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计划的意义

2022-11-26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征程之中,一项工作的结束意味着新的工作的开始,而只有好的计划才能让我们在新的工作中找准方向,那么什么才算一份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定工作计划的意义》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制定工作计划的意义

一、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

(一)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必须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崭新的国家监察机构。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党中央对国家监察立法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均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相关立法问题,确定了制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国家监察立法工作的方向和时间表、路线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推进各领域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必须始终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在我国,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原则。作为执政党,我们党不仅管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还必须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必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作出处理,对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党规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反腐败职能既分别行使,又交叉重叠,没有形成合力。同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既行使侦查权,又行使批捕、起诉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即监察委员会,就是将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攥指成拳,形成合力。三是体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制定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从而与党章关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相呼应,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制定监察法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同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实践中迈出了坚实步伐,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总结三省市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有序推开,目前,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已经全部组建成立。通过国家立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将行政监察法已有规定和实践中正在使用、行之有效的措施确定下来,明确监察机关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尤其是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规定严格的程序,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改革的深化要求法治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通过制定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四)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在我国,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行使公权力,为人民用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内监督是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对党员干部实行的监督,国家监察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的监督。我国80%的公务员和超过95%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这就决定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决定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这种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的监督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完善党章党规,实现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完善我国监督体系,既要加强党内监督,又要加强国家监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从而在我们党和国家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统一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同时要看到,这次监察体制改革确立的监察制度,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制度文化,是对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一种借鉴,是对当今权力制约形式的一个新探索。制定监察法,就是通过立法方式保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

(五)制定监察法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作出部分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这次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对国家机构作出了重要调整和完善。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得到落实,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先通过宪法修正案,然后再审议监察法草案,及时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察法草案根据宪法修正案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明确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提高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二、监察法草案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监察法立法工作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抓总,在最初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的时候即着手考虑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问题。中央纪委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监察法立法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监察法起草和审议工作作为最重要的立法工作之一。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机关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即共同组成国家监察立法工作专班。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工作专班进一步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吸收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监察法草案。

2017年6月15日,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监察法草案几个主要问题的请示。2017年6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初次审议后,根据党中央同意的相关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送23个中央国家机关以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召开专家会,听取了宪法、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2017年11月7日至12月6日,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党的十九大后,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2017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再次审议,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决定将监察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根据宪法修改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2018年1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监察法草案发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们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研读讨论,总体赞成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作了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作了汇报。2018年2月8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汇报,原则同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对草案作了进一步完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形成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 制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监察法立法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循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坚持与宪法修改保持一致。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监察法草案相关内容及表述均与本次宪法修改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相衔接、相统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国监察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使草案内容科学合理、协调衔接,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监察法。

三、监察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监察法草案分为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9条。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草案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草案第二条)。

(二)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关于监察工作的原则。草案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草案第四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权责对等,从严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草案第五条)。

关于监察工作的方针。草案规定: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草案第六条)。

(三)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

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根据本次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草案第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草案第九条第一款至第三款)。 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草案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草案第十一条)。

(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草案第十五条)。

(五)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

为保证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察职能,草案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一是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草案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二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三是监察机关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草案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

(六)严格规范监察程序

为保证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草案在监察程序一章中,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包括:报案或者举报的处理;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决定立案调查;搜查、查封、扣押等程序;要求对讯问和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涉案财物处理等(草案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关于留置措施的程序。为了严格规范留置的程序,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同时,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草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七)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草案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一是接受人大监督。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草案第五十三条)。 二是强化自我监督。草案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衔接,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草案规定了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报告和登记备案,监察人员的回避,脱密期管理和对监察人员辞职、退休后从业限制等制度。同时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草案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一条)。草案还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草案第五十四条)。

三是明确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草案规定: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草案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草案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四是明确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草案第八章法律责任中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等9种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草案第六十五条)。草案还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草案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新华社武汉4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6日下午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为了开好这次座谈会,4月24日至25日,习近平先后在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陪同下,深入湖北宜昌市和荆州市、湖南岳阳市以及三峡坝区等地,考察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江水污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航道治理、湿地修复、水文站水文监测工作等情况,实地了解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情况。

