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范文

2022-05-24

第一篇:深圳生育险范文

深圳生育险报销流程

报销地点:深圳市社保局(一楼进门右手边,医保报销处)

交通方式:地铁1号线岗厦站D出口直行两百多米

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销范围:生育险报销范围内的产前检查及住院费用,费用发生未超过一年

准备资料:

1、 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本人深圳开户银行卡(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 原件

(各准备好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裁剪成原件大小,需黏贴到社保局医保费用报销的申请表上;如有产检费用报销,需再准备一份银行卡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报销打款时用)

2、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深圳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4、 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收原件)

5、 产检发票、产检的费用清单(收原件)

6、 住院发票(收原件)

7、 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注意需加盖医院公章)(收原件)(我的是机打清单,当时医院未给加盖

公章,后面社保局工作人员让写了个情况说明)

8、 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

术记录、分娩记录)到医院病案室复印

报销流程:

进门取号(类别选择“住院报销”)----问大厅工作人员要一份《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空白资料,在门口边也可自取)---- 按报销单的要求填写并将社保卡、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贴好--- 等待被叫号---- 将报销单及1-8的资料全部提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核对(就是将不属于报销范围的内容划掉)----产检费当场就会出报销明细,住院费会提供一个受理通知书(一般20天会出受理回执)--- 产检费报销明细拿去旁边的财务窗口,直接登记报销;住院费受理通知书直接收好--- 回家等待钱到账

第二篇:生育险

准妈妈注意啦社保知识普及之生育保险(限郑州参保员工)

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并参保1年以上,本单位参保不足1年的需提供前期养老参保满1年的参保凭证;

2、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明的;

3、 男职工配偶报销仅限于其配偶无工作不能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

4、 已经享受过其他医疗费用报销的(如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等)不再重复享受生育费用报销。

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定点医院报销的:怀孕四个月内需提供材料给单位专管员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住院前出示《生育保险登记卡》和参保员工医保卡→出院结算时直接由医保局划款结算生产报销费用,职工只需结算个人应承担部分→出院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准备资料交单位专管员报销津贴和围产保健费用→手续交社保局后下个季度的第三个月初(1-3月交手续的约在6月初)由单位划转报销费用至职工账号,报销完毕。

女职工非定点医院或男职工配偶报销的:怀孕四个月内需提供材料给单位专管员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男职工配偶不用登记)→住院时挂急诊,保留急诊诊断证明→

出院结算时由员工代垫全部费用,找医院复印病历等→出院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准备资料交单位专管员→手续交社保局后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下旬(1-月交手续的约在4月底)由专管员代为领取住院费用报销的现金记名支票,第三个月月初(1-3月交手续的约在6月初)由单位划转津贴和围产保健费用至职工账号,报销完毕。

三、费用报销最高限额

围产保健费用(产假检查):限额800元

住院费用:顺产定点三级医院限额2200元,其他2000元;剖宫产定点三级医院限额4500元,其他4300元。(提醒:限额是指可以报销的最高金额,如实际产生费用高于此标准按此标准执行,低于此标准按实际报销。社保局在对费用审核时会扣除一部分不符合报销科目的费用,例如:病房的空调或暖气费、镇痛棒费、无痕手术材料费、各类进口药品费、新生婴儿护理费等,固实际报销的费用会比发票金额低,非定点医院费用报销比例也会有所调整)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女职工法定产假90天,难产加15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加15天,晚育加90天(二胎不再享受晚育政策),即:三到六个月工资,按每月1638.95元发。男职工陪产假7天,津贴为382.42元。

三、 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所需材料(女职工报销需办理男职工配偶不用办理)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医疗保险卡。

四、生育住院、围产保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1、 生育登记卡

2、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

3、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4、 准生证复印件1份

5、 围产保健发票和住院发票原件

6、 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费用明细单

8、 出院证

9、 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10、 诊断证明

11、 急诊诊断证明

12、 男职工单位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13、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4、 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 结婚证

女职工定点医院已直补报销需1-6

女职工联网前自费结算报销需1-9

男职工配偶定点医院报销需2-

9、12-1

5注:非定点医院急诊生育另需提供11;难产申报另需

9、10.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报销比例或手续都是现行政策要求,不同时间段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以社保局当时实际通知为准,未尽事项请咨询郑州社保咨询电话0371-12333。

第三篇:生育险报销

1、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⑵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⑴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⑵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3、参保女职工分娩如何选择医院?

参保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也可选择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生育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一次。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⑵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5、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住院需要携带哪些资料?费用如何结算?

职工生育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施行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需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6、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8、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的结算户账号(其中:市内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的账户均可,其他区职工按各区要求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

9、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时需提供男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男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账号、分娩方式证明(盖医院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10、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有哪些?

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申领以及女职工异地生育转诊及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的报销在各区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5日。

第四篇:生育险

工伤生育科办事指南

一、参保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支付手续如何办理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附以下证件及复印件(A4):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证;

(三)婴儿出生证;

(四)独生子女证(如未提供可不提供);

(五)结婚证;

(六)出院小结;

(七)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八)需提供医院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九)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二、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1)-(6)证件外,应加带下列证件及复印件(A4):

(一)配偶属城镇户口的,应提供失业证(失业证时间超出生育前后三个月之外的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生育期间的失业证明),配偶属农村户口的,应提供村委员会失业证明;

(二)女方户籍簿(户籍簿上没有明确女方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

(三)男、女双方身份证。

三、

(一)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二)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需加带双方户籍簿(户籍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

(三)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一方的《离婚证》;

(四)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未办理独生子女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

以上提供证件一律为原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工伤生育科办理,职工个人恕不接待,如本人生育又是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加带一份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或者上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需盖公章)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盖公章);

(二)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或者上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养老)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或养老);

(三)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分娩后三个月至两年内(流产的半年内)申请。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壹份,于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除去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当月30日前报财务科审核,经领导批准于次月30日前转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五、企业办理参保职工伤残或死亡的工伤保险费待遇申请手续如何办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条例》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办理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时,首先应填写《职工工伤认定表》一式四份,经社保工伤生育科确认后,报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处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企业收到批复件后,应到社保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随带以下材料:工伤认定表,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正本),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医嘱单等相关材料。送社保工伤生育科审核。

办理工亡职工理赔手续需提供工亡职工与供养人的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供养人身份证以及当地户籍部门提供的工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材料、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供养人无经济收入证明,工亡职工的档案等相关资料以及供养亲属在工商银行闽都支行储蓄专柜的开户存折复印件。

每月6日—23日受理工伤保险支付手续审核,每月30日前办理工伤保险审核,次月16日前办理工伤转帐手续。

六、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欠费核定

(一)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基数按生育时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娩前一年中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平均缴费工资应把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相加后计算其平均缴费工资。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以所在单位生育时间认定。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欠费的流动到非欠费企业参保,原欠费单位应为职工还清欠费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年参保当年生育的职工享受上年最低缴费工资。上年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最低缴费工资的按上年最低缴费工资计算待遇。

第五篇:生育险报销程序

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在(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所在企业有按规定正常履行社保缴费义务,缴费无中断,生育符合国家计生条例规定的,待生育后可由您现企业的经办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

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材料要求纸张为A4):

•• (1)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出院小结;(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7)结婚证;(8)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9)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2、(1)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2)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需加带双方户口簿(户口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3)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一方的《离婚证》。

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办理支付手续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办理支付手续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4)对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参保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由企业制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规定制度。

企业经办人员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于每月6日—23日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如企业欠缴生育基金应先还清欠缴金额),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每月30日前工伤生育科将当月受理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报财务科审核,经分管主任批准后,次月30日前转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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