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领导讲话稿

2022-10-23

第一篇:食药监局领导讲话稿

肃北县食药监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祁永林)

肃食药监„2012‟34号 签发人:吉尔格勒

关于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

中共肃北县委统战部:

根据肃北县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构的通知》(肃统发„2012‟4号)精神,为了贯彻省、市委统战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推动我县统战工作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全面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三区两园一县”总体目标的实施做出应有贡献,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肃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战领导小组:

组 长:吉尔格勒 县食药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赵良伟 县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祁永林 县食药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张鹤玲 县食药监管局药品监管股成员 锡林巴特尔 县食药监管局食品监管股成员 娜仁毕力格 县食药监管局药品监管股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祁永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内容。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统战工作 领导小组 报告

肃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5日

2 校对:祁永林 印4份

第二篇: XX食药监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

XX年,区食药监局班子集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团结带领食药系统党员干部,围绕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深化改革,扎实苦干,创先争优,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xx”营造了良好的食药安全环境。

一、坚持夯基固本,强化党建主责

班子集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带好队伍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规范阵地建设。以局机关三楼党员活动室、五楼会议室及单位廉政阅览室为党员活动阵地,设置党员示范岗44个,做到党员教育管理场所达到“十有”标准,即有党旗、有标牌、有办公桌椅、有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有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有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制建设与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相结合,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8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12次,增强全体党员“三个自信”,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及省市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性。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中心、“12331”两个窗口建设,四个方面的公开承诺事 项得到良好落实。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组班子按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会,各项评议问题列出清单并扎实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周四学习日”制度,开展集中学习36次,培训党员及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不断提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相关制度规范,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党员2名。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离退休困难党员新春团拜慰问、职工体检活动,办理工会会员卡112张。组建文明志愿服务队,开展演讲比赛、乒乓球比赛、庆三八植树、党史知识竞赛等各类文娱活动,提升了党建工作活力。

二、坚持正风肃纪,落实廉政双责

班子集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两项重要政治责任,积极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抓廉政,下定决心反腐败,驰而不息转作风,确保全局风清气正。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6份,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布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必须填报《现场执法检查廉政跟踪反馈表》,每半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带队对中层骨干“一岗双责”进行廉政考核,督促干 部职工廉洁执法。将党风廉政纳入全年综合绩效考核,规定凡发生严重违纪二级单位、基层所实行一票否决。每半年组织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1-2次,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坦城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内监督。二是持续强化廉政意识。制定《XX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各项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组织党员干部70余人到大悟县宣化店和中原突围旧址,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了入党誓词。组织党员干部到xx市检察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大型图片展,用反面典型事例警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向全局公职人员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和领导干部配偶公开信,签订了领导《家属廉政责任书》。组织全体党员在xx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参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考试,进一步强化了法纪观念。利用短信和QQ群平台,累计发送廉政短信28条,提醒全系统工作人员时刻紧绷“廉政弦”。局机关每台电脑安装廉政电子屏保,利用电子显示屏不定期播放干部职工编写的廉政警句,营造了廉洁执法氛围。局长陆正带头讲廉政纪律要求,针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行政许可中违纪苗头及时“上紧发条”,严明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分别对2名副科级提拔干部和3名中层调整干部落实了“一报告两评议”和“三责联报”制度,并进行了任前廉 政谈话,提前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三是切实注重监督履职。修订完善《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进调出、推荐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按程序办理。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述廉制度,规定凡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均由本人事先按程序报告。XX年,局机关维修、9个基层所达标创建、执法制服购置等,涉及大额资金支出140.9万元,均严格按照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分管副局长具体把关组织实施。坚持“五不放过”,严肃整治局内“庸、懒、散、软”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查办案件线索3件,其中有1人因违反请销假规定、1人接受服务对象宴请、4人因过急访,均按要求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

