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事迹

2023-04-23

第一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事迹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总结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生力军。在新世纪新阶段,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也是当前我们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积极探索和分析研究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对于进一步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结构,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向"两个阶级多阶层"的结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我国社会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骋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既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也是统一战线内部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

1、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新力量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需要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为之共同奋斗。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改革开放的积极实践者和参与者,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属于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一批人,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也是改革开放的支持者,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中不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2、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新的社会阶层大都是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的,虽然属于体制外的"社会人",但他们的利益仍然需要我们党来代表和维护。同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仍然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结构不断变革的情况下,政党能否在巩固原有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同时,赢得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支持,直接关系到政党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把他们及其所联系和影响的群众,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

大党的群众基础,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

3、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需要。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思想都普遍比较活跃,自我意识强,善于独立思考,强调公平竞争,价值取向多样化。但也有不少人接受过西方教育,容易用西方的价值观念、政治体制、生活方式等来分析和看待现实问题。有的人功利性强,奉献意识较弱,行业操守差,道德水平不高,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努力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4、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各种资源,整合社会各种力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必然会带来社会基本构成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使得社会各阶层内部关系更加复杂化。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有利于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使他们真心实意跟党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

5、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必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阶级、阶层、政党和社会团体。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内部构成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三者",发展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四者"。这既是统一战线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同时也给统一战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有助于增强统一战线的内在凝聚力,有利于扩大统一战线的外在影响力,它必将推动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不断发展壮大。

二、对新的社会阶层构成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在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以及产业结构等多方面,都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并由此引起了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中形成一些不同以往的结合方式,产生出了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大部分拥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许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活动领域宽,社会联系广,影响面大,是我们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重要着力点。

1、构成现状。党的十六大把新的社会阶层确定为6个阶层:

一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这类阶层主要指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拥有数量不一的企业股权,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是一支十分重要

的力量。据国家科技部的统计,截止2005年底,我国共有14.39万家民营科技企业,长期职工总数约1212万人,直接从事管理技术工作的约200万人。 二是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这类阶层主要指在外资企业就职的中方管理技术人员,他们通常年纪轻、学历高,许多人还有过在国外留学、就业的经历,比较熟悉国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一般在外企的一些部门担任骨干。截止2006年7月底,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550亿美元,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6万多个,从业人员超过2500万人,其中的管理技术人员超过250万人。

三是个体户。这类阶层主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并拥有一定资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他们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最早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据国家工商部门的统计,2005年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为2464万户,从业人员5300万人,注册资本5809亿元。个体户构成比较复杂,其主体部分是原来的农民、工人、城市待业者和部分下岗员工,大多从事零售、餐饮、运输、服务等项目的经营。个体户的出现,方便了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缓解了国家的就业压力,满足了城乡人民的某些生活需要。

四是私营企业主。这类阶层主要指企业财产归私人所有、雇工人数比较多的营利性企业主。他们目前正在日益成为经济实力、经营范围与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的一个社会阶层。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2005年底,全国私营企业达430.09万户,从业人员达5800万人,注册资本6.13万亿元。目前私营企业主逐步趋向知识化、年轻化,正在成为经济实力与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的阶层,在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五是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这类阶层主要指介于企业、个人之间,并为其服务、沟通、协调以及对其监督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受过专门训练,专业化程度比较高。中介组织主要有三类:一是行业性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二是公证性中介组织,如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专业事务所,以及证券、仲裁等组织;三是服务性中介组织,如提供就业、广告、公关、房地产等服务的组织。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受过专门训练,通过资格认定,是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目前,全国共有12428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从业人员约为15.38万人;全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5712家,注册会计师约为6.949人;全国资产评估机构35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从业人员为8万多人;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100家,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约6.7万人。

六是自由职业人员。这类阶层主要是指那些不固定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或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包括从事文化艺术方面的自由撰稿人、自由音乐人、自由舞蹈人、自由摄影人、自由雕塑人,还有自由导游人、自由经纪人等。自由职业人员的出现,为一部分知识工作者和其他劳动者提供了新的就业形式,适应了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关于自由职业人员,国家统计局和其他部门均没有做过统计,据《经济日报》报道,全国目前约有1000万人从事自由职业,其他媒体还有不同的数据。

