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责任状范文

2024-07-21

民爆责任状范文(精选6篇)

民爆责任状 第1篇

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盘县洒基镇五排煤矿

爆 人 责

二0一七年一月五日(涉 员)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法人)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6、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负责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7、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8、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方案,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9、不断改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10、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法人: 矿长: 年 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总工)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爆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井下爆破技术业务管理。

二、协助矿长贯彻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

三、负责组织制定审查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四、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五、负责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负责。

六、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和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八、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象,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组织编制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长: 总工:

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安全矿长)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按照规定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确保本单位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

2、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对爆破作业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4、经常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杜绝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5、严禁以任何借口转借、转让、转卖、赠送爆破器材 6.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必训、违规必训制度。

矿长:

安全矿长: 年

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生产矿长)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爆破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本矿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落实。

三、负责组织对火工品管理、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

四、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的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负责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八、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

九、配合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

十、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和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长:

生产矿长:

年 月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机电矿长)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负责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对本矿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落实负责。

三、组织参加分析机电、运输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技术措施。

四、解决和处理机电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负责抓好分管范围的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

七、负责对全矿的安全供电、消灭电器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

九、按照机电运输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大型设备、安全仪器仪表进行技术测定和校验。

十一、对机电运输安装工程、设备回收,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安全工作组织安排落实。

十二、对供电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性负责。

十三、完善机电运输安全保护设施及“三专两闭锁”。

十四、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和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长: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爆破技术员)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7.全面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才能进行爆破作业,共同清点、核对、记录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确保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全部清退回库,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存档备。

总工:

爆破技术员:

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库管员)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坚守岗位,坚持执行值班制度。

3、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5、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发放民爆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人员的姓名,不得将民爆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爆物品。

7、必须建立进出库明细帐,做到进库与储存、出库帐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8、必须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专门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严禁存储其他物品及杂物。

9、负责清除仓库15米周围内的杂草等易燃物。

10、严禁在仓库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讯工具及明火照明。

11、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民用爆炸物品。

12、民用爆炸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产品要造册登记,报告单位领导并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报废销毁。

13、发现民用爆炸物品短少、丢失、被盗等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每天坚持安防系统,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落实到位有效。

15、认真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16、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等工作。

17、按照公司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安全矿长: 库管员: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爆破员)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凭爆破员IC卡领取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2、保管好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3、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4、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爆破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6、不得转让、出借、转借、赠送、私藏或截留民用爆炸物品。

爆破技术员:

爆破员: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安全员)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必须与爆破员一起计算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不许虚报领占为已有,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火工产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

5、必须深入爆破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药包、现场爆破,处理哑炮、残炮等实行安全监督。

6、爆破前应划定危险区域,组织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并检查清退余药,催促无关人员远离危险区后,发出爆破信号进行爆破。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方准行人进入危险区。

7、爆破时认真记好响炮数,爆破后与爆破员一起检查爆破结果,对哑炮,残药要督促爆破员采取安全方法加以处理,并将残炮、残药造册登记,送还仓库保管。

8、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应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矿长:

安 全 员: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班组长)

为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与涉爆人员签订如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若有违反按矿部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组织职工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当班的爆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2、带头执行各项爆破制度和安全规定。作业前仔细检查爆破作业点的安全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随时掌握全班安全生产情况。

3、严格当班爆破作业工程质量。交接班时要将设备使用状况和顶板、残爆、瞎炮、支护等情况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作好爆破日志记录。

4、作业过程中经常提醒全班人员对安全生产高度警惕,随时检查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组织本班人员排除,排除不了的,撤出人员,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

5、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6、开好班后总结会,定期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活动,作好当班记录。

生产矿长:

班组长:

年 月

民爆责任状 第2篇

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思想为主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单位使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现状,为确保爆炸物品管理责任到人,特由项目部(简称甲方)与作业队(简称乙方)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到层层负责,共同管理好爆炸物品。

双方的责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的管理内容及项目部的相关火工品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正确管理,确保爆破器材安全使用。

乙方责任: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作业队的负责人对本作业队爆破物品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需要爆破作业的作业队要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配备相应的爆破工,爆破工要持证上岗,严禁非爆破人员爆破作业。

3、爆破工领取爆破物品时,作业队负责人根据当班作业需用量提出申请,由爆破工持爆破作业证和上班次登记的“爆破记录”交派驻涉爆领工员核查后,方可审批当班使用量。

4、领取爆破物品必须二人以上,性能相抵触的爆破物品不 得同时领取。火雷管和非电雷管要用专用防爆箱装运。

5、严格执行退库制度,对当班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破物品,要认真清点及时退库,并严格交接登记和签认手续。

