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2-08-13

第一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213省道、308省道和主要县乡道路以及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侯兰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卢多峰、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文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瑞良、县农机局副局长孟刚军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委、交通局、教育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电局、农机局和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由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集中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一是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乡镇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特别是交通部门要发展农村公交事业,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四是要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协助交警中队、起重工业园区和乡镇派出所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并将调查摸底的基础数据全部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五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派出所要充分整合乡镇治安巡逻队和村治安巡逻组现有力量,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形成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广播电视、教育、农机、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在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交警中队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宣传工作,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宣传高潮,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县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播电视局要及时播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滚动播出“严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警示字幕。三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和重点驾驶人一人不漏。四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事故展板或播放光盘等宣传方式,展示交通事故现场惨状,警示教育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五是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事故中队、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首先要成为交通安全宣传的窗口,通过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热情咨询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持续宣传;要设立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有奖举报电话,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六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在加油站、自然村口增设“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等宣传警示标语。七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

(三)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把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在全县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1.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一是交通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违法行为多的客运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要继续加大安全服务站的检查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一核查登记,抽查车辆技术状况;结合我县交通流量规律,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道路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夜间巡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要路段24小时不失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2.继续深入开展“双查”行动。一是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对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要把整治酒后驾驶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区和人员多、比较繁华、紧邻主要干道的集市、乡镇,切实加大查禁酒后驾驶工作力度;重点在213省道、308省道和县乡公路以及大型庙会、集市的必经道路,开展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根据农用车违法载人规律,科学部署警力,严把省道和县乡公路主要路口,坚决制止和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二是公安部门要整合交警、特勤、乡镇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重点报道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后果。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对举报当事人,在举报事实确认后,要予以奖励。

3.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向公安部门提供长途客运车辆途经我县的班次、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公安交警要加大巡逻查纠力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要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警车引导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结合实际,科学设立固定测速、流动测速点,要把测速设备投放在事故多发点段和管控薄弱路段,加强昼夜监控,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部门要按照“四查四挖”要求,强化交警、治安、刑侦等不同警种间的协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停车场、居民区、企业、学校、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长期在本地行驶的外地机动车以及长期停放无主机动车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挪用号牌、无牌无证、报废和盗抢机动车。二是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站)等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拼装、销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为持续不断地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管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专项整治期间,组织6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分别为: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全县范围内每月要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使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集中整治活动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统一组织交警、特勤、派出所等一线警力投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酒精检测等执法装备的投入,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要依法拘留。

(六)强化源头管理。要始终坚持源头防与动态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源头化管理工作措施,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一是交通、安监部门要组织对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和挂靠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及时予以清理,并加强其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客运企业及客运场(站)检查客运车辆例检、例保情况;抽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检查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禁止上路行驶。二是公安部门要及时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记分超过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抄告企业予以调换。三是教育部门要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所有校车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四是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及泄漏事件处置措施,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映和处置能力。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完善危险化学品禁行区域的标识、标志和道路标线等。五是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六是市场发展局要对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排查,对占道马路市场、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组织搬迁和清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各级各部门要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工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具体抓好落实。

2.立足辖区,加强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道路里程不断增长,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和农民群众交通出行量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逐渐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道路失管失控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农村地区交通管理。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 的高度,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4.及时沟通,注重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以及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5.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对于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6.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今后,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监察、安监等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做检查;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做检查,并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第二篇: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实施方案

探 沂 小 学看

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实施方案

目前幼儿园、小学仍然存在着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为

违规监控6问题

中小学查处,生和幼儿交通安全,决定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想

以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的

”工作要求,

,国

创建“平安河东”活动,

的未来,对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

查处违,坚决杜绝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6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反交通法律法规福和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

为成立

千家万户的幸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

整治的组织,区

,由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郑福建、交警大队大队长翟玉平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李树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时少华、河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建平、付庄街道人大主任张俊举、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宋连瑞、册山街道(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党工委副书记王建军、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孟宪伟、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孙成刚、双月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继华、汤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明邦任

下设办公室很敬业;平【;;;;两节课良好耨和7uy6hhbnbl;,,.mm,mmnnnn,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时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

这次,

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查处下列交通

行动以区乡道路和农村为

整治活动的组织、

、检查、督导工作。

⒈三轮车、报废拼装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

⒉车辆严重超员的

;

;

⒊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严重交通

四、方法

(一)宣传

阶段(月日—月日)

交警大队在前阶段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废车、农用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儿的车辆

学校、村庄,严禁使用报组织

主题,由区教育局和交警大队

的交通安全意识。区教育局要对全区接送小学生和幼

问题的学校和幼多种

宣传的一次调查摸底,排查出隐患问题,月日前登记造册,对

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儿园下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理解和支持。

(二)

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组织

人员

到各小学、幼儿园、社

、区、村庄,加大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举,多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

