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建设方案

2022-07-28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湿地公园建设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湿地公园建设方案

相思湖湿地公园建设发展方案

一、相思湖湿地公园的范围

相思湖湿地公园位于相思湖新区、邕江上游,包括相思湖、可利湖、可心江、明月湖以及西明江、石埠河、石灵河等水系湿地,向南整合相思湖新区石埠片区水域,向北囊括龙门水库、天雹水库、罗文水库和金沙湖水库,往东拓展至高新区明月湖上游,往西北沿外环高速路两侧300m绿化带。相思湖、西明江、石埠河、石灵河自北向南注入蜿蜒而过的邕江,天雹水库、罗文水库、金沙湖点缀其中,总面积约2万亩,超出南宁“中国水城”规划水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二、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相思湖湿地公园近期建设主要包括相思湖、可利湖、西明江、石埠河、石灵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可利湖—明月湖连通运河等项目,内容涉及河道整治、生态恢复、雨污管网、生态补水、景观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目前可利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已进入后期阶段,相思湖公园河道主体工程及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已基本完成,核心区全面达到“湖清、岸绿、水畅、景美”的“中国水城”建设要求。公园景观面貌焕然一新,行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湿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修复,配套项目逐步建设,成为市民观赏游玩的一大生态景观园区。可利湖—明月湖连通运河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桥梁灯光亮化和景观绿化提升方案已通过规划审批。可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景观工程、石埠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西明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灵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正有序开展。

三、相思湖湿地公园建设目=标

建设相思湖湿地公园有利于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南宁现代宜居城市品质,加快推动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建设,是还景于民的为民公益项目。通过相思湖湿地公园建设,使环相思湖水系成为畅通的行洪道,使相思湖湿地公园成为以生态环境良好、物种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配套设施完善的人文公园,使公园成为融湿地保护、生态教育、休闲旅游、环保产业培育于一体的全区乃至全国一流的综合性湿地公园,成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典范、“中国绿城”、“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水城”的最佳展示窗口。

四、相思湖湿地公园的建设主体及组织结构图

相思湖湿地的建设与管理统一在相思湖新区管委会的指导下,由相思湖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作为建设平台,湿地公园建成后,采取分段分步的方式移交给其子公司湿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湿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四库”、“三湖”、“两河”、“两江”、“一岭”,下设1个湿地公园管理机构,1个水库森林管理机构、1个河道管理机构及1个旅游开发管理机构(暂定)。

五、相思湖湿地公园建设时序

相思湖湿地的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移交的模式。 建设时序如下:

一期:2011年—2013年,以相思湖、可利湖为重点,向东西两侧用地拓展。完成可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一、二期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完成主题公园、相思湖红豆酒吧街以及比干祠堂、乌龙寺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旅游文化要素提升。建成相思湖湿地公园核心区,争创国家4A级甚至5A级旅游胜地。

二期:2013年—2014年,以相思湖、可利湖为核心,沿连通暗渠和外环高速公路(预计变成城市快速环道)两侧300米绿化带,将相思湖湿地公园进一步延伸至西明江、石埠河和石灵河以及天雹水库、罗文水库和金沙湖、龙门水库、明月湖上游等水域,延伸拉长滨水旅游观光产业和共生产业。

三期:2013年—2015年,全面完成西明江、石埠河、石灵河、明月湖上游湿地公园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以及金沙湖、明月湖的景观改造。打造南宁市旅游新亮点,形成南宁市“东部游山、西部戏水”新品牌,成为南宁市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胜地的核心组成部分。 四期:2015年以后,完善罗文森林公园、罗文水库、天雹水库、龙门水库和相思湖新区石埠南区4000公顷森林公园水库涵养地,进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旅游及相应配套设施维护以及相关后续建设,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完善南宁市北部山脉水源涵养地,注重湿地公园长效管理,巩固湿地旅游业优势。

六、湿地公园整体规划设想

为满足生态多样性的要求,湿地公园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公众开放区和旅游服务区等。 生态保护区包括天雹水库、金沙湖水库、龙门水库等水库,以及外环高速300m绿化带等水源地、生物栖息场所和迁徙通道,只允许开展各项科学研究、保护与观察工作;公众开放区包括可利湖、相思湖等湿地敏感程度较低的区域,严格控制环境容量和游人容量,开展以湿地为主体的休闲、游览活动;旅游服务区以河流、湖泊绿化带外侧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相关旅游配套设施。相思湖新区的石埠南区,作为湿地公园的预留发展区。

