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方面存在问题

2023-02-26

第一篇:精准扶贫方面存在问题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

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

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

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

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

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

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

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

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3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15-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5月10日-17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年5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13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5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6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1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个村保洁员岗位、5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14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13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2016年我镇共有4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2户、修缮加固1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1、5万元用于该2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22户,五保对象2户,另有3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5%,错退率低于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10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

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

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建立镇、市直单位挂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贫困户、镇党委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督查一次、全年考核一次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机制,市直单位、镇、村协调同步开展工作,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相关文章:1.脱贫攻坚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乡级脱贫攻坚方案3.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4.扶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总结5.2018年水利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6.派驻某村子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7.关于县职业教育攻坚的工作总结8.教育脱贫攻坚暨秋期开学工作会议讲话稿

第二篇:在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三篇:浅析精准扶贫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精准扶贫提出的背景

总书记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时表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2014 年1 月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传递出国家扶贫开发方式创新转变的新思维、新思路。

2014 年开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等老大难问题,甘肃省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力争做到对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从而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2014 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推进扶贫开发,实行精准扶贫,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40 万人。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目前扶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对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根本方法和指导方针,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的扶贫攻坚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探索出了扶贫开发的中国道路。坚持扶贫到村入户,积极创新扶贫机制,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贫困人口仍然占到很大一个比例,扶贫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扶贫方式粗放的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怎么扶也扶不起来,甚至越扶越穷。

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工作时指出:“必须切实抓好脱贫致富这个战略性任务。”“要分类指导,把工作做细,精准扶贫。”总书记的嘱托,强调了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指明了做好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方向——精准扶贫。

二、目前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扶贫工作很难做到“精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扶贫对象界定模糊,扶贫对象常由干部“毛估估”,扶贫资金轻洒“杨柳水”,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二)舍不得脱“贫困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金。

(三)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群众观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四)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

三、精准扶贫的对策

(一)精准扶贫要制定好发展规划。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贫困村而言,不仅需要村民们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抓生产、出效益,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划布局上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扶贫计划,帮助当地村干部理清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实事求是帮困难群众选出一条致富的好路子;针对各贫困村的不同情况,找出标本兼治的办法,在政策、产业、技术、信息、培训等致富要素上有针对性地帮困扶贫。

(二)精准扶贫要瞄准扶贫对象。

明确工作对象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扶贫工作也是如此。首先就要自上而下从“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逐步细化扶贫对象,划分层次、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瞄准扶贫对象,集中力量做好“极贫户”的扶贫工作,并建立贫困对象档案管理制度,为后续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精准扶贫要规范扶贫资金。

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防范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出现。提高扶贫资金的精准度,让扶贫资金直接与扶贫对象发生作用,避免扶贫资金在层级分割的行政部门不断下移过程中被挪用,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

(四)精准扶贫要创新扶贫方式。

原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只输血不造血”的单一扶贫方式,导致贫苦地区的群众“等”、“靠”思想严重,返贫现象频发。因此,必须创新扶贫方式:

一方面,建立科学完善的扶贫机制,成立帮扶对子,由定点挂钩单位主抓帮扶村的扶贫工作,真正“扑下身子”走进农户家中,像习总书记一样真正了解贫困户的真实生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对帮扶村进行“造血扶贫”,同时完善扶贫开发的问责机制,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将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加大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的成本。 另一方面,改变扶贫资金投放形式,将之前“直接投放”扶贫资金转变为致富奖励、银行贷款贴息或是生产保险金等多种形式,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完善小额贷款机制,提高贫困人口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五)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

贫困的原因很多,或为自然条件恶劣,或为天灾人祸,或为基础太差,或为技术贫乏,或为缺少创业的勇气,这就要求扶贫者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自然条件恶劣者可采取退耕还林予以补偿的方式,鼓励帮助贫困对象搬迁至集镇或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谋发展;对缺技术的贫困者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手把手”地传授致富技能;对于经济方面的极度贫困就需要政府予以前期资金“输血”,再培植其自身的“造血”功能;对于疾病缠身者要予以健康救助,解决看病难问题;对于缺少产业的贫困对象,要帮助其依据自身优势,挖掘潜力,调整产业结构,走产业发展之路。

第四篇: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巩固脱贫成果十分不易。由于大量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不足,虽然经过扶持可能脱贫,但是多数贫困对象抗病抗灾的能力都十分弱,稍遇天灾人祸就会立即返贫,因此,巩固扶贫成果十分不易。

2、农村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基础依然薄弱,贫困乡村贫困对象行的路、喝的水、用的电、用的通讯信号、看病就医、上学读书、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条件与城市的差距仍然较大。尤其是贫困对象发展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发展的起点仍然较低。

