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防治水措施及治理

2023-01-07

第一篇:地面防治水措施及治理

2010年度地面防治水措施

1、矿组织生产、机电、安监等部门在雨季前进行一次“三防”专项检查,并把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监局。

2、机电部门要在月底前对全矿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对在用的电气设备,建筑物上的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及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对变压器、油开关进行变压器油抽样化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供电线路,接地电阻摇测不合格的,机电科要及时进行检修和整改,对油样化验不合格的变压器、高压开关,要有计划更换变压器油,确保雨季安全供电。

3、生产部门要在雨季来临前对

一、二水平的主排水泵房主、付水仓及45车场内的水仓、1.6米绞车附近水仓进行清理,确保水仓蓄水能力符合设计要求。

4、加强对主排水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在用的主排水设备及附件、管路、供电系统必须处于完好状态,有足够的备件及完好的备用泵,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单泵运行、多泵联合运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三防”办公室、安监局备案。雨季期间,泵房内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抽水和观察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

5、加强地面防洪检查工作,生产部门要安排人员在低洼地段周围挖砌排水沟,重点对井口、主井绞车房、风机房、选煤楼周围以及井下的排水沟进行清理、扩宽,确保排洪畅通。

6、矿井避灾线路,主要行人道、运输巷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矿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组织一次井下作业人员避灾演习,并将情况上报局“三防”办及安监局。

7、加强对井下电话维护管理,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8、供应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备好、备足应急抢险物资。 右江矿务局州景矿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抄报:“三防”办公室②、安监局 抄送:矿领导,安通科、机电科②,生产科,供销科,调度,各工区存档。

第二篇:防治地面洪水地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

防治地面洪水、地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技术编制: 审核:

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 二○一一年三月 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年月日

贯彻落实情况 地点: 学习时间: 贯彻人员: 学习人员签字:

目录

第一章地面防治水„„„„„„„„„„„„„„„„„„„„1 第二章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4 第三章建立健全排水系统„„„„„„„„„„„„„„„„„5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措施„„„„„„„„„„„„„„„„„„7 第五章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12 第六章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14 第一章地面防治水

一、地表水防治设计依据

1、防洪标准及防洪坝墙设计要求

(1)为使工业场地生产区不受山洪的威胁,在井口及工业广场东侧高地设计梯形断面的截洪(水)沟,使山洪水流入工业广场两侧的自然冲沟中,确保工业广场的安全。

(2)场地内设计排水明沟、盖板沟。地面雨水流经水沟就近排入附近小溪沟。矿井工业场地扩建时,将对原有排水沟进行修缮和改造,采用分散的排水方式,可减小水沟的断面,且使水沟的沟底纵坡保持5‟~10‟,确保雨水快速汇入附近小溪沟。 (3)由于矿区冲沟发育,雨季时冲沟水可能直接进入采空区,使矿井充水,造成淹井事故,应注意地表冲沟采动裂隙的治理。

(4)对地表透水和积水区域采取防堵、防漏措施,定期清理水沟,保持流水畅通。

2、开采塌陷、裂隙对地表水系和降雨渗漏的影响

在采空区影响范围内将诱发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灾害,大气降水将渗入井下,形成水患。因此除留保安煤柱外,在矿井后期生产中,对采煤可能引起的裂缝应及时用土石进行填平夯实,应对地质环境变化加以监测和防护工作。设计中要对地表沉陷影响的重建筑设留保安煤柱,对地表沉陷形成的塌陷坑,要尽量整平,回填造地,易产生滑坡的地方应提前修筑挡土墙,打抗滑桩或削坡减载等,另外,平时应经常有巡视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地表水防治

1、煤矿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3、煤矿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2)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防止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3)煤矿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汇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4)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5)对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6)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煤矿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4、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

5、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6、报废的立井应填实充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充死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7、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8、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9、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0、煤矿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竣工后组织验收。 第二章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受水害威胁的煤矿,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与岩溶洞穴。

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煤矿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参照附录六留设,具体由地测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必须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有突水历史或带水压开采的煤矿,应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在分区之前,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

第三章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煤矿必须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它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另外增加排水能力。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有突水淹井危险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水能力泵房。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但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它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措施

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其基本要求是: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一、探放水原则

必须做好水害分析报告,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必须经探放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向前掘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视实际情况确定防水设施。在采面回风巷掘进和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探放水设计包含以下方面:

探水起点的确定:为了确保采掘工作和人生安全,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 ①积水线:积水边界线(小窑采空区范围),其深部界线应根据小窑或老空的最深下山划定。 ②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时(本矿小窑开采深度小)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小于20m。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积水区,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小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坚持“有疑必停”,防止发生透水事故。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石门揭开含水层前,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③警戒线:

沿探水线外推50-150m(在上山掘进时指倾斜距离)即为警戒线。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也可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3、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必须探放水。

5、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必须探放水。

6、煤层顶板的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区内有采煤历史。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小煤窑分布于可采煤层露头附近,形成的采空区较多。但其开采深度较浅。由于地质资料没有准确提供小煤窑及老空区开采深度和范围,因此无法确定小煤窑积水探水线的位置。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收集有关资料,确定小煤窑积水位置,以防开采浅部煤层时和小窑、老窑穿透而产生透水事故。

三、探放水注意事项

1、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突水威胁时的避灾路线。

2、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威胁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

3、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孔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5、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避突然鼓出的措施。

6、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或采空区积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9、排除上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有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章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井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边探边掘,掌握前方及上方采空区的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待确定安全后再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4、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井下和地面排水设施保证完好,井下水沟要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应加强对地面小窑、老窑的调查并标注在实测的采掘工程图中,划定其探放水红线,在接近探放水线时,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

7、必须先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8、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必须修筑防洪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9、鉴于井口附近及塌陷区内的地表水体有可能溃入井下,因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线的防水煤柱。

(2)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是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防止积水进入井下。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 (4)对漏水的排洪沟,应及时堵漏,地面裂缝和塌陷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第六章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煤层(组)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富含水层,必须进行疏干开采。冒落带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可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的有关公式计算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综合确定。被松散富含水层所覆盖、浅埋缓倾斜煤层,需要疏干开采时,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或补充勘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评价成果确定疏干地段、制定疏干方案,由煤矿总工师审批执行。

疏干开采半固结或较松散的含水第三系煤层时,采前应着重解决如下问题:

1、查明流砂层的埋藏分布条件,研究其相变及成因类型。

2、查明流砂层的富水性、水理性,预计涌水量和预测可疏干性,建立动态观测网,观测疏干速度和疏干半径。

3、在疏干开采试验中,应观测研究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水砂分离方法、跑砂休止角、巷道开口时溃水溃砂的最小垂直距离、钻孔超前探放水安全距离等。

4、研究对溃水、溃砂引起地面塌陷的预测及处理方法。

若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强含水层(体)时,掘进、回采前必须对含水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疏干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审定。 在矿井疏干开采过程中,应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可应用“三图—双预测法”进行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预测。有条件的矿井可应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冒裂带发育高度、疏干水量和地下水流场变化的模拟和预测。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厚度,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进行开采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总结适合本矿区(井)的安全水头值,指导安全生产。

2、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可预先进行帷幕注浆,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

第三篇:矿井地面防治水

煤矿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河道中阻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来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排水、防水等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井口及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煤矿井口附近或坍塌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防治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三、煤矿受到河流、山洪危险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汇洪区,防治洪水侵入。

四、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五、对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和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危险煤矿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赛河道、沟渠。

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钻孔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充死在井口—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红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七、遇有突发性天气状况时,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预警。

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胡波、河流、堤坝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天气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将大到暴雨前后,必须配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矿井要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定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的设计,竣工后组织验收。

第四篇:防治水专项方案及措施

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防 治 水 专 项 方 案 及 措 施

2012.3.

4 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专项整改方案及措施

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张兰镇煤办、集团公司:

2012年3月3日由介休市煤炭工业局组织市局安监股、行管股、规划股、人事教育股、综合执法股、巡查队、调度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及张兰镇煤办和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对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关于提出“防治水管理制度不完善,‘物探先行,钻研先行,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总经理贾岗亲自召开矿委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健全防治水专项管理机构,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调查,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进一步组建完善探放水队伍,充分落实责任人,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按照市局要求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一、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 组

长:贾岗(总经理)

副组长:王本平(技术总工程师)宋厚川(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成

员:张联存(地测科长)张军战(探水队长)郑春平(探水副队长)

二、完善、贯彻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1、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防治水科技技术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增补、修订关于我矿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整改期限为3天。3月5日进行自查。

2、从3月5日开始,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防治水科全体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关于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3月9日结束。3月10日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全矿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3月17日结束。3月18日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三、落实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1、坚持执行水害预测预报,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调查,进行水患排查治理,充分掌握井田及周边煤矿水患情况,坚决执行有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原则。预测、评估、分析钻探资料,确保有水患必停产撤人,进行防治水事故分析及探放水验收考核。