6、爆破工要认真填写爆破记录,将当班领取、使用、清退爆破物品的数量认真填写清楚,并由记录负责人签字,每月底上报物资部门核查,安质部备案。

7、严禁在施工场地、宿舍内临时存放爆破物品,严禁个人私拿、私藏、出售、转借、转让、倒卖爆破器材或交换异物。

8、严禁炸药库爆炸物品在没有公安机关监控或者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调运。

9、严禁作业队私自领用炸药。

10、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部的火工品管理制度。

11、爆破施工中如果出现爆破失败时,一定要保护好未爆破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炮区,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亲自组织爆破公司及有关部门,分析未爆原因,制定出安全可行的处理方案和措施,亲临现场监控,拆除未爆源。不得让其他人员在隐患区域工作。(炮区、隐患区均指境界区域)

12、加强日常安全检查,项目部安质部、物资部、安全人员每周排班检查火工品库安全工作,检查有记录;对发现违规作业的要坚决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火工品管理库。

13、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使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14、安全目标:不发生职责内的责任事故;本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事故目标指标为“零”。

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严格遵守、执行,责任书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项目部)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 方:(作业队)负责人: 年 月 日篇二:民爆公司监管责任书

官厅水库管理处对怀来县民爆公司

运输危险品车辆过坝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重点目标安全防范的总要求,结合官厅水库大坝安全的实际,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和《2010年官厅水库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的要求,为保障我处所辖水库大坝的安全,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监管制度,顺利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综合治理目标。现根据怀来县民爆公司工作性质和工作范畴及该公司使用的危险爆炸物品运输车辆需要通过我处所辖大坝的特性,为保障我处水库大坝及周边要害部位的安全,特与民爆公司签定此责任书:

一、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危险品运输车的治理,严防有事故在我辖区内发生,全力推进全年的安全工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安全基础,着力构建我处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处安全工作形势。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监管制度,顺利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综合治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此项安全监管工作受怀来县民爆公司和官厅水库管理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共同领导。

怀来民爆公司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落实安全工作;爆破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及危险品运输的资质鉴定情况;会同我处的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开展对通过我处辖区车辆技术状况的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车辆禁止使用,对该公司的通过我辖区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在思想上有可疑的人员要禁止使用。

官厅水库管理处安全领导小组要审查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和车辆运行的资质、人员上岗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对该公司的通过我方辖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审查,双方确认安全方可放行。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怀来县民爆公司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设专职安保干部,下设专职安全员,尽职尽责,该公司有车辆要通过我处的大坝时,要提前一天向我处保卫部门申请,经我处批准后,在双方共同监管的条件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通过我方的大坝。

2、该公司车辆通过大坝时,要注意车速不得过快,不超过20公里/小时;在通过大坝的期间不得停留,人员不得上下车辆,注意观察周边的情况,确保车辆和运载物品的安全。

3、水库管理处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大坝的限行规定和有关的车辆通过大坝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特殊车辆的安全通过措施,严格监管,尽职尽责。

4、水库管理处安全领导小组要会同怀来民爆公司对该公司的通过我处辖区的运输危险品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对运输车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通过我方辖区,对要通过我处辖区的该公司的各类人员进行政审,要摸清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底数,政审合格后的人员方准随该公司的车辆一同通过我处辖区。

5、怀来民爆公司和水库管理处对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辆都要进行登记,发放机动车通行证,同时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面监控,对不按规定路线、速度、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我处安保管理人员随时对进入我辖区的车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于不及时整改隐患现象,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不让该车辆进入或通过我处的辖区。

四、安全工作措施与应急预案

为积极的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的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1、怀来民爆公司在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或接触明火。

2、怀来民爆公司在运输车上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和运输过程中车辆上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使用打火机等。

3、车辆的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完好,如各类车灯开关、、仪器、仪表线路等电器设备,由于接触不良或绝缘损坏、漏电、短路等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以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运输过程中接触爆炸物品的电器设备要采用防爆型。

4、使用运输车运输过程当中要注重汽车排放过程中带出火星,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在消声器管口加装安全防火罩等。

5、为保证隔热,运输过程中要采取绝热保温措施,以免造成表面高温,可能引起分解自燃的危险。

6、为了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摩擦与撞击引起的爆炸。在运输此类物品中

要使用软质材料,如橡胶、塑料等材料包装运输。

7、对于存贮时间较长的火炸药等爆炸品,应按规定检查分析影响运输性能的有关项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不得运输至我处的辖区内使用或在我处辖区内从事其它的作业。

