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官牧场管理论文

2022-05-07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边疆官牧场管理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哲里木盟旗县位于内蒙古地区,随着历史的更迭和时间的推移,哲里木盟旗县在建制上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明确其建制演变的特点及原因,可以了解哲里木盟旗县的发展历史,对于促进本地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边疆官牧场管理论文 篇1:

论唐代的马政思想

摘要:唐代的马政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主要体现在它具有完备的马政管理机构和政策、优越的相马术和卓越的马匹杂交改良举措。唐代马政较之宋代更为优越,牧监范围更为辽阔,马政制度更为稳定,马匹数量更多。从外在论观点剖析唐代马政制度可以发现,唐代的马政制度受政治、经济、军事、交通、文化、对外关系等因素的影响相当明显。

关键词:唐代马政;宋代马政;外在论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朝代,研究唐代社会生产中科技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唐代的社会生产中,畜牧业尤以马政制度最为突出。与宋代相比,唐代的马政制度有颇多优越之处。从外在论剖析唐代的马政制度,同样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一、唐代的马政制度

唐代的马政思想集中体现在马政制度上。马政指我国历代政府对官用马匹的牧养、训练等的管理制度。“马政”一词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夏之月……游牝别群,则絷腾驹,班马政。”

唐朝的畜牧业极其兴盛,“其牲畜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品质之佳、组织机构之全、立法之详,可说是前无古人,有的甚至后无来者。”中国古代典籍《唐会要》、《旧唐书》、《新唐书》、《唐六典》等对其有较全面的记载,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马政制度。

1 完备的马政管理机构和政策

马匹不仅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役畜,而且还是古代军事和交通的必需物资,所以中国历代都将养好马、管好马作为要政,唐王朝对此则最为重视。至唐代,已经将由政府组织专门机构负责马匹的牧养和管理形成为一种国家制度。

唐代的马政制度比较完备,不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设有专门的马政管理机构。

首先,中央设立了太仆寺、驾部、司乘局和闲厩使四个部门负责马政的各项管理事务。

太仆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卿掌廨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廨、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牧监”。乘黄署主管御马的训练,典廨负责喂养。尚乘局在龙朔年间曾改名为奉驾局,主要负责皇帝出行的车马安排,在开元二年(714)还曾隶属于闲厩使:“尚乘局,准上(龙朔年)改为奉驾局。开元二年(714),初以尚乘局隶闲厩使。”闲厩使原为两名官员,唐高宗时加为四名,规模更大,掌管了六个闲:“奉御:本二员,高宗加置四员,分掌六闲:一日飞黄闲,二日吉良闲,三日龙媒闲,四日驹赊闲,五日驮堤闲,六日天苑闲。”

其次,唐政府在地方设监牧,形成了严密的监牧制度。

唐代的监牧按马匹的数量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余为下监”。监牧中设有不同等级的官员,“上监每监各设监一人,从五品下;……中监各设监一员,正六品上;……下监各设监一员,从六品下”。

有了严密的监牧制度,唐代还格外重视管理牧场的官员选择。唐政府规定:“开元三年(715)四月八日敕:诸道牧监官有缺紧要者,委本使简择明闲牧养者,奏付选司勘实补拟。如非其材,所由科贬。经负犯者,不在奏补之限。牧尉有缺,亦委使司差补,申牒所由,如不足,并申省司速访补拟。”唐政府强调,这种工作务必要选择能力强、对饲养牲畜业务熟练的人担任,而且一有空缺应立即补充。有此严格的选官制度,唐朝选拔了杰出的马政人才如张万岁,他为唐朝马政的发展贡献颇大。张万岁曾任过尚乘奉御、太仆少卿、群牧使等官职。“张氏三代典群牧,恩信行于陇右。人以马岁为四齿两齿,亦谓之背二向三者,为张氏家讳岁字者也。”现在我们将马的年龄称为“齿”就是为了表示对张万岁的尊重,皆因避讳他的“岁”字,而专用“齿”字称之。

唐代珍贵马政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保证马匹有自由繁殖的时间和空间,唐政府曾多次下令禁止屠杀牲畜。“武德二年(619)正月二十四日诏: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九日,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钓”;“(开元)二十二年(734)十月十三日敕: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起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宜禁断宰杀渔猎”。不仅不能随便屠杀牲畜,而且对任意违反的人科以刑罚:“(先天)二年(713)六月敕:杀牛马骡等,犯者科罪,不得官当荫赎。公私贱隶犯者,先决杖六十,然后科罪”。这就从法律的角度有效地保护了牧马业的迅速发展。

2 优越的相马术

相畜学说在我国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古代的相畜术,最早源于对动物的精细观察。“家畜的外形特征和生物学特性是相畜的主要依据,……中国古代的相畜术,又以相马术最为发达。”

唐朝由于牧马业的空前繁荣,相马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贞观二十一年(647)八月十七日……骨利干献马十匹,特异常伦。观其骨大业粗,鬣高意阔,眼如悬镜,头若侧搏,腿像鹿而差圆,颈比凤而增细。后桥之下,促骨起而成峰;侧鞯之间,长筋密而如瓣。耳根铁勒,杉材难方;尾本高丽,掘非拟。腹平肷小,自劲驱弛之方;鼻大喘疏,不乏往来之气。殊毛共枥,状花蕊之交林;异色同群,似云霞之间彩。仰轮鸟而竞逐,顺绪气而争追,喷沫则千里飞红,流汗则三条振血,尘不及起,影不暇生。顾见弯弓,逾劲羽而先及;遥瞻伏兽,占人目而前知,骨法异而应图,工艺奇而绝象,方弛大宛,固其驽蹇者欤”,对骨利干所献的特别优秀的十匹马,从鼻、眼、后桥、耳等各个方面给予全面细致地描述,而且对有此相貌特征所具有的能力也加以详细地解读,证明此一时期十分讲究相马术,并促使相马术作为一种学问在农业科学上亦渐趋成熟。

