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2024-07-02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精选7篇)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1篇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改变乡村工作职能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课题。最近,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

面对新形势:农村工作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

在调查中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形势变化,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

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显现出来诸多的不适应。

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许多干部总是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对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辞,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三是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部分乡村干部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没有创新意识,又不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等、靠、要”的思想严重,感到无事可干或有事难干。有些干部认为税费收缴等硬任务少了,担子轻了,工作自然好干了。也有的认为当前人地矛盾化

解、历史债务处理等工作一件比一件难办,只好一味等上边出政策、给扶持,没有攻艰克难的思路和招数。

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在当前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大体可分为八大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回来要地。(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收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6)“两工”及欠款计息引发。(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8)其他问题引发。有些乡镇虽然对在这些矛盾进行了研究和梳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全县乡村因过去兴办企业,互助基金会转嫁,改建、新建办公用房,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村集体开展达标竞赛,为完

成各项急难新任务搞优惠补贴,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以及管理混乱等造成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净负债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万元。村级债务总额亿多元,平均每村负债216万元。对于这些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的村已达111个,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7。由于前些年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来化解村级债务,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燃修费等经费1490万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还有830万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根本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需求。

3、对新时期群众工作特点把握不准,组织和发动群众的手段不适应。乡村干部普遍反映,“一事一议”办法执行

起来难度特别大。尤其是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维修校舍、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事业,常常是部分农民顶着不办而无法实施。个别村干群关系甚至达到了对立对抗状态。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农民素质低所致,只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只强调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组织发动群众的方法僵化,尤其是新出台的政策掌握不到位,宣传解释不到位,特别是用过去那些罚工罚款、收回承包地等经济手段来管理约束农民实施村级事务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灵了,就无计可施。

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不注重去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农民随着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

深度、广度、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政策调整,过去那些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服务农民的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

5、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应对迟缓,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一免两补”政策的出台,经济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但一些乡村的可用财力大大减少,国家安排的农业税改转移支付又不能充分满足基层需要。多数乡村因有限的财政收入、巨额的债务包袱,无法保证人员的正常开支。一些乡村“黑地”等问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2篇

乡镇作为权力传递体系的末端,长期以来形成了传指令、收税费、包村组的工作模式,农业税免征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考验,出现观念、方法、思路、模式的不适应。令人堪忧的是许多乡镇无所适从,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做起,感觉抓党务太虚,抓经济太难,抓稳定没权,抓服务太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林业、土地、司法等部分业务职能的上收,使得乡镇的职权越来越小,造成部分乡镇处于留守“内阁”状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乡镇职能如何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调查组,深入到部分乡镇,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等方面进行调研,现就调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我县乡镇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现状

(一)目前乡镇政府承担的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工作对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目前乡镇政府所发挥的基本职能:一是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二是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部门;三是乡镇政府对本机关的行政干部。

从第一个方面看,乡镇政府的职能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秩序维持、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城镇规划和建设、民政优抚、纠纷调解、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综合来看,主要是提供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和发展农村经济三项。

从第二个方面看,乡镇政府的职能包括“防火墙”和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如计划生育、耕地保护等。所谓防火墙,其基本着眼点是保证墙内的安全,而不是扑灭墙外的火,因此它与乡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提供秩序的功能相仿,但又不完全一样。比如,上级政府为防止在重大活动期间出现上访事件,要求乡镇提前排查不稳定因素的工作。

从第三个方面看,乡镇政府要为自己的干部提供基本的生活待遇,并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规则,保证整个行政系统正常运转。从实践看,干部的基本生活待遇问题是乡镇政府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而是乡镇政府的头等大事。

二、改革后乡镇政府履行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工作不但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而且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很快凸显出来,给乡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

(一)目前乡镇履行职能存在“不适应”的表现

1、乡镇职能仍然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一是乡镇职能错位。主要表现为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管理、经营等多重角色。二是乡镇职能越位。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直接接触农民群众,也承载了农民群众众多的期望,加上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管理模式的定势影响,乡镇职能仍然出现泛化现象,政府管的事情很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就像一个全能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该放的权不放,强制农民干这干那、干涉农民生产经营,随意替农民决策。很多需要市场本身解决的问题,政府却要下指标、定考核。三是乡镇职能的缺位。《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室、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缺位”的情况由于教育、卫生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实际上乡镇政府已经不履行这些职能了,但这些指标考核没有少,这就带来不少工作没有做到位和没有做的现实。

2、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长期以来,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机关干部几十年来所贯行的“安排生产、催粮要款、刮宫引产”,曾一度是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和乡镇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现在,不仅沿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国家还给予农民各种补贴,由“多取少予”变为“只予不取”。过去,以农业税费为抓手,用简单的行政命令,迫使农民种这种那。现在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的经营主体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已经没有了市场和空间,也失去存在基础和意义。乡镇工作“失重”,干部心里“失衡”,整天围绕群众忙一些“芝麻绿豆”的事,一些乡镇干部因此无所事事、迷茫困惑、消极失落。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多数乡镇干部心里准备不足。

