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获利返还规则研究 ——基于《民法典》第1182条分析
摘要:获利返还,是指在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权益而获利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行为人返还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获利返还规则第一次出现在侵权法层面上是在原《侵权责任法》第20条。我国《民法典》第1182条延续了获利返还规则的发展经验,并在原先的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更加完善的发展,其中将获利返还与侵权损害赔偿在使用顺序上视为并列关系,用“或者”二字连接,赋予了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并且取消了损失难以确定的前提适用条件。虽然《民法典》吸收了原《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立法经验,提升了获利返还在侵权法中的地位,但是并未完全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境。文章以《民法典》第1182条为中心,从获利法还规则的含义和性质出发,通过对比三种不同学说,认定获利返还作为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合理性,并且就该独立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阐释。在分析获利返还作为独立请求权的法理基础上,结合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困境,例如获利返还的具体适用范围宽泛、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以及法官酌定应参考的标准未作出明确规定等。分析存在这些困境的成因,并在文章的最后给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人身权益;获利返还;适用范围;认定标准
学科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第一章 案例简介和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简介
(一)刘俊杰、海城市海州区七号精酿啤酒烤吧纠纷案
(二)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
(三)姚倩与南京安妮森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
二、问题的提出
(一)获利返还规则的适用范围
(二)获利返还规则的举证责任
(三)法官酌定的参考标准问题
第二章 法理分析
一、获利返还的含义
二、获利返还的性质
(一)不当得利说的思考
(二)不法无因管理说的思考
(三)侵权损害赔偿说的思考
(四)应然定位:独立请求权
三、获利返还请求权的具体适用
(一)请求权基础
(二)获利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三)获利返还规请求权的适用困境
第三章 获利返还规则的完善建议
一、获利返还规则的适用范围应限定在人格权侵权
二、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三、明确法官酌定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