唐代又一珍贵的马政思想是建立了马籍制度,将马的良驽登记造册。与马籍制相配合,唐代建立了极为独特的马印制,在马的身体某一部位打上烙印,从马尚年幼时就开始挑选,并详细规定年龄印在右髀,监名印在尾部,如果选中送人皇宫归皇帝使用的则不印监名。“至二岁起,脊量强弱,渐以飞字印印右膊,细马次马俱以龙形印印项左。送尚乘者,于尾侧依左右闲印以三花。其余杂马,齿上乘者,以风字印左膊,以飞字印左髀。经印之后,简习别所者,各以新人处监名印印左颊。官马赐人者,以赐字印;诸军及充传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右颊。”从两岁开始,根据马的优劣分别印飞字印和龙形印。送入宫中尚乘局的在尾部印三花,其余杂马再分出优劣后,分别印上风字印和飞字印。而且对于赐人和送入军中及充当驿马的均有不同的印迹。不仅如此,唐朝还给各种异域马打上了印记,共有44种,记有:骨利干马、结骨马、悉密马、葛逻禄马、杖曳固马、同罗马、延陀马、仆骨马、阿跌马、契马、康国马、突厥马、蹄林卅匐利羽马、回纥马、俱罗勒马、芯羽马、余没浑马、赤马、阿史德马、恩结马、匐利羽马、契芯马、奚结马、斛薛马、奴刺马、苏农马、闼阿史德马、拔延阿史德马、热马、舍利叱利马、阿史那马、葛罗枝牙马、绰马、贺鲁马、阿艳马、康曷利马、安慕路真马、安赊和马、沙氲马、处芯山马、浑马契丹马、奚马。它们可以分为六个种类,分别为:骨利干马、大宛马、回纥马、契丹马、斛薛马、碛南突厥马。这充分说明唐朝的马印制度已相当完善。唐代的马籍制度

影响深远。“日本的马籍就是仿唐制而建立的,至于欧洲,现代化的良种马籍制度直到19世纪初才开始推行于英国的纯血马。”显然,马籍和马印制度是在相马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样不仅便于征调,也含有去劣存优的意义,为马匹的良种繁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 卓越的马匹杂交改良举措

由于不同品种之间马匹进行杂交会产生杂种优势,唐代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马匹的质量,十分重视马的杂交改良工作。

少数民族长期重视马匹的饲养与繁殖,所以唐初时就从西域输入大批的优良马种以改良马种。输入的方式主要有周边各国进贡和互市。唐高祖武德年间,康居国(今新疆北部至前苏联中亚细亚一带)进贡良马四千匹,均属于大宛种,体躯很大,“康国马,康居国也,是大宛马种,形容极大。武德中,康国献四千匹,今时官马,犹是其种”。_16J唐太宗时居住在瀚海以北的“骨利干”族人(今西伯利亚叶尼塞茨克)也曾进贡良马一百匹,其中十匹唐太宗十分珍爱,还给它们分别起了名字:“贞观二十一年(647)八月十七日,骨利干遣使朝贡,献良马百匹,其中十匹尤骏。太宗奇之,各为制名,号日十骥,其一日腾云白,二日皎雪骢,三日凝露白,四日玄光骢,五日决波输,六日飞霞骠,七日发电赤,八日流金锅,九日翔麟紫,十日奔虹赤。”唐玄宗时也通过互市引进异域马种,“开元二年(714)九月,太常少卿姜晦上疏,请以空名告身,于六胡州市马。”《新唐书·兵制》对此也有“既杂胡种,马乃益壮”的记载。这些良种马的引入,对于内地马匹的改良,起了极大的作用。唐代培育的改良马匹,体质健壮,外形优美,到现在还可以从汉、唐时期遗留下的陶俑马、浮雕、壁画和石刻中见到。唐朝有意识地引入外地种马杂交本地种马,无论是技术成就还是数量规模,在当时世界上都是少有的。

二、唐宋马政之比较

唐代重视马政制度,使得其牧马业极其兴盛,连后世的宋代也望尘莫及。唐代较之宋代马政制度的优势表现在:

1 牧监分布更为辽阔

唐代牧监多设于辽阔的西北地区,那里有牧草相当丰富的天然牧场,分八使掌管,设立48个监管辖,牧场的范围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地。后随着牧场马匹数量的增多,牧场已显狭窄,就又增加了河曲作为牧场。“大中六年(852)六月,河东节度使、兼太原尹李业奏:当管诸军州草马,准贞元三年(787)十二月十三日敕文,不许出界。……诸道应有草马,准敕并不命出界。今缘近日诸道差人,于当管市马,不依敕文,并收草马。伏乞天恩,诏下诸道,准元敕约勒。旨:宜令本道准元敕处分。如有违者,即与区处闻奏。”唐政府专门下令河东诸军州禁止让母马出界,说明山西高原当时也是大批良马的繁殖场所。为保证官营牧场的绝对优势,唐玄宗时还抑制私营牧场的发展:“天宝十一载(752)十一月二十五日敕:两京去城五百里内,不得置私牧地。如有,一改官牧”。t20J唐朝规定,每匹驿马国家配给牧地20亩,按此标准计算,则两京500里内私人可以占有养50匹马的熟地。这样唐玄宗时唐朝官营畜牧业出现了第二个高峰,牧场从长安到陇右。“开元中,以国马尚多,自长安至陇右(今甘肃地区),置七马坊,为计会所都领。岐下岐陇间,善水草及膏腴田,皆属七马坊。”凭借优越的马政制度,从唐太宗至唐高宗麟德年间,唐朝的牧马业达到了极盛。马匹数量从建国初期的3000匹,扩大到了70多万匹:“大唐承周、隋离乱之后,贞观初,仅得牝牡三千”;“至麟德中,四十年至七十万六千匹,置八使以董之,设四十八监以掌之,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之地,幅员千里,犹为隘狭,更析八监,布于河曲,丰旷之野,乃能容之”。仅用了40年时间,唐朝的马匹数量就达到了706000匹,唐朝畜牧养殖的规模可谓是中国古代社会之最。北宋群牧使欧阳修对唐代牧场的概括相当全面正确:“唐世牧地,皆与马性相宜。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外暨河曲之野,内则崎、紛、泾、宁,东接银、夏,又东至楼烦,此唐养马之地也。”