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为防止万一,若在我处的辖区内发生事故,应遵守以下的处置的原则: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安全小组的负责人,并立即报告我处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当地负责爆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及指挥部。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怀来县民爆公司和官厅水库管理处的各个部门依据反恐预案的标准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不得拖延、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民爆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5、对危险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双方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

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的目标和责任,确保全年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取得成效,杜绝发生事故。

2、突出重点、分步骤、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要按照运输危险品的步骤,结合运输过程中的实际,及时发现、了解运输过程中危险品情况,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确保安全。

3、进一步加强执法。双方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要通过严格的监管检查,从源头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怀来民爆公司的车辆无论是在我辖区内还是在辖区外发生的责任事故,一切刑事、民事、经济后果由该公司自行承担,我处只在其公司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过我处的辖区时的安全运输有监管义务,不予承担其它责任。

签署单位: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 责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民爆物品管理责任书 附件4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司火工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有序,有效改善民用爆炸用品安全状况,杜绝涉爆案件的发生,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出现,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施工队签定本责任书。

1、各施工队应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自觉接受辖区派出所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施工承包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配合公司监督、过问本施工队民爆物品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清查,及时整改。

2、各施工队要具备爆破员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接近、操作民爆物品。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按要求、按规程领取、使用炸药。爆破完后,清查工作面,及时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火工材料必须由持证人员领取,雷管和炸药不得存放在一起,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人员看护。

5、使用民爆器材必须依照《爆破安全规程》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6、各施工队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合公司对涉爆从业人员培训。

7、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经常性地对所属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多关注所属施工人员的精神,心里状态。

8、重大节日期间,各施工队负责人要在岗,监督民爆物品的使用情况,对于情况可疑的做到及时上报。对于在本施工队务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审查,保留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做到掌握情况,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进出。并按规定向公司辖区派出所上报务工人员名单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保证申请的民爆物品只在本施工队使用,不出租、出借、转让,一旦发生,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民爆物品的使用。

我施工队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

施工队承包人

签字: 日期:

备注:

1、本责任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施工队保留,另一份由公司留底,一份交治安大队,一份交派出所。篇四:民爆责任书1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

二o一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及省、市和本企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我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防患未然,确保不发生涉爆事故和案件,保障职工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严打与严管,严防与严治并举,严格落实责任制,全面清查清缴非法爆炸物品,大力开展整治非法储存、使用、私藏、运输爆炸物品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感,为全面建设和谐霍煤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职工家属,积极参与民爆物品整治行动,使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根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各单位要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审批、运输、储存、使用规定,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严格规范雷管编号管理制度和炸药打码工作,严格使用环节中的领用、配送、清退、登记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各种登记台帐规范,做到帐务相符,严禁火药库超量储存。

4、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爆炸物品的流向监控,以确保对民爆物品流向管理监控到位。

5、认真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清查工作,要动员职工家属主动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对居民区可能非法藏匿爆炸物品的废弃房屋、出租房屋、废旧库房及住宅楼地下室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清查清缴违规私藏炸药,使清查工作不留死角,从根本上防范爆炸事件的发生。

6、对在外煤矿打工、开矿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并逐人签订保证书,建立档案资料,对重点人员要逐人明确监管责任人,掌握其活动情况,对有私藏爆炸物品的人员,依法教育主动上缴,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7、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实行领导责任制,把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放在重要日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工作档案,层层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

8、对现在从事民爆物品的人员与有条件接触民爆物品的人员要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对以前从事过涉爆工作的人员要签订承诺保证责任书。要做到逐人签订,时常掌握其活动情况,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员档案。

9、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10、因管理不善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使用或转借爆炸物品的,导致发生爆炸案(事)件,除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外,按照责任追究“四不放过”原则,坚决吊销爆炸物品许可证件,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所确定的责任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责任人:

二0一二年二月篇五:民爆2012安全责任书-

三、奖励与惩处

各所要把本责任书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涉爆、涉枪、涉剧毒案件和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管领导要到县局做检讨;对工作突出的将按照县局制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四、责任制期限

本责任书始于签订之日,至于下签订之日。由分管局领导与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汉阴县公安局(盖章)签字:

城关派出所 签字:

汉阴县公安局2012危爆物品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市关于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全县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消除涉枪、涉爆、涉剧毒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及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与各派出所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查缴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和网络,消除一批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打击、整治、管控效能,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坚决一彻底”即“坚决防止因公安机关监管不力,用户管理不善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坚决防止涉危、涉剧毒、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利用爆炸物品实施爆炸等刑事案件的发生;彻底收缴散失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物品”和“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涉危单位的检查登记率达100%,隐患整改率达100%,涉危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收缴入户率达100%”。全力确保全县不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打响、不炸响”,全力维护我县治安大局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要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坚持做到“五个一律”,严格审批爆炸物品。即对“六证”不齐全的非煤矿山、一律不批供爆炸物品;对不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的涉爆单位、一律停供爆炸物品;对停产使用单位和确定关闭采石场库存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律收缴;对合法使用批供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律不得超过该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核定储存量;对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民爆物品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立案调查、吊销民爆物品有关证件、收缴所批供的民爆物品和非法爆炸物品,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2、严格涉危单位安全监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辖区涉危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逐一进行摸排,检查率和督促整改率均要达到100%,全面掌握涉危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

3、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强化涉爆涉枪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 本地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事故情况,全面梳理摸排出一批新的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解决。

4、要全面排查、梳理近年来本地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

5、要继续保持追逃力度,综合采取教育规劝、网上比对、阵地控制、技术侦控等手段,主动创新技战法,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力争将所有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6、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枪支弹药的人员,逐一落实责任,逐人签订具结保证书。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告知枪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告知非法涉枪涉爆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告知主动上缴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教育配合开展收缴工作。

7、继续采取“定领导、定民警、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一包到底”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不间断地开展统一收缴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及剧毒化学物品行动,坚决消除死角死面。对收缴的物品要及时上交县局治安大队统一保管,杜绝派出所保管枪支弹药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8、经常性检查各种可疑车辆、人员,有效查扣违法违规携带、运输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有力拦截境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流入我县境内。

9、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及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民爆责任状 第3篇

福能集团所属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生产经营企业, 注册资本1.76亿元。公司生产的民爆物品包括膨化硝铵炸药、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塑料导爆管等多个种类, 核定凭照生产能力为炸药6.5万吨/年, 雷管5000万发/年, 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

目前, 该公司共有员工1300人, 专业技术人员390人, 占职工总数的30%。公司拥有红炭山化工、福安分公司和永春分公司等三家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福建省闽能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龙岩民化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矿泉酒店等下属单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 公司提出“五年再造一个新民爆”的奋斗目标, 努力在把企业不断做强做大的基础上, 力争早日实现上市。

凯龙:民爆企业的龙头 第4篇

适应市场需求 推进改革创新

在三线建设背景下,1967年2月6日,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正式下文,国营襄沙化工厂在湖北荆门应运而生。在五机部、省军区国防工办、省工业厅的领导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首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土建和工房相继开工,揭开了国营襄沙化工厂建设史上的新篇章,掀起了三线建设的群众性热潮。为了抢抓施工进度,工程建设人员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日夜奋战在工地上,使首条炸药生产线——铵梯炸药轮碾生产线于1996年国庆前夕胜利投产。经过几年的扩建改造和填平补齐,工厂建设日趋完善,企业生产初具规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襄沙化工厂被推到改革大潮的风口浪尖,积极推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的试点,大刀阔斧地进行“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了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企业下决心调整产品结构,抽调大批技术骨干力量,先后着手对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硅酸铝耐火纤维等新产品的调研和试制,从找米下锅到开发民品,改变了单纯依靠指令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的局面,促进了工厂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

工厂班子及时提出了“立足现有产品,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关联开发,促进裂变发展”的指导原则,实施了“精干主体,剥离辅助,转机建制,加快发展”的改革举措,1994年在全省军工系统率先进行公司制改造,创建了第一家股份制企业。为了探索资本聚集、裂变、扩张的新途径,1997年10月28日,以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湖北凯龙集团正式挂牌成立,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动二次创业 实现产业升级

跨入新世纪的2000年,企业经受了残酷竞争与沉浮挑战的严峻考验,新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围绕“管理现代化、产业高新化、经营规模化、机制市场化、市场国际化”战略思路,加大投入,着力实现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践行“强主硬翼”产品发展战略,实施“五年腾飞三步走”的“振兴规划”,走上了二次创业之路。经过两年多的改革探索,以产权制度为突破口的“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到位,全员转变身份,买断安置职工297人;构建了动态股权制;形成了与企业休戚相关利益共同体,干部员工竞聘上岗,增强了危机责任意识;推行了计件工资、岗位责任工资和年薪制体系,实现风险抵押承包,大大激活了内部的潜力。企业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逐步转变,全公司生产经营捷报频传,技术创新成果迭出。

2003年~2015年,公司沿着产业链向前向后的方向迅速发展大上项目。先后建成了多条民爆产品生产线,配置了移动式地面混装乳化炸药车,成立了多家工程爆破公司,并投资建设了38万吨硝酸铵及复合肥生产线和年产15000吨纳米碳酸钙生产线。产业链的不断延伸,让凯龙化工成为集科研、生产、销售、爆破工程服务一体化的大型民爆企业集团、湖北省龙头企业、全国民爆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

