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022-10-06

第一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附件2 辽宁省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与原则

(一)总体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

- 1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环节,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等环节,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由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二)公开确定服务组织。项目实施县(市)农业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县(市)选择的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在选定服务组织后,项目实施县(市)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价格标准,并公示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由项目实施县(市)所在市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标准格式的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项目实施主体要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服务面积要以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服务合同签订后要先经托管服务所在地村委会认定,再经乡镇政府初审,县级农业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分别留乡镇和县级农业部门存档备查。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认真实施服务作业。项目实施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机、农技推广、植保等部门不定期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承担的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确保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质量。

(五)严格核实服务作业量。托管服务工作完成后,用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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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支持方式

试点地区的10个县(市),每县给予112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5%,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80元。项目实施县(市)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等。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县(市)农业部门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协调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级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协助农业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

(二)强化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县(市)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业务指导和项目检查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问题,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由财政部门追回补贴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类似项目。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开展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县(市)财政部门要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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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书(范本)

甲方(服务组织):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对象):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引导农户广泛接受集中育机插(机抛)秧、绿色防控、仓储烘干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市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业生产社会化作业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服务面积:

(1)集中育秧及机插(机抛)大田

亩;

(2)绿色防控早稻亩

亩、中稻

亩、晚稻

亩;

(3)仓储烘干

亩;

2.服务收费标准(优惠补贴标准的50%):

(1)集中育秧及机插(机抛)秧

元/亩(市场价

元/亩);

(2)绿色防控:

早稻

元/亩(市场价

元/亩);

中稻

元/亩(市场价

元/亩);

晚稻

元/亩(市场价

元/亩);

(3)仓储烘干

元/亩(市场价

元/亩)。

3.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

4.作业服务时间为

日至

日。如在约定时间内甲方无法提供作业,应提前

天通知

乙方。

二、服务质量要求

甲方应按照农业部门要求保证作业质量合格、作业面积

准确。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

标准要求。

三、质检验收

服务作业完成后,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与质检员检验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村委会汇总核对公示。公示无异议,项目验收组以村为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填报《**市农业生产在会化服务作业工作量验收表》,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报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作业服

务由甲方确定时间后提前5--10天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乙方

有权监督甲方完成约定的服务数量和质量。

3.为保障甲方顺利开展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并在每一项服务结束后、及时向甲方缴纳服务费用并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条作业单)》上签名认定。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纠纷,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解处理。

以上合同条款、各方共同遵守,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部门裁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村(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2020年

第三篇: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X农字〔2019〕XX号)和《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规计字〔2020〕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服务小农户、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服务重要农产品、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等四项基本原则,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发展服务规模经营,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任务目标 全年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1万亩,扶持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将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形成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农业生产管家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

服务组织从兼业性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的转变;

提高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促进全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实施内容 从遴选主体、主体确认、项目实施及完成到资金拨付都应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XX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服务组织还应把项目完成情况、补助标准及补助金额在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一)服务主体遴选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择对水稻提供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烘干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在市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本县内单个环节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能少于3家。

(二)补助环节 以水稻为实施作物,重点在水稻生产“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烘干”三个领域进行补助。

(三)服务对象 为进一步突出小农户,单个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不得低于其总服务面积的60%;

为规模经营主体(30亩以上)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不得高于其总服务面积的40%。要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

(四)补助方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年补助金额不得突破补助项目资金总额,且单个承接服务组织享受的补助资金不得突破3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资金补助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实际作业量进行补助。服务组织实际作业量是指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服务的作业量,不包括对县外提供的服务;

自行流转土地且自主经营的,也不包括服务组织自己拥有该项服务能力却相互聘请、交叉聘请提供服务的作业量。

(五)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若项目资金当年有节余,则顺延至下一年使用。

1.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按机插秧30元/亩·季、专业化统防统治10元/亩·季和烘干15元/吨·季的标准补助。

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按机插秧25元/亩·季、专业化统防统治8元/亩·季和烘干12元/吨·季的标准补助。

三、承接主体申请及补助程序 (一)主体申请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必须向服务所在地的农业综合服务站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后方可开展相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材料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账户复印件、服务组织责任书、申请书及报告。

(二)申请补助 1.提出申请。服务当季完成后,服务主体根据自身完成情况并附作业轨迹图、支出票据复印件、补助资金申请表、作业量确认表及服务合同等资料向服务所在地的农业综合服务站提出申请。

