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用地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违法违规用地范文

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有关规定

1、 城乡规划主要依据的是哪部法律?

答:主要依据的是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2010年12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 哪些建设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答: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4、 临时建筑是指哪些?临时建筑要不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答:临时建筑是指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如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等。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最长两年)内自行拆除。

5、 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会面临哪些后果?

答: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6、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

场进行勘测。

(三) 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

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7、 对举报违法建筑的,有什么奖励?

答:凡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的协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经区综合执法局确认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

第二篇:违规审批助长违法用地之风

—— 由西北地区土地督察发现问题说开去

发布时间:2011-08-16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字体:

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督察实践中发现,西北地区一些部门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在建设单位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先行发放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件,为违法用地单位提供保护、撑腰壮胆,诱导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发展,增加了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难度。这反映出土地利用和管理格局中,有关政府部门在职责意识和行政行为上,离依法行政还有差距。土地督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发现、指出和督促整改,促进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法定职责落实到位。这其中,

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应有的土地监管职责不可或缺。

相关部门违规行政审批类型多、比例较大

一个建设项目从诞生到落地,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均有审批监管职责。发改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 “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规划部门负责审批规划条件、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负责审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的用地手续是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条件。因此,只要任何一个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审批监管职责,违法建设项目就不能顺利落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就难以长期“生存”。

督察机构在宁夏某市土地例行督察活动中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着大量不同类型的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发改部门违规立项,在用地预审尚未通过前,先行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卷宗占审核卷宗的6%。二是财政部门监管不严,存在报批前期由用地单位代缴征地费、后期扣抵土地出让金、追缴出让金不力的问题,占审核卷宗的18%。三是规划部门违规发证,在未取得土地等前置手续情况下,违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问题比例占审核卷宗的16%。四是建设部门违规发证,在未取得土地等前置手续情况下,违规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规发证率在10%以上。

相关部门违规审批诱导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010年,青海省某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38宗,其中个人和村委会违法占地8宗,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30宗。督察组逐宗查阅这30宗案件卷宗,发现相关部门为其中的14宗违规发放了行政许可证书(文件),占违法用地宗数的46.6%。一些取证材料明确显示,相关部门违规“放行”,误导了用地

单位对依法用地程序、要求的认识和行为。

事实上,项目建设单位事前全部了解并严格遵循法定项目建设程序是比较理性的状态。但是,如果各有关政府部门业务紧密衔接,也不应出现这样的问题。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容易对用地者和公众造成诱导。良好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既需要地方政府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耕地的辩证关系,也需要发改、财

政、规划、建设等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履行管地用地的行政责任。

开展延伸督察,及时有效制止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延伸督察,是例行督察或某项督察行动主体工作结束后延伸开展的补充性专项工作。通过对相关部门的延伸督察,可有效改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环境,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大家管,大家用”

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发挥督察机构职能优势,开展对相关部门共同责任履行情况的延伸督察,发现了大量问题,引起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下健全、完善土地管理和利用共同责任机制的进程。被督察地区相关部门受到很大震动,对本系统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

问题有了较深认识,在迅速查处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积极参与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在督察组现场督察工作结束后不到一个月,陕西、宁夏的两个地级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90%已经整改。截至6月30日,共撤销相关部门违法违规发放行政许可证书或文件141件,对6个相关部门的27名违规

发证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共下发健全完善共同责任机制的规范性文件19份。对涉土相关部门共同责任履行情况的延伸督察,如果采取常规的督察方式方法,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当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缺乏熟悉相关部门专业知识的督察人员。建议借鉴税务机关的工

作经验,采取申报审查、重点稽查的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相关部门延伸督察。

(作者:尹明单位: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第三篇:塘洲三举措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依法规范合理用地。塘洲镇高度重视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土地使用政策,特别是严格的耕地、农用地保护政策。我镇结合镇情推出三项举措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土地管理项目建设领导组,坚决执行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制,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设所、土管所、城管、工商等部门为主体责任单位。实行化区分片包保制,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二、规范管理,强化整改。大力推行农民建房“五统一”管理试点,即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权属调整、统一规划、统一房型设计和基础设施投入、统一竞价择地。同时坚决执行“八个禁止”,引导农民建房规划有序。

三、加强巡查,严格执法。要求各领导组成员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汇报,每月一联合审批制,实行“零报告制度”,对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苗头、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如有违法违规占地建设情况将配合上级严厉查处。凡农民建房及其他法和要求的建设、项目都需严格按程序审批。

投稿人:肖锋华,郭丽丽

第四篇:在全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

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 月 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省电视会议,省政府对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全省首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这项工作,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态度和决心。对此,大家要保持高度敏感,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研判当前土地执法严峻形势 当前形势空前严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2013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2013土地变更调查中,我市疑似建设用地图斑 个,居全省第 ;面积 亩,居全省第、。其中,基本农田面积居全省第、。部级审核提出我市疑似违法图斑、亩。疑似违法图斑中,道路问题图斑、亩,其中***********;明显为建设用地但不变更的图斑、亩,其中************。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规定,凡是占用农用地且无法提供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的,一律按违法用地认定;凡是2010年以前各种形式的“历史批文”,一律不予认可;凡是未经部备案、审查认可的增减挂钩等各 1 类试点用地,一律按违法用地认定。以上疑似违法图斑如果严格按照新的政策,我市违法用地比例肯定超过问责底线,整改查处任务重、约谈问责压力大。

