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实质管理论文

2022-05-02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资本主义实质管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为了回应管理学界关于管理实质与职能的争论,本文陈述了我们对管理定义以及管理职能的基本意见。我们认为,根据逻辑简单性原则,管理应定义为“是人们为了有效地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于相关资源进行的调配与控制的过程”。管理职能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同时,对于争议的问题也陈述自己的观点。

资本主义实质管理论文 篇1:

“小政府大社会”的中外理念差异与本土模式选择

导读:作为发展模式,“小政府、大社会”在我国的含义与西方国家所指的情况不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要创新“大社会”管理体制,用更少的“社会主义”机制、依靠更多的“资本主义”机制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绝不等于政府全面介入或者部分介入社会事务的管理。国家无论有多少种不同,所有政府政治意义上的利益、使命、责任和社会组织的利益、使命、责任是相同的。

关键词:管理主义;小政府大社会;共同利益;创新体制

“小政府、大社会”是对政府与社会两个主体在管理功能、规模上的划分,更是一种对无限政府、全能政府有限限制的策略,同时也是对善于“计划”的社会主义和善于“市场”的资本主义两种功能的选择。政府与社会管理虽然各自有自己明显的范畴,但内容上有重叠,目标上是一致的,原因就在于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和责任。

一、“大社会”的管理主义诠释

(一)两种治理的模式

当代各国管理,一般意义上是两种治理理念下的管理,一种是社会主义理念下的管理,一种是资本主义理念下的管理,孰好孰坏很难判断。2010年,学者谢利・伯曼(Sheri Berman)发出了“欧洲左翼怎么了”的质问,对欧洲左翼的力量变化进行了批评,而另一学者罗宾・布莱克本(Robin Blackburn)则针对美国2008年9月后干预政策取得的迅速成功,指出“看不到这种大规模的国家所有权含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成分,那同样是荒谬的”,肯定了社会主义理念解救社会危机的作用。可以看出,在资本主义理念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肯定另一种理念的作用一定意味着另一种理念的不可替代性。

作为管理主义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同于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对这一组观念的表达,我们的理解是管理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就是国家依靠政府强大力量管理社会,提供就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制度。与之相对应的另一种方式则是资本主义,即依靠市场、资本的自身力量实现社会成员的社会福祉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依靠政府推进公共利益满足的制度,提倡的是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实现;资本主义则是一种依靠市场机制推进个人利益满足的机制,个人利益实现的过程中存在着竞争与发展的先后,每个人利益满足的过程就是全社会最大公共利益的满足;社会主义机制就是把政府机制做大,资本主义就是把市场机制做大。一定的社会主义和一定的资本主义本质上就是“政府”和“社会”孰大孰小的问题。然而,无论这两种机制产生的效果如何,在意识形态领域总是会产生对立性的争论。但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截止当代,世界上还无任何一个国家法依靠一种纯粹的制度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福祉,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两种制度中的方法交替使用,在偏重一个方面的同时也照顾另一种方法的可行性。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凯恩斯主义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到当代也是这样。

(二)新公共管理理念

“小政府,大社会”是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产物,它所倡导的是在效仿企业模式下依赖市场机制完成社会治理的规则。表面看,它是纯资本主义,强调市场的力量,强调顾客关系和服务,但它的实质是“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我们的公共部门”,并没有放弃“公共部门”的责任,即认可政府的存在,同时又提出了对政府精神的重新塑造问题。它不是纯资本主义的,但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强调政府存在的重要,同时又认可社会作用在更大范围的发挥。我国学者普遍的理解是把它看做政府职能的变革,但更像一种治理模式的选择,是一种用社会主义理念、资本主义理念解决社会问题的探讨,是一种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在治理过程中比重大小的探讨。在全世界范围内,它不是一种“一刀切”的方法。它允许不同的国家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理念,并对或者社会主义、或者资本主义相互之间比重大小做出选择。

任何国家,政府的构成是简单而结构明晰的,但社会的构成则极其复杂而混乱,甚至模糊。因此,政府发挥什么样的职能,以何种部门力量和人力资源的的有效配置实现职能,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实施有效的管理,其过程的轨迹是可以定性定量分析的。但对于社会主体而言,社会组织的不确定性,社会人力资源的自觉配置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实施起来就显得困难很多。这期间社会成员的自律意识、自觉意识及素质好坏直接影响“大社会”的整体状态。所以我们说倡导“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是容易的,但操作起来并不显得容易,特别是“大社会”功能的真正发挥,更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三)新国家发展理念

“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甚至无政府的管理理念在西方国家取得了政府管理的成效,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使得许多西方社会表现出一种稳定状态,学习和借鉴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国家发展、政府管理及社会规范化前进的模式是不能复制的,每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经济的差别都很大,但国家发展理念、政府管理经验及社会运行模式是相互影响的。“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正是各国之间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理念之一,这种理念不仅使得政府权力受到社会的制约,政府对全体公民和社会成员负责,更重要是发展和壮大了社会力量,甚至于无政府状态下社会都能有序运行,不会产生大的波动,而这正是我国政府追求发展需要的结果。

“小政府,大社会”是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命题,也是关于国家的命题,“政府+社会”就是国家的全部。无论政府管理还是社会管理,都意味着两个主体群的管理。以中国为例,即由中央政府为核心的一直延伸到基层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普遍的由社会成员结成的各种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两个主体群中政府架构清晰,而社会组织架构不仅复杂而且模糊。如果一个完整的“大社会”体制建成,它比政府的运转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面对的冲突、协调和利益分配问题也多样化。也因此,“小政府”的理想是容易实现的,而“大社会”的理想实现起来不仅困难重重,而且极其复杂和难以控制。这一点,必须充分认识到。

