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2024-06-09

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精选10篇)

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第1篇

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承包人:杨再然(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湖南南县中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鉴于发包人(铜仁云林仙境有限公司)已与四方签订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铜仁云林仙境旅游景区漂流绿化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卜口村夹岩组

分包工程承包内容:甲方跟发包方(铜仁云林仙境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的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圆形仿木22-25cm的葡萄架”改为“根据仿真要求大小的仿藤葡萄架”为准。

二、分包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价约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按每组(约5米一组、以现有预留结构孔为准)叁仟伍佰元计算,结算按工程实际量计算为准。(本工程乙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及税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付贰万元(¥:20000元)做为预付款给乙方,然后按工程进度(每完成10组计3.5万元的70%即2.45万元)结算一次(不含预付款2万元),余款30%待完工后付清25%即约20万元,剩余5%即约肆万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一年内付清。

四、工程工期

乙方确保2014年月日开工,于2014年月

日完工,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误工则时间顺延。

五、双方的责任

甲方:(1)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2)无偿提供架跳方便乙方使用至工程结束。(3)无偿提供水电方便乙方使用至工程结束。(4)无偿提供场地住宿及生活方便乙方至工程结束。(5)如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误工需要补偿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及超过3天误工需要补偿施工人员的往返路费。(6)确保无其它闲杂人员骚扰施工现场及材料保管安全。

乙方:(1)尽职、尽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2)乙方在工地上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如因乙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完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以上合同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处置。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证人各执一份。

附:因现在的方案与之前甲方跟发包方的方案发生变更,材料及工资有所增加,如发包方认可后应向发包方请求增加相应预算,所增加预算甲乙平分共享。

甲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时间:年月日

公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电话:

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第2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项目的钢筋劳务单包项目(包工包辅料)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黔江区

三、建筑面积:5419m2

四、承包方式:人工费+机械费、生产性辅、耗材费。

五、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中的全部钢筋工作内容。

六、承包工期

3、总工期:从地梁开始计算主体45天,二次结构25天。

七、费用标准

1、承包单价按合同建筑面积元/m2计价支付,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现场材料上、下车费、材料管理费、现场转运费等全部费用。

2、基础人工费单独计算,钢筋工元/吨。

3、工程上一律不考虑计日工,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八、乙方承担的细则范围

甲方提供材料的抽复检的试件制作,钢材焊接、电渣压力焊接头、费料焊接。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乙方承接任务后,必须按图纸和设计变更完成工作量,如留有小量未完,甲方有权在决算时按工程量的三倍进行扣减。

十、工期奖罚

1.工程工期:主体框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45个日历天;主体验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90个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工程停工时或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按实顺延。(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

3、甲方按主体框架、主体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工期考核。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若不能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材料管理

1、乙方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严格管理,按规定控制使用,节约有奖,超耗赔偿。

2、现场钢筋制作加工损耗为0.5%,其余的材料损耗按项目材料部

门的规定执行,若超规定标准甲方将按钢材同期市场价格要求乙方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给后期内外装修造成的工料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2、安全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2000元以内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

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作业时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使用,但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整改。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壹拾万元正。若乙方借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付工程人工费,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所需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有困难,可向甲方租赁或由甲方拨价给乙方,但甲方收取3%管理费。

3、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由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材料、质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仔细阅读图纸,发现问题事先提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同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如因甲方材料、设备停电延误的工期一个月在3天内(含3天),不予赔偿乙方损失,由上述因素造成3天以上的工程停工、窝工,乙方用材、机具租赁等乙方可以办理签证,由甲方承担损失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若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而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具备本项目建设人工费周转能力,以及相关的协调能力。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转包,一经查出,立即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管理制度等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超出规定损耗的材料用量(本合同未规定的按合理的损耗计),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91)81号文(禁止使用儿童工规定),违章者按劳力字(92)27号文(使用儿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四证一卡。

12、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和女工以及18周岁以下50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清退。并按照渝劳发(1992)23号文件规定,给予罚款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业主与甲方以外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若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自带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必须为乙方撤出提供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的劳务费和赔偿费用。

1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周自林 同志,乙方派同志为甲乙双方现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

15、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 第3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施工管理,工程