相比于唐代,宋代的牧监则显得较为狭小。宋真宗景德年间,将诸州的牧龙坊改为“监”,由皇帝赐以监名。当时,分布在各地的牧马监共14个,地点在大名、{名州、卫州、洛阳、郑州、同州、相州、相州、澶州、邢州、中牟、许州。这说明,此时宋代的牧马基地主要分布在以洛阳为轴心,向河南、山西、河北3省辐射的这一地带。除了这些较固定的牧放地以外,还有一支游牧大军,初步估计有15000匹左右的规模,他们“逐水草放牧,不费刍秣,生驹蕃息,足资军用”。根据真宗大中祥符年间的统计:“凡内外坊、监及诸军马凡二十余万匹,饲养兵校一万六千三十八人。每岁京城草六十六万六千围,麸料六万二千二百四石,盐、油、药、糖九万五千余石,诸州军不预焉。”这相较于唐代的马匹数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宋代政府对于马政不是类似于唐代的一种极为积极的态度,而是比较消极的。至宋代后期,甚至对定监养马采取应付的态度,这就使游牧方式逐渐兴盛,后来干脆连游牧方式都不再重视了,而是热衷于拿出国库资金随时买马,大有“定牧不如游牧,游牧不如买马”之势。“凡牧地,自畿甸及近郡,使择水草善地而标占之。淳佑、景德间,内外坊监总六万八千顷,诸军班又三万九千顷不预焉。岁久官失其籍,界堠不明,废置不常,而它于侵冒者多矣”,就是这种状况的写照。

由此可知,宋代因国土面积的狭小,造成了天然牧场的缺乏,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马匹的质量和马匹数量的增长,而且还出现了牧场与农业争地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激化了矛盾。这就使得宋代社会呈现出畜牧业与农业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不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的局面。

2 马政制度更为稳定

宋代曾为是否进行变法,形成了两大极为对立的官僚政治集团。最终是主张变法的一派获得了胜利,实行了历史上有名的王安石变法。保马法、户马法、给地牧马法等政策,确实可以降低马匹的死亡率,增加繁殖率,解决牧地之争的矛盾。所以,这些政策的实行最初还是得到百姓拥戴的。据史料记载,户马法实行之初,仅京畿就有百姓1500户,保马法实行时,禹城一县就有448户,自愿投牒响应。变法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阶级矛盾,但是却事与愿违,随着变法的失败,政策的多变,造成了马政更为混乱的局面,马匹数量急剧下降,同时使得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唐代的马政制度与之相比却极为稳定,为马政的鼎盛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马匹数量更多

唐代马匹数量在最盛时期达到70.6万匹,即使到开元年间数量有所减少的情况下,也仍然保持了45万匹的较大数量。而宋代马匹数量最多的是在真宗统治时期,总共才20多万匹。马匹数量的多少对于巩固边防和强盛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从两个朝代马匹数量的对比,我们可以发见,唐代马匹数量的绝对值远大于宋代,而宋代却又面临着比唐代更为严峻的军事对峙。马匹数量的不足,一方面影响了宋朝军队的实力,给宋代边防的巩固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制约了宋军军事实力的发挥,造成了战场上的极大被动。不可否认的是,唐代强盛的国力和宋代“积贫”、

“积弱”的形成,与马匹数量的多少及马政制度的完善与否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三、外在论视野下的唐代马政制度

在科学技术哲学研究领域,在科技史和科技思想史研究领域,普遍存在着外在论观点。所谓外在论(extemalism)观点,指的是自然知识的探索要受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影响的观点。外在论把科学看作是文化的一部分,认为科学——文化——社会是一个统一体,强调社会外部因素如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宗教、军事等对科学的影响。外在论观点的极端典型人物是前苏联物理学家黑森(Boris Hessen)。黑森在《牛顿力学的社会经济根源》一文中,论述牛顿的科学工作是与其前后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联的。牛顿力学的产生并不像过去所认为的那样,是力学思想发展的结果,而是当时贸易、运输、战争、纺织业、社会的需要。另一位代表人物是默顿(Robert K.Merton),他将科学体制化的状况归之于科学与文化的关联,论证了经济和军事的当务之急对于科学研究的各种中心问题的影响,于1938年提出著名的有关社会与科学文化关系的理论。在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中,科学是一种有条理的、客观合理的知识体系,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社会活动,科学的发展及其速度会受到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科学家必须遵守普遍性、共有性、无私利性等社会规范。与外在论观点有关的还有著名的“李约瑟论点”。李约瑟论点集中在对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讨论上,他从建立在知识的社会组织与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出发,指出中国之所以没有发展出现代科学文化,是因为大规模的技术统归中央集权国家而不是由从事生产的有产阶级控制。外在论学者感兴趣的是科学团体、科学的资助、科学研究发展的原因和科学发展的历程,认为科学研究的速度和方向一直受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影响,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反应有时还会有助于建立科学知识本身。