3、发展思路不适应。长期以来,农业税费一直是保证自身运转、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财源。农业税取消后,虽然有转移支付,但转移支付是一个定数,且重在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农业无税,乡镇无钱,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农村抓农业农村的乡镇干部来说,是最大难题。

4、管理模式不适应。乡镇是我国政权结构的最基层,乡镇以下的村组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但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往往以行政任务的方式把农业税费等法定事项交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执行完成,并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生产、经营等具体活动加以干涉,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领导管理,实际上把村委会当作下属行政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新修订和农业税的取消,使乡镇与村组行政化联系和被广大农民奉为天经地义的“皇粮国税”这个核心纽带不复存在,如何在推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行对村组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成为乡镇必须解决的迫切课题。

(二)乡镇履行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农村税费改革到现在,我县乡镇在转变政府职能进程中表现出速度不快、动作不大、效果不明显,究竟是什么原因影响、阻碍着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时,普遍反应存在以下几个制约因素:

1、体制因素。一是责任与财力不相称。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及时到位,乡镇政府预算内的财政保障水平有年提高,但是这种提高只是相对改善了人员和公用经费的供给,也就是 “养兵的钱相对多了”,但乡镇政府干事的钱仍然非常紧缺,绝大部分乡镇政府是“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在谷城县的10个乡镇中,仅有两个乡镇向县财政做贡献,其余8个乡镇还都需要县财政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乡镇没有多余的财力用来兴办公益事业、开展公共服务,无论怎样强调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只能是空谈。二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乡镇干部普遍反映乡镇权力被缩小、职能被收缩,但责任并未减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常常运用权力势能和利益控制权,把相应的主要工作责任强加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乡镇,形成权与责的严重失调,产生条块关系的许多矛盾。三是“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转变。部分乡镇工作还在靠传统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农技中心、农机中心、计生服务站、畜牧兽医站等机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还未完全分离,政事不分,部门职能政府化。运用行政命令手段,随意剥夺村委会的自治权利,政社不分,村级职能政府化。四是考核乡镇政绩指标体系不够合理。有人把乡镇形容成:残缺不全的政府、残缺不全的职能、残缺不全的部门和包罗万象的责任。可在对乡镇的考核上并没有因天生残疾而放松,县直各个部门都对乡镇制订各种各样严格的考核标准,动不动就搞检查评比,乡镇疲于应付。而且在考核的标准作出了许多硬性的规定,把机构编制、人员配备、设备添置、资金使用等作为指标,动不动就扣分,形式主义严重,不注重效果,最终的目的就是要乡镇买部门的帐。由此而出现了乡镇不能搞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搞;乡镇不能办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办;乡镇干不好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干;乡镇不愿说的话,通过考核逼着说。乡镇对此苦不堪言。

2、工作因素。转变政府职能应该是转型时期乡镇的一项中心工作,但实际上,由于上下改革不同步,上级给下级指令性的中心工作头绪多,各种检查不断,致使乡镇主要领导整天忙于应付大量事务性工作,很少能腾出时间抓政府转型、抓为农民服务。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乡镇政府收入渠道单一,资金不足,迫使主要领导为了开门过日子,就得忙于跑资金,无暇顾及职能转变工作。

3、干部因素。一是思想还不够解放。部分干部习惯于老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跳不出“吃财政饭”,拿固定工资的束缚,缺乏创业精神和进取意识。据调查,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干部真正自谋职业的寥寥无几,很多干部愿意下海,但必须保工资。部分干部对改革麻木,对农村改革的背景、形势和任务认识不清,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缺少懂政策、懂经济、懂服务的干部。事务型的干部多,经济型的干部少;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多,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部分干部的的素质和能力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不少镇虽然制订了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但考核落实难、考核量化难、考核兑现难,使一些干部丧失了工作积极性。四是一些干部效能意识和服务理念薄弱,当前一些乡镇人浮于事、效能低下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当前乡镇干部待遇普遍偏低,加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领导职数减少,广大中层干部感觉提拔无望,难免产生悲观思想,缺乏进取精神、服务意识。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部分乡镇干部存在茫然失措、畏难压头的思想,对税费改革后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没有底。