2.乡镇(中心)核查。乡镇(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按规定核查作业量后,将上述资料和初核的作业量汇总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复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乡镇(中心)站上报的材料经统计复核后,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XX农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4.资金核拨。服务主体的服务面积、补助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及资金结算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将资金通过法人账户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结算。

在乡镇(中心)核查、县级抽查工作中,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抽样调查方式,同时注重农户满意度。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服务主体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补助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完成,成立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工作,会同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县财政局应参加服务组织的审核、项目验收等环节,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项目资金的5%提取工作经费,用于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XX),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五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三)项目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细化补贴标准、项目补贴程序、验收考核方法,并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全部档案材料,并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以备省、市考核考评。

(四)加强信息宣传。各乡镇(中心)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宣传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承接项目实施与推广。

附件:

1.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 体申请表 2.关于申请承担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 务项目的报告 3.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 织名单公示表 4.XX县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 织登记表 5.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购买服 务合同 6.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 象作业量确认表 7.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申请表 8.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 织责任书 9.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 织作业量核查表 10.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 组织作业量抽查登记表 11.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资金公示表 12.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资金结算表 13.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秧服务合同( 样表) 14.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防服务合同(样 表) 15.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稻谷烘干服务合同 (样表) 附件1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承接主体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名 称 地 址 法 人 姓 名 身份 证号 成员人数(个) 电 话 机械数量(台、吨) 大(中)型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 烘干机 植保无人机 申请内容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关于申请承担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报告 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是(服务组织),本组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成员(股东)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台,插秧机台,烘干机(台、吨),植保无人机台。与服务对象签订了水稻作业服务合同,其中:机插亩,机防亩,烘干吨。为了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自愿申请承担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为XX县种植户提供优质的农业生产服务,提升XX县农业生产服务水平。

请批准为盼! 全体成员(股东)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名单公示表 服务组织 名称 负责人姓名 地址 机具拥有量(台、吨) 申报内容 电话 备注 大(中)型拖拉机 收割机 插秧机 烘干机 植保无人机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附件4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登记表 序号 服务组织 名称 住址 机具拥有量(台、吨) 签订作业合同面积 (亩或吨) 服务农户数 联系 电话 大(中)型拖拉机 收割机 插秧机 烘干机 植保无人机 机防 机插 烘干 附件5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合同 甲方:(购买主体) 乙方:(承接主体)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为保证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目标 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促进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服务范围明显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市场日臻完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购买内容 为全面提高我县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能力提升的要求,重点选择影响水稻生产的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烘干等3个关键环节为此次购买内容。

三、购买机制 1.补助资金拨付。补助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组织的补助资金经综合平衡考核后再拨付。

2.补助方式。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合同完成后,服务对象应签字确认。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验收后,补助资金通过服务组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 3.核定工作量。承接主体按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不包括对县外提供的服务,自行流转土地且自主经营的;

也不包括承接主体之间相互提供的服务等。如有上述行为的,将不予核定作业量,具体作业量的核定方式由甲方确定。

4.资金使用。补助资金80%原则上用于承接主体购买大型高效植保、农机作业机械,农机维修和机棚机库建设等方面支出,提升服务能力;

20%用于弥补其他支出。

四、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周年内生效。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规定实施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以后,由甲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和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项目为内实施,实施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做好作业量的核实和申请补助发放的相关工作。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取消其补助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在服务合同完成后,服务对象满意度普遍较差的;

(2)乙方未按《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对外提供服务、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

3.乙方提供的机具工作状态良好,按本地机械作业标准及作业习惯完成作业量。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七、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6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对象作业量确认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服务对象姓名 (名称) 服务地址 服务对象电话 完成作业量(亩或吨) 服务价格(元) 服务对象签字 满意度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本页合计 附件7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主体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申请补助金额(元) 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 情况 服务项目 机插(亩) 烘干(吨) 专业化统防统治(亩) 数量 补助金额(元) 合计总金额(元)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8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责任书 我是(服务组织),为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我与服务对象签订了服务合同,完成的作业类别和作业量分别是:机插秧 (亩);

专业化统防统治 (亩);

