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范文

2022-06-10

第一篇:医疗器械广告范文

医疗器械广告释义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限制性规定。

(一)所谓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所谓医疗器械。按照1992年8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是指“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预防,调节人体生理功能或替代人体器官的仪器、设备、装置、器具、植入物、材料及其相关物品”。由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与人民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属于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产品,所以本条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内容作了专门的规定。

(二)曾经有一段时间,出现了某些广告宣称某某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有效率”达多少、“治愈率”达多少、“保证治愈”、“最高技术”、“药之王”等情况,或者利用医疗单位、专家、医生、患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作广告,使患者产生了认为该种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对自己最适用的错误认识,以推销自己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因此,为了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科学、准确,本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上列内容。

第二篇: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河南)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6号省医药大楼三楼行政受理厅

联系电话: 0371-63280262 联系人: 盛玲玲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核发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器械广告申请,发给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抄送同级广告监督机关备案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广告申请,应当将审查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送达。由行政事项受理厅送达。 10个工作日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境外产品注册代理机构申请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

1、厂家委托办理广告手续者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发布广告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复印件和;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5、拟发布广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6、广告内容涉及商标、专利、ISO9000认证等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临床试用报告或产品标准等);

7、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点击此处打开);

8、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5份,医疗器械广告电子文本;申报电视或广播广告的,视频或音频光盘另附。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1

第三篇: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咨询

——北京、天津、朝阳、昌平、海淀、大兴、通州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填写《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医疗器械广告电子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四)代办人代为申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六)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或者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广告中涉及医疗器械注册商标、专利、认证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证件持有人签章确认。

奥咨达医疗器械服务集团是国内唯一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我们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为宗旨;以最专业的导师和最优质的服务,共同达成您的目标。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方式:电话010-57108023手机1891173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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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附件1:

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

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附件2: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产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医疗广告刊播后十日内,医疗机构将刊登医疗广告的成品样件挂号寄至审查机关备案。

6、本广告审查证明公式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附件3:

编号

医疗广告审查不合格通知书

第五篇:中央电视台医疗器械广告需要材料

央视广告代理公司中视海澜

医疗器械广告

1、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生产者所在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

部门审查批准的还须到北京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还应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国政府批准该

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中文译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广告中禁止出现的内容:

1)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疗效最佳”等;

2)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

3)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 名义、形象作证明;

4)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的画面,令人感到已患某种疾病,使 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

5)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6)以专业术语或者无法证实的演示误导消费者。

3、须与医疗器械广告同时发布的内容:

1)批准文号,如:食药管械(准)字、医械广审(视)第xxx号;

2)忠告用语: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北京海澜海阔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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