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现金流量信息论文

2022-04-19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金融机构现金流量信息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具有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本文以互联网发展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典型代表,主要分析互联网对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两个模块子系统的直接辐射带动作用,从而间接对农村普惠金融产生了促进作用。而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信息化建设仍面临困境,为更好更快实现农村普惠金融必须努力突破困境。

金融机构现金流量信息论文 篇1:

“格雷欣法则”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摘要:融资难问题一直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本文通过对信息不对称导致“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下中小企业融资行为和融资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以及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这两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格雷欣法则;中小企业;融资

一、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分别创造了占总量40%以上的利税、57%以上的销售收入、6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87%的零售及商业网点、占在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概括起来就是“四、五、六、七、八、九”。但是,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缓慢,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股权或债权市场吸纳社会资金,直接融资渠道显得相对较窄,加剧了间接融资的难度,这使得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的比重不到 20%,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与中小企业各自掌握的不对称信息导致一些信誉好,经营业绩好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相反,很多经营业绩差的中小企业却获得了银行贷款,这就是所谓的“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这使得信贷资金无法实现最优的配置,一方面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还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积累了市场的信用风险。中小企业如何在信息不对称导致“格雷欣法则”存在的情况下摆脱融资困境是我们必须关注和要解决的问题。

二、“格雷欣法则”下中小企业融资行为理论分析

“格雷欣法则”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就是指一方拥有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缺少相关信息或者后者拥有的信息没有前者多即市场参与者对信息的掌握是不同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会导致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给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换句话说,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市场无法实现最优化,即市场失效或市场失败。如果按发生的时间划分,信息不对称可以分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和事后信息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这里本文将主要分析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的问题。

逆向选择是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行为,它的特征是在事前市场参与者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参与者的一方隐蔽了相关信息。因而,市场出现的不是优化选择,市场是失效的。

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在“次品车模型”中,首次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车市场上,既有高质量的旧车,也有低质量的旧车。在旧车市场上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即市场上的买者对每辆车的情况并不了解而每辆旧车的卖者对自己的车的情况是了解的,并且无论好车还是坏车,都只能按平均价格出售。因此,在旧车市场上,最先出售的车辆往往是低质量的车辆,因为买主所出价格大大高于卖主愿意出售的价格,而高质量的车辆则会逐渐从车市退出,因为买主所出价格大大低于卖主愿意出售的价格,最终高质量车退出市场,低质量的车将会充满市场,旧车市场将变成次品车市场,形成所谓“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

在金融市场上,也会出现“次品车”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是指金融机构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即借款者比金融机构了解更多关于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往往具有信息优势。即使金融机构花费大量的成本去挖掘这些信息也无法完全掌握借款者的所有信息,因此,金融机构在借贷市场上也就相对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这些不利影响,金融机构往往只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水平,以此降低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信贷风险。这样会使得那些经营正常、业绩优良的企业由于不愿意支付高出市场水平的利率而可能会选择退出借贷市场或是被金融机构从信贷名单中排除掉;相反,那些经营业绩不好的企业,往往是风险偏好者,愿意支付较高的利率,因而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当金融机构发现这些获得资金的企业的经营风险普遍升高时,往往会选择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以期降低信贷风险,但这样又会进一步迫使经营正常的企业的退出,信贷市场逐步被信誉差、经营业绩差的企业所占领,这往往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金融机构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会谨慎对待企业的融资需求,减少其信贷资金的投放量,从而使得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信贷市场供求不平衡。

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格雷欣法则”的逆向选择使得一些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得不到贷款,而经营业绩差的中小企业却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这既降低了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又累积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当金融机构发现其发放给这些中小企业的贷款成为坏账的风险增加时,自然会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或者设立更为严格的借款要求,这些都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三、解决方法

解决金融市场上逆向选择带来的金融市场失效的根本方法就是缓解信息不对称,这就需要采取措施来加强金融市场信号的传递,使得金融机构有确定的选择,而不是仅仅依据预期来实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以及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是两个传递金融市场信息的有效方法。

1.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1)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引入信息化,建成全国统一的、强大的数据库,并不断完善数据,形成完整的信用记录。

(2)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信用评级指标的设计不仅要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因素,运用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静态和动态分析的分析技术,分析和预测评估对象的现金流量充足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还必须具有针对性。

