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急事件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2022-09-11

一、社会应急事件的理论基础

社会应急事件的概念。社会应急事件,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非正常状态下所面临的事先难以预测, 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害后果, 需要政府迅速做出紧急应对的突发事件。

二、自由裁量权概念

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的一种, 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性、强制性和主动性等行政权的一般特征, 此外, 自由裁量权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及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害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 运用适当就会促进社会的发展, 如果滥用就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对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一般有以下几种危害:

首先,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违背了合理的社会中法律法规上的准则, 在政治学说上和社会的制约力下, 我们应该按照行政上规定以及一定规章制度来施行, 行政作为一种社会手段, 是必要以及有一定实施的对象的, 我们应该用行政手段, 公平对待事情的结果, 做到维护合理合法的最终结果。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不仅仅要坚持行政规定, 在一定的程度上更要以人治国, 以和平公正的态度, 加以行政的管理, 维护人们的最大利益, 实现政治上的刚柔并济。

四、自由裁量权与行政程序上的融合及关系

对于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西方学者多主张司法控制, 我国的一些学者提出了法律控制, 一些学者主张程序控制。

( 一) 为了更加有效和合理的控制自由裁量权, 我们必须从行政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我们作为一个个体, 不免在社会生活中会感受及享有的程序法定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 这些原则就是我国的行政程序里的原则。

1.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程序法定原则。人们在行政活动的主要程序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的原则就是我们所说的程序法定原则。可是人们往往会忽略的是他里面包含的内容, 我们需要重视内容的意义, ( 1) 当行政主体实施在行政行为时必须联系并切合当时当地的法律规定的各种详细的方式、做法步骤、顺序和时限施行和控制管理。 ( 2) 还有就是, 行政程序上我们在思考和抉择适用的程序是一定要和必须遵从和维护相关的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公民的是依法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

2.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以外, 一律向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以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接受相对人和社会的监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不得偏向任何一方, 做到公开, 透明, 合理, 遵守公开平等的原则。公正原则的内容有: ( 1) 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要点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手段中必须和要及时了解并调查清楚的重中之重。 ( 2) 对所有行政相对人要不偏不倚, 一视同仁。

3. 参与原则。该原则的内容包括: ( 1) 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公民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 2)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 不但要通知厉害关系人, 而且要给相关人查阅文卷和资料的权利, 相关人查找资料有利与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 二) 遵照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控制自由裁量权的主要行政程序中包含的制度中有一下几条:

1. 听证制度。相对人有权利在行政主体对他们实施不合理行为以及过度行为时发表他们的意见, 而且行政主体也必须要给机会相对人说话和行使话语权。

2. 回避制度。回避制度也是行政主体在处理和调查, 并对各种事情做出决策或是要施行某种法定的判定时, 但又与当事人与冲突或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关系的, 当事人要回避。一面影响和阻碍事情结果裁定的发展, 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真正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这就间接体现了在行政主体实行行政手段上的公平性, 回避制度不仅仅是行政主体应该注意的事情, 也是当事人要主动遵守和施行落实的原则, 我们都有义务促进事情友好的发展。

3. 职能分离制度。行政机关里职能是属于分工合作, 互相制约和配合的关系, 为了防止在行政权利执行的过程中发生某种个人利益关系, 和更好的规范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机关更加严格行使相关的法律制度, 使职能分离又互相爱结合, 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制约和监督相关执法人滥用手中的权利, 维护广大群体的利益和权利。

4. 情报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在处理和参与行政活动的情况下, 要对相对人公开情报的内容, 使相对人更加明白和了解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行政人员要想办法通过多种途径让相对人知道情报的内容。情报公开是相对人依法享有和要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这样做能够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也直接防止了行政机关滥用手中的权利, 达到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5. 不单方接触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两个以上相对人的具有相互排斥利益的事项时, 不能只是听取任何一方的说辞和只采取一方的证据, 不能够单独直接接触一方进行处理, 这样做不利于公平公开, 也不利于事情的处理和发展, 才能达到双方利益的共同维护和保护。6、表明身份制度。行政机关人员在调查和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 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务的证明让相对人积极配合行政人员调查事情的事实, 这也是行政机关的必须执行的, 更是对相对人的法律保护和尊重, 也是对相对人表明他们有权离和有义务要从事和参与该项活动的一种责任。表明身份制度有利与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 是相对人理解并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 避免出现行政人员滥用职权, 不依法处理事情的行为, 带动事情的良好发展, 提高人们的职业道德的和制约人们不良行为, 使行政机关更加深入人心, 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以法治国战略的实施, 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行政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就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控制自由裁量权不仅依靠制定法, 更为重要的是依靠行政程序法。自由裁量权滥用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但行政程序在自由裁量权的运行中有着特殊的价值, 可以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入手, 有效控制自由裁量权, 遵照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关键词:城市管理,应急事件,行政程序,自由裁量权,行政民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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