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包装等级标准

2022-10-30

第一篇:危险品包装等级标准

危险品包装鉴定

危险品包装鉴定送检流程:1 :一般流程

1)请仔细阅读送检须知,填写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申请表,按照规定将样品与申请表送至我中心,危险品包装鉴定。流程如下:

注:客户如做700元当天取加急件,须在当日上午十点前送样。

2)网上委托,具体参见网上委托流程。(我要网上委托)

网上委托后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号及样品标签,客户将样品标签打印好后贴在样品上送至我中心检测,客户可在网上查询检测状态。报告完成后网站自动生成取件凭证,客户凭该取件凭证来我中心取件。

2: 锂电池及含锂电池的设备

见电池检测

3: 铅酸电池及含铅酸电池的设备

见电池检测

4: 放射性物质

首先需要进行电话咨询,再根据要求提供数据。

注意事项:

1、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本中心有权要求另行检测(即附加试验),所涉及的费用由送检方承担,收费标准可见中心公告,本中心人员会及时通知费用和补送样品事宜。

例如:追加自燃实验(需要补送1Kg样品,另外收费500元)

2、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检测费用、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淄博检验检疫局在对出口危险品企业实行分级管理、产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利用网络视频手段,对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实施远程检验,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鉴定材料《危险品包装鉴定》。

淄博是我国主要的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危险品出口一直居山东省前列。近年来,随着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淄博危险品出口增幅每年都达50%左右。去年淄博检验检疫局共完成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1388批,数量5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52.5%和47.9%。今年1至5月检验715批,数量2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0.9%和64.7%。

淄博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山东检验检疫局要求,对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实施批批检验。但由于辖区内有大小企业100多家,分布在五区一县,企业多、分布广,且批量大,交货期急,而该局检验人员相对较少,因此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方便快捷、准确有效的检验监管工作机制,淄博检验检疫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多年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企业分级管理,产品风险评估等措施,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了《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监控工作规范》,并在淄博德弘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岳股份有限公司等内部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产品常年出口、包装质量一直比较稳定的企业进行了试点,帮助企业建立了危险品包装验收工作程序及协检员制度,完善了报检台账、出入库台账、厂检单等原始检验记录,通过实施网上远程视频检验,大大节省了企业费用,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企业的通关速度。

第二篇:危险品包装质量许可申请资料

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检函[2006]141号、国质检检函[2007]661号通知要求,现将危包许可审批工作咨询电话、查询网址、出口危包质量许可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格、申请表填写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公示如下: 一. 危包许可审批工作咨询 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电话: 0417-2809755 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网站: http://yk.lnciq.gov.cn 辽宁检验检疫局咨询电话:0411-82583827 辽宁检验检疫局咨询网站:WWW.Lnciq.gov.cn 国家质检总局咨询电话:010-82261946 国家质检总局咨询网站:WWW.aqsiq.gov.cn出口危险货

一、此申请书由企业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或点击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获取。

二、企业应按申请书中规定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填写时要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三、封面上“申请类别”和“申请形式”的“□”,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打“ √ ”。

四、企业应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申请书二份(公章复印无效),并附下列资料各二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质量管理文件(应含企业组织机构图);

3、企业按考核细则进行自查的报告(考核细则可在网上获取);

4、原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证书(由换证企业提供)。

五、申请书中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六、检验检疫部门受理申请后,将进入产品抽样检测、工厂条件考核、审批、发证等工作程序,详细内容可上网查询。

七、网址:。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编号 企业电子邮件E - mail 质检负责人 电 话 组织机构代码 传 真 办公室: 手 机: 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厂长)签名: 年 月 日 检验、试验用主要设备、仪器、工具明细表 序 号 设备仪 器编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精度 制造厂家 等级 购进/启 用日 期 最近检 定日期 检定 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生产用主要设备、工艺设备明细表 序 设备编号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厂家 购进/启用日期 运行现状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主要外购、外协件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外购、外协件名称 制造厂名称 规格型号 是否进 厂检验 使用检验 仪器名称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第三篇:《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分级、基本要求、性能试验和检验方法等,也规定了包装容器的类型和标记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是运输、生产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 a.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b.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的包装; c.净重超过400kg的包装; d.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57.2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温湿度调节处理 GB 4857.3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堆码试验方法 GB 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transport packages of dangerous goods 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按照有关标准和法规,专门设计制造的运输包装。