24日中午,习近平一下飞机,就到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察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以及码头复绿情况。兴发集团是全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企业,也是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搬迁企业。集团园区内原来临江建设的生产设施和码头已经搬迁和拆除,腾出岸线950米,退让用地800多亩,并完成全面绿化。搬迁复绿现场摆放的一块块展板,展示了湖北省和宜昌市化工企业搬迁、污染整治总体情况。习近平仔细听取汇报,不时就有关问题同地方负责同志交谈。他走进集团中控室,通过大屏幕实时察看企业生产车间运转情况,听取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规划建设循环产业情况汇报,并同现场技术人员亲切交谈。习近平还步行到沿江码头坡道,实地察看沿江设施拆除、码头复绿、排污口整治情况。他强调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定要保护好。企业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主体和重要力量,要强化企业责任,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能力。要下决心把长江沿岸有污染的企业都搬出去,企业搬迁要做到人清、设备清、垃圾清、土地清,彻底根除长江污染隐患。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4日下午,习近平来到三峡坝区,察看三峡工程和坝区周边生态环境。三峡工程举世闻名,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和综合效益最广泛的水电工程。在三峡大坝坝顶,习近平举目远眺,气势磅礴的坝体、水波荡漾的江面、郁郁葱葱的江岸尽收眼底。在介绍三峡工程发展历程、综合效益、科技创新的图片和数据展板前,习近平听取三峡集团负责人汇报,并就三峡工程发展有关问题同大家讨论。随后,习近平来到大坝左岸坝首,听取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和珍稀植物保护情况介绍。习近平走进珍稀植物示范园,园内草木茂盛、花团锦簇,他亲手给新栽的一棵楠木树培土、浇水。远山如黛,细雨霏霏。习近平顶着小雨先后来到双线五级船闸三闸首、升船机平台,了解航运管理等情况。

三峡水电站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电站,电能昼夜不息送往华中、华东、广东等地。习近平来到大坝左岸电站,察看发电机组运行情况,了解三峡电站发电效益和电网安全监控等情况,并同技术人员、劳动模范、工作人员代表亲切交流。电站外,闻讯而来的企业员工围拢到总书记身边,欢呼着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深情地对大家说,三峡工程是国之重器,是靠劳动者的辛勤劳动自力更生创造出来的,看了以后非常振奋。三峡工程的成功建成和运转,使多少代中国人开发和利用三峡资源的梦想变为现实,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的重要标志。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优越性的典范,是中国人民富于智慧和创造性的典范,是中华民族日益走向繁荣强盛的典范。真正的大国重器,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化缘是化不来的,要靠自己拼搏。13亿多中国人民要齐心合力、砥砺奋斗,共圆中国梦! 25日一大早,习近平前往荆州市荆州港码头乘船,沿江察看两岸生态环境和发展建设情况。途中,习近平分别听取湖北省和荆州市关于非法码头整治情况汇报,听取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航运、航道治理情况和水利部关于河势控制、护岸工程情况汇报。 下午3时许,轮船抵达荆州石首港,习近平登岸乘车前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华龙码头,察看非法砂石码头取缔及整治复绿、湿地修复情况。君山华龙码头地处长江干流河滩,这个曾经污水横流的非法砂石码头,经过整治复绿、湿地修复,面貌焕然一新。习近平走进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站,察看实时监测系统。湿地里芦苇成荫,江水中江豚腾跃,一片勃勃生机。他说,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当务之急是刹住无序开发,限制排污总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破坏沿岸生态行为。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在岳阳市,习近平还考察了城陵矶水文站,了解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流域水资源综合监测管理、防灾减灾情况。

26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鄂竟平、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等7位同志先后发言,从不同角度汇报工作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总体上看,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加大力度。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

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习近平指出,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做了大量工作,在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挑战和突出问题,如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流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有关方面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

习近平明确提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5个关系。

第一,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第二,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这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

第三,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坚定不移将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做好顶层设计,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要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结合实施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组织开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要对实现既定目标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扎稳打,分步推进。

第四,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彻底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第五,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等多个方面,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长江经济带的各个地区、每个城市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从整体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习近平强调,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强化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工作抓实抓好,为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而共同奋斗。

韩正在讲话中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意义,强化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工作重点,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要加强系统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联动实施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强化共抓大保护的整体性。要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区域协商合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共抓大保护的协同性。

丁薛祥、刘鹤、何立峰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省区市负责同志陪同考察并参加座谈会。

习近平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4个切实”的具体要求。

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中央要做好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考核评价、总体运筹等工作,省级要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地)县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

第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第三,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

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篇:我国专门制定一部反恐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愈发突出,暴恐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我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反恐怖主义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机制体制责任、手段措施,是反恐怖工作的基本法。它将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保障。