(一)相思湖公园(上游定位为半开放区,下游为开发区,以可利大桥为界)

相思湖公园北起天雹水库大坝坝脚,南临邕江,东西介于相思湖东路与西路之间,是南宁市打造“中国水城”的标志性项目。分为相思花园(爱情区)、东盟花园(友情区)、田园牧歌(乡情区)、林源野趣(怡情区)四大区,分别代表相思文化、民族文化、农业文化、生态文化四大文化主题园。

1、相思花园(爱情区)

相思花园位于大学路与江北大道之间,紧临邕江,是以爱情为主题的特色人文风情园。以“红豆”、“相思”为主题,通过对“红豆风情环”、“红豆心愿”等硬环境景观的塑造,对“南国七夕”、“三月三情歌节”、“心愿广场树”等爱情文化软景观的筹划,打造一个具有浓厚南国民族风情的“爱情相思湖”圣地,充实相思湖公园的游览内容,提升“相思湖”品牌。

2、东盟花园(友情区) 从相思湖西路北上,位于相思湖北路与大学路之间是东盟花园。东盟花园是以民族文化为主题的热带风情园,园内种植代表东盟各国特色的棕榈科大型植物、宿根地被植物,淙淙的流水和沿岸青山、绿树交相辉映。广西民族大学等学府均坐落于其旁边,使东盟花园充满浓浓的书香味。

3、田源牧歌(乡情区)

位于可利大道与相思湖北路之间的田源牧歌是以农业文化为主题的乡情区。区内芦苇在水边茂密地生长着,茵茵草地上种有棕榈树、榕树还有不少芒果树等热带果树,观赏石错落有致地遍布在区域中。相思湖红豆风情酒吧街位于此区的可利大道以南,相思湖东路以西,可以江以北,相思湖东岸,将打造一处集大学生活交流、年轻人浪漫娱乐、文化人静思创意、多民族民俗风情互动演绎、以桂北民居风格建筑为载体和以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的红豆风情特色酒吧街区。整体布局体现了四个主题思想,即民俗风情酒吧街区、大学生活动街区、浪漫爱情酒吧街区、文化创意酒吧街区。建筑形态采用桂北民居干阑式木结构,形成以桂北民居建筑风格为主体的风貌特征。

4、林源野趣(怡情区)

位于可利大道以北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怡情区——林源野趣。区域内可以看到许多植物,有芦苇、花叶芦竹、睡莲等水生植物,岸边、岛上种有秋风、香樟、菩提榕等陆地植物。无论景区岸边还是湖中小岛,都蜿蜒着3—4米宽的闲情小道。泥土清新的气息,水鸟在湖面尽情飞翔,人与自然和谐交融。

位于此区的可利江大桥采用桂北传统木构风雨桥廊形式修建广西最大的风雨桥,与北侧的湿地公园相得益彰。

风雨桥东北面是占地200亩,可容纳3000人至5000人的大型水上乐园,可满足成人、儿童等所有年龄层的吃、喝、住、玩、乐等各种休闲活动。 随着可利江景观二期绿化提升工程的完工,相思湖公园水域面积可达3万平方公里,市民可以看到以灌木、片植灌木草本、棕榈科及竹类,垂叶榕、马占相思、凤凰木、朱槿、红花马缨丹、假槟榔等为代表的绿化,以及同时开展的水生植物等湿地建设。水美草绿、白鹭栖息,营造出岸青水绿的优美滨水生态环境,打造“一轮明月,两岸相思”的温情美景。

(二)明月湖(即心圩江)(上游为半开放区,下游为开放区,以高新大道为界)

可利江、明月湖将由可利江—心圩江连通运河串联起来。运河位于八桂田园上游,沿八桂田园北侧穿相思湖新区东路后,占用高新区创新路直至创新路滨江路口的心圩江湖,运河总长3.65公里。运河水面与绿地面积按照1:1比例控制。运河周边设置亲水步道,运河上建设9座跨河桥梁,形成一桥一景,成为南宁市城市西部的一条“绿色走廊”。

(三)西明江(开放区)

