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诉求民营经济论文

2022-04-28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政治诉求民营经济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10066)摘要:在对民营资本政治诉求进行清晰界定的基础上,梳理了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发展演变进程,分析了其基本特征。民营资本基于利益而产生的政治诉求,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同时作为一个现实存在的变量也成为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政治诉求民营经济论文 篇1:

当前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诉求调查与研究

摘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调查400多位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重点分析了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态度、政治诉求途径、政治诉求途径的基本状况,并对社会转型时期如何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调查;分析

一、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诉求的理论资源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一个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社会群体大量产生、各个阶层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的社会中,执政党必须与时俱进,改进执政理念和执政策略,对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新社会阶层的利益进行整合,取得社会各阶层对自己的政治认同感,这样才不会失去执政的群众基础。鉴于新社会阶层所承担的特殊历史使命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新社会阶层被确定为统战工作的“新着力点”,胡锦涛指出要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中共中央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指出要“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社会阶层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要做好新社会阶层工作,就需要对这一群体的自身特征展开深入探索,及时把握他们的思想状况与政治诉求。了解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状况和政治诉求,并采取措施加以理性引导,这不仅关系到我国政治文化的整体转型和政治文明现代化的进程,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状况正是因其作为一个特定阶层的社会存在而形成的对社会现实的认知、情感等心理反映的总和。政治诉求是一种社会政治意识的表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主体在政治方面的陈述和请求;二是指主体在政治方面的愿望和追求。前者主要指当前现状与存在问题;后者更多与远景目标和政治理想相联系。然而,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叠一致的。我们着眼于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的其他一些维度,比如政治诉求目标,即他们提出政治要求或愿望是出于哪一方面的利益考虑,个体的、群体的还是社会的;政治诉求途径,即通过何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政治愿望与要求,包括传统渠道和新型渠道;政治诉求态度,即他们对一些政治问题的认知评价和情感反映。

(二)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诉求的已有研究综述

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是近几年的研究热点。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公民政治参与状况可被视为衡量其政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在一些政治学者看来,“19世纪末叶以来民主政治的演化史,实际上沿循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方式是政治参与之权利项目的增加,比如选举权、请愿权、担任公职权、以及结社权等权利的逐一增添;另一种方式则是分享政治权利之人数的逐渐增多,终至使全体公民所共同享有”[2]。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政治与公民的政治参与问题逐渐重视。2007年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宋林飞主编的《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一书是国内最早系统研究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状况的著作。该书以江苏省新社会阶层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新社会阶层中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外资企业与私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的政治参与进行了分类研究。还有一些硕博士论文也以此为题,比如,管前程的博士论文《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王运良的硕士论文《新兴社会阶层政治参与问题探析》(郑州大学2007年)等。发表在期刊杂志的相关学术论文也不在少数,内容涉及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动机、类型、特征、趋势和意义等。但是,对于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的研究却并不多见。中共中央党校的青连斌教授认为,新社会阶层主要的政治诉求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公正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政府[3]。除此之外,还有个别零散的关于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的渠道、特点等内容的研究。

二、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诉求的研究工具及样本

(一)研究工具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所采用的问卷是在广泛访谈和多次论证的基础上由课题组成员集体编制的《新社会阶层思想状况与政治诉求问卷》。该问卷由63个题目组成,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的问卷,共8个题目,内容涉及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政治面貌、职业、宗教信仰与政治身份。第二部分主要考察调查对象的思想状况,共33个题目,其中单选24题,多选9题。第三部分为政治诉求问卷,共22个题目,其中单选10题,多选22题。课题组成员将政治诉求定位于一种社会政治意识,包括政治诉求目标、政治诉求途径和政治诉求态度三个方面。政治诉求目标以参政目的、参政中遇到的问题、意欲解决的社会问题以及希望获得何种政府支持加为体现;政治诉求态度则以现有参政状况、潜在的参政意愿和对政治问题的评价来加以体现;政治诉求途径则包括参与的政治组织、政治表达途径、获取政治信息的途径、政治申诉途径已经是否存在不正当参政行为等内容。此外,在题目的选编上我们兼顾了各项内容之间的均衡。本篇文章专题研究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状况。

(二)研究样本

本次调查由课题组统一安排,被试主要取自江苏省和重庆市,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435份,剔除无效问卷9份,共收到有效问卷426份,有效回收率达94.67%。从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男性居多,有264人,占总人数的62%,女性为162人,占总人数的38%。从年龄来看,20世纪80年代出生者人数最多,有160人,占总人数的37.6%,70年代出生者次之,占29.6%,60年代出生者为20.2%,50年代及之前的出生者人数占9.6%,90年代出生者人数最少,仅为13人,占总人数的3.1%。从受教育程度来看,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和本科学历者占66.4%,研究生学历者占18.1%,有13.8%的被调查者为高中或中专学历,仅有1.6%的被调查者为初中及以下学历。从收入状况来看,24.6%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23.7%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17.8%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还有15%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1万到10万之间,12.4%的被调查者月收入超过10万元,而月收入不足1000元者仅为6.3%。从政治面貌来看,被调查者主要以群众、无党派人士和中共党员为主,分别占到总人数的42%和35%,14.1%的被调查者是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占到8.9%。从职业来看,被调查者中人数最多的是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占总人数的70.8%,其次是私营企业主,占到总人数的19.2%,自由职业者占4.2%,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占2.3%,外企管理人员占2.1%,人数最少的是个体户,仅占总人数的0.9%。从宗教信仰看80.5%的被调查者无宗教信仰,12.7%的被调查者信仰佛教,2.1%的被调查者信仰基督教、天主教,0.9%和0.2%的被调查者分别信仰道教和伊斯兰教,3.3%的被调查者信仰其他宗教。在政治身份上,84.6%的被调查者不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9.6%的被调查者是区县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8%的被调查者是地市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的被调查者是省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0.5%的被调查者是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三)研究软件

