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甘州区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重点工作通报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确保重点工作通报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条 院办、党办负责中心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推进工作,其他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向办公室提供重点工作通报内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下列重点工作应当向社会及职工进行通报:
(一)院务方面: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中心建设和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方案(人事、分配制度、后勤等);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用人招聘程序;重大技术项目的引进;财务预、决算、中心经济运行情况;中心招待费开支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重大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重大设备购置等;
(二)党务方面:党委的重大决策(决议);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情况通报;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评议
党政班子、领导干部及党员情况;组织发展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奖励情况等;
(三)工会方面: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奖励情况;重大事项;提案办理情况等;
(四)医疗方面:医疗质量;门诊工作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行风检查情况;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药品使用情况;经济运行情况;重大医疗纠纷、医疗损害事件的处理结果等;
(五)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和落实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四条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报:
通过中心中层干部会、院周会、民主生活会等便于职工知晓的途径通报。
第五条 日常工作按月或季度通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六条 中心院委会应当加强对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实施细则的,依照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点
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
(一)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四)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三条 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实施。
(一)局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
(二)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以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新闻媒体、触摸屏、电子信息屏等为主要载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实施在线访谈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三)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间要求。
1.本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的内容,每个季度通报1次。通报应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7日前进行;
2.公众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重要事项应适时进行通报。重大国土资源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
第四条 实施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在线访谈。
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局新闻发言人)应当围绕通报的重点工作,依托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每年的在线访谈活动不少于3次。
第五条 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管理与监督。
局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
组织人事监察科对重点工作通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工作。
第三篇:玉溪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政务信息查询的相关规定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县区政府和承担重点工作实施的市直部门是重点工作通报的责任主体。各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实施重点工作通报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重点工作通报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第二章通报内容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推进和完成以下重点工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和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兑现情况;
(四)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在我市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五)本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六)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其它应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
(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报的事项;
第三章通报方式
第七条重点工作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一)各级政府网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电子政务信息屏、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区、公共场所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等;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各级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五)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第八条实施在线访谈:
各级政府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承担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围绕应通报的重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玉溪政风行风热线”及相关的的信息公开平台,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在线访谈活动;对不便在网站和电台上直接答复的问题,可以由部门负责人在接待日当面回答或选择其它方式回答。组织在线访谈活动,应当认真准备、事先公告访谈时间和内容。
第四章通报程序
第九条重点工作通报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经同级保密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一)市人民政府通报的重点工作,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或负责重点工作实施的有关部门负责通报;
(二)市直部门通报的重点工作,由各部门按规定自行组织通报,并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地、本部门的通报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每季度报上级监察、督查部门备案;
第十条重点工作通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重点工作实施的范围、责任部门和负责领导;
(三)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四)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责任部门收集整理采纳情况;
(五)责任部门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渠道;
(六)通报内容应实事求是、通俗易懂,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必须翔实可靠;
第十一条属于依申请通报的重点工作,负责单位认为通报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通报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通报的,不得通报。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通报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给予通报,并将决定通报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属于不予通报范围的重点工作,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通报时间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通报。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
