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实信用原则

2022-09-14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在早期人类社会, 诚实信用原则就已经出现。它约束人们在经济交往时, 要诚实行事, 不许欺诈, 依约行事。在现代社会,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行为准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重合同, 守信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为前提获得自己的利益。随着契约关系的发展和自由虚无主义的发展, 这种不受任何限制的倾向对诚实信用原则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各种矛盾频繁出现, 甚至出现了社会危机, 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社会生活。统治阶级注意到了这一问题, 并寻求用道德规范解决这一问题。诚实信用作为重要的一项规范被引入法典。法律之吸收道德观念, 始于罗马法[1], 在古代罗马法上, 诚实信用的发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般恶意抗辩诉权中, 在当时它仅是作为一个观念出现的。法国民法典与古代罗马法不同, 它只是在第1134条简要规定, “契约应以善意履行之”。随着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化, 在古代罗马法和法国民法典中零星出现的、强制力不足的一般恶意抗辩和善意履行的规定, 己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诚实信用这一原则发生了变化, 它开始由道德规范向法律制度发展转变。在德国民法典第242条中规定:债务人须依诚实与信用, 以及, 日本1945年后修订的民法典, 在总则中都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之基本原则之一。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系属帝王条款, 君临法域之基本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在得到一些国家的适用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 诚实信用原则也在扩大适用范围。从合同的协商、成立、履行直到适用于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一切民事义务的履行。最终, 诚实信用原则成为了各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变革

古代罗马法阶段。诚实信用原则源自于古代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在现代各国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两个方面———诚信规则和衡平权, 都已在古代罗马法、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之中出现。

近代民法阶段。从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到德国《民法典》颁布, 是诚实信用原则发展的近代民法阶段。在这一阶段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是, 德国民法典第242条及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 第1135条的规定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现代意义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现代民法阶段。从1907年制定的瑞士《民法典》到今天的这个阶段, 属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现代民法阶段。在这个时期, 诚实信用原则回到了诚信规则和衡平法的统一。世界各国中, 第一次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的是瑞士《民法典》第二条。它的出现, 代表着现代意义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正式确立并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诚信原则理应从债法中抽象出来而适用于全部民法[3]。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在发展到现代意义的民法时期后, 诚实信用原则被赋予了诚信原则补漏和授予法官衡平权的功能, 它使得立法与司法两权之间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不再被强行的划分。

(一)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障法官能够充分的、正确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技术手段。当法律存在立法遗漏时, 诚实信用原则将赋予法官按照在该制度的框架下自由裁量的权利。

(二)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克服或减少法律滞后或立法失误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对于明显漏洞,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三) 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做为法律适用的兜底保护条款。对于某一类案件,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 法官如果使用类推等补充方法与使用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后果相同, 就应该按照类推适用等方法, 而不应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在诚实信用原则发挥兜底保护作用的时候, 要避免出现弱化法律情况。

四、对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立法完善的建议

(一) 建立完善、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当前, 我国经济发展到了转型关键期, 急需扩大消费、增加内需。但, 企业和个人信用的问题亟待解决。建立起符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的社会诚信体系刻不容缓。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诸如“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网”, 再经有关部门认证并授权, 建立企业、个人信用公示制度, 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 形成全社会监督机制。

(二)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首先, 需要建立健全现行相关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 特别是要加大对失信者的处罚力度。其次, 应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个人诚信管理法》等专门法。个人信用征集、评定方面, 广东省深圳市已经走在了前面, 已经发布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但是, 我国内还没有制定颁布施行全国规范个人信用的专门法律。在我国经济转型关键时期, 需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法律是其保障。

摘要: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诚实及信用为基础的, 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准则, 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法律规则。同时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之一。本文简要论述了做为民法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概念, 历史沿革、基本功能以及如何构建我国诚信法律体系。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历史,功能,体系

参考文献

[1] 梁彗星.诚实信用原则与补漏补充[J].法学研究, 1994 (2) :21.

[2] 杨仁寿.法学方法导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3]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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