三、坚持创先争优,抓牢工作职责

班子集体始终坚持主业意识,认真履行食药安全工作职责,努力推动食药安全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开展标准示范所创建,投入90万元,购置执法车辆17台,完善了基层食药监管“十个一”建设。在全省达标检查验收中,祝站所被列为示范所,新铺、xx、西河、肖港、书院等11个基层所被列为标准所,整体达标率为75%。全市基层监管所创建标准化推进会在我区召开,xx基层所建设先后接待 大悟、孝昌、云梦、汉川等兄弟县市食药监局参观学习。在449个村、92个社区配备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689名,基本完成了监管关口前移、监管职能下移,实现了食安政策在一线传达、食安服务在一线覆盖、食安监管在一线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属地责任和信息预警职能。协调政府投资650万元,提升xx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水平;在全区乡镇基层食药所组建快检室16个,在大型超市、企业、集贸市场建立快检室21个;通过政府招标,引进xx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检测平台。全区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第三方补充的“三位一体”检验检测体系。全年完成国家及省、市监督抽检473批次,合格率达99.1%;完成本级监督抽检3862批次,食品抽检达到4份/千人以上;完成食品快检5240批次,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开展大学习,举办“食药大讲堂”9期,授课36课时,培训600余人次,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意识不断提高。开展大培训,组织餐饮服务业主、农村一条龙厨师、小作坊经营主、零售药店业主等对象培训84场次、3570人次,提高了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开展大比武,组织全区食药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比赛,表彰优秀快检能手5名,选送全市快检能手比赛1名,提升了全局食品业务水平。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制定食品、药品经营和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公布办事指南,受理各类审批事项755件,审批 668件,回复87件,处置率、办结率均为100%。推广电子监管,采用网格化、数字化、信息化、云存储监管模式,提升了监管效率。全区食品流通单位风险分级2943家,比率达到98%;餐饮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量化分级4259家,比率达到97%,进一步提升了科学监管水平。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按照“一户一档”的模式建立了诚信监管档案,诚信建档率达100%。建设省级餐饮“放心食堂”7个、“旅游景区”1个、“示范单位”8家,开展“明厨亮灶”工程182家,打造省级餐饮示范街4条。全面开展检查巡查,共检查“四品一械一专”10984户次,其中食品生产流通6199户次、餐饮服务2660户次、医疗机构1549户次、保化品经营576户次,检查覆盖率100%。上报检查6158户次,在全市排名第三。三是全面专项整治。开展十大整治,先后整治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营销欺诈、“五毛食品”、网络订餐、保化品、“小药店”“小诊所”、一次性植入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角膜塑形镜及检验检测制剂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实施以“清源、净流、扫雷、利剑”为代号的四大行动,对农村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重拳整治,立案结案64起,查处“三无产品”215公斤,堵住了不合格食品、“山寨”食品进入市场的通道。四是处置突发事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xx消防支队等部 门开展联合演练2次,提升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防控“H7N9”、“诺如病毒”、汛期食品等突发事件中,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274余份,参与城区路口“战斗值班”120余人次,签订《不采购、不宰杀、不使用禽类食材》承诺书194份,责令改正81家,保持了重大事件无事故的良好记录。五是严肃执法办案。共出动执法车辆7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约谈“四品一械一专”案件当事人10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份,立案结案397起,罚没182.4万余元,案件查处率、当年结案率、处理准确率均为100%。六是推进社会共治。加强主题宣传,利用“千场电影下千乡”、有奖竞猜、知识讲座、主题教育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百企千店万人守信亮诺联合签名”,“331守护食药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桃花节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药监管氛围。开辟媒体专栏48期,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17个、宣传基地1个,开展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食安互动,民众知晓率达95%以上。借助区食安办驻地优势条件,在食品安全中演好“主角”,积极配合区食安委开展工作。协调工商、经信、畜牧、教育、食药监局等26个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形成合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七是开展食安创建。强化措施抓创建,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 点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区食品安全环境大幅度改善。在调查问卷中,群众满意度达到75.4%。今年11月,xx省食安委成立检查组,对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xx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专家的高度肯定,评估验收分值在19个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履职尽责

