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款管理办法

2022-08-03

第一篇:往来账款管理办法

往来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和损失,保证债权债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维护公司权益,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往来账款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应收款类,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第二类为应付款类,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 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 第四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应收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按期回收应收账款,减少坏账的发生。

第五条 应收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销售部门和相关部门。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应收账款,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应收账款、督促销售部门进行催收,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全部的赊销过程。

第六条赊销的审批

(一)销售人员在建立客户销售关系时,应对每个新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详实填写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交由相关部门评审。

(二)相关部门按客户的信用评级决定是否赊销及客户的信用额

度。所有的赊销均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建立客户信息档案,信息档案应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信用级别、赊销额度及使用情况、还应包括该客户的合同台账,用以掌握该客户的合同签订、执行情况。信息档案应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七条 债权的记录和管理

(一)财务部应按照客户及合同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每个客户每笔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每月报销售部门及相关部门。

(二)销售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合同台账,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对债务人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第八条催收

(一)为保证应收账款按期回收,防止坏账的发生,销售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每笔应收账款的责任人,并设定监督机制,责任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

(二)财务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销售部门共同进行应收账款清查工作,形成清查报告,清查中发现的即将逾期或已逾期的债权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三)对即将逾期或已逾期的债权,销售部门应及时运用符合法律要求的手段进行催收,并保留必要的催收记录,以合理确保公司债权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为保证应收账款催收有序进行,销售部门应每月整理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结果报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如有债务人要求退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销售折让、扣押质保金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管理层,经管理层组织查明原因后审议决策。如经管理层审批给予债务人销售退回、折让和扣留质保金等,销售部门应与债务人签订有效协议并取得其他相关凭据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按会计规定减少应收账款,销售部门进行后续催要。

第九条 对账

为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销售部门与主要客户进行应收账款余额的对账,形成对账报告并上报。对账结果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条 坏账损失

(一)公司采用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财务部每半年编制应收账龄分析表,组织销售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需要经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审批。

(二)对有确凿证据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认为坏账损失,进行会计上的注销。已注销的坏账应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第四章

应收票据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销售实现时没有收到现款,收到客户的商业汇票,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第十二条 应收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财务部和销售部门。 第十三条 应收票据的取得、贴现和背书转让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十四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应收票据,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十五条 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财务部负责督促销售部门提示付款人付款。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应收票据,财务部负责上报公司管理层,经管理层审批后,在会计上予以冲销,转记应收账款。

第五章 预付账款

第十六条预付账款是企业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

第十七条预付账款管理的目标为保证债权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与之相对应的货物劳务及时结付,维护公司权益。

第十八条预付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各相关货物劳务采

购部门(以下简称采购部门)。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负责催收货物及发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设置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货物及发票及时结付。财务部门负责记录预付账款、督促采购部门催收。

第二十条其他管理如预付账款的记录、催收(货物)、对账、坏账损失等应参照应收账款管理。

第六章

其他应收款

第二十一条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十二条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有如下几类:

(一)应向职工收取的职工借款;

(二)应向职工收取的代缴款项;

(三)应收回的押金、保证金;

(四)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管理目标为保证债权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收回资金,减少坏账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借款的管理

借款是指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垫支或对外预支的款项,具体管理办法参考《河北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押金、保证金的管理

应收回的的押金和保证金指公司为履行合同或参与竞标支付给

对方,待合同履行完毕或竞标结束时予以收回的款项。管理责任部门为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销售部门负责催收,财务部门负责督促销售部门进行催收。销售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设置相关台账,跟踪记录合同等执行情况,及时回收资金。其他管理如催收、对账、坏账损失参照应收账款。

第二十六条代缴职工款项的管理

应向职工收取的代缴款项指公司已为职工代缴的各项保险等,需向职工收取或扣取的款项。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催收款项,财务部负责督促人力资源部进行催收。人力资源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设置相关台账,及时回收资金。其他管理如催收、坏账损失参照应收账款。。