对调查数据采用SPSS17.0进行分析。SPSS (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的全称“统计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是一款操作简便、功能强大、灵活实用、针对性强的统计学软件,尤其适用于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研究。

三、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的调查

(一)新社会阶层政治态度

1.对自己政治地位的认识——中等地位,不甚满意。44.8.%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政治上处于中层地位,26.8%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中下层,17.6%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中层,10.1%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中上层,只有不足1%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上层。当被问道是否对自己的政治地位感到满意时,表示比较满意、非常满意的人分别占30%和11.7%,表示非常不满意或比较满意者各占到11%,另有36.2%的被调查者表示说不清。

2.参政的意愿——比较强烈,但实际参与不多。21.6%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有强烈的参政愿望,有45.8%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有参政的愿望,但不是特别强烈,还有21.8%和10.8%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或没有需求。对于目前的参政情况,15.3%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参与,13.6%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对政治的参与比较多;51.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很少参与;19.2%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从不参与。与之相比,新社会阶层对政治事件和政治事务还是相对比较关心的,23.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非常关心国内外大事,49.3%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比较关心,23.9%的人表示自己很少关心,只有3.1%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从不关心。

3.对政治和政府态度与评价——基本认可,希望提高。新社会阶层对与当前政治体制的满意度相对较高,表示很满意、比较满意和一般满意者分别占到17.1%、30.8%和37.1%,只有10.8%和4.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够满意或很不满意。他们对于中国的政治文明发展也持比较积极的态度,但是希望能有更快的发展。有31.4%的被调查者认为中国的政治文明发展状况良好、呈稳步前进态势;36.9%、21.4%的人分别认为相对有些缓慢和十分缓慢。被调查者对我国2000年之后的国家发展总体状态做出较好的评价,21.4%的被调查者认为成绩很大令人鼓舞,50%的被调查者认为虽有小的失误,但是成绩显著,还有3.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确定。

(二)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途径

1.目前参政渠道——形式多样,不够通畅。目前新社会阶层的参政渠道比较多样化。在获得政治信息方面,网络(72.5%)被公认为是使用最多的途径,其次重要的途径有电视(57.5%)、阅读报刊(56.6%)、与人交流(35.2%)以及通过单位组织的学习(21.6%)。就目前表达意见反映问题的渠道来看,仅有10.3%的人认为非常通畅,42.3%的人认为基本通畅,还有32.2%和15.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够通畅或者非常不通畅。

2.参与政治的形式——个体为主,组织性弱。新社会阶层认识参与政治的形式比较多样化。在组织性的渠道中,39.9%的被调查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5.8%的人加入了民主党派,21.1%的人加入了共青团组织;还有少数人加入了同乡联谊组织(3.6%)。就其个人或所属公司而言,37.6%的人加入了商会,29.6%的人加入了工商联,18.3%的人加入了同业公会,14.8%的人加入了其他民间团体。但是就其比较有效的参政方式来说,被调查者还是比较偏向于个人直接参与的方式,如争取当人大代表(31.7%)、政协委员(19.5%)、担任政府职务(19.2%)等,也有人选择通过个人间接参与的方式,如参加社会公益事业(35.0%)、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30.0%)、在媒体和网络上宣传自己(17.1%)等,而把组织形式作为参与方式的被调查者则相对较少。

3.政治申诉——法制观念增强,重视舆论力量。当被问及“权益受到侵害会以何种方式解决时”,58.5%的人都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通过工商联和行业协会解决者占到46.7%;35.4%的人想到通过找媒体曝光来加以解决,还有17.8%的想到通过网络曝光形式来加以解决;向党政领导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人分别占到了27.2%和12.4%,另有11.3%的人设法找有权势的熟人来摆平,3.3%的人采用联名上访形式,还有7.7%的人选择忍气吞声。

(三)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目标

1.参政原因与目的——关心社会,兼具功利。新社会阶层中很多人热心公益和慈善事业,当问题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时,66.2%的被调查者表示是为了“回馈社会”,36.9%的人表示是为了支持党和国家的建设,46.5%的人是出于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契约意识,14.6%和9.4%的被调查者表示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声望地位或为了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关系,10.8%的人属于非自愿参加。当被问到“参与政治的目标是什么”时,选择提高自身社会地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获得政治上的保障的人分别占到34.5%、36.2%和25.2%,而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意识而参政的人并不多,23.5%的人是为了“国家兴亡”而参政,21.8%的人认为参政是为了实现崇高的社会理想,28.4%的人认为参政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12.2%的人认为是出于自身的兴趣,另有8.7%的人认为是出于从众心理。

2.参政中遭遇的障碍——体制限制与自身问题。被调查者认为在政治参与中遇到的主要障碍是体制限制导致他们没有机会参与(50%);39.9%的人认为参政渠道不通畅是他们目前遇到的主要障碍;有36.4%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时间和精力不够,而导致自己较少参与;30.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部门不够重视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此外,选择自身不积极或者自身素质所限者分别占到了26.8%和31%。

3.对政府部门的期待——获得自身发展的环境保障。新社会阶层提出的最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依次是腐败(61.3%)、社会风气不良(35.7%)、法制不健全(31.7%)、分配不公(26.5%)、社会保障不完善(22.3%)、食品安全(16.9%)、人民加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监督(16.7%)、社会各阶层收入不平衡(13.1%)、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12.4%)、环境污染(10.6%)、社会机会不均(10.3%)、农民收入低(9.6%)、社会治安恶化(8.2%)和地区发展不平衡(4.7%)。他们将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主要归咎于政治建设方面,50.2%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问题是由官员特权所导致的,45.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所致,45.3%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因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所致;36.4%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有20.7%和15.7%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因高技术、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所致。在希望政府为新社会阶层提供怎样的社会支持方面,53.5%的被调查者希望政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46.5%的被调查者提出希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44.6%的被调查者希望为新社会阶层提供更多参政议政的渠道和机会;34.0%的被调查者希望享受和国企同等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31.9%的被调查者希望降低产业准入门槛,让民营经济能进入到基础建设、物流和银行等领域中;16.0%的被调查者希望让新社会阶层进入不同层面的决策层。