根据区履职尽责工作安排,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参加区履职尽责现场问政活动,扎实整改问政涉及的3个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XX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中得分97.26分,在全区督查单位中排名第二,被评为优秀等次。一是开门纳谏促履职。4月24日,召开全员履职尽责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各级会议精神,传递压力,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共印发履职尽责督查简报26期,发放食药安全宣传资料36000余份。开展大型话剧《食为民安》巡演等活动,在各级媒体发稿317篇。开展“千场电影进千村”活动,共播放食药安全宣传电影280场次,“五进”活动12场,组织各类培训36场次。对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工作,在食药系统各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5月17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食药监管服务代表、服务对象等人员“挑刺”、“揭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6月1日,聘请胡宝华等10名同志为区食药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监督、评议等活动。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 600余份、设立意见信箱、走访暗访,查找问题,形成10条意见,有针对性开展整改。二是用心整改促履职。6月1日,在火车站广场开展假冒伪劣品展示活动,讲解食药安全知识和识别真伪的方法,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销毁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药品共计120余箱,420个品规,价值20余万元。开展十个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指数。今年来共开展了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等食品类专项整治;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专项整治;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物的医疗器械类专项整治。查办违法案件278件。完成食品快检20个品种7915个批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63起,回复率百分之百。查办毛陈镇李某团伙制售假酒案,已经移交区公安分局。三是创新机制促履职。出台《举报投诉奖励实施意见》,建立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37起,收到省局舆情专报4期,调查处理241起,回复率、处理率均为100%;兑现有奖举报奖金0.9万元,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推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公安部门+名优企业”多方合作、共同发力的打假模式,形成了信息互通、执法协作、联动保障的工作格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搭建了行刑对接合作平台。办理毛陈镇李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假酒一案,查获品牌白 酒货值金额30余万元,批捕2人,实现了“两法”衔接的突破,工作经验在全区两法衔接工作会上做典型交流。创新“一票通”溯源监管,以南大水产品批发市场、xx市沙沟蔬菜批发市场、园林路集贸市场和xx人家酒店为试点,积极在食品流通领域探索实施“一票通”,纳入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84户;引导xx区酒久香米酒食品厂等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全市率先使用食品安全二维码追溯系统,为下一步全面建成食品追溯体系积累了经验。创新集体聚餐监管模式,对农村“一条龙”厨师发放《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备案证》,与聚餐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与流动厨师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村及网格的年终考核,有效解决了高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创新监管载体建设,通过部门引导、政策扶持,组团生产、分散经营,集中监管、提档升级等措施,引导业主分别投资1800多万元、500多万元,建成了米面加工区和豆制品加工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整治29家麻糖米酒生产企业,擦亮了xx特产名片。投入资金100多万元,通过示范引路、以奖代补,对长征路、城站路、长征一路“两主一横”道路两侧小餐饮进行集中升级改造,统一“前厅后厨”,规范管理制度,美化经营环境,为市民提供了“放心早餐”,成为小餐饮成功治理的标杆。星河天街、保利广场、长征路南均获得“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

XX年,食药监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教育培训广度不够。虽然采取了“带头讲+专家授+现场学”等方式,但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问责查处深度不够。虽然组织开展了多次明察暗访,给予3名干部纪律处分,但由于问题查处深度不够,整治的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个别地方顶风违纪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作风建设力度不够。虽然经过“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十九大”等专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不断强化,但是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当“太平官”、“圆滑官”、“平庸官”、“实惠官”和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局班子集体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8年,食药监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问责制;学好用好“两准则”、“三条例”,化运气为底气,以工匠的精神、铁匠的作风,坚持抓实抓细抓具体,持续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按照xx区“十三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守住一条线——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抓好两个创建成果应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筑牢三道防线——食品药品生产防线、食品药品监管防线和食品药品社会治理防线、实施 四项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工程、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食品药品示范工程、干部成长安全工程”,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三篇:县食药监局2017年领导班子述职述责述廉报告[范文模版]

县食药监局领导班子2017年述职述责述廉

报告

2017年,县食药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对标“XXXX”、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主线,在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同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助推食药安全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纪律保障。现将2017年我局领导班子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如下:

一、加强食药监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2017年,局党组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XXXX”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严格依法行政

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一是按照文书标准要求,重新印制了执法文书文本;二是拟定了《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三是强化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开展了岗前培训、稽查业务知识培训、执法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技能培训9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成立督查专班,督导检查各执法办案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质量,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食药监管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开展全县农贸市场、超市、畜禽水产品经营场所、餐饮单位隐患大排查,共开展地沟油、白条肉、网络订餐、夜宵市场、景区食品、流动摊贩、小作坊、药品“三小”、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等专项整治20余次。今年来,我局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XX起,共罚款人民币XX万元,查获一起XXXX案已按程序移交州局。

二是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抽检591批次,对XXX等全县14个集贸市场坚持定期免费快检,共开展食品快检6912批次。

三是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网络食品销售培训、“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卖放心肉菜”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日宣传、“5.25”化妆品知识宣传、“食为民安”情景剧等XX多次食药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受训人数达到XX人次,提供免费咨询X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到户宣传食药安全知识XX余人次。

四是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启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护幼”行动,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食品流动摊贩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学校周边商店XX户次,排除风险隐患XX处,责令整改问题XX个,整治成效显著;中高考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考点食堂实行全程、专班、驻点监管,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针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老年消费者的问题,组织开展“护老”行动,执法人员从早上6点半开始到保健品会销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店XX家次,经多种方式调查取证,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XX起,没收违法所得XXX余元,罚款金额XXX余万元,其中一个案件罚款XX万余元,属新食安法实施以来我县最高罚单,对我县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行为形成极大震慑作用,并被作为优秀典型在省局履职尽责专刊上进行宣传。

六是针对近年来我县经常发生食用野生菌、生蜂蜜中毒事件以及周边县市发生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问题,组织开展野生菌、生蜂蜜、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发放《预防野生菌、生蜂蜜、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告知书》一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XXX余份,发送警示短信XXX万条,并在客运车车身、出租车顶部、电视台等张贴播放预警公告,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误食野生菌、生蜂蜜中毒事件以及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州局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坚持依法审批和“便民、高效、廉洁、阳光、规范”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服务规程,对前来办事的个体户和企业,做到耐心解答,详细告知。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各行政许可事项XXX件,截至12月底已办结XXX件,办结率XXX,其余XXX件正在办理中。

二是制定《XXX县食药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和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四大”行动,全系统人手一本履职尽责工作手册,帮扶食品药品企业XXX家。

(四)深化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XXX监管所成功创建2017年“省级执法规范化示范所”,XXX、XXX、XXX、XXX、XXX监管所成功创建2017年“省级执法规范化标准所”,XXX、XXX、XXX、XXX、XXX监管所成功创建2017年“州级执法规范化示范所”;全县已经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农贸市场1家(小村农贸市场);省级餐饮示范街2条(XXX、XXX),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景区1家(坪坝营景区),省级放心食堂4家,单位、学校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

(五)强化精准扶贫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帮助贫困村大力发展产业,种植白茶XXX亩,烟叶XXX亩;新建村办公室、村卫生室已投入使用;推进村民小组公路改扩建工程,完成XX条小组公路改扩建工程约XX公里,XXX产业路及沟渠整治已竣工,完成XXX至XXXXXX出口公路,解决村民出行问题;开展社会保障工作,低保户XXX户XXX人,资助贫困学生XXX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XXX万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儿童免费眼科体检,共健康体检XXX人次;开展技术培训,联合县农业局、人社局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共培训XXX余人次。

二、强化统筹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年初局党组与各股室、稽查大队、各乡镇(区)监管所分别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XX份,全系统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XX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作风建设、规范化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办案、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