公司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企业文化“品牌”,使凯龙既秉承了军工人团结奉献,坚忍不拔的品质,又培养了“天天追求卓越,人人努力向上”的敬业精神,让凯龙文化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近几年来,企业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过程中,就是靠着这种特有企业文化,使凯龙在竞争之中安如磐石,在困难面前坚如大山,在风浪袭来时能直面挑战。正是由于它的特色和特有,在凯龙发展史上铭刻着它特殊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第5篇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66号令《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爆炸物品流失及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惠兴高速公路项目办关于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特制订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项目部领导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五、项目部副经理陈竹为本项目部爆破工作负责人、工区长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或自带离场。

五、爆破必须设专人警戒,保持爆破规定安全距离。

六、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项目部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惠兴高速公路二级项目办、总监办、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安部和镇宁、贞丰县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

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

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五、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进入库区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㈣严禁电瓶车、汽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符合规定领取手续不准发放;

㈡领取手续缺少签字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无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炸材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科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工区、施工点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爆破作业的管理进行严格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项目部安全科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爆破作业规程,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班组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项目部安全科对查出的问题、特别是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问题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四联单的形式由项目部安全科安全检查人员、工区长签字后,报项目部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科执行。

四、项目部安全科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工区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项目部安全科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科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爆破管理使用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惠兴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项目部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集团公司质安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项目部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陈永刚

副组长:陈竹

成 员:盛朝亮、周尔熔、何开林、单霖、王荣兴、吴祖超、朱锋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何开林

联系电话:***

2、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区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

安全事故报告处置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惠兴高速公路项目办、镇兴项目办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部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工区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工区和有关科室及施工班组,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并报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进行模拟演练。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科室、工区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施工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管理人员、工区负责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项目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第五条 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工程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项目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点、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施工点、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项目部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总监签署后,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备案。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项目部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项目部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兴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项目部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报到集团公司质安部。

民爆2012安全责任书- 第6篇

各所要把本责任书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涉爆、涉枪、涉剧毒案件和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管领导要到县局做检讨;对工作突出的将按照县局制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四、责任制期限

本责任书始于签订之日,至于下签订之日。由分管局领导与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汉阴县公安局(盖章)签字:

城关派出所 签字:

汉阴县公安局2012危爆物品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市关于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全县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消除涉枪、涉爆、涉剧毒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及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与各派出所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查缴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和网络,消除一批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打击、整治、管控效能,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坚决一彻底”即“坚决防止因公安机关监管不力,用户管理不善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坚决防止涉危、涉剧毒、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利用爆炸物品实施爆炸等刑事案件的发生;彻底收缴散失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物品”和“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涉危单位的检查登记率达100%,隐患整改率达100%,涉危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收缴入户率达100%”。全力确保全县不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打响、不炸响”,全力维护我县治安大局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要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坚持做到“五个一律”,严格审批爆炸物品。即对“六证”不齐全的非煤矿山、一律不批供爆炸物品;对不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的涉爆单位、一律停供爆炸物品;对停产使用单位和确定关闭采石场库存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律收缴;对合法使用批供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律不得超过该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核定储存量;对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民爆物品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立案调查、吊销民爆物品有关证件、收缴所批供的民爆物品和非法爆炸物品,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2、严格涉危单位安全监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辖区涉危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逐一进行摸排,检查率和督促整改率均要达到100%,全面掌握涉危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

3、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强化涉爆涉枪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

本地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事故情况,全面梳理摸排出一批新的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解决。

4、要全面排查、梳理近年来本地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

5、要继续保持追逃力度,综合采取教育规劝、网上比对、阵地控制、技术侦控等手段,主动创新技战法,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力争将所有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6、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枪支弹药的人员,逐一落实责任,逐人签订具结保证书。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告知枪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告知非法涉枪涉爆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告知主动上缴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教育配合开展收缴工作。

7、继续采取“定领导、定民警、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一包到底”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不间断地开展统一收缴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及剧毒化学物品行动,坚决消除死角死面。对收缴的物品要及时上交县局治安大队统一保管,杜绝派出所保管枪支弹药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8、经常性检查各种可疑车辆、人员,有效查扣违法违规携带、运输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有力拦截境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流入我县境内。

9、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及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0、对工作中清查收缴的有关图片、音像资料,要注意收集掌握并妥善保存。每月29日前报送上个月工作综合进展情况至县局治安大队。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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