西明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加快打造“中国水城”的重大举措,贯穿相思湖新区高教职教基地,东濒相思湖,西临石埠河,南接邕江,北至罗文水库。 以人—与蓝色绿色共生,将南宁绿城的绿色理念与西明江碧绿的水环境作为设计理念,将西明江周边原生态与河道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相结合,景观控制节点和景观联系节点,形成丰富的景观层次。公园分为湖滨入口区、欢乐天地区、自然生态湿地区、滨江运动区、环湖水上运动区、滨江游憩功能区,各功能区由园路相通,即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

1、湖滨广场入口区:城市道路与滨江公园的相接处都设置有广场及主入口,便捷地将人流导入滨江公园。

2、欢乐天地区:在滨水公园从罗文大道至大学路东南面,以“简洁开朗”的树阵及疏林景观为主。相应布置停车场、公共汽车停靠站、厕所、公园管理用房、球场、儿童游乐场等景观服务设施。

3、自然生态湿地旅游区:位于主轴线南面、鸟语花香生态小岛,既临水又有两级缓坡草地相连配植水杉带,视野开阔,景色绝佳。属于安静的休息景区。

4、滨江运动区:滨江公园边界,为减少繁忙的城市道路给公园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设计了浓密的边界林带,使滨江公园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同时,考虑到周边是高教区学生多的因素,设置了读书区、运动区,并在密林与环湖主路之间设置了一些小的休息广场空间以方便中老年人晨练等场地。

5、滨水游憩区:采用生物护堤措施,丰富乡土物种,包括增加水生和湿生植物,形成一个乡土植被的绿色基地,营造安全而充满野趣的景观。同时,为各种鸟类和小动物提供繁衍栖息之地。

6、水上运动区:位于公园南部,适当布置游船码头,沟通东西南北各景点,宽阔水面,可组织具有民族的划龙船等水上运动。

(四)石埠河(开放区) 位于南宁市西部,包括大学西路延长线至金沙湖水库坝址,总体布局以石埠河流动的水系为纽带,将各具特色的几个景观段连成整体,从而构成“一带五段多节点”生态、娱乐、观赏的江滨绿化带。“一带”指一条河道流动的水系及两侧护岸绿化带;“五段”指五大功能区景观段,由北向南分别为:自然生态区景观段、湿地景观区段、科教活动区景观段、市民休闲活动区景观段和市民健身娱乐区景观段。各景观节点包括有调蓄湖湿地、藤绕奇石广场、紫藤广场、藤生植物园、七彩广场等。石埠河整治后将建成弯曲河道,成自然的蛇形。在河道较宽处设有河床沙洲,沙洲周围有浅滩与深潭,为鱼类提供栖息场所,形成“水清岸绿石埠河,青藤老树叶婆娑。四季花开蝶飞舞,风光独具凭观摩。”的生态、自然、优美的滨水环境景观。

(五)石灵河(开放区)

石灵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南宁市高速环道至邕江交叉处。根据南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建设生态景观,对石灵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不但使水变清,还要对河岸自然生态进行修复和保护,对河道两岸进行分步和动态园林绿化建设,打造园林精品,形成水系绿化带。突出亲水特征,配套建设观景廊桥、亲水平台、河滨散步道、休闲座椅等水岸服务设施,凸显滨水生态园林景观特色。

通过水域整治改造和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相思湖湿地公园将成为生态怡人、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经济繁荣的生态保护区和旅游度假区。成为凸显邕城历史文化,展现壮乡民族风情,展示区域性国际城市形象。形成“街依水走,水依街生”的城市景观,以更新的姿态向广大市民展示“中国绿城”、“中国水城”新风采。 同时,以湿地开发与管理为平台,将相思湖湿地公司建成及湿地开发、公园管理、旅游开发、文化服务集一体的旅游开发投资公司。 南宁市相思湖湿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

ICS 65.020 B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755-2008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regulation of national wetland park 2008-09-03发布 2008-12-01实施 国家林业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其功能分区和建设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LY/T 5132-199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湿地wetlands 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做成或成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区。 3.2 湿地公园 wetland park 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 3.3 国家湿地公园 national wetland park 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 4 总则 4.1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应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防止湿地退化的基本要求出发,通过适度人工干预,保护、修复或重建湿地景观,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展示湿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根据湿地保护和区域经济发展等进行统筹规划;根据湿地的地域特点和保护目标合理布局;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可以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期建设。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应重点突出湿地景观,保留湿地的生态特征;最大限度维持区域的自然风貌,体现特色;在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湿地自然景观和湿地人文景观营造时要因地制宜。 4.2建设目标