(二)2014年新的违法违规屡有发生。1-5月份,全市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宗,面积、亩(其中耕地、亩)。一些县区发生多起重大违法用地问题。如***************************。另外,****************乡镇新的违法违规用地也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虽经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制止,但依然顶风而上,凸显出一些地方依法用地意识淡薄,政府监管责任缺失,不客气地说,就是在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

(三)涉土信访形势异常严峻。我市涉土信访数量持续高位,始终在全省排名第一。1-5月份,市级以上群众信访、件/起,其中到省进京越级访、起、人次;受理12336举报电话、件,其中省级以上、件。国家领导同志两次签批我市群众来信,其中包括***********************。这些越级、群体信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发生,表明有的地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关心、不重视,工作不细、措施不力,如再不引起高度关注,迟早会出大问题的,势必影响到全市稳定大局。

二、不折不扣地抓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首先,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这次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全面清理和查处2013年以来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着力规范用地管地秩序。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协 2 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坐中军”。主要负责人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面积超过、亩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实行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各级国土部门要“打头阵”。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综合动态巡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底数,准确核实违法用地面积、地类、性质、建设程度等信息,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公安、监察、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守侧翼”,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其次,要采取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对本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各县区要逐宗制定整改方案,逐宗整改查处到位。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退还土地的必须退回村集体恢复耕种,能够完善手续的抓紧报批,该移送的必须移送,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市政府已向三个县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了7宗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相关县区必须按时保质整改查处到位。对于省政府挂牌的********************。

第三,要实行强有力的问责措施。从现在开始,各县区要于每周五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市政府将不定期予以通报,并根据各县区进展情况,采取“约谈一批、挂牌一批、暂停审批”等综合措施,即:约谈一批违法问题突出且整改工作不力的乡镇;挂牌一批县区未能处理到位的典型案件;暂停一批违法违规用地突出且未能整改到位的县区用地审 3 批,以此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今天,在这里先跟大家“打好招呼”,如果哪个县区、乡镇整改不力,拖了全市后腿,市政府先约谈主要负责人,再处理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

三、进一步规范依法用地管理秩序

无论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还是一年一度的卫片执法检查,都是治标之措。抓好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违法用地,才是实现用地秩序根本性好转的治本之策。各县区要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领导干部自身安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全力扭转被动局面。

(一)依法依规决策用地。当前违法用地总量中,重点项目和道路等违法用地占到、%以上,表明大多数的违法用地可以在政府层面进行管控。特别是去年以来,道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已经引起国土资源部的高度关注,成为今后国家和省约谈、问责的重点领域。2013我市道路疑似违法用地、亩,在各类违法违规用地中数量最多、整改查处难度最大,也是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干部安全的最大隐患。因此,各县区一定要更加注重依法用地,特别是对城镇道路、重点项目等,一定要慎重决策。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落实用地计划、补偿不到位的项目用地,坚决不允许动工建设。否则,谁拍板谁负责。我市从去年起,已经把土地执法纳入县区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各县区也要把土地执法成效作为对乡镇的考核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地方科学发展能力水平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坚决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市政府早在2008年就建立了制止违法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落实责任,协力管控,形成制止查处违法用地的合力。对于国土部门难以制止的,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限期消除;对于重大违法用地行为,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查处;对于国土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公安、监察、法院、检察等机关要积极跟进,依法按职责做好责任追究、强制执行和监督检察等工作,最大限度震慑违法用地行为。

(三)突出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一要避免和减少信访诱因。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土地征收、增减挂钩工作,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防侵害农民权益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二要下大力气抓好初信初访处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初信初访转变为重信重访或越级信访。三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当前存在的信访事项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一分解落实,逐一包案处理。特别是信访积案、重访缠访以及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要重点稳控,综合治理,限期息诉息访。这次会上提到的**起越级群体上访问题,相关县区要在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处理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四要实行信访事项督查制度。积极采取抽查、回访等方式,督促基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或因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5 同志们,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区要充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谢谢大家!

第五篇:东阿县关于全面开展2010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2010违法违规用地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三部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面完成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提前摸清2010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并及时整改处理到位,为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打好基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号)、市政府办公室《》(聊政办发[201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全面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继续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全面查清2010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认真整改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2010年1月1日以来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结合2010 1

年土地卫片新提取图斑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清查要覆盖县主城区(含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迅速组织

开展本行政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清理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运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图件,结合实地勘查进行。清理后统一登记填表、汇总(见附表

1、

2、3),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2011年1月15日至2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针对本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配合县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据国务院15号令对2010年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国土资源局于2月25日前将查处纠正阶段工作进行汇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2月20日到3月20日)。县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自纠工作不认真、处理工作不力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县国土资源局在2011年3月15日前将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见附表

4)并写出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

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做为解决这些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良机,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依法办案,切实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深刻领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尤其要对县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重点乡(镇)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新农村建设、村民建设宅基地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如实填写有关工作表格,确保整治质量。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15号令及监察部等三部委《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落实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部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三)严格执法,争取主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执法执纪,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凡因工作原因辖区内没有完成拆除复耕任务、2010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15%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严肃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有效保持或者恢复土地原貌的,对违法责任人可依法从轻处分。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意识。要针对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以及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要注意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适时曝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五)查找原因,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土地违法违规发生的原因,针

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杜绝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土地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紧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维护全市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

1、2010年1月-12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

2、2010年1月-12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检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4、2010年1月-12月发生的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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