1 工程概况与简介

柳树沟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中的第八个梯级电站, 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工程总库容约7710×104m, 装机容量180MW (2×90MW) , 工程规模属三等中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高102.0m, 坝顶长186.4m。

由于主合同单价偏低, 施工环境恶劣, 加之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 大宗材料价格与人工价格大幅上涨, 致使在分包队伍 (对于有实力、有经验的分包商吸引力不强) 的引进及现场管理与商务管理上难度较大。只有加强合同管理, 才是约束分包队伍管理的重中之重, 推进项目发展战略的基础。本文结合所在项目合同管理, 从合同管理的概念、重要性等方面简要阐述有关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2 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2.1 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 它是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为项目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 保证项目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正常履约, 确保合同签订与实施的合法性要求。

2.2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明确了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和质量安全等目标, 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 所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项目部开始便以合同交底、技术培训等方式, 让大家对合同管理的范围、概念、责任有深刻认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 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和管理范畴, 而是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部门与人员都必须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让每个人从思想上加强重视, 从而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否则, 就会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

3 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3.1 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柳树沟水电站开工初期, 考虑到主合同单价偏低, 且合同条款较为苛刻等方面因素。便加强分包合同管理, 强化分包细节, 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项目部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分包合同管理, 对于项目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 有着较大的意义。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 共同努力, 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理念。

3.2 分包合同审核和批准

(1) 合同草拟:合同由合同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拟订初稿后必须经主管总经济师的要点是:合法性、严谨性、条款明晰且可操作性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明确。

(2) 合同的可行性:应当根据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调整合同条款与风险责任等, 要确保合同能够落到实处, 有效实施。如果一味的按照合同范本条款, 不结合实际情况, 合同就会无法实施或合同条款无效。

(3) 合同细节:合同格式大的原则按照合同范本条款执行, 并结合实际修改、修订, 小条款及工作内容、计量方面一定要详细注明, 规避以往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微小的合同漏洞进行索赔或提出变更单价及另外计费等。

(4) 合同经项目审核后, 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 确保合同合法合理,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3 分包合同的签订

(1) 合同谈判须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总经济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 必须是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 委托人必须对企业负责。

(2) 在签订合同之前, 必须认真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对方近年的信誉及工程业绩。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合同除签字外, 一律采用书面格式, 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3) 合同签订时注意的问题:首先要注明双方的单位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其次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严禁使用财务章, 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并加盖骑缝章。

3.4 分包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碰到困难的, 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 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更需变更, 解除合同时, 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 若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 应从维护项目合法权益出发, 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 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并应办理有关的手续。

(3) 变更、解除合同, 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 原合同仍有效, 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 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 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4 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由于水利工程有着工期长的特点, 加之设计变更频繁及其复杂性, 致使分包合同管理颇为艰巨, 根据实际施工合同管理情况, 主要表现为:

4.1.1对合同认识不够, 法律知识浅薄

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 且漏洞过多,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加之市场的过度竞争,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 不惜以低价中标, 然后非法转包, 从中获取利益;或者有的施工队伍挂靠一些资信好, 施工水平高的企业来承揽工程, 而实际施工时却达不到施工技术要求等, 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4.1.2合同文本不规范、不细化

过多的合同签订都是参考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没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不具体, 致使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过多缺陷, 产生的问题较多, 合同没有起到真正的效果。

4.2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其水平的高低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要求全员参与, 人人重视合同管理, 强化所有参建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才能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2) 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信息评审, 调查其管理水平, 物资设备情况, 业绩与信誉等, 确保分包队伍有实力能够完成承包工程, 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3) 重视合同文本, 强化合同条款。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 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 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 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预见性。同时要具有可操作性, 确保合同落到实处。

总之,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管理来开展,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 要讲究管理的技巧。从而降低风险, 切实维护项目利益,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崔军.FIDIC分包合同管理与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浅谈境外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境外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施工