(3)加快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坚持立法为先。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减少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并达到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减少信贷成本的目的,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中小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纽带,不仅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提升自身信用,向市场传递其信誉良好的信息,从而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能通过担保机构来降低自身的信贷风险。

(1)规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合理的吸引民间各类资金加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信用担保机构。

(2)开拓多样化的担保途径,例如建立互助担保基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其中一些中小企业具有发展潜力,但由于缺乏资信,难以从一般商业银行取得信贷的中小企业,建立专门用来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低息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放低息贷款和辅导的互助担保基金就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

(3)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为担保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

(4)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建立严格风险监管机构,密切关注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

参考文献:

[1]钟兵.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分析——基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J].经济师,2008(1).

[2]李冬.我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现状及解决方案[J].生产力研究,2008(20).

[3]王聪.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8(12).

[4]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与信用担保[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5]曹凤岐.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1(5).

[6]黄志豪.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探讨[J].南方金融,2006(9).

[7]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作者:马 芸

金融机构现金流量信息论文 篇2:

浅析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机制及面临困境

摘 要: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具有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本文以互联网发展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典型代表,主要分析互联网对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两个模块子系统的直接辐射带动作用,从而间接对农村普惠金融产生了促进作用。而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信息化建设仍面临困境,为更好更快实现农村普惠金融必须努力突破困境。

关键词: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促进机制;困境

一、前言

普惠金融是一个整体体系,包含三个层次的子系统:宏观、微观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层次。从宏观层面看,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为普惠金融提供运行制度;下一级层次包括产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这些构成了当下普惠金融有机运行的组合模块;每个具体模块中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技术信息、支付及征信体系等表现为具体的运行机制,这是具体微观层次的内容。目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普惠金融的宏观法律法规,而对政策指示的正确解读并转化为具体行动指南成为当下普惠金融实施的难题。因此介于中间层次的模块子系统在普惠金融中起到承上启下的角色,为传达宏观制度政策与引导微观运营行为提供关键性的指导并起到铺垫作用。

农村普惠金融与一般普惠金融的区别在于农村地区天生具有金融排斥现象,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且基础设施体系不完善,农村普惠金融的关键点就是以国家牵头实施普惠性政策,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激发农村金融的活力。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将城市金融模式复制到农村,对于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基础设施都进行大量投入,但这些投入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尤其是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法过于单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加强信息化建设会产生连带效应,为其他模块系统的完善提供便利,优先发展信息化建设必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农村普惠金融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技术研发、通信设备设施建设、信息工具应用及技术知识的普及等。其实质就在于以信息通讯科技为基础,运用大数据及云传输的网络形式将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运行流程及金融管理信息化,减少人工操作量,以智能化、信息化减少普惠金融运行的交易费用,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当下的经济处于信息时代经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工具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许多国家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革命带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研究互联网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作用十分有意义。

本文所研究的互联网与农村普惠金融的结合与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不同的,本文重点在于论证信息化建设是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互联网是信息化的内生要素,其作用也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才得以实现。而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运行模式,互联网作为外生因素直接对金融产生作用。因此这二者是属于不同研究体系的课题,其研究视角和重点也不同。

二、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微观促进机制

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促进机制就体现于对其他模块子系统的微观作用机制。因此本文以互联网为中心出发,将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的模块子系统的作用关系以下图来表示,这表明信息化建设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具有直接性和间接性。

(一)金融产品服务的网络化需要互联网作为依托

农村闲置资金具有数量少且零散的特点,而线下金融产品服务具有最低资金量门槛限制、资信标准等要求,因此传统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并不适合农村金融的需求。为此必须转变金融供给主导金融市场的局面,同时发展线上和线下金融产品服务系统,实现金融产品网络化以适应农村金融需求。金融产品服务的网络化包括开发网络形式的金融工具以及将线下的金融产品服务线上化,这两种形式互相弥合才能完善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金融产品正在我国市场兴起,并受到许多农村地区欢迎。这种网络形式的金融产品就是通过网络将闲散资金投入理财,其最大特点是操作简便、提取灵活快捷。许多农村居民闲散资金少,并且跑去远隔几公里的银行投入理财所花费的成本很高,所以这也是许多农村人不愿在银行理财的原因之一。而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便利的理财渠道。

