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2022-08-06

第一篇: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摘要在分析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就业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改善其中的就业机制进行探索,以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 参考 。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90后农民工,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即受 教育 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1]。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以往的农民工,具有更加明显的特点,如更加注重个人享受,更加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社会的认同,更加向往城市生活。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该群体的逐渐壮大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城市生活,希望能在城市里扎根落地,被城市所容纳,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首先选择在城市就业,如何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值得全社会思考。

1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面临的问题

1.1面临社会排斥

首先,物质条件的匮乏使新生代农民工只能居住在偏远的厂房或者廉价的出租房内,从而在住所上和当地的正式居民隔离,无法参加正式的社交活动,这种地理隔离对新生代农民工有心理和现实的双重影响,加剧了其心理上作为“外来人”的感觉,现实中则限制其获得当地知识和联系的机会,阻碍其在当地扎根并获得认同;其次,新生代农民工有强烈的愿望参与当地的 政治 活动,却无法得到满足,政府往往对此持漠视态度,甚至有的政策还在加深这种差距。现行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新生代农民工享有平等社会待遇,虽然有些城市正在改革地方户籍制度,允许更多的农民工落户城市,但是往往落户门槛太高,一般新生代农民工无法凭借自身力量逾越[2]。

1.2生活无保障,福利差

大部分人认为农民工对当地 经济 发展 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利益分配却是不对称的,由于受到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限制,没有当地土地股份或社会身份的农民工进入当地社会参与利益分配格局障碍重重,最基本的居住条件都不能保证。调查显示,有31%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18%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出租屋里,15%居住在工作地点,10%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5%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回农家居住,只有11%居住在厨卫齐全的房屋里。在生活无保障或者福利状况较差的情况下,农民工容易积累恶性的不满,甚至通过极端的方法发泄,以致于有时会给当地带来犯罪等社会问题,从而使当地居民对其产生心理上的排斥,致使这种矛盾长期恶性循环。

1.3就业途径受局限,缺乏专业职介体系

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途径的选择中,熟人介绍、老乡介绍、亲属介绍3种途径所占比例较高,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就业方式,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帮助的基础上,私人关系占据主流地位。学校推荐也是最近几年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其优势是就业层次相对较高,跟新生代农民工所学技能有较高的关联性。但是,目前政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专门设置的职业介绍体系相对缺乏,缺少关注与引导,信息 网络 不健全,用工信息发布不及时,缺乏调控。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反映的问题就是公办劳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民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则又收费过高,信息不可靠。

1.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劳动超时现象十分普遍,加班加点问题普遍存在,周末双休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也难以实现。例如,在苏州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工作时间都较长,每天工作9~10 h的占38.0%,11~12 h的占54.0%。收入低是导致农民工文化生活匮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3]。调查发现,月均收入在1 000元以下的占21.0%,月均收入在1 000~2 000元之间的占62.0%。其次,在当前体制下,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劳动价值得不到公平体现,许多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从事和正式工同样的工作,付出相同的劳动量,却得不到同样的报酬,“拖欠”问题更是没能得到根本解决。此外,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劳动安全保护,有些 企业 只顾眼前利益,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给其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也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导致其职业发病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1.5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就业

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城市就业,不愿意回到家乡从事耕种活动。但在一些地区当 农村 经济发展条件和水平得到改善后,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回到家乡,从事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后可以获得相对较高收入的农业劳动,如反季节养殖[4],因其需要掌握一定的 科学 技术,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吸引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后开始从事运输、餐饮等行业,进行小规模的个体户创业,或者有的利用外出期间所学习掌握的技能和经验募集资金进行创业,还有些则回到家乡的乡镇企业再就业。

2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机制探索

2.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制约 中国 农民工就业问题的首要因素,因此,要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必须进行户籍改革。其改革关键在于消除户口管理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地居民在就业和其他发展机会上真正享受平等的待遇。然而,在户籍制度背后存在着大量由城乡身份决定的经济租金是制度改革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的 历史 问题。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取消把公民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两大类,这就要求各地方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用地域代替职位作为划分居民性质的主要标准,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享受应有的权利,被城市所接纳。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在全省推介的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不以户口为标准,从而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户口脱钩,是引导进城农民工“软着陆”的科学机制,值得各地方政府学习。

