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论文

2022-12-03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明确了收发红包的纳税规定, 表明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对微信红包的监管。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 微信红包存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本文旨在通过对微信红包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提出几点监管建议, 以期降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一、微信红包的概况

微信红包是腾讯旗下产品微信于2014 年1 月27 日推出的一款应用, 可以实现收发红包, 查看收发记录和红包提现等功能①。与传统红包相比, 微信红包具有操作简单、娱乐性和互动性强等优点。2015 年春节, 微信红包一夜之间席卷全国微信用户, 据统计, 除夕当日微信红包收发总量达10. 1 亿次, 春晚微信摇一摇互动总量达110 亿次, 全球185个国家都有人参与其中。微信红包在盛行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 因此需要对此加以规制和完善。

二、微信红包存在的法律风险

( 一) 用户隐私泄露的风险

微信红包的提现需要绑定银行卡, 这其中涉及到用户的姓名, 手机号, 银行卡及密码等敏感信息, 这些信息保存在运营商后台的信息系统。如果用户手机中存在恶意软件, 该软件就有可能截取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而盗取资金。

( 二) 沉淀资金的法律监管不到位

红包资金的提现需要绑定银行卡, 那些未绑定银行卡的用户就无法提现, 未提现的资金就沉淀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财付通内, 积少成多财付通内会沉淀巨额资金, 但是这些巨额沉淀资金及其利息的归属权是谁? 对此, 用户协议里没有做出说明, 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

( 三) 容易引发贿赂风险

发送微信红包不需要与收红包之人直接接触, 可以随时随地发红包, 这无疑为行贿受贿提供了便捷的方式, 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很可能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贿赂活动。虽然单个红包的金额上限为200 元但积少成多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容易引发腐败问题。微信红包催生的贿赂问题需要我们重视。

( 四) 容易引发诈骗盗窃犯罪

微信红包本是亲友之间增进感情的一种娱乐方式, 但有可能成为不法之徒实施诈骗、盗窃的新手段。各地已发生多起利用“抢红包”软件进行诈骗的案例。南京的一位周女士正是由于打开了“好友”发来的“500 元代金券”的链接, 输入个人信息后, 银行卡里被转走了一万元。我们一定要警惕利用微信红包进行的诈骗活动, 保护好个人财产。

三、防范微信红包风险的建议

( 一) 完善技术漏洞降低技术风险

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技术并不是十分完善, 还存在一些技术漏洞, 而一些黑客利用技术漏洞窃取用户信息进行诈骗。对此, 运营商要及时开发设置防御系统和查杀病毒软件, 防止恶意软件的入侵; 政府也要组织力量对相关技术进行检测监管。

( 二) 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以一些典型案例对消费者进行宣传, 传授防诈骗的小方法。消费者也应理性的抢红包, 不要随意的下载抢红包软件, 不要轻易打开别人发来的链接, 更不要在其中输入个人信息。当个人的隐私遭到泄露或财产遭受损失时要及时报案,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三)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性强, 发展变化快, 法律也应当与时俱进, 及时更新加以规制。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 严惩利用微信红包实施的诈骗, 盗窃, 贿赂等行为;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明确监管主体和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

( 四)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秩序的监管力度

对腾讯等运营机构和财付通等第三方平台加强监管。从市场准入和审批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 建立诚信制度, 对互联网企业进行信用评估, 将不诚信企业纳入黑名单。此外, 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消费者协会, 工商部, 公安部等团体部门各尽其职, 互相配合, 协力监管, 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营造良好环境。

四、结语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 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世界发展的趋势。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带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娱乐, 但其作为新生事物, 存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本文从降低技术风险, 提高消费者意识, 完善法律, 协同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 以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摘要:当前我国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 “互联网+”已经渗透多个行业并带动经济迅速发展。微信红包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突出代表更是引领时代潮流, 但其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风险。本文通过对微信红包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提出了几点防范风险的建议, 以期促进微信红包的健康发展, 维护互联网金融的秩序。

关键词:微信红包,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监管

参考文献

[1] 许丹丹.红包大战对维护互联网金融秩序的思考[J].时代金融, 2015 (36) .

[2] 宋琳.互联网社交金融的法律规制—由“微信红包”引发的思考[J].南方金融, 2015 (8) .

[3] 黄辰, 高雪峰.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微信红包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5 (4) .

[4] 吴波, 程志文.论微信红包所涉犯罪的刑法规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5 (4) .

[5] [EB/OL].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372/5003246.html, 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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