3.2 气密封口 hermetic seal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泄气体的封闭形式。

3.3 液密封口 liquid seal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渗漏液体的封闭形式。

3.4 严密封口 tight seal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漏液体的封闭形式。

3.5 小开口桶 small open drum 桶顶开口直径不大于70mm的桶,称为小开口桶。

3.6 中开口桶 middling open drum 桶顶开口直径大于小开口桶,小于全开口桶,称为中开口桶。

3.7 全开口桶 complete open drum 桶顶可以全开的桶,称为全开口桶。

3.8 复合包装 composite packaging 由一个外包装和一个内容器(或复合层)组成一个整体的包装,称为复合包装。

4 包装分级和基本要求

4.1 包装分级 按包装结构强度和防护性能及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内装危险性极大的货物。

Ⅱ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内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Ⅲ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于内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表1 试验项目 基本要求 试样堆 码 试 验数量试验方法堆码高度及持续时间合格标准备注 钢(铁)桶(罐)铝桶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硬纸板桶硬质纤维板桶钢箱天然木箱胶合板箱再生木箱硬纸板箱硬质纤维板箱瓦楞纸板箱 3只见8.3.1.1条①堆码高度:陆运为3m。海运为8m。如采用集装箱或在甲板上运输,堆码高度为3m ②持续时间:24h至一周容器不应有可能降低其强度,或引起堆码不稳定的任何变形和影响运输安全的破损 塑料桶(罐)塑料箱钙塑板箱桶状复合包装(内容器为塑料材料)箱状复合包装(内容器为塑料材料) ①堆码高度:3m ②持续时间:28天(温度40℃条件下) 筐、篓 ①堆码高度:3m ②持续时间:24h 不允许用作 Ⅰ级包装

表2 试验项目 基本要求 试样跌 落 试 验数量试验方法跌落高度合格标准备注钢(铁)桶(罐)铝桶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硬纸板桶硬质纤维板桶塑料桶(罐)桶状复合包装6个(每次跌落3个)见8.3.2.1条第一次跌落:应以桶的凸边成对角线(如1-2-6角)撞击在冲击面上,如包装件没有凸边则以圆周的接缝处或边缘撞击试件内装物质为固体及液体,或用与被运液体比重近似的液体进行试验时:

1.盛装液体的包装件,除复合包装外,包装内外压力达到平衡时包装件保持不漏 第二次跌落:以桶的第一次跌落时没有试验到的最薄弱部位撞击在冲击面上,如封闭装置,或圆柱形桶的桶体纵向焊缝(如5-6线)处Ⅰ级包装件: 1.80m Ⅱ级包装件: 1.20m Ⅲ级包装件:0.80m 2.包装件(包括复合包装和组合包装的外包装)不应有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但盛装固体的包装件,如内包装保持完整无损,即使外包装的封闭装置不再具有防漏能力,应视为包装的封闭装置不再具有防漏能力,但仍视为包装合格

3.试验时,如封闭处内装物有轻微漏出,试验后只要不再继续渗漏应视为包装合格

4.盛装爆炸品的包装件不允许有破裂

5.包装的内处理层或内涂层保持其良好的防护性能 天然木箱胶合板箱再生木箱硬质纤维板箱硬纸板箱瓦塄纸板箱钙塑板箱塑料箱钢箱箱状复合包装 5个(每次跌落1个)第一次跌落:以箱底(3)平落第二次跌落:以箱顶(1)平落第三次跌落:以一长侧面(2或4)平落第四次跌落:以一短侧面(5或6)平落第五次跌落:以一个角(1-2-5角)跌落 纺织品编织袋3个(每个跌落2次)第一次跌落:以袋的平面(1或3)平落第二次跌落:以袋的端部(5或6)平落根据内装货物的危险程度用: Ⅱ级包装件:1.2m Ⅲ级包装件: 0.8m袋不应有任何撒漏或严重破损不允许用作Ⅰ级包装塑料袋纸袋塑料编织袋3个(每个跌落3次)第一次跌落:以袋的宽面(1或3)平落第二次跌落:以袋的窄面(2或4)平落第三次跌落:以袋的端部(5或6)平落