二、“小政府”的内在有效管理

设计上的争论意味着“小政府、大社会”这一模式优势和不足同时存在。仔细分析我国的情况,我们会发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提倡“小政府、大社会”其含义与西方国家在这一理念倡导初期所指的情况是不同的。其内在的合理性、工具性决定了中国政府以这一模式实施有效管理的可能。

(一)有助于理顺党政关系

“小政府”虽然意味着更少的政府管制,但更重要的是要消除政府在全能时代所留下的一些积习。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各级委员会是所有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是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因此,党政关系面临着重新理顺的问题。“小政府”意味着党的政策制定必须朝着更加有利于政府执行和提高执行效果的方向扭转,政策的精、准和可操作性才有利于小政府的高效运转。另一方面,小政府意味着政企关系中更多的政企分开,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特别是对待国有企业,要更多地松绑和让其接受市场风浪的锤炼,而不是让这些超大企业长期依靠在政府的怀抱中躲避风雨而与人民不断争利,这些积习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没有解决好。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小政府”理念的推进,才能使得党政关系、政企关系中所表现出的全能政府影子消除得彻底一些。

(二)有助于提升理政能力

“小政府”意味着政府从外在形象到内在本质的重新塑造,这不仅是政府成熟的标志,更是政府发展、进步的要求。“小政府”意味着政府社会责任的明晰化和治国理政能力的提升。2003年之后,随着各类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大量出现,同时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政府介入社会事务管理的范围和频率恶性增加。表面上看它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但实质上影响了在制度框架下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分担社会责任机制的建立。政府的积极行动和全社会的消极应对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政府不仅职能增大,负担也增加,治国理政能力越来越差,效率低下,影响了公共行政事务的推进。因此,借助治理模式上的变革实现效率的提升是首选,“小政府、大社会”是目前可选择的较好的一种模式。

(三)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

我国每隔八到十年总会周期性出现社会矛盾急剧膨胀、社会关系紧张的问题。仔细分析其缘由,多由于政府职能扩大、管理权限无疆界、社会成员反感所致。改革开放三十年、特别是本世纪十年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成员的各种诉求不断增多,政府与社会关系也日益紧张化,对立情绪加剧,由此引发多种类型的社会冲突,包括个体焦虑所产生的恶性报复社会行为、突发性群体事件等。“大社会”意味着社会多元主体与社会组织的成熟,从根本淡化了政府过度干预意识,减轻了政府负担。强调“大社会”理念,并一以贯之长期坚持这一理念,就能够给全社会一定的自由度和宽松的空间,并且依靠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自我修补机制化解矛盾。这是一种必要的选择。

三、“大社会”的若干驱动误区

(一)全能时期与有限时期

新中国六十余年,中国政府管理经历了全能时期和相对有限时期两个阶段。全能时期政府是唯一管理主体,不存在社会管理,甚至不存在家庭管理。政府对一切事务的管理都上升到国家层面处理,包括家庭关系的确立、社会成员的流动与消费、国家的发展与安全等,都在政府的管制、统治之下。之所以称之相对有限时期是我们认为有限政府与小政府在内涵上相似。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有限政府没有确定,小政府也就没有实现。改革开放后,政府在管理范围上又明显地与全能时期不同,经济领域的相对独立性使得政府触角明显收缩,也因此出现了相对的有限时期。这个时期政府让出一些管理空间给社会,但由于社会组织不成熟和社会成员没有觉悟,这个空间往往成了问题和矛盾最为混乱的区域,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又促使政府不得不随时介入。在“介入-退出-再介入-再退出”中,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同时混乱,而这正是我国目前社会管理的基本情势。

(二)政府管理与社会效应

1、政府管理的执行目标与对立局面

政府管理对社会管理有引领作用,好的政府管理产生好的社会效果,恶的政府行为产生坏的社会效果,人们往往会把社会问题的出现归罪于政府,认为政府的种种恶行影响和造就了社会的许多不正常行为的发生,因此人们对社会的抱怨往往归根于对政府的抱怨。人们对政府抱怨的包括:权贵阶层壮大,成为强大的利益集团;政府组织和个人欲望无节制膨胀,权力寻租,社会资源被侵占;政府机构数量庞大而臃肿,效率低下,浪费巨额公共财政;政企关系、政社关系不清,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被压缩在很小的空间里;政风不正,官员道德感、耻辱感、责任心丧失,社会成员效仿等。

从社会角度看这些抱怨,就会发现政府问题有社会扩散效应,并且造成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紧张。政府与社会及其成员的对立情绪日渐高涨,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之间的矛盾、冲突日见增多;社会焦躁情绪弥漫,社会组织及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能力弱化;政府企图控制社会,规范社会和约束社会空间,造成社会组织管理空间狭窄;社会自律意识差。一切社会问题的本质都是政府自身问题蔓延的结果,是一种社会反应。个人诉求不能得到满足,基本权利不能得到保障时,某些报复社会的行为实质上是对政府管理的报复。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社会管理问题增多的原因在于政府管理疏漏太多,社会矛盾激化和报复性行为在一定层面增加是政府管理不当的社会效应。