2.2有赖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其次要解决住房、子女教育问题,这些均有赖于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期望较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的期望都非常高,绝大多数人对子女学历的期望都是大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三者合计达89.1%,其中希望子女将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达38.8%[5]。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是很多地方政府正在探索实施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家庭的团聚,有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并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及其子女教育等提供了基本的保证,有利于其融入城市。2009年11月23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草案)》提出,今后退回宅基地到城镇居住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

2.3加强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存在职业要求较高、职业期望值较大的现象,调查显示,有17%的新生代农民工有技术,75%的农民工有要求进行技能培训的欲望,仅有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因此,应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 法律 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城市归属意识;其次,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6]。要指导农民工根据自己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工种进行培训;最后,应以实现稳定就业为技能培训的目标,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实行免费的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推荐。如2009年河南省刚刚启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百日培训计划,计划在5月底前的100 d内,完成10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为了该计划的实施,河南省将安排培训补助资金5 000万元。

第二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一、 摘要

在分析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就业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改善其中的就业机制进行探索,以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

三、 论文内容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90后农民工,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以往的农民工,具有更加明显的特点,如更加注重个人享受,更加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社会的认同,更加向往城市生活。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该群体的逐渐壮大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城市生活,希望能在城市里扎根落地,被城市所容纳,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首先选择在城市就业,如何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值得全社会思考。

1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面临的问题

1.1面临社会排斥

首先,物质条件的匮乏使新生代农民工只能居住在偏远的厂房或者廉价的出租房内,从而在住所上和当地的正式居民隔离,无法参加正式的社交活动,这种地理隔离对新生代农民工有心理和现实的双重影响,加剧了其心理上作为“外来人”的感觉,现实中则限制其获得当地知识和联系的机会,阻碍其在当地扎根并获得认同;其次,新生代农民工有强烈的愿望参与当地的政治活动,却无法得到满足,政府往往对此持漠视态度,甚至有的政策还在加深这种差距。现行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新生代农民工享有平等社会待遇,虽然有些城市正在改革地方户籍制度,允许更多的农民工落户城市,但是往往落户门槛太高,一般新生代农民工无法凭借自身力量逾越。

1.2生活无保障,福利差

大部分人认为农民工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利益分配却是不对称的,由于受到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限制,没有当地土地股份或社会身份的农民工进入当地社会参与利益分配格局障碍重重,最基本的居住条件都不能保证。调查显示,有31%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18%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出租屋里,15%居住在工作地点,10%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5%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回农家居住,只有11%居住在厨卫齐全的房屋里。在生活无保障或者福利状况较差的情况下,农民工容易积累恶性的不满,甚至通过极端的方法发泄,以致于有时会给当地带来犯罪等社会问题,从而使当地居民对其产生心理上的排斥,致使这种矛盾长期恶性循环。

1.3就业途径受局限,缺乏专业职介体系

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途径的选择中,熟人介绍、老乡介绍、亲属介绍3种途径所占比例较高,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就业方式,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帮助的基础上,私人关系占据主流地位。学校推荐也是最近几年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其优势是就业层次相对较高,跟新生代农民工所学技能有较高的关联性。但是,目前政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专门设置的职业介绍体系相对缺乏,缺少关注与引导,信息网络不健全,用工信息发布不及时,缺乏调控。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反映的问题就是公办劳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民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则又收费过高,信息不可靠。

1.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劳动超时现象十分普遍,加班加点问题普遍存在,周末双休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也难以实现。例如,在苏州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工作时间都较长,每天工作9~10 h的占38.0%,11~12 h的占54.0%。收入低是导致农民工文化生活匮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调查发现,月均收入在1 000元以下的占21.0%,月均收入在1 000~2 000元之间的占62.0%。其次,在当前体制下,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劳动价值得不到公平体现,许多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从事和正式工同样的工作,付出相同的劳动量,却得不到同样的报酬,“拖欠”问题更是没能得到根本解决。此外,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劳动安全保护,有些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给其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也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导致其职业发病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1.5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就业

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城市就业,不愿意回到家乡从事耕种活动。但在一些地区当农村经济发展条件和水平得到改善后,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回到家乡,从事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后可以获得相对较高收入的农业劳动,如反季节养殖,因其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吸引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后开始从事运输、餐饮等行业,进行小规模的个体户创业,或者有的利用外出期间所学习掌握的技能和经验募集资金进行创业,还有些则回到家乡的乡镇企业再就业。