四、做好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创新组织载体,构建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一体化体系

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人士分为新经济组织人士与新社会组织人士。新经济组织人士由于有工商联这个平台,能够保障其工作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人士主要以专业人士为平台,基本处于游离或无序状态,他们还没有像工商联那样的兼容政治引导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团体。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通过市场经济实践,将技术、知识和市场、资本紧密结合,是逐步脱离传统体制的独立的“自由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在数量、实力、作用、影响上日益扩大。这支力量能否最广泛地团结起来、充分发挥作用,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至关重要。为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整合功能,有必要加强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组织创新。2008年4月11日,重庆市成立了全国首个新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以下简称新专联),这个由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推动成立的新专联被称为“将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新的社会阶层的桥梁和纽带”[4]。新专联的成立,就是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整合功能,把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他们搭建参与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参政议政的舞台,在现有政治框架中,扩大其有序政治参与,反映其政治诉求,拓展其利益表达渠道,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央统战部对此积极支持,并就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寄望重庆能为全国提供范本。

(二)扩大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范围,但要注意“度”的把握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政治参与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扩大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虽是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但不能忽略对“度”的把握,要兼顾和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机遇,决不能因新社会阶层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就刻意对其加以政治上的优待。尤其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仍处于剧烈变革,经济和政治转型仍在进行之中,公民政治参与不足将会妨碍民主政治的向前推进,而公民政治参与过度又可能会带来激进的民主改革,引起社会震荡。人类政治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已经多次证明,渐进的改革和发展才是正途,过度的公民参与导致的革命和暴力常常会将一个国家引入歧途。所以,我们要把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度的范围内,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渐进有序地加以推进[5]。而这个度就是不危及政治的有效性和制度化,正如李普塞特所说,“任一民主国家的稳定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也取决于它的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6]。还有就是要使金钱和权力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钱权结合滋生腐败。私人资本对于政治发挥的作用必须要在法律和政治惯例的约束下行事,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三)拓宽新社会阶层的参政渠道,引导其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一种比初看起来远为复杂和模糊的现象。”[7]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扩大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范围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拓宽新社会阶层的参政渠道、引导其有序参与政治,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也是至关重要的。亨廷顿在总结发展中国家政治参与经验时指出,当政府将新的社会群体纳入政治体系时,通常会涉及四个方面的行动[7]36:1.实施有益于该群体的政府政策;2.通过功能性社团、政党或其它形式把该群体组织起来;3.创设新的结构性渠道(常常是选举)将该群体与政治系统联系起来;4.将群体中地位稳固的领导人安置于政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上,并且如有必要还须配置这样的领导人。对当前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而言,亨廷顿提出的经验有些是具有借鉴意义的。针对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存在组织性、制度性的参与差问题,党和政府应加强一些常规性组织的建设,比如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一些民间组织,通过这些组织,把新社会阶层联系起来,强化他们的群体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发挥上述各级各类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而引导新社会阶层有序参与政治。针对新社会阶层政治表达不通畅的问题,党和政府应着手于建立常规性机制,真正地多听取新阶层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善有关部门的工作,使我们的工作都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满足新社会阶层人士正当、合理的要求,使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此外,我们还应从现实国情和历史出发,开发政治资源,不断引导新社会阶层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2] 郭秋永.当代三大民主理论[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131.

[3] 王晓华.新社会阶层知识分子的政治诉求[J].探索与争鸣,2009,(7):32-36.

[4] 新京报,2008-04-30.

[5] 管前程.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研究[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103.

[6] [美]李普塞特.政治人[M].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63.

[7] [美]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73.

责任编辑:罗振建

作者:马向真

政治诉求民营经济论文 篇2:

当代中国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10066)摘要:在对民营资本政治诉求进行清晰界定的基础上,梳理了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发展演变进程,分析了其基本特征。民营资本基于利益而产生的政治诉求,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同时作为一个现实存在的变量也成为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关键词:民营资本;政治诉求;关系诉求;利益诉求;权利诉求;参政议政权诉求

一、当代中国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理论认为,资本被赋予了一种可以构建社会关系的力量,伴随资本增殖的资本化进程产生一个不断扩张的社会结构。而资本影响社会关系构建的过程首先体现在其对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诉求上。那么如何理解中国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的内涵呢?具体地讲,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是指民营资本自身及其主体对政治层面的偏好、愿望、需求或价值追求,而由于民营资本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形态,也决定了关于当代中国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相关问题必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民营资本政治诉求内涵的理解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看。

(一)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本质特性表现为一种关系诉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之所以能够带来价值增殖,是因为它能够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能够基于一定社会关系组织社会劳动和市场活动,通过社会化大生产来实现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所以表面上看,资本的现象和载体都是物,但是由于资本被赋予了一种内在的力量,形成了各种雇佣关系、市场关系、分配关系等社会关系,资本增殖过程会不断扩张社会结构,因此其本质体现为一种社会关系。

资本的上述特性决定了民营资本政治诉求本质上将是一种关系诉求,即民营资本在实现价值增殖过程中将会产生一种不断扩张的社会结构,寻求其自身与中国社会的主体力量之间的一种平衡关系。而这种平衡关系的形成过程,必然伴随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基础的改变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结构。当民营资本合法性受到质疑时,它就会想方设法寻求某种特定的生存方式——带“红帽子”,与公有资本建立合作关系,并依托于公有资本不断争取发展和生存的权利,从而改变被边缘化的趋势和困境。带“红帽子”可以说是民营资本在特殊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存之道,事实也证明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生存方式。

(二)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现实表现是一种利益诉求

“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得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1\]。民营资本虽然是改革开放后所产生的新资本形态,但是其必然首先受到剩余价值规律的支配,体现资本的一般规律,因此民营资本政治诉求在现实发展过程中会通过有限制(社会主义法律的约束)的追求剩余价值而表现为一种利益诉求。

