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2024-08-11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精选9篇)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第1篇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安全、高效的运转,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

全员分组轮流值班,双休日值班由1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带班,2名一般干部值班;节假日由2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带班,2名一般干部值班。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带班、值班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2:00,晚上6:00至次日8:00由办公室住宿人员值班。正常上班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

三、值班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表应提前报书记、乡长,以便统一排班,协调安排。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乡长同意批准,通知办公室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乡纪委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干私活;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了使局机关安全值班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局机关试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正式干部职工值班。

二、值班时间。正常工作日晚上值班从下班到第二天早上8点。节假日、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到下午1点,下午1点到正常工作日下班时间,晚上由正常工作日下班时间到次日早上8点。为保证值夜人员能准时到岗、下岗,星期一至星期五值夜班人员由局伙房安排早餐、晚餐,其他时间不安排。

三、人员安排。夜间由男同志值班,节假日、双休日白天由女同志值班。夜间值班安排一人,一人连续两天;节假日白天值班安排一人,每人半天。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属单位自行调整,并经局带班领导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

四、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交接手续、保证衔接到位,接班者未到,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岗。(2)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电话通知的有关事项和其他单位电话反映的有关情况,以及群众来访,都要分别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送交有关人员阅办。(3)注意安全,就爱强巡逻,发现火情、盗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4)不能把亲戚朋友带到值班室留宿,不能擅自拆阅其他单位送来的文件、信函等。(5)负责督察保安人员按规定巡视责任区域。(6)负责对各所值班情况查岗工作。(7)带班领导要随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8)监督茶凉停放。

五、值班补助。每值班一次,补助10元。

六、处罚措施。一是值班情况列当月目标考核;二是值班迟到者扣除当次补助,并进行50元经济惩戒。待岗两个月处理;中途离岗者,视同未到岗给与相应处罚;三是局长、所长要负起领导责任、发现问题负连带责任,随同值班人员一起处罚;四是值班期间发生丢失、被盗物品的,若值班人员不在岗,全额赔偿,根据具体情况,按丢失、被盗物品总额的10%--30%予以赔偿。

七、若因脱岗、未到岗造成局机关发生中道责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那些虽在岗但无尽职尽责发生事故者,扣除当月值班补助,并依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做相应的处理和经济惩戒。

八、各税务所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处罚标准同上。

对做好机关值班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3篇

一、值班工作要确保联络畅通

值班工作的重要之处在于“保证临时发生的重要事情能够及时联系和处理”, 因此要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从实际工作看, 确保联络畅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工作安排上,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敏感日和应急处置期间三个重点时段。重点时段往往是检验值班工作的关键时刻, 要加强组织领导, 提前做好值班安排, 充实值班力量, 密切关注相关动态, 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情况。二是在值班业务上, 要切实提高接听电话、报送信息和办理批示三项业务能力。值班工作直接面向领导、面向地方和部门、面向群众, 很多时候由值班员独立承担, 没有领导或其他同志审核把关。因此, 要把最放心的人放在“最不放心的岗位”上, 努力做到值班电话“3声铃响有人接听”、领导交办一般事项“10分钟内有反馈”、特殊事项“3小时内有报告”。三是在值班管理上, 要牢牢抓住首问负责、交班接班和值班记录三个关键环节。值班工作常年累月处于“分分秒秒不离岗、时时刻刻保运转”的状态, 在人员轮流交替过程中, 只有严格管理、加强衔接, 才能保证平稳有序。交班接班是重要环节, 交班人员要把重要情况逐项交待清楚, 接班人员要对未尽事宜跟踪落实。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 所有值班员都应参加交接班, 全面掌握值班动态, 以便遇有紧急情况能随时投入工作。值班记录是工作档案, 为日后还原工作过程、分清工作责任提供重要凭证, 值班员要如实记录, 认真填写, 以备后查。

二、信息报送要确保“快、准、全”