虽然政府在管理过程中一级级强调、夸大政府“维稳”功能,并把维稳作为政府的目标执行,这实质上是扬汤止沸,是把政府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甚至是拿政府的一种恶习制止社会上另一种不良行为,忽视社会力量情绪上反弹,忽视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自我教化、整合功能,并最终形成政府与社会更大的对立局面。

2、政府管理的核心对象与管理层面

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管理?还是社会自觉下的社会管理?按照已经形成的发展道路,政府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政府的过度“包办”和“主导”又造成了一系列的政府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政府的管理应该是社会管理的表率,政府的行为应该是社会行为的楷模;政府的风气应该是社会风气的标志,同时要严格区分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的不同层次,因为政府管理不是对全体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的管制与控制。

从社会分层角度看,中国社会目前最明显的阶层可划分为三个层面,即权贵阶层、资产阶层、大众阶层。大众阶层又可以称之为平民阶层或弱势阶层,是最广泛的社会力量,但又是最无力的社会力量,包括了贫困人口、中低收入人口,底层的工薪阶层(低薪的公务人员和工人、农民工、无力就业的青壮年社会成员)。政府管理对象不是大众阶层,大众阶层有很好的品质与学习效仿的能力,也有自我调整、自我规范管理的能力。一方面他们对权贵阶层畏怯,一方面他们对资产阶层羡慕。这两个阶层好的或者坏的品质、价值与生活行为往往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模仿的源泉。因此,政府管理的核心是对权贵阶层、资产阶层的管理与规范,而不是对大众阶层的管制与控制。政府要依靠法律制度的刚性机制对权贵阶层行为进行规范,使权力的运转始终在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使之成为社会守法执法的模范。至于资产阶层与大众阶层,政府只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允许社会自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就足够了。

从社会建设到社会管理这是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中国成立甚至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们始终注重的是社会建设,虽然也有一定的社会管理体系,但对其中的问题认识并不十分清楚,更没有认识到管理方法上的突破对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性。一定意义上,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在更高层次上的新要求。社会管理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对政府提出的课题,也同时是对社会提出的课题,这个课题的解答更有赖于“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确立。

四、“大社会”的创新策略要素

(一)对社会的规范与引导

不存在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与控制,只存在政府对社会的规范与引导,社会自我管理体系的建立足以解决社会的问题。就如同三十年前,政府总以为对营利性企业的管理很重要,甚至计划、生产、销售都必须受政府的控制,但当我们把企业交给市场时,三十年的发展证明,市场比政府能够更好管理好企业,企业也在竞争中得到了真正的发展。社会管理也如此,社会组织的成熟、发育终将带来一个“大社会”的局面,并使得政府的管理边际尽可能“小”起来,并从这几方面规范:其一,规范社会秩序,特别在社会组织发育成长的过程中;其二,调整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关系出现混乱的的时候;其三,均衡社会利益,特别是当一些社会成员的利益受到侵占的时候;其四,提供社会服务,特别是社会管理需要政策支持的时候;其五,促进政治、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社会化管理需要的大环境支持时。这五个方面是大政策、大环境,也是对“大社会”管理的大支持。一个有能力政府真正有效的是放松对社会的管理而不是全面介入社会管理,更不是“以政代社”全面干预社会管理。

(二)对社会的管制与管理

做“大”社会是全体政府的努力,做“小”政府是全体社会的努力。建立在“资本”纽带上的机制、主义内含着自主管理的思想,包括合理有序竞争等手段终将在优胜劣汰中使社会更强健;建立在“社会”基础上的机制、主义内含着管制管理的思想,包括大包大揽式的发展手段终将使政府难以摆脱规模上的枷锁。“大社会”是社会管理的强化,具体应紧紧把握以下几方面:

第一,无论政府规模大与小、职能强与弱,政府发展必须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这个过程中,一定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以志愿的形式实施社会管理是主体,也是主导。政府规模随着国家发展及社会事务多寡而确定。理论上讲,当社会组织成熟起来的时候,政府规模在形式上改变是必然的。一定区域内行政组织出现必须依靠社会组织成长的土壤而定,最基本的土壤是公民由个体到群体的发展,社会单元由家庭到社会的发展,公民个体意识的觉醒和志愿服务社会大众的意愿的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富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献身社会事务的“志愿”精神。

第二,“大社会”管理必须逐渐去政府化,减少对政府的依赖,否则,社会组织或许最终会成为政府的附庸。社会管理的艰难之处在于最初的难以启动和发展过程中被其它组织代替,很难有一种通用的模式让社会管理者借鉴和使用,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和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的管理使得社会管理在最初就面临多重成本的付出。由于政府的强大,社会组织对政府管理的模仿也会使它不自觉地陷入政府管理的怪圈中,对政府产生依赖。因此,去政府化是社会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一开始就应该防范的。

第三,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管理的多样性可能造成社会组织间的冲突加剧、利益失衡,因此,政府通过制度、法律规范约束行为使之不能超越国家的范围很重要。社会管理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决定了不同主体、不同层次间的冲突是一种必然,即使成熟和道德自律精神很好的社会组织也不免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同时社会组织很容易产生跨越国界的行为,甚至以组织名义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建立联系,形成跨越主权国家政府管理范畴的“大组织”,因此,政府的制度规范和约束是不可少的。社会组织基于政治习俗、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首先解决的是国家范围内的社会问题,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也并不会根本上威胁政府的存在,在国家范围内提倡社会道德与社会价值的重塑是必要的。