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还具有人格化为资本家的特殊现象,即资本人格化。资本人格化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关系即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一个特定概念,它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主要代表人物(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以资本所有权作为实现他们经济利益的手段,通过剩余价值的生产、积累与分配过程,达到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目的。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以资本所有权作为实现他们经济利益的手段,通过剩余价值的生产、积累与分配过程,达到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目的”\[2\]。“资本家的贪婪”往往被西方经济学家归结为经济危机的原因,但是从资本人格化的角度看,资本家只不过是资本的外化,“资本家的贪婪”实质体现出来的是资本的本性。于是资本在其所有者资本家有意识、有目的的经济行为控制下,实现价值增殖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主义资本人格化理论对于同为资本形态的中国当代民营资本及其主体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一方面价值规律作为一般经济规律支配着中国民营资本,另一方面中国民营资本人格化为民营企业家,其利益诉求通过民营企业家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控制,保证其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因此民营资本政治诉求从现实表现看是一种在其人格化主体行为控制前提下,以实现增殖为目标的利益诉求。

(三)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基础层面表现为一种权利诉求

在世界范围内,目前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的所有制基础几乎都是私有制的,在这些国家中所进行的资本活动几乎都是民间性质的私人投资,都属于民营资本的范畴,因此其发展并不存在任何制度障碍。而当代中国民营资本则完全不同,其产生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基础上,从一开始就要面临经营合法性问题、政治歧视问题以及发展过程中的不平等待遇等方面的困境。因此民营资本对政治诉求追求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一个不断摆脱困境,争取各种权利的同步过程。而且正是这些权利构成了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的基础,即民营资本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通过政治诉求的表达获取实现生存与需要的种种权利,只有这样也才能在体制保障的前提下实现其价值增殖的目标。

对于中国民营资本而言,构成其政治诉求基础的权利诉求则表现为:民营资本希望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等权利,并将这些权利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和运作机制固化为党的决议或者国家政策,从而保证其进一步发展的程序性、合法性和持续性。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权利实现的前提是法律的保障,因此民营资本政治诉求还会带来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宪法修改的政治过程,其自身又在参与这一政治进程中培育了契约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宪政意识,促使民营资本参政议政权利的不断突破,进而实现由体制外向体制内的转化。

二、当代中国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历史发展和演变进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历史发展与民营资本的现实发展阶段是紧密相关的,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民营资本生存权诉求阶段。生存权是民营资本最基本的政治诉求。改革开放之初,虽然国家针对民营资本的政策不断放开,但是现实发展过程中民营资本不得不面对自身的经营活动和企业资产得不到法律保护,其合法的经营资格更无从谈起的局面。这种政策和现实上的差距,迫使民营资本不得不首先面对要解决生存权的问题。于是生存权成为这一阶段民营资本迫切而现实的政治诉求。“从层次来看,生存权是民营资本比较低的政治诉求,但却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它是发展权、平等权和参政议政等权利的基础”\[3\]。而民营资本对生存权的诉求的核心是围绕经营合法性的问题展开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9年在对中国乡镇工业课题展开研究时,曾对中国乡镇企业发展快的省份——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有1/3以上的被调查企业是挂靠在乡镇企业的民营企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联合进行问卷调查,1993年时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认为‘红帽子’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是50%~80%;1994年国家工商局抽样调查,我国乡镇企业中有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同年浙江省东阳市有关部门统计,属于假集体的私营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在70%以上”\[4\]。可见改革开放初期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以带“红帽子”的形式存在和发展,这种形式是民营资本消除所有制歧视、解决生存权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所独有的经济和社会现象。生存权的核心是经营合法性的问题,同样,生存权的实现最终是以经营合法性的解决为标志的。

第二,民营资本发展权诉求阶段。发展权是民营资本最核心的诉求。经营合法性问题解决后,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的目标就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是要解决进一步的发展问题。此时民营资本所处制度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政治地位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在政策上依然受到歧视,与国有资本相比,其可以获取和拥有的社会资源十分有限。因此为了实现经济上更大的发展,以消除政治歧视为目标,争取发展权的诉求成为民营资本关注的核心问题。

2004年全国第六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私营企业主最关心的还是本企业的发展,如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在回答‘目前有什么具体打算’的问题时,选择‘在商言商,把企业办好’的人数最多,达87.8%。排在其后的选择是‘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做一名社会贤达’,达75.5%”\[5\]201。上述调查所反映的情况与前五次的调查结果基本是一致的。“为解决政治歧视问题,寻求更大发展,民营企业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党组织,并通过党组织渠道向上级表达自己的某些要求,还能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6\]。在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典型代表是浙江传化集团,该集团于1995年申请建立了由13名共产党员组成的党支部,并于1998年组建了全省第一家民企党委。目前中国85%以上的民营企业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

对发展权的诉求是民营资本壮大自身的现实需要,而发展权的实现不但为民营资本政治诉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为平等权和参政议政权的实现提供保证。因此从发展层次来看,发展权是民营资本最核心的诉求。

第三,民营资本平等权诉求阶段。平等权是民营资本最重要的诉求。处于这一阶段的民营资本进入平稳发展时期,注重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追求多元化发展之路的理性发展模式,以替代曾经毫无节制及急剧膨胀的企业发展模式。一方面,民营资本依托开放领域发展壮大自身,提升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其希望能够获得与公有资本平等的发展和竞争机会,而后一目标的实现往往需要突破政府控制下的某些关键领域。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民营资本往往选择与政府和执政党建立密切的联系,即在内部关系上建立和加强企业内部党组织建设,在外部关系上积极争取进入各级人大、政协机构的机会。民营资本对平等权诉求的实现以十六大对党章的修改为标志。修改后的党章规定: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只要有三名以上共产党员的基层单位,都可以建立一个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其中多项内容涉及民营企业。引人注目的是,党章在第三十二条中,新增加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主要任务的规定。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7\]。在2001年江泽民“ 七一”讲话后,民营企业党员人数迅速增长。2002年第五次民营企业调查显示,“民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比例达到了29.9%,而1993年是13.1%, 1995年为17.1%,1997年16.6%,1999年为19.8%”\[5\]155,“2006年第七次民营企业调查显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民营企业主占32.2%”\[5\]239。

