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2023-02-19

第一篇: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学校召开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申了学校安全工作,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大教职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绝不能存在侥幸、麻痹思想。

二、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谢绝家长进入校园。

三、切实加强学校门卫、保安工作。门卫、保安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值班、巡逻、监控,检查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与车辆,验证、登记后才能放行,若闻到酒味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保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器械上岗,及时制止有持械伤人意图的不法分子。

四、加强校内人员的管理。对小店工作人员、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进行登记,以上人员的来客须由相关人员到校门口迎接方可准其入内。

五、加强学校监控工作。总务处抓紧加密校园围墙上的监控探头;政教处、办公室要书面明确每天、每周的重要监控时段与重要监控地点,形成工作流程表,由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重要时段、重要地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审视。

六、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师要怀着对学生的一片爱心感化学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要怀着一片感恩之心听从教师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七、建立学校安全护校队。张中华同志兼任校安全护校队总队长,各值周组长为当周的安全护校队队长,值周教师为护校队队员,佩戴明显的标志,承担学校安全护校队的工作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对策,及时整改。

为了正确处理好复习迎考与安全工作的关系,近日学校不安排全校性的安全工作会议,务请每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五月四日下发的《磐安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与本通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师生安全。

第二篇:加强“十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sO100

为进一步贯彻《xx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10号)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五一”期间是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消费

的旺季。有效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设“平安徐州”、“和谐徐州”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传

节日期间,各地要利用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检查

针对“五一”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对儿童食品和饮料、旅游景点周边食品经营企业和网点、餐饮食堂、商场超市等重点品种和环节,以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并严厉处罚。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城郊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黑窝点”,确保食品安全。

四、密切配合

各级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加强对节目市场的检查和监控。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系统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值班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对食品安全

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群众举报、投诉不得推诿应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查处并及时有效处置。

二OO五年九月九日

第三篇:加强“十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 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 号)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是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消费的旺季。有效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设“平安徐州”、“和谐徐州”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传节日期间,各地要利用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检查针对“五一”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对儿童食品和饮料、旅游景点周边食品经营企业和网点、餐饮食堂、商场超市等重点品种和环节,以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并严厉处罚。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城郊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黑窝点”,确保食品安全。

四、密切配合各级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加强对节目市场的检查和监控。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系统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值班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对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群众举报、投诉不得推诿应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查处并及时有效处置。二OO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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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201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 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同煤经安字〔2014〕12号)要求,现就这一期间安全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结合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生产、放假、外运计划,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有序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入井人数,严禁“三违”、“三超”和盲目组织生产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切实做到保安全,保产量,保外运,实现安全生产。

三、严格领导带班制度。矿领导带班入井严格执行“两同时”、 “三必到、三走到”和“三个三分之一”规定,严禁迟下井、早出井和弄虚作假行为;区队上岗干部必须盯在作业现场、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

四、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抓重点区域、分关键时段、查薄弱环节、治重大隐患,把瓦斯治理重点区域、水害威胁严重区域,提升运输薄弱环节(包括通勤车辆)、五管要害部位等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不折不扣的按“五落实”组织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五、强化矿井安全监管。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包保领导等要突出重点、超前安排、细化责任、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要组织安全特别小分队,开展以二班、夜班为主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定价考核办法和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工整顿。

六、加强停产、放假、检修、复产(工)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矿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提前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切实做到施工组织有措施,学习贯彻有实效,执行落实有保障,现场指挥有领导,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复产前,各部门要组织好检查和验收,不得人为降低标准,不得随意简化程序,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复产安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安监、瓦检、排水等工作,严防空班、脱岗。

七、强化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公司每天必须有正职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各级调度要确保信息传达及时、准确,遇到各类险情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迟报、谎报和瞒报,严禁自行盲目施救,确保应急工作快速、科学、有序开展。春节期间,公司要成立突查组,对各单位应急值守、领导带班等情况开展突查,发现脱岗、空岗等擅离职守人员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八、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切实做好一人一事的安全工作,区队、班组要针对每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约束,认真开展“四查一问”安全活动,不得安排酗酒、疲劳、情绪不稳定人员下井。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自保、互保、联保工作,提高员工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要强化井口、井底安检工作,严格乘车秩序,充分发挥安监小分队作用,深入现场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三违”行为。

九、严格入井人员考勤。井下作业队组要严格执行班前清点,考勤确认,严格执行集体出入井制度,严禁单人行走。跟班干部对当班员工实行全程管控,不准小包工,不准零星单独出入井。要加强2人以上临时性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明确跟班干部和监管责任人,准确掌握下井人员所在区域和数量。

十、强化地面单位、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地面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环节、要害部位、重要岗位和作业环境复杂地点走动巡查力度。要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大型文体、娱乐活动的安全组织和通勤车辆安全运行工作。非煤各专业委员会要按责任区域对供电、民爆、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公路、铁路、洗选等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油库、火药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放射源等要害部位的重大危险源的严密监控,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十一、集团公司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1、未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禁组织生产。

2、探放水措施不完善、采掘区域积水情况不明、排水系统不完善,现场未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和“探掘分离”、物探和钻探弄虚作假的,严禁组织生产。

3、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瓦斯超限、防灭火措施未落实、通风设施不完善、粉尘超标的,严禁组织生产。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实现风电、瓦电、故障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严禁组织生产。

5、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强检项目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运行。

6、矿领导带班缺岗的,全矿井不得组织生产;区队上岗干部空岗的,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7、安监工、瓦检工有空班漏检、虚报假检行为的,一律开除。

8、员工情绪不稳定、患病、疲劳或酗酒的,不得安排上岗。

9、未制定安全专项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举行大型文体活动。

10、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停工期间强行组织建设的矿井,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11、春节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2014年安全一号文件有关规定加重一级考核处罚。

第五篇: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及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人员和本公司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设备安全。公司综合管理部即日起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培训。

1、各业务部门合作单位近期来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同时,请告知合作单位前往综合管理部参加安全培训;

2、进入公司的施工单位必须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管理部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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