烘干 (吨)。在作业期间,均按照《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且按照本地作业标准和习惯操作,符合服务对象要求。我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可靠,现按实际完成的作业量申报补助,如构成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流失,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9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作业量核查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服务对象姓名 (名称) 服务对象地址 完成作业量(亩或吨) 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备注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本页合计 核查单位(盖章):核查人:年月日 附件10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作业量抽查登记表 被抽查服务主体:抽查人:单位:亩、斤 序号 抽查对象情况 抽查情况 备注 农户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上报作业类别及作业量 核对作业类别及作业量 机插秧 专业化 统防统治 烘干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本页合计 附件11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公示表 服务组织名称 上报作业量 核定作业量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元) 机插秧 (亩) 专业化统防统治 (亩) 烘干 (吨) 机插秧 (亩) 专业化统防统治 (亩) 烘干 (吨) 机插秧 (元/亩) 专业化统防统治 (元/亩) 烘干 (元/吨) 合 计 附件12 XX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结算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核定补助作物及作业量 作物品种 机械作业量(亩、吨)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水稻 补助标准 (元/亩、元/吨) 机插秧 专业化统防统治 烘干 核定补助金额 人民币(大写)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13 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秧服务合同 (样表)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地址:乡(镇)村组 为了促进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县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突破机械化插秧瓶颈,使水稻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跃上一个新台阶,以利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根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机插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稻机插服务。

二、服务面积:早稻亩、中稻亩、晚稻亩,全年合计亩。

三、服务收费标准:早稻元/亩、中稻元/亩、晚稻元/亩。

四、机插时间 乙方明确机插秧时间:早稻: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中稻:年月日至年月日;

晚稻: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付款方式:机插服务完成后一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照乙方要求完成机插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按年利率%收取服务费滞纳金。

3.甲方完成机插后需由乙方签字认可,确认机插合格。

4.以上合约,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14 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防服务合同 (样表)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地址:乡(镇)村组 为了切实解决农户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难的问题,做到科学用药、安全、高效、环保防治水稻病虫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定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甲方采取(□包药防治□代施喷药)方式为乙方提供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不含草害、鼠害防治服务。

二、收费标准: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即药剂提供方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对路、安全农药及实施喷药服务,甲方收取乙方的防治服务费标准为:早稻元/亩;

中稻元/亩;

晚稻元/亩。

2.乙方自己提供符合标准农药给甲方,甲方仅为乙方代施喷药,甲方收取乙方的防治服务费标准为:早稻元/亩;

中稻元/亩;

晚稻元/亩。

3.乙方需要甲方服务的田块地点有处,面积合计亩,合计服务费(人民币)元。

三、付费约定 1.早稻、中稻、晚稻的防治服务费分别应在前,乙方先要交付给甲方%防治服务费(如果乙方交付款少于60%防治服务费则与之对应季节的合同无效),早稻、中稻、晚稻乙方先期要交给甲方的款额计分别为元、元、元。

2.早稻、中稻、晚稻分别对应的剩余防治服务费计元、 元、元,乙方应分别在前交清,否则按违约处理。

3.若乙方在签合同日交清全年款,甲方可优惠%,仅收%防治服务费计(人民币)元。

4.或乙方在前交清全年款,甲方可优惠%,仅%防治服务费计(人民币)元。

四、其他约定 1.若乙方只要甲方提供代施喷药服务,则乙方必须提供高效、低毒、环保的农药给甲方,乙方要确保农药质量与安全,甲方不承担药剂本身的防治效果。如因喷药不均匀造成损害的,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2.若甲方提供农药和喷药服务,则甲方必须保持乙方的水稻防治效果标准要到达国家的规定,让病虫害危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若因防治出现问题而造成减产,则甲方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赔偿给乙方。因气候、品种等非甲方施药因素原因导致发生有穗瘟病、稻曲病、病毒病、稻飞虱等病虫超标情况,甲方不用承担责任。

3.在水稻病虫害防治期间,若有突发性、流行性和暴发性的病虫(如:穗瘟病、稻曲病、病毒病、稻飞虱等病虫),必须经过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追加调整防治费用后,甲方再进行追施药剂。

4.甲方在为乙方服务期间,甲方要记录日期、天气、药名等有关资料。甲方有义务回答乙方所提出的有关施用药剂时间、药剂名称及该药剂的安全间隔期。

5.乙方必须按实际面积报给甲方,出现有面积争议,最终按GPS测量仪量定面积为准。喷药时乙方应保持田间有薄水层2-3天,否则,因缺水造成防治不佳后果由乙方自负。

6.其他约定:。

7.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甲方完成防治服务后需由乙方签字认可,确认防治合格。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5 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稻谷烘干服务 合同 (样表)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地址:乡(镇)村组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代乙方烘干稻谷,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稻谷的方式:乙方已采集好的稻谷,其中稻谷状态为(1、已脱粒;