路面巡查,对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一经

驾驶员依法

;对报废车辆要

停放,强制报废。教学。 立即暂扣其车辆,对要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安排好小学生转乘车辆, 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

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交警大队与区教育局要

一次安全性能检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强化对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隐患,整改,

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并对驾驶员区教育局、交警大队要分别与学校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

签定安全责任书,行车安全。

。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载客是严重的交通

隐患,要本着对

是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

情况思想为

事搞好,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故社会治理工作,区

(二)。各级各将不

对此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

检查督导。 ,

从严管理、执法,热情服务。要以“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值勤,在路巡路查中,要依法查扣,该报废的要依法报废,

(三)浓厚的舆论,宣传,

要安排好中小学生转乘的车辆,,狠抓措施

。要

齐抓共管,

教学。 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工作措施的

的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

第三篇: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 邓国年 陈蒙 ) 7月1日起,石泉海事处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水上安全大检查,对水上违法行为、旅游船艇、“三无”船舶、涉砂船舶、客渡船舶等五大“监管重点”实施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船舶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船舶运输企业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活动期间,该处由安全牵头、运输、船检配合组成检查组,联合水利、公安部门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运砂船超载等违法行为。此外,海事部门还将配合政府进一步强化客渡船和旅游船艇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旅游船、小游艇、竹筏登水上运输工具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严厉查处旅游船艇不满足开航条件开航、超核定航线、夜航等违法行为,严禁游艇高速航行对小型船舶等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危险行为。

石泉县春潮广场石泉县地方海事处13709151539725200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篇:交警分析七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介绍,这七类违法行为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违反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明。在广西,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社会高度关注。

客车超速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

2014年11月19日凌晨,在柳州红光桥由北往南下立交桥二层的匝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驾驶一辆750大排量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着一名16岁少女,超速失控,与匝道边的水泥护栏发生刮碰近200米,事故造成少女当场死亡,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据现场勘查的民警介绍,在由北向南进入红光桥时,桥面限速是35公里/小时,该摩托车却以100公里/小时以上的时速超速行驶。这名男子无视限速标志,继续高速驶入匝道,才酿成了这起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据广西交警总队统一执法处副处长吴晓军分析,超速行驶容易造成追尾、翻车,影响驾驶员判断,后果严重。

吴晓军举例说,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为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时速为40公里,行人死亡率为40%;时速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约为60%;而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则为100%,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极易导致车毁人亡。

目前,客运车辆超速已经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4年10月,广西发生因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177起,占事故总数的2.6%。 毒驾成为危害公共安全新问题

在街面上,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常见多发,但近年来,毒驾也进入社会公众关注的视野,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

2014年6月27日17时许,柳州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连续接到报案称,一辆无号牌白色依维柯小轿车在柳州市西鹅大道上不踩制动、冲撞数辆前车后驾车逃逸。

据调查,宋某吸毒成瘾,发案时宋某毒瘾发作产生幻觉,从而做出驾车不踩制动连续撞上数辆前车的危险驾驶行为。

吸毒比醉酒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影响更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威胁也更大,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对群众生命财产危害极大。

而更为严峻的是,由于隐蔽性强,毒驾往往难以查处。吴晓军分析说,从主体特征来看,毒驾当事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难以发现,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发现为毒驾。

11.9%货车因超载行驶引发事故

2014年10月22日,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在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辆大型载重货车,该车货厢所载运的煤炭堆叠如一座小山,超出了本已经加高的车厢边板。

经查,四轴载重货车共载89.89吨煤炭,超出所允许的40吨载重限额,超载率达125%,涉嫌超载交通违法。

吴晓军介绍说,超载的危害很大,它会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增加车辆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调查,大货车超载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形态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

2014年1月至11月20日,广西涉及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事故总数的29.5%,涉及货运车辆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货运车辆事故总数的11.9%。

农村等地区酒驾违法行为多发 2014年11月5日晚,罗贵某驾驶一辆两轮的摩托车沿国道210线行驶时,与对向驶来的由罗开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罗贵某、罗开某当场死亡,两车遭到不同损坏。经查,事发时罗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ml,罗开某为165mg/ml,二人均为醉酒驾驶。

无独有偶。11月5日凌晨,柳州市三江县籍的一廖姓男子在鹿寨县导江乡上古村一林场工地聚餐喝酒后,驾驶一辆面包车在途经象州县运江镇马列水库时,因酒后驾车导致速度过快,操作不当连人带车翻下水库,沉入水中而死亡。

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大。酒精对人体机理影响很大,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操作驾驶能力大大降低。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们容易失去理性,对他人的劝告置若罔闻,对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置之不理,往往会冒险驾车、野蛮驾驶。

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4年10月,广西发生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327起,占事故总数的4.9%。

自“醉驾入刑”以来,虽然公安机关依法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广西交警部门分析发现,农村等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仍然多发,治理酒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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