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突发 (敏感) 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当好领导的“耳目”和参谋助手, 是政府值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报的信息要“快、准、全”报送上去, 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不该报的信息要扣下来, 以免干扰领导工作。重点从“点、线、面”三位一体推进。“点”就是要做好每一个接报信息的研判工作;“线”就是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面”就是要提高从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搜集信息的能力。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信息综合研判, 真正反映领导需要掌握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值班室作为当地信息的“总入口”和“总出口”, 在信息接报处理过程中, 要加强综合研判, 努力使每件信息的处理准确、到位。综合是浓缩信息量的过程, 即用最精简的篇幅尽可能多地反映重要情况。但遇事件紧急、性质严重时, 应边报告、边了解情况。研判是深挖信息价值的过程, 要密切跟踪事态发展, 多方搜集印证信息, 注意判断事件危害程度、事态发展是否可控、先期处置是否到位等, 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 事发阶段信息有限、情况不明, 处置阶段信息激增、鱼龙混杂, 更需要做好综合研判工作。二是加强信息渠道建设, 拓宽信息报送能力。信息来源是信息报送的基础。要强化基层值守应急, 提高信息获取能力。乡 (镇) 、街道办等要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 落实领导带班责任,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保障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结合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设立专 (兼) 职信息报送员。要逐级完善信息报送体系, 提高信息报送能力。各地和各部门要完善工作制度, 健全工作机制, 规范工作流程, 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督促制度, 交流工作经验, 提升信息报送质量。三是加强新兴媒体监测, 主动搜集信息。当前, 微博、QQ群、即时通讯工具等新兴媒体发展迅猛, 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信息数量激增, 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速度快”和“触角广”优势, 实时监测, 主动搜集, 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同时, 机关总值班室应加强与防火应急指挥平台、卫生急救中心、公安天网中心、道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数字城管平台等应急指挥平台的联网, 充分发挥高科技设备的监控作用, 提升信息搜集取证能力。

三、值班人员要努力争当“四手”

值班工作可用“急、难、杂、广”四个字来概括。与之相对应, 值班人员需要具备的素质可概括为“四手”。一是争当工作快手。就是要坚决迅速地贯彻执行领导 (包括领导集体和个人) 的决定, 急事急办, 工作起来雷厉风行、讲求效率。办事要快要准, 谋定而后动, 既不能优柔寡断、拖泥带水, 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速度, 粗枝大叶、盲动蛮干。二是争当工作能手。要不断丰富自身业务知识, 不畏艰险, 迎难而上, 不断追求工作的优质高效。真正的能力应当是注重对工作规律的探究和把握, 恰如其分地运用工作策略和方法, 善于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 既不违反程序, 又不墨守成规。既要做到举重若轻, 面对突发事件从容不迫, 应对自若;更要做到虑事周全, 严谨细致, 于细微之处见功夫。三是争当工作多面手。值班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 不管什么时间、什么人和什么事, 只要找到值班室就得过问和处理。面对繁杂的事务, 值班人员不仅要成为日常工作的行家里手, 更要成为一专多长的多面手,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四是争当服务群众红旗手。值班室虽然不直接办理面向群众的业务工作, 但要经常接听群众来电, 还要接待群众来访。在处理这些问题时, 值班人员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认真倾听群众心声、热情接待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疑惑, 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为群众排扰解难。值班人员要时刻坚守工作岗位, 对于值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都要耐心听取, 认真做好记录, 切不可敷衍了事, 更不该与来电来访者产生矛盾和冲突。例如, 据媒体披露, 一市民拨打电话到云南绿春县卫生局咨询, 电话转入值班工作人员手机后, 李姓工作人员十分不耐烦, 通过短信回复市民:“是不是你妈去世了。”日前, 绿春县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 并表示该值班人员已向市民道歉,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书面材料。因此说, 值班工作是一个单位文明服务的窗口, 也代表了一个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 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要求, 把值班工作当做一件大事认真抓好。

四、“三位一体”是值班工作的发展方向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近年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看, 机关值班室应当主动适应形势发展, 积极探索工作规律, 努力成为值守应急的信息中心、指挥协调的运转中心、行政事务的保障中心, 切实做到服务到位、参谋得当、运转高效。从这个角度看, 当前的值班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借鉴美国、俄罗斯等国家政府值班工作经验, 结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特点, 我们感到, 整合加强值班联络、信息处理和技术支持三大职能, 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专业化值班模式已成为值班工作的发展趋势。“值班联络”负责组织值班, 保持与有关方面联系, 掌握有关地区、部门动态, 协助做好处置工作;“信息处理”负责收集、分析信息, 提出处置建议, 及时向上级报告;“技术支持”负责保障与有关方面通信和网络的实时联通, 利用应急平台完成查看现场图像、进行异地会商、调用和共享相关数据资料, 对事态发展进行动态分析等。每组值班员同时包括以上三个岗位, 大家分工合作、协同配合, 共同值好每个班。