表3 试验项目 基本要求试样气 密 试 验数量试验方法试验压力合格标准备注钢桶铝桶钢罐钢塑复合桶塑料桶塑料罐3只将试样完全浸入水中,然后向试样内充气加压,观察有无气泡产生。浸入水中的方法不得影响试验效果,也可以采用其他等效试验方法 Ⅰ级包装应承受不低于30 kPa(0.3 kgf / cm2)压力 Ⅱ级Ⅲ包装应承受不低于20 kPa(0.2 kgf/cm2)压力 容器不漏气,视为合格 所有拟盛装液体的包装容器,均应做气密试验表4 试验项目 基本要求试样液 压 试 验数量试验方法试验压力合格标准备注钢(铁)桶(罐)铝桶塑料桶(罐)桶状复合包装(内容器为塑料材料)3只将测试容器上安装指标压力表,拧紧桶盖,接通液压泵,向容器内注水加压,当压力表指针到所需压力时,塑料容器和内容器为塑料材质的复合包装,应经受30min的压力试验;其他材质的容器和复合包装应经受5min的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均匀连续地施加,并保持稳定。试样如用支撑,不得影响其试验的效果采用温50℃时,以蒸发压力的1.75倍减去100kPa(1 kgf/cm2),但是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100kPa(1 kgf/ cm2) 容器不渗漏,视为合格 所有拟盛装液体的容器,均应做液压试验

4.2 基本要求

4.2.1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2.2 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4.2.3 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4.2.4 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4.2.5 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4.2.6 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4.2.7 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4.2.8 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4.2.9 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4.2.10 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4.2.11 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a. 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b. 除内包装能充分防止爆炸品与金属物接触外,铁钉和其他没有防护涂料的金属部件不得穿透外包装; c. 双重卷边接合的钢桶,金属桶或以金属做衬里的包装箱,应能防止爆炸物进入隙缝。钢桶或铝桶的封闭装置必须有合适的垫圈; d. 包装内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包括内容器,必须衬垫妥实,在运输中不得发生危险性移动。 e.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4.2.12 常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组合型式、标记代号、限制重量等参见附录A(参考件)。

5 包装容器

5.1 钢(铁)桶

5.1.1 桶端应采用焊接或双重机械卷边,卷边内均匀填涂封缝胶。桶身接缝,除盛装固体或40L以下(包括40L)的液体桶可采用焊接或机械接缝外,其余均应焊接。

5.1.2 桶的两端凸缘应采用机械接缝或焊接,也可作用加强箍。

5.1.3 桶身应有足够的刚度,容积大于60L的桶,桶身应有两道模压外凸环筋,或两道与桶身不相连的钢质滚箍套在桶身上,使其不得移动。滚箍采用焊接固定时,不允许点焊,滚箍焊缝与桶身焊缝不得重叠。

5.1.4 最大容积为450L。

5.1.5 最大净重为400kg。

5.2 铝桶

5.2.1 制桶材料应选用纯度至少为99%的铝,或具有抗腐蚀和合适机械强度的铝合金。

5.2.2 桶的全部接缝必须采用焊接,如有凸边接缝应用与桶不相连的加强箍予以加强。

5.2.3 容积大于60L的桶,至少有两个与桶身不相连的金属滚箍套在桶身上,使其不得移动。滚箍采用焊接固定时,不允许点焊,滚箍焊缝与桶身焊缝不得重叠。

5.2.4 最大容积为450L。

5.2.5 最大净重为400kg。

5.3 钢罐

5.3.1 钢罐两端的接缝应焊接或双重机械卷边。40L以上的罐身接缝应采用焊接;40L以下(包括40L)的罐身接缝可采用焊接或双重机械卷边。 5.3.2 最大容积为60L。