2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机制探索

2.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制约中国农民工就业问题的首要因素,因此,要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必须进行户籍改革。其改革关键在于消除户口管理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地居民在就业和其他发展机会上真正享受平等的待遇。然而,在户籍制度背后存在着大量由城乡身份决定的经济租金是制度改革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的历史问题。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取消把公民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两大类,这就要求各地方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用地域代替职位作为划分居民性质的主要标准,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享受应有的权利,被城市所接纳。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在全省推介的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不以户口为标准,从而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户口脱钩,是引导进城农民工“软着陆”的科学机制,值得各地方政府学习。

2.2有赖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其次要解决住房、子女教育问题,这些均有赖于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期望较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的期望都非常高,绝大多数人对子女学历的期望都是大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三者合计达89.1%,其中希望子女将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达38.8%。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是很多地方政府正在探索实施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家庭的团聚,有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并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及其子女教育等提供了基本的保证,有利于其融入城市。2009年11月23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草案)》提出,今后退回宅基地到城镇居住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

2.3加强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存在职业要求较高、职业期望值较大的现象,调查显示,有17%的新生代农民工有技术,75%的农民工有要求进行技能培训的欲望,仅有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因此,应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城市归属意识;其次,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要指导农民工根据自己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工种进行培训;最后,应以实现稳定就业为技能培训的目标,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实行免费的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推荐。如2009年河南省刚刚启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百日培训计划,计划在5月底前的100 d内,完成10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

2.4政府牵头,实行网络化的人力资源对接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组织调控作用,建立城市和乡村、输出地和流入地、学校和企业及城市社区的信息资源互通和共享,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建立高效、快捷、及时、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反映民工供需情况,实现省、市、县劳动力资源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劳务中介机构,实现求职者和用工单位紧密联系,推动新生代农民工有序流动,减少其求职成本;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各地政府间要建立健全促进区域间青年劳动力转移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和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力求劳动力的供需平衡,做好人力资源的共享与对接,开发人力资源和就业需求对接市场,以及网络化的培训和招工市场,为人才的培养、输送搭建绿色通道。

2.5加强维权组织建设

新生代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作为个体太分散,缺乏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与谈判的能力,缺少来自组织的力量。目前,农民工组织主要是通过“同乡会”的形式进行,当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时,往往采取“过激”的行为,容易产生社会治安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在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建立联合工会。新生代农民工更加追求自由与自我享受,在权利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易跳槽,流动性更强,调研发现第1次就业的流失率高达40%之多,其第1次工作一般3个月就辞职。因此,政府应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协助其通过集体力量和用人单位进行谈判,改变自身在维权中的弱势地位。

2.6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或从事农业就业

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上,一方面,县乡政府应发挥作用,制定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其回乡创业。如给农民减免税费,发展农村信贷业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互助基金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县乡政府应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即带领新生代农民工掌握一定的农业技术,利用一定的工程设备,克服自然气候对农业生产的形响,进行反季节种植(养殖)。设施农业收入较高,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为其就业提供了可能。设施农业不仅效益高,而且能够安置大量的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效率,可以提高农业就业的潜力。如河南省汤阴县重点发展禽肉加工、粮食加工和食品添加剂制造,解决当地农村近万人就业,乡镇农民工大都返乡进场就业,极大地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就业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社会群体,其能否顺利的转化为城市市民成为了我国城市化的重点。但是我觉得我们并不能简单的为城市化而城市化,农民工市民化对城市社会不单意味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也不意味着城市化只是单一的规模和区域的膨胀,从它的主体来看,它给所有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贡献价值和技能的舞台,在台上每一个人都尽其所能地展演他们生动的戏剧,在一个没有歧视的公共空间内寻找自我生存的价值。只有在这种意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才是城市化所迫切需要的;也只有这样,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下去。

第三篇:新生代农民工的困境与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一)受教育程度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较高。根据抽样调查, 1986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小学教育水平占37. 2% ,初中占21.2%。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末期,农村外出务工经商

1的劳动力中,初中水平的比例上升到50%以上,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另有调查数据显示, 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 9% , 比老一代的24. 2%高出14个百分点。从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普遍享受了义务教育政策,所以,其所受到教育的程度有所提高,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都完成了义务教育,更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培训。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社会开放程度加深,新生代农民工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容易获取知识、信息,更容易地了解国家、社会情况,使其在进入城市进行工作时,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具有目标性和目的性。同时,由于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有所加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对比,他们更容易接受和适应社会的变化,更快地进行社会化。同时,教育程度的提高,提高了其对职业的期望,也加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这导致其在寻找职业之时,更加注重薪酬的高低,自我权益的保护,更加关注自我的实现。