一是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定期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学习会议XX次。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安排就餐,工作日严禁饮酒。三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我局现有公车XXX辆,非工作日期间均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局机关大院,无公车私用的现象。四是定期开展财务票据清理,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一把手包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干部分别包各自联系队、所和股室。认真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准则》《条例》纳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开展了层层廉政谈话、家庭助廉、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创建以及《党章》《准则》《条例》测试活动,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局党组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机关纪检工作。同时,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召开了XX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督查组,开展了法定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专项督查XX次,开展明察暗访XX次;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局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密结合,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对纪律和规矩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增强守法自律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宣传教育,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一是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通过“以案促教”、发放教育书籍、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职工树立廉洁从政的思想观念;二是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通过宣传展板、LED屏、QQ微信办公群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不断增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推动形成“不想腐、不愿腐、不敢腐”的思想自觉。

(二)强化作风建设,从严处要求,向实处发力 一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以及深化正风肃纪要求。局党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好对照检查,扎实抓好各项作风转变工作,为全局职工起好带头作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在整治作风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建立改进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廉洁自律,带头遵守,树好形象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杜绝了大吃大喝,节约了办公经费,缩减了办公面积,推行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兢兢业业,清正廉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切实开展。但是,我们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时间和深度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创新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以及其他学习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扩宽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破除常规思维;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食药监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第四篇:食药监局关于食药卫生工作情况的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依法监管、全程监管、和谐监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餐饮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事故,保障了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树立政治意识。我局利用职工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三找”、“十破十立”大讨论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查找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归纳和整改,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扎实开展“一创四办”工作,抓落实见成效。我局在承担20**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贵阳生态国际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和第三届酒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中,举全局之力、尽服务之心、履监督之职、重安全之责,对嘉宾入驻酒店实施24小时安全监督保障,确保会议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创模”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市150家涉及含放射源、放射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本系统创模知晓率达100%,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为我市全面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力以赴抓好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我局认真研究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年迎接中央文明办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测评资料收集、整理并建档,通过“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审核;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20家大型药品企业、餐饮单位开展道德讲堂等,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暗访和现场检查。

(四)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保障经费。根据目标任务要求,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市“12319”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件69件,完成率100%。

(五)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开展市级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共受理14份(其中餐饮单位7家、消毒公司延续换证7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一店一档的监管制度,对市管24家餐饮单位及20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1310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其中向省局申报a级单位48家,市级评定b级单位125家,县级评定c级单位12658家,占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97.9%,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四是实行备案指导制度,对于春节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等大型群体聚餐活动实行分级备案指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91%,备案指导率达到100%。五是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购协议和记录的建档率达100%。

(2)确保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定下发“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结合观山湖灯市庙会活动的开展,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5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52台次。全年,分别接待了国家领导人、省、市两会、省、市大型会议、201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科协年会、201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第三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共计56次,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272人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累计监督天数达171天,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3)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大检查等10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59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6102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已要求整改到位。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1)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一是落实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我局与84家生产企业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书”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100%,并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认真执行2010版《中国药典》,以确保药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二是对84家药品生产企业、6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11家市级医疗机构药品和5家自制制剂日常监管率达100%;三是继续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23名驻厂监督员对贵州泰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督,驻厂监督率100%。四是认真开展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完成5家企业gmp初审工作,对77家进行gmp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对3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29家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并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危险品、涉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进行检查。六是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完成我市生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20**年、20**年)、国家基本药物(含未中标品种)企业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印)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查工作,对59家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2)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与106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公司签订《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签订率100%。二是认真受理证照审核和换发工作。共受理审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322份,其中新办92家,变更210家,换证44家;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25份,其中新办(零售)89家,换发48家,变更88家。三是认真开展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完成130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新开办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认证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完成率100%;对全市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大对违法刊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322则,涉及30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750则,涉及40个医疗器械品种。五是认真开展经营企业监管。对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零售连锁企业总部,60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22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六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入网工作。全市试点的538家零售药店(涉及7个区、市、县)、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已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对药品零售行业的进、销、存及gsp管理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打下了坚实基础。

(3)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中药质量管理、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安全管理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医用防护口罩、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等18项专项检查。其中在药品领域“两打两建”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90家,抽样115个品种152批次,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企业整改到位。

(4)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一是对5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原辅料供应商的审查、生产工艺验证,按gmp要求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放行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5)开展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完成贵阳市注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基层用户2915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600例,同比增长18.9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560例,同比增长12.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00例,同比增长36.19%.