第四,社会管理需要社会组织之间、公民之间的协同、合作,但实际中困难非常复杂,因此,鼓励建立“精英社会组织”和“经营性社会组织”是重要的。精英社会组织强调的是组织核心的精英化,自我管理效果更佳,经营性社会组织则强调的是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必须以经营性的理念用心运行,没有管理技巧的社会组织最终只会是社会成员的“乌合”。

(三)对社会的厘清与组织

对于社会管理除了上述几方面必须紧紧把握之外,社会管理对象的厘清也是实现“大社会”目标的关键。不能把社会管理对象等同于政府管理对象,也不能混同于企业管理。社会管理是“社会行为”的管理与“社会精神”的塑造,并最终实现整个社会及其成员之间的公平、正义、平等。社会管理的是社会事务,这些社会事务是政府无法管理,企业不能管理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在社会管理中,需要依靠社会动员与合作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管理的核心。另一方面,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自身的管理也构成了社会管理的内容。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要创新“大社会”管理体制。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强调的是“加强研究”和“创新体制”,绝不等于政府全面介入或者部分介入社会事务的管理。社会管理是一个独立的体系,政府管理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在公共事务与社会事务的分界不是很明显的情况下,双方各自的管理会形成一个交集(如图)。因此,双方的管理有共同性,并互为影响,互为促进,但绝不可相互代替或者以一个管理完全替代另一种管理。

总之,政府不要认为所有的事情一定要由政府办,社会可以自己办。政府不能过度迷信自己的组织力量,忽视社会组织的力量与存在,忽视社会成员自我价值的存在,社会前进的动力就在社会力量之中。政府要相信千百年来社会始终存在自我调节的隐性机制,公民的觉醒和力量的强大既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管理的根本。中西方国家无论有多少种不同,无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无论“政府”、“社会”孰大孰小,所有政府政治意义上的利益、使命、责任和社会组织的利益、使命、责任是相同的。

参考文献:

[1](美)罗宾・布莱克本,张志译.社会主义与经济危机[J].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11(6).

[2] 吴琼恩.行政学[M].台湾:三民书局,2009.

[3] 任晓林.政府自利性的逻辑悖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6)

[4] 查尔斯・爱德华・梅利亚姆.美国政治思想[M].朱曾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5] 王健,金今花.我国与外国公务员数量比较[EB/OL].

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_2_4837471_1_0.htm

责任编辑:张 炜

作者:任晓林

资本主义实质管理论文 篇2:

管理的实质与职能的整合

摘要:为了回应管理学界关于管理实质与职能的争论,本文陈述了我们对管理定义以及管理职能的基本意见。我们认为,根据逻辑简单性原则,管理应定义为“是人们为了有效地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于相关资源进行的调配与控制的过程”。管理职能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同时,对于争议的问题也陈述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管理的实质;管理的职能;逻辑简单性

一、问题的提出

管理是渗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的一项活动,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条件。特别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群体组织的出现,管理工作逐渐演变为一项独立的活动。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讲,管理活动与人类社会的产生应当是同步的,也就是说从有人类历史活动开始,就有管理活动。在人类的历史文化之中,有关管理活动的记载和论述也是文化内容中的重中之重。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家思想、儒家思想、墨家思想、法家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都可以看成是社会管理思想。小到个人生活的管理,大到家庭、企业、组织、国家乃至天下的治理,都是管理所研究的范围。管理学应当是研究管理活动的本质特征、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有关方法的科学,是人类管理经验的总结的基础上人类对管理活动的认识成果。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科学也会不断地发展。所以出现不同的理论观点、不同的思想主张、不同的原则方法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从管理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人们普遍认为管理科学的正式产生应当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算起,即从泰罗《科学管理原理》(1911)的问世算起,为此,泰罗也被尊称为“科学管理之父”。这种尊称的获得与人们对科学的见解有关,即认为科学必须是通过严格的实验所得出的结论。这一观点也是科学界所认可的。不过一门科学的产生往往不是个体现象,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所出现的普遍现象的反映。在泰罗时代,与其同时或稍前稍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许多管理学家,如(法)亨利·法约尔、(德)马克思·韦伯、(英)林德尔·厄威克、(美)切斯特·Z·巴纳德等,他们都对管理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此后,随着人类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第二次、第三次产业革命的迅速发展,管理科学也与其他科学一起迅速发展,并成为当代科学群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突出地表现为各种管理理论的不断涌现,就西方管理科学的发展情况来看,除科学管理理论之外,又相继出现了行为管理理论、数量管理理论、系统管理理论、权变管理理论、质量管理理论等不同的派别。这些理论的提出,无疑极大地丰富了管理科学的内容,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需要研究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管理学界,人们在引进和消化国外管理思想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1997年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管理学原理》指出,学术界存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1)忽视理性的重要作用而过分注重经验;(2)任凭经验简单积累,对离散型的思维方式所导致的理论混乱局面,理论工作者一直无力进行成功的梳理;(3)随意使用“新潮”词汇;(4)管理理论越来越偏离管理实践的需要;(5)非理性的人本主义潮流利用了人们的情绪,而渐渐将管理引入一种新的神秘主义境地;(6)强调了企业的外环境而忽略了企业的内环境,将企业的命运之宝押在体制等方面,在实际的效果上形成了又一次淡化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强调环境影响的“工具论”的回潮;(7)几乎所有管理理论工作者都注意到了一个事实,管理理论的主干思路在近几十年里几乎没有多大的进展。从“古典科学管理学派”到“行为科学学派”、“现代管理科学学派”,再到“综合的现代管理学派”,主干思路似乎已经发展到了尽头。之后出现的许多自称学派的理论体系,实际上仅仅是一些枝节观点,根本称不上是一种理论学派。最起码的是无法与前面的这样一些理论学派相提并论。我们认为,以上问题确实存在。但从学术发展的过程来看,也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问题是面对这些现象,学术界应当采取什么方法予以解决?有人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这是一种积极的推进科学发展的态度,更重要的是应当引起学界同仁的思考和讨论,共同探讨和厘清管理科学的基本概念,对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进行重新整合,以期使管理科学的理论概括更精辟、更深刻、更简明、更系统、更有说服力。这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着这一原则,我们试图从管理的实质问题入手,对有些观点进行一下整合,抛砖引玉,贡献些绵薄之力。