2、未脱粒)。

二、运输方式:采取下面第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将稻谷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出资雇佣第三方,将稻谷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按照 甲方要求摆放;

3.甲方出资雇佣第三方,将稻谷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按照 甲方要求摆放。

三、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稻谷烘干服务。

四、结算价格及操作方式 1.若由甲方运输,乙方应付甲方人工费:元/吨。

2.稻谷进入甲方烘干车间时,乙方应付甲方烘干费 元/吨,同时结清第一项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服务价格应该公开公平,乙方有权对服务价格提出异议。

2.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稻谷安全。

3.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完成稻谷烘干服务,确保稻谷烘干后的品质。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稻谷烘干后的品质没达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方完成烘干服务后需由乙方签字认可,确认合格。

4.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广情况汇报

(2014年7月23日)

一、现状

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有力推动扩大了水稻产业和水产产业的生产规模,推进了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能力,构筑起了全方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体系。区项目办与27个选定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27份,项目实施水稻产业和水产及保障服务。

1、水稻产业方面。一是以湖北春晖集团为龙头的3个服务主体新增土地流转1万亩的规模,项目服务完成100%。目前,全区土地流转总达到面积13.3万亩,占全区二轮承包面积41.9万亩的31.7%。二是在项目区肖港镇、新铺镇、西河镇、陡岗镇和朱湖农场5个乡镇场水稻种植实施机械化耕整地服务作业面积5万亩,项目服务完成100%。示范辐射5个乡镇场水稻种植的机械化耕整地率达到98%,比全区高出三个百分点。如肖港镇官湖村鲲鹏农机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业务范围完全覆盖了水稻和油菜种植的各个环节,从水稻耕、插、病虫害防治、收割等,油菜耕田、播种、收割的一系列流程,完全可以全程机械操作,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三是以湖北春晖集团和福良山农业公司开展工厂化育秧服务3万亩,机械化插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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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3万亩,项目服务完成75%。主要服务早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生产,全区推广早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5万亩,占早稻生产面积70%。以孝南区农科所为服务主体的糯稻、香稻良种示范3万亩,项目服务完成100%。2014年香稻面积新增2万亩,全区香稻面积达到15万亩。四是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孝感地博农资公司在全区完成服务面积8万亩,项目服务完成85%。推动全区测土配方施肥应用85%以上。五是水稻病虫防治服务。区项目办与中标选定的8个植保机防服务主体,已签服务面积10万亩。这些服务主体到户服务协议已签订9.4万亩,占服务总面积94%,还有0.6万亩正在落实中。在早稻生产中已防治服务0.5万亩,已召开二次防治现场会,防治服务10万亩协议计划将在7月底完成。朋兴乡益农植保机防专业合作社作为全区7家有资格进行区政府购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合作社之一,受到农业部首批示范合作社表彰。该合作社总投资200多万元,有成员共285人,电动、机动喷雾器590台套,大中小拖拉机161台套,收割机10台套,承担了1万亩的机防任务,目前已与农户签定合同9295亩。六是以湖北春晖集团为主的优质稻烘干收储服务1000万公斤的服务合同已签订,将在今年中稻收购季节完成。

2、水产产业方面。一是以王母湖养殖场、野猪湖养殖场的二个渔苗种供应服务主体各完成服务面积0.5万亩,项 —2—

目服务完成85%。二是以区水产推广中心为服务主体单位,完成测水服务5万亩,项目服务完成85%。签订协议渔病防控服务5万亩,协议到户5万亩,渔病防控服务还在进行中。三是开展水产品购销服务。以孝南经济开发区市场管理局为服务主体,对国家级南大水产品市场进行市场经营规范,达到水产品公平交易,保障经营户、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加大招商力高、分析市场需求和定期发布水产品信息。项目服务完成90%。