在对湿地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示范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公众提供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的休闲场所。

5 设立的基本条件 5.1 面积

国家湿地公园的面积应在20hm2以上。

国家湿地公园中的湿地面积一般应占总面积的60%以上。 5.2 整体风貌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筑设施、人文景观及整体风格应与湿地景观及周围的自然环境相协调。 5.3 湿地生态系统

国家湿地公园中的湿地生态系统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是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湿地或人工湿地。

湿地生态需水应得到保证。

湿地水质应符合GB 3838- 2002的要求。 5.4 科普宣教

国家湿地公园应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可以开展湿地科普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5.5 管理条件

国家湿地公园应设有管理机构,区域内无土地权属争议。 6 功能分区 6.1 分区结构

国家湿地公园一般包括湿地保育区、湿地生态功能展示区、湿地体验区、服务管理区等区域。 6.2 分区内容 6.2.1 湿地保育区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需要保护或恢复的湿地区域。

需要保护的湿地区域一般具有相对明显的湿地生态特征和完整的湿地生态过程,或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或是湿地生物的栖息场所或迁徙通道。对有潜在生态价值的受损湿地,进行湿地恢复。

在湿地保育区内,可以针对特别需要保护或恢复的湿地生态系统、珍稀物种的繁殖地或原产地设置禁区或临时禁入区。 6.2.2 湿地生态功能展示区

展示湿地生态特征、生物多样性、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的区域。 6.2.3 湿地体验区

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分布的湿地区域。

可以体验湿地农耕文化、渔事等生产活动,示范湿地的合理利用,本区域允许游客进行限制性的生态旅游、科学观察与探索,或者参与农业、渔业等生产过程。

6.2.4 服务管理区 服务管理区是指在湿地生态特征不明显或非湿地区域建设的可供游客进行体憩、餐饮、购物、娱乐、医疗、停车等活动,以及管理机构开展科普宦教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场所。 7 主要建设内容 7.1 保护恢复工程建设 7.1.1 保护工程建设

针对需要保护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开展的工程。

包括隔离设施、管护站点和保护警示标识等设施建设。 7.1.2 恢复工程建设

包括湿地基底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或重建以及水文水质恢复等内容,可以建设水中生境岛屿、开阔水域、河流片段、浅水滩涂以及带水沼泽等,以营造或恢复适合湿地生物栖息的生境。

湿地基底恢复可以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对湿地的地形、地貌进行改造,维护基底的稳定性。

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或重建可以通过植物配置、动物放养、鸟类招引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所用的动植物物种应采用本地种。

湿地水文水质恢复包括湿地水文条件的恢复和湿地水质的改善。湿地水文条件的恢复可通过补水、滞水等措施来实现。湿地水质的改善可通过控制进入湿地公园水体的污染源,改造植被结构来实现。 7.2 景观建设 7.2.1 水体景观建设

湿地公园内的湖泊、溪流、泡沼、滩涂以及库塘等以水为主体的景观建设。

水体景观的边坡宜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护岸措施。 7.2.2 植被景观建设

湿地公园内以雏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满足游客观赏需求的植物的配置与管理。 应以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等湿地植物为主。

应考虑植物种类和景观的多样性以及水体净化等生态功能的需求,所用的植物物种应采用本地种。 7.2.3 人文景观建设

各种源于湿地的具有文化内涵的景观建设。

应与周边湿地自然景观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

应优先采用生态材料和工艺。 7.3 宣教工程建设

7.3.1 解说与宣教标识系统建设

解说系统是指通过讲解或物品展示等形式,宣传湿地和环保知识的材料及相关设备设施。

国家湿地公园应设立标志、标识、标牌和解说牌等,标志、标识、标牌和解说牌‘应设置合理、图文清晰、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国家湿地公园应配备充足的文字、图片和多媒体等展示设施。

解说与宣教标识系统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7.3.2 宣教中心建设

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应有固定的场所,一般设在服务管理区内。宣教中心应展示国家湿地公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区域概况及与湿地生态系统相关的知识等。

7.4 科研监测工程建设

包括科研监测仪器的配备、科研监测设施的建设等。 7.5 游览设施建设 7.5.1 指示牌

国家湿地公园的边界、出入口、功能区、景观、游径端点和险要地段,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以表达界限、指导方向、阐述园规、介绍情况、提示警告等信息。