二、管理的实质

科学研究中为了准确地揭示所研究的对象的实质,经常使用定义的方式对其核心概念加以界定,用以表达对象的本质特征及其与其他概念的逻辑关系。因此,不同的定义往往反映着立论者对于对象的不同看法或不同的理论假设。所以,厘清概念的工作不是无聊的消遣,而是“正名”,是认真的理论思考。特别在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论观点的争论时,每一种理论都不是无稽之谈,都有它的道理和依据。因此,理论的整合就要求我们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并根据逻辑简单性的原则加以概括。从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有关管理的定义可以看出,人们对管理本质的看法是各式各样的。比如:MP·福莱特(1942)认为,管理是“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的艺术”。其基本观点是将管理界定为“完成工作的艺术”,并强调了“通过其他人”这一特征。这个定义的问题是排除了自我管理,即将自我管理没有包括在内。同时,也没有考虑到单个人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如家务管理、饲养管理等对于非人的物的管理。P·罗宾斯和M·库尔塔(1996)认为,“管理这一术语指的是和其他人一起并且通过其他人来切实有效完成活动的过程”。他们强调的是“活动过程”,并突出了“和其他人一起”这一特点。同时,强调了“切实有效”的要求。“活动过程”的看法,无疑是可取的,但如果不和其他人在一起难道就不存在管理了吗?切实有效固然重要,但那些效率不高的管理活动,也不能被排除在管理之外。S·路易斯、H·古德曼和M·范特(1998)认为,“管理被定义为切实有效支配和协调资源,并努力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这也是“过程”论,但他们强调的重点是“支配合协调资源”与“达到组织目标”这两个特征。我们觉得这一表述是比较精确的。还有R·普伦斯特和F·阿特纳(1997)认为,管理者是“对资源的使用进行分配和监督的人员”,而管理则被定义为:“一个或多个管理者单独和(或)集体通过行使相关职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和控制)和利用各种资源(信息、原材料、货币和人员)来制定并达到目标的活动”。这一定义更为详细,突出了“行使相关职能”这一特征。以上定义反映了国外学者对于管理本质认识的变化和不断深入。我国学者在吸收和消化国外学者观点的同时,在他们所编著的教材中,也提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定义。例如:杨文士和张雁(1994)主编的管理学教材中认为,管理是“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徐国华(1998)等编著的教材中认为,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喻晓航、齐善鸿(1997)编著的教材认为,“管理是为了有效地实现某项活动的最佳的目标而进行的包含计划、组织和控制等职能的综合性的活动”。这个定义符合逻辑简单性原则。周三多教授(2000)等在总结国内外相关定义的基础上,为管理提出的定义是:“管理是指组织中的如下活动或过程:通过信息获取、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职能的发挥,来分配、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以实现单独的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该定义详细地罗列了管理的职能,并且是目前我国学术界比较认同的观点。但在他编著的《管理学—原理与方法》一书中,又有不同的表述,认为“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这个定义强调了协调活动,也具有逻辑简单性。

综观上述有关管理定义的各种论述,说明管理学界在不断地寻求对管理的本质的最简要的科学的表述。面对以上有关管理实质的不同陈述,我们能不能综合各家之长,求得一个相对简要且能深刻揭示管理的本质特征的定义。这里我们冒昧地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供大家讨论。我们认为,从以上学者的论述中,大家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管理是一种过程;又认为管理是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还认为管理与对于相关资源的调配有关;同时管理有许多职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决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另外,在这些不同的职能中,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最为核心的职能。我们认为,决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五大职能中,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讲,决策、计划、组织和领导只不过是实现控制的不同方面而已。因此,我们可以简要地将管理的定义表述为:“管理是人们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于相关资源进行调配与控制的过程。”这个定义避免了关于人数是单数还是复数的争议,也消除了有效和最佳的要求。关于职能种类的问题,我们想作进一步的辨析。