中图分类号:F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9-0141-02

工程分包目前是中国承包商境外经营项目普遍采用的方式。在境外工程承包中常见的分包工程情况有专业工程分包、土建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中国承包商只承担土建工程,而把一些专业性非常强的工程内容全部或者大部分分包给国内外分包商,这种情况也是最为普遍的。这种分包内容的划分的优点是可以发挥专业分包商的特长,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同时由国际或当地专业分包商负责专业性工程内容施工,可以比较容易获得业主和工程师的认可和批准。土建工程分包主要是在生产性建设项目中,尤其是EPC“交钥匙”工程项目,中国承包商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成套生产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转等方面,而将土建工程交给分包商来承担。这种情况在境外建筑市场也是比较常见的,这样做不但可以降低工程成本,还可以避免直接招募和组织当地劳务施工,而只需管理几家分包商即可,在管理上比较方便。劳务分包主要是可以使中国承包商免去招募国内外劳务人员的麻烦,同时在施工现场也不用自己直接指挥工人施工。

分包工程具有的条件及应注意防范的问题,是总包商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形象,保证企业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不受损失,建立对分包有效管理的可行办法,是一个总包商的管理灵魂。加强工程风险防范与对策是总包商必须建立的管理体系。在建立分包的管理体系过程中,合同管理显得格外的重要,加强分包合同的风险管理,是目前中国承包商经营战略重点之一。中国承包商必须非常慎重地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来承担分包工程,通过一定的招标方式如邀请招标,选择报价合理和低廉、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施工机具设备能力、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熟练工人的分包商,保证工程的施工。另外,在分包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中国承包商必须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分包合同须全面反映总包合同相关内容(如合同风险)。确保签订规范严谨,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分包合同。

做好工程分包合同管理要从如下五个方面入手:

1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分包工作需要掌握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技术标准、属地化战略等多方面的知识,其涉及面广、综合性和专业性较强,只有合理地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并实施长期有效的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才能朝着承包商预期的目标方向发展。承包商要把项目分包管理工作纳入到工程管理整体工作中去,长远规划、系统策划、缜密实施。设置准国际工程管理的矩阵组织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同时,还要按照管理流程程序化、管理手段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可以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商的选择、分包商履约的过程控制、工人的教育培训、日常生活管理及权益保障,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为分包工程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促使分包工程管理逐步走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 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施工管理

分包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引进合格的分包商,仅仅是分包准入的问题,分包管理严禁实行“以包代管”,否则承包商将失去对分包商的掌控力,处处被分包商牵着鼻子走,受制于分包商。关键是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科学、规范的管控,不定期或定期地对分包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纠正,保证分包商在施工实践中履行合同承诺,严把“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关。分包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随时掌控分包商的施工部署、机具设备状况、人力资源、人员思想动态、资金使用情况等等,一定要掌控全局和控制目标。如:分包商的施工安排要服从总包商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人员的选派、进出场和调整需报送总包方审批,对主要材料严格检验,建立相应的台账。对外联系由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牵头,联合分包商协调一致共同对外等,以确保项目管理一盘棋。

3 强化分包工程计价及结算管理

对分包商的控制管理,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对其预付款、工程款的拨放控制。在结算时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 程价款结算方式,对分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月或季度进行验收计价,总包方项目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合同、财务等相关部门集体会审、逐级签字、逐级把关。若在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则限期整改,否则不予签字。最后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根据相关程序上交总包商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要对分包工程逐一建立台账,按照分包工程合同号、分包商、分包工程总价及时准确记录结算情况,根据当月或季度完成额扣除各项费用后严格按合同约定,经项目经理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拨付工程款,严禁工程款超付情况的发生。

4 工程分包管理中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与政治影响有着密切联系。政治风险也称为致命风险,教育好自己的员工,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提高防范意识,策划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现国人的文明素质至关重要。对于工程分包管理上升到一个政治高度去认识,没有政治头脑,经济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所签订合同的条款中,应明确责任,明确此风险在现实中如何化解的办法等。

5 实行项目分包后考核评价,实行奖励和淘汰机制

项目结束后,总包商应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档案。对表现优秀、积极合作的分包商给予奖励,寻求今后的再次合作。对履约能力差、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分包商列入分包黑名单,在今后的项目中严禁再次使用。

总之,我们“走出去”是为了“走进去、走上去”。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引进分包商对其管理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选好、用好、管好分包商,降低成本,提高中国公司在境外承包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求得发展。

参考文献

[1]汤礼智.国际工程承包实务[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

贸易出版社,1990.

[2]张水波.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2011.