4、群众因素。一是部分农民的觉悟较低。农业税免征后,基本消除了农民的显性负担和隐性负担,调整了农民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一方面确实缓解了以往部分地区干群矛盾突出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部分农民极端个人主义抬头、集体主义观念更加淡漠的问题。导致大部分乡镇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处于“老办法不能用,新新办法不会用”尴尬境地。在经济上没有制约手段,工作上又不能搞强迫命令,只能采取协商、发动、示范、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个别农民的不理解、不支持,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无法通过“一事一议”来兴办公益事业,农村道路、水利等公益设施失修,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也影响了发展。还有一些地方出现农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情况,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占地农户根本不理解。政府想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而法院根据内部内部精神拒绝受理涉农诉讼。时间拖延下来,农民把房子也盖好了,乡镇政府在处理这样的重大问题上显得毫无办法。因此,乡镇干部普遍感觉推动工作缺乏手段,农村工作越来越难干,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农民对过去与干部产生的怨结“心有余悸”,在工作上往往产生抵触情绪。三是村民自治水平不高,对政府指导、支持、帮助的依赖性较强,乡镇不能真正从琐粹的村务管理中摆脱出来。

三、我县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中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改革后乡镇在履行职能中存在的困因,我县积极引导各乡镇根据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通过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按照“三大办”的管理体制,对所有上岗人员实行定岗定责,通过改革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促使机关干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已平稳度过了“阵痛期”,整个工作已按照新体制运作,乡镇职能正在有效发挥。归结起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乡镇政府职能正在由组织指挥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农村税改后,我们要求乡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抓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抓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抓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上,过去那种指令性、强制性行政管理模式正在被逐步淡出,转向引导型、示范型、协调型的服务工作模式,乡镇干部的工作也由“要”字型转向“帮”字型和“带”字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把服务作为贯穿农村工作的主线,在服务中体现行政管理;坚持把示范带动作为乡镇工作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引导型服务。

二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正在由计划干预型向市场调节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过去那种定计划、下指标的领导方式方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必须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跳出过去传统的农村工作领导模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向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方向转变。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要求指导生产,发展经济,以市场为导向,帮助农民跑市场、选项目、找准产业发展路子,积极引导农民向现代农业迈进。

三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责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纷纷涌现,“基地+协会+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新经济发展模式给基层干部、尤其是对乡镇干部如何开展农村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过去那种大包大揽模式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要求乡镇必须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乡镇传统职能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理念,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过程中,对一些不宜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逐步交由群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变过去的直接管理经济为间接管理。通过培植市场主体、组建产业协会、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等方式,加快乡镇角色转换,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使乡镇工作从大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乡镇政府角色的本位回归。

四是乡镇政府行使职能正在由行政推动向依法行政转变。随着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政策透明度的提高,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乡镇职能转变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围绕由行政命令转向依法行政,由依“权”办事转向依“法”办事的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各项农村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行为,规避行政随意性,减少行政干预性,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提高乡镇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更多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教育和引导的手段推动农村工作,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信访工作方面,针对集体访和越级访,能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调处争端,缓和情绪,化解矛盾。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五是乡镇干部角色正在由行政管理型干部向技术服务型干部转变。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工作主要职能就是服务。加快乡镇职能转变,核心就是要加快乡镇干部转型。通过培训学习,变农业型干部为经济型干部,变管理型干部为服务型干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服务本领和服务质量,根据农民群众各方面的服务要求,完善乡镇服务体系,落实干部服务责任,把服务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农民缺技术、缺信息、缺资金、缺项目,如何帮助和扶持农民实现这些愿望,成为新时期考验乡镇政府执政水平的标志。

四、深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既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转就灵,这种转变将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也将根据农村发展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虽然我县在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进入无税时代后,引导乡镇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当中作了一些积极探索,但这种探索毕竟还很肤浅,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探索、完善、巩固、提高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农业生产需要、农村工作形势和农民增收致富要求,从转换乡镇工作机制、完善建立乡镇工作制度入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持之以恒地进行改革和尝试,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困扰乡镇的诸多难题,逐步使乡镇工作与群众需要相统一,与发展相同步。

(一)科学界定职能,理顺管理体制

从对未来农村社会管理的构想出发,积极探索以党组织为核心、政权组织、人大组织、经济和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管理的管理体系。一是科学界定职能。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调节经济、监理市场、管理社会、服务公共等方面,其工作重点就是要保稳定、抓发展、搞服务,大力促使乡镇工作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产业、抓服务”上转移,强化乡镇政府在促进农民增收上的职能,从根本上构筑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平台。二是理顺县乡关系。进一步明确县乡职责,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增强乡镇政府的独立性。县级部门重点对乡镇实行宏观管理、目标管理和任期管理,尽可能地减少对乡镇的“规定动作”,引导乡镇增加“自选动作”,取消对乡镇无关大局的行政指令性任务和评比考核,尽可能为乡镇干部“松绑减负”。对于个别必须下达的任务,首先考虑乡镇的职责界定,考虑农村工作的实际,避免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制”和“目标责任制”。三是理顺条块关系。加强和完善乡镇政府职权,对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评议乡级部门并给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结果的制度,实行乡镇部门负责人调动任免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制度,赋予乡镇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权、考核权和调配权,切实解决乡镇职能缺省问题。对土地、林业等涉及执法的工作事项,能委托执法的,由县级部门委托乡镇执法;不能委托执法的,统一交由具备执法资格的县级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彻底退出。四是理顺乡村关系。乡镇政府对村级组织坚持服务而不决断,引导而不包办,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指导好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经济中介组织建设,乡镇重点做好跨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灌溉等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尽量减少乡镇对村级组织的行政命令和干预。