5.3.3 最大净重为120kg。

5.4 胶合板桶

5.4.1 胶合板所用材料应质量良好,板层之间应用抗水粘合剂按交叉纹理粘接,经干燥处理,不得有降低其预定效能的缺陷。

5.4.2 桶身至少用三合板制造。若使用胶合板以外的材料制造桶端,其质量应与胶合板等效。

5.4.3 桶身内缘应有衬肩。桶盖的衬层应牢固地固定在桶盖上,并能有效地防止内装物撒漏。

5.4.4 桶身两端应用钢带加强。必要时桶端应用十字型木撑予以加固。

5.4.5 最大容积为250L。

5.4.6 最大净重为400kg。

5.5 木琵琶桶

5.5.1 所用木材应质量良好,无节子、裂缝、腐朽、边材或其他可能降低木桶预定用途效能的缺陷。

5.5.2 桶身应用若干道加强箍加强。加强箍应选用质量良好的材料制造,桶端应紧密地镶在桶身端槽内。 5.5.3 最大容积为250L。

5.3.4 最大净重为400kg。

5.6 硬质纤维板桶

5.6.1 所用材料应选用具有良好抗水能力的优质硬质纤维板,桶端可使用其他等效材料。

5.6.2 桶身接缝应加钉结合牢固,并具有与桶身相同的强度,桶身两端应用钢带加强。

5.6.3 桶口内缘应有衬肩,桶底、桶盖应用十字型木撑予以加固,并与桶身结合紧密。

5.6.4 最大容积为250L。

5.6.5 最大净重为400kg。

5.7 硬纸板桶

5.7.1 桶身应用多层牛皮纸粘合压制成的硬纸板制成。桶身外表面应涂有抗水能力良好的防护层。

5.7.2 桶端若采用与桶身相同材料制造,应符合5.6.2和5.6.3条的规定,也可用其他等效材料制造。

5.7.3 桶端与桶身的结合处应用钢带卷边压制接合。

5.7.4 最大容积为450L。

5.7.5 最大净重为400kg。 5.8 塑料桶、塑料罐

5.8.1 所用材料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磨损、撞击、温度、光照及老化作用的影响。

5.8.2 材料内可加入合适的紫外线防护剂,但应与桶(罐)内装物性质相容,并在使用期内保持其效能。用于其他用途的添加剂,不得对包装材料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产生有害作用。

5.8.3 桶(罐)身任何一点的厚度均应与桶(罐)的容积、用途和每一点可能受到的压力相适应。

5.8.4 最大容积:塑料桶为450L; 塑料罐为60L。

5.8.5 最大净重:塑料桶为400kg; 塑料罐为120kg。

5.9 天然木箱

5.9.1 箱体应有与容积和用途相适应的加强条档和加强带。箱顶和箱底可由抗水的再生木板、硬质纤维板、塑料板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

5.9.2 满板型木箱各部位应为一块板或与一块板等效的材料组成。平板榫接、搭接、槽舌接,或者在每个接合处至少用两个波纹金属扣件对头连接等,均可视作与一块板等效的材料。

5.9.3 最大净重为400kg。

5.10 胶合板箱

5.10.1 所用材料应符合5.4.1条的规定。

5.10.2 胶合板箱的角柱件和顶端应用有效的方法装配牢固。

5.10.3 最大净重为400kg。

5.11 再生木板箱

5.11.1 箱体应用抗水的再生木板、硬质纤维板、或其他合适类型的板材制成。

5.11.2 箱体应用木质框架加强,箱体与框架应装配牢固,接缝严密。

5.11.3 最大净重为400kg。

5.12 硬纸板箱、瓦楞纸箱、钙塑板箱

5.12.1 硬纸板箱或钙塑板箱应有一定抗水能力。硬纸板箱、瓦楞纸箱、钙塑板箱应具有一定的弯曲性能,切割、折缝时应无裂缝,装配时无破裂或表皮断裂或过度弯曲,板层之间应粘合牢固。

5.12.2 箱体结合处,应用胶带粘贴、搭接胶合,或者搭接并用钢钉或U形钉钉合。搭接处应有适当的重叠。如封口采用胶合或胶带粘贴,应使用抗水胶合剂。

5.12.3 钙塑板箱外部表层应具有防滑性能。

5.12.4 最大净重为400kg。 5.13 钢箱

5.13.1 箱体一般应采用焊接或铆接。花格型箱如采用双重卷边接合,应防止内装物进入接缝的凹槽处。 5.13.2 封闭装置应采用合适的类型,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保持紧固。

