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管理论文范文

2022-05-10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营养管理论文范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加强幼儿膳食管理,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须的营养,是幼儿园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营养状况良好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健康成长。要保证幼儿营养平衡就要科学的制定幼儿食谱。

第一篇:营养管理论文范文

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对ICU脑卒中患者营养状况、并发症及满意度的影响

摘要:目的 探讨重症监护病房(ICU)脑卒中患者采用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对满意度以及并发症、营养状况的影响。方法 将32例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参照组(采用传统营养管理)与试验组(采用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每组各16例,所有患者均于2020.1-2021.1被我院收治ICU,对比两组应用效果。结果 营养指标对比中,试验组优于参照组,P<0.05;试验组并发症发生率(6.25%)低于参照组(37.50%),满意度(87.50%)高于参照组(56.25%),P<0.05。结论 ICU脑卒中患者应用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效果显著,能够有效提升患者营养指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升患者对临床工作的满意度。

关键词:重症监护病房;脑卒中;结构性护理;营养状况

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一般收治的脑卒中患者均具有死亡率高以及病情危重的特点,此时患者存在较为明显的代谢紊乱症状,能量消耗与常人相比较多,极易出现免疫力下降与营养不良,进而引起诸多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病情预后以及生活质量[1]。临床常见的肠内营养支持虽能够有效保护肠粘膜屏障功能,控制肠道内霉素与细菌移位,但同时可发生误吸与腹胀、反流等降低营养支持的现象。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通过多方面对患者开展营养支持管理,被临床各科室广泛应用,且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2]。故本文旨在ICU脑卒中患者采用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对满意度以及并发症、营养状况的影响加以探讨,阐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基线资料

纳入我院2020.1-2021.1收治的32例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参照组与试验组,每组各16例,参照组男女各8例,年龄50-80岁,平均(72.49±1.14)岁;试验组男女各7、9例,年龄50-80岁,平均(72.50±1.12)岁。两组基线资料对比无差异,P>0.05。

纳入标准:(1)均被收治ICU;(2)经MRI与CT检查被确诊为脑卒中[3];(3) 存在严重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剔除标准:(1) 存在椎动脉系统脑梗死以及腔隙性脑梗死或其他类型脑梗死;(2)存在自身免疫系统障碍;(3)存在恶性肿瘤者。

1.2方法

参照组开展传统营养管理,为患者予以成品肠内营养剂,采用鼻肠管方式输入胃内。

试验组则开展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主要内容涵盖如下:(1)健康教育:ICU病房护理人员需熟练掌握疾病相关知识以及患者病情严重程度,通过视频以及图片、简单话语等方式为患者普及腸内营养与结构性营养意义,并将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或现存的不良因素告知患者,避免患者发生恐慌。(2)温度管理:对于肠内营养液持续输注时,室温(22-26°C)优于加温至37-40°C;对于顿服(300ml±/次,6次/d)推注患者,建议肠内营养液温度接近体温37-40°C,缓慢推注。(3)营养液护理:护理人员配置营养液前,需与患者家属及主治医师核对好相关信息,了解患者有无乳糖不耐症等相关消化道障碍疾病,把控好营养液准确剂量;配置营养液时,严格按照无菌原则进行操作;护理人员在为患者输注营养前,检查营养液剂量与质量,查看营养液有效期、成分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三查七对。(4)速度与浓度管理:护理人员应当结合患者病情以及体质耐受情况调节营养剂输入速度,观察患者有无腹胀与恶心、反流迹象,若出现以上情况便需立即将输注速度调低,情况严重时需停止输入,待患者症状消失或改善后继续输入;营养液速度应当以慢至快、容量由少至多、浓度由低到高,在条件允许下注入;护理人员需熟练应用早期肠内营养泵的故障处理、报警原因以及操作流程,使肠内营养液能安全、顺利地进入患者肠道。(5)观察记录:由ICU病房护理人员制定营养记录单,将其置于病床床头,记录患者相关症状以及输入起止时间、24h总输入量、输入速度等情况。(6)质量控制:建立管理质控体系,根据三级质控要求开展质控管理工作,由病房护士长每日进行一次质控,通过询问患者获得质控工作落实信息;分别在每日交接班时开展一次质控,由病床责任护士在病房巡视或日常护理干预、营养支持时自检;各级质控需对已存问题进行及时记录与反馈处理。

