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2024-07-17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精选6篇)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1篇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集团公司印发《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合规。

《管理办法》明确,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应坚持三大原则:一是依法合规、从严管理原则。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未按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对可行性研究、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进行会签、审批。二是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别,发展计划部、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及企业分别对其审批的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三是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以及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负总责。

《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不适用于煤矿、海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局对企业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情况迸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刘建中)

集团公司专项检查胜利油田井控和海上安全

5月24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检查组,到胜利油田就井控和海上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和井控、海上安全工作汇报。今年以来,胜利油田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领导“五个务必抓实”的要求,按照由“重视”向“重实”转变的思路,深入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活动,强化井控、海上等重点监管,确保了油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据悉,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旨在强化安全意识,消除麻痹思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检查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生产现场,重点检查雨季汛期防范、隐患项目治理、海上安全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帮助企业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井控和海上安全管理水平。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2篇

1.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各种建设项目。

3.定义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4.职责

4.1各类建设项目统一由规划发展部审核、审批、立项并负责行政性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工作,由规划发展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安环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设施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自筹、自改、自建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

4.2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立项,并负责行政性监督管理。

4.3规划发展部、安环部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手续。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设施的监督、检查。

5.管理内容

5.1可行性研究阶段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5.1.1规划发展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查后,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呈报有关主管领导预审。可行性研究论证会应邀安全环保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5.1.2规划发展部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审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

5.1.3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审查报告中职业安全卫生内容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写。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预计危害程度、造成危害的因素及其所在部位或区域,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名称、数量;职业危害可能涉及的职工人数、职业危害治理的方案及其可行性论证;职业安全卫生措施专项投资概算;实现治理措施的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等。

5.1.4审查可研报告应注意的问题:对项目要进行综合分析,在掌握项目概况的基础上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论证、评价。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初步设计时,其内容与深度应相应展开和深化。

对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其它新成果,规划发展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全面探讨,要有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鉴定资料。

5.2 初步设计阶段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5.2.1 对建设项目,规划发展部在已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委托设计部门按照《冶金企业初步设计安全卫生篇内容深度规定》编写《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标准、规范组织有关人员对“专篇”进行全面分析,得出建设项目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结论性意见。

5.2.2规划发展部在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前20天,将编制好的初步设计转交安环部审查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内容。

5.2.3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环保、劳动、卫生、消防、工会部门及厂有关处(室)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对《专篇》进行研讨。审查、研讨的内容为:

5.2.3.1设计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它依据。

5.2.3.2工程概述:本工程设计的任务及范围;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项目建设前的职业安全卫生概况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危害概述。

5.2.3.3建筑及场地布置: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压、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公司(建设项目)的四邻情况以及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影响及防范措施;公司总体布局中诸如锅炉房、氧气站、煤气站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对全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影响及防范措施;设计中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照等情况,主要有害气体与主导风向的关系;辅助用室包括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的设置情况。

5.2.3.4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原料、材料、中间体、副产品、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种类和数量;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部位、程度;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5.2.3.5职业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全面分析各种危害因素产生的可能,选用安全装置和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按照操作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器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的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的保护措施;危险性较大的生产

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扼要说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防止尘毒危害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其效果等;经常处于高温、高噪声、高振动工作环境所采取的降温、降噪及降振措施,防护设备的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减轻和改善重体力劳动强度的措施。

5.2.3.6预期效果及评价: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主要危害所采取治理措施提出专题报告和综合评价;职业安全及职业卫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维修、保养、日常监测检验人员;劳动保护教育人员及设施。

5.2.3.7专用投资概算:主要生产环节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防范设施费用;检测装备和设施费用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5.2.4审查“专篇”要注意掌握项目的全貌,以确保审查的真实性;注意设计依据的取源、时间性、准确性,贯彻审查标准化,对暂不能提供标准依据的,要审查其预防性措施的可靠性;重点对危害情况做出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在技术经济相关因素下审查其是否能达到最优职业安全卫生水平;是否组建了一个完整的、符合“人、机、环”工程要求的劳动保护系统;注意专项的落实,坚决杜绝新的欠帐。

5.3施工阶段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5.3.1《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未经审批、未办理“三同时”手续而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依法处罚。

5.3.2 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依据。设计所委托的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绘制出正确、完整、详细的可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施工说明书、主要材料汇总等。要对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要具体落实在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

5.3.3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及时报送安环部和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审查,安环部或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严格把关。项目施工中,规划发展部、安环部及有关部门(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施工阶段,按照初步设计中已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的实施。

5.3.4 经审查批准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设计方案,在施工设计及施工时不准随意更改、变动,如需更改,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审批部门及安环处的同意,并签属意见后,方能变更。

5.4 竣工验收阶段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5.4.1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建设项目同步竣工。验收前,一般要经过自检和初验阶段。自检阶段由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卫生、设备、生产、基建、计划等部门,对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工程部位施工记录、施工图

执行情况和有无漏项等进行自检;初验阶段是以施工单位为主,规划发展部、安环部等有关处室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使用完整性、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系统整理技术资料、项目竣工图等。施工单位应主动向我方提供验收的全部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并做好项目竣工决算表。未通过竣工验收,我方不予结算。

5.4.2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规划发展部、安环部应组织制定较完整的技术操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4.3 在完成自检、初检两个阶段的工作后,施工单位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我方提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竣工报告,申请正式验收。在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前20天,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将试生产中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出专题报告,并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经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及规划发展部、安环部初审签认后,安环部协助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环保、劳动、卫生、消防、工会等部门,施工单位和我方各职能部门均应参加建设项目的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中提出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整改、消缺补漏,不留后患。