三、新定义的特点及管理职能的辨析

为了教学的需要,我们在自己的课堂上不得不对管理的定义和职能方面的争论,进行认真地思考和辨析。我们认为,将管理定义为“是人们为了实现预期目标,对于相关资源进行调配与控制的过程”。甚至再简单一些,将“调配与控制”简化为“调控”,也是可取的。因为在这个新的定义中包含着下述特点:首先,它汲取了“过程论”的观点,虽然没有出现“活动”二字,但是,只要一讲到“调配与控制”或者“调控”,人们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活动过程。其次,定义突出了“调控”的实质,因为“调配与控制”正是所有管理活动的最本质的特征。特别是从上个世纪中期,随着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的提出和成功应用,使人们耳目一新。许多管理学家也重视了控制论、信息论和系统论来阐述管理学的问题,例如将企业看作是多因素的、多层的、多功能的、动态的、开放型的社会技术系统。而控制论又和有目的活动有关,控制就是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所进行的调节与选择的活动过程。此外,我们强调“实现预期目标”,是为了突出一般的管理活动。如果强调科学管理,可以增加“有效地”这一副词,所以“有效地”三个字可有可无。但是,管理的目标问题非常重要,它是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是不能省略的。另外,定义用相关资源概括了管理的对象。其中包括有人、财、物、信息、时间等。总之,在新定义中大体包含了管理活动的所有要素:管理者是“人们”;管理目标是“预期目标”;管理对象是“相关资源”;管理职能是“调配与控制”或“调控”。这个定义的最突出的特点是其周详性和逻辑简单性。

当然,定义只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的特征,有一些特性是定义所不能涵盖的。例如,管理的手段(工具)和有些职能,在我们的定义中没有反映,更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出现。在讲到管理的实质问题时,有的学者非常重视,甚至以罗列职能的方法来定义管理。我们也赞成将管理的职能特征作为最重要的“种差”。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合乎“属加种差”的逻辑规范的科学定义。但是,从管理学的历史上看,人们对于管理职能看法一直存在着分歧,最常见的有三职能、四职能、五职能和七职能之说。那么,究竟哪一种提法比较合适,这也是有必要深入讨论的问题。目前管理学界关于管理职能的分歧,突出地表现在对其种类的划分上。从管理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法国著名的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最早提出了企业基本活动和管理的五种职能。基本活动包括:技术、商务、财务、安全、会计和管理。而管理的职能主要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这是长期以来为多数人所认同的划分方式。不过几乎在同时,英国著名的管理学家林德尔·厄威克则认为,管理有三大职能,即计划、组织和控制。他又提出了与其相对的三项原则,即预测、协调和指挥,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与完善。我们认为,厄威克的看法是非常精辟和深刻的,他不仅抓住了管理的最重要的职能,而且揭示了管理职能与其相关活动的关系。后来大多数教材将管理的职能压缩为四种:即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从上世纪中期,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将管理视为“决策”以来,人们纷纷将决策从计划中提取出来,作为一项独立的职能。这样在四职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决策。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到,信息和创新又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所以人们又将信息的获取与创新作为管理的新的职能。这种与时俱进的努力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由此而来就难免会出现一些概念上的重复、交叉和逻辑上的混乱。例如,当人们将计划作为管理的首要职能时,并没有忽视决策的作用。因为决策与计划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决策是形成计划的前提,它与厄威克讲的“预测”相类似。计划是决策的逻辑结果,所以不提决策并不意味着排除决策,只不过是隐含着决策而已。如果将计划和决策都作为管理的职能,难免有重复的嫌疑。当然,我们也可以用一个新的概念来概括两者,即“策划”,这样也许比较妥当些。也有些学者将人员配备、指导、指挥、激励等作为管理的职能。但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人员配备是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指导、指挥和激励是领导的主要作用。如果将它们与组织和领导并列作为管理的职能,显然是一种重复,因此可以完全省去。

信息获取是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先决条件,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作为一项单独的管理职能提出。关于创新的问题,有的学者将其作为管理的重要职能,并认为这也算是一种管理理论的创新。但是,当我们仔细翻阅有关管理创新的内容时,觉得它们完全可以放到组织变革之中去。因为,所谓任务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技术创新等均属于组织变革的问题。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喻晓航在其《管理学原理》中,统计了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国外十三种管理学著作关于管理职能的划分。其中组织、计划和控制为多数学者所认可。指挥、激励、人事、沟通等,所涉及者均在三至五种以上,如果将这几种职能归纳在领导之中,其统计数也在十种以上。这远远地超过了对其他职能的认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值得强调的管理职能理应概括为“策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根据逻辑简单性原则,也不需要再增加其他项目。至于这些项目之下的细目问题,尚可以进一步商讨。在知识激增的情况下,在各种观点层出不穷的时代,从逻辑简单性原则出发,对相关的概念和原理、原则进行整理和综合是很有必要的。它对于形成管理科学的范式以及该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活动会有所帮助。最后大家看到,这里我们对于管理职能整合的结果和以往大多数管理学的教科书的四职能归纳几乎没有区别。唯一的变化是将“计划”改成了“策划”。其实不做这样的变化也没有关系,因为计划中包含着决策。这种螺旋式的回复现象,是否可取?或者这种回复是否意味着大家有可能在新的条件下达成新的共识?这些问题有待于学界学者的思考和讨论。

参考文献:

[1]喻晓航,齐善鸿.管理学原理[M].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1-3.

[2]周三多.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4,183-184.

[3]周三多,等.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1.

