上零距离的相互性。现代学生管理重心应下移到学生的公寓,发挥学生工作者与学生同住一起的优势,建立互信机制,使管理者与学生的沟通达到零距离。 沟通的内容上突出心理沟通的参与性,学生感到就读自考助学类学校低人一等,有自卑心理,再加上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压力,心理矛盾与冲突明显。针对这些问题,强化心理辅导和沟通,调适心理环境,引导学生心胸开阔,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成立各种社团组织郊游、联谊活动,使学生之间广泛接触,相互了解,彼此帮助,沟通合作作为人生的快乐。

(三)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学生管理工作的手段。

学生管理工作集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于一体,建立有效测评机制和激励体系,建立起德育评价体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和学生工作考核体系。充分运用各种激励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学生进入高校这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很容易松懈,有的抱着考不出也无所谓的消极思想;有的甚至沉溺于整天上网游戏、逛大街、谈恋爱之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可以采取目标激励的方法,遵循“跳一跳摘桃子”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目标,引导他们主动地抓住来之不易地大好时机。对学生不论是表扬还是批评,要采取情感激励的方法。管理者只有以满腔的热情,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助他们成长,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发挥出情感的激励作用。针对学生处于生理、心理逐渐成熟时期,他们期待独立、渴求平等,努力想把自己塑造成为思想成熟、自力更生、独立决断、富有责任的成人形象,要运用榜样激励的方法,首先要理解他们,教师用信任、宽容和谅解的态度对待学生,而学生对理解他们的教师有更多的信赖、感激和尊敬,对教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很容易接受并付诸实践,从而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和管理目的,这进一步使其激励效应持久强大。因此,运用不同的激励手段,建立一套有效的测评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激励体系,在内容上是全方位,方法上是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指标体系可量化,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性,使评价体系具有更好的效度、信度、区分度以及代表性和可行性,激励体系不断创新,使学生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艺术性和实效性。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研究,自考助学类学生的管理工作应该向民主化、市场化、现代化和法治化的理念转变,通过优化学生管理模式、完善沟通渠道、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参与性、建立激励机制等方法使学生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实现社会、学校与学生的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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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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