2、发展趋势。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据《瞭望》杂志最新报道,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目前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同时,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自主创业,广泛吸纳社会劳动力,不仅拓宽了就业渠道,而且有效地缓解了中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的巨大压力。中共中央统战部一份报告显示,近10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近600万个,约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在中国7亿多就业者中,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的就业量(含农业劳动力)就占到90%以上;如果不含农业劳动力,吸纳的就业量为1.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26%。为此,新的社会阶层无论从人数上还使从实力上看,他们都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确认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提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兴力量,是一支正在崛起的,可以大有作为的生力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作为建设者的作用就会越来越突出地显示出来。我们要对这些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

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统一战线新的重要成员。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不能照搬照套以往做其他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模式,而应注重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下功夫,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载体,努力拓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渠道。 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个新领域,过去仅仅依靠统战部门、统战团体,通过行政手段、隶属关系做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原有的一些工作载体,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开启新的渠道,探索新的途经,创建新的载体。一是要以社团为依托,延长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手臂。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过程中,

新的社会阶层都有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大多都参加了相关的社团,通过社团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不仅延长了统战工作的手臂,而且能够产生"联系一个人,带动一大片"的效应。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发挥统战性社团的重要助手作用。工商联、侨联、海外联谊会等统战性社团,是我们联系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尤其是工商联作为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在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统战性社团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联谊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社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新阶层的统战工作。另一方面,我们要适时成立以新阶层为主的社会性社团组织。社会性社团作为凝聚各界群众的自治性、民间性组织,涉及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其中行业协会数量最多、影响最大。我们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诸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商会及各种有关同业商会等组织,并以此为载体,加强对社团日常工作的指导,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使之成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渠道。二是要以社区为纽带,拓展新阶层统战工作的覆盖面。新的社会阶层虽然分布很广泛,但大都居住在社区,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社区的社会职能不断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中处于相同或相近层次的人群集中居住在一个小区或社区的情况越来越多,同时,一些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机构也都在街道和社区纷纷落户。社区不仅是城市社会化管理的产物,而且已成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平台和纽带。为此,我们要加强对社区新的社会阶层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成立社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特别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社区的统战工作网络,并密切与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广大统战对象的联系,最大范围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拓展新阶层统战工作的覆盖面。三是要以网络为媒介,构建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平台。网络媒体是现代生活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为新的社会阶层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运用现代传媒、信息渠道做统战工作,是适应统战工作社会化的需要。从新的社会阶层自身看,新的社会阶层大多是中青年人士,文化层次较高,工作节奏紧凑,对个人生活空间自由的追求日益强烈。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网络媒体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影响力,充分利用其及时、直接、便捷、丰富的特点来开展工作,使之成为联系沟通、联谊交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平台。

2、抓重点,努力建立一支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工作的一个方面,主要是做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的工作。着力培养一支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

务。要切实采取措施,铺设台阶,搭建平台,畅通培养渠道,努力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有较高威望和较大影响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领跑马"作用,带动新的社会阶层健康成长。一是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是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中水平高、社会影响大、政治素质好的业内领军人物,他们具有较强的凝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有相当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是同行业的表率,在党和政府与新的社会阶层联系中既是桥梁又是纽带。我们必须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和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引导和团结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二是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新的社会阶层发展时间不长,代表人士主要还是靠自身的实力自然形成,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培养与我们党亲密合作的新一代代表人士,直接关系到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开展和效果。因此,我们必须有计划、有系统地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物色和培养,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要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建立新阶层人才库,明确培养标准,并着重从政治素质、思想水平、理论素养、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衡量。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办好各种培训班,

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教育,积极引导他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全面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三是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既是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的目的,又是发挥代表人士作用的关键所在。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增强党对新的社会阶层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重点地加强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有意识地选择一些政治素质好、专业造诣深、社会影响大的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给予适当安排,通过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反映其所代表阶层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要按照全国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会议的精神,对确有专业才干而又符合任职条件的,积极推荐他们到相关政府和司法部门任职,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