3、产业保障服务方面。一是在全区选定肖港镇、新铺镇、西河镇、朋兴乡、卧龙乡和朱湖农场等6个乡镇开展农业技术服务。通过免费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和先进模式试验示范指导,项目区优良品种的推广和技术指导服务面积达10万亩以上。培养科技示范户800个、免费培训实用技术人才6000人次。项目服务完成100%。二是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和市场服务,开通农业信息网、短信平台发布信息15期,建立村级信息点60个,鱼病监测点6个。项目服务完成90%。三是以湖北春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服务主体开展了农业保险服务,水稻保险面积10万亩以上。项目服务完成100%。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对我区中央补助资金1OOO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的批复,我们试点侧重于重点环节的产后服务。主要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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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规模大的农产品收购、仓储、加工、销售(含种子)企业实行贷款贴息补助400万元,购买农产品烘干服务300万元,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3O万元,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30万元,购买农业投入品监测及病虫害测报服务40万元,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实施水稻产业全程服务85万元,购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115万元。目前,已付购买服务资金800万元。

二、特点及经验

在实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政府部门强化引导,龙头企业创新模式,合作组织服务关键生产,财政资金促进推动,农业保险解除后虑,全新试点打造覆盖农业生产全程、环环配套、现代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狠抓组织领导责任,确保全程社会化服务落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将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达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目的。一是我区成立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刘刚任组长,常务副区长高宏发、分管农业的副区长蔡辉、区政府党组成员刘继华任副组长,政办、监察局、农办、财政、农业、经管、审计、水产、畜牧、农机、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涉乡镇的乡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协调、 —4—

督办全区项目建设工作。同时还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专班,具体开展各项落实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在今年2月份还组织工作组人员到宜昌考察学习了宜都市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经验。二是制定了详实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清楚服务内容、掌握关键节点、注重经验积累、多部门合力共建的实施计划。三是加强落实督办。区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和现场会,研究部署项目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乡镇、服务主体单位,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工作专班具体抓,各部门、乡镇共同协作抓的工作格局。在落实工作责任上,实行专班包保负责制,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了每周抽查和检查工作,强化了工作责任,确保了试点工作进度和服务效果。

2、狠抓“春晖”龙头引领,突出全托管型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今年是试点探索之年,开好局、选好点、走对路很关键。我们按照国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从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着手,确立以春晖集团现有条件为基础,支持集团旗下各专业组织,由单项服务向多项服务、系列服务发展,服务组织从关键环节向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兼业化经营向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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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重点发展香稻产业,着力打造“土地流转—优质香稻良种--工厂化育秧—机耕机整机插—测土配方施—机械化统防统治—香稻收贮烘干加工—水稻保险服务—品牌经营”全托管型公益性和经营性并举的社会化服务。通过“三制同步”(股份制+租赁制+托管制)搞流转,“三社联手”(土地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香稻合作社)抓生产,“三业并举”(生产种植业+收储加工业+物流营销业)强经营,“三方共赢”(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农民利益)求发展,目前,建立了2万亩香稻生产基地,新增土地流转0.8万亩。采用温控立体硬盘育秧技术,形成10万亩以上水稻机插育秧供应能力,完成早稻工厂化育秧、机插秧1.5万亩。投入近千万元购置了大中型耕整机、插秧机、施肥机、喷雾机、飞防机、收割机等设备100多台套,完成耕地整地服务4.5万亩,机插秧1.5万亩。还建成了6台装载量共120吨的循环式大型谷物烘干厂,能有效解决收购季节粮食数量大、凉晒难的问题,减少阴雨天粮食变质损耗。为确保粮食生产标准、品质安全,建成了现代化农业电子监控中心,采用视频和传感器进行24小时监控,使种植基地的香稻从长势到虫害,从播种到收割,从田间到车间,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对农业生产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管理。