网络化的金融产品的运行必须依托两种力量:一是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二是网络银行的发展。许多金融产品是和银行资金相挂钩的,必须通过网络银行才能将资金转入理财产品。目前我国运用最多的就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电话银行等网络银行形式。银行网络化不仅能够支持网络金融产品的运行,还能弥补线下银行网点缺乏的不足。现在许多国有银行及村镇银行都推出了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服务。关于农村金融的手机银行包含无卡取现、手机银行农户小额贷款、手机银行按址汇款以及手机金融等业务。可以说,这些网络银行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信息化起到了扩大覆盖面的作用。

(二)网络平台监督的金融监管方式不断创新

我国的金融监管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作用体现于金融机构设置、金融信息共享以及对金融行为的监督机制。金融机构的设置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政府可根据互联网登记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反馈情况考虑金融机构在各区域的布局,互联网能够为政府提供有效的信息导向。互联网拥有的大数据信息拓宽了金融领域的信息范围,并且改变了以往金融信息传递程序复杂、具有时滞性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信息有效快捷地传递。最重要的是,互联网开拓了对金融机构或个体行为监督的渠道,传统的监督方式是政府为主要监督方以直接媒体或直接业务审查的形式对金融信息或行为进行监督。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许多信息被披露在网络上,很多线下媒体也开通了线上渠道,这使得由原来的少数人监督变为全民监督,金融信息或交易行为也被完全记录在网络中,这种网络平台的监督方式弥补了线下实体的金融监管的不足。

(三)互联网支付方式完善了农村普惠金融的支付体系

当下大部分农村仍然沿用现金或银行卡结算,这种支付方式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成本,并且存在付款环节繁琐且耗时、存取款程序重复性高、异地支付手续费用高等问题。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为人们支付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于农户来说节省了交易成本,对于商户或银行中介来说这种方式更加省时省力。

互联网支付方式包括银行推出的小额支付便民点、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这些方式是银行和信息通讯技术的结合,它将银行端、商户端、客户端连接在一起,跨越了时空的界限,节省了时间和交易费用。小额支付便民点已经由许多银行发起在农村地区实施,这些便民点往往设立在农村小卖店、售卖点及小餐馆等现金流量较大的地方,这些便民点实际上扮演了“代理银行”的角色,并且成为一种无分支的网点银行。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是比较常见的支付创新方式,并且越来越受农村居民青睐,虽然目前这些支付只限于网络消费,线下消费的支付机器例如POS机在农村很少见,这也是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有待提高的地方。可以说,这些新型便利的互联网支付方式方便了农村居民生活,它不仅可以刺激消费还能完善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这对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以大数据库为基础的金融信用体系更加全面

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是以央行为主力的政府主导式,市场企业征信机构作为信用体系的补充手段。传统的征信信息来源于企业财务作为核心数据以及供应链或交易记录,对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较多,个人信用记录较少,收集方式主要依靠人工进行。这种传统征信方式具有一些缺陷:信用评判标准不全面、获取不够便利、即时性较差、对个人用户信用评级体制缺乏,尤其是对农民的评价指标少,对农民信用征集不全面。相比之下,以互联网为工具的大数据库为征信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依据和更高准确性,这种征信方式实质上是金融业、IT业的跨界融合创新。

以互联网大数据库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具有一系列优势:数据来源广泛、通过网络收集信息更加便捷、信用信息具有即时性和有效性、以计算机深度数据分析更加准确且节约成本等等。互联网开拓了以数据库为依据的征信市场,挖掘了潜在市场能力,这不仅利于我国政府的征信事业还有助于激发市场企业的动力,通过网络公开的数据使得民间企业看到了潜在利益,更多企业的加入为征信的市场化提供基础。更重要的是,征信企业可以弥补政府对农村用户的征信的漏洞,对农民的信用体系及风险担任能力做出更加全面可靠的评价。

当下我国“互联网+农业”的创新使得农村电商及农业产业链的信用体系越来越重要。这就涉及网络化的交易数据、资金流通、信用评估等事项。随着交易数据及信用评估越来越成为农户重视的方面,征信工作也越来越专业化并衍生出专业职业,由第三家公司建立征信网络系统以为交易双方提供便利。征信系统所征集的交易信息、个人档案等信用信息形成了大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为许多农村电商企业或农业产业链商户开展交易提供了信用评估参考。从宏观角度看,征信网络系统的日臻完善将提高农村交易及金融普惠水平。