3、抓机制,努力提高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实效性。 新的社会阶层是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涉及许多领域和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各种各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重要保证。从新的社会阶层的特点和做好统战工作的要求来看,我们必须抓紧建立和完善以下几种工作机制。一是工作协调机制。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

全党全社会的重视和广泛参与及支持。因此,我们要运用"大统战"思路,协调各方面关系,建立一套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尽快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合力。具体可以建立由统战部牵头,组织、宣传、人事、民政、工商、科技、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信息交流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全面情况和发展动态,就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交流探讨,制定相关政策,协商解决问题。二是意见表达机制。新的社会阶层具有参与政治的要求,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提供反映意见和表达心声的渠道。为此,我们要以各级人大、政协组织为依托,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意见表达机制。通过人大、政协召开党外人士参加的协调会、情况通报会以及考察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机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种具体利益矛盾在社会各阶层、群体和社团组织中必然会有不同的反映和表现;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分化"不断加剧,这将对新的社会阶层产生重大的影响。以社团、社区党组织为依托,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通过做好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以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共产党领导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四是教育

培训机制。社会主义学院是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的基地,是开展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部门。我们要以社会主义学院为依托,把培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长远规划,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选送到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五是交友联谊机制。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重点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工作,我们要以活动载体为依托,通过邀请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举办的座谈会、报告会、茶话会、联谊会、讲座、参观考察等活动,主动同他们交朋友,交心知心,以心换心,进一步沟通和联络思想感情,不断增进了解和友谊。

第二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产生、构成及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产生及构成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由单一的全民集体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转变,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结构和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断调整、分化、重构,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产生出具有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利益特点,具有不同价值趋向、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会新阶层。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产生是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体现。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目前,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人数约为7500万人,涉及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他们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贡献全国近1/3税收和40%进出口贸易总额。其规模和经济实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推进力量。

二、新的社会阶层产生的原因

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与社会变革的大背景有关。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我国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给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提供了制度基础。不少人陆续脱离原来的工作岗位,转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或“下海”经商,自我创业,或进入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等经济组织,或成为自由职业人员。

第二,经济体制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的劳动分工日益精细,为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提供了从业条件。例如,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运转,离不开以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各种中介组织,提供就业、广告、公关、信息、咨询、家政、劳务、房地产等服务的服务性中介组织便是其中的一种类型。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这一新的社会阶层遂应运而生。

第三,产业结构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下降,第

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促成就业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例如,由于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大批被分流出来的农民纷纷转移到第

二、第三产业。其中一些农民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摸索出发家致富之路,成为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等。

综上所述,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他们勇于开拓,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我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针: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三、新的社会阶层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新的社会阶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者,是经济增长的推动者,是自主创新的促进者和社会事业的践行者,具有较强现代市场意识,在不同行业、以不同方式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贡献。

第一,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增加了国家税收。新的社会阶层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运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或服务于生产过程,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和40%的进出口贸易总额、69%的出版发行。个体私营经济1979年占GDP的比重不足千分之一,到目前已超过1/3,在部分地区已经达到70%甚至80%以上。预计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将占全国税收的50%[2]。

第二,扩大了就业门路,转移剩余劳动力,缓解了就业压力,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自己创立的行业和开办的企业,不但成功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为国家创造了财富,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吸收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劳动力,分流了社会部分富余人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统计,在中国7.6亿就业人口中,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量(含农业劳动力)占90%以上;如果不含农业劳动力,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量为1.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26%,有效地缓解了我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压力, 维护了社会的稳定[4]。