(二)加大对乡镇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当前,乡镇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在乡镇自身努力的同时,上级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增强乡镇政府的财力。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为乡镇履行职责配置相应的财力。明确规定确需乡镇政府配合完成的工作,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条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运转困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革分部门分配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一个“漏斗”对乡镇的财政经费拨付办法。二是化解乡村债务。在锁定债务,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上级组织应出台具体的相关政策,逐步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三是加大倾斜力度。上级部门要在资金、项目上继续加大对乡镇的倾斜和扶持力度,尤其是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多为农村加快发展做一些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四是优化工作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重视选拔优秀的乡镇干部到领导岗位。把乡镇干部住房政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落到实处,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向乡镇倾斜。正确处理压担子、给任务与教方法的关系,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对工作遇到的困难,要主动帮助乡镇干部解决。对乡镇干部在艰苦条件下,为民服务、为民增收,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不怕吃苦的创业精神,给予公正的评价,为乡镇干部营造在艰苦条件下畅心的工作环境。

(三)改进服务方式,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

作为乡镇干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服务群众,事无巨细,都要亲历亲为。因此,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具体来说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加快发展上下功夫。作为内陆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乡镇往往保守大于创新、怕字大于敢字,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工作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缺乏“敢想、敢干、敢闯、敢创”的勇气,存在安于现状、求稳怕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现象,迟迟不能使乡镇走出困境。为此,要进一步引导乡镇坚持用加快发展来破解工作难题,以思维和观念的创新来带动乡镇体制创新,在转变思维中寻找出路,将心事用在发展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劳务输出等创新性重点工作。二是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多放权,少揽权“的原则,对村级管理要由越俎代庖向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转变,对镇直部门管理要由包揽一切向严格监督方面转变,积极推进政事、政经分开,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服务性、技术性和社会中介性质的机构彻底从乡镇党政机关分离出去,尤其是那些政府想管管不了,想管管不好的事,要大胆放权,把职能下放,通过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行方式进行管理和引导,真正达到减少事务、减少开支,使乡镇干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事,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在示范引导上下功夫。要善于抓典型,抓示范,抓宏观管理,减少行政命令,防止盲目干预。尤其是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要采取组建农业产业协会、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措施,重点搞好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信息服务,给群众做好示范,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带动群众自觉主动地调整产业结构,让农民决定种什么、养什么、做什么,群众就往往乐于接受。四是在能力培训上下功夫。要提高乡镇干部的服务水平,必须强化乡镇干部的能力培训,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根据现阶段农村工作需要,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大力开展技能转型培训,围绕农村政策、先进适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乡镇干部指导农民致富的服务本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适用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四)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管理方式的转轨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3篇

一、注重政府引导发展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扶持并监管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1. 突出规划引领。

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商务部今年将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扩大实施范围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带动大型电商企业进入农村,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实现农村流通网络的第二次飞跃。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鼓励县乡积极对接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千县万村”计划。如聊城市冠县就提出,2017年底,争取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和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等电商项目在冠县落地。这会全力扩大冠县产品的网络销售规模,提升冠县特色产品品牌知名度。

2. 强化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结合县区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加快梳理各方面的电商政策,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财税方面,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落实好税收奖补、价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电商企业负担。(2)金融方面,采取补贴、贷款贴息、债券融资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贷款抵押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电商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3)用地方面,优先保障电商园区和重大电商项目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废旧楼宇、标准化厂房等建设电商项目。(4)宣传方面,加强政策和舆论引导,加大线上和线下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农村电子商务的优点,参与到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中来。

3. 优化管理服务。

(1)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电子商务三级网络,提供“一条龙”服务。更加注重个性化、菜单式、一对一的点到点式的“微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农村电商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和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2)加强监管。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和研判,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战略的实施

农业电子商务能不能在农村地区取得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对于电子商务的掌握和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

1. 加强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通过对各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店铺建设与运营的推广,培养农村内部电子商务人才;鼓励外出打工的青年、大学毕业生等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流。积极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通过招聘等形式引进外来优秀电商人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电商知识培育,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为电商业务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