5.13.3 最大净重为400kg。

5.14 纺织品编织袋

5.14.1 袋需采用缝制、编织或用其他等效强度的方法制作。

5.14.2 防撒漏型袋应使用抗水粘合剂将纸或塑料薄膜粘在袋的内表面上。

5.14.3 防水型袋应用塑料薄膜或其他等效材料粘附在袋的内表面上。

5.14.4 最大净重为50kg。

5.15 塑料编织袋

5.15.1 袋应缝制、编织或用其他等效强度的方法制作。

5.15.2 防撒漏型袋应用纸或塑料薄膜粘在袋的内表面上。

5.15.3 防水型袋应用塑料薄膜或其他等效材料粘附在袋的内表面上。

5.15.4 最大净重为50kg。

5.16 塑料袋

5.16.1 袋的材料应用质量良好的塑料制成,接缝的封口应牢固、密闭性能好,有足够强度,并在正常运输条件下能保持其效能。

5.16.2 最大净重为50kg。

5.17 纸袋

5.17.1 袋的材料应用质量良好的多层牛皮纸或牛皮纸等效的纸制成,并具有足够强度和韧性。

5.17.2 袋的接缝和封口应牢固、密闭性能好,并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保持其效能。

5.17.3 防撒漏型袋应有一层防潮层。

5.17.4 最大净重为50kg。

5.18 瓶、坛

5.18.1 应有足够厚度,容器壁厚均匀,无气泡或砂眼。陶、瓷容器外部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剥落和影响其效能的缺陷。

5.18.2 最大容积为32L。

5.18.3 最大净重为50kg。

5.19 筐、篓 5.19.1 应采用优质材料编制而成,形状周正,有防护盖,并具有一定刚度。

5.19.2 最大净重为50kg。

6 防护材料

6.1 防护材料包括用于支撑、加固、衬垫、缓冲和吸附等材料。

6.2 危险货物包装所采用的防护材料及防护方式,应与内装物性能相容符合运输包装件总体性能的需要,能经受运输途中的冲击与振动,保护内装物与外包装,当内容器破坏、内装物流出时也能保证外包装安全无损。

7 包装标志及标记代号

7.1 标志 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选用GB 190及GB 191规定的标志及其尺寸、颜色和使用方法。

7.2 标记代号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可根据需要采用按本条规定的标记代号。

7.2.1 包装级别的标记代号用下列小写英文字母表示: x--符合Ⅰ、Ⅱ、Ⅲ级包装要求; y--符合Ⅱ、Ⅲ级包装要求; z--符合Ⅲ级包装要求。

7.2.2 包装容器的标记代号用下列阿拉伯数字表示: 1--桶; 2--木琵琶桶; 3--罐; 4--箱、盒; 5--袋、软管; 6--复合包装; 7--压力容器; 8--筐、篓; 9--瓶、坛。

7.2.3 包装容器的材质标记代号用下列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钢 ; B--铝; C--天然木; D--胶合板; F--再生木板(锯末板); G--硬质纤维板、硬纸板、瓦楞纸板、钙塑板; H--塑料材料; L--编织材料; M--多层纸; N--金属(钢、铝除外); P--玻璃、陶瓷; K--柳条、荆条、藤条及竹篾。

7.2.4 包装件组合类型标记代号的表示方法:

7.2.4.1 单一包装 单一包装型号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其左边平行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包装容器的类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同一类型包装容器不同开口的型号。 例:1A--表示钢桶; 1A1--表示小开口钢桶; 1A2--表示中开口钢桶; 1A3--表示全开口的钢桶。 其他包装容器开口型号的表示方法,详见附录A。

7.2.4.2 复合包装 复合包装型号由一个表示复合包装的阿拉伯数字"6"和一组表示包装材质和包装型式的字符组成。这组字符为两个大写英文字母和一个阿拉伯数字。第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内包装的材质,第二个英文字母表示外包装的材质,右边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型式。 例:6HA1表示内包装为塑料容器,外包装为钢桶的复合包装。