第三,非公经济是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2007年,在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总数中和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分别占到70%以上和80%以上[2]。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但能够促使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和发展,而且能够有效减轻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带来的社会振荡,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形成多元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生动局面,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传统计划经济的思想桎梏和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第四,丰富人民生活,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我国56%的私营企业和83%的个体户集中在第三产业,他们的经营网点占全国经营网点的90%,这大大弥补了国有、集体商业与服务网点设置不足的缺陷,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在采购、交通、维修、就餐、住宿等方面的“老大难”问题,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第五,积极从事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自己富了不忘国家,不忘社会,积极参加“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截至2007年底,由非公经济人士发起的以扶贫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已实施项目16244个,到位资金1337多亿元,培训人员387万多人,安置就业近5亿人,帮助带动787万多人脱贫[2]。不少新阶层人士关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热切地关注着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如“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新阶层人士在抗震救灾中积极捐款捐物,有的甚至不顾余震的危险,加入自愿者的行列,亲赴第一线就灾。这使我们欣喜的看到新阶层的不断成熟。

当然,我们说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不是否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这是不容置疑、不能动摇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正是从上述各种群体中分化出来的,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他们之间尽管个人财产多寡不同,但并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社会阶层的分化,新阶层的出现,对早已习惯了旧的社会生活秩序的人们,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冲击,加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法规不健全和执法不严的情况,一些矛盾和利益冲突凸现出来,如收入差距加大;失业人员增多;农民工待遇低下;社会成员对非公人士的高收入、高消费不满等社会问题频频发生,有时甚至达到相当激烈的程度。高低收入的过分悬殊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加剧了一些人的不满情绪和心理失衡,如对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感和朝不保夕的危机感等,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某些高收入者的不合理、不合法致富途径或手段,及其肆意挥霍与不正常消费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对他人产生不良导向甚至诱发某些恶果。

另一方面,新的阶层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素质参差不齐,本身也存在一些消极的东西。如少数人偷税漏税,利用产权关系不明确的漏洞聚敛国家财富;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投机诈骗,发不义之财;无视《劳动法》,不依法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有的甚至搞“生死合同”;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行贿国家行政官员,私设“小金库”,助长灰色收入,大搞钱权交易;诚信危机;败坏社会风,与黑势力勾结为非作歹等等。还有少部分人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存在着模糊、甚至错误认识。

新的社会阶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又存在一定消极性,这对新世纪新阶段的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抑制其消极的一面,促进新阶层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与发展

3、做好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由http:///整理发布。

第三篇: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调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分工不断细化,涌现出了新的社会阶层,如何团结和凝聚这股力量,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是当前一个重大课题。最近我们通过摸底、走访、座谈,对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介绍。

一、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的分布情况、主要特征

1、分布情况。按照行业划分,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一是私营企业主及受聘于私营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目前,全县共有私营企业573家,投资者740余人,受聘直接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的约860人,雇用长期职工8000人以上,注册资本14.6亿元;二是个体户。截至2011年底,在县工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4158户,从业人员8435人,注册资本2.9亿元;三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全县有科技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14家,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有56人;四是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经在县工商局注册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7家,有管理技术人员17人;五是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目前在县工商局已登记的营利性中介组织,只有两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1个,人员5人;广告公司1个,人员2人)。但据估算全县实际从事就业、广告、房地产等服务的中介从业人员达到110余人;六是自由职业人员。全县自由择业者约有300人左右。综上所述,

1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1.1万人。

我部已初步建立了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库,涵盖有:《靖安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信息库》登记有36人;《靖安县重点个体工商户信息库》登记有商户2874户;《靖安县社会团体信息库》登记有团体21个;《靖安县民办非企业信息库》登记有单位7个)。

2、主要特征。一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大。①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社会财富。全县新的社会阶层运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为社会增加了新的财富,向国家上缴了大量的税收,成为全县经济新的增长点。现我县有年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4户,纳税百万元以上的企业29户。②拓宽了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新的社会阶层不仅自身勇于创业,拓展新的就业方式,而且通过创立行业、兴办企业、吸收了社会上闲散劳动力、下岗职工、富余农民工等。近几年来,共提供各类就业岗位达2.5万多个。③捐助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不少人富而思源,他们积极参加资助周围群众致富,捐资助学、救灾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近年来,全县参与民企联农村、感恩行动、助学助困等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达46人,捐资达400多万元。二是年龄结构轻,学历层次高,收入较高。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35岁以下的占45%,35岁至45岁占42%,从文化程度上看,私营企业主中65%的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自由择业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