从数据上看,党的十六大对党章的修改提升了民营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动性,2000年之前民营企业主中的党员主要来自于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之前的公有企业,多数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入党的。而2001年之后民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比例的变化更多的来自于已完成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这种变化反映了民营资本政治参与的能力在提升,民营资本的代言人通过加入国家政治体系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实现了与国家政治体系的结合和对平等权的诉求。伴随着民营资本代言人的政治地位发生的彻底改变,民营资本及其利益相关者参政议政权利的诉求会日益显现,这也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增添了新的力量。

第四,民营资本参政议政权诉求阶段。参政议政权是民营资本其他政治诉求实现的重要保证。这一阶段民营资本的社会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由最初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上显得越来越趋于成熟,如组织状态已纳入国家政治体制框架之中,政治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展,企业内部党的活动趋于正规化。与此同时,如何有效地保障民营资本的政治话语权,实现真正的参政议政权利的问题日益显现。这需要民营资本及其代言人要有更加成熟的政治参与的意识、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组织化程度。于是对参政议政权的诉求就成为该阶段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主要内容,这一诉求的实现又可以进一步巩固民营资本生存权、发展权和平等权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006年全国第七次全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私营企业主“衷心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希望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获得在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有28.8%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为迫切”\[5\]240。“三分之一的民营企业主想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一个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和实质呢?经济决定政治,民营资本经济上的发展带来了政治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政治地位的提升,这是最基本的逻辑。“民营企业家成为党代表,始于2002年的十六大,有7人当选;2007年的十七大,当选人数增至17人;2012年十八大,增至24人”\[8\],而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参与到党和国家政治进程中的趋势还会持续下去。

在1978年至今的这30多年间,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经历了一个从生存权、发展权到平等权,再到参政议政权的动态的历史演进过程。这期间民营资本及其政治诉求一方面要应对制度环境、竞争状况以及发展困境等因素的考验,另一方面通过突破传统社会组织和结构的约束,积极培育新型组织形式,逐渐实现与国家政治体系相结合,最终成长成为中国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对中国社会政治发展起到的影响作用也不容忽视。

三、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特征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的政治发展理论指出,制度化水平、民众的政治参与水平和管治力量是影响政治秩序稳定的关键性因素,这三者之间必需保持一定的均衡。因此促进民营企业家政治参与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有效地释放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有机地融入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政治架构中来,将有利于自下而上民主政治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有助于建构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当前对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与政治发展的相关性的认识仍需要假以时日,要想对其进行持续的观察和深入的研讨,关键在于对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特征要有清晰的认识,这是我们进一步论述民营资本政治诉求与政治影响的理论前提。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具体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逐利性特征明显。作为民营资本代言人的民营企业家群体是新社会阶层的主要代表。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诉求逐步增强”是近几年来突出的社会政治现象。作为新生的社会力量,民营企业家们更渴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可,参政意识也更强烈。参政议政过程中,民营资本主体政治参与的经济功利目的性较强,主要体现在希望通过主动参与政治,为企业发展营造较好的政治环境,能使政府注意到他们的利益和要求,同时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及企业知名度,以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例如,他们关注关系到民营经济发展命运的国家政策及政策的稳定性;要求切实落实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和保障私有财产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地位,拓宽政治联系渠道,建立能够实现自我保护与协调的社会组织等。在改革初期,民营资本以自我保护、趋利避害等经济目的为政治诉求,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理念的指导,无法形成从利益群体需要出发的自觉、完整的政治诉求,因此很难上升到制度层面。

民营资本的政治诉求过程中的逐利性趋势还与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因为较高的经济地位将决定民营资本的主体将具备更加优越的政治参与的条件和政治参与的机会,比如从事政治参与活动所必需的大量社会信息,塑造良好的社会关系以及获取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等。政治机会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经济利益,这些将有利于提高民营资本的政治参与技能,获得更多的政治机会。据《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2)中的统计数据显示\[9\],把“为提高自身社会政治地位”和“为企业提高知名度与资信度,从而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参政议政、表达政治诉求主要目的的占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总数的 60%以上。因此随着民营资本经济地位的提升,其政治诉求日益增强,逐利性趋势也会日益凸显。

其次,民营资本政治诉求与新阶层的兴起密切相关。“新阶层”的提法始见于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时的讲话。目前中国的宪法中虽然还没有“新阶层”这个词,但是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有关“社会主义建设者”中的表述中可以解读出新兴社会阶层。“随着私营经济的重新产生和发展,私营企业主的队伍也日益壮大,他们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不同于其他社会阶级、阶层的特征和利益要求,并且日渐显露出来。这意味着在我国社会结构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10\]260。十六大报告中又进一步肯定新阶层人士“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2007年6月《人民日报》的报道称,作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和积极推进者,新社会阶层大约有5 000万人,加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在1.5亿左右 ,这些人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从全国政协的情况看,1993年有23名民营企业家首次进入;2003年人数达到56人;2008年代表新阶层的委员发展到160人,甚至有的委员出任政协常委和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