(二)女性比例增高,年龄集中并普遍较低。根据《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所调查的结果表明,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比例从在第一代农民工总数的34.3%,提高到现在在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的53.9%。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状况也发生了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分布集中,在《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的统计数据表明,外出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38岁之间,其比例占整个外出农民工的89.2%。

2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45.9%,平均年龄为20.8岁,标准差为26岁。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8-22岁之间,年龄相对集中。因此,从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和性别结构正在转型中。过去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男主内、女主外”的传统思想,第一代农民工中,男性居多,但如今,随着社会思想的解放和受教育程度的增高,使新生代农村工中,女性农民工比例开始上升。同时,也使新生代的农民工的年龄趋向年轻化。

(三)普遍处于未婚状态。据《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的调查可知,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10.2%的未婚率,新生代农民工中,总数83.7%都处于未婚状态,初婚有配偶的也只占总数的16.2%。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大部分是体力型、服务型工作,一般情况下他们工作时间较长,认识异性的机会相对较少。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 年的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 天,平均每天工作8.93 小时。其中,每周工作7 天,没有休息日的农民工占46.9%0 这客观上减少了新生代农民工和异性接触的机会并造成男女关系的

3疏离,对新生代农民工择偶制造了障碍。所以,新生代农民工未婚的特征也应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四)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城市的工人相比,农民工做同样的工作却往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差距很大,农民工务工月均收入只有职工工资月均收入的六成左右;而且随着年份的累积,全国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约为29% ,而农民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仅为18% 。此外,大多数农民工少有节假日,不被尊重,甚至受到歧视。不少企业也没有为他们提 1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6年版。

丁志宏:《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央财经大学 社会学系,上海 100081) 3 长子中:《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中国社会报/2010 年/1 月/13 日/第003 版) 供相应的保险和社会保障。而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加强。深圳东莞塘厦镇的调查分析显示, 99. 39 %的人感觉在城市打工遭受了歧视, 73. 62 %的人认为政府应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 41. 72 %的人有加入工会的愿望, 100 %的女

4性都知道妇联可以起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知道自身的权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忍气吞声,他们懂得通过抗议、法律等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生代农民工的困境:

虽然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无论在受教育程度、维权意识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和改善,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的大背景在,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困难和困境,他们的前路并不好走。

一婚姻:难以走进“围城”

根据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16.1%;21岁-30岁占36.5%,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婚恋的黄金年龄,但受限制,处于难以走进“围城”的困境。

受职业限制找不到爱情。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尤其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方面几乎都是新生代男性农民工的就业首选。这些工作脏、累、苦,工资待遇不高,风险大,很难获得女孩的青睐,也难以获得与女孩相处的机会。

同样,在一些玩具加工业、电子产品组装服务业、纺织制衣业等厂子里则是新生代女农民工成群结队,同样苦于“恋爱无人”。这些单位新生代女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加上她们在恋爱上一般比较矜持,不好意思主动和厂外的男性接触,所以她们的婚恋也成了老大难 问题。此时,职业搭起的围墙正束缚着这些青春萌动的新生代农民工。

收入水平偏低影响爱情发展。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6年调查,从收入水平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总体不高。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在1501元-2000元之间的占16.9%,1001元-1500元的占21.6%,701元-1000元的占26.6%,501元-700元的占23.4%。其中能准时或基本准时拿到工资的占75.3%,偶尔拖欠的占17.4%,经常被拖欠的占7.3%。经济是一切的基础,新生代农民工的爱情与婚姻,同样需要经济条件为基础,爱情尤其是婚姻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这也影响到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未来的择偶。

二身份:非城非乡

4 崔江红:《新生代农民工20年初长成》,《神州》2005年第11期。 从职业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已是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根据统计,目前农民工数量上已远远超过原有城镇户籍的公有制

二、三产业的职工,达到我国工人总数的2/3以上,作为生产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工业化,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全国总工会2007年组织开展的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的分布占64.4%。从行业来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职工的31.9%,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9.4%和9.1%。而城镇职工中在制造业中就业的比重只有22.8%。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当代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价值观研究———基于江苏省苏南、苏北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抽样 调查》显示,7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属于工人群体,定位为产业工人,仅有8%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民。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他们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另一方面,他们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他们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不能同工同酬同权,处于城市里的社会底层。