第二十七条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比照以上事项管理。

第七章

坏账损失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

企业清查出来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

(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 (三)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按照企业内控管理制度提交管理层审定。

企业处理的坏账损失属于逾期3年应收款项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也可以划转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管理,或者划转内部设立的专门机构追索。

企业处理的全部坏账损失,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第八章

应付账款

第三十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三十一条应付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应付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应付账款的支付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公司权益,保证资金安全,不得超合同进度、超合同金额支付。

第三十二条应付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各相关货物劳务采购部门(以下简称采购部门)。

第三十三条登记和支付

(一)采购部门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采购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供应商合同台账,梳理并记录每个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点,对合同执行、开票挂账和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一律不得提交未达到付款条件和时点的、超合同金额的付款申请。

(二)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部门的付款申请。财务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供应商合同台账,梳理并记录每个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

点,对合同执行、开票挂账和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格审核付款条件、付款时点和付款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申请一律不得批准。

(三)财务部应每月核对供应商合同台账与财务明细账是否一致,采购部门与财务部应每月核对供应商合同台账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应付账款记录的准确性。

第三十四条对账

为保证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应付账款余额的对账,形成对账报告并上报。对账结果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清理

财务部应每半年编制应付账款账龄分析表,组织采购部门分析三年以上应付账款未予支付的原因。对由于我方原因未予支付的款项,应取得对方的催要函或对账单,以证明对方还未核销此笔债权。对由于对方原因无法支付的款项,应取得对方放弃债权的确凿证据,财务据此将此笔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如无法取得确凿证据,应由采购部门说明原因,财务部上报管理层,经管理层审批后,转为营业外收入,财务部做账销案存。

第三十六条暂估应付款

暂估应付款是实际已收到采购的货物和劳务,但发票未到,财务部按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暂估入账的负债。采购部门负责催要发票,财务部负责督促采购部门及时催要发票。采购部门应按供应商及合同

设置暂估应付款台账,记录暂估应付款的发生和冲回,并按规定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财务部应每月向采购部门通报各供应商欠票情况,并于每季度末组织采购部门对暂估应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其中长期挂账的暂估应付款要求采购人员说明原因、并及时提供采购发票。其他管理与应付账款相同。

第九章 预收账款

第三十七条预收账款是在企业销售交易成立以前,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

第三十八条预收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预收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交付与预收账款相对应的货物或劳务,避免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十九条预收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销售部门。 第四十条销售部门负责收取预收账款、及时交付货物劳务。财务部负责记录预收账款,督促销售部门及时结算并结转收入。

第四十一条财务部每半年编制账龄分析表,组织销售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进行清理,分析原因,上报管理层,经审批后及时解决。

第四十二条其他管理如记录、对账参考应收账款。

第十章

其他应付款

第四十三条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第四十四条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包括如下几类:

(一)应退的押金、保证金;

(二)应付的代扣代缴职工款项;

(三)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第四十五条其他应付款管理目标为管理目标为保证债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支付或清理,避免法律和其他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十六条押金和保证金

应退的押金和保证金是公司为保证合同或协议的执行向对方收取的,待合同或协议执行完成后予以退还的款项。责任部门为相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业务部门负责跟踪合同执行、退还或清理债务,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审核支付、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支付或清理。具体管理参照应付账款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代扣代缴职工款项

应付的代扣代缴职工款项是公司已代扣的职工各项保险等,应支付给社保部门等的款项。责任部门为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保证代扣代缴遵守相关规定,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审核支付、督促人力资源部进行支付或清理。具体管理参照应付账款。

第四十八条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比照以上事项管理。

第十一章 监督问责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对照此文件规定,制定部门内部管理流程或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维护公司利益,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往来账登记、催收、支付、对账、坏账损失、清理等管理的审

计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部门应制定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相关部门应明确赊销审批责任人,责任人对审批是否按规定流程负责。销售部门等债权责任部门应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责任人(其中个人借款责任人为个人),责任人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及其他管理。采购部门等债务责任部门应明确每笔应付款项的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应付款项的支付及其他管理。财务部应明确分管账目的会计为责任人,负责每笔往来账目的记录及其他管理。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应制定监督机制,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各个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十二条公司内部的审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以下各方面:

(一)各部门是否制定并执行往来账管理流程或办法。

(二)各部门是否制定并执行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三)各部门对往来账管理是否有充分的登记,如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应收账款台账、合同台账、供应商合同台账、催收函、对账单、应收票据备查簿等。

(四)各部门对往来账管理是否有跟踪记录和分析,如对账报告、催收记录、催收结果报告、账龄分析表、应收款项清查报告、应付款项清查报告等。

(五)需要有审批的是否均按流程获得审批。如赊销,给予折让、放弃质保金、计提坏账损失、核销坏账、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收票据的取得、贴现、背书转让、冲销等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按流程审批的赊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催收应收款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未经审批或授权取得、贴现、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暂估应付款长期未取得发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一定经济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篇:酒店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为缩短酒店资金流动周期,加强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减低坏账可能性。现对酒店往来账款管理作如下规定:

1.酒店的应收账款的结算必须严格执行结算原则和结算纪律。

2.酒店应收账户的签订必须由销售人员提出申请,经由销售总监批准后报批财务部;由财务部应收考察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信用情况无误后方可签订应收合同。

3.应收账款的付款周期按照合同的签订条款执行,原则以月为单位,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款周期须上报店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4.应收部于次月出据前月的应收账款积压情况,对于超过付款周期的应收账款由应收出据账款报告说明原因,抄送销售部门总监商议追账事宜并上报店总。

5.为保证酒店应收账目的真实及准确性,凡未签订应收合同而挂账的账目未经店总批准不得挂入应收账款,此类账款积压超过一个月的情况在应收部的监督下由前台出据欠款说明记入当事人员工欠款,每月上报店总。

6.应收部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每月编制应收账款结算表。按照应收账款的结算单位名称、结算客户姓名,列出应收账款的发生额、时间。报表要与应收明细账及应收账余额相符。日审应收领班定期与客户核对账目,定期发送结算单。

7.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由应收部出示原因,上报店总追究责任。

8.发生的坏账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店总后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9.外包单位在酒店进行营业活动前须出示相关营业许可,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告知酒店其银行账号。

10.酒店外包单位账务原则上与酒店账务分开核算,酒店可以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住客账。在收取部分佣金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信用卡及支票。(具体金额由合同具体说明。)在每月结算时一并返还。

11.酒店收取外包单位的租金,租金可以以代收金额对冲形式付款。

12.酒店为外包单位代收金额原则上须在其交纳当月租金后方可返还,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店总批示。

13.外包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一切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销售部出据退款说明由应收部核实无误后,填写“支出凭单”报请店总批准后方可退还。

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以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为基准,凡因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酒店声誉或使酒店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酒店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酒店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篇: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第四篇:企业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

李公兴 企业的往来账款是企业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往来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较多,使得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现象严重,往来账款的金额越来越高。这不仅给企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也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所以,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减少资金占压,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防范意识淡薄,忽视对客户信用的调查 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运用各种经营手段进行促销,其中采用赊销、延期付款等商业信用就是其一,企业在使用商业信用促销时,但往往缺少自我保护和防范风险意识,没有对客户信用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分析,这就造成企业往来账款风险增大,往来账款占用时间越长坏账机率就越高,往来账款金额越大,对企业资金占用就越大,不仅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还会形成企业潜在的损失。所以,企业要增强防范意识,对往来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是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和减少坏账损失的重要途径。 2.企业间往来合同管理不规范 企业间的经济往来都要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规范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是防止和控制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所以,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应予以重视、严格按合同规范要求和程序签订。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往来间经济业务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产生经济纠纷, 一旦因账款收不回而对簿公堂的时候,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给企业造成损失。 3.企业对往来账款没有有效的监控 企业对往来账款进行监控,是有效的防止往来账款账龄延长和形成坏账的举措,如企业对往来账款的管理不严,对往来账款没有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账目,也不对对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特别是往来账款对应企业发生兼并、改组或注销等情况下,没及时催收或明确往来账款关系,则就会造成往来账款账目不清,清理更加困难。按财务核算要求,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应提取坏账或做报损处理,对已确定不需付债务应及时报批做账务处理,否则,都会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