2. 加大培训力度。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亟需培育出一批懂电商业务、懂市场行情、懂电商操作的电商人才。通过组织电商人员代表到电商发展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开展电商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商知识的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才培训。要多渠道举办电商职业培训和人才实务培训,建立多层次的培训体系。通过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培养适应新型农业和互联网社会的“新农人”,提高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电商的能力和水平。与当地大学或职业类院校合作,设立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点,对在校学生开设“实战”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高速畅通、覆盖乡村、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电子配套基础设施,有助于为各类农村电商主体提供高效服务。

1.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地区网络全覆盖,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电信资费。建立大型的综合性的农村信息化网站及乡镇级的电商网站,最大限度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

2. 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是创新的服务载体,是实施农村电商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区级党委、政府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电商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电商服务体系等,为众多青年大学生、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保驾护航,促使电商产业发展拥有广阔的前景。

3. 优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推动区域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电子商务物流专区,积极发展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和大型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加强物流快递业对接,推动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和许多快递企业布局农村市场,鼓励传统的供销、邮政等实体企业在农村积极尝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最后一公里”的物流服务。

4. 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网商银行相比传统的银行贷款,减少了烦琐的审核、抵押环节,放款更快,而金额也可以根据信用变化增长,这种小微贷有助于改善和提升现有农村经济结构的作用。为此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商品的品牌化和标准化,要注重从以下方面加强:第一,突出品牌化战略。像聊城市淘宝第一村“路庄村”都是卖工艺葫芦的,在初期是有优势的,可以抱团取暖,更利于产业发展。但随着产业规模的壮大,同质化竞争严重,价格战不可避免。若要更好地发展,就要形成协同效应,更要创新自己的品牌。消费者在潜意识里非常注重品牌,因为好口碑的品牌往往意味着好的质量。为此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加快实施农产品特质化、包装化、商标化销售策略,克服同质化竞争不利于行业转型升级的现状。实施创新驱动,积极引导个体自主创新,走特色化、差异化道路,打造自己的品牌。积极培育精品,地方政府应根据“品牌电商化,电商品牌化”的大趋势,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品牌电商,力争在区域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提高品牌意识,不仅要精心打造自己的个体知名品牌,而且要发挥其集群优势,积极打造集体品牌。第二,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进程。政府或行业协调机构应该尽快制定并出台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确保电商交易过程中树立和维护当地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应用品标准体系和健全流通环节的标准,促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五、创建多样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目前,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多是A2A、A2C、C2C三种发展模式,未来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可根据农业经济发展的特点,采用适应本地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切入模式。经济发达地区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接洽、合同和货款支付的电子化交易,除物流之外,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都在网上进行。不发达地区可采用通过农业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平台在网上发布供销信息,网下完成交易的初级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完善B2B、B2C、C2B、O2O等农村电子商务模式。

六、创建完备的法制体系

新形势下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的思考 第4篇

——*编办调研报告

乡镇政府工作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乡镇职能发挥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和实践还没有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着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情况。十七大报告,为乡镇政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乡镇必须以解决农民最需要的问题为核心,重塑基层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提出,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所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县随着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乡镇政府的职能必须随之转变,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一、乡镇工作现状:

自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县乡镇行政机构在设臵上统一设臵“四办一部”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共设17个乡镇,2005年撤乡建镇过程中将柏林乡撤并后归入了藏巴哇乡,大族乡撤并后归入了卡车乡并更名为喀尔钦乡。在乡镇分类过程中,柳林镇、木耳镇被确定为二类乡镇,其余13个乡镇为三类乡镇,现15个乡镇共核定行政编制334名(其中周转编制5名),事业编制654名。截止2008年底乡镇实有行政人员322名(其中干部311名,工人11名),事业人员548名。总体行政缺编66名,事业缺编106名。

二、存在的问题:

1、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而乡镇却不具备法律、政策、税赋、财政补贴等经济调节手段和能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界定的行政执法主体,绝大多数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地税、国税、工商实行了垂直管理,公安、司法、土地由县上派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直发,卫生院由县直接管理,乡镇对这些机构不具备领导关系,一些本该由县级部门承担或仅需乡镇配合的工作也交由乡镇办理,县乡职责不清,权责不一,乡镇对社会的管理职能事实上不健全。

2、乡镇职能弱化。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但是,现阶段的乡镇却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产品的商品和农牧业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技术滞后,信息闭塞。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乡镇政府来解决,而实际上这恰好是乡镇政府的薄弱环节。很多地方乡镇政府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在社会事务上,更存在着职能弱化问题。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应依法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都统管起来,这是法律赋予乡镇的重要职责,是我国政权体系实现统一领导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但是,随着部分行业财政上划和管理职能的脱钩,乡镇职能落空。同时,部分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群众意见大,认为政府监督不力。

