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三大音乐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肩负着培育人们美育与德育的重要责任。在实施音乐教育的过程中,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将直接影响音乐教育的实践成果。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法和柯达伊音乐教学法(以下简称“三大音乐教学法”)早已备受世界各国学者的广泛运用与传播。因其教学法拥有民族性、语言性、探索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等特征,故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对“三大音乐教学法”的运用与实践均已重视,课堂教学的运用情况较为完善且成熟。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犹如一棵树的根系,只有在初期给予根系以充足的水分和营养,树木才能枝繁叶茂,最后茁壮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换言之,音乐教育者应更加重视学龄前儿童的音乐启蒙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部颁布了多个关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文件,文件中多次强调艺术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是其他领域不可比拟的,而音乐教育在艺术教育中的地位是不可言喻的。由此可见,学龄前阶段的音乐教育已成为学校乃至全社会非常重视的教育问题之一。幼儿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中的一部分,不仅是幼儿学习体、智、德、美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音乐启蒙教育的有必然阶段。幼儿心理学研究表明:3至6岁的幼儿具有好奇心理、喜欢模仿、活泼好动等特点,对有兴趣的事物已具备长时间专注的能力,有很大的可塑性。奥尔夫、达尔克罗兹、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在教育理念上均以幼儿的内心世界为主,关注幼儿内心对音乐的体验感受,注重幼儿的表达。在实践上“三大音乐教学法”均具有开放性,强调节奏训练的重要性,通过语言的表达、肢体动作的训练、歌唱以及乐器演奏的学习,同时展现了音乐教学活动多元化的优势。因此,幼儿音乐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活动中,需掌握“三大音乐教学法”各自的优势,结合学龄前儿童身体和心理的发展特点,设计其适宜的音乐教学活动对幼儿实施音乐教育,从而使幼儿体验“边玩边学”的过程,达到他们进行音乐教学活动的目的。
关键词:音乐教学法;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幼儿园;课堂教学
学科专业:音乐学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来源及依据
(二)文献综述及背景
(三)研究内容及目的
(四)创新之处及预期创造性成果
一、三大音乐教学法基本特征之比较
(一)形成因素
(二)教学目标
(三)教学方法
二、三大音乐教学法的实践调查
(一)幼儿园与三大音乐教学法
(二)幼儿教师与三大音乐教学法
(三)幼儿体验与三大音乐教学法
三、三大音乐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课堂
(一)实践教学前测
(二)运用实践
(三)教学实践后测
(四)阻碍与思考
结语
致谢
注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