指示牌的色彩和规格,应根据设置地点、指示内容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标识符号,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7.5.2 游步道建设

一般道路不建议使用柏油、水泥等人工材料,游步道建议采用生态材料铺设。 7.5.3 交通工具

各种旅游机动车(船),应以电瓶车(船)或石油液化气车(船)为主。 7.6安全、卫生工程建设

按照LY/T 5132-1995中6.5“安全、卫生工程”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建设。 7.7管理能力建设

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及经营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应配备必要的管理巡护设备。 参考文献

[1]赵学敏.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家园[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120-123. [2]崔丽娟,Siephane Asselin.湿地恢复手册——原则·技术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 业出版社,2006. [3]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湿地功能研究进展,世界林业研究,2006.19(3).18-21.

第三篇: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

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第127号

《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陈 伟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规范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公园建设、经营、管理以及从事可能影响湿地公园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湿地公园是指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

湿地公园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可以享受国家生态建设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湿地公园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二)负责湿地公园的规划、申报、组织评审和审批;

(三)指导、监督湿地公园管理、经营单位(个人)实施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及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负责组织开展湿地资源的调查、建档和动态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五)组织开展市、区(市)级湿地公园的检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市、区(市)级湿地公园”称号;

(六)组建市级湿地公园评审专家委员会;

(七)其他职责。

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和渔业、旅游和服务业发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资、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湿地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

第六条 湿地公园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已批准设立的湿地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将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湿地公园主管部门所需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科研等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八条 湿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资源权属清晰,管理机构明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建立市、区(市)级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包括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集中分布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鸟的主要繁殖地、栖息地;

(二)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市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在全市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示范性;

(三)湿地自然景观优美,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的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四)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建立市级湿地公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湿地公园所在地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市级湿地公园的文件;

(二)湿地公园所在地区(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的申请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反映拟建市级湿地公园现状的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

(四)区(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湿地公园土地、水域、地面附着物权属清晰、无争议的证明文件;

(五)拟建市级湿地公园前区(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承诺设立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

(六)其他材料。

第十条 湿地公园采取下列方式命名:市或区(市)名称+湿地名称+市或区(市)级湿地公园。

第十一条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二条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划分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

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

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

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

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三条 已设立的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

湿地公园的改名、撤销、范围的变更,必须报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十四条 湿地公园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兴建破坏或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和妨碍游览、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保持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

第十五条 湿地公园批准建立后,按照隶属关系,申请建设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湿地公园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二)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经营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湿地公园内基础设施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

(四)服从湿地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与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 湿地公园应当设置生态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生态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向公众提供文明、健康、有益的生态旅游服务。

第十七条 湿地公园应当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每月应不少于一天。

第十八条 湿地公园内设置的游览、娱乐和交通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指标。在游览区域内应当设置防火、安全、环保等设施和警示标志,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保障游览安全和经营秩序。

第十九条 在湿地公园内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采集标本等活动的,应当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第二十条 凡需在湿地公园内引入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法报批。

禁止引进任何会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

第二十一条 禁止向湿地公园内排放废水、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擅自砍伐树木、乱采乱挖植物及植物组织、围垦造田、开矿、采石、采沙、挖土、筑坟、烧荒、爆破、放牧以及猎捕伤害野生动物、捕鱼电鱼等破坏湿地资源或湿地景观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违反前条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一)向湿地公园内排放废水、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盗伐、滥伐树木、乱采乱挖植物、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采取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由水利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擅自在湿地公园内围垦造田、开矿、采石、采沙、挖土、筑坟等破坏湿地资源和湿地环境的,由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五)干扰、阻碍、拒绝湿地公园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征用湿地公园的土地。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改变湿地公园内土地和自然湿地用途的,用地单位必须征得批准建立湿地公园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湿地公园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湿地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投诉和控告。

第二十五条 凡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湿地公园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从事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造成湿地资源破坏的,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PPP项目合同(编制大纲)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概况 3.2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第五篇:谈谈一般湿地公园及国家级湿地公园的规划特点

一. 国家湿地公园指依照相关程序申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级湿地公园。特别是具备在国家范围内湿地资源的独特性、稀缺性以及可持续性的;公园面积应在20公顷以上,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0%的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任务是通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研究,确定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合理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与恢复措施,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施,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 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可持续性:

实例1: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周群山环绕,构成独立封闭的高山盆地水系,为高山地堑湖。面积458平方公里,是一个融碧湖、湿草甸、高山、冰川、森林、草原为一体,集雄、奇、幽、秀、旷诸美于一身的新疆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的高山湖泊,这在世界范围也为罕见。园内具备以湖泊湿地为主的,湿地、森林和草原三大生态系统,其特殊的生态、生物多样性景观,具有宝贵的研究价值,是开展科研教学的天然基地。

实例2: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地处泉州湾的内湾,惠安县西南部;是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总面积8.769km2,低潮时水位在6m以内水域面积为8.53km2,占洛阳江湿地总面积97.27%,其中大潮最低潮能干出的滩涂7.61km2,占洛阳江湿地总面积的86.63%,低潮线以下至6m水深区面积为0.92km2。根据国际湿地公约的分类系统,属于河口湿地为主的湿地类型。重点保护对象为涉禽、红树林、湿地。

实例3:李恰如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青海省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赛尔龙乡之中,历史名山西倾山重要支脉李恰如山横亘全境。境内有洮河(不冻河)、延巴两大河流和多条支流和泉水,水源充足,牧草丰盛。李恰如山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 437 km²。这里山上积雪如砌,终年不化,耀日生辉,气象万千,山麓灌木丛生,山下苍翠葱茏,云蒸雾蔚;天蓝如染,山青如涂。李恰如国家湿地公园既是科考、野营、登山的重要场所,又是旅游观光、避暑度假的理想胜地。

2. 地域文化突出性、特色性:

实例1: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自古以来就是塞种、月氏、乌孙、突厥等古代民族游牧射猎、繁衍生息的地方,是丝绸之路新北道的必经之所。从元代开始,赛里木湖又成为远征将士和骆驼商队由天山北路出入伊犁河谷,东去长安、洛阳,西往波斯、罗马的必经之地。区内民俗文化独特,人文古迹色彩浓郁,环湖有多处乌孙墩墓、石圈墓,成吉思汗西征时建有成吉思汗点将台,清代乾隆年间在湖心岛建有靖海寺、龙王庙等古迹。历代文人墨客对赛里木湖多家赞赏,唐太宗李世民留有“乳海池京邑,双河沼帝乡”的诗句;禁烟英雄林则徐当年被谛戍伊犁途经赛里木湖记述其“波涛涌激,似洪泽湖”,清代大学士洪亮吉赞美赛里木湖为“成西来之意境,世外之灵壤”。赛湖地区主要居住的草原民族有蒙古族和哈萨克族。蒙占人的传统节日有小年和大年以及麦德尔节等。小年在灶神龛前,供牛羊肉、瓜果、酥油等“祭灶”;大年即春节,又称过白节,把正月称作“查于萨拉”,即“白月”。蒙古族认为白色最吉祥。

实例2: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地处惠安泉州湾热闹之地,文化积淀深厚,人文名胜荟萃,素有“海滨邹鲁”之美称,拥有“中国魅力乡土民风名镇”和“全国最美八大海岸之一”。“惠女风情”被列入全省五大旅游品牌之一;雕艺文化和建筑艺术交相辉映,被列入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音艺术被誉为中国音乐的“活化石”。特别是惠安女特殊服饰色彩与样式和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服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一带的男子多出外谋生或出海打渔,惠安女自然成了建设家乡的主力军。她们开公路、修水利、种田地、补渔网、敬公婆、教子女,里里外外一把手,真可谓全能媳妇。惠安女因美丽、勤劳、贤惠和一身奇特服饰而著名,不仅成了一道独特民俗景观,更为泉州湾增添了难以言表的魅力,吸引了众多慕名而来的游客。 实例3:李恰如国家湿地公园是三江源生态自然保护区的腹地和青海生态保护最好的草原;周边藏区环绕,是典型的蒙藏文化融合地区。蒙古族占93%,俗称“河南蒙旗”。这里是青海蒙古族最为聚集的地区;是青海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李卡如”为蒙藏混合语。“李”为藏语,意为龙、龙王, “卡如”为蒙语,意为酥油桶,借指各种状物。该山有许多乳白色石柱,据此,“卡如”可引申为石柱、白玉柱,因而该山可意译为“龙宫玉柱山”或“龙女玉宇峰”。语言混用,甚至服饰也混穿。这里的蒙族人基本上身着藏袍,信奉藏传佛教。佛塔佛寺比比皆是。

3.旅游资源的典型性、独特性:

实例1: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内厚重的人文历史景观是学习研究西部历史文化变迁的理想场所。区内典型的湿地景观、迷人的自然风光、丰富的生物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是开展湖泊湿地、森林、草原、冰雪等生态旅游的休闲胜地。

实例2:李恰如国家湿地公园是旅游资源独具特色,美丽的草原风光,令人神往的高山雪崖,神秘诱人的圣湖及淳朴的蒙藏族风俗民情,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实例3:惠安素以“渔业强县”、“建筑之乡”、“石雕之乡”著称于世。有惠籍海外华侨90多万人,港澳台胞90多万人,他们造福桑梓,踊跃参加家乡建设,构成了惠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优势。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红树林、珍惜鸟类、中华白海豚、中华鲟等。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属于典型的江海交界区,是亚太地区迁徙水鸟的重要通道,也是多种生物周年性逆河和降河洄游的必经之路,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孕育了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物种分类上大多数属于亚热带沿岸广盐种,也有河口低盐种和淡水种,湾口还有大量的近岸种,物种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和独特性,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同时,项目区又是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中红树林分布最集中的区域。由于地方政府以及林业部门对湿地和红树林保护工作的重视,红树林保护与恢复工作成效显著,已逐渐成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红树林保护与恢复的重要区域,与沿海防护林带交相映衬,成为当地生态建设的亮点。

二.作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要对原有的自然风光和景观等进行保护规划;主要是水体、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自然景观和文化资源等。

实例1: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3个不同的保护级别区域,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且开发利用程度不同,以便更加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实现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3个保护级别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经营区。

其中特别进行(1)湿地保护恢复工程:水源涵养草原植被恢复;盐碱滩植被恢复;公路沿线裸露地植被恢复。(2)水鸟栖息地保护工程。(3)水资源保护工程:湖泊水质保护;草甸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护岸工程。 实例2:洛阳江河口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工程:

(1)管理站、管护点建设;(2)保护设施、设备;(3)巡护设施、设备 (4)了望塔建设;(5)宣传碑和界桩。

和湿地恢复工程:(1)植被恢复工程;(2)退养还湿工程; (3)污染治理工程;(4)红树林苗圃建设。

三.国家湿地公园的植被恢复应尽量采用乡土物种,对于需要引进的外来物种应科学选择,严格监控。一般湿地公园可挑选一些园林树种,提高观赏和园艺性。 实例1: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在公路两旁栽植芳芝柏、忍冬、金露梅、高山柳等阴坡护坡灌丛,在不影响观视景观的区域种植一些本地杨和白桦。在距公路稍远的盐碱滩涂合理配置两种植物,并增加碱篷和芨芨草植被覆盖度,构造人为景观(夏秋季节两种植物高度不同、颜色不同,构造出不同的景观特色),增加观赏性,提高盐碱滩涂的植被的覆盖度。建立亚高山湿草甸湿地风光区、依托湿草甸现有集中分布的金莲花、蒲公英、锦鸡儿、珠芽蓼、牻牛儿苗等不同颜色花朵植物,加以人工措施,培育成可供游人欣赏的草原花卉园;建设草原花卉园围栏,修建赏花木栈道,太阳能活动玻璃暖房、培育本土各种颜色花卉植物。还有设立森林游憩区,欣赏常绿葡伏植物方枝柏独特景致,及雪岭云杉的挺拔气质,以此为背景为游人留下美丽倩影。

实例2:北京汉石桥湿地公园实景。园内大量栽植人工荷花等水生植物。

四.突出湿地公园的主体功能,严格限制与湿地主题无关的开发建设和旅游项目;并且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内人工建筑和基础设施的数量与规模,保持建筑物和基础设施与周边自然景观的协调;把湿地的近自然化作为公园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杜绝湿地过度园林化的趋势。

实例1:根据赛里木湖湿地公园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景观分布特点,赛里木湖湿地公园景区区划为西海湖滨湿地景区、西海草原花卉景区、赛北堡历史文化景区、查干郭勒冰雪生态探险景区、三台湿地草原景区、三台古驿风貌景区、松树头山林风光景区七个景区。 (1)西海湖滨湿地景区