——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公众关注以及其它应向社会通报的重要事项,应适时进行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通报。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县区政府和部门重点工作通报、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网
上访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公众的合理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条新闻部门负责制定推行重要事项公示的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第十六条各级行政机关实施重点工作通报的情况,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同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公布投诉电话,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贯彻执行不力和不正确执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
第十八条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的重点工作通报情况,将作为行政效能建设和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九条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重点工作通报的具体办法,并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试行)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重点工作督查通报10
第10期
许昌市东城区纪检监察室
2013年3月10日
“两会”信访维稳情况督查通报
3月7日晚和3月9日下午,东城区“两会”信访维稳督查组到半截河相关社区和许昌火车站、许昌高铁火车站对个别信访重点人员维稳情况及分包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3月7日晚8:10-9:30,督查组在联通公司家属院门口见到了半截河办事处工作人员闫攀峰、刘运奇和罗旭;在许昌火车站见到了半截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孙俊峰、苏磊、黄国顺、张琪,邓庄乡政府工作人员陈松恒、孙毅、伽永涛。
3月9日下午16:30-18:20,督查组在许昌高铁火车站见到了半截河办事处工作人员王洋,邓庄乡政府工作人员曹新彬;在三里桥社区见到了半截河办事处工作人员黄凯、赵明瑞;在许昌火车站见到了半截河办事处武装部部长郭忠 1
信带领三名工作人员值班,邓庄乡政府工作人员韩学军带领两名队员值班。
按照半截河办事处和邓庄乡维稳台帐,许昌高铁火车站应同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值班,但是,督查时仅各有1名工作人员值班,希望两乡办严格按照所制定台账,保证人员到位,保证维稳最后“一道岗”切实发挥作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东城区的干扰。
呈:区领导班子成员
送:半截河办事处、邓庄乡政府、相关局办
第五篇:XX城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一、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截止5月底,已完成投资1.4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0%。垃圾坑20.5米层模板、钢筋已完成,锅炉间土建20.5米层钢筋完成70%,汽机间及综合车间土建汽机房19米层混凝土浇筑完成。锅炉及辅机和垃圾贮坑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3#锅炉炉顶封闭开始,垃圾坑20.5米模板完成70%。循环水、化水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泵房墙体抹灰完成。
2、飞灰填埋库区一期项目。
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招标和特许经营协议的修改。目前正在进行监理招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3、环卫停车场项目。
已向市规划部门递交规划申请,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审批正在协调办理中。目前正进行环评和安评工作。
4、启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
已向市政府呈报了具体工作计划,并对部份城市的相关技术路经进行了考察调研,正在委托做项目建议书。
5、市区干道市容景观提升项目。
目前正在组织方案评审和招标等工作,即将全面开工。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爱心互助点建设工作。今年5月7日、5月10日央视《朝闻天下》、《新闻联播》先后报道我市借助社会力量设立环卫爱心互助点的做法。5月12日,市委XXX书记在清浦区召集各区及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在全市推广。5月17日,为推进该项工作,我们在XX区召开了全市环卫爱心互助点和休息室建设现场会。到5月底,各区已设立爱心互助点180个、环卫工人休息室53个。XX区在全市率先解决了近300名早班环卫工人的免费早餐问题。
2、环卫机械设备采购。争取资金1200万元购置了32辆大中型环卫机械,其中小型清扫车11辆,大型清扫车14辆,中型冲洗车5辆,大型冲洗车1辆,护栏清洗车1辆,已发放到五区并投入使用,使市区的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提高到50%以上。
3、城乡环卫统筹及生态市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市生态会议要求,加快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按照《全市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收运体系建设。针对生态办在督查中提出的各乡镇在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加强指导和督查考核,督促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和设施的正常化使用。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方面,目前在已有103个乡镇建成中转站的基础上,XX县9个乡镇中转站正在建设之中。
4、制定出台精细化管理标准。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即将印发施行。
5、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养犬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共捕捉流浪、无主犬只20余条。1-5月份处理办结群众电话、网络投诉养犬管理问题8起。
6、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今年,各县、区共报送12条道路参加省、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目前正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7、城管知识电视大奖赛。大奖赛活动方案已制定完成,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做好筹备工作。
8、队伍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印发了《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考核试行办法》,并依据《办法》通过巡查、访谈、深入执法现场、现场纠错等方式,对各区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召开了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现场会,成功举办了全市首届“城管法制大讲堂”暨“城管执法办案先进集体”评比活动。
9、城管110信访工作。1-5月份,接办各种投诉、举报104件,其中阳光信访4件,全部按期办结。
10、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为切实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5月31日,市城管执法支队专门邀请市经信委、中科惠软公司专家为支队部分骨干执法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专家现场操作、实例讲解,培训取得了很好效果。
11、渣土管理工作。与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对市区工地标化管理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组织开展了夜间集中执法行动,查扣车辆22台,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动员布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本月底将全面完成。强化日常监管措施落实,1-5月份共发放行政指导书13份,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件。
12、网络“阳光城管”工作。截至5月底,“美丽淮安”、“民生通道”、“阳光纪检”等有关城市管理的发帖累计7700余条,回复31000余条,访问量达1430000余人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关注,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
13、“三进三帮”工作。局8名处级领导干部已先后下基层走访群众100多人次,向10户因患有严重疾病而致贫的农户送去了慰问金;接待信访群众10人,其中4件包案信访问题已化解结案。同时,积极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主动帮助协调一批环卫设施投放到乡村。
14、行政审批中心城管窗口工作。1-5月份,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完成网上审批113件,其中渣土28件,广告85件;获得中心优胜窗口2次,优胜个人2次。
15、多角度开展对外宣传。邀请XX学院青年志愿者体验城管工作;聚焦城管局建局十周年,与淮安日报联手推出系列报道。截至目前,已经在中国建设报、扬子晚报、XX日报、XX晚报、广播、电视、网站上发表各种稿件5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