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22-07-18

第一篇: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江西医专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16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1、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把学习活动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校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力求取得成效。

2、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系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这两部党内重要的法规制度,做到学深吃透,自觉遵守。

3、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监督检查。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举办廉政大讲堂;按校党委要求做好廉政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岗位变更等工作实际,做好对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分批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廉政提醒教育。

4.加强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贴近实际,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形式,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继续抓好大学生廉洁教育。尝试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进课堂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系部两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指导各系部结合实际,在毕业生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

6.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舆论氛围。坚持教育警示在先,利用学校网站、短信、微信、宣传栏等载体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加大对反腐倡廉思想理论、形势政策、党纪党规、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实现廉政教育的全覆盖。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治本力度

7.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学校“两个责任”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龙头”进一步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出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狠抓任务分解落实,履行党管责任,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校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干部聘任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全校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继续做好任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9.积极推动采购、招生、科研、基建、财务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对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规范内部控制,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0.做好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修订,增强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三、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切实规范管理行为

11.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围绕校党委、校行政的决策和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廉政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2.加强效能和廉政监察。加强勤政和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重点抓好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工作。

13.推进民主和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把民主和监督贯穿于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大党务公开,推进校务公开。

四、履行执纪问责职责,切实维护党纪党规

14.抓好执纪问责工作。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坚持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快查快结、从严执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15.做好信访核查工作。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规范线索处置标准、处置方式。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与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信访核查的综合效能。加强对信访件的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综合效能。

16.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17.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转”,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加强专职纪检干部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联系走访制度,加强工作调研,锤炼良好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18.加强兼职纪检干部、廉政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兼职纪检干部、廉政信息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指导,进一步发挥他们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工作

19.做好部门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文书材料、信访材料和全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归档工作;做好安全综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20.做好校党委、校行政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江西医专纪委 2016年3月1日

第二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

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

第三篇:2012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12年XX镇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

工 作 计 划

一、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责任制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加大办信办案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工作失责,以及在土地流转征用、城建拆迁、工程建设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保持查处违法违纪现象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违法占地、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涉黑涉恶、拉票贿选、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

3、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教育力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把日常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正面和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教网点、远程教育六大平台的作用,在全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

洁从政的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深化执行力建设。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市、镇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照镇党委政府“苏北站排头、苏中争上游”目标,明确具体举措。凡是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真正把各项工作的执行责任落实到位,对办事不力、工作无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强化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深化招投标工作,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监理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廉洁运行。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跟踪复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快速实施,各单位或个人承担了的重点任务快见成效。

3、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政治、工作、财经、考核奖惩四项纪律,将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及时办理效能投诉,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效率不

高、态度冷漠、作风不正等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狠抓廉政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居社区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实行一岗双责,争当廉洁勤政的表率。对基层干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勤廉”指数测评。镇纪委加大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促进班子整体功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勤政廉政水平。

2、增强村务党务监督。深入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三员”(即纪律检查委员、信访联系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参与村(社区)党务、财务、事务以及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继续深化村级“四本台帐”管理机制,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3、加强基层廉政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多种媒体和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民为本、与民同心,才会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

群众。工作中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坚持为中心服务的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纪检干部要时刻围绕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对投资环境监测,改善对企业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的观念。在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办案规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的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篇:农科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农科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在纠正“四风”和践行“三严三实”背景下,怎样履行所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责任,是摆在所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识时务,以忠诚的态度履行监督责任

从古到今,人们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中央领导一再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时务就是: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采取断然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一岗双责”“一案三查”等责任更加明确。反“四风”步步紧逼、一抓到底,反腐败层层震慑、“老虎”“苍蝇”一起打。明察暗访、巡视等工作接连不断。

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识时务,以忠诚态度履行监督责任,坚决做到:

第一,严以律己,高标准要求自己。纪委委员要深刻理解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道理,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做到思想过硬不缺钙、作风过硬不失德、能力过硬不缺才、清正过硬不缺廉、实绩过硬不缺位。