2人员和技术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高,几乎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从收入上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收入远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尤其是私营企业主。三是党外人士比例高。全县已成立非公企业党支部8个,有党员64名,集中在年龄较大私营业主的企业中。而个体户、自由择业人员、年轻的私营业主等中,党外人士居多数,且愈年轻这个比例愈高。

二、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8年,根据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展趋势,我部制发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靖统发[2008]4号文件),对新的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取得了一些成效。

1、加强联系,拓宽工作网络。一是加强了与县工商联商会的联系。针对我县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主要是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构成的现状,我们与县工商联商会建立了互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增强联络,共同协作。通过吸纳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入各级商会,进一步活跃了非公有制经济。二是加强了与社团的联系。我们坚持以各类社团、组织为“桥梁”,建立联系,密切关系,掌握动态。目前,我们已经与县个体私营协会、县椪柑生产者协会、县农产品经济人协会、等建立了联系。

2、注重引导,做好政治安排工作。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2006年以来,我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核心价值体系”和“争先创优”等学习教育活动,建立了学习培训机制,通过组织培训班、

3座谈会、专题讲座等,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做好相应安排。第十一届县工商联换届,安排了8名新社会阶层人士担任副会长,26名担任常委和执委。目前,靖安县新社会阶层人士中,担任市、县人大代表的20人,市、县政协委员的42人。

3、丰富载体,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形式多样的活动中。2006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民企联农村”活动,引导全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参与联村帮扶,该活动已连续开展了6年,涉及企业达24家;2007年,开展了“凝聚力工程活动”,以六大主题活动为载体,团结和凝聚了全县新阶层人士的思想和力量;2008年,开展了“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等主题教育活动,活动期间,举办了1次培训班和2次专题讲座,进一步 提高了全县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综合素质;2009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惠民工程”、“科学发展、共克时艰”、“十百千”活动。将帮助非公企业走出困境与惠民帮扶村组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实现“企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双赢;2010年,在全县统一战线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争先创优”和“回报社会感恩行动”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全县新阶层人士回馈社会,为推动靖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2011年,深入开展了“学与行”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但增强了我们与新阶层人士的联系,取得了他们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还为我

4们今后新阶层统战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靖安县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开展不平衡。一直以来,我们对非公经济企业主的统战工作做得比较多,但对于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所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的统战工作还很不够。主要是因为他们人数众多,职业性质相对松散,很难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思想情况,工作难度较大。

2、工作对象沟通较难。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为非公有经济人士。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统战部本身只是一个集沟通与服务一体的部门,对他们事业的影响力和帮助都较小,所以相当一部分非公有经济人士对统战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热情不高。特别是还有一些实力较强的非公经济人士,一般统战干部很难有机会与之联系沟通。

3、新阶层人士流动性较大。我县新的社会阶层分布广泛,遍及工业、农业、商业、金融、贸易、餐饮、建筑、教育、卫生、科技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他们的事业发展存在不稳定性,开业的、歇业的、成功的、转项的、破产的,每天都在发生。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他们不断变换职业和身份,在整个社会结构中,不断流动,导致他们的身份具有复杂性。

四、进一步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思路

1、增强合力,形成大统战格局。按照已建立的联席会议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机制,以解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存在困

5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为着力点,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从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就是支持靖安发展的角度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强工商联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已有的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走访座谈,使他们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其思想上的归属感。

2、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团工会工作。加强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吸收党员的工作,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并逐步理顺管理体制,积极发挥工会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3、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培训和组织引导工作。组织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场经济和现代管理知识等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非公企业文化建设,加强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加大对“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典型人和典型事宣传力度,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4、政治上关心培养。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领导班子的推荐提名工作,在严把质量关的前提下,力争在数量和领域上有所突破,选拔优秀分子进入人大、政协,畅通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代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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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信丰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全称为信丰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简称“信丰县新联会”)。

第二条性质。本会是由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的以无党派为主体人士自愿组成,具有统战性、社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联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交流、联谊交友、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积极投身信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勇攀新高峰 共建大信丰”、再创信丰发展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信丰县委统战部,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信丰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县政中心A栋604县委统战部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络办。