三、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信息化建设所面临的困境

(一)互联网的不透明性增加了农村金融的风险性

互联网天生具有隐蔽性和非公开性,再加上技术风险使得农村金融业面临更大的安全风险。具体来说,第三方支付存在着技术风险,该风险体现于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风险、黑客攻击、账户资金被盗等问题。网络融资例如众筹及网络投资如P2P模式存在信用风险,由于资金双方信息不够完全,征信系统不够详细,许多欺诈、跑路现象或违约等道德风险行为时有发生,“e租宝”案件就证明了互联网增加了金融业的风险。总体而言,互联网的风险性是客观因素,这些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弱风险,这些努力包括国家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大、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公民的自觉与教育培训、人才的培养及国家支持网络技术研发等等。

(二)农村网络及其他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形成硬性约束

我国的通讯设施已经覆盖了大多数农村,然而许多偏远农村还没有解决基本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问题,这些农村更是没有开通正常通讯和建设互联网设施。据调查,截止至2014年末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8%②。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虽然网络基础设施的潜在成本很高,但相应的其潜在收益很高,政府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方式鼓励市场资金进入普惠金融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此外,即使一些农村具有良好的网络通信并且先行设点实验移动支付,但是很多居民没有智能手机,大多数居民更是不会用这些支付方式。这些现象说明农村普惠金融的信息化建设不能停留于研究,而应首先扩大互联网覆盖率、加强支付工具设施建设等等,使得农村具有接受普惠金融的准备条件。

(三)农村居民知识不足以及惯性意识制约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目前我国农村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先进农村,另一种是偏远的落后农村。较先进的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思想意识比较开放,对于互联网或新型金融形式易于接受和尝试,而对于落后农村来说,居民的知识尤其是金融意识不足,致使助力普惠金融的信息化建设难以有效开展。这些偏远农村人口流动性很大,具有较高文化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大多是儿童、老人及妇女。这些农村居民本身欠缺文化及金融知识,又由于他们地处偏僻地区从而思想传统保守,对于新鲜事物有排斥心理,再加上传统的消费意识和习惯,使得这些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十分困难。即使政府投入大量的硬件设施,农村的文化及思想观念这些软约束依然会牵绊农村普惠金融的开展。因此提升居民文化素质十分关键,尤其是在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宣传的时候要开展一系列的讲座,使得居民在了解金融的基础上对普惠金融更加信任从而采取理性行为。此外,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还可以实施一些活动来培养居民使用互联网的习惯,为农村普惠金融奠定基础。

(四)与普惠金融网络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给予的农村普惠金融的政策方向之一就是力促以互联网牵头,实现信息化以优化农村金融运行方式,扩大金融范围并提高效率。这种政策是国家释放的积极信号,这会激发国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力。然而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却不到位,体现为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运行监管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等现象。国家应该在放宽金融运营渠道的同时,颁布相关的法律规范,以政策引导大家规避风险、防范欺诈并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本身处于市场的弱势地位,其信息来源狭隘且力量分散薄弱,尤其是农村居民由于先天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对金融市场变动不敏感。因此对于消费者的权利和权益应该予以专项法律法规进行说明,这也是将“普惠”真正落实的必要举措之一。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注解:

① 本图由作者自己整理绘制.

② 阙方平.“互联网+”时代的农村金融发展之路,载“银行家”2015年第12期,第39页.

参考文献:

[1] 刘运涛,曹楠.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5,08:141-146.

[2] 阙方平.“互联网+”时代的农村金融发展之路[J].银行家,2015,12:37-40.

[3] 郑岩.关注信息化金融新时代,聚焦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J].金融电子化,2015,06:82-85.

作者:赵洪

金融机构现金流量信息论文 篇3:

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摘要:随着企业购并、重组、股权交易等产权交易活动蓬勃开展,企业价值问题逐渐成为产权交易的核心问题。企业如何在国际竞争大环境下,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成为我国企业乃至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从价值提升的角度,科学地评估企业价值也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价值 价值最大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已经由追求利润最大化、所有者财富最大化转变到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上。认识价值是一切经济管理行为的依据和前提,而企业价值增值更成为企业制定战略、经营管理最根本的出发点。国际上通行的价值评估模型主要有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经济增加值模型和相对价值模型等。其中,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居于主导地位,是价值评估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理论最为健全的模型。由于受市场条件等因素限制,我国采用传统的成本评估法,并没有广泛使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评估。随着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活动蓬勃开展,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如何研究和建立适用于我国企业的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和模型,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