第二,从严从紧监督,不搞松软监督。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工作不能走过场,不能搞应付了事。我们要以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严格监督,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以“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精神严格问责。所纪委接受“双重领导”,所党委和上级纪委就是所纪委的坚强后盾,所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时没有必要扭扭捏捏,要理直气壮。

第三,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作出严肃处理。我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要确保纪委监督的权威性,我们要努力打造和树立所纪委监察室监督的权威性。所纪委监察室要利用党中央赋予我们的职权的权威性,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以正压邪,决不让邪气上升,防止“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发生,达到“诛一恶则众恶惧”的效果。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指出:“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我们应该仔细揣摩王岐山同志说的这段话的意思,否则就可能是“弱智”或“邪神”。过去犯了错误不要讳疾忌医,应该抓紧改正错误。如果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仍然明知故犯,就可能导致鸡蛋碰石头的后果。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应该要求全所干部职工识时务,使他们做到:一是少私寡欲,恬淡虚无。二是心存敬畏,不越雷池。三是谨言慎行,不要狂妄。四是消除侥幸心理,不要我行我素。

二、下狠心,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发挥监督作用

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三句话”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朴素表达。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委委员不是荣誉,而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

作为纪委委员一定要下狠心,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坚决做到:

第一,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纪委委员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党纪,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政纪,纪委委员必须无条件地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所纪委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所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规定》。所纪委就是违纪人员的克星,是全所干部职工的福星。所纪委委员就是搞监督工作这件事情的。谁要跟党纪政纪过不去,我们就跟他过不去。为了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我已经做好了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的思想准备,哪怕是被“逆淘汰”也在所不辞。

第二,维护单位形象和单位整体利益。所纪委监察室要在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我所形象和我所整体利益。要教育干部职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言行关进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内部管理制度的笼子里,把单位利益关进国家整体利益的笼子里。任何人都不能为了个别人的“特殊利益”而损害单位的整体利益。所纪委监察室对于有损单位整体利益的行为,该泼冷水的时候就要泼冷水,以免个别同志执迷不悟。谁要因违纪损害单位形象和整体利益,我们就要拿起纪律武器让他自身付出沉重的利益代价。

第三,保护干部职工的政治安全。纪委委员对于违纪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我所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不把矛盾上交给上级党政组织。要把对别人的批评教育当做对别人的关心关爱,理直气壮地抵制歪风邪气。要反对“好人主义”,不要当“老好人”。要宁愿被批评者当时心里不舒服、不愿被批评者滑向深渊,宁愿忍受别人当时的误会、不愿接受别人今后的责怪。这就是纪委委员的责任所在。当然,对于需要进行立案调查的,必须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我已经做好了继续承受较大心理压力的思想准备。

当然,所纪委监察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所纪委应在所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规定》明确的所纪委监督责任范围内履行职责,包括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检查、严查腐败案件、加强监督问责、强化警示教育这六个方面。根据上述所纪委的监督责任,所纪委委员应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第二,不打击报复。不能把私人恩怨扯进纪律监督工作之中,更不能利用监督权打击报复。对于别人的误会,要通过沟通予以消除。

第三,不故意整人。查处违纪行为时,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对症下药的原则,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所纪委委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xxx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强举措,以求实效的行动抓出成效

当前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该围绕防止“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防止“四种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产生来进行。重点任务是:

(一)整治违反上班纪律

1、改进和完善上班考勤制度。继续实行各科室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每天查岗考勤、办公室对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每天查岗考勤、所纪委监察室进行随机查岗考勤的制度,并改进和完善上班考勤制度。所纪委将牵头召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考勤人员会议,以强化考勤责任。一经发现考勤记录与事实不符的,要追究考勤人员、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针对我所的实际情况,不采取指纹考勤机、面相考勤机进行考勤。

2、所纪委重申和进一步界定有关上班纪律。认真落实xxx等有关纪律规定。

3、对违反上班纪律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探索考勤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的办法。