向社会普及《反恐怖主义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开展宣传活动,是激发群众主动学习,主动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宣传活动,有更多的群众能够接触《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反恐怖主义法》,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警方颁布的《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积极发现和举报涉恐线索,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反恐斗争中来,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反恐怖主义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反恐防恐有了重要法律依据,为了切实做好《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掀起普法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依法反恐防恐的法治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热潮,贵州省反恐办拟于3月31日起,按照每周一期的频率,在《贵州日报》“民主·法制”专栏连续推出5期《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知识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反恐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反恐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反恐工作的能力水平。

实用的反恐技巧

1、 在人群密集区遭遇爆炸恐怖事件:

STEP1:就近隐蔽或卧倒,卧倒时要俯卧,上体和头部远离爆炸物,护住身体重要部位。

STEP2:就近寻找灭火器灭火,火势较大无法灭火时,用随身携带的口罩、手帕或衣角捂住口鼻;若在密闭空间内烟味太呛,可用矿泉水、饮料等润湿布块,防止烟雾和毒气引发窒息。

STEP3:如果发生大量人员慌乱撤离,老弱妇孺尽量溜边靠墙,防止被挤倒后踩伤;人员拥挤时,用一只手紧握另一只手手腕,双肘撑开平放胸前,微微弯腰,形成一定的空间,保证呼吸顺畅,以免窒息晕倒;若被挤倒,应设法让身体靠近墙根或其他支撑物,把身子蜷缩成球状,双手紧扣置于颈后,保护身体的重要部位和器官。

STEP4:有能力人员应协助抢救伤员,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伤员时应注意使脊柱损伤病人保持水平位置,以防止移位而发生截瘫。

2、 如何辨识“疑似爆炸物”:

遇到可疑物体时,必须在不触动的前提下通过外观识别:

技巧1:看。观察并判断可疑物品有无暗藏的爆炸装置。

技巧2:听。是否有可疑的异常声响。

技巧3:嗅。爆炸物里的黑火药含有硫磺成分,会散发出臭鸡蛋(硫化氢)味;硝铵炸药里的硝酸铵也会分解出明显的氨水味(公厕味)。

3、 当你发现“疑似爆炸物”:

STEP1:向附近工作人员或使用附近的报警器报警,不要就近使用无线电通信工具,以免引爆无线电遥控的爆炸物。

STEP2:不要轻易翻动可疑物品,在专业处置人员尚未赶到之前,根据爆炸物的情况和位置紧急处置。如果怀疑爆炸物为遥控装置,可利用铁皮罩、铁桶、金属盆、铁锅等罩住进行物理隔离(地铁上都有专门的防爆装置)。如果是人体炸弹,有把握时迅速将其制服。如果为导火索起爆的爆炸物,未点燃时应尽快疏散人群,如果已点燃并外露时,应脸朝下且头部背向爆炸物就地卧倒,或尽量选择安全位置躲避。如果是可疑包裹,不要在他人周围开拆,先用X射线扫描,处理人员应戴上手套和面具。

STEP3:如果时间允许,不要围观迅速撤离,在专业人员进行排爆作业时,应处在警戒区之外。爆炸物处于露天情况下,警戒区的最小半径为:炸药量在9-20kg的汽车炸弹为300m,炸药量在3-10kg的行李炸弹为200m,炸药量在3kg以下的爆炸装置为100m,期刊信件等微型爆炸装置为10m。

4、 当暴恐分子持砍刀攻击:

攻击路线通常为上下劈砍或斜下方劈砍,以右手持刀为例,运行路线为右上至左下,防范重点是躲至左前方向下位置、向后退、近身/俯身抱腿(趁其重心不稳推倒)。

技巧1:青壮年或成人可用衣物在体前做左右迅速挥动,干扰暴徒袭击,尽量往凶器上缠 绕,争取把刀棍弹落。

技巧2:伺机反击时,可用拳击对手咽部、鼻部,或者用手戳其眼部,用硬质物品(如矿泉水或者手包)击打效果更好。 技巧3:当砍刀将要落下,又无处躲避时,可以两手曲臂护头,迎面主动迅速贴近袭击者(越贴近袭击者,越能避开刀棍锋芒),设法与其缠抱在一起,用肩部顶住暴徒腋下,使其不能发力,也可下潜(越低越好)抱住暴徒双腿用力回拉,出其不意将其摔倒。无法贴近暴徒时,可略向后退一步,等刀棍袭击落空,尚未发起第二次袭击时,迅速屈臂护头,迎面贴近袭击者,与其纠缠在一起,纠缠得越紧越有可能化解危机。