科学技术要受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影响的外在论观点,我们可以用以剖析唐代的马政制度。政治上,唐代统治者非常重视治国方略的实施,不仅积极推行了均田制、租庸调法和府兵等一些新的制度,而且还继承了隋代一些好的制度,马政制度就是如此。隋代国营畜牧业的主管机构是太仆寺。“太仆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羊等署”。隋炀帝时还进行了改组,主要内容是将骅骝署并人殿内省尚乘局、改龙厩为典厩署等。隋代国营牧场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陇右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在此基础上,唐代实施的马政管理制度无疑显得更为完备,不仅拥有大面积的官营牧场,而且还最早实行了监牧制度:“监牧所以蕃马也,其制起于近世。唐之初起,得突厥马二千匹,又得隋马三千于赤岸泽,徙之陇右,监牧之制始于此。”监牧不仅按规模分等级,而且监牧中还有不同级别的官吏进行管理。除此之外,唐代还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畜牧业保护政策,规定不得任意屠宰牲畜。这一系列政治制度的施行,有效地保证了唐代牧马业的发展,使其在中国古代社会占据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

经济上,在唐朝,养一匹马的费用等于养一个六口之家的费用。唐太宗时,官马的数量曾达到70.6万匹,仅唐玄宗的御用马匹就有上万匹。唐代马政制度的兴盛是与其社会经济的繁荣息息相关的。唐代的社会经济极为繁荣,至开元、天宝年间已是“耕者益力,四海之内,高山绝壑,耒耜亦满。人家粮储,皆及数岁。太仓委积,陈腐不可较量”。这些均为马政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唐代要发展如此大规模的马政事业是难以想象的。

军事上,唐代统治者亲眼目睹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巨大威力,认识到发展经济的前提应该是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唐太宗即位之后,非常重视加强与边境各国的睦邻友好关系。而要使周边的国家,尤其是少数民族真心臣服于唐朝,没有实力强大的军队尤其是骑兵是难以做到的。古代社会主要采用冷兵器作战的方式,所以,适合战争、征战的良马,就成为骑兵将领们所梦寐以求的。尤其是远征西北沙漠草原的少数民族地区,因为路程遥远,就必须需要重骑兵。于是远征军能否获胜和生还的关键是:是否拥有能负重,具耐久体能的战马。唐代早已认识到马匹之于战争的重要性,认为:“马者,兵之用也”;“出师之要,全资马力”。

这样,建立一支无敌于天下的骑兵的政治和军事需求,迫使唐代必须重视发展马政制度。所以,唐代建立了许多数量可观,而且规模相当庞大的官营牧场。这就使得唐代的畜牧业发展极为兴盛,马匹数量最多时达到了70.6万匹,这实在是一个令后世朝代所望尘莫及的数字。

交通上,马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军事物资,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唐代疆域辽阔,为加强对辽阔疆域的控制,从而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唐代在各地设置了驿站,用驿马来传递信息和物资。杨贵妃吃的荔枝,就是用驿马从南方送过来的,所谓:“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种交通发展的需要,也促使了唐代马政制度的完善与进一步发展。

文化上,唐代兴盛的马政制度同时还折射出一种浓厚的马文化。马匹之于唐代战事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唐代在自身畜牧业发展的基础上,还必须从边疆地区和西域引进大量的良种马,通过杂交育种和利用杂种优势培育出大量作战更为勇猛的马匹。而这一切就在马与战将之间,形成了一种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唐太宗就曾将自己在战场上所乘坐过的十匹骏马雕刻在自己的陵墓昭陵,显示其与战马极为深厚的情感。唐代尤其注重良种马,比如对于汗血宝马,许多文人往往带着功业之志、豪侠情怀来渲染它的风采和意气风发。例如:杜甫《高督护骢马行》:“五花散作云满身,万里方看汗流血。长安壮士不敢骑,走风掣电倾城知。”杜甫《沙苑行》:“龙媒昔长渥洼生,汗血今称献于此。”卢照邻《紫骝马》:“不辞横绝漠,流血几时干。”李贺《马诗二十三首》其二十二:“汗血到王家,随鸾撼玉珂。少君骑海上,人见是青骡。”

其实,人类与马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许多民族的史诗中对于英雄的讴歌几乎都离不开讴歌他的宝马,马文化在这里更具有重要的民俗意义。唐文化深受中亚西域文化的影响。一匹好马对于具有建功立业志向的唐人来说有着莫大的诱惑力。唐人书写汗血马,不仅是一种物质层面上的写实,同时也是精神世界的写照,表现了唐人乐于接受外来文化的开阔视野和胸襟。美国学者曾经指出:“一只西里伯斯的白鹦,一条撒马尔罕的小狗,一本摩揭陀的奇书,一剂占城的烈性药等——每一种东西都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引发唐朝人的想像力,从而改变唐朝的生活模式,而这些东西归根结底则是通过诗歌或者法令,或者短篇传奇,或者是某一次即位仪式而表现出来的。外来物品的生命在这些文字描述的资料中得到了更新和延续,形成了一种理想化了的形象,有时甚至当这些物品的物质形体消失之后也同样是如此。体现在文字描述中的外来物品,最终也就成了一种柏拉图式的实体。”唐人对于汗血宝马的咏叹不只是一种豪侠性情的兴之所至,而是一种浸透着注视外域、把主体意识推展至人马互助的抒情模式,进而外射出一种豪气奔涌的博大情怀。