[3]王雪青.国际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闻海军(1981—),男,河北廊坊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技术管理、土木工程。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 第5篇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概况

1.1工程名称: 祥达花园 A区 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建宁东路延长线祥达花园 A区工地

2、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

2.1劳务作业承包范围:祥达花园A区红线内所有景观土建及水电工程

2.2劳务作业内容:

建设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包括设计缺项、漏项及设计变更后所有内容的施工作业。

自土方开挖开始,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的限额用量文字交底所确定的内容。临时用水、电的(埋)架设(发包人只提供电源至主配电箱,施工用水主管接口,场地内其余用电、用水设施、管线材料及人机费由承包人自理);见证取样、养护及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及验收、存档;

4、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

4.1 项目负责人: 苏一波 (职务:副总经理)

项目经理: 张琦 技术负责人:高小林

4.2 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必须称职、能胜任工作;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管理人员需承包人公司出具书面委派书。

4.3 承包人委派的劳务作业人员技能、作业人员数量须满足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4.4 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其劳务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5 承包人应教育其劳务作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盗劳务作业现场的物品等。如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处以警告一次,二次以上每人每次罚款20__元人民币,罚组长5000元,凡参与打架斗殴或偷盗的人全部清退出场,从此不得使用。

5、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正 。

5.2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利润、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具、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等。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含部分设计漏项、缺项增补及变更等)。

6、劳务作业期限

6.1开工日期: 20__ 年 11月 1 日,完工日期: 20__年 3 月 10 日。

6.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期限内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元,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

7、质量标准

7.1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科》(CJ/T3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0-20__)、《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__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工程施工”部份。

7.2 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返工、重做后,劳务作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维修、返工、重做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20__元/次 ,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维修、返工、重做后仍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外,发包人还有权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如上述不合格事项导致工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损失。

7.3保修期:二年

8、文明作业标准

文明作业要求达到: 承包人之劳务作业必须达到云南省及曲靖市关于文明作业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尽,施工场地内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场地内施工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即时清理干净,各种文明施工牌及警示牌要按规范悬挂;浪费及损坏甲方材料须照价赔偿。

9、安全作业

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2承包人应对其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劳务作业标准,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0、图纸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劳务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10.2承包人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现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有差错(包括实际情况与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不符、设计文件有错误或遗漏、地质情况或基础埋深有变动等)的,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机械设备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

11.2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由发包人提供:土建材料、装饰材料、水电及消防材料等主要材料.

11.3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下列建筑材料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6施工现场内的临建、临水、临电、现场硬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除外),由承包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7 发包人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搅拌机、运输机械及起重机械等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 本合同价款按进度支付,每月拨付一次。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甲方审核已完劳务作业工作量对应的价款。并且,于确认后 5 日内,按此价款的 70% 于每月5日予以支付上月进度款。

12.2 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款的95%,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付清(无息)。

13、劳务作业验收

13.1 劳务作业验收以国家关于劳务作业验收的相关规定、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说明书、会议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13.2 劳务作业成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在 7 日内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将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的,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13.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劳务作业施工场地内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4、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时提供图纸 ;及时提供材料、设备,保障劳务作业需要。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进度及质量,对存在的安全、进度及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5、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负责竣工资料 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

3) 组织符合本合同要求且能够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的劳动者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包人与劳务者之间的合同及本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5) 按合同约定提交进度计划以及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务作业安全。

7)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维修、返工、重做、工程延期、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8)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9) 按发包人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布臵工地、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2) 材料上下车、二次搬运由承包人承担。

13) 负责承包人使用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的上下车、收捡并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14) 发包人责任外机具(含施工班组工具及振动器、电钻等)由承包人负责。

16、合同解除

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劳务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要求其限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7、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均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承包总价5% 的违约金。

2)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相互配合和协助。

19、合同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向 建设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文本

本合同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园林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第6篇

发包方:上海绿神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园林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园林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郑州正商金领九如意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九如路56号

三、分包工程部位:郑州正商金领九如意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图纸施工完成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以公司与建设单位合同范围为准。

四、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分包工程期限:以甲方与建设方承包合同工期为准。

五、分包工程总价:暂定¥ 41362885.85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叁拾陆万贰仟捌佰捌拾伍圆捌角伍分。

六、乙方投入工种人数不得低于建设方工程进度需要,若因此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实际项目承包责任制,甲方指定