二、企业往来账款产生和增加的原因 1.企业领导对往来账款管理重视不够 企业往来账款由于不涉及单位当前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有些企业的领导往往对其管理不够重视,对往来账款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对往来账款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使企业往来账款账目混乱,从而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有些财务部门也没有制定往来账管理制度、往来账款的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从而影响了往来账款的正常核算。企业往来账款形成后无人催收,应付款项更无人自觉支付,导致往来账款账龄越来越长,最终成为坏账,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2.往来账款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从目前企业现状来看,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领导政绩思想严重,只管任期内经营业绩好坏,对往来账款清理不重视,没有按照企业往来账款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清理,对任内所产出的往来账款会给企业以后所造成的影响没有充分的认识。再者,企业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使往来账款得不到及时清理,造成管理的混乱。 3.往来账款监督机制不健全。 对往来账款监督管理要从财务管理入手,因为企业财务部门对往来账款的形成过程和时间最清楚,只有加强财务监督,才能有效控制和减少往来账款,才能使往来账款得到及时清理。

三、对往来账款管理问题的防范措施 1.加强企业管理者财务意识,防范财务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企业财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日渐明显,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不仅要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知识,还必须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才能做出适合本单位经营决策。所以,企业要确定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的管理,提高企业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建立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控制应收账款的收回期限 企业要从制度上完善往来账的管理,建立从往来账款产生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首先,调动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对往来账款管理的责任心。加强采购过程的财务监督与控制,定期对采购工作、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避免呆账、坏账的形成。其次,制定采购制度,加强采购人员成本意识,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约束和督促物资管理人员尽量减少往来账款的形成,对已形成的往来账款做到尽早清理,减少资金占用。 3.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强化日常监督作用 加强往来账款的管理,重点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因为,应收账款越多,时间越长,清理难度就越大,所以,企业对应收账款应定期清理。根据本企业单位应收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增强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认识,相互监督,使之成为一项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 4.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企业往来账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很多都是企业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所以,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企业应制定信用政策及收款政策。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应对客户信用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确定其信用额度,超额度时不预赊账,并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提供给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或销售部门,使其及时了解应收账款占用情况,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对逾期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 (2)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实现往来账款的全面管理。由于往来账款清理涉及企业多个部门,所以,企业应加强内部信息方面的沟通。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往来账款及分析资料,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再者,企业间要定期进行账目核对,以免造成企业往来账的不准确。所以,企业主管领导、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等应定期进行沟通交流,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实现对往来账款的全面管理。 (3)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企业对往来账款管理,应在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加大内审的力度,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往来账款挂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控制和监督往来账款的产生与清理,保证企业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使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若不重视往来账款的管理,会使企业产生虚盈或潜亏,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影响企业的日常运作和经营。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往来账款的管理,管好用好企业资金,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河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

第五篇: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管理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账款存在挂账时间长,占用金额大,清理不及时等现象,它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一直是审计工作中多次提到的问题,本文就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问题;对策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含义及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各类款项。其核算内容反映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1、挂账时间久,金额数量大,坏账死账多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账龄长、坏账死账现象多,其中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因素。从客观角度讲,事业单位一般成立和存在的时间较长,成立初期,可能因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等情况的存在,导致常年遗留下的坏账死账堆积,加之发展至今,有些单位机构整合,人员更换频繁,坏账死账与日剧增,形成了大量的坏死账。从主观角度讲,事业单位领导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只管借出,疏于收回管理,往来款项只增不减;其次,单位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不熟悉政策,不精通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财务人员不主动对账,不积极催收,加之借款人员在业务完成后不主动及时偿还借款,事后再没有专门人员监控,无人催收,时间一长坏账死账自然增多。