第二章 业务范围

1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各项统战性的联谊、宣传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一)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凝聚和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沟通党委、政府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络,反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发挥会员自身优势,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四)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关系,提供服务,化解矛盾;

(六)组织会员开展考察、联谊等活动;

(七)围绕会员思想和工作需要,举办报告会、讲座等;

(八)培养、举荐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主要由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的无党派为主体人士组成。

第八条加入本会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专业或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或由单位、团体推荐;

(二)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四)及时反馈交流信息,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违背本会章程的基本要求,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可以劝其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3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审议新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交。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1年。

第十七条本会实行会员制。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从本会会员中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会长会议的职权是:

(一)决定会员的任免;

(二)决定设立内设机构并委任内设机构负责人;

(三)制定和实施本会工作计划;

(四)向业务主管单位总结工作,报告会务活动、财务情况等;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二十条会长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举行一次活动。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在相关业务领域中有较大影响;

(三)热心本会事业,乐于奉献;

(四)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

(五)提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也可委托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会议;

(二)检查本会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和会长会议决议的 5 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文件;

(四)审批本会重大费用。

第二十五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做好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分管工作;

(二)协助会长检查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会长做好各项活动分配的相关工作;

(四)不定期召开分管工作座谈会、调研会、调度会,收集会员的建议、意见;

(五)积极培育新会员,扩大本会代表面,壮大本会队伍;

(六)为本会开展工作努力创造条件。

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秘书长牵头协调副秘书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文秘、联络、会务、财务等日常事务;

(三)协调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四)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履行以上职责和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企业和社会各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会员会费

1.本会会员都应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并按时缴纳会费。 2. 每年会费收缴标准:会长10000元,常务副会长5000元,副会长3000元,秘书长、副秘书长1000元,其他会员600元。

3.会费缴纳方法:按年度(在第一季度前)一次性缴纳。2018年会费按半年收,在8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

4.会员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不享受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

5.会员会费由本会聘请专(兼)职会计、出纳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会费只限用于本会工作,不得另作他用。

6.会费的使用情况列入财务报告,每年向会长办公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或者企业和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7 第三十一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和抵押。

第三十二条本会聘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长会议提出终止动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社团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2018年7月20日信丰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会长会议。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关于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考

袁廷华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摘 要: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成长壮大,必然会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应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把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的制度框架中来。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有利于扩大我国政党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开发我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功能。应研究和完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使民主党派在开展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新的社会阶层

一、寻求社会结构变化与多党合作制度完善的契合点

现代民主理论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有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1],这种制度将使社会长治久安。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制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现代政治权威的中坚,以组织和引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构建了一个开放性机制,为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力量提供了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中国现代化变迁的时代需求,决定了中国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党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同时又需要多党的存在以兼容和同化不同的社会群体,维护高水平的政治参与。

我国政党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承担着兼容和同化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参与的任务。建国之初,我国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当时,社会主要存在四个基本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被归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范畴。与这一时期阶级状况相适应,根据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2]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国家的领导者,在工农联盟基础上,广泛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建立起四个阶级的统一战线性质的联合政权。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参加国家政权,并代表他们参政。在这里,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体现为阶级的合作。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民主党派原有的社会基础——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我国社会只剩下两个基本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和一个阶层(即知识分子阶层)。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相适应,民主党派逐步发展成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多党合作中的阶级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多党合作主要体现为执政党与执政党以外的一部分知识界代表性人士的团结与合作。

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第二次大规模变化,并一直延续至今。引 1

起这次变化的重要因素,一是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深刻变化;二是我国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动。由于这两个因素的推动,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三大基本社会力量之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是指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与非公有制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新兴社会群体,它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从规模和地位看,人数已超过1.5亿,约占总人口的11.5%,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3]。无论是从人数上看还是从实力上看,新的社会阶层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