作者简介:高彩霞(1964-),女,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210046。

作者:高彩霞

资本主义实质管理论文 篇3:

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

摘要:当代环境管理的实质,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到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和谐状态。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可从价值内涵、经济内涵、技术内涵和制度内涵等四个方面展开。生态文明是环境管理的价值内涵,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环境管理的经济内涵,协调产业、城乡、上下游和地区间生态关系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内涵,而环境保护的主流化、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和绿色政绩考评的制度化是环境管理的制度内涵。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管理;价值内涵;经济内涵;技术内涵;制度内涵

人类经常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在管理着环境和资源。其实,人类只是在管理着人类与环境和资源的互动。当代环境管理的实质,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到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和谐状态。目前,我国正在通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通过节能减排、防治污染、建立资源节约型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实施生态工程等措施,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环境管理在这一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探讨当代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为进一步构建符合生态文明特征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环境管理模式奠定研究基础。

一、生态文明是环境管理的价值内涵

(一)生态文明的具体内涵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客观世界,通过自觉遵循生态规律来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一种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新型人类文明形态,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当中,成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价值基础。生态文明的具体内涵可以表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人们通过对自身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科学技术进行生态化改造,使之符合生态规律,优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增强了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生产能力、自净能力和稳态反应能力,为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自然基础。例如,在政府主导下制定和实施集“污水治理”、“资源保护”与“水景绿化”于一体的湿地生态工程,构建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绿色风景线和生态走廊,就是通过环境管理将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符合湿地生态规律的生态化改造的过程。

2、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社会管理制度符合生态规律,实现了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社会管理制度的生态化。例如,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和理念来设计环境管理体制,在谋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充分尊重生态演变规律并付诸实践,就是环境管理制度生态化的具体表现。

3、人们的知识结构与水平充实和丰富了生态化内涵,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工程技术等新兴学科领域崛起,推动了人类知识和技术领域的全面进步。这在国家生态建设中具体体现为生态学理论知识与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与提升,并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相关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环境管理的价值定位

1、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生态文明强调以人为本,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与极端生态中心主义,主张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的全面发展应当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之上,只有遵循生态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和健康的。

长期以来,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使人类社会陷入了严重的生存危机,而极端的生态中心主义则片面强调人类社会停止改造自然的活动,从另一个极端否定了工业文明所取得的全部成果,从而可能造成人类文明发展的人为中断。因此,环境管理既不能采取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态度,也不能采取极端生态中心主义价值立场,而应采取以人为本、兼顾自然的折中主义立场。

2、对工业技术进行生态化改造。至今为止,人类文明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社会时期产生的原始文明;第二阶段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是在继承原始文明全部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农业文明;第三阶段是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是在继承农业文明全部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工业文明。而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始,人类经历了三百年之久的工业文明。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其在全球范围传播和发展的结果是导致了全球性生态危机。当今人类的生态环境已经不能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创造新的生态文明来克服生态危机,从而推动人类文明向更高阶段发展。但是,人类不能通过抛弃工业文明来发展出新的生态文明,而应当在遵循生态规律的同时也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在继承工业文明的全部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对工业文明进行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态化改造,将工业文明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在环境管理中,应当将工业技术原理与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以及结构与功能协调原理结合起来,将工业技术转化成为生态化的技术成果。

3、弘扬本土生态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人与自然和谐的哲学传统为特征的本土生态文化传统。这一传统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基本一致的。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深入挖掘本土生态文化的内涵,也是推动我国环境管理模式变革的精神源泉。

中国本土生态文化的典型代表是儒、道、佛。儒家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儒家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既强调自强不息,又提倡厚德载物,讲究天道与人道的合一,将家庭、社会伦理扩展到自然伦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精神;道家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和顺应自然,“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是道家塑造的生态文化意境;佛教主张善待万物,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达了以慈悲为怀的生态文化精神。弘扬本土生态文化,可以使其成为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超越工业文明、推动我国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原动力。

4、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与消除贫困的统一。工业文明和现代商业文明造就了资本的无限扩张本性,也决定了资本运作中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采和对生态环境的过度破坏。同时,资本的加速流动使得社会日益分化为两极:一极是占人口比例极少数的极为富有的阶层;另一极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处于相对贫穷状态的普通民众。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资本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后果,主要是由处于相对贫穷状态的普通民众来承受的。在发达国家的资本跨国流动中,国家间的经济不平等关系被不断强化。发达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制度势必导致环境污染的国际转嫁。在少数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背后,是全球范围内大规模、深程度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发展中和不发达国家的众多民众为少数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付出了极为昂贵的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在内的生存权利代价。事实证明,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工业文

明发展的历史,实质上是一部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历史。在以工业文明为价值取向的环境管理中,完全资本化的运作模式可以暂时地实现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发达国家的生态改善,但不能产生真正弘扬环境公平正义的生态文明。

在以生态文明为价值目标的环境管理中,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环境效益与生态服务为全体人民共享,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征是完全一致的。我国的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消除贫困是统一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合理有效地利用环境资源,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在此基础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环境管理通过“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具体途径,在城乡一体化模式下进行生态建设和实施生态工程,其目的就是要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转嫁的现象,实现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与消除贫困的多重目标,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从初级阶段逐步迈向更高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

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环境管理的经济内涵

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来巨大的环境资源压力,并逐步转化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羁绊。“发展是硬道理”,不谋求发展,难以解决国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而通过环境管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则成为了环境管理的经济目标。

(一)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将科学发展观落到了实处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将科学发展观落到了实处,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高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管理进一步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创造活力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时代的主旋律,也是环境管理的目标所在。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实践,体现了全民的愿望,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将极大地激发中华民族的创造活力。