5.4.4 竣工验收工作的依据:经过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设计变更、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意见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3篇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是2012 - 2015 年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独资分( 子) 公司、控股公司、下属单位等投资建设,经各级人民政府核准或备案的,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请各中央企业对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检查上述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 一) 自查阶段。各中央企业要在2016 年6 月30 日前完成自查,按建设项目立项层级分别填写汇总表。

( 二) 检查阶段。2016 年7 - 12 月,对各中央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分析汇总,并抽取部分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1.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活动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正。

2. 各中央企业要按全面、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自查,对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整改计划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和保障措施等。

3. 各中央企业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4篇

【关键词】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

0.前言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被称为后工业时代的管理模式。煤炭企业引入这种管理模式,将使煤炭企业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因而,在我国煤矿企业建立和实现现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就变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是当务之急。

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一样被称为后工业时代的管理模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强调的是“预防为主”。主要辨识和评价组织活动中的危险,并积极控制;强调遵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指导完善其活动;强调全过程控制,有针对性地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以期达到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持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种科学、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模式,可促进煤矿的安全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化。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由五大功能块组成,即方针、计划、实施和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管理评审。其系强调预防为主,主要辨识和评价组织活动中的危险,并积极控制;强调遵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指导完善其活动;强调全过程控制,有针对性地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一期达到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持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种科学、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模式,可促进煤矿的安全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化。

2.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构建

2.1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策划与准备

(1)要对体系标准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各级人员认识其重要性并有能力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

(2)建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应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制定计划应注意目标明确、控制进程、突出重点。

(3)安全卫生管理现状的调查与评估是建立体系的基础,通过调查,为煤矿建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收集信息。对以往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并补充、完善、明确或重新划分组织机构与职责。

2.2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

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主要表现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文件的制定、执行、评价和不断完善。煤矿在编制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时,应与原有的质量和环境等管理体系相互协调,避免出现矛盾和不协调,使管理体系文件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管理体系文件一体化的管理。

3.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的机制创新

3.1建立目标责任网络

从矿长到区长、各班组长,从党委书记到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领导,从各专业科长到职能人员,层层逐级制定“为官”责任,保一方平安的目标责任、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措施逐级负责的管理网络。

3.2建立检查讲评机制

每周一由行政一把手主持全矿安全工作例会。职能科长详细汇报对基层检查情况和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的要点。矿领导对专业科室和区队及车间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逐一讲评指导,使逐级安全责任制得到很好落实。

3.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级分析领导和专业人员的责任,对责任者严肃考核。因管理责任造成事故,对管理责任者要填报“违规违章表”,扣除全月效益工资。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安全工作执法检查,首先检查各级领导是否在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在周、月安全评比中,名次位居后三位的领导,在参加例会时,接受面对面的批评帮助。通过逐级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领导层不负责任的行为。

3.4建立职务诫勉机制

矿考核小组每季对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对工作有差距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给予警告,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和效益工资。对抓安全工作不得力不称职的,一票免职。

4.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的管理创新

4.1强化教育,生动有效

坚持不懈的安全教育,是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防护能力的基础。首先,煤矿应结合季节生产的特殊性,针对具体的事故案例,应用安全技术知识,及时编发生动形象、发人深省的教育材料,以班组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学习讨论。改变过去那种领导人员“居高临下”的说教方式。其次是班组联系本职工作,学习有关知识,通过进行事故分析,查找问题,开展批评,研究措施,达到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提高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质量的目的。从而使职工在思想上由被动接受教育向主动接受教育转化;在行动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化。

4.2组织搭台,职工唱戏

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和生活质量。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创建必须以职工群众为主体。煤矿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事故隐患自检整改月”、“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勇夺安全新人奖”等竞赛活动,举办板报、摄影、书法、漫画展,创办事故图片园地,组织杜绝事故有奖征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会等活动,同时将事故现场拍成纪录片,定期向职工播放。广搭“舞台”,让广大职工参与其中充当“主角”,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4.3制度约束,规范管理

煤矿应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结合煤矿的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同时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工资减半,继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对安全制度实行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检查落实情况。

4.4奖罚严明,双向激励

建立矿级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按周检查,按月评比奖罚的运行机制。企业要成立经专门培训、有检查资质人员组成的检查小分队,持证上岗,对全矿日常安全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下达通知书,按“奖惩”办法实行不同级别的罚款,并逐级追究责任。评比排序前三名的班组,给予经济奖励;对当月评比排尾的班组,扣除当月奖金。年度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的班组,先进科室、安全标兵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建议被采纳取得显著效果或避免重大事故的个人,给予特等奖励。

5.结束语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近些年在一些地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从总体上看,有的煤矿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和综合防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了粉尘防治工作,开展了尘肺病的诊断和普查工作,对接尘职工、尘肺病可疑人员及尘肺病人进行健康复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对接尘人员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推动了企业职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实质性的监察效果。

【参考文献】

[1]慕庆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2(4).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5篇

为落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二、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本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不同,进一步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本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四、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安装质量可靠。

五、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

算。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本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在竣工后18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取得同意备案的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九、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经专家组技术评审通过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经安监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作出合格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对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施工和安装质量、预评和控评报告的相关内容的审查和把关。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6篇

2017年2月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3.内容

3.1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命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安监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3.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3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3.4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生命部将向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5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安监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3.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生命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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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7生命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安监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8生命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4.检查考核

生命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考核200-500元。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生命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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