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崛起,他们的政治诉求不断增强,阶层意识逐步强化,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这必然会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能否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态环境,寻求社会结构变化与政党制度完善的契合点,是中国政党制度在现代化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从执政党来看,在社会结构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能否在巩固原有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同时,赢得新兴阶层的支持,直接关系到自身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需要在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丰富党的执政资源,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从我国政党制度的建设来看,也必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变量的流转变迁,进一步拓展政党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把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框架中来,使我国政党制度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发挥兼容和同化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力量的作用,使新兴的社会力量与现行政治秩序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推进我国政治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必要性

把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中来,首先是中国共产党要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任务。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把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由于中国共产党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以先进分子为标准的,而符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的人在社会人群中只是少数,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有限度的,因此,在中国共产党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先进分子的同时,应重视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中的作用。

民主党派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有着自身的条件和优势。首先,从历史渊源上看,民主党派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曾经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参加国家政权。虽然民族资产阶级与现今的私营企业主不是一个概念,不能等同而论,但新的社会阶层主要是建立在非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民主党派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历史联系,是他们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有利条件。其次,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一直联系着一部分知识分子,而新的社会阶层的构成以知识分子为主要来源,知识分子的属性是民主党派与新的社会阶层联系的天然桥梁。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间阶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高学历、高层次、代表性强的特点,符合民主党派发展高层次代表性人士的要求。再次,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征。民主党派在政治上的广泛性,有利于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把更多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纳入到体制中来,发挥团结、包容、教育和引导的作用,使民主党派成为中国共产党团 2

结新的社会阶层中一部分代表性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拓展利益表达的渠道

政治学认为,社会阶层结构分化所形成的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的态势,要求政治制度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提升利益整合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新的社会阶层,伴随着经济上的发展,其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价值实现等都要求得到表达、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有着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发挥着不同于一般社会团体的作用,能够通过与共产党的政治协商、参与人大和政协等多种制度化渠道,表达其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目前,有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经加入了一些社团组织,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将会进一步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利益表达渠道,把他们的利益诉求有效地纳入到体制中来。

(二)有利于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必然要求更多的政治参与,这就对我国政治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弹性和开放性,建立相应的平台和政治疏通渠道。若渠道不畅,要么会促成政治冷漠,造成潜在的压力群体;要么会促成不满在体制外的堆积,形成对现行体制和政治秩序的强大压力,销蚀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经济上的独立性决定了其政治态度和人格的独立性,在市场经济中所具有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处在体制之外,基本上没有参与政治性组织的机会。近年来,他们中的一些人逐步意识到,归属组织并借助组织的力量有助于生存和发展,因此,他们希望归属组织、融入社会,希望有更多政治参与的机会。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性人士如果能够通过参政党的组织形式参与政治活动,既有利于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又有利于有效遏制各种非正式交往平台的孳生,减轻非常态政治参与对社会秩序的危害。

(三)有利于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引导

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状况是好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着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的强烈愿望。但由于所处的环境和成长经历不同,也由于他们中的多数人长期处在体制之外,缺乏组织化的思想教育渠道,因此,少数人受到西方政治意识形态不同程度的影响。民主党派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利于在思想政治上给他们以积极引导。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具有政治参与和政治培训(政治思想教育)的双重功能,通过民主党派的政治活动和思想教育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疏导功能,给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积极的引导,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强化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集体主义的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也有利于他们了解和掌握我国政治体系中政治参与的原则和规则,使其理性地、现实地认识自己的政治要求,避免过激的政治表达方式,规范和约束不合理的政治要求。

(四)有利于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充满生机活力和可持续发展

民主党派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政党制度得以长期坚持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不断发展,民主党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民主党派成员由“文化大革命”结束时的6.5万发展到70多万。然而,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也给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带来某些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民主党派原有的发展领域出现萎缩。例如,“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和社会联系的人士”以及“台湾省籍人士”等呈现萎缩状态,对民革、台盟等党派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目前,民革重点分工范围内的人士比例逐步缩小,全国台盟成员仅2000人左右。二是民主党派某些传统的发展范围越来越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不少国有企(事)业单位采取兼并、破产、重组等形式进行改制。由于企(事)业单位性质的变化,职工的身份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原来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中高级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变成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人员,他们要求加入民主党派也就受到一定的政策限制。三是民主党派出现某种“趋同化”现象,政党代表性逐渐模糊。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提高参政党素质和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各民主党派都强调要发展高素质人才和参政人才,这是必要的,但在客观上又导致了交叉发展的现象,原有的界别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政党的利益代表性逐渐模糊。面对民主党派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为使民主党派在社会变革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活力,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就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选择。它有利于民主党派扩大其社会基础,强化其代表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进一步发挥作用;也有利于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开发我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功能,赋予我国政党制度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做好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