新兴的阶层,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地位的提高,参政要求随之高涨。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因此他们不仅关心企业的盈亏,而且关心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形象。虽然民营企业主正在逐渐形成一个新的、独特的社会阶层,“但并没有形成独立的阶级。因为民营资本由于产生和发展的时间较短,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经济基础,没有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更没有形成独立的资产阶级”\[10\]266。阎志民教授也认为,“私营企业主群体还没有也不可能形成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因为他们与公有制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们的企业多半建立在技术不发达的手工业或半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不可能像在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发展为一支独立的经济力量;他们与原来所属的社会身份(工人、农民、干部、技术人员等)仍然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11\]。当代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与马克思分析19世纪中叶的法国农民类似,马克思认为“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它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而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12\]。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理论揭示出阶级的本质,其实质上属于经济范畴,而判断一个社会阶层是否成为一个阶级的政治标准是政治组织是否产生。

很显然,现阶段的民营资本并不具备上述先决条件,其政治诉求必将进一步发展和演进,而这一切与民营资本自身发展速度,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以及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变革密不可分。新阶层兴起的意义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它将成为推动国家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社会力量,也是公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这对于我国政治发展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再次,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途径具有多元化特征。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途径有制度化途径和非制度化途径之分,而这两种途径又可以进一步细化,总的来看呈现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以民营企业家为主要构成的新阶层人员,正在国家的各种政治通道中不断崛起。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存在政治诉求的制度化渠道,使其建议和要求能够被纳入政府的意见综合过程,甚至已经对中央和地方某些方面的决策与施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体地来讲,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制度化主要途径有: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企业内部建立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基层公选,成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社会中介组织中担任职务。以参与基层直接民主选举为例,“2003 年在浙江台州市换届中选出的 4 399 名村支书中,经商办企业的有 1 386 名,占31.5%;换届选出的 3 684 名村民委员会主任中,经商办企业的有 1 743 名,占 37. 3%”\[13\],这一趋势还将会随着基层民主的进一步扩大,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致使部分民营企业家政治诉求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非制度化的途径。如民营资本凭借经济实力影响基层选举,民营资本迎合了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观,一些相对社会声望高、资本雄厚的民营资本的代言人通过基层选举在政府中取得一定的官职,实现向政治权力的渗透,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政治权力和政治资源谋取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此外,民营企业家还通过各种途径与政府干部之间建立亲密的私人关系,靠拉“关系”就成为民营资本影响立法和政治决策的非正式途径之一。由于中国政府的大量社会资源都掌握在官员手中,导致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普遍存在,于是权力寻租成为政府官员腐败的罪魁祸首,而民营资本借助官员的权力寻租获得了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权,实现了资本的经济权力,进而为谋求政治权力奠定经济基础。

从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主要途径来看,既有制度化的途径,也有非制度化的途径。面对民营资本政治诉求途径及方式存在的非制度化的趋势,党和国家应不断进行政策调整,积极疏通民营资本的主体政治诉求的合法途径,是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如果非制度化的途径过多地发挥作用,对中国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影响政治稳定,“如果制度准备不足,扩大政治参与可能导致政治不稳定”\[14\]。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尤其要加强我国新社会阶层成员政治诉求的制度化建设,规范民营资本政治诉求的途径,把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即在尊重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公民政治权利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用法律规章的形式把政治诉求的内容、范围、途径和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确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来调整、规范民营资本的政治活动,使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逐渐趋于秩序化和规范化。

中国民营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已经对中国的政治结构和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着并将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从改革之初对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劝退到公开吸纳优秀分子入党,目前这部分民营企业领域中的企业主共产党员已近30%。中国民营资本将作为社会未来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甚至是观念结构的主体因素之一,是影响、改变传统社会的主要层面。无论是支持、拥护、冷漠还是歧视,我们都将不能再无视它,因为这一经济成分及其所代表的群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日益成为政治关注的焦点,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60.

\[2\] 罗耀辉,罗莉如.论资本的人格化\[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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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217.

\[13\] 董 明.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状况评析\[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3(1):4851,69.

\[14\] 蒲岛郁夫.政治参与\[M\].解莉莉,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87:55.

作者:徐蕾 易辉

政治诉求民营经济论文 篇3:

转型期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现象的多维解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企业主群体迅速发展壮大。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诉求也日益增多,热衷政治的现象也随之出现。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政治方面、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方面、文化方面的因素,既有个人因素,也有体制因素。我们要客观理性地对待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行为,并积极引导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

关键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原因;引导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如今已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增长,私营企业主阶层也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其人数和规模越来越大。2005年,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主首次突破1000万人,达到了1109.9万人;2007年,上升至1396.5万人;截止到2009年3月,私营企业主人数达到1526.84万人,注册资金达到12.07万亿元。在私营企业主阶层迅速崛起的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现象引起学者和社会舆论的关注。毋庸置疑,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方式多种多样,既有直接的参与方式,也有间接的参与方式。

1.加入中国共产党。多年以来,“私营企业主可否入党”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后来,随着私营企业主社会属性问题的解决①,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开始寻求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方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所先后开展的8次调查显示,入党的私营企业主所占比例呈现逐步递增趋势:1993年私营企业主党员比例为12.9%;到2002年,首次突破20%,达到26.2%;2006年达到32.3%;2009年我国第8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比重达33.5%。②有关部门曾在江苏常州展开一项调查,显示在民营、私营企业主当中,有意愿加入共产党的占34.86%。③

2.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另一种最重要方式,是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私营企业主被选为县以上的人大代表的全国有9千多人,被推荐为县以上的政协委员的全国有3万多人。④另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2007年进行的调查显示,28.8%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为迫切。⑤

3.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工商联作为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它在党、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同时也越来越成为私营企业主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截止2006年6月底,工商联拥有会员197.3万,其中企业会员67.5万。⑥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共480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304名,占执委总数的63.33%。⑦

4.寻求政治代言人。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的关心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政治资本来巩固和扩大其经济利益。他们更加注重通过与某些官员的个别接触来寻求自己参与目的的实现。⑧其寻求政治代言人的主要方式有:建立各种协会,高薪聘请一些官员、知识分子,利用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影响为私营经济服务;召开各种座谈会、讨论会、讲演会,然后将各种交流意见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创立内部刊物或投资各种媒体机构。