丁成忠 为项目经理承包责任人,并按工程总造价的2.5% 支付管理费给甲方。

二、本工程付款方式根据公司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的付款节点,扣除约定的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三、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建设单位结算款到账5个工作日内付款,并暂扣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安全设备,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法规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原则上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甲方尽力协助解决。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由甲方就近安排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合同价清单(详见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甲方供应工程所需施工材料。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发包人:(签字或盖章)

分包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园林工程清包工分包合同 第7篇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指定分包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收款银行卡号及开户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地方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总价、工程单价与结算支付

1、经双方协商,承包范围内各项目价格为: 具体见附件,最后依甲方确认的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

2、工程款支付:

(1)、每月按甲方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即发放生活费部分)。

(2)、承包范围内工作结束并经内部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总工程量的。(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付至总工程量的 %。余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保修期为 年。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4)、上述工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所属劳务分包公司后,由劳务公司付款给乙方指定分包人组织发放。乙方所属劳务公司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有效发票,开具发票的税金由甲方承担,则发票金额中应包含。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并听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督促指导。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或样板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相应施工人员进场,保证工程进度,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指派另外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工作,并遵守甲方公司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分包项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严禁私拉乱接施工用电。

4、爱护安全及生活设施,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

5、乙方应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进场施工。

6、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严禁违法违纪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到现场住宿。

7、乙方应指定专人领用相关施工材料,严禁用料浪费,做到工完场清。第五条、其它: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包(包括更换指定分包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3、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材料损耗必须控制在定额规范范围内,如损耗超出定额值,则超

出部分材料价款由乙方承担,并作相应处罚。

4、乙方为完成分包项目使用的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由乙方负责其工资和社保等,与甲方无关。

5、验收时未发现,但事后发现存在质量或数量等问题且证据确实,也是乙方违约,乙方除按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追加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6、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和性质,甲方总部可以组织抽查稽核结算支付和施工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核对审批延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廉政承诺: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不得用金钱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有关人员行贿,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指定分包人)及受贿人员的责任,且乙方总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约定价款基础上再下浮20%。如行贿受贿数额巨大,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8、其他约定: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至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指定分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与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第8篇

1 目前大型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分包商没有按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分包合同或签订的分包合同不给业主备案,从而致使施工合同不能顺利执行。有的工程项目因为工期紧的原因,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单位就进场施工。而根据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业主负责的原则,作为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一般通过总包单位对分包项目实施监理,但是相当部分的工程总包单位由于本身的管理存在问题,它对分包的管理形同虚设,往往是以包代管,有的甚至是包而不管;还有的总包、分包单位出于利益方面的原因,分包合同不肯给业主备案,这些现象给施工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和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带来不便。

2)分包合同中语句表达不规范,导致合同履约率较低。工程分包合同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包括为实现该主体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购置合同”、“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六个附属合同,它是由一个主体合同和六种附属合同组成的系统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仅仅是六个附属合同之一。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条款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总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指令的传达往往是“业主—总包—分包”的模式,并不是每个指令都通过监理向总包传达,从而容易造成各个分包合同语句表达不准确,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3)总、分包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的问题。分包合同经总、分包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在实际履行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的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在工程招标时,分包商还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办法,而总包单位却以低报价者中标,不考虑此中标价是否合理,具体施工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合理低标价引起的种种原因使建筑成本不断增加,引起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期、质量等原因的工程纠纷和施工索赔,一旦发生纠纷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导致总包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众多分包工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合同主体是无施工资质单位或自然人。如果施工中出现问题,处理起来很麻烦。另外,有的单位平时不注重搜集与索赔有关的依据和资料,如总、分包双方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施工备忘录、有关工程的工程照片、验收证明书以及双方来往的书信等,更重要的是有的单位不会处理索赔,分不清哪些属于施工中的索赔,在什么情况下可索赔,如何索赔。

4)“阴阳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总包经常为迎合业主的要求,存在并执行着“阴阳合同”、“口头协议”,这样无可避免地带来分包商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所谓“阴阳合同”、“口头协议”,是相对于“阳光合同”而言的,在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往往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换柱、漫天过海的微妙作用,这样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这种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这种现象也让监理工程师头疼不已。