唐人不仅用诗歌来吟咏汗血宝马,而且对其形象也加以精心地塑造,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唐三彩。唐三彩的原形正是汗血宝马,唐三彩虽然是陪葬品,但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这些栩栩如生的造型彰显出中西方文化传播所带来的巨大审美触发效应。显然,从具有神秘色彩的汗血宝马意象中,可以发见隐藏在外表形象下面的神理。马文化之与马政制度的紧密联系由此可见一斑。

对外交往上,马匹还是唐代对外交往的重要物资,唐与周边少数民族进行互市,马匹就是其中重要的品种。“于斯之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即以一匹细绢就可以换一匹马。其实这时马匹价格已经下跌。这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对外交往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养马业的繁盛。

总之,唐代的马政制度受政治、经济、军事、交通、文化、对外关系等因素的影响相当明显。在这里,科学知识的发展受社会外部因素的影响是勿庸置疑的。将唐代的马政制度置于外在论的视野之下加以剖析和审视,对于深刻认识唐代科技思想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责任编辑 洪峻峰]

作者:陈 玲

边疆官牧场管理论文 篇2:

漫谈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的原因及影响

摘要:哲里木盟旗县位于内蒙古地区,随着历史的更迭和时间的推移,哲里木盟旗县在建制上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明确其建制演变的特点及原因,可以了解哲里木盟旗县的发展历史,对于促进本地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制演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了政治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和经济因素等,因此在研究工作中面临较大难度,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法,详细了解哲里木盟旗县的建制演变特点。本文对哲里木盟旗县的由来和行政建制加以深入分析,探索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的原因及影响,为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原因;影响

在内蒙古很多地区实行盟旗制度,经历了长期历史发展也形成了属于本地区的特色,在不同历史时期当中,盟旗制度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其中,建制形式是决定一个地区发展方向的主要因素,加强对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状况的研究,能够了解蒙古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互相融合趋势及特点,同时深入研究农业经济与畜牧业经济的协同发展关系,借鉴过往发展经验,为哲里木盟旗县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对于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状况的研究,需要从历史角度出发,获得更加真实可靠的资料,明确建制演变对当前社会的影响特点,以便促进哲里木盟旗县的转型发展。

一、哲里木盟旗县的由来和行政建制

(一)哲里木盟旗县的由来

在16世纪中期科尔沁大量左翼南下,进入到嫩江区域,即为嫩江科尔沁,是哈撒儿及其后裔的部落。在元朝,为了满足各个贵族会盟之前的需求,努尔哈赤和嫩科尔沁部结盟并且在1636年推举金国主皇太极为“博克达彻辰汗”,国号为“大清”,进而形成了哲里木盟,即为“嫩江十旗”。进入到清朝以后,形成了军政合一的局面,理藩院能够对少数民族事务实施统一管理,中央政府和地方将军,共同管理各旗。札赉特、科尔沁和郭尔罗斯、杜尔伯特共同组成哲里木盟,包括了四部十旗。哲里木盟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十分优越,不仅具有较多的人口,而且水草丰茂,十分有利于牧业的发展,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条件。哲里木盟的属地面积十分广阔,往北可以到达嫩江流域和洮儿河,往南可以到达养息牧河,往东可以到达阿拉坦额莫勒山,往西可以到达乌哈纳山。在历史发展中,哲里木盟的区域也发生了较大程度的改变,其建制也出现演变,下面就对其演变过程和影响加以分析。

(二)哲里木盟旗县行政建制变迁

在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哲里木盟包括了科尔沁左翼前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科尔沁左翼前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的建旗年代都是1636年,而科尔沁左翼后旗的建旗年代为1650年,包括了昌图和康平等。此外,该时期哲里木盟还包括了郭尔罗斯前旗、郭尔罗斯后旗和伊克明安旗等,建旗年代分别为1636年、1648年和1775年。在抗日战争时期,兴安南省、吉林省、滨江省和龙江省分别属于科尔沁左右翼6旗、前郭尔罗斯旗、后郭尔罗斯旗和杜尔伯特旗、伊克明安旗。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国民政府时期,黑龙江省、辽北省、嫩江省和吉林省分别属于伊克明安特别旗、科尔沁右翼、左翼3旗、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旗。在该时期的东北九省中,属于内蒙古地区的则实际由中国共产党控制。在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时期,哲里木省在1946年的1月和4月发生了两次行政建制的变更,第一次则将哲里木盟改为哲里木省,第二次恢复了哲里木建制。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伊克明安旗由嫩江省管辖,在自治政府成立后设为管辖区域,此外还包括苏鲁克旗。

二、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的原因及影响

(一)内地移民

在清朝乾隆年间,提出了“借地养民”的政策,旨在增进各地之间的流动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很多内地移民开始进入到其它地区当中,形成了大規模的移民。在光绪年间,很多内部移民也逐渐进入到东清铁路西段和嫩江流域当中,到清末时,哲里木盟旗县中各族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尤其是回族和汉族人口占比较大,为牧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该时期屯村数量达到将近5000个,人数超过220万人,在整个东三省当中,人数占比接近12%,而且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府县数量也在增长,在整个开荒面积当中,开垦蒙地面积超过30%【1】。人们更加主动的投入到荒原的开发当中,移民大潮已经势不可挡,清政府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限制政策。随着开垦范围的不断扩大,该地区的耕地面积也随之上升,这会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产生深远影响。比如内蒙古传统的领主制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而发生改变,领主地位受到影响,其统治力逐渐下降。人们在开荒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耕地,因此原有的土地所有制出现改变,对于土地的所有权更加灵活,进而影响了本地区的生产关系,这是在经济上发生的改变。政治和经济上的改变,必然会对传统文化风俗造成影响,生活习惯和生产习惯都与以往有所不同,尤其是内地移民的大量进入,带来了新的文化和风俗,这是导致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兴安省政府时期,则主要包括了兴安盟和哲里木盟,由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双重领导。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时期,兴安盟管辖旗包括了科尔沁右翼前旗和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等,哲里木盟包括了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左翼前旗和库伦旗等。