3、贫困对象发展“三缺”(资金、技术、劳力)现象普遍。通过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发现,绝大多数贫困农户发展都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问题。金融扶贫可以解决贫困户发展缺资金的问题,但是缺劳力、缺技术的问题确实一个很难马上解决的问题。

4、农民外出农村空壳导致发展难。发展为了人、发展需要人。扶贫开发为了贫困人口,但是扶贫开发同样需要依靠贫困人口。目前由于很多农民感到仅仅靠土地已经难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靠外出务工维持生存,从而导致大量的劳力资源外流。农村留下来的人口大多数都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这部分人的共性就是劳动能力不足,靠这部分人在农村发展产业难度太大。产业发展不起来,扶贫开发就难以持续。因此,这种劳力大量外出造成的空壳是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现实难题,如何留住这些外出的农民就地发展创业是扶贫开发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精准扶贫的几点对策

精准扶贫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一)精准识别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

底数是基础。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进而提高扶贫效果。最为重要的就是做到五清:即“底数清”,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问题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对策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责任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任务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一对一”帮扶及“双节双促”情况、精准扶贫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这样为建立“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档案。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二)精准措施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

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对精准扶贫户,逐个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我们按照精准扶贫计划的实施方案,计划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档立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数据库。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村级规划、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等。二是整合资源,突出产业发展,实施生态建设。三是劳务创收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施策,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创收。

(三)精准管理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保障。精准管理就是要突出精准扶贫主体的作用,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以村“两委”班子为主体,乡镇包村领导、住村工作组参与的监督机构。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村“两委”班子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住村工作组要树立“授人以渔”的帮扶理念,帮扶要有针对性,帮扶措施要与帮扶对象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相适应,要能促进贫困群众长远发展,要能发挥帮扶效果,要能真正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各级帮扶单位要有相应的干部住村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尤其是干部下乡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增收管理办法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五篇:关于产业扶贫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全面落实产业扶贫重中之重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产业扶贫突出短板”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力争产业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全覆盖,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今年以来,我市产业扶贫力度加大,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产业扶贫亮点不多,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截至5月底,全市54099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覆盖率58.8%,其中乡村旅游扶贫和电商扶贫所占比重非常低。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少,产业发展滞后,与产业扶贫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全覆盖要求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点,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没利用好贫困户的资源资产资金,以及对“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对产业扶贫重视不够。三县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共计33736个,共投资40654.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仅8841.6万元,仅占总投资额的21.7%。主要原因是认为产业扶贫见效慢、难度大,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大、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有限。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2017年,全市有102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3386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6.2%,贫困户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促进对接工作欠缺;

主体带动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

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要认真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抓落实、促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市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和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全覆盖。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县扶贫办要逐村逐户把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发展或参与发展的产业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精准落实支持政策、项目资金、指导服务等提供依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大力推广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收益。鼓励和支持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分散贷款风险。对购买扶贫小额贷款保险的贫困户,县财政可适当安排保费补贴。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承担的保费可从扶贫资金中支出。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逐村编制村级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一村一品”同产业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以县为单位逐村编制实施产业规划特别是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适应性农业。三县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在大力支持各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市农林委各专项工作组分别选择1个村,指导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于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初稿。

(四)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1.积极培育带动主体。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带动贫困户能力。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实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引进牵动性强、关联度大的企业,带动本地上下游产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为贫困户特别是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提高贫困户参与度,使贫困户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得到更多收益。

2.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对接。鼓励和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以及贫困村的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合作社。促成帮扶需求、帮扶意愿对接,力争每个特色种养业扶贫户都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有效带动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主导产业成熟、产业链完善的地区要推广“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帮扶+扶贫金融”,资源相对不足、尚未形成主导产业的地区要推广“返乡能人+土地入股+小额贷款”,拥有特色资源的地区要推广“特色资源+合作组织+担保+保险”,拥有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的地区,要推广“龙头企业+融资平台+政策性银行+入股分红”。要对带动主体与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作出部署,推介利益联结模式,加强合同约束,确保合作各方互惠共赢。要组织开展带动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对带动主体的支持挂钩。

(五)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1.加强科技培训。针对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干部的不同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将贫困户中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的,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着重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2.继续推进包村联户服务。各级农林部门服务力量要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每名农技人员要联系服务1—2个村,指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引导科技示范户对特色种养业扶贫户开展技术帮扶。

3.强化信息服务。积极搜集并向贫困户发布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技术要点等信息,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定期调度。研究制订年度扶贫清单,明确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市农林部门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度。

2.加强督查。全面督促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督查比例不少于10%。

3.建立机制。各县农林等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善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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