2 监理工程师对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分包合同管理,有序控制分包项目。

分包合同大体划分为: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两种。对总包合同上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部分,坚决不允许分包;对允许分包的部分,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杜绝不合格队伍进场,必须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许多工程项目总包上报的分包内容和实际分包内容不一致,容易失控,而总、分包单位为自己的利益,不肯将分包合同交业主备案的现象坚决消除。对已进入工地的分包单位,若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除要求整改,对其进行处罚外,应予清退决不手软。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可有权利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

2)推行分包示范文本,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因此施工企业要严格合同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合同法规和条款,吃透其精神。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反复推敲,考虑周全。凡是涉及到验工计价时间、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对于那些一开工就需要施工企业垫付大笔资金的项目,一定要谨慎行事,以防合同一签订就出现工程款拖欠的局面。作为施工企业应模范遵守和执行合同,要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切不可因违约而将自身置于被动地位。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合同的执行,必须牢牢抓住总包,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尤其在开工、退场阶段,总包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而此时恰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对总包单位如不能履行其职责的,业主方和监理方应联合采取措施,扣除其相应的总包管理费作为对监理单位额外工作的补贴。

3)加强总、分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开展基于合同条件的索赔管理,促进分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和公平性。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索赔可以促使合同双方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全面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经济补偿行为。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索赔管理的能力,这是满足合同管理要求的基本素质,也是建筑市场走向和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做好监理工作中的索赔管理,a.要做好业主的参谋,吃透合同,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进程,预防业主违约,避免不应有的索赔。b.当发生索赔事件时,当好合同中公正的第三方角色,利用自己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合情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促进施工合同圆满履行。c.提高自身执业水平,避免由于监理工程师的不当行为,导致索赔事件发生,给业主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3结语

分包商仅仅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支体,工程分包也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承包方式。监理工程师应牢牢抓住“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根主线,贯穿于工程项目始终,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保证。

摘要:针对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分包商的施工特点,全面分析了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商的合同管理中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保证。

关键词:监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黄卫平.论工程项目的分承包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7):219-220.

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第9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5] 陈良华,吴大勤.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游说行为”双向效应研究--基于信息租金理论(information rent theory)的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

园林景观分包工程 第10篇

项目

园林景观分包工程

合同文件

发 包 人:总承包人:分 包 人:设计单位:工程监理:

二〇一〇年五月

项目

园林景观分包工程

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本分包合同协议条款由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鉴于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取得政府批准发展_________________项目,并已负责实施本工程;

发包人已就_______________项目园林景观分包工程进行了招标。

分包人已经提供给发包人一份附有全部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并就分包合同总价、工期与发包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兹订立协议如下:

1.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承包范围要求进行金溪园项目园林景观分包工程施工,具体包括硬质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工厂、架空层装饰工程、土方工程以及休闲中心南侧已完区域水洗景观重建工程等(不含上午休闲中心南北两侧及排屋展示区域已完工景观范围),并包括所需之神话设计、供应、安装、保修及保养、养护,施工内容及边界以图纸所示为准。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此总价为根据合同文件、图纸包干总价,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将不作调整。

分包人于2010年4月19日提供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单价下浮2%后之单价将作为合同单价。该单价视作已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及责任,不论有否在图纸或招标文件内具体说明。分包人确认上述单价不会因人工、物价、费率、税率或汇率之升降火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该单价将视作为日后计算设计变更的依据。

3.分包人须配合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执行及完成本分包工程,以确保总承包工程能在预定的完工日之前完成。

引致总承包工程延误,每天赔偿人民币50,000.00元,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计,赔偿无限额。

4.付款方式

付款办法:

(1)每月按核实累计至该月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之80%计算有关累计工程款,扣除5%保修金,并在减去以前已支付的金额后的余款支付一次。若分包工程没

有的形象进度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可延迟或暂停支付当期工程款,且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罚款。

(2)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硬质景观、架空层装饰、景观水电以及土方工程

支付至相应结算价款的95%,绿化工程支付至相应结算价款的90%;中标人须

按结算总价开齐累计发票给发包人。

(3)硬质景观、架空层装饰、景观水电以及土方工程余款支付方式:在发包人将本

项目移交小业主之日起计满一年后,凭收据支付该部分相应结算价款2.5%的保

修金;在发包人将本项目移交小业主之日起计满两年后,凭收据支付该部分相

应结算价款2.5%的保修金。

(4)绿化工程余款支付方式:在发包人将本项目移交小业主之日起计满一年后,凭

收据支付该部分相应结算价款5%的保修金;在发包人将本项目移交小业主之日

起计满两年后,凭收据支付该部分相应结算价款5%的保修金。

(5)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中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包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应