主要功能:观鸟识鸟、湿地植被空间格局变化展示、沼泽湿地展示、湖面观光、湖相沉积、湖岸浅水游鱼欣赏。主要是增加游人对湿地植被空间格局变化的了解,水鸟栖息生境及观鸟识鸟等湿地科普活动,构建湿地科普基地,同时融入对湿地景观的欣赏。主要建设项目:在西海湖滨沼泽天鹅栖息地建设观鸟平台,建在西面环湖公路的靠湖一侧,配备望远镜,远距离观察、欣赏天鹅等水鸟景观。 下木比咖拉汗沼汗和克尔迭克泉修建湿地小径和湿地展示木栈道,并在克尔迭克泉附近的湖弯修建观赏湖相沉积观赏平台,搭建观赏鱼的栈桥,配备观望使用的望远镜。游览湿地植被和沼泽湿地展示之前,要求对游人进行湿地有关知识的讲解和有关湿地科普音像影带的观看,对湿地具备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开展湿地实例展示游活动,增加公众对湿地的感性认识,真正实现科普教育的作用。 (2)西海草原花卉景区

主要功能:亚高山湿草甸湿地风光、草原花卉观赏(依托湿草甸现有集中分布的金莲花、蒲公英、锦鸡儿、珠芽蓼、牻牛儿苗等不同颜色花朵植物,加以人工措施,培育成可供游人欣赏的花卉园)、森林游憩(欣赏常绿葡伏植物方枝柏独特景致,及雪岭云杉的挺拔气质,以此为背景为游人留下美丽倩影)。主要建设项目:在西海草原花卉园和那达慕旧址修建森林游憩的游步道和介绍那达慕的展牌台,及阻挡游人深入云杉林内以防危险的围网和警告牌,并修建欣赏亚高山湿草甸湿地景观栈道。在西海草原花卉景点建设草原花卉园围栏,修建赏花木栈道,太阳能活动玻璃暖房、培育本土各种颜色花卉植物2000株。 (3)赛北堡历史文化景区

主要功能:赛里木湖历史人文遗迹游览,对赛里木湖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包括古墓、古石围栏等遗址)进行展示,突出其精华,展现其历史文脉,使人们对赛里木湖的历史与人文渊源有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和体会。科普教育游,以赛北堡高山引水工程建设败笔为契机,纠正“人定胜天”观念,树立尊重自然规律,崇尚科学的思想。主要建设项目:在哈萨墓园、湖西乌孙土墩墓、成吉思汗点将点、敖包、赛北堡高山引水工程遗址修建游步道和木栈道,并在湖西乌孙土墩墓修建古文物展示处,模拟古墓陪葬物品展示,揭示湖西乌孙人历史文化;在赛北堡的东面平台修建高山引水工程模拟展示亭,展示当时引水工程建设壮观景象,并在赛北堡引水工程遗址处修建水生生物展示厅,展示赛里木湖水生生物。 (4)查干郭勒冰雪生态探险景区

主要功能:冰川、雪山等自然风光欣赏,及融高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普查于一体的野外探险科普体验游。主要建设项目:沿着查干郭勒河,在山体边修建登山步道,沿途修建2座游憩点平台,并在山顶修建集营地。开展雪山生态探险游之前,参加探险游的队员必须经过前期培训,具有一定野外生存经验和高山湿地、野生动植物知识,严格限制每天游人数量,并规范游人活动范围,考察后整理考察报告,总结考察收获,使每一个参与考察游的游客真正体验到探险的乐趣,并增长知识。

(5)三台湿地草原景区

主要功能:月亮湾水泡湿地景观展示、草原游牧风情体验(即游牧民生产生活体验包括骑马、射箭、品尝牧民原始方式制造的奶制品等)、牧家乐(荒漠类型的草场比较脆弱,通过开展牧家乐活动减少草场放牧的压力,同时保障牧民的经济收入)、湿地体验(观鸟、垂钓、湖岸漫游、戏水、捉鱼)。主要建设项目: 在月亮湾水泡景点:栈桥、钓鱼平台、观鸟棚(配置望远镜)、戏水斜台、观湖平台;在三台草场搭建接待游人的蒙古包,并且修建游人往来的木栈道,严禁破坏草原生境。

(6)三台古驿风貌景区。7)松树头山林风光景区。

以上两个景区基本按《赛里木湖风景名胜景区总体规划》的设计建造。

而作为一般性湿地公园,特别是身居城市中心的公园,为了融合周边的环境景观,可以适当的多一些园林化景观。

实例1:北京汉石桥湿地公园。实例2:山西汾河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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