3、乡镇政府管理方式不适应。乡镇政府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转变过来。重生产管理,轻提供服务;重经济指标,轻社会统筹;重落实指标,轻公共产品;习惯于行政命令,不善于发挥市场作用发展经济,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

4、“属地管理原则”形成了乡镇工作压力。根据我国管理体制,乡镇是各项政策的最终执行者,执行的责任在乡镇。乡镇没有向下推的环节,向上推更是没有可能,别说是上级党委、政府,即使是县直各部门也都不能得罪。特别是在信访、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上,主动权并没有掌握在乡镇手中,但考核结果却影响乡镇其他工作成效。正是来自“属地管理”的压力,乡镇在职能运行中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5、上级任务与自身中心工作的错位。根据上级对乡镇的考核办法,县直各部门都手握“一票否决”之剑,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级级考核,逐级把压力传递到乡镇,而目前乡镇承担着县以上党委、政府层层布臵下来的指考核指标任务非常繁重,其中一票否决项目超过5项之多。上级的任务就如同一个圈,萦绕在乡镇干部的心头,直接导致乡镇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应付上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任务的重压下,乡镇考虑立足于自身实际谋求发展,服务经济的中心工作就显得很苍白,甚至于部分乡镇已经习惯了这种工作模式,上级部门支一支,动一动,不支不动,而真正的创新性工作,立足于本乡镇实际,服务发展的“自选动作”寥寥无几。

6、乡镇各事业单位体制不顺,减弱了乡镇政府的调控能力。目前,乡镇直接管理的站所已经很少,大部分实行垂直管理,就连教育、卫生这样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部门的人事权也不在乡镇,而乡镇承担着最大最直接责任的工作,据初步了解,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与乡镇签订的责任目标就多达18项以上,其中票否决项目就达5项。实际的管理执行权限非常有限,只有责任,没有职能。乡镇对各垂直部门所站的协管作用远跟不上县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更多的是协调沟通,因此形成了部门掌权,上级协调,架空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实质。对乡镇所站各部门的调控力在降低,这也直接导致了乡镇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缺少了有力的支撑。

7、人员素质及结构不适应,素质普遍低下。人员身份混杂,非公务员占比重过大。官多兵少,领导职数占编过大。人员结构状况不合理,即低学历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少;工人多干部少;无专业技术人员多,专业技术人员少;老职工多,年轻职工少。许多干部不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不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同时,乡镇干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多数没有受过系统的正规教育。部分干部,对党在农村的工作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更重要的是,在长期的以“催粮要款”工作模式为主的乡镇工作中,乡镇干部脱离专业工作,即使专业干部也不懂专业特长。

8、事业单位服务水平不适应、服务功能不强。一是政事不分。乡镇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行政人员混同使用,承担乡镇政府安排的行政工作。结果是既没有做好行政工作,却严重影响了本职工作。其次,由于乡镇事业各站所人员知识、文化、能力等较低,无法利用自身技术,通过示范引导为农提供各种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导致“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

9、没有适应新情况的工作模式。当前,在农牧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一些乡镇干部“官本位”的观念还非常浓,不愿意放下架子直接面对农民,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有的干部在工作方面成了乡镇和村的传话简。

三、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对策与建议

乡镇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国家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极其繁杂而又十分具体的工作任务。面对经过税费改革之后,农民奔小康需求日渐提高的现实,我们必须从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加强乡镇行政的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乡镇职能转变基本方向是要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实现三个转变,即指导思想上由政府本位向公民本位转变;管理内容上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管理方式上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转变职能的重点是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转变途径: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强调“多予、少取、放活”,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转换乡镇工作机制和模式。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加快促进乡镇干部转型,提高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和开展工作新局面的能力。第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干部行为。第四,要完善农村工作的考核机制。乡镇的内部考核,要实行权责统一。以业绩为取向,以民意为根本,让群众评议干部。转变乡镇职能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必须坚持思想认识先到位。乡镇干部头脑要尽快“转变”,由管理制约农民的潜意识转到服务理念上来。二是必须坚持以促进农村发展为前提。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离开发展谈转变,是舍本求末。三是必须坚持上下联动。乡镇职能转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关系的调整,联动性很强。要把乡镇改革县级改革统一起来,整体推进。四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只要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农民意愿,只要有利于解决乡镇问题和乡镇职能充分发挥,都可以进行大胆探索。

1、不断强化乡镇政权体制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乡镇职能配臵。这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要实现乡镇政权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乡镇职能要由抓事务向抓服务转移,体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乡镇机构改革要以减负放权为原则。机构设臵也应向这个重心靠拢,要立足实际,合理设臵机构,不墨守成规。在精简事务性机构的同时,改革乡镇“七站八所”的事业机构,理顺其管理体制,组建以产业服务为重心的服务机构,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臵,合理配臵资源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从而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赋于乡镇更多的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使乡镇更多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

