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22-12-21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乡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财经所、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城建办、农机服务中心、林

业站等10家单位。

各进驻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2、清理整顿审批、收费项目。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上报乡纪委。

3、公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乡纪委收集审定后,要编印成册,并向社会张榜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是我乡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服务平台,保证“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做到:(1)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2)公开办事事项。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必备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投诉电话、人员岗位卡等事项公开公示(3)公开办事结果。办事结果每

季度滚动性向群众公开(4)对未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服务对象给付办事回执,承诺办结时限,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核算、委托代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收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第二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主要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领导,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适时通报便民服务工作情况。

(六)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七)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类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

(二)村民群众需办理事项若不属村(社区)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引导到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

(三)了解村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四、运作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

(一)集中办事。凡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应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

(二)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承办人为办理责任人,在接到服务对象办件申请后,具体承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将事项办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整、明确地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规范收费。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或者信用社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便捷高效。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便民配套设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对办件情况要及时反馈,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行走不便的办事群众要开展上门服务。

五、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进驻

乡镇要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本单位正式在编的、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工勤人员或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确定一名村(社区)“三职”干部担任便民服务员。

(二)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应建立如下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身份、胸牌、桌牌、照片、热线服务电话等都要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其审批依据、办事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公开,对于办理完毕的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

2.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联办件等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重大事项重点办理、复杂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否决事项明确答复”。

3.否定报备制度。当事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要登记在案以备核查。经办人员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负责人,不得擅自否决。

4.ab岗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岗位都要设ab岗。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5.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大力倡导全程代理服务。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项目、重要的工业项目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无偿代理。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主要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领导,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适时通报便民服务工作情况。

(六)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七)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类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

(二)村民群众需办理事项若不属村(社区)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引导到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

(三)了解村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四、运作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

(一)集中办事。凡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应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

(二)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承办人为办理责任人,在接到服务对象办件申请后,具体承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将事项办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整、明确地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规范收费。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或者信用社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便捷高效。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便民配套设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对办件情况要及时反馈,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行走不便的办事群众要开展上门服务。

五、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进驻

乡镇要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本单位正式在编的、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工勤人员或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确定一名村(社区)“三职”干部担任便民服务员。

(二)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应建立如下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身份、胸牌、桌牌、照片、热线服务电话等都要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其审批依据、办事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公开,对于办理完毕的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

2.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联办件等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重大事项重点办理、复杂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否决事项明确答复”。 3.否定报备制度。当事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要登记在案以备核查。经办人员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负责人,不得擅自否决。

4.ab岗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岗位都要设ab岗。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5.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大力倡导全程代理服务。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项目、重要的工业项目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无偿代理。

六、场所建设

(一)硬件设置

1.办公场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中心镇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建制镇不少于80平方米,其它乡不少于60平方米,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服务大厅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有固定场所办公。

2.办公用具: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满足对外办公的需要。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关办公用品。

3.标牌标识: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镇(乡)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大厅各窗口设有窗口标识牌,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设立“××镇(乡)×××村便民服务室”标牌。

4.窗口设置:民政、工商、国税、地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新合、国土、规划建设、农业服务、司法、党政办和水、电、气、网络公司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部门、站(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

5.便民措施:有方便办事人员的休息椅、饮水机、纸张和笔等。 6.公开设施:办事指南、固定的公开栏,有条件的可配备触摸屏。 7.网络延伸:各乡镇必须连通电子政务外网、监控系统。

(二)软件设置

1.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 2.规范进驻办理的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核实,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并对所有进驻项目编订成册,制作《办事指南》。

3.本乡镇所有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进驻中心办理。

4.应建立的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并予公开。 5.明确办公时间:一种是完全集中办公,即按照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办公,另一种是相对集中办公,逢场日集中办公。 6.有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单。 7.制作意见簿。 8.大厅内制作一条体现服务宗旨的固定标语。 9.有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三)服务规范

1.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不准与服务对象争吵。 2.工作时间不准在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大声喧哗、串岗、会客等。

3.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主动提供格式文本或式样等,在承诺时限内尽可能早办件、快办件。 4.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5.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各种事项。 6.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7.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廉洁高效、公平公正。

七、实施步骤

根据今年2月13日下午省、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和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的时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时间安排:

(1)新政、金城、马鞍、复兴、日兴、立山、观紫、大寅、柳垭、永乐、土门等11个中心镇(原片区所在镇)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度门、五福、回春、先锋、大仪、三蛟、张公、二道、赛金、双胜、保平、文星、杨桥、丁字桥、周河、义路、三河、瓦子等18个建制镇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3)柴井、中坝、双盘、凤仪、铜鼓、老木、檬垭、武棚、永光、炬光、九龙、芭蕉、灯塔、福临、碧泉、大风、双庆、来仪、石佛、乐兴、合作、大罗、秋垭、思德、义门、龙桥、板桥等27个建制乡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4)全县所有村(社区)必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便民服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工作,在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各乡镇要确定1名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和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县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运作。

(二)充分授权窗口。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审批等事项,尽量授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确需领导审批的,应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并由窗口工作人员代理送审。设基层站所的各中心乡镇,各基层站所应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窗口;同时要定期到所辖未设基层站所的乡镇、窗口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各部门要充分授权基层站所,并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的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快捷办理;能够通过网络审批的,要建立网上审批系统。

(三)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取长补短。要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对需要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对审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情况,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协调解决。

(四)落实奖惩措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窗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对考评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单位或转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基层站所审批服务情况纳入乡镇xx县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全县“评满”、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根据《安徽省2008年政务公开要点》(皖政办〔2008〕1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以畅通市、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目标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在“中心”集中办理,或全程代理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机构设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名称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成立党支部,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兼任“中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另选配一名干部为“中心”管理人员。

四、职责范围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辖区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相关事项。

五、管理模式

“中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政府纪检部门负责“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中心”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调配。

乡镇要重视“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

(二)项目进驻。

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进入“中心”窗口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不得再行办理,确保窗口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窗口单位对外提供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三)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六、办公设施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原乡镇农税大厅的基础进行组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做到四统一:

(一)统一门头及标牌,门头为银灰铝塑板,“中心”名称标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字用90cm×60cm(长×宽)钛金铜字。

(二)统一办公区域。地面铺地板砖,墙面白色涂乳胶漆,柜台:65cm×85cm(宽×高)。席卡及上岗证,可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

(三)统一进驻项目上墙公示标准,并印制告知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许可条件、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

(四)统一工作制度并上墙。

七、实施步骤

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31日)。召开全市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市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7月2 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做好场所选定建设、项目确定(由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人员选派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期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并规范运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会,对先进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12月底前各乡镇中心全部建成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根据通政发[2008]15号文件《关于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先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先锋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主任一名,由镇纪委书记孙伟俊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赵春慧担任,副主任由吴国祥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民政、农经、劳保、企管、计生、信息服务、村镇建设、国土、广电、财政、工商等11家单位。

各进驻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2、清理整顿审批、收费项目。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上报镇纪委。

3、公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镇纪委收集审定后,要编印成册,并向社会张榜公布。

五、中心筹备工作小组

组 长:张正杰

副组长:孙伟俊 董 新 成 员:马秦芳 马群生 杨洪杰 李昕辉 周 丹 赵春慧 吴国祥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我镇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服务平台,保证“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做到:(1)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2)公开办事事项。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必备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投诉电话、人员岗位卡等事项公开公示;(3)公开办事结果。办事结果每季度滚动性向群众公开;(4)对未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服务对象给付办事回执,承诺办结时限,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核算、委托代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收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七、时间部署

1、村便民服务室:6月10日前全面落实到位,并开展对外服务。

2、镇便民服务中心:

(1)6月1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岗位人员到位、制定好大厅装修方案。

(2)6月10日前装修到位。

(3)6月20日前,办公桌到位,制度上墙,岗位职责到位,人员培训到位。

(4)6月30日前,对外办公

一、成立师古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利斌(党委书记)

科(镇长) 副组长:郭炳军(副镇长)

智(党委副书记)

范小东(党委委员) 成

员:冷兴瑶(党政办主任)

蒲登凤(社会事务办主任)

波(农业中心主任)

魏华兵(经济发展办主任)

林朝寿(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由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组建和日常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及构成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

1、制定便民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提供咨询服务,办理涉及群众工作的有关证照,为困难群体解困扶贫;

4、提供政务代办、诉求代理服务等工作;

5、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中心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的协调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构成

中心为镇政府综合协调服务机构,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管理人员7名。主任由群众工作办公室主任、副镇长郭炳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群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镇党委副书记朱智同志兼任。

乡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公共服务项目的,都应纳入中心管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从镇属各职能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驻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部门的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在便民服务大厅上班。

中心具备以下权限:

1、人员调配权。窗口工作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中心有权提出换人,所属的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更换;各职能部门如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须经中心同意方可调整。

2、业务协调权。镇属各部门对外提供的审批和服务事项,中心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服务对象需要协办或委托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又难以承办的事项,中心可责成相关部门落实专人办理。