(二)牧场开垦

1791年-1902年期间属于私垦时期,在该时期蒙古族和汉族文化的交流十分密切,蒙古族人将地亩租给汉族人,蒙旗收取相应的租赋,地方官员不干涉租地交易。1902年-1949年期间属于官垦时期,蒙古族和汉族文化在密切交流的同时,也存在较多的文化冲突,而且在各个地区都十分普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问题,比如出现了较多的抗垦斗争,使得社会发展稳定性受到极大程度的影响。哲里木盟旗县在发展中呈现出新的文化特征,尤其是随着抗垦斗争的加剧,蒙古族人民提升了土地意识。哲里木盟旗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居民生活等,都会受到开垦的直接影响,在清代时期,整体开垦面积超过了600万垧,同时存在官垦和私垦两种形式,特别是在光绪年间,开垦面积相对较大。县制的建立,能够为清政府管理汉民提供帮助,形成了汉民独有的村落,其定居方式逐渐固定下来,这也为哲里木盟旗县汉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汉族人民和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不断交流,文化相互渗透和影响,呈现出双向交流的特征。而汉族人口在不断增长过程中,双向交流的局面被逐渐打破,蒙古族文化受到限制,而相应的汉族文化占据主流。进入到光绪年间后推出了一系列新政,虽然表面上是“移民实边”,但其实是开展官垦,设立了相应的垦务大臣和蒙荒局、垦务局等,哲里木盟旗县也由私垦时代进入到官垦时代。开垦工作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特定的经济发展规律会在背后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如果未能做好开垦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的处理和平衡,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随着官垦力度的日益增强,牧民的抗垦情绪也日渐高涨,出现了不同规模的抗垦起义。强制性是官垦的基本特点,清政府无需通过蒙旗的同意就能直接开垦,而且在利益分配上没有做好平衡,这是引发抗垦起义的主要原因。比如在私垦阶段,清政府并不会干预利益的分配情况,其主要职能是对汉族人和蒙古族人的利益纠纷实施调节,随着官垦时代的到来,在利益分配中清政府的话语权不断加大,而且是官垦中的最大受益者。进入到20世纪后,抗垦斗争不断加剧,包括了陶克陶胡抗垦斗争和嘎达梅林抗垦斗争等,这也是受到蒙古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影响。为了保障蒙古族人民的生存状况,清政府主要为他们提供生计地,但是在开垦规模不断扩增的趋势下,也会对蒙古族人民的生计地造成挤占,由原来的壮丁二方地缩减到后来的壮丁一方地,无法与当地经济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保持协同,必然会引发不同程度的矛盾及冲突。清政府完全不顾本地区牧民的想法,在官垦过程中对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生计地面积逐渐减小,在牧场开垦过程中存在强制性的情况,很多牧民会继续开垦牧场,而部分牧民留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漸转变为农民。在畜牧业向农业的转化过程中,很多牧民未能掌握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因此在生产生活中产生了极大的抵触情绪,随着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牧民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很难融入到汉族文化当中,不熟悉村落文化。在此期间,很多牧民采取不同程度的反抗措施,期望在游牧生活中获得自我价值。在官垦过程中没有做好蒙古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有效协同,同时也忽视了经济发展的既定规律,因此出现抗垦斗争是必然趋势。很多民歌在蒙古族地区开始传唱,这就包括了以抗垦斗争为题材的《陶克陶胡》和《嘎达梅林》等,也激发了人们的土地意识。在近代哲里木盟旗县的发展中,汉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的改变,哲里木盟旗县也不断发展和进步。执政王公的统治会受到官垦的影响,很多旗所辖地区变得支离破碎,府县官吏的权力越来越大,这是引起建制演变的重要原因。

(三)“并存建制”

蒙古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受到内地移民的影响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清政府无法实现有效控制,不能采取强硬措施来控制汉民的进入。统治政策在此期间发生了较大程度的改变,管控措施也呈现出灵活性的特点,有助于加强对蒙古族地区的针对性管理,保障汉族人民和蒙古族人民能够和谐共处,共同促进本地区的快速发展。蒙古族地区的社会环境会由于汉民的进入而发生改变,其复杂性不断升高,出现了很多蒙汉杂居的状况,清政府不希望更多的汉人并入到蒙古当中,同时蒙旗也无权辖管汉民,这会对当地人民的管理形成限制。清政府则由理藩院派遣司官道蒙古族地区进行驻扎,蒙古事务由司官负责,也管理当地的税收工作。对于进入蒙古族地区的汉人,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实施管理,这就是府州厅县的由来,能够更具针对性的管理日益增多的移民,府州厅县能够与旗形成密切协同,做好汉人和蒙人的管理,这就是当时的“并存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社会发展中的矛盾,有助于蒙人和汉人的和谐共处。在设立府州厅县的前期,多由满蒙官员行使职权,在后期则主要由汉族官僚来行使职权。“并存建制”政策的实行,在当时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增进了蒙古族和汉族之间的交流,为边疆地区创造了稳定的发展环境。然而,随着放垦设置的实行,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生存危机,不利于经济和文化的稳定发展。

三、结语

在哲里木盟旗县建制演变过程中,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增进了蒙古族和汉族之间的交流。在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时期、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时期、兴安省政府时期、内蒙古自治政府时期,哲里木盟旗县建制具有不同的特点,而且与相应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风俗等息息相关、近代哲里木盟旗县的内地移民和牧场开垦、“并存建制”等,对于建制演变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只有在了解建制演变原因的基础上,才能明确其具体影响特征,促进民族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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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郭松雪."法库"名称由来刍议[J].中国地名,2001,(01).