7.2.5 其他标记代号: S--表示拟装固体的包装标记; L--表示拟装液体的包装标记; R--表示修复后的包装标记; GB--表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表示符合联合国规定的要求。 例:钢桶标记代号及修复后标记代号 例1:新桶 例2:修复后的桶

7.2.6 标记的制作及使用方法:

7.2.6.1 标记采用白底(或采用包装容器底色)黑字,字体要清楚、醒目。标记的制作方法可以印刷、粘贴、涂打和钉附。钢制品容器可以打钢印。

7.2.6.2 标记尺寸和使用方法可比照GB 191有关规定办理。

8 包装性能试验

8.1 适用范围

8.1.1 各种新设计包装均应按本章的要求进行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新设计包装应包括设计尺寸、材料、厚度、制造工艺、包装方法和各种表面处理等。

8.1.2 定型包装应定期进行抽样复验。 8.1.3 包装的尺寸、材料、制造工艺或模具等改变时,均应重新进行试验。 8.1.4 经过试验定型的包装作局部改动时可作选择性的试验。

8.2 包装试验准备

8.2.1 准备试验的包装件应处于待运状态。凡盛装固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货物物理特性(如重量、粒径等)近似的其他物品代替,凡盛装液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货物物理特性(如密度、粘度)近似的其他物品代替,一般可用水代替。

8.2.2 盛装固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5%,盛装液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8%。

8.2.3 纸质和硬质纤维板包装应根据流通环境条件需要按照GB4857.2 的规定,进行温、湿度预处理。

8.2.4 塑料包装进行跌落试验前,应将试样和内装物的温度降至―18℃及其以下。内装物为液体时,温度降低后仍应是液态,如需要可加入防冻剂。

8.2.5 包装上的通气装置应用类似通气的封闭装置代替或将通气孔封闭。

8.2.6 直接盛装危险货物的容器及封口、吸附、衬垫等防护材料在性能试验前,还应进行盛装拟装物一定时期(例如为期6个月)的相容性试验。

8.3 主要试验项目及合格标准

8.3.1 堆码试验

8.3.1.1 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857.3的规定。

8.3.1.2 各类包装的堆码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1。

8.3.2 跌落试验

8.3.2.1 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857.5的规定。 8.3.2.2 如用水代替进行试验,应根据内装液体的密度ρ用克每立方厘米为单位,按下式计算:

Ⅰ级包装: 密度≤1.2,则跌落高度=1.2×1.5=1.8(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5(m)

Ⅱ级包装: 密度≤1.2,则跌落高度为1.2(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0(m)

Ⅲ级包装: 密度≤1.2,则跌落高度=1.2÷1.5=0.8(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5(m)

8.3.2.3 各类包装的跌落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2。

8.3.3 气密试验 各类包装容器的气密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3。

8.3.4 液压试验 各类包装容器的液压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4。

8.3.5 其他试验 必要时可以根据流通环境条件或包装容器的需要,增加气候条件,机械强度等试验项目。

9 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应按照GB1.3中第6.6条及本标准第8章要求进行性能试验,经检验合格的包装,应由国家授权的检验单位出具包装检验合格证书。

附 录 A 常用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参考件)表A1

包装号包装组合型式包装组合代号适用货类包装件限制重量备注外包装内包装

1 甲乙丙丁 小开口钢桶:钢板厚1.50mm 钢板厚1.25mm 钢板厚1.00mm 钢板厚>0.50—0.75mm 1A1液体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250kg 200kg 100kg 200kg(一次性使用)灌装腐蚀性物品钢桶内壁应涂镀防腐层

2 甲乙丙丁戊中开口钢桶:钢板厚1.25mm 钢板厚1.00mm 钢板厚0.75mm 钢板厚0.50mm 钢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塑料袋或多层牛皮纸袋 1A25H4 1A25M1 1A25M2 1A2 1N2 3N2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 稠粘状、胶状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250kg 150kg 100kg 50kg或20kg 50kg或20kg