(三)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管理迅速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在经济发展方式上,是通过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因此,通过环境管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运用知识流、技术流和信息流来整合和提高物质流和能量流的利用效率,减少经济活动中物质资源消耗和污染,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体现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意味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将立足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两型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实施既具有高新科技内涵又紧密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的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全面建立“两型社会”的基础。从辩证的角度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对矛盾统一体,要求在思考经济问题时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而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时,要重视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我国的环境管理应围绕经济规模效应与结构效应、环境服务的需求与收入的关系和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政策与规制三大主题,最大程度地缩短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中随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环境状况恶化的周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协调产业、城乡、上下游和地区间生态关系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内涵

环境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在环境管理中,应当处理好产业生态关系、城乡生态关系、上下游生态关系和地区间生态关系等四大基本生态关系。这是环境管理的技术目标。

(一)产业生态关系

产业生态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立体生态链。在环境管理中,应当全面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理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生态关系,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并通过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最大程度地提高各大产业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消除产业间的环境污染转移。例如,对于湿地产业领域,应当提高产业间湿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并将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相融合,推动产业系统的良性生态循环。

(二)城乡生态关系

城乡生态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垂直生态链。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生态关系中,农村是第一产业的基地,城市工业是城乡第二产业的主体部分,而城市第三产业则是链接农村和城市生态系统的中间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仅要在城市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在城市内部消除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负效益,消除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的转移,而且要在农村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除农村环境污染,向城市输出安全、清洁的产品,实现城乡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城乡生态建设的一体化。在城乡结合部,应当通过实施生态工程保护自然资源,发展生态修复、生态化利用技术,统筹解决城市工业污染和农村水污染问题,理顺城乡之间的生态关系,给广大农村地区带来生态收益。

(三)上下游生态关系

流域的上下游生态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平方向生态链。在环境管理中,通过实施流域生态工程和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工程带动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区)、生态市、生态省的建设。尤其是在环境管理还比较薄弱的农村,应当采用生态技术治理和控制农田面源与养殖业污染,保护饮用水源,解决村、镇、县(区)的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上游的污染输出对下游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理顺村、镇、县(区)之间的上下游生态关系。

(四)地区间生态关系

相邻行政区域之间的生态关系是一种更为复杂

的区内生态系统与区外生态系统之间的内外生态链。区内区外的不同行政管辖区的界面区域通常属于脆弱生态系统地带,需要通过制定新的政策、创新环境管理体制和进行科学的综合规划,来理顺各种地区间的复杂生态关系,实现既能运用区外生态系统资源支撑本地区的发展,又能将区内生态建设成果惠及区外,从整体上推进区内外的发展。

四、主流化、生态化与绿色政绩是环境管理的制度内涵

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管理,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基础性工作:

(一)环境保护的主流化

环境保护的主流化是指在作出和实施一个国家(或者省、市、县层面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决策的过程中,环境方面的考虑引起了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关注。环境保护主流化要求运用生态系统方法,突破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传统管理习惯,将环境保护纳入到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议事日程中,综合有效地协调其决策和行动,以实现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环境保护主流化过程中,应采用各种措施和机制,包括政策、立法、规划、财政、税收、经济激励、能力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成功的环境保护主流化过程需要得到公众的认可与理解,同时,积极的社区参与是环境保护主流化的关键,政府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针,激励当地社区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制定和实施环境管理政策时,应当将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突破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和利益分割机制,协调上下游的经济关系和生态关系,综合考虑区域产业结构、产业规模和产业布局,建立起与生态规律相适应、与环境容量相适应、与生态系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产业模式,推进区域的经济一体化、生态一体化进程。

(二)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

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要求管理者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整体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并将其转化为一种思维方式、思想境界、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建立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应当遵循生态系统方法所蕴涵的基本原则,即通过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来设计环境管理体制。在传统管理模式下,环境管理体制的设计主要遵循要素式管理模式,即针对生态系统的不同要素和生态系统的不同服务功能,将环境管理权分别授予土地、水利、建设、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渔业、交通、旅游等多个政府部门,而上述部门均有权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和职权范围内独立地进行环境管理。而在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下,环境管理体制的设计主要遵循生态系统方法,将生态系统看做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均属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各部门的综合协调管理活动中,全部管理活动均在谋求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充分尊重生态演变规律,并将生态规律作为技术规范加以运用。在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下,政府不再是环境保护的唯一主体,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都应当参与到环境管理当中去。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宏观环境管理,主要致力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落实政府部门的环境责任、综合协调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活动、提供公众参与的平台、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等重大问题。而地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则结合地方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进行微观环境管理,开展环境规划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项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监督等活动,确保环境保护战略、方针、政策、对策和措施的具体贯彻与落实。

(三)绿色政绩考评的制度化

2009年3月,联合国提出了“全球绿色新政”的三大主要目标:第一,应对促进全球经济恢复作出重要贡献、保持并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第二,应促进可持续的包容性增长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要在2015年之前消灭极端贫困;第三,还必须降低碳依赖程度和减缓生态退化,因为这些都是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主要威胁。推行绿色政绩与联合国倡导的绿色新政的宗旨相吻合,符合环境管理的国际发展趋势。绿色政绩是指领导干部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结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能,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其环境管理职责、实现政策与法律制定者意志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管理能力。领导干部取得绿色政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因此,绿色政绩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环境管理的制度目标之一。应当以绿色政绩观为指导,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是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与归宿点,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为目标,以有效促进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结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的效率、效能进行客观全面真实的评价,并使其制度化,从而全面调动广大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环境管理的各项目标。

(责任编辑:朱蓓)

作者:周训芳 吴晓芙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实验教学软件工程论文下一篇:高师美术教育教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