3、狠抓关键环节带动,提高全程社会化服务水平。在水稻产业方面,一是重点支持土地规模化流转,集约经营。 —6—

我们在湖北春晖集团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支持新组建了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以股份化流转方式集中连片流转龙岗、东桥、洪山等9个村8400多亩土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们在毛陈镇楚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支持回归创业进行土地流转。毛陈镇双龙村农民魏红平,长期在上海等地经商,富有创业精神,被评为孝感市首届外出务工经商“十大新闻人物”,他回乡投资3600多万元,租赁经营双龙村集体荒地和部分农民的抛荒地580亩,3500多亩河滩荒地,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0万公斤,兴建了集粮食生产示范、生态、旅游、观光、休闲于一体的“孝感市楚荣现代生态观光园”,通过集约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二是重点支持工厂化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产前、产中服务环节。依托孝感市福良山农业综合服务公司(育秧工厂)和春晖集团等8个集中育秧的服务主体,开展了农户与工厂签定水稻育秧合同,实行定单育秧,落实早稻集中育秧面积300亩,提供机械化插秧面积3万亩。依托孝感市鲲鹏农机专业合作社、益农植保机防专业合作社等10个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的服务主体,在我区肖港镇、新铺镇、西河镇、朋兴乡、卧龙乡、陡岗镇和朱湖农场等乡镇大力开展订单协议服务,已投入各类机械1200余台,与4500余农户签订了代耕机防机服务合同,项目区已耕整水稻面积5万亩,机插秧3万亩,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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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插任务数的100%。三是重点支持合作社组织联合合作,实行“五统一”服务(统一品种、统一追肥、统一防控、统一技术、统一培训)。依托孝感市地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孝南农科所提供优质香稻、糯稻种子服务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和机耕机防专业组织,联合合作服务面积3万亩,发放技术资料2万余份,培训农民、职业人员2000人次。项目的实施有效地解决种田无劳动力、种田效益低的问题。目前,全区发展早稻7万亩,其中育秧机插3.6万亩,有效促进了全区水稻复种面积恢复性增加,复种面积达到50万亩。在水产产业方面,重点支持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各5万亩水面的测水养鱼与鱼病防控服务;野猪湖养殖场和国营王母湖渔场,负责各0.5万亩的水产苗种服务;孝南经济开发区市场管理局,负责水产品市场营销服务。一是在水体监测和鱼病诊断服务上,设立鱼病监测点6个,监测面积5万余亩,繁育优质苗种0.4亿尾,覆盖水面0.5万亩。重点对养殖户开展PH值、溶氧、氨氮、亚硝酸盐等养殖水体检测和鱼病诊断治疗服务。对水体水质检测指标不达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同时提供合理的水质调节技术方案。并为发生鱼病的养殖户提供鱼病防治建议。二是建立了鱼病短信平台。结合渔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定期为养殖户发布鱼病预防和治疗信息,已发布信息3期。三是进 —8—

一步完善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的水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可方便快捷查询企业信息、水产品产地、销售、质检管理等相关信息,为广大养殖户提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四是开展了水产品市场营销服务。依托孝南经济开发区市场管理局结合市场实际,以全区从事水产品流通的水产品运销经纪人、购销组织、营销个体,及重点渔业乡镇的水产养殖企业、渔业合作社、水产养殖户等为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工作。在市场显目处设置了水产品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引导水产品合理上市。目前,已经帮助调剂各类“水花”2300万尾,调剂各类鱼种300余吨。

4、狠抓产业保障建设,打造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为扎实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试点工作,我区从农技推广、病虫害防控、质量监管、市场体系建设及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孝南实际,着力打造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拓展了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以区农技中心为依托,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村涉农组织、专业能人等为骨干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在项目区肖港镇、新铺镇、西河镇、朋兴乡、卧龙乡和朱湖农场等6个乡镇优选聘用专家技术人员100名,开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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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新品种、先进生产模式示范指导和推广服务。对农户进行病虫害防治、生产技术等培训,为农户解难答疑。已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800户,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6000人次。特别是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全区优质香稻面积达到15万亩,有力推动了全区香稻产业板块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发展。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了专业病虫害防控组织体系。专业化植保防治组织,对农业生产减灾避灾、控制有害生物、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生产全程化社会服务具有重要纽带作用。依托全区8家签订服务协议的植保机防组织,不仅广泛开展了病虫害统防统治工程及飞防服务等业务,而且还将农资服务、技术指导联为一体,有效合理高效使用了农药,杜绝了假冒伪劣、高毒农药产品的使用。为从源头上发展标准化生产,进行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了问题。项目的实施,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将达20万亩以上,统防统治率达45%以上。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全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我们建立健全了以孝南农业信息网为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系统,在项目区6个乡镇建立村级农业服务点60个,水产6个监测点,南大水产批发市场信息点。在全区聘请了100多个农业专家,开展专家面对面网络视频服务、专家点对点移动短信服务、农业科技查询服务和农业科技影视点 —10—

播服务,及时进行了农业生产信息收集和全程指导的远程信息发布。为全区农业生产提供了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性、抗灾性、科学性、先进性的信息化服务。