5.竞选和担任村官。一些私营企业主积极参与村官的竞选活动。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2009年全省2/3以上的村子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他们被称作“老板村官。”⑨2005年,在浙江省义乌市大约有60%以上的“村官”是由“富人”担任的。⑩

6.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来获取政治影响、提高社会地位,是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一种新动向。许多私营企业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如进行社会捐赠,到边穷地区投资教育、卫生等事业,以此来扩大其自身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例如希望集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光彩事业,不断向社会进行公益捐赠。再如浙江正泰集团,1999—2002年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达9000多万元,并成立了全国首家民营企业扶贫组织——乐清市民营企业扶贫济困总会,156家会员捐资近3亿元。(11)据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主抽样调查显示,到2005年,参与过光彩事业的私营企业主比例有65.3%,与第六次抽样调查时的情况相比,增加了21.3个百分点。(12)

二、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现象的多维解析

作为新出现的经济精英阶层——私营企业主,他们这种热衷于政治的现象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决定的,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1.政治方面因素

(1)私营企业主提高自己政治地位的需要。曾经有过一段时期,许多人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13)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将私营企业主视作革命和斗争的对象,甚至是消灭的对象。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享有较高的经济地位。但与其强大的经济影响力相比,私营企业主阶层并未因经济地位的上升而获得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在政治、社会领域的影响力依然非常微弱,依然处于经济上富有、政治地位低微的尴尬境地。显然,这种不相匹配的状态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因而,他们试图在政治领域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势必会造成他们对政治的热衷。也即是说,改变自身政治地位不高的现状是促使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2)私营企业主寻求政治保护的需要。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另一个重要动机就是寻求政治上的保护。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常常困扰着私营企业主阶层,这也凸显了私营企业主对政策的信心不足问题。这种潜意识里的“不安全感”使得私营企业主阶层对政治极为关注,时刻关注政策上的细微变化,尤其是涉及私营经济方面的政策。特别是在产权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公权肆意扩张的情况下,私营企业主为规避风险会热衷于寻找政治上的保护。私营企业主希望通过参与各种政治活动来为自身的利益提供政治上的保护,如通过各种政治活动促成政府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等,从而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稳定的政策环境。

(3)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为团结私营企业主,调动他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党和政府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政策安排,鼓励他们参与政治。1991年中央15号文件提出,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通过工作,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14)。这是最早对私营企业主进行政治安排的规范性文件,为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政策依据。后来,随着私营企业主社会属性的进一步明晰,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政策导向更加明显。2001年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将私营企业主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允许其中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5)。在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特别规定“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再加之私营企业主为了获得社会的认可,为了获得一定的政治资本以保护和扩大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愿意被现有政治系统吸纳。(16)这些都促进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

2.经济方面因素

(1)经济利益的驱动。追求利益是人类历史活动的基本动力。一些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最主要目的就在于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即通过政治参与建立一定的政治关系,以此来确保在经济上的既得经济利益和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热衷是一种带有很强功利性色彩的行为。

一方面,维护既得经济利益。私营企业主作为私营经济的利益代表,在经济实力得到扩张后,更加希望得到政治方面的保障。(17)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超越权限违规干预经济领域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行政权力的过多干预,常常会损害私营企业主的经济利益。这样,私营企业主希望通过政治参与,试图影响政府决策,从而达到保护自身经济利益的目的。而且他们的政治行动与参与的功效密切相关,功效越明显,政治热衷度就越高。正如亨廷顿所言,“政治参与的主动性与人们对参与的功效感有关”。(18)在市场规则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政治关系可以大幅度地节省交易费用。例如,有的私营企业主遇到政府部门处罚等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自己的政治关系能否把事情摆平,以尽量减少自身利益的损失。

另一方面,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不但是为了保护既得经济利益,同时也要使自己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作为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意味着它掌控着大量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而通过和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政治关系可以获得大量的经济资源和利益。可见,良好的政治关系是一种具有很大收益性的政治资本,它有很大的增值空间,可以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济效益起到直接的提升作用。既有的经验研究也发现,拥有干部背景和关系的企业家更容易“存活”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以企业的融资为例,融资问题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永久性问题。“目前我国个体私营企业99%是中小企业,其中77%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困难,固定资产投资乏力,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19)有学者以我国1993—2005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贷款效应越显著。(20)不管是从趋利还是避害的角度看,这样的政治关系都是极富诱惑力的。

(2)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高低会影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行为,而经济的市场化依赖于制度和规则的建立、执行。“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有赖于体系化规则的存在,若是缺乏规则或规则混乱,则意味着社会秩序的脆弱,社会成员的行为就很随意或不可预期”(21),就容易诱发人们热衷政治的行为。就我国实际而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较为滞后,法制的不完善致使在市场化的体制和规则方面留下了一些“空白”,这就容易造成市场化过程中的不公正运作和不平等竞争。如我国私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渠道和财税政策等方面曾受到很多限制,凸显了经济市场化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这种市场经济的低民主化程度会导致私营企业主寻求通过政治渠道来解决经济方面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热衷政治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3.社会方面因素

(1)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所谓利益表达就是指个体或者群体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和政府表述自身的利益要求。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因而需要多种多样的利益表达机制。一方面,通过政治组织进行利益表达,是当前私营企业主进行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但是,“不是所有的私营企业主都能平等地获得安排政治参与的机会,幸运只属于那些在当地具有典型意义或代表价值的企业主。”(22)对那些未能有机会的私营企业主来说,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他们也会通过非制度安排性方式参与政治,通过政治关系网络来进行利益的表达。另一方面,雇主组织作为私营企业的利益代表,存在发展滞后的问题,不利于私营企业主的利益表达。一是雇主组织不发达。从绝对量上看,雇主组织发育不足,难以满足私营企业主日益增多的利益表达需求,民营企业在遇到问题时无法依靠中介组织与政府平等对话,转而寻求其他渠道。二是雇主组织行政化色彩浓,自主性不强。在实际运作中,它们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或者派出机构,更多的是贯彻政府的政策,弱化了自身维护雇主利益的职能。有学者对温州的60家行业组织调查发现,政府没有把应该赋予行业协会的权力下放给商会或协会,是制约它们发展的最主要因素。(23)