2、转变工作机制,改变行为方式。要破除包揽一切的作法,按照专业化的要求把力量集中到各个产业发展的服务中去,要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现阶段,一是要抓信息。要建立健全为农牧民提供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径就是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乡镇政府和广大干部应当重视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科技手段去收集信息,及时发布、传达给农民,减少农民在种植、养殖、劳务输转等方面的盲目性。二是要做好市场分析,为农牧民提供产后服务。三是要做好科技推广工作。科技是产业的支撑,不注重科技,产业就体现不出质量和效益,要为农牧提供长期的生产技术服务。做好了这几方面的工作,农民就能见到实惠,乡镇政府的职能作用也显现了出来。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乡镇职能转变,并非放弃管理职能,而是要臵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协调,靠服务来管理。一是要努力实现乡镇职能重心的转变,即由过去对乡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农业生产的全方位领导与管理转变为对其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与服务。二是健全政府机关,特别是“七站八所”等条块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使其能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4、强化技能培训,力促干部转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既是适应乡镇职能转变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乡镇改革的重要前提。面对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干部素质与能力不适应的问题,我们要以培养技能服务型乡镇干部,建设技能服务型乡镇政府为目标,把干部培训作为乡镇职能转变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乡镇干部思想上要有为民服务的意识,工作上有为民服务的本领。

5、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面向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考录机制、考核机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将惩激励机制。通过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打破铁饭碗。严格入口,畅通出口。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考核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6、加强对乡镇机构编制管理。要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符合基层政权特点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按照实现短期财政支出不再增加、中期财政支出明显减少、长期财政支出彻底减负的思路,乡镇5年内机构、人员编制不能增加,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政策观念,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乡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辖**个行政村,目前机关在职人员**人。农村取消农业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前,乡党委、政府主要有以下职能:收税收费、计划生育、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招商引资、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经济发展指标等。随着收税收费这项工作从乡镇工作的职能中消除,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由以罚为主转向以奖为主,这为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机构和人员精简提出了要求。****年乡里设行政股室**个: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社会事物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建设办公室。按照区下达的编制核定为**名,其中行政编制**名,事业编制**名,另核定政法专项编制**名、工勤、老干部服务编制**名。

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困难

随着取消农业税,多年以来交纳“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作为乡镇的重头戏和最为头疼的收钱、收粮问题也迎刃而解,可以说得到实惠的是广大百姓,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各种职能也随之产生相应的转变,出现了新的情况。

1、行政管理职能弱化。由于现行体制问题,派出所、土地所等管理职能上划,乡镇政府既没人权,也没财权,缺乏对这些部门的有效制约力,导致乡镇职能削弱,增加了协调难度。乡镇在管理方面严重存在着“责、权、利”不相一致的问题,本属于乡镇政府管理的事务,但人权、财权均在上级业务部门管理,致使乡镇政府管理权名存实亡,无法有效发挥乡镇职能作用。

2、乡镇财政能力弱化。农业税取消后,虽然上级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进行补偿,但乡镇缺口仍然很大,仅能勉强维持乡镇最基本的运转支出,许多欠款乡镇无力偿还,再加之教育、修路、打井办电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导致乡镇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

3、乡镇干部角色转换较慢。农业税取消,乡镇干部从繁重的“催粮要款”任务中解脱出来,但过来不管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一般干部,都有包村任务,而过去包村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成农业税,农业税取消后,相当一部分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发挥自身的作用,需要一定的适应期,进而影响乡镇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当前工作难点

1、兴办公益事业难。现在农村办各项公益事业,如“两室”建设、街道硬化整修、“村村通”工程、文明生态村创建等公益事业,难度很大,瓶颈束缚就是缺乏资金。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调控功能进一步弱化,乡镇财政无力满足大量的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需求,且村集体经济基本上是空白。全乡**个村只有**庄村有集体企业,还有少数几个村留有少量机动地,每年收一些土地承包费,算作集体收入,其他绝大部分村集体收入一点也没有。从实施费改税以来的这几年,兴办公益事业大力提倡“一事一议”,但实际运作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农民认知程度不一,加上集体意识淡薄,很难达成共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一事一议”就算是有90%的人同意,仅有10%的人不同意、不拿钱,事就没法议,也办不成。

2、人地矛盾解决难。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出台,种地的效益明显提高,使农民“恋地”意识越来越强。摆在眼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目前的土地“热”了起来,原来不重视土地的农户开始要地,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人地矛盾纠纷。如果这个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必将愈演愈烈,进而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大局。

3、农村债务化解难。乡村两级负债现象很普遍。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做为一级财政,可用资金已经捉襟见肘,村街一级取消了农业税就等于彻底断掉了化债的资金来源。且村街有欠债的早就把集体资产用来抵债了,要通过发展经济来化债无疑远水解不了近渴。