2、账务不清,账账,账实混乱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本单位往来账户不熟悉,特别在财务人员频繁替换,新老人员接替中,往来款项账务记录混乱。有的不按业务内容记账,明细账户间对应关系不符,记错了户头,冲错了科目;有的往来款项未设明细,即使该设明细的设置的也不科学,甚至出现漏登、多记、少记往来款项的现象;还有的往来款项科目随意设置,记账前不查询之前的会计科目,随意增设科目,不及时冲销之前的往来款项,造成往来款项明细科目重复,混乱。

3、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不严

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部门不明确,债务业务的管理岗位及其权限不明确,债务业务的工作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不清,追究措施不到位,缺少会计核算的对账和检查等具体要求,缺乏相应的往来款控制政策、控制程序、使财务人员业务处理时无章可循,加之领导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新任领导对遗留下来的问题不予处理,认为与己无关,最终形成不合理的往来款项。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对策

1、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制定清理核销方案

首先,财务部门应当自检自查,采用发函、询证、检查、核对对账单等形式,有针对性的查找,并出示书面报告一份,把历年账上的债权债务列示清楚,包括应收应付单位名称或个人,金额,入账时间,账龄期限,并按往来款的性质予以归类。通过查账、核实债权债务,对可以收回的往来款,要加大催收力度;对多头挂账的往来款项,经核实后应将其暂存、暂付相互冲销;对同一户头在相同的往来款中多次挂账的,应合并账务,确保账务清晰,规范。其次,将债权债务清理难度大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料组织成立往来款清欠小组,有针对性的制定往来款核销办法,定期彻底排查清理。清理中,若针对挂账时间长的往来款项,应该和对方续签债权认证书,让债务方确认债务金额,防止时间长久,失去时效;对债权中的坏账,要分析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核销;对以后新增的债权无正当理由产生坏账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之,全面清理债权债务,防止资金长期被占用,达到逐步降低往来款项,提高资金周转率的目的。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项动态监控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专人管理应收账款。专门负责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正确记录每一笔往来款业务,及时设立往来款项的备查账,核实监控每一笔应收账款的情况。其次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和清理制度。对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要及时进行清点、对账,并制定往来款项清理进度及计划,定期统计应收账款的内容、各客户的明细余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填制往来款项的报表,向财务负责人及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应收账款的信息,督促并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催收到期应收账款,定期与对方核对应收账款余额,随时掌握单位往来款项的最新情况。如果发现问题,会计人员要及时反馈通知经办人员,经办人解决不了的,要上报单位负责人,对特殊的呆死账,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及时核销。最后,加强对债务业务的审批控制,减少债务的举借和回收风险。债务的举债和偿还应当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审批程序制,对大额债务的举债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以避免决策审批中的疏漏,从源头上消除财务风险,控制往来款项的进一步增大。

3、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应当定期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加深对会计核算原则的认识,切实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客观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4、落实往来账款管理责任制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核评比制、监督管理制来制约落实往来款项的管理。首先领导负责制要求领导对在任期间发生的往来款项要做到欠款必还,借款必收,并定期跟踪往来款项的变化情况,离任时若有未清理款项应出具书面说明,并将催收项往来款工作与领导业绩挂钩,列为政绩考核中。其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举债申请与审批、债务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债务业务经办与债务对账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避免出现舞弊行为。再次执行考核评比机制,对债务经办人员进行考核。对人为原因造成款项无法收回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赔偿。最后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公开财务,加强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这样很多部门、很多群众就可以掌握单位应收账款的明细情况,这样借款人能不借的就不借了,减少了借款人借款次数。这样,各部门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稽核的配合,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的作用。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把应收账款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规范,完善单位内部制度,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周转率,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者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

参考文献:

[1]王娟、陈学强 . 加强行政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思索.交通财会,2013,(1)

[2]邵研.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与核算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6)

[3]邱玉宗.浅谈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滞胀成因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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