(2)私营企业主增进社会资本的需要。从现实层面来看,社会资本表现为成员身份、社会网络、信任关系,它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结构关系中的资源,具有增值或减少交易费用的功能。正如有研究者提出,“成员身份可以让我们享用组织提供的内部资源,社会网络可以让我们找到归属感,并利用网络节点汇集而成的各种资源;信任关系可以让我们形成合作,使交易顺利达成”。(24)换言之,私营企业主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治生活,既可以与政府官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关系,又可以提高自身的社会声望和增进社会资本,从而节约交易成本,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3)私营企业主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市场经济为动力的社会转型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私营企业主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的觉醒,削弱了人们的政治顾虑,恢复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合法性,激发了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30多年来中央政府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历经了从限制、规范、利用、补充到发展,再到“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毫不动摇地发展”这样一个过程,这一认识过程对私营企业主而言,不仅明确了其经济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在政治上明确了其政治权利。制度变迁使得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冷漠症”逐渐消解,政治参与意识逐渐提高,他们的政治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激发。特别是宪法和物权法将私有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这更从根本制度上保障了私营企业主的私有财产权,也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政治权利。权利的保障使私营企业主们的顾虑得到消解,私营企业主的参政意识得到提高,越来越多地介入国家的政治生活。

4.文化心理方面因素

(1)官本位思想的严重影响。由于受封建文化影响,我国社会至今仍存在着严重的“官本位意识”,社会上下乃至最普通的老百姓普遍存在着崇拜和追求官职的现象。人们评价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往往以其政治上的成就来衡量,“以官为荣、以官为上、以官为准”的心理认同十分强烈。受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经济上成功的私营企业主总力图寻求政治上的身份和地位,出现对政治的热衷、对官位的“迷恋”,也就在情理之中。

(2)“官场背景”的心理示范效应。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有“官场背景”的商人往往会得到更多便利,而没有“官场背景”的商人却享受不到这些便利,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政治资源和关系网络的多与寡、有与无之间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种反差刺激那些未涉足政治领域的商人想方设法结识政治人物,培植代理人,甚至亲自参与政治。

结语

1.理性看待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行为

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行为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社会公正的理念,我们要客观、理性地对待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这一现象,既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同时又要看到它带来负面社会效应的一面。

从积极意义方面来看,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的热衷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增长点。私营企业主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对开放性、公平性和透明性有着更高的要求,他们广泛的政治参与对我国的政治决策可以起到一种有力的推动作用,也有助于对政府的权力行使和运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私营企业主积极参与政治能够对其他社会阶层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促使更多社会成员参与政治,从而推进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

从消极意义方面来看,一些私营企业主热衷政治的最主要动机是追逐个人的利益而非社会公共利益,本质上是为了个人获得更大的独立和自主,表达的是对个人自由活动空间的要求。在他们的政治参与中,以谋求政治保护型和谋取经济利益型的居多,履行社会职责的公益型和满足个人兴趣的自我价值实现型的较少。大多数人对政治的关心仅仅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而未形成一种自觉完整的政治要求,甚至有的参与还处于较低的政治参与水平。(25)如果不对这种低水平的政治参与加以适当的引导,导致畸形参与危机的可能性就会不断增加,如导致钱权交易、黑金政治等,从而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2.合理引导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

针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较低和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行为的规范和引导,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水平,促进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朝有序化方向发展。

首先,要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民主参与能力。民主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能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是提供了公民享有民主的可能性,如果不具备争取和享有这些权利的能力,民主就不能充分地实现。(26)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状况凸显出其民主参与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私营企业主自身的政治素质不高,社会责任感不强,参与政治活动具有很强的功利性,而公益性不高,难以起到表达社会成员与公众意愿的作用。另一方面,参与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利用民主权利来达到对政府的各种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要不断提高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其次,扩大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有序政治参与。努力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通过“理性、合法、有序”方式表达政治诉求。以各级工商联组织、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为依托,鼓励和支持建立有利于新的社会阶层自我保护和相互协调的中介组织,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各种合法社会团体、协会、行会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表达和聚合其成员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治诉求表达机制、整合机制和实现机制。

注释

①2001年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私营企业主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②《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中华工商时报》2009年3月26日。

③高文娟:《民企老板“从政”引发关注》,《文汇报》2007年12月24日。

④《“新社会阶层”跻身中国政坛 5000万人掌管10万亿元资本》,《重庆时报》2007年10月4日。

⑤董伟:《近3成私营企业主想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国青年报》2007年10月30日。

⑥(12)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1993—2006:中国私营企业大型调查》,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年,第253、249页。

⑦《全国工商联换届新执委会非公经济人士首超六成》,《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11月20日。

⑧胡翔:《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分析》,《人大研究》2005年第11期。

⑨商意盈、李亚彪、庞瑞:《富人治村:“老板村官”的灰色质疑》,《决策探索》2009年第19期。

⑩汪大海、张守平:《“富商参政”之争》,《中国社会导刊》2005年第12期。

(11)胡绍元:《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分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11期。

(13)《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页。

(14)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第333—343页。

(1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页。

(16)王晓燕:《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44页。

(17)(22)(25)(26)敖带芽:《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第57页、前言第10页、第312页。

(18)[美]亨廷顿等:《难于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晓寿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87页。

(19)李明章、王建均:《非公有制经济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283页。

(20)余明桂、潘红波:《政治关系、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

(21)姚亮:《公权扩张的治理:社会走向公正的基石》,《学术界》2009年第3期。

(23)张国清、余逊达主编:《民营经济与政府管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10页。

(24)燕继荣:《投资社会资本:政治发展的一种新维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7页。

责任编辑:汪 洋

作者:李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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