四、对策和建议

加快乡镇职能转变。乡镇党委政府职能要尽快从根本上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把解决农民的困难与问题作为己任,把如何加快发展、如何实现农民增收、如何改变农村面貌作为第一要务,把怎样让农民安居乐业作为一种责任与任务,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为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服务上来,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经济、抓服务、抓稳定上来。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更需要进一步的转变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强化对稳定工作认识、提高化解各类矛盾的能力,保证经济及各项事业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下发展。一是抓好乡镇、村街两级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大家在维护乡镇稳定工作中摒弃各种私利私欲,用一种服务群众、为群众谋利益的意识投入到工作中。杜绝因工作疏忽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滋生矛盾隐患、信访苗头的情况出现。二是提高信访专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知识,经常学习国家政策、法律、部门规章制度等知识,提高处理各类矛盾的能力。三是实施党政领导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上门倾听群众的呼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四是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防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随时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加大处理力度,确保矛盾不激化,及时有效处理。

妥善处理乡村债务。一是不准新增债务。建立健全严格的乡镇债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债务。对乡村确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应根据财力反复论证,量力而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得以政府财政名义举债。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口径、内容对乡镇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核清债务债权主体、分清偿债义务和清偿责任。三是由于目前的债务主要是过去“普九”达标、办集体企业和为完成税费而举债,因此,在债务化解上,凡是因国家政策(如“普九”达标)造成的历史欠帐,应由出台政策,集中核消一部分债务。

统筹乡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民间协会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带头作用,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引导乡镇干部把工作精力向抓项目、谋发展上倾斜。把发展二三产业继续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来多引企业,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通过大搞招商引资,盘活现有资源,为财政增收开辟更多税源,从而在地方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使乡镇干部的福利待遇逐步得到提高。只有这样,乡镇干部才能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农业农村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扎实开展乡镇干部的学习教育来全面提升执政能力。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机遇期,国家先后制定了一大批涉农法律法规,各级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民惠农政策措施,乡镇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领会、熟悉和全面掌握。要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现代市场经济、涉农法律法规、农村适用科技和公共管理等知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发展观念,加强理论修养,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指导水平,增强执行能力,既充当“指挥者”,又能做“操作员”,努力适应新时期对乡镇干部的要求,更好的为乡镇经济发展做贡献。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6篇

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作者:郭隽萍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年第02期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已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其在管理模式、机构设置、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公务员建设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的新形势、新情况,我国政府职能必须进行转变和优化。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必要性;难点;途径

[中图分类号]F045.51

新形势下转变乡村职能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 第7篇

1. 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

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自觉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 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总结新经验、新作法, 树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全新的档案工作观念。一是树立档案是生产力的观念, 克服那种档案工作是虚, 搞生产、干经济是实的片面认识, 树立严格管理和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可以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观念;二是强化档案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观念。档案工作要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过去传统的工作方法中走出来, 尽快实现单独的管理职能向管理服务职能并重的转变。只有这样, 才能使档案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体现自身的价值。

2. 完善档案法律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法律制度的健全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截止目前, 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8个较大的市颁布或修订了地方性档案法规。‘十五’期间, 国家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先后分三批取消了33项行政审批项目, 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 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自毛福民在2005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报告)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必须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 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和修订一批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如当前法学界对《档案法》提出诸多质疑, 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及时进行修订;二是继续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完善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 提高档案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3. 创新档案工作机制, 开发档案工作新领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多数立档单位行政事务忙、档案材料多, 都希望借助外部力量做好档案工作。在这种情况下,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握时机, 成立档案服务部门, 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如档案服务站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身改革、职能转变的产物, 其职能实际上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的“转轨变型”。其服务对象是全社会, 开展档案业务技术咨询和档案整理以及检索目录的编制、著录、打印等劳务性、有偿性服务, 在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档案服务站不仅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还是档案部门实现创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如滕州市兰台档案服务站于2002年6月正式挂牌运作, 截至2004年9月底, 该站共向社会提供档案业务技术咨询187人次, 为26家单位整理各类档案6 900余卷 (件、盒) , 编制并打印各种目录10万余条, 收入7万余元,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强化行业协会 (学会) 作用, 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随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微观管理的减弱, 如何使这一工作不出现“真空”状态, 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首先, 根据国外档案工作的经验, 强化档案协会 (学会) 的作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行业协会 (学会) , 可以积极开展档案工作调研, 加强各单位间的沟通联系, 进行档案业务及法律政策咨询等活动, 进而成为各单位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联系的纽带。其次, 应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档案工作要做好, 不仅要靠档案部门, 还必须依赖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只有这样, 才能形成合力, 创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跳出现阶段档案工作就档案论档案的圈子, 建立档案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加强在新形势下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5. 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 搞好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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