三、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及服务项目

(一)、中心运行模式

中心坚持“应进全进、一门受理、充分授权”的运行原则,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进入中心办理。各职能部门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批权限,确保其全权代表本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中心实行服务项目、许可条件、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八公开。

中心实行“五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齐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联合办理。

4、协助办理制。服务对象因业务不熟、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较为复杂的申报资料。

5、委托代办制。接受群众委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等服务事项。

(二)、中心的窗口设置及服务项目 中心共设置八个窗口。

1、领导接待窗口。主要内容为领导信访接待。每天安排一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心大厅坐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信访与司法窗口。由司法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内容为信访接待咨询与司法调解受理。

3、人口与计划生育窗口。由社会事务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办理再生育《生育证》;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办理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

4、民政、劳动保障窗口。由社会事务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办理老年优待证; (2)、办理残疾人证; (3)、办理义务兵优待金; (4)、办理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 (5)、办理民政临时救济;

(6)、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 (7)、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8)、办理失业证; (9)、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10)、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

5、农业综合服务窗口。由农业服务中心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农产品信息发布; (2)、农业新技术咨询; (3)、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

6、国土、村镇建设与工业服务窗口。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村民申请宅基地用地的初审; (2)、国土、能源、环保; (3)、工业企业咨询服务; (4)、招商引资咨询服务; (5)、企业用工信息的发布。

7、房管所收费窗口。由镇房管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天然气费收取; (2)、水费收取; (3)、房租费收取。

8、文化广播服务窗口。由市广电局自行设立,镇社会事业中心安排一名工作人员。

四、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首问责任制;

2、一次性告知制;

3、便民代理制;

4、信访工作制;

5、信息报送制;

6、领导值班制;

7、督察督办制;

8、服务承诺制。

五、建立健全各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

1、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在各村设立便民代办服务点,确定代办服务员。

2、对所办理的各项服务项目设立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办理条件、所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时限。

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站政(2009)31号

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形成政府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快速通道,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搭建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继锋 镇长

副组长:邵玉龙 正科级组织员 李改红 纪委书记

成 员:闫 伟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虹 财政所所长

杨 静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秋锋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靳秀花 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崔广振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元锋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岳红伟 民政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李改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闫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业务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指导,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闫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明辉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生、劳动保障、民政、农业服务、村镇建设、综合等6个窗口,每个窗口设工作人员1名,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业务骨干组成,实行公开集中办公。

(二)明确工作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审批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投资项目及其他事项的全程免费代办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核发各类批准文件;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

(三)入驻窗口、项目及职能

1、计生窗口

(1)项目:农业、非农业一孩生育证;农业、非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伤残儿鉴定;独生子女光荣证。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计划生育相关审批事项的申报办理、管理及服务。

(3)进驻人员:陈朝霞

2、劳动保障窗口

(1)项目:再就业优惠证;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新增劳动力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劳动保障、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审批申报及事务办理。

(3)进驻人员:张丽

3、民政窗口

(1)项目: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农村“五保户”的办理;大病救助;临时救助。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居民民政事务受理申报及事务办理。

(3)进驻人员:赵利霞

4、农业服务窗口

(1)项目:林业采伐;水面养殖使用证;水利资源的利用及水土保持工作;农业机械的购买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涉及农业方面审批项目的受理、申报。

(3)进驻人员:柴杏梅

5、村镇建设窗口

(1)项目:镇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镇土地开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规划;建设拆迁。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有关村镇建设、房产管理以及土地、道路交通管理。

(3)进驻人员:范红梅

6、综合窗口

(1)信访窗口:负责全镇辖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进驻人员:崔晶晶

(2)安全窗口:负责全镇安全法规宣传咨询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进驻人员:邰伟锋

(3)司法窗口:负责全镇辖区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两劳”帮教;法律顾问;合同审查纠纷等工作。

进驻人员:崔晶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8日-6月5日) 镇机关各部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那些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后,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能进驻的全部进驻窗口,并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按照要求认真选配各窗口工作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三)筹建机构阶段(6月7日-7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配齐便民服务中心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机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和网上办公的需要。

(四)进驻办公阶段(7月21日-8月7日) 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我们将于2009年8月7日前全部进驻实行一站式办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在全镇营造浓厚的便民服务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在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个窗口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督查、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办事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2009年6月11日

第四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方案

丰宁满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推 进 方 案

方案一:

1、起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并下发各乡镇;

2、各乡镇按照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便民服务中心;

3、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定期组成督导组督导各乡镇中心的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合格乡镇要求限期整改。 方案二:

1、组织召开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大会(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参加);