作者:张秀杰

边疆官牧场管理论文 篇3:

清代西北马政探析

[摘 要]马政作为中国古代特有的制度,与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和民族关系密切相关。本文从清代西北的范围;清代马政的总体情况;清代西北的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地区马政的具体情况等方面来探析清代西北马政对政治格局和民族关系的影响。

[关键词]清代;西北;马政;政治格局;民族关系

首先来明确清代西北的范围。清代的西北地区范围比现在中国西北的范围广得多。黄慕松在《西文物展览会与开发西北》中指出:西北可分为远西北、近西北和外西北。外西北为“蒙、新、藏这一大弧形地域者。”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自乾隆后边境多事,嘉、道问学者渐留意于西北边新疆、青海、西藏、蒙古诸地理,而徐松、张穆桂、何秋涛最名家。”另外《新西北》月刊说:“外西北包括蒙、新、藏这一弧形地域者。”陈学明的《西北人口概况》说:“今日之西北范围包括甘肃、宁夏、青海、绥远、陕西、蒙古、新疆、西藏(一部分)、西康(一部分省份)。”黄慕松的《西北展览会与开发西北》中将西北分为远西北、近西北、外西北。外西北中包括外蒙古和西藏的一部分。(1)根据这些,清代的西北马政要研究的范围包括今天的新疆、青海、西藏、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根据清朝的行政区划,最终将研究范围定在清代的新疆、甘肃、西藏、陕西、蒙古。

清代西北的马政情况是很特别的,由于清初的统一战争,清朝统治者很重视西北地区的马政。要研究清代西北马政的情况,要先明白清代马政的总体情况。

一、清代马政的总体情况

清朝初年,清朝统治者学习明朝的制度,设立了御马监。到了康熙在位的时候,他将御马监改成上驷院(上驷院是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上驷院负责掌管御马,以备皇帝骑乘。还有清朝的太仆寺,是清王朝管理边外内蒙古地方左右两翼牧马场事务的机构。初设于顺治元年(1644年),无专署,附于兵部的武库清吏司,当年十二月裁撤,到顺治九年复设,至雍正三年(1725年)才建成本寺衙署办事。这里分成两种马,供皇帝乘坐的马叫“内马”,另一种为了礼仪而骑的马叫“仗马”。如果选中御马,还要给它烙印,做个记号。还专门设置医官来给马治病。皇帝出行狩猎的时候,要提供官马。皇帝去陵墓等地需要很多马匹,有时候要从察哈尔的牧场征用马匹。到了嘉庆年间,国家的物力慢慢耗损,皇帝不去木兰狩猎了。马政逐渐衰弱下去。到了道光九年,皇帝出巡需要的马匹和乾隆皇帝时期的马匹差不多。

顺治十五年,政府规定了各级任务出巡所需要的马匹数量,比如说,“亲王出征,马四百匹,郡王三百,贝勒二百,贝子百五十,镇国公百匹,辅国公八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十,”康熙三十五年,清政府规定,出征的时候,每个士兵带四匹马,四人组成伍,一伍主从骑八匹。到了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将各级官员配备的马匹数量减少了,规定“左都御史十六匹,侍郎以下递减”。到了乾隆十六年,清朝在都城外养马,在热河养马千匹。到了乾隆二十八年,开始圈马。然后在乾隆五十九年撤销了圈马制度,分给军队拴养。嘉庆十二年,有大臣复议圈马。道光后期,马政基本废弛。

二、清代西北马政概况

清代西北地区的马场大规模设立从雍正年间开始。在乾隆年间,继续发展,后来慢慢衰弱,最后到了道光年间,逐渐消失。有史料为证:

“雍正十一年,陕西总督刘于义疏言:

国家马政为武备之要,连岁西路军需调解马匹,陕甘两省购觅甚难,俱从北路归化城等处解送,不惟靡费钱粮,且长途远涉,难免疲乏瘦损之弊。

臣留心体访,闻西宁摆羊戎地方可设牧场,随委原任西宁府知府黄澍前赴查勘。黄澍称:摆羊戎周围约三百四、五十里,其间荒地甚多,且骁水草可牧马六、七千匹。又肃州嘉峪关外之花海子湃带湖一带周围约二百余里,水草富裕,至甘州之大草滩、凉州之黄羊川,水草尤属丰裕,皆可设厂牧放。

臣请于摆羊戎、花梅子、大草滩、黄羊川地方各设马厂一处。每厂且先采买骒马一千匹,儿马二百匹,臣查儿骒马西宁口外及陕甘内地尚易购觅。如此经理数年,马匹蕃息于边疆,防守永远有益矣。

况语云“地用莫如马”,即将来大兵凯旋,边防要区,原宜多为畜养,以备应用。考汉时广置厩苑,设立牧师苑监,分别河西六郡。北魏时,以河西为牧地,滋息马二百余万匹。唐时置八坊,为四十八监,自贞观至麟德年间畜马七十余万匹。是河西诸郡,水草丰善,原系前代畜产马匹之所。