承担的保修责任。每月按核实累计至该月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之80%计算

有关累计工程款。须开具全额工程款发票(杭州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扣

除5%保修金,并在减去以前已支付的金额后余款支付一次。若分包工程每月的形象进度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可延迟或暂停支付当期工程款,且有

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资金使用证明:

分包人每次提交付款申请须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工程进度款之进款账号的资金流动证

明文件,以供发包人作为对总承包人本工程款进行监控之用。该证明文件包括:进账单影印件、资金流出证明影印件(包括转账支票、信汇单、现金支票等)以及该类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发包人的监控目的仅只是为了防止发包人将本工程之款项移作他用(与本工程进行之无关用途)而影响本工程的正常运作,并不能改变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原则。

5.合同条件/工程技术要求内说明须在合同协议条款内确定的资料如下:

(1)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若总包单

位对单体申报“西湖杯”,则需符合总包单位相关质量要求等级。

(2)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工程发包人未投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履约保证:分包人须在签署本合同后14天内提交由银行与分包人联名出具不可

撤销的履约保证书,共同及分别向发包人保证分包人会正确地履行本合同。

履行保证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合同总价的10%,以近千元单位计),而出具履约保证书的费用由分包人自行负责。履约保证书的格式按照履约保函之样本。提供履约保证书的银行和履约保证书的内容须事先提交发包人认可。

在分包人提交有效及审批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前,发包人可从应付分包人的款项中全书扣除履约保证书的金额后才予以支付,而所扣除的金额须待分包人提交有效履约保证书后,或于发包人证明本工程实际完工后(以较先发生为准)才予以退还。

(4)文明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签署本合同时,分包单位需于总包单位签署安全

协议,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向总包负责,安全责任押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以近千元单位计),该押金押在总包处,并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返还。若安全责任押金不足以支付,由于分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足部分将从应付或将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5)保修期及绿化养护期:本分包工程保修期及绿化养护期自本项目移交小业主之

日起计二年。保修期及绿化养护期完证书发出时间为保修期/绿化养护期结束。

6.“合同文件”乃由以下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条款;

(2)廉洁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在回标后至定标前的下列来往文件:

(Ⅰ)2010年5月6日,中标人致发包人之最终报价承诺书;

(Ⅱ)2010年4月19日,中标人致发包人之询标问卷

(二)回复;(Ⅲ)2010年4月14日,发包人致中标人之询标问卷

(二);

(Ⅳ)2010年4月8日,中标人致发包人之询标问卷

(一)回复;(Ⅴ)2010年4月2日,发包人致中标人之询标问卷

(一);

(Ⅵ)2010年3月26日,发包人致中标人之投标疑问回复

(三);(Ⅶ)2010年3月23日,发包人致中标人之投标疑问回复

(二);(Ⅷ)2010年3月17日,发包人致中标人之投标疑问回复

(一);

(5)中海地产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6)履约保函样本;

(7)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8)工程技术要求;

(9)工程量计算规则;

(10)图纸目录及图纸;

(11)工程量清单;

(12)中海地产签证管理办法;

(13)甲供物资管理工作程序。

所有定标前由分包方提交的一切施工方案、措施、进度表等皆只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为合同文件之一部分,而前述之所有资料须按合同文件之要求重新提交予发包方作出审 批及认可。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时间稍后者为准。

(1)如果技术要求与合同图纸有矛盾之处,以技术要求之规定为优先解释;

(2)如果合同条款与技术要求有矛盾之处,以其中要求严格者为准。

任何不列在上的其他文件皆不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的补充。

合同文件内的天数,除另有说明外,乃日历天数。

7.图纸

发包人免费向分包人提供各版施工图纸2套。分包人于功臣滚共时向发包人/总承包人提供足够数量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且不少于竣工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各9套。

(本页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签订如下: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与职位(正楷)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与职位(正楷)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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