2、组织乡镇主要相关领导到土城便民服务中心参观学习;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并迅速推进;

4、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5、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备用方案:

对个别条件不具备、确实有实际困难的乡镇,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2、对于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确实有困难的乡镇,在合适地点(以近民、便民为依据)可以划出集中办公区域,区域内要有接待室以及方案中要求的各所站窗口办公室,尽量实行一站式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4、严格遵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5、建设完成后督导组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篇: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六权治本”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7月5日

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六权治本”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民生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目的,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内涵上,从精简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和扩大服务内容上着手,实行“一站式管理”,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便民利民的原则。中心服务以提供政策业务咨询、证件代办服务为主,切实为民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生产、生活以及科技、致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民生服务窗口,真正把中心建设成为政策业务咨询、证件代办服务的平台、各类惠农信息咨询服务的平台、各类惠农技术指导服务的平台。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中心工作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工作的公开。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整合全镇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三、机构设置

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十大科室之一,中心设立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和业务机构(服务窗口)。由纪检书记郭承恩任组长,全面负责中心的领导和管理;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具体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和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镇相关科室选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双重领导,业务上受原科室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四、窗口设置

(一)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四大类”:

一是农业生产服务类。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技术服务、农机技术服务及气象、病虫害、灾情测报信息的发布等。

二是民生保障服务类。包括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特困救济款核发、优抚优待、低保、五保调查审核、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粮食补贴等。

三是行政政务服务类。包括生育登记、独生子女证审核申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初审转报、残疾人证审核申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危房改造初审上报等。

四是党的建设服务类。包括党建、宣传等。

(二)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以下窗口:计生窗口、民政窗口、(党)政窗口、村镇建设窗口、综合窗口。

计生窗口 受理项目:生育登记、独生子女证审核申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初审转报等。

民政窗口

受理项目: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特困救济款核发、优抚优待、低保、五保调查审核、残疾人证审核申报等。 (党)政窗口 受理项目:审核(党)政盖章材料。

村镇建设窗口受理项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危房改造初审上报等。

综合窗口

(一) 受理项目:农业、农机、农技咨询,养老保险、粮食直补等。

综合窗口

(二)受理项目:咨询服务

五、运作方式

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运作,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AB岗负责制的运行机制。

(一)实行“六件”管理

所有办件按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退回件、代理件六类进行分类办理。

1、“即办件”的操作规程

(1)即办件的认定。办事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属即办件。

(2)即办件的管理: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填写好《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登记表》,当场把受理事项办结,即办件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并归档。

2、“承诺件”的操作规程

(1)承诺件的认定。符合审批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须经审核或现场察勘的申请事项,属承诺件。

(2)承诺件的管理:

①承诺件收件后,填写《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登记表》,应承诺办结时限。

②承诺件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需要实地勘察的及时勘察。

③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理,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3、“补办件”的操作规程

(1)补办件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属补办件。 ①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②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主件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③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主件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2)补办件的管理:

①补办件必须先收件,并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②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4、“联办件”的操作规程

(1)联办件的认定。服务对象的申请需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属联办件。

(2)联办件的管理:

①联办件的受理窗口根据申请事项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填写《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登记表》,并立即通知各有关窗口。③有关窗口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5、“退回件”的操作规程

(1)退回件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可作退回件处理。

①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主件缺少。 ②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申请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区有关政策的。 ③申报件经现场勘察、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2)退回件的管理:

①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作决定的,可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阅或察勘。

②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的,须填写《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登记表》,并注明退回原因。

③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可持退回件通知书到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6、“代理件”的操作规程

(1)代理件的认定。镇级行政机关无权受理,须报上级审批的事项,属代理件。

(2)代理件的管理:

①由代理窗口受理,镇相关代办员负责办结。先收件,并填写《义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登记表》。

②代理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填写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二)实行“AB”岗负责制

为确保每个窗口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每个窗口均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且A、B岗均为所在窗口工作的责任人。

1、A岗与B岗责任人轮岗坐班。

2、AB岗两个责任人其中一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另一名责任人做好工作衔接。

3、AB岗两个责任人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同时外出,不得影响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转。

4、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纳入便民中心考核,业务由所在科室管理。

(三)实行“八公开”办事

便民服务中心要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岗位责任人、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全部公开,并灵活运用公开栏、意见箱、民生服务工作手册等多种形式,便于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改革乡镇管理体制的有益探索,是实施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的工作局面,通过民生服务窗口建设展示部门良好形象。各相关科室要对派驻中心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搞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的下放,确保窗口能办事,办好事。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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