从地域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常年生活、工作在城市,是市民。新生代农民工熟悉城市生活,向往城市生活。与老一代农民工“白天机器人、晚上木头人”的单调灰暗生活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要寻找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泡网吧、下迪厅、染头发、穿时髦服装,对攒钱并不十分看重。他们讲究的是“心随我动率性(彰显)自我”。新生代农民工通常也会在春节时回家一趟,但那仅仅是“礼节性的仪式”,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对农业活动则缺乏浓厚的感情和兴趣。他们更倾向于改变现状,想在城里有喜欢的工作,买房子,娶妻生子,真正融入城市。2007年发布的《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27.4%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城市买房成新“客家”;50.2%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干得好,愿意待下去”;“再干几年回家”或“想尽快回家”的加起来只有不到2成《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城市生活,有71.4%的女性、50.5%的男性选择“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他们手机的拥有比例高达72.9%,绝大多数人的通讯方式都很现代化。但城市显然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依然是“经济接纳、社会拒入”。

从法定身份上讲,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是农民。当前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定身份仍然是农民。新生代农民工一部分是在城市里出生长大,一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他们没种过地,不会种地,更不愿意种地,普遍存在着农民不爱地,农民不爱农,农民不识农,“轻农、厌农、弃农”意识严重。虽然户口在农村,他们更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为城市人,压根儿就没准备再回农村,出来长见识的同时,希望能够和城市人一样“体面地活着”。

三就业:高不成 低不就

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父辈,就业期望甚高,但仍面临困境。

就业期望高与敬业精神差。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岗位比较挑剔,怕吃苦,常常不能踏实工作。一项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差,且职业流动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0.45次,而50年代出生的老一代农民工仅为0.08次,其跳槽频率是其父兄辈的近6倍,即使能够做到“敬业”,也很难做到真心“爱岗”。这其中,近一半的人是因为“生活、生产环境和闲暇时间不足”而跳槽,17%的人提出,“自己不喜欢那个工作”或者只是“想换个环境”。并且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工作的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娱乐、健身等精神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以独生子女为主,他们从小就被父母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就业意愿,即只希望找那些社会地位高、条件好、工资高的工作。加之有父母做其强大后盾,生活压力小了很多,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跳槽,主动选择自己想要的工作环境。

就业期望高与职业技能低。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农民工的素质需求也发生着变化。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比以前高出8.54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仍然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了解工业生产或现代化服务业的基本规范,同现代非农行业对劳动者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仅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8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帮助,但是仍有六成外出农民工没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高达62.6%的新生代农民工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他们不愿像上一代农民工那样承担城市里低端的重体力活,又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定位,基本上只能从事体力运输、建筑小工、工业加工以及低层次服务等劳动密集型、重体力、低报酬行业。同时过于频繁跳槽,使得他们对每个行业、岗位只能作蜻蜓点水式的了解,每一项职业技能也只能停留在“学徒期”的水平。如此周而复始,也形成恶性循环。没有过硬的职业技能,他们很难融入城市,并且体面地生存。

四落户:三壁垒”

根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愿望强烈,但高门槛限制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

经济壁垒。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经调查,许多省会城市都将农民工购房在60平方米之上作为落户条件之一。目前房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对于收入微薄却喜欢大手大脚花钱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能够实现的积累非常有限,这种以货币构筑的以经济壁垒取代身份壁垒的新门槛对普通农民来说仍然是难以逾越的,这也是他们融入城市的一大经济障碍。

素质壁垒。目前不少省会城市落户要求农民工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少地方仍然要求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 程度占90.0%。这对以初中为主要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也是进城落户的一大障碍。并且不少地方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实行二元待遇。比如重庆市2006年8月1日实行了《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重庆公安局就指出,“本市农民工在主城落户的条件实际上大大降低,而在重庆务工的其他省市的农民工要落户重庆主城区,文凭“门槛”没变:仍需大专以上学历。且购买的住房人均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