同时, 要进一步深化值班业务研究, 不断摸索和掌握工作规律。一方面, 要总结值班工作自身规律, 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提高为领导同志服务的前瞻性。另一方面, 要通过值班工作总结突发事件的一般性规律。坚持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对接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总结出某一类事件的易发时间、哪些地方易发生什么事件、最近哪些问题比较突出等, 以便提前部署应对, 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五、值班的薪酬待遇问题

“值班”与“加班”虽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值班是指劳动者依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或要求, 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 主要是单位安全、消防、邮发等临时与辅助工作。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 在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 从事与本质工作相关的生产或工作。

一般而言, 值班的劳动者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 也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 相比加班而言, 值班的工作量要小, 有事则忙, 无事则闲, 甚至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还可以休息。由于值班的时间长短和报酬等问题, 法律和规章均无明文规定, 是否需要值班、值班时间的长短及报酬支付问题, 在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而值班人员的报酬 (通常会被称为值班费、值班津贴等) 标准要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和加班情况下的劳动报酬, 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值班与加班的争议一直比较大。为此, 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时, 能事先向劳动者阐明值班的内容、时间、要求以及值班报酬等, 避免事后不必要的争议。由此可见, 并非所有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劳动者都能获得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当然, 在某些情况下, 用人单位如果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到公司值班, 而值班的内容则是劳动者工作的延续, 或者安排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给劳动者, 这样所谓的值班就应当确认为加班,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浅析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第4篇

【关键词】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274-01

1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的基本理念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作为一种高科技管理手段下的变电站运行管理方式,在实际的操作中并没有实现完全的脱落人的管理,也就是说,虽然不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操作,但是仍然需要工作人员的协调和配合以及对高科技设备的使用来完成对变电运行状态的管理。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是在高科技设备和系统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需要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设备操作和系统操控能力。

就目前我国变电站中对于该管理方式的应用效果来开看,已经实现了工作人员对系统的倒闸操作、事故异常处理以及设备巡视等工作的综合管理,并且通过“遥控”“遥调”“遥测”“遥信”等方式和技术,实现了对变电站中的各种防火和报警系统的操控,极大的提高了变电站的运行效率,实现了高效管理。

2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相较于传统的管理模式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在实践中这种管理方式也不是十分完善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下面笔者将从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2.1 统一管理模式缺位

虽然我国的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已经逐渐的走入了正规,但是从管理制度和机制上看,并没有一个十分详细的管理计划,也就是说在实际的执行中缺乏一个统一的可供参考的规定,这也就导致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会时常出现“真空”状态,即权力和责任的界定不明导致的无人管理。所以,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现有的无人值班管理模式的具体操作情况,制定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将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清楚,以便在工作中实现更好的互相监督。

2.2 无人值班变电站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无人值班管理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管理工作,因为在无人值班管理过程中,所面对的系统中的设备和仪器都是高科技含量的,因此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很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实现更好的操作。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无人值班管理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达标的现象,这种情况严重的影响了无人值班系统的功能的正常发挥,给变电站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一旦操作失误,将会引发严重的系统故障和安全事故,所以要求有关部门应该认真的筛选上岗人员的从业资格,并严格的控制从业人员的年龄和学历水平。无人值班管理中经常会发生各种系统的运行故障,这个时候如果工作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也就不能将系统的故障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更不可能及时的消除障碍。所以,对于一些年纪大、接受能力差、专业水平不高的工作人员,应该给予相关的从业培训,方能予以上岗。

2.3 各部分协调存在问题

所谓协调问题,就是在无人值班的变动管理过程中,由于传统的有人值班的模式的固定和深入人心,使得不同的班组之间的工作交接和协调组织存在一定的障碍,一般来说,组建操作队和监控中心这两个班组所分管的任务是不同的,但是由于无人值班的管理模式的产生,使得不同的班组的工作要在同一时间内完成,这也就给人员的调度增加了难度。人员的调配不及时不仅会导致的操作执行不当引发的用户用电问题,还会威胁变电站的运行安全和稳定性。