自由现金流量概述

最早提出自由现金流量概念是美国学者莫迪里安尼和米勒。他们提出的MM理论,重新诠释企业目标是追求价值最大化,他们认为公司价值和其他资产价值一样也取决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思想,并通过建立米勒一莫迪格利尼公司实体价值评估公式对公司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20世纪80年代,阿尔弗雷德•拉巴波特等学者提出了一个全新完整的自由现金流量概念。简单地讲,自由现金流量就是企业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要之后剩余的现金流量。这部分现金流量是在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企业资本供应者的最大现金额。

拉巴波特于1986年构建了拉巴波特价值评估模型(Rappaport Model)。在模型中,拉巴波特确立了五个决定公司价值的重要价值驱动因素:销售和销售增长率、边际营业利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营运资本、资本成本,并通过这些价值驱动因素而对公司现金流入和流出进行预测。然后通过对未来自由现金流量贴现得出目标公司价值。

詹森教授于1986年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理论(Free Cash Flow Theory),并用来研究公司代理成本(Agency Cost)的问题。在其理论中,自由现金流量定义为企业在“满足所有以相关的资金成本折现的净现值为正的所有项目所需资金后剩余的现金流量”。

1990年,科普兰教授又比较详尽地阐述了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自由现金流量等于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加上折旧及摊销等非现金支出,再减去营运资本的追加和物业厂房设备及其他资产方面的投资。它是公司所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总额,可以提供给公司资本的所有供应者,包括债权人和股东。”科普兰对自由现金流量的界定更为科学,即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

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设立的资本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股权投资者(股东)对企业的投入即权益资本;另一部分是来自债权人的债务资本。债务资本主要是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长短期借款和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通过债务方式获得的资本与通过股东投入及留存的方式获得的资本虽然来源有别,但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比如都可用于购买机器设备、材料或支付工资费用。因此公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扣除对库存、厂房设备等资产所需的投入及缴纳税金后,其余额应属于股东和债权人,应提供给公司资本的所有供应者。这部分剩余现金流量就是自由现金流量。应该看到的是,利息费用是属于债权人的自由现金流量,尽管它作为费用从收入中扣除。因此仅在计算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时要扣除利息费用,而在计算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时则不能扣除。由此可见,采用科普兰所述的定义比其他学者要更加科学严谨。

自由现金流量是满足所有维持当前增长速度所必需的投资后的现金流量。一般而言,自由现金流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用于再生产、再投资、偿债、发放红利、股票回购的余地就越大,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可能就越好。具体来说,自由现金流量指标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

第一,能更合理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经营现金净流量指标本身都没有反映为了持续经营的需要而不得不投入的资源,单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量流判断企业的经营态势会有偏颇之处,企业经营能力的真正提高还需将维持经营生产能力的成本扣除再加以衡量。自由现金流量正是指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用于支付维持现有生产经营能力所需资本支出后,余下的能够自由支配的现金,该指标大于0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标志,它旨在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机会,因为稳定充沛的自由现金流量意味着公司用于再投资、偿债、发放红利的余地就越大,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就会越好。单单一个自由现金流量指标就可以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红利支付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测评,省时省力。而且,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所需的财务报表信息来源比净利润和经营现金净流量要广,净利润指标仅来自于利润分配表,经营现金净流量指标仅来自于现金流量表,而自由现金流量的信息来源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因而,自由现金流量既不受会计方法的影响,受到操纵的可能性较小,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指标在衡量上市公司业绩上的不足,进而能够有效刻画上市公司基于价值创造能力的长期发展潜力。

第二,自由现金流量是企业价值模型中基本要素。传统股票估价模型中都以未来股利作为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然而,很多企业的股利支付具有不稳定性,时多时少,甚至有时并不支付股利,因此股利并不是未来现金流量的唯一和最好的代表。由美国西北大学阿尔弗雷德•拉巴伯特创立的财务估价模型就是建立在一个公司的价值等于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这一假设之上的。目前这一模型的应用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这一模型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公司不必派发股利,只要产生自由现金流量即可。