5、 在人群密集区遭遇持械袭击:事发有距离时,可利用当时的地形地物,先防身再伺机夺取凶器。可以利用地上的砖头、瓦块击打对方,扬起泥沙眯眼睛,还可以利用身上的腰带、上衣等抡打防身。歹徒凶残无力抵抗时,采取侧身跑躲避攻击。如果暴徒快速追上,可仰身倒地,双腿弯曲,不停交替蹬踹,让暴徒难下手行刺,还可能踹掉凶器。

6、 在公交车上遭遇持械袭击:公交车相对狭窄,空间密闭,在暴徒持械袭击瞬间,位于其背后和侧面的人员应迅速反抗,可用脚踹暴徒膝窝处,或者用手从后抓头发向后、向下猛扯,或者用肘击暴徒侧面太阳穴位置,其他人员应协力控制暴徒的上肢,因为暴徒通常会携带爆炸物或汽油罐上车,谨防其之后采取自杀式纵火袭击。乘车人员下车疏散时,切忌向路中间逃窜,以免被过往车辆二次伤害。

7、当暴恐分子驾车冲闯人群密集区:

技巧1:如果在广场,可迅速向较粗壮树木、水泥墩、乒乓球台、石桌石凳、建筑物后躲避,如果在集市,可向展台后、铺位后、农用车后、商品后躲避,但是不能紧贴在后面,以防车辆撞击后产生的冲击力。切忌往路灯杆后、玻璃橱窗后躲避,以防撞倒撞碎造成二次伤害。

技巧2:如果没有可躲藏的地方,切记不要背对汽车逃窜,你的双脚跑不过汽车轮子。正确方法是,面向或侧向来袭汽车,连续地向左或向右快速华东。当汽车冲撞你时,连续做“之”字形或“O”形滑动,可迫使袭击者驾车不停地快速转向,增加袭击难度,有利于摆脱纠缠。

第三篇:高考如何制定学习计划_制定学习计划的三个方法

临近高考,学习任务比较繁重,此时制定学习计划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短时间内准备好这么多科目,一份好的学习计划就显得至关重要,无论做什么事有了计划才容易取得好的结果。那么怎样制定学习计划才是最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制定学习计划的三个方法,欢迎借鉴参考。

1、进行自我分析

我们每天都在进行紧张的复习任务中,有些同学可能没有想过怎么去学习的这个问题,所以制定学习计划之前得先进行自我分析。

平时可以仔细回顾一下自己得学习情况,分析自己的学习特点。每个人的学习特点都不尽相同,有的人记忆力强,有的人理解能力好,还有的人想象力丰富,所以你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进行全面分析。

还可以分析一下自己的学习现状,想知道自己处于什么阶段,可以试着和全班同学比,确定自己的成绩在班级中处于什么位置。也可以跟自己过往的成绩作对比,利用发展趋势来作评价。

2、确定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能确立努力的方向,学习目标能催人奋进,从而产生为实现目标去奋斗的力量。一个人没有学习目标,就像一个无头苍蝇到处乱飞,是对学习时间的极大浪费。一个好的学习目标要具有适当、明确、具体的特点。

3、科学安排时间

制定了学习目标后,就要通过科学的安排来实现学习目标。在安排学习时间方面,既要考虑学习,也要考虑休息和娱乐,既要考虑课内学习,还要考虑课外学习。所以科学安排时间,复习的时候可以事倍功半。

要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来安排时间,相对来说,把重要的或困难的学习任务放在前面来完成,因为这时候精力充沛,思维活跃,而把比较容易的放稍后去做。另外,较小的任务可以放在零星时间去完成,以充分做到见缝插针。

第四篇:工作目标的制定

各位领导、同仁:

早上好!根据晨训计划安排,今天由我跟大家读讲《企业工作目标制定、执行、考评》中的第二单元的内容——工作目标的制定。主要是从以下11个方面来讲的。

一、制定目标要从实际工作出发:

1、目标是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的东西。(如果制定了一个目标再跳也够不着的话,那也就不叫目标)

2、目标是以能够实现为基础,以愿望为动力。(如果制定了一个目标永远也实现不了的话,那就是空想、幻想,那也就根本不是目标)