1.3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护理前后营养指标,主要包括转铁蛋白(TRF)、血红蛋白(HGB)、前蛋白(PA)。

(2)比较两组并发症发生率,主要包括应激性溃疡、高血糖以及肺部感染等症状。

(3)根据我院自制满意度调查表评判两组护理总满意度,满分:100分,满意:≥90分;一般满意:70-89分;不满意:≤69分。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X2检验,计量资料用()表示,t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营养指标

试验组营养指标优于参照组,P<0.05,见表1。

2.2并发症发生率

试验组发生率(6.25%)比参照组(37.50%)低,P<0.05,见表2。

2.3护理满意度

试验组满意、一般满意及不满意各有9、5、2例,参照组各有7、2、7例,试验组总满意率14(87.50%)高于参照组9(56.25%),X2=3.865,P<0.05。

3讨论

相关研究表明[4],脑卒中患者发生营养不良原因多半与机体营养摄取补足和胃肠消化吸收功能减低有关,同时也是对患者病情恢复带来影响的主要原因。ICU脑卒中患者因病情较为严重,高分解与高代谢均能够加重患者营养不良争创,进一步延长其住院时间,延缓神经功能康复,引起相关应激反应,对患者病情预后以及临床结局带来不良影响。

营养支持作为临床常用且有效的干预方式,主要包括肠外与肠内营养,最早被应用于外科治疗中,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各科室中。相关研究表明[5],肠外营养对患者胃部造成的刺激新较少,而肠内营养术素通过分泌可对肠内菌群的稳定形成一定干扰,同时可损伤黏膜屏障,故绝大多数患者均采用肠内营养支持。本次研究结果表明,试验组营养指标优于参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参照组,满意度高于参照组,P<0.05。间接性提示结构性营养护理能够有效改善患者营养状况。研究通过各方面,严格把握质控,及时做出整改,进一步提升患者营养支持效果,帮助其改善营养状态。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其调节负面心理情绪,减轻其焦虑,提高其依从性,增加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同时通过控制输入速度,能够实时观察营养液输注速度与温度,有效避免潜在并发生发生,以此提高患者治疗安全性,为患者营养恢复奠定基础[6]。

综上所述,对ICU脑卒中患者开展结构性营养护理,在提升患者营养指标的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确保患者治疗安全,提升患者对医护人员的工作满意度。

参考文獻:

[1]郝莎,孙志萍,王玥. 结构性营养护理管理对ICU脑卒中患者营养状况、并发症及满意度的影响[J]. 齐鲁护理杂志,2021,27(5):14-16.

[2]程姐,张远玲,尤敏,等. 基于NRS2002营养评估的康复综合护理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营养状况及预后的影响[J]. 临床与病理杂志,2020,40(7):1794-1800.

[3]郜艳丽. 针对性护理干预对重症脑卒中伴吞咽困难患者营养状态的效果分析[J].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20,23(6):550-552,封3.

[4]陈长乐,梁远红,唐雪花. 个体化营养支持配合心理疏导对ICU脑卒中患者的影响[J].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20,24(8):107-110.

[5]周红,栗先增,周金洁. 脑卒中并发吞咽障碍患者经胃管营养护理、综合康复训练联合健康教育的预后效果评价[J]. 中国健康教育,2018,34(6):564-567.

[6]潘光惠. 序贯营养支持及护理在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中的应用效果[J]. 国际护理学杂志,2019,38(12):1888-1891.

作者:潘一珊

第二篇:浅谈幼儿园营养膳食的科学管理

加强幼儿膳食管理,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须的营养,是幼儿园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营养状况良好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健康成长。要保证幼儿营养平衡就要科学的制定幼儿食谱。营养平衡是指食物量的平衡和营养结构平衡,食物量平衡即每天要按幼儿人数、年龄不同比重安排好食物;营养结构平衡即每天的膳食中营养素的含量比例搭配要恰当,这样才能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满足这两方面要求的食谱,才是保证营养平衡的食谱。我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幼儿园的膳食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科学制定幼儿食谱,保证幼儿营养平衡