第三,自由现金流量是连接财务目标与管理过程的桥梁与纽带。自由现金流量不仅是财务目标的基本变量,而且也成为连接财务目标与管理过程的桥梁与纽带,财务管理过程就是对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规模、结构等规划和控制过程,我们只有通过自由现金流量,才能把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等这些财务核心问题联系起来、统筹规划,而不是孤立地考虑公司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决策。比如,具有稳定的经营现金流量和自由现金流量的公司与其他同类公司相比,更倾向于提高外部资本的比重,以高财务杠杆为特征。因为经营现金流量和自由现金流量越稳定,发生财务困难的概率就越小,发生破产和重组的概率也越小,外部筹资的成本就越小,所以公司更倾向于提高财务杠杆,增加外部筹资。反之,自由现金流量为负数和现金流量不稳定的公司则会降低外部筹资,降低股利分配比率,提高权益筹资。

第四,自由现金流量是控制企业风险的合理指标。在企业风险中,最为管理者关注的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从降低企业风险经营风险的目的出发,有必要检验企业的收益质量。一般情况下,自由现金流量的波动与企业经营风险的变化是一致的,通过考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去判断收益质量的高低,对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是一种可操作的方法。

企业价值的性质

从财务意义上讲,尽管企业是由不同的收益索偿权持有人构成,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分别为不同持有人所持有,并且不同持有人获得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不同。但是,从本质上讲,企业价值就是属于其投资者——股权投资者与债权投资者的财富。

企业价值是企业在其未来经营期间内所获得现金流量的影响因素。也就是说,未来经营期间内的现金流量越多,企业价值就越大;现金流量越少,企业价值越小。因现金流量具有所指明确、计量单一的特征,真实地表明企业可支配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比利润等其他会计数据更有说服力。

除了现金流量以外,影响企业价值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的折现率。这一折现率的高低,是取决于各收益索偿权持有人对企业投资而提出的报酬率的要求,实质上也是企业投资决策所承担风险的大小。企业投资风险越大,折现率越高;投资风险越小,折现率越低。

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按照MM的定义,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创造现金流量的现值,即该企业预期自由现金流量以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贴现率折现的现值。自由现金流量是企业价值的最重要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越大,它的价值也就越大。企业最终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价值最大化就是企业通过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决策,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以及持续发展能力的情况下,使企业的总价值达到最大。

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角度评价出的企业价值大小能更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实际是追求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更合理、更科学,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价值最大化切实地保护了各类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一方面可以保障企业各类投资者,如债权人、股东对企业资产索偿权的要求。比如,较为丰裕的现金流量不仅可以保障对债权人利息和本金的支付,而且可以保证对股东支付股利的持续增加。同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既定的结果。另一方面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追求的利益主体是企业,尽管企业是多元化利益的结合体,但是强调企业价值最大化仍然能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当控股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时,这一目标要求维护企业本身的利益,相应地也就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企业价值最大化更强调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追求的利益指向是企业价值,而企业价值的内涵不仅是目前利润,更强调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企业价值是一个前瞻性质的概念,它反映的不是企业现有资产的历史价值或账面价值,不是企业有的财务结构,而是企业未来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及其风险的大小。这种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及其风险程度,首先得知于对企业价值的事前估价之中,而实现于企业高水平的管理控制中。当企业经济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股东的财富最大化目标冲突时,能使企业理财更注重企业的长久发展和潜在的获利能力,也克服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更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本质属性

企业价值对于企业的各类投资者而言,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流量,而不是观念上的什么东西。现金流量的变化代表着实际的、可控制财富的变化。

综上所述,企业价值指标是国际上各行业领先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业绩考评指标,而自由现金流量正是企业价值的最重要因素。企业价值和自由现金流量因其本身具有的客观属性,正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替代传统的利润、收入等考评指标,成为现代企业价值分析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理清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建立自由现金流量基础上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参考文献

1、符蓉,干胜道.自由现金流理论研究综述:发展与应用[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12).

2、汤姆•科普兰,蒂姆•科勒,杰克•默林著;郝绍伦,谢关平译.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3、唐勇军.价值管理研究综述与评价[J].财会通讯,2007(5).

4、汪平.基于价值的企业管理[J].会计研究,2005(8).

5、许年行.“自由现金流量假说”评析[J].证券市场导报,2002(8).

作者:胡 聪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汽车金融服务体系研究论文下一篇:人才培养方案电子信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