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始于1996年。当时,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召开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协商基础上形成《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民建可适当发展;在有中共组织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各民主党派可个别发展[4]。自此,开启了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先河。自1996年至今,民建中属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占其成员比例的10%以上,其他党派约占1%~2%左右。总的来看,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是健康稳妥的,但也存在不少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强调少量和个别发展,发展的人数较少,发展代表性强的人士不多,在联系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工作方面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各党派的分工不够明确,考察、教育和管理机制有待加强等。为此,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和完善有关政策。从政策层面看,主要应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方针

自1996年以来,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遵循的是“少量、个别发展,从严掌握”的方针,这在一定时期是必要的。当前,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新兴的社会力量迅速成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量增加,这为民主党派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任务进一步明确。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提出:“民主党派可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有代表性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民主党派要真正承担起“开 4

展有代表性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任务,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源和载体,就必然要对组织发展的方针作适当调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方针似可确定为:从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按照民主党派的政治标准和有代表性的原则,有序、适度地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政治素质好、有代表性的人士。概括起来就是“坚持标准,有序、适度发展”。

(二)坚持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高层次、有代表性的人士

发展高层次、有代表性的人士,是由民主党派的政党特点和发挥作用的方式所决定的。首先,各民主党派不是群众性的政党,而是“干部型政党”。“干部型政党”是世界政党的一种类型,即由一定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中有影响、有代表性人士组成的政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就形成了“干部型政党”的特点,建国以后,继续保持了这一历史特点。其次,发展高层次、有代表性的人士是由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参政党发挥作用的方式所决定的。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多元竞争式的政党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方式不是吸收尽可能多的人参加竞选,而是在重大决策的协商过程中能够提供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建议,在人大、政协和人民政府的政治录用中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利益表达中能够切实代表和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也就是说,民主党派政党功能的发挥与其成员层次和代表性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吸纳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应是有层级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应主要发展层次高、代表性强的人士;新的社会阶层的其他人士,可由各有关社会团体吸收和包容。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应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队伍建设衔接起来,纳入到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既着眼于当前,也有利于长远发展,分步推进实施。

(三)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保持各民主党派的特色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保持各自特色,这是多党合作中“和而不同”价值理念的重要体现。它有利于民主党派在社会多样性不断发展的条件下,有效发挥利益表达功能;也有利于民主党派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民主党派出现了某些“趋同化”现象,这对多党合作制度功能的发挥和民主党派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如果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样,或者各民主党派的面孔完全一致,那就失去了多党存在的意义,因此,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必须与保持民主党派特色结合起来考虑。一是坚持以发展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民主党派是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这是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应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中介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中有代表性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发展私营企业主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不发展个体户。二是从各民主党派原有重点分工范围出发,进一步规范发展范围。例如,民建重点发展工商界企业主和管理技术人员;民盟重点发展民办高校和文化产业的业主和管理人员;民进重点发展普通教育和文化产业的业主和管理人员;农工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类企业主、私人医院和诊所的业主及私人医生;致公党重点发展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九三学社重点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适当分工既能与现有政策相衔接,继续保持民主党派原有特色,又适应了新的情况,从而有新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管理机制

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职业特点,其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因此,各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管理机制,对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进一步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的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程序,完善考察办法,切实把好入口关;三是建立符合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特点的思想教育模式,通过生动多样的方式,把政治引导和思想教育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捐款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388.

[2]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558.

[3]新社会阶层具有八大特征 多数是非中共人士[N].人民日报,2007-06-11(10).

[4]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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