4、狠抓服务规范管理,促进各项目标实施到位。按照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项目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严格操作程序,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服务质量绩效考评,严格服务全程监管。一是公开公平择优确定服务主体。项目采取了竞争性谈判、政府招投标等方式,重点支持组织建设健全、服务设施齐备、服务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社会服务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3月10日,有42个龙头企业、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代表参与水稻产业、水产产业和产业保障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竞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申报审批、采购公告、主体陈述、专家质询、综合评审、公示结果6个阶段,共选出了27个服务主体,并签订了服务合同。二是规范各项制度,明确服务职责。区财政局印发了《孝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孝南财农发(2013)124号文件。农业、农机、水产、农经等部门相应制定了项目服务标准、监管原则和指导意见。各服务主体按项目要求制定了《服务公约》、《专业组织管理制度》、《服务立卡建档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将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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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上墙,明确服务职责及目标要求。三是严格项目服务报账管理。按《孝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规范财政报账制、规范财政核算和规范分配、拨付审批程序,提高资金有效安全运行,我们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根据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四是加强服务绩效考评考核。重点强化基础管理,包括服务范围与承诺、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服务费用结算,以及协议合同管理与兑现等,考核中实行安排资金与合同服务量挂钩、安排资金与群众满意度挂钩、安排资金与群众增收创效挂钩。同时,狠抓服务绩效评价,及时组织验收,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将农民自愿、农民需要和满意程度,作为考评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确保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真心满意。五是推行全过程公示公开。对服务主体公开竞争,公示选择结果;对服务主体社服务项目所在村组已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对最后验收、监督、出资等内容向服务地群众公开,达到项目服务责任意思强,服务公开透明,规定措施、规定内容、规定目标实落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试点工作没有先例,工作经验不足。

二是时间紧、任务重,专业培训还不很到位,执行中服务内容、对象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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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在检查中服务到农户,有些协议签订和技术指导资料,部分农户有不清楚的现象。

四是收费标准不统一。专业组织服务性收费还不规范。

四、建议

一是发挥龙头企业领头作用。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出发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省市级龙头骨干企业、大型合作组织的产业领头作用,解决一个区域进行全托管型社会化服务。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作用。在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上,土地流转是影响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关键点,必须从政策上、制度上更加明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是加强专业组织职业化建设。从关键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上,要加强专业组织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激励,加强专业组织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资源利用,取长补短,降低市场运作的风险,充分发挥各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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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黄锡富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由社会上各类服务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综合配套服务。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在不少方面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就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的高低,而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又决定着农业竞争能力的高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成了农村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这种生产经营方式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但生产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纳入社会大生产的轨道,实现与大市场相衔接,最好办法就是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践表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状态不利于科技投入、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实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各种农业生产要素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形成适度规模化生产。同时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具有管理民主的特点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从而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打破所有制、行政区划和行业的界限,在最大范围内整合生产要素,实现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但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既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更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输业,实现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使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这有赖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不断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为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从我区的情况看,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把握以下方面:

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区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有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当地的条件、需要和可能,由点到面,由低水平服务到高水平服务,由单项服务到综合服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从农民最需要、对生产发展作用最大的单项服务起步,逐步向多项服务、系列化服务发展,重点放在较为薄弱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产前、产后的流通服务上。同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农业服务体系

建立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证我区农业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的必然选择。要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全县(市)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推行村级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快完善植物保护体系,形成以省级为中心、县级为骨干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加快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形成服务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

三、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地在探索和建设服务体系中,必须注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或由经济技术部门牵头,实行种养加结合、贸工农一体化,以供销社和商业部门为依托,实行农商合作;或通过简政放权强化乡镇服务功能,组建系列化、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或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服务范围,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单项服务组织;或把科技推广作为突破口,实行由政府组织、科技为主、物资配套的“政、技、物”三结合的集团承包;或把培育市场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农村集贸市场,逐步形成以专业市场为龙头,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的流通服务体系。总之,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及农业生产发展的服务形式都应大力鼓励和支持其发展。

四、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是提升农村经济整体效益的有效途径。而农业产业化需要有龙头企业的牵引,要把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来建设。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集中力量培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实现双赢。

五、加强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农业市场体系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种专业和批发市场。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形成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降低交易成本。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形成辐射力强的市场网络。支持农村流通企业建设高质量配送中心,增加配送品种,扩大配送范围,提高配送效率。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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