3 甲乙丙丁全开口钢瓶:钢板厚1.25mm 钢板厚1.00mm 钢板厚0.75mm 钢板厚0.50mm塑料袋或多层牛皮纸袋 1A35H4 1A35M1 1A35M3 1A3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250kg 150kg 100kg 50kg

4 甲乙钢塑复合桶:钢板厚1.25mm 钢板厚1.00mm 6HA1腐蚀性液体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200kg 50kg或100kg

5小开品铝桶:铝板厚>2mm 1B1液体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200kg

6纤维板桶 胶合板桶 硬纸板桶塑料袋或多层牛皮纸袋1F5H4 1F5M1 1D5M4 1D5M1 1G5H4 1G5M1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30kg 7小开口塑料桶 1H1腐蚀性液体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35kg

8全开口塑料桶塑料袋或多层牛皮纸袋1H35H4 1H35M1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50kg 续表A1 包装号包装组合型式包装组合代号适用货类包装件限制重量备注外包装内包装

9满板木箱塑料袋多层牛皮袋4C15H4 4C15M1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桶净重不超过 50kg

10满板木箱1.中层金属桶内装: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 2.中层金属罐内装: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 3.中层塑料桶内装: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 4.中层塑料罐内装: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 4C11N39P1 4C11N39H 4C11N35H4 4C13N39P1 4C13N39H 4C13N35H4 4C11H39P1 4C11H39H 1C11H35H4 4C13H39P1 4C13H39H 4C13H35H4强氧化剂过氧化物氯化钠,氯化钾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净重不超过1kg,每袋净重不超过2kg 11满板木箱螺纹口或磨砂口玻璃瓶4C19P1液体强酸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净重不超过0.5~5kg

12满板木箱1. 螺纹口玻璃瓶 2. 金属盖压口玻璃瓶 3. 塑料瓶 4. 金属桶(罐)4C19P1 4C19P1 4C19H 4C11N 4C13N液体、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桶(罐)净重不超过1kg

13满板木箱安瓿瓶外加瓦楞纸套或塑料气泡垫,再装入纸盒4C1G9P3 4C1H9P3气体、液体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10kg。箱内:每瓶净重不超过0.25kg

14满板木箱或半花格木箱耐酸坛或陶瓷瓶4C19P2 4C39P2液体强酸货物1.坛装每箱净重不超过50kg; 2.瓶装每箱净重不 超过30kg

15满板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玻璃瓶或塑料桶4C11H2 4C19P1 4C31H1 4C39P1液体酸性货物1.瓶装每箱净重不超过30kg,每瓶不超过25kg; 2.桶装每箱净重不超过40kg,每桶不超过20kg 续表A1 包装号包装组合型式包装组合代号适用货类包装件限制重量备注外包装内包装

16花格木箱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4C41A2 4C41N 4C43N稠粘状、胶状货物如:油漆1.每箱净重不超过50kg; 2.每桶(罐)净重不超过20kg

17花格木箱金属桶(罐)或塑料桶,桶内衬塑料袋4C41N5H4 4C43N5H4 4C41H25H4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

18满底板花格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4C29P1 4C29H 4C21N 4C23N稠粘状、胶状及粉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桶(罐)净重不超过1kg 19纤维板箱锯末板箱刨花板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4F9P1 4F9H 4F1N 4F3N固体、粉状及晶体状货物稠粘状、胶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净重不超过1kg;每桶(罐)净重不超过4kg

20钙塑板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复合塑料瓶金属桶(罐)、镀锡薄钢板桶或金属软管再装入纸盒4G39P1 4G39H 4G33N 4G35N4M液体农药、稠粘状、胶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桶(罐)、瓶、管不超过1kg

21钙塑板箱双层塑料袋或多层牛皮纸袋4G35H4 4G35M1固体、粉状农药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袋净重不超过5kg

22瓦楞纸箱金属桶(罐)镀锡薄钢板桶金属软管4G11N 4G13N 4G15N稠粘状、胶状货物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桶(罐)、管不超过1kg

23瓦楞纸箱塑料瓶复合塑料瓶双层塑料袋多层牛皮纸袋4G19H 4G16H9 4G15H4 4G15M1粉状农药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箱内:每瓶不超过1kg;每袋不超过5kg