高宗乾隆元年,定陕西甘州提标、凉州、西宁、甘肃三镇,各设马场一处,十三年,定甘州提标、凉州、西宁、甘肃三镇,各设驼场一处,十八年十一月,曾甘肃牧马孳生厂地。至道光间,马大藩息,多至二万匹。

甘肃提标辖马厂一,提属永固协辖马厂一,凉州、西宁、肃州三镇标各辖马厂一。肃州镇属安西协沙州、靖逆二营,辖马厂一。甘肃提标,凉州、西宁镇标所辖马厂,各分五群。每厂设统理游群一人,没群设牧马千总、把总各一人,牧副外委一人。永固协所辖马厂为一群,设统理都司一人,牧长千总、把总各一人,牧副外委一人。每二十四匹,设牧丁一人。(西宁)镇属各营兵丁额马四千六百二十四匹,内标营马二千四百匹,协路各营马二千二百二十匹。备战驼五百只。又备炮驼一百只。额设孳生马一千二百匹。”

在甘肃地区,有古书记载:“犏牛蕃种也,乃黄牛与毛(牦)牛交而生者”,而这种新的品种在“兰州以西多有之”。甘肃“俱为产马之区,且地又宜马”,所以马匹的产量很多,而且在民间饲养牲畜非常普遍,其中如甘肃永昌县,“牛、羊、豕肉甚贱,故贫家亦得常食”,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新疆地区,有记载表明: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政府在乌鲁木齐同哈萨克进行绢马贸易后,便责令有关部门将“其儿骡马,皆于屯田处所加意放牧,将来孳生蕃息,使成好牧群”,并且将此作為一种定制而付诸实施。清廷认为,“内地马匹原以储备调拨”,既然新疆统一后便不再需要“接济”,这样退役的马匹“与其收槽充数,又不若立厂孽生”。因为“即水草以善牧养,于公私均有裨益”。新疆布防驻军、台站卡伦都需用大量马匹,清廷不得不考虑,“必须设立牧场,擎生牲只,方为久远之计”。

所以自乾隆二十五(1760)年起,清廷先后在伊犁、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等地设立马厂,调拨马匹,牧放孽生。伊犁马厂始设于乾隆二十五年。马厂牧地分布于波罗塔拉、哈布塔海、赛里木诺尔、特克斯、察林塔玛哈、霍诺海、哈什、峻吉斯一带。这里地域辽阔,水草丰美,适宜畜牧。《钦定新疆识略》载,伊犁马厂每三年擎生一至三岁马驹九千五百二十四匹,是为定制。道光六年,马厂存有擎生本马五万余匹,其数量在西北各馬厂中居于首位。乌鲁木齐马厂与伊犁马厂同时设立,但为时不久清廷即令将马群解送伊犁,归并入伊犁马厂。乾隆三十七(1772)年八月,从伊犁移驻乌鲁木齐的一千户额鲁特官兵,随带有部分孽生马匹,以后又陆续解到部分孽生马匹,设立马厂,至四十二(1777)年,乌鲁木齐马厂共有孽生马六千七百六十匹,儿马驹九十九匹。后来,额鲁特官兵移驻斋尔,这些马匹又随同移往塔尔巴哈台设厂牧放孽生。巴里坤马厂设于乾隆二十六(1761)年,称“东厂”。三十四(1769)年,从东厂均出部分孽生马匹与从塔尔巴哈台调取的马匹合群,另于古城设“西厂”牧放。四十年,东、西二厂马匹擎生过多,牧地有限,渐形拥挤,又均出八千余匹,于木垒设厂牧放。嘉庆十二(1807)年,木垒厂改归济木萨营员管理,又称济木萨马厂。道光十二(1832)年,巴里坤、古城、济木隆三厂有马近四万匹,“孽生日多,不能容牧”,陕甘总督杨遇春奏请挑留变价老残废碎小马一万二百三十匹,每厂选大儿骡马六千匹,作为正牧,并带牧骗马驹,三厂共留马二万六千六百二十五匹。塔尔巴哈台马厂设于乾隆三十九(1774)年,牧厂地名斋尔。该马厂较其它地方马厂设立较晚,但发展也很快,乾隆末年,马厂已有大马九千六百七十九匹,马驹三百七十一匹。以上为较大规模的马厂,此外,在天山南路的哈密、喀什噶尔、乌什、英吉沙尔、库车、喀拉沙尔,以及喀尔喀蒙古的科布多等地,还设有一些较小规模的马厂,各牧放马匹数十至数百匹不等,主要供当地驻军使用。

在青海地区,西宁马场在当时管理和经营得比较好,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西宁镇马场生息繁庶,现有大小儿骒骟马三千七百余匹”。

在宁夏地区,如《固原州志》所言,今宁夏固原“山深草丰,本游牧所”,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天然畜牧业基地。

这些史料从马场的建立,马匹的数量等方面说明了清代西北马政的基本情况。

三、结语

清代西北马政的兴衰与清政府的民族政策有很大关系,在前期,由于统一战争的需要,设立了很多牧场来驯养马匹,提供军马。西北马匹的来源有采买、清哈贸易、孽生分牧、租马、伯勒克马等。到了乾隆年间,清朝基本统一全国,茶马互市逐渐消失在历史舞台。从上面清代西北马政的历史演变中,可以发现后来西北地区的马政逐渐废弛是因为马厂制度的弊端和一些西北少数民族的斗争。

参考文献:

[1]邓承伟:《西宁府续志》,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点校本。

[2]清代官修:《续文献通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

注释:

(1)尚季芳:《一部有创见的学术专著—简评牛海桢清代西北边疆政策与民族研究》,甘肃联合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作者:吴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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