膳食营养平衡能够满足幼儿机体正常生理需要。如何进行科学搭配,达到营养平衡,这要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新推荐的幼儿每日膳食中营养素的供给标准来计算儿童一日营养量,同时还要结合季节特点,选择食物,根据3~6岁幼儿每日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安排好一天的食物品种。由于幼儿的偏食习惯容易导致四种营养素(维生素A、胡萝卜素、钙和核黄素)的缺乏,因此,在制订幼儿一日带量食谱时,要注重选择这四种营养素含量丰富的食物,并且荤素、粗细、甜咸搭配合理,少吃甜食和油炸食品,谷类食物与动物性食品搭配时,以谷类为主,动物性食品为辅。足量的各类食物所含碳水化合物所提供给幼儿的一日热量必须达到30%。动物性食品所含蛋白质中必须的氨基酸比较齐全,约有90%会被人体吸收,因此,荤素搭配合理能够满足幼儿脑、体活动对热能和生长发育对蛋白质的需要。粗细粮合理搭配,不仅有营养互补作用,更重要的是粗粮所含纤维素较粗糙,能刺激肠蠕动,减少慢性便秘,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

在制定食谱时还要根据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注重花样品种多样化,抓住色、香、味、形特点,制作幼儿易于接受的食品。做到一周菜谱不重样。食谱中食品数量是以幼儿一日定量为标准,并且每日每餐都要进行营养分析。

2.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膳食制作质量

食堂工作人员除了按照食谱精心制作幼儿膳食外,要经常深入班级,实地观察幼儿的进餐情况,直接感受幼儿是否喜欢自己制作的食物。因为变换食品花样固然重要,但要看幼儿是否能接受,是否喜欢吃。这样使食堂工作人员由在厨房内琢磨花样变为根据幼儿的实际需要变换花样。同时伙食管理人员还要广泛听取保教人员的合理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如,保教人员提出木耳炒绿豆芽幼儿很喜欢吃,营养搭配很合理,但绿豆芽太长,幼儿吃起来费劲。再如,牛肉是粗纤维食品,幼儿咀嚼费劲,将其改作牛肉丸子,即保持了营价值,也受幼儿的喜欢。另外幼儿园还要主动听取家长的合理建议,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发问卷调查表、反馈意见表。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儿童食堂除了能及时解决问题外,还收到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收集到了多种幼儿喜欢吃的食品的制做方法。

3.科学制作,不断提高膳食品种的质量

幼儿免疫力差,抵抗力弱,烹调菜肴时,要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首先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分开,不做凉拌菜。及时消毒清洗操作间、烹饪器具、幼儿餐具等用品器具。其次,在食品的制作上要讲究科学性。如洗:蔬菜要整棵洗涤,先弃去黄叶、烂叶,再分片(瓣)洗涤,最后用清水冲洗,这样能减少表面微生物,除去寄生虫卵和残留农药。副食原料在清洗时,不要切后再洗,更不能在水中浸泡,以减少水溶性营养素的流失。切:根据幼儿消化机能尚未发育健全的特点,菜肴制作时原料要切得细、碎,但这又易造成原料的营养素与空气的接触机会和接触面增多,导致营养素的氧化损失,所以具体操作时应尽量做到现切现烹,以减少营养素的流失。配:既要讲究配质量,配色、香、味、形;也要注重配营养,注意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如烧肉可加土豆、胡萝卜、豆腐泡、青菜心、大白菜等。这都是利用蛋白质的互补作用。烫:为了满足菜肴的属性,有些原料常需要水烫处理。蔬菜在沸水中翻个身就捞起,既能保持鲜艳的色泽,又不影响口味的脆嫩。有人主张菠菜不宜作水烫处理,殊不知菠菜在沸水烫后,虽然损失了部分维生素,但也能除去较多的草酸,有利于钙在体内的吸收。烹:减少营养素流失的烹调原则是旺火急炒,即常说的火大油旺。据一些试验报告,使用旺火急炒的方法,叶菜类的维生素C平均保存率为60~70%,而胡萝卜的保存度则可达到76~96%。如西红柿,去皮切块,经油炒3~4分钟,其维生素B1、B2的损失度分别为13%、21%,而切成块用火炖,其损失度分别为65%、41%。急炒时加热时间不宜过长,以免水溶性蛋白质会逐渐凝固,加热时间愈长,凝固得越硬,会影响口感及营养素的利用。调:烹调时应注意加盐不宜过早,过早会令渗透压增大,使水溶性营养素物质遭受氧化或流失。煮豆、烧肉时加盐太早,可使原料中的蛋白质凝固过早,不易吸水膨胀而碎烂。用来制作汤的原料加盐过早,则可因蛋白质的凝结过早而不能溶于汤中,影响汤汁的浓度。味精的调味也很有考究,味精在常温下很难溶解,在70~90%时解度最高,故在菜肴将起锅时投入最好。