3、目标不可以凭理论和主观愿望来制定。(比如一个企业要制定一个销售目标的话,不能说哪个领导或哪个部门想要定多少就订多少,它必须结合企业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量相互权衡后才能制定出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目标)

二、实现目标的时间要长短结合

实现上层目标的时间跨度可以长一些,实现基层目标的时间跨度绝对要小。基层目标是上层目标的分解,基层目标的实现又是上层目标实现的基础。(比如说公司给各个部门订的目标,实现的时间可放长一点,可以是一个季度,或半年,或一年,而生产管理部给各个车间、工段制定的目标,其实现的时间就不能长了,最多不能超过2个星期)

同时,我们在实现目标时还必须严格控制过程、控制行为,才能最终控制结果。

三、要在最关键处确立目标,(不能一把抓,什么都是重点,什么又都不是重点,要有轻重之分)这里要注意三点:

1、要明确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

2、在主要成果领域内才设立目标;

3、常规任务不纳入目标管理;

四、要将目标管理运用于全体:这里着重强调的是全员参与,让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感,就是将实现企业总目标的行为,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身上,通过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企业总目标。

五、要让员工“加入”目标:也就是让员工清楚了解企业总目标,把企业总目标与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结合起来。

六、作为一个优秀员工在目标管理中应具备的素质:(有以下6点)

1、知道别人对他的期望;(能够他自己做事时负起责任来)

2、知道自我的期望;

3、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度;

4、知道从哪里获取帮助;

5、经常对照目标来衡量自身的表现;

6、赞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有好的机会,自己没有这样的实力,也是没有用的)

七、目标要以数字说话

没有数字的目标就不叫做目标,而叫目的,目标必须用数字来衡量。

现在的企业管理大都趋向于精细化管理,也就是用数字说话。比如说“麦当劳”餐厅,他在每个卫生间门对面的墙上都贴有一幅字,卫生间每15分钟打扫一次,再比如,“沃尔玛”他要求每位员工遇到顾客微笑时,都必须露出8颗牙齿,这些都是以数字说话。

所以,我们今后在制定目标时,要具体化、数量化,少用形容词,要简明扼要:比如说我们在制定来年的销售目标时,就不要说“加大销售力度”,而应用“每月增加销售100万,回笼80万”这样的具体数字来说明。

八、目标制定必须符合SMART原则(是目标制定最基本的一个原则)S——明确的,具体的(不能用形容词,要用动词,要用具体数字说明) M——可衡量的

A——可接受的

R——现实可行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

T——有时间限制的

九、制定目标的步骤

1、理解总目标,并向下传达;

2、制定符合SMART原则的目标;

3、检验目标是否与上司目标一致;

4、列出因难与阻碍,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5、列出实现目标所需的合作对象和外部资源;

6、确定目标完成日期,并书面化。

十、目标管理卡的填制

目标卡的台头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考核、时间等5个项目;

目标卡的内容包括目标次序、目标项目、完成标准、完成进度、采用措施、所需条件、实际结果、自我检查、领导考核等9个项目。

目标卡的填制,有利于领导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和考核。 十

一、目标体系图的建立

目标体系图由总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构成(总目标只有一个,总目标又分若干个部门目标、每个部门目标又分若干个个人目标)

目标管理的最高境界:上下贯通、左右呼应,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协作,是目标管理的基础。

以上就是我对工作目标的制定的一些浮浅认识,存在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五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在网站上线前,SEO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点,但很多网站都没有详细的规划过如何开始动手做SEO,其实不管是大网站也好,小网站也罢,制定一个详尽的SEO计划是尤为重要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郑州礼品网搜集整理

一、关键词的分析网站SEO第一步就是关键词的分析,在做关键词分析的时候需要了解每个子栏目的SEO需求,一般从这几点来分析?br/

1、探寻用户的搜索需求。从百度相关搜索中可以看到关键词的受欢迎度,而且可以看出用户需要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关键词的相关度在关键词分析中占有的比重也非常高,一般情况下关键词相关度的查询都是到百度相关搜索

2、不能设置多关键词。多关键词的效果其实没有单关键词的效果好,因为多关键词在做的时候相关性已经开始分散,多关键词做上去的时间是单关键词的时间数倍,精力投入太大。

3、注意关键词热度。关键词热度一直是seo人的一块心病,热度不能太高,太高了第一页上都是做的竞价,而且竞争激烈;但也不能太低,太低了没有人会关注,因此关键词热度适中就可以了,查询关键词热度的工具(百度为什么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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