(二)整治违规赈酒

严格执行xxxx,坚决克服人情大于纪律的错误认识,坚决刹住“人情风”。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抵制违规赈酒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宣传违规赈酒的危害性,宣传xxxx文件规定,宣传被查处的违规赈酒案件,统一所领导班子成员对抵制违规赈酒的认识,增强全所干部职工抵制违规赈酒的自觉性,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之风。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2、所纪委重申整治违规赈酒的纪律。

⑴婚丧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准赈酒。凡婚丧以外的事宜,谁赈酒查处谁,谁“吃酒”查处谁。

⑵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n;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n;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⑶不准乱送乱收婚丧礼金。可以参加亲戚以外的婚礼和葬礼,但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但可以收受本单位工会送给的丧事慰问金。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所纪委,由所纪委转交“xxx廉政账户”。

⑷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婚丧事宜操办费用。

⑸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操办婚丧事宜。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⑹严格执行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结婚或去世,无论是否由本人操办,都必须向所纪委监察室报告。操办婚礼的,事前10个工作日填报《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操办丧事的,事后10个工作日内按《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要求报告相关情况。正副处级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须同时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所纪委监察室收到婚丧事宜报告后要及时审核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xxx文件规定的任何行为,一律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但不追究纪律责任的,视其情节提出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建议。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探索违规赈酒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的办法。

第五篇:关于检查纪检监察案件的工作意见

关于检查纪检监察案件的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

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

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

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

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积极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大力推广全员办案机制,委局机关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要切实履行案件检查职能,认真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案件协办机制,以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

一、二室为龙头,以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为基干力量,开展协助办案、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活动,激活基层办案力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落实案件主办人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案件,必须明确案件主办人,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晰相关人员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追究质量问题案件和错案案件主办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案件检查分片指导督查机制,全县按地域和行业、以乡镇和

部门为单位,分成片区,每一名委局案件检查人员负责一个片区案件检查的指导和案件质量的督查,消除案件查办“空白”乡镇,督促指导部门办案。健全案件办理的后勤保障机制,委局机关和各乡镇各部门在经费、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上优先案件检查工作,为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凡是“两规”“两指”的案件,都要有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要有专车在办案点值班。完善案件检查激励机制,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用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办案中有突出贡献的案件检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重视案件查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案件”的理念。分管和主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案件查办安全负有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是案件查办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办案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种纪律办事,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严守保

密纪律。严禁泄露案情,严禁扩散案件证据材料。案件办理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案情,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当经批准后以组织的名义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案情;案件资料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保管。对因在保密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二是要严格办案程序。要把程序贯穿于办案和调查取证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不讲程序就是违纪违法的意识。不符合程序的案件一律不得移送审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案件办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对回避的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出回避要求。四是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在使用上述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实施意见》和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案件调查方案和案件安全方案

双呈报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办人、安全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陪护人员都要分工负责,担负相应责任。对“两规”“两指”对象要实行24小时双人陪护,切实保证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和安全设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确保办案安全。

六、注重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

一是要按照编制配齐配强案件检查人员。委局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配备的力度,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案件检查工作人员。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要有专人从事案件检查工作。二是要加强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案件检查人员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办案专用微机上网,严禁接受被调查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吃请,严禁在办案期间饮酒,严禁私自向他人透露案情,严禁对被调查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三是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培训。对案件检查人员要进行业务轮训,

要特别注意提高其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水平。四是要关心案件检查人员政治上的成长。对案件检查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力培养。要注重培养、推荐、提拔优秀的案件检查人员,把他们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行锻练。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解决案件检查有功人员的政治待遇。五是要切实关心案件检查人员生活和家庭困难。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家庭,切实帮助解决其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

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要点》,将我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及《信访主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突破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办案工作力度,及时有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和办案效率,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为目的,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服务大局谋办案,注重预防善办案,依法依纪敢办案”的工作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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