4.加大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炊事人员业务素质

科学管理,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是保证制作高品质幼儿膳食的重要环节。定期组织炊事人员学习掌握幼儿营养配料的基本知识,了解幼儿每人每餐所需蛋白质、脂肪、糖类的营养素供给比例,以及根据幼儿身体和心理发育的需要来计划安排膳食。组织学习、参观有关营养食品的制作方法,提高制作工艺流程。组织炊事员深入学习《食品卫生法》,对照工作实际找差距,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程序。层层把关,防止病从口入。坚持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严格实行隔离制度,即:生食品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加强食用工具管理,坚持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加强操作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开展岗位技能技巧比赛。

5.营造良好进餐环境,保证幼儿进餐质量

在进餐环节中,保教人员要为幼儿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首先进餐前保教人员要使幼儿安静下来,平稳幼儿因课间活动而激动的情绪。其次要掌握每个幼儿的进餐量、进餐速度,做到不摧促、不训斥,引导幼儿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吃完,同时对个别特殊幼儿要给与一定的帮助和照顾。宽松的进餐环境,有助于幼儿提高食欲,轻松愉快的进餐心情,可以促进消化腺的分泌,增进食欲。在进餐前保教老师要尽量向幼儿说明这一餐的菜名、食物的组成及营养常识,以引起幼儿对食物的渴望,进一步激发幼儿的进食欲望。

幼儿园的膳食管理,需要有一支营养知识丰富、策划能力强、善于管理的队伍,还要有一批烹饪技术娴熟和热爱幼教事业的技术人员,更要有认真负责的保教老师。只有多方的密切合作才能不断提高幼儿膳食的科学管理水平,才能更好的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作者:牛松如

第三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解读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已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以下简称“原《规定》”)。

新《规定》制定的法律和制度背景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化。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15年,食品安全法又進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确认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明确了各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应责任。特别是该法第五十七条首次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进行了规定,并确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陆续出台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学校食堂的许可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提出了新要求。新《规定》研究吸纳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重要精神和具体要求,针对实践中学校在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力、沟通不畅等问题,在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理念、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与创新,着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部门职责发生了变化。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国民健康政策。而原《规定》中的“学校食堂的监督指导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以及要求学校食堂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等规定均已不适应现行监管体制,亟需予以调整。

新《规定》与原《规定》适用范围上的区别

本次新《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规定》适用的对象为各类全日制学校及幼儿园,新《规定》适用对象的范围明显扩大,对提供用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也可以参照新《规定》管理。此外,对于供餐人数较少,难以建立食堂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者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小规模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新《规定》也明确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实施管理。

新《规定》还将原《规定》中的集体用餐改为集中用餐并且对集中用餐做出了更明确的释义。

新《规定》与原《规定》相比新增的诸多亮点

“总则”部分

明确了制定依据、集中用餐的定义、工作机制、原则、目标等,较原《规定》更为明确具体。

“管理体制”部分

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权责范围,较原《规定》责任主体更明确,权利和义务更明确,可以有效地避免互相推诿及怠于行使职责的现象发生。

“学校职责”部分

第一,新《规定》明确了建立陪餐制度,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新《规定》同时提出,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第二,新《规定》明确了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新理念。

第三,新《规定》明确了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应该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另外,新《规定》还将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纳入学校的职责范围。

第四,新《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第五,新《规定》明确了家长对于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食堂管理”部分

根据新《规定》,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此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明确禁止其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新《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对学校的要求更为严格,一些对学校的特殊要求更能够有针对性地防范近些年多发的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外购食品管理”部分

原《规定》仅着眼于对食堂的监管,新《规定》则扩展了监管范围,对于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明确要求其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并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同时,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还应当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对外购食品的贮存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部分

新《规定》要求学校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停止供餐,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等,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并做好沟通引导。另外,与原《规定》及时上报、逐级上报相比,新规更是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舆情,除由相关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追究”部分

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新《规定》进一步强化学校责任,规定学校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视情况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未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部分

新《规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现榨果蔬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或者适用定义。

律师提示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并与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校园食品安全并非仅是行政处罚、行政责任。当学校不监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并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时,学校食堂负责人、后厨、食品供应单位或者个人甚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均有可能涉嫌相关刑事犯罪。

(作者系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苏瑞霞

作者:李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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