2、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研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

3、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技术组制定探水“三线”,及时通知集团公司进行物探。

4、通过物探资料进行参考分析,确定钻探位置,提前10天下达探水通知单并观察工作面出水情况,做好探放水准备。

5、探水队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进行探水作业,做好孔内详细记录,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基本情况。

6、地测防治水科根据探放水的详细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无水患以后上报有关部门,方可下达掘进通知单。 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防治矿井水灾的原则是,必须做好“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1、探放水防治措施

(1)掘进工作面的支架应加固,背牢顶帮,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2)加强探水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当瓦斯超过0.8%时,应立即停止探水工作;(3)清理水池,保证排水畅通;(4)清理巷道,保持安全撤退路线畅通;(5)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6)安全员和瓦斯员必须专职现场负责。

2、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1)留设防水煤柱。矿井井田范围内有季节性河流,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可能排干,必须留设防止煤柱。

(2)沟渠改道。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露头部分,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为此对地面山沟泄洪区进行改道。

(3)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区存在积水,只要有突水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

3、井下水害的预防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等。

1、老窑水的预防措施

(1)现经调查周围矿井及小窑开采采空区积水情况已查明,并绘制了图纸和相关的资料。

(2)根据查清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定防止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3)在探放水时,如有透水预兆,不能起钻,要马上汇报和按应急预案撤离受水害威胁人员。

(4)在探放水前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2、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预防措施

技术部门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3、钻孔水预防措施

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技术部门先查清钻孔的平面所在位置即与现采掘工作面的相对位置,然后查清钻孔的封孔质量,为确保安全需请专业队伍用钻孔重新封孔。或者可以留保安煤柱保护钻孔。

4、断层水的预防措施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井田内断层富水性较强。可用留设断层防水煤柱的办法,防治断层面出水发生透水事故。

总之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只要抓好“防、堵、截、排、疏”五方面,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是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矿井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5、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危险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且组织抢救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6、清理井下排水沟、储水仓,保障水沟畅通,水仓达到应有容量。

7、加强排水设备检修维护,保持完好。

特此报告

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3月4日

第五篇: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经理(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经理(矿长)对本矿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

3.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所需人员、材料、设备等。

4.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5.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防治水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7.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8.每周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防治水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防治水等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9.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0.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和职能部门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1.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12.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防治水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

13.对各单位进行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

2.协助经理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每季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组织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5.总工程师在经理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经理审定或报班子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

8.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副经理(生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经理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对分管单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 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副经理(机电)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水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水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水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8.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0. 对防治水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经理(安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

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2 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10.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11.负责公司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副总工程师(技术)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向总工程师负责。

2.协助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3.参与编制和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4.在总工程师授权的情况下,审批采、掘、巷修专业技术的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现场落实。

5.协助生产副经理抓好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方面的现场管理。

6.参加防治水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采煤工作面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参加防治水工作工程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8.负责抓好矿井防治水方面工作。

9.负责抓好技术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10.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参加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追查分析。

副总工程师(机电)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防治水机电安全负技术责任。 2.协助机电副经理搞好防治水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3.在总工程师授权的情况下,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4.负责组织对矿井防治水设备及大型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测定、试验。 5.负责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设备的技术档案,并审查验收。

6.协助机电副经理编制、审批矿井防治水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7.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 8.抓好防治水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9.参与分析水害防治方面事故,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0.负责组织推广防治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抓好防治水机电设备技术测定工作。

11.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副总工程师(安全、通风)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企业执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 法令、规程、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抓好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治水方面管理。

3.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4.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本企业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专题会。 6.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7.参与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及防治水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参与组织追查分析防治水方面的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负责抓好安全监察人员瓦检员等人员的思想教育,搞好业务保安。

生产技术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技措工程和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方面工作,做到有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防治水工作。 4.参加防治水技术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地质工作,努力掌握导水通道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7.及时掌握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8.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水害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时,必须充分制定防治水的具体措施。

安全监察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组织和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

5.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6.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7.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8.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9.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10.负责公司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安监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指令及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熟悉矿井生产系统、通风系统和安全避灾路线,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严格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发现防治水方面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监督整改。

4.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 5.认真履行安检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安全自保、互保、联保的意识和能力。 6.加强劳动纪律,增强工作责任心。