社会福利壁垒。我国各地社会福利系统不兼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以省级为改革单元,以城市为中心展开的。一些省份已在省内实行城乡户籍统一,但省际之间人口自由迁徙障碍依然较大。各地社会福利系统的不兼容是制约人口省际迁移的重要因素。解决矛盾还须深化城市改革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快速转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兼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一亿多人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正处在适龄期,目前他们首要面临的大问题就是婚姻问题。《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虽较上一代农民工有所进步,但仍然得不到维护。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虽然职业期望高,受职业技能低的限制,即使有心摆脱卖苦力的低级打工状态,也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只能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脏、苦、累、风险大等边缘职业,就业环境差,劳动时间长,工作量大,劳动报酬低,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新生代农民工一旦进入城市新环境,乡村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凝聚力失散,原有的道德行为失范(即自律性丧失),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农村不愿意回去,城市又不能融入,他们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低于父辈,在城市陷入生活困境时,在职业技能低、经济收入差、无住房、受歧视、讨不到老婆等的连锁反应下,贫穷和光棍的结合,对城市社会的冲击将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定位为城里人,但城市仍未作好接纳他们的准备。相反既有经济门槛,又有素质门槛和福利门槛,即使这样,他们仍不愿回到农村。它意味着,农村 不是退路。也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必须依赖于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那种将农村作为“蓄水池”的政策概念完全过时了。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只能集中居住在房租低廉、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边缘区、老城区,交往的对象多为老乡,社会结构呈现单一化、封闭性的特点,形成一个自我隔离的孤岛。在那里,弱信息、弱发展机会、弱资源的再生性以及弱劳动力联系,贫困和孤岛的经济效应往往意味着缺乏发展的机会,与主流社会脱 节。他们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境地,面临着双重边缘化的状态和贫困化不断加剧的境况中。

由于没有户籍,他们就业受限制,《劳动法》第3条规定的“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很难从纸上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入城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了工作,往往要付出比市民更高的代价。大多数农民工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寻找一些城市人的“剩余”工作。很难获得一种地位资源的积累,更不用说实现一种地位向上的流动。生活来源决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无业便无依,将使这一部分人处于游动不定的状态,具有游民的特征,成为随时可能妨碍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隐患。杭州市2008年的案宗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比例占70%以上,最近刚发布的广东三大监狱大规模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罪犯九成在26岁以下。并且由于信息网络媒 介的发展,他们也更容易被组织起来共同发出声音,社会矛盾更容易被扩大和激化。如果继续将他们排斥在体制外,将他们边缘化,漠视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和民主政治需求,他们更容易产生怨恨心理,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这值得我们警惕!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的种种差异及面临的困境,对当下的城市管理政策提出了挑战。并且,这种挑战将日益变得清晰、紧迫。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六条建议:

一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当前,必须加强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新生代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实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外来民工休息休假权利,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经营生活,交友恋爱。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二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要转变管理理念,转变由过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度。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对进城农民工“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要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制度,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协调发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让农民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公开、公平的开展就业竞争。要创新农民培训转移机制,大力加强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能力。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是按照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当前要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身份限制,尽快改变目前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实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那里登记,就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户籍管理由静态化向动态化的转变。

五是要更多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切实改进服务形式,让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院真正走进农民工中间;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要积极扶持打工者文化团体,不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话。 六是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生活

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综合活动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宣传、市民素质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使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生活和社区管理,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炉。

第四篇: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思考

新生代农民工,指的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16周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目前,我国这个群体的人数已超过1亿人,已经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是有“梦”的一代,他们在城市生活多年,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与他们的父辈即第一代农民工已大相径庭。他们对城市的认同,要远远大于对农村的认同;他们不愿退回农村,即使回去也做不了合格的农民;他们迫切想融入城市,但又很难逾越横亘在面前的制度、文化之墙。新生代农民工就这样怀揣着青春与梦想,“漂”在城乡边缘,面临着不少新的困境,因此亟须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这些困境予以关注。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困境:

(一)脏、苦、累的边缘职业

受职业技能低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即使有心摆脱卖苦力的低级打工状态,也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只能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脏、苦、累、风险大等边缘职业,就业环境差,劳动时间长,工作量大,劳动报酬低,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

(二)迫切的婚姻问题

受职业限制找不到爱情。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首选通常是一些脏、累、苦,工资待遇不高,风险大的职业,很难获得异性的青睐,也难以获得与异性相处的机会。职业搭起的围墙正束缚着这些青春萌动的新生代农民工。

(三)非城非乡的身份

当前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定身份仍然是农民。虽然户口在农村,他们更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为城市人,希望能够和城市人一样“体面地活着”。但城市并未作好接纳他们的准备,相反既有经济门槛,又有素质门槛和福利门槛,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只能集中居住在房租低廉、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边缘区、老城区,形成一个自我隔离的孤岛,与主流社会脱节,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境地。

(四)矛盾斗争的心理

新生代农民工一旦进入城市新环境,乡村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凝聚力失散,原有的自律性丧失,在城市陷入生活困境时,在职业技能低、经济收入差、无住房、受歧视、讨不到老婆等的连锁反应下,贫穷和光棍的结合,对城市社会的冲击将是巨大的。 并且由于信息网络媒介的发展,他们也更容易被组织起来共同发出声音,社会矛盾更容易被扩大和激化。如果继续将他们排斥在体制外,将他们边缘化,漠视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和民主政治需求,他们更容易产生怨恨心理,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这值得我们警惕!

