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各科教学奖励制度

2023-06-11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学各科教学奖励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中学各科教学奖励制度

中学各科教学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公开、公平地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计算方法:

1、以学校投入教学奖的总数的2/5为基数,3/5为教学奖的核算。

2、本计算方法采用积分制,每人基本分为500分。

3、计算公式:

a、与区平均比较三率和(正)÷3×课时×课节点=得分(单班科)

b、与区平均比较三率和(负)÷3×课时×课节点×1/2=得分(单班科)

c、多班的累加得分

d、全校总分×(某教师所有班科得分和+500)+2/5的金额=实得教学奖

注:最小为零,上不封顶

4、中层干部的教学奖:先实得3/5金额中的1/2,然后按3中的“d”公式计算(其它兼职工作量按比例计算)。

5、体、音、美(专职)教师的计算方法:

体育:3/5金额×20%+2/5金额

音乐:3/5金额×10%+2/5金额 不分班科

美术:3/5金额×10%+2/5金额

6、教学进步奖。

对于接班的教师,除按以上1-5的计算计奖外,设立进步奖,具体计算方法为:

a、(本期成绩­—本期区平均)—(上期成绩—上期区平均) ×2=进步得分

b、3/5金额÷全校总分×进步得分=进步奖

注:

1、“全校总分”指:人平500分×人数+各教师得分+进步得分和

2、以上是按100元为基数计算的,如果有变,则计算方法不变,结果乘以“实际投入教学奖/500”。

第二篇:梅庵中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1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实行学科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考评,此考评结果记录学校考评档案,望各位教师对着制度认真准备。 2每个年级考评的科目及次数;七八九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学期两次,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一次。

3考评的人数:每班选30名同学参加考评,教导处取每科前25名同学的成绩作为考评教师依据。避免同学的偏科现象。

4奖励措施:采取百分制,每及格一人奖任课教师2元,以此为基数。另外对于优秀的奖励:90分以上的每生奖励任课教师10元,80-90分的奖励任课教师5元。

5对于教师任课的班级数,带两个班的取两班,带三个班的取三班,以此类推。

6试卷的制定与批改,由教导处统筹安排,监考由教导处和任课教师共同完成。

7根据试卷的难易情况及学科特点,由教导处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折算,一律采取百分制进行计算,缩小学科差距。

第三篇:团泊镇中学关于教学技能大赛奖励制度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每年一届的教学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的专业素质,践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办学理念。促进团泊镇中学教学工作持续发展,特制定教学技能大赛奖励制度:

1.按照静海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2014年第110号文件)精神。凡我校现岗男57周岁(含57岁)以下、女52周岁(含52周岁)以下,都须参加教学技能大赛。

2.教学技能大赛作为我校检验教师专业技能的平台,其初赛成绩将计入当年教师绩效考核。

3.学校组织教学技能大赛的初赛,具体工作责成教务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确定初赛方案、成立竞赛评审组、安排竞赛程序。初赛活动在“团泊镇中学教学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之下,开展活动。

4.初赛设一二三等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获奖教师在教师绩效考核时将依次加8分、5分和3分。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将获得团泊镇中学优秀课教师称号,连续两年获得一二等奖将获得县级优秀课教师(有效期3年)

5.我校教师经初赛获得一二等奖,学校根据分值顺序,按每年上级部门分配的名额,推荐参加协作区复赛。经复赛进入决赛并获奖的教师,学校推荐团泊镇“立福基金”基金奖励。

6.学校将参加技能大赛的成绩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条件之一,年度教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是必备条件之一。

团泊镇中学

2015.8

第四篇:紫荆中学学生奖励制度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奖励:

①胸怀大志,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

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③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师生中形成良好影响者。

④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良,取得名次者。

⑤虚心接受教育,不甘心落后,有突出进步者。

2、奖励方式:

①口头表扬

②通报表扬

③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 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④颁发奖状、奖品、奖金。

⑤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凡受奖励者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向原毕业学校或家长报喜 附:“三好”学生、“优干”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第一、思想素质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有为振兴中华、建设家乡而发奋学习的精神和强烈使命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情趣高雅,品行端正,自尊自强。

3、能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集体荣誉感强、能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踊跃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能出色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在值日活动中表现突出。

第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法得当。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课后能独立、按时、认真完成各科作业。

2、能很好地掌握各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在年级前20名之内。

4、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教育部门主办)中获奖。

第三、身体好

1、积极参加“三操一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2、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且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学生干部是指在班级、年级、校学生会担任职务的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除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态度端正。在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指导下,能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任劳任怨,能协助班主任为形成团结向上的班级而勤奋工作。

2、工作方法得当。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大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班集体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成绩突出。能较好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条件依照共青团规定执行。

第五篇:安国中学学生奖励制度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区级先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区级先进,由市、区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

五、“进步”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良好;认真学习,各科成绩较以前有大的进步;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六、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七、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政教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政教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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