24以柳、藤、竹等材料编制的笼、篓、筐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镀锡薄钢板桶(罐)8K9P1 8K9H 8K3N 8K1N低毒液体或粉状农药,稠粘状、胶状货物,油纸制品和油麻丝每笼、篓、筐净重不超过20kg;油漆类每桶(罐)净重不超过5kg;每瓶不超过1kg

25塑料编织袋塑料袋5H15H4粉状、块状货物每袋净重不超过50kg 26复合塑料编织袋 6HL5块状、粉状及晶体状货物每袋净重25~50kg 27麻袋塑料袋5L15H4固体货物每袋净重不超过100kg

注:包装组合代号的补充说明:

1A1--小开口钢桶 4G1--瓦楞纸箱 1A2--中开口钢桶 4G2--硬纸板箱 1A3--全开口钢桶 4G3--钙塑板箱 1N1--小开口金属桶 5L1--普通型编织袋 3N3--全开口金属罐 6HL5--复合型塑料编织袋 1B1--小开口铝桶 5H1--普通型塑料编织袋 3B2--中开口铝罐 5H2--防撒漏型塑料编织袋 1H1--小开口塑料桶 5H3--防水型塑料编织袋 1H3--全开口塑料桶 5H4--塑料袋 3H1--小开口塑料罐 5M1--普通型纸袋 3H3--全开口塑料罐 5M3--防水型纸袋 4C1--满板木箱 9P1--玻璃瓶 4C2--满底板花格木箱 9P2--陶瓷坛 4C3--半花格型木箱 9P3--安瓿瓶 4C4--花格型木箱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共同负责起草,化工部标准所、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标准所、民航局运输服务司、商业部储运局、国家医药管理局、机电部兵器标准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翠霞、牟锡华、张桂英、许毓信、谭尚林、付重光等。

本标准委托铁道部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

第四篇:包装尺寸、包装标志、代码标准目录

GB/T 4892—1996 GB/T 13201—1997 GB/T 13757—1992 GB/T 15233-1994 GB/T 16471-1996 GB/T 17448-1998 GJB 182A-2000 GB/T 191—2000 GB 5296.3-1995 GB 6388—1986 GB 10344-1989 GB 10648-1999 GB 12904—2003 GB 13432-1992 GB/T 14257—2002 GB 15258-1999 GB/T 16288—1996 GB/T 16472—1996 GB 16804-1997 GB/T 16830-1997 GB/T 18127-2000 GB/T 18131-2000 GB 18455-2001 BB 0005-1995 BB 0008-1996 NY 608-2002 QB 2397-1998 SJ/Z 9131-1987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包装 单元货物包装尺寸系列

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集装袋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军用物资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饮料酒标签标准 饲料标签 商品条码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通用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塑料包装制品的回收标志

货物类型、包装类型和包装材料类型代码

气瓶警示标签 储运单元条码 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 国际贸易标准运输标志

包装回收标志 气雾剂产品标示 激光彩虹模压全息防伪标识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地毯标签 标记和标签系统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来源:包装博览……中国钢桶包装网 2006-11-07

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已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地区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申请、审查和监督处工作。

一、《实施细则》全许办批准文号及批准日期

二、总则

1.1、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质量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2002]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征管理办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

,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为:用于盛装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产品的包装产品,国务院[2002]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附则中提到的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产品的包装不属发证产品。

1.4、本细则覆盖的发证产品申证单元及品种见附件1(新增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1.5每个发证单元可按产品标准分为

1、

2、3级。取得1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生产

1、

2、3级产品,取得2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生产

2、3级产品,取得3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能生产3级产品。

三、产品审查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

邮政编码:510110

电话:020—833048

35、83304831传真:020—833048

31、8334911

4Http://E-mail:wb@qmark.com.cn

联系人:钟灿鸣、朱丽萍、卢明

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洲)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广东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所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路运输包装检验站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产品名称、申证单元、规格及其产品标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申证单元

注:

1、产品标准执行现行有效版本

2、序号4罐体申证单元中,“罐体”也称“槽罐”

六、生产必备设备及检测设备

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金属桶单元

2、金属罐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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