二、政府和社会需要采取的措施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的种种差异及面临的困境,对当下的城市管理政策提出了挑战。并且,这种挑战将日益变得清晰、紧迫。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虽然被冠以“农民”两个字,实际上“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村、农民的关系已不是那么紧密,但户籍这堵墙,却如影相随,羁绊着他们融入城市,阻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制约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转型。所以,要破解“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民生难题,不妨先从户籍制度着手,赋予他们“新市民”的身份。实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那里登记,就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户籍管理由静态化向动态化的转变。

(二)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制度,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协调发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让农民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公开、公平的开展就业竞争。要创新农民培训转移机制,大力加强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能力。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当前,必须加强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新生代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实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外来民工休息休假权利,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经营生活,交友恋爱。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要转变管理理念,转变由过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度。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对进城农民工“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更多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切实改进服务形式,让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院真正走进农民工中间;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要积极扶持打工者文化团体,不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话。

(六)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生活

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综合活动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宣传、市民素质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使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生活和社区管理,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炉。

正如同“中国梦”正处于从“国强”落实到“民富”的关键阶段一样,新生代农民工的命运也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性时刻,而对城市和政府来说,是把握历史的机遇,加速改革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让和谐社会建设进入城乡一体化的新阶段!当然,处理有关一亿人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要做到的是真正走入这一群体,用平等和理性的眼光,去发现、把握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渴望。

第五篇:如何应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

2012年苏州市农民工工作调研论文

如何疏通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节

费学强 陈 洁 王 斌

【摘 要】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约有1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60%以上。进入2011年,“缺工”、“抢人”,这些类似的词一直充斥在我们面前,有关这方面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

【关键词】新生代 农民工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提法纳入中央正式文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据统计,这些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约有1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60%以上。进入2011年,“缺工”、“抢人”,这些类似的词一直充斥在我们面前,有关这方面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不断成长和“上一代农民工”的逐步退去,如今“用工荒”形势大有预演预热之势。“缺工”现象业已常态化,原因究竟是什么?

每逢春节前后,全国许多地方“缺工”呼声迭起。我市作为沿海发达地区自然也不例外,区域内部分企业也遭遇了同样的窘境,企业用工需求持续增加。调查显示,2011年我市企业用工总量在80万人左右,节后各类企业新增用工和补充节前流失用工需求预测有1.2万人左右的缺口,主要缺工对象是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对此,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千方百计为“用工荒”出谋划策,创造性地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企业招工,主动应对“用工荒”,做到了用工不“慌”。

一、“新生代农民工”主要特征

当前,企业缺工主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但是这一群体在就业观念上与上一代农民工差异较大,他们属于发展型农民工,更加注重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各类保障。该群主的主要特征主要有:

(一)职业生存需求提高。当80后也迈入而立之年的时候,90后打工者冲进了城市的求职大军中,“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把外出务工作为谋求发展的途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工作的择业要求较高,除了薪酬待遇要求外,他们重视劳务关系、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工作时间等综合条件,看重劳务付出与劳务报酬的对等,对就业环境、工资待遇和发展空间有自己的要求。

(二)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一般来讲,待遇既包括薪水工资,也包括其他福利和工作环境、精神生活、发展机会等软件。我市在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收入为2200元左右,低于周边地区。2011年,我市调整了基本工资,大多数企业提高了工资待遇,全市60—70%的企业涨幅达到15%—20%,部分企业提高了30%,但是上涨幅度还是跟不上生活成本提高的幅度,城市生活成本普遍较高,丧失了与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中西部地区也加入争抢“新生代农民工”的饭碗行列。年初,我市就组织企业到陕西、甘肃、宁夏、四川、湖南、云南、广西、河北、贵州等省为企业举办现场招聘活动,虽然为企业招到部分员工,但当地政府和当地用人单位纷纷开出较高薪酬,竭力留住当地人员,对我市引进人力资源造成一定压力。