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批发企业187家次、化妆品生产、批发企业9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查处标示西安品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处胶原蛋白产品涉嫌违法宣传行为等9项专项检查,特别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中,出动执法车辆74台次,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企业122家次,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9家,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开展保健食品批发许可备案工作。全年为133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四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80则,涉及50个保健食品品种。

4、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受理举报投诉。共受理举报投诉144件,办结144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共立案200件,结案173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移送外省药监部门1件,结案率达86.5%,罚没共计1149591.74元。

5、抽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四品一械”抽样。完成药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餐饮食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公共餐饮具监督抽样31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验100批次。二是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对贵阳市辖区内在生产、流通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实现了100%覆盖抽验。三是加强快检车运行。全年药品快检车共运行250次,总行程14400公里,快检覆盖10个区(市、县),筛查药品1003批次,有效发挥了药品快检车的快速筛选作用,提高了抽验命中率。

6、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节假日期间安排应急值班,全年实行全天候应急机制,确保了有急能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工作。完成了“20**年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泛珠会”、“酒博会”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应急保障任务,对活动涉及的40余家接待酒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深入推进诚信示范体系建设。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在各区(市、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景区)10条。二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四品一械”示范工程建设。共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店360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店50家。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全权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市政府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纳入重大工作目标,对各区(市、县)政府进行考核。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我局与各区(市、县)局、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的,实行责任追究,加强了领导,强化了职责。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工作。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工作,践行监管服务理念。结合“创先争优”、“摆家常”等活动的开展,一是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信访工作。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共接待群众来访人数114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完成书记—市长交流台交办件2件,办结率100%。二是规范对外行政审服务窗口。按照“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将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了60%。三是开展下基层大帮促。我局选派干部到清镇市麦格乡麦冬村、清镇市流长乡磅寨村开展挂帮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与市人口计生委、贵阳日报社组成帮扶督导组赴修文县开展禁毒和“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与6个工业园区、55家企业全面建立定点帮扶,深入基层和企业678人次,走访基层和企业干部群众1528人次。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以“全国安全用药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贵阳”、创模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进学校、社区、工地、农村、机关宣传活动,共印制安全用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册(张)发放至乡镇、社区。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上报信息120条,省局网站采用21条,市委网站采用10条,市政府网站采用12条,各家新闻媒体刊登47条。完成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信息562条。三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基本药物、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等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51次,培训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4600余人次。

(五)加强内部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一是完善修订了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干部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个监督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党组酝酿、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开展了下属事业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班子成员考察任命工作,考察任命了1名该中心主任(正科级);开展了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和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开展了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等各项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团队意识。

(六)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整治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局职工签定“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个人承诺书。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知识,组织观看《廉政中国》、《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反腐倡廉影片。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贵阳市委、市政府“三大纪律九个严禁”等,并制作《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学习手册》发放到全系统每位工作人员手中,增强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行为规范。

第五篇: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西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孝义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市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辖区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突发事件。

第五条 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负责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指导各县区实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药品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人员参加,药品股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药品股股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为主,食品股参加。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报告

第八条 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九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事件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市(县)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

第十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安全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形成科学统一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通过网络、媒体,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构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负责建立假劣药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药品安全综合信息。及时研究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县统一举报电话。

第十一条 做好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预警依据、预警内容、预警范围、预警期限及要求。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义务。

(一)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它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二)责任报告单位

(1)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单位;

(2)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以及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关的单位;

(3)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部门。

(三)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需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第十四条 应当及时对可能导致安全事件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分析可能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六条 根据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不同,由高到低分三级应急预案。高层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低层次及其相关部门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自动启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督导组尽快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小时一次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是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6、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派出督导组或指令突发事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一次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是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6、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和综合、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一次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4、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5、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十八条 当突发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上级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突发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经上级部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必须在2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3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预案结束。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安全 突发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件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省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在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中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由孝义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

孝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耀武(局副组长:王享春(副局长)成 员:叶道权 长)

任占海(副局长)

燕文广 杜桂芳 典

温 贾立文

孝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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