生产调度室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公司日常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防治水方面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公司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

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5.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水规定》、《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等要求,做好调度指挥工作。

6.深入现场,熟悉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

7.对危及矿井安全的水害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8.参加防治水方面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

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水方面工作情况。

防治水主管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按时编制本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在开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层时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每年在雨季来临前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水灾隐患,不得延误。

3、要及时了解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周边煤矿开采范围及老窑积水资料。

4、要及时封闭报废的钻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5、对防治水工程要及时上图,并及时作好防治水的有关台帐和报表。

6、要及时编制探水作业规程。

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煤矿,《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规程措施的落实。

3.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的工作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制 5 度和措施。

4.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管理。

5.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及所辖范围的防治水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

6.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管理。加强检查维护,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7.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8.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每月一次的防治水、顶板管理等专题会,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9.按《公司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对本单位防治水方面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0.配合安监、职教等部门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

掘进(巷修)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抓好煤矿“三大规程”及防治水方面技术措施的落实。

3.对所辖范围内防治水工作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制度措施。 4.负责抓好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防治水工作管理。

5.负责抓好所辖范围的质防治水工程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 6.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管理。 7.负责抓好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8.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每周的生产总结会、安全质量检查汇报会和每月的安全办公会以及顶板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专题会,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进行落实。

9.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防治水方面安全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0.配合安监、职教等部门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队长领导下,对本队安全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抓好本队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技术工作。

2.负责贯彻有关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法规、文件、指令、规定。

3.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作业规程、防治水方面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

4.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工作负技术责任。 5.采煤工作面过构造带、初采、末采和掘进工作面过构造带、开窝、贯通、起坡、拐弯揭煤等特殊时期,负责现场跟班,并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6.向技术部门提出对本职范围内规程进行复审。

7.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经批准后负责指导施工。 8.协助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抓好员工的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

机运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机运部部长是本队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者,对本队防治水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防关于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防治 6 水方面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防治水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种防治水设备的保护装置完好,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作。

6.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7.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专题会,按要求对查出的防治水方面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8.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管路检查、维护,确保正常排水。

9.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防治水方面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队水害防治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

打钻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附近10米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无误,再施工。

2、严格控制施钻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合理布局钻孔。

3、严格数据管理,钻孔过程中准确收集相关数据。

4、作业前,必须检查钻机主要系统和注油(风路、水路是否密封完好)。

5、严禁钻干眼。钻眼过程中打钻中必须随时掌握钻杆工作情况,严禁骑在钻杆上打眼,以防断杆伤人。

6、作业完毕后必须将钻机存放在距工作面60米以外,能避炮和较干净的地方,并防止矸石、煤及杂物进入机内和风、水管内。

7、认真执行探放水施钻安全技术措施。

8.认真搞好钻机及风水管的详细交接班工作。

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2、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3、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池、水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4、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5、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6、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7、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 7 参考。

9、原始资料记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妥善保存。

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认真落实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做好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让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杜绝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水文、地质预报或者临时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者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联系探放水人员进行超前探放水工作,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超前探放水等指令性工作的安排及完成相关工作的汇报。

二、矿井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采掘过程中地质条件变化时的信息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等工作的有关协调工作。

三、通风瓦斯部管理职责

1、负责提供各个采掘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和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资料来源。

2、负责探放水钻孔的施工和提供探放水钻孔技术资料。

四、施工单位职责

1、根据水文、地质预报或者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作业头面的超前物探、超前探放水及地质构造钻探等工作。

3、负责在掘进或者回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测部汇报。

五、水文、地质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地质精查报告》中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层滑构造带、褶曲、煤层薄化带、漏水洞、岩溶裂隙、钻孔封孔情况等,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3、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域进行预测预报。

4、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5、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六、矿井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矿井按《矿井地质规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

2、矿井在年、季、月初根据生产安排,编制《水文、地质预报》,由地测副总审核后交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于当月的7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

3、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预报并下发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4、相关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严格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部汇报现场情况。

5、技术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补充预测预报。

6、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量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7、技术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展开防治水研究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度。

8、《水文、地质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指导生产。

9、每月对水情水害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对预测预报进行验证,工程完工后作出总结。

七、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计划采掘范围。

2、煤层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专门临时预报。断层预测预报内容主要为: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者处理意见。

5、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6、充水因数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全矿上下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矿长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1、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2、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 9 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生产技术室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1、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2、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矿机电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生产技术室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调查,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生产技术室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在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员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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