(三)工作更换频率偏高。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大部分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中,88.2%的人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其工作满意度较低。

(四)职能要求不完全匹配。目前,在外出打工的1.5亿农民工中,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60%。尽管他们受教育年限比他们的父兄普遍更长,但从接受教育的内容来看,绝大多数人仍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而接受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的比重尚不足四成,大多数只能从事低端岗位的初级劳动,缺乏专业技能成为他们顺利就业的一大障碍。与

2 城市劳动力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本领,求职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与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不适应.许多企业急缺大量熟练工和技术工,但是多数务工人员缺乏相应技能,造成“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

二、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动态监测重点企业。为进一步缓解企业“缺工”问题,抓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的通知》和苏州市工作要求,我市根据用人单位的规模大小、利税贡献度、容纳就业人员等指标,将年税收净入库超过3000万元等相关指标的企业确定为市人力资源服务的重点企业,并对这些企业的缺工、用工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此外,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重点企业缺工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重点企业的空岗报告制度,利用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应聘资源,为缺工企业服务,同时利用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和与全国各地职业院校、劳务合作基地的资源,为缺工企业推荐好人才。

此外,吴江还根据重点企业的用人需求,发布岗位需求情况信息和求职信息,为求职者和广大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提供匹配服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素质特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缩小求职者和招聘企业的需求差异。

针对长期空岗数量较大的重点企业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协助企业查找原因,分析岗位工作水平,指导企业在对待“新生代农民工”方面的“招人、用人、留人”方面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营造和谐用工环境。

(二)招工阵地积极“前移”。为了保障企业的用工需求,我市结合自身情况,及早谋划,在春节前就对各企业的用工需求作了统计,并利用返乡务工人员高峰期广泛宣传,竭力留住“新生代农民工”和上一代农民工。早在年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以电视广告、横幅宣传、手机短信、海报、宣传单为载体,第一时间将招工信息发布到各镇区、社区、村。同时,“春风行动”招聘活动也在全市范围内火热开展,企业招聘进校园、巡回招聘送岗位、定期举办大型招聘会、开设网络招聘专场,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扩充省外劳务基地。如今,在江苏省内进行校企合作难度较大,因此,我市加强了与省外职业院校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劳务合作交流,大力引进具有一定技能水平的“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企业提供招聘对接平台。今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与固原市农业学校、广西桂林技师学院、贵州罗甸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榆林能源工程学校、四川警安职业学院等学校建立起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达成校企合作协议引进人数5000余人。此外,我市还将招聘工作直接带进了职业技术院校校园,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的交流与洽谈,促成了企业、人力资源公司与职业技术院校的劳务合作,为我市规模化、长期化、稳定化的引进合格“新生代农民工”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已成为一个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在目前形势下,必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缓解企业用工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要以市场为载体、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水平,形成覆盖市、县(市)、乡(镇)、社区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发展民间培训机构,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真正是他们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就业服务,同时要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当前,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大量的农民工和企业低端岗位的工人需要接受培训以提升技能。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箭在弦上,届时,企业不再需要大批综合素质不高的、工人从事简单、机械、程序化的操作性工作。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培训力度,整体提高自身素质。稳定就业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要求,促进就业的关键是要提高其就业能力,而素质的技能培训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重要一环。当前,首先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培训考核及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农民工技能培训。其次,要加大资金投入,足额保证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设立专项资金,整合培训资源,改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三)建立公平合理保障机制。当前,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公平对待“新生代农民工”,构建合理的“新生代农民工”薪酬制度,平等的人力资本投入制度和开放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合理分享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不断的为他们全面发展提供稳定保证和基本渠道。

(四)逐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采取各种措施,逐步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入户门槛,在为城市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和购买城市房屋的投资型入户等制度的基础上,把在本市居住多少年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入户制度也纳入进来,直至条件成熟,取消户籍的城乡划分和地域划分,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起到稳定就业的作用,对于缓解企业“缺工”现象有着重要抑制作用。

“贡献在城市,保障靠农村;年轻在城市、养老回农村。”是中国农民工城乡“候鸟”生活的真实写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崛起的“新生代农民工”似乎不在愿意再做一只“候鸟”,而是更愿意将城市作为永久的栖息地。解决上亿“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对于缓解企业“缺工”有直接作用,因此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以更加公平、正义之名,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谋出路,为全市企业用工提供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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