3 完善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

3.1 构建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而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设备专责制以及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在制度建立的同时,要注意各专业的交流沟通,避免弯路岔路。由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是确保变电站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才能实现各部门的协调运作。

岗位责任制,是要明确调度运行值班员、巡检操作队队员、电气检修人员及通信自动化人员等变电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实现各部门的协调运作,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对于各自岗位事项要负责到底,确保做到无人值班有人管理;

无人值班变电站由于采用先进的设备代替了人工,所以对于设备的管理尤为重要,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设备的管理,有关部门要设立设备专责制,即对所有的一、二次设备、通信及远动设备配置专人维护,要求按时填写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票、操作票的查验。

无人值班变电站要有严格的值班制和交接班制,本制度的确定是要保证无人值守有人值班,遵守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调度运行值班员严格执行交接班之地,出现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位,禁止连续工作,交接班工作应当对工作日志进行交接,未处理完的情况应当明确记录,实现工作交接后能够流畅运行。3.2 加强变电运行技术人员管理。

首先,要加强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无人值班变电站要求运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这是由于高科技设备的运行需要高素质人才进行操作,其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变电运行的安全,加强对变电运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力求人人能满足“三熟三能”定期进行岗位练兵,采取现场问答、事故预想、处理、评价与讲解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对于接受能力较差的老技术人员要重点考察。

其次,严格人员的专业性操作,在变电运行管理工作中有必要每月都制定具体可行的月度工作计划,例如,对于倒闸操作,实行严格审查,先由调度值班员按照有关规定,拟出操作命令票的内容,在经模拟操作无误后,才能向站端值班员下达操作指令,在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回令。最后,加强对变电站设备运行薄弱环节的监视管理,不断积累运行管理经验,促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3 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

变电运行管理的重点是保障安全,所有的管理工作的目的都是围绕这个中心展开的。要做到安全管理,就要求生技科管理人员经常深人现场,加强各个岗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严格考察岗位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对变电站现场运行管理规程进行修订。其次,是要求巡检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检查确保不流于形式,可以采取“巡视卡”、“设备事故异常”、“障碍法”等方法对设备的适用性进行检查,另外也可以利用视频系统监视其队员的设备巡视情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最后,为防止倒闸操作中的“误操作”现象,工作人员应该利用先进的视频系统监视其队员现场倒闸操作规范情况,同时对于万能钥匙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万能钥匙管理规定执行。

4 结语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的发展、自动化的应用都为无人值版变电站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但是只有在制度、人员和安全等方面加强管理,才能真正实现无人值班变电站减员增效,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高宜凡.变电运行管理危险点分析及应用[J].科技资讯,2009(4)

[2]黄海东,姚亦清.变电所无人值班运行模式简介[J]供用电.2006(1)

机关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http:///]、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

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值班制度 第6篇

一、局机关值班室地点设在六楼;局机关的日常值班(含节假日)工作,统一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逐月印发局机关值班表,并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抓好落实与考核。

二、局机关值班时间定为正常工作日的下午6:00—转天早晨8:30;双休日上午则定为8:30—中午12:45,中午12:45—下午6:00,并同夜间值班续接;日常值班原则上每班安排2名人员,节假日与汛期期间增设为4人(含局领导与司机各1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需倒班或临时替班,必须提前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应交替就餐,不得饮酒或擅同非本单位人一起值班,凡因空班脱离、不尽职守、漏报实情、贻误工作的,均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并由局行政办公室向局机关各科室通报批评。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市局与区委、区政府的专线电话和住户群众有关报修、咨询、上访的热线电话,及时填写值班日志和处理情况;对市、区上级领导部门或者基层单位紧急通知通报等事项,必须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局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如实传报,确保信息畅通。

五、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时,应注意礼仪形象、对话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接待热情,任何情况

下,均不得与来电、来访住户负气争执,以实际行动维护局机关声誉。

六、值班人员到岗后,应立即启动值班室内的报警器,至次日早上8:30关闭;每晚8:30前,应与楼内保安人员共同巡视大厦各楼层的安全防范情况,如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派出所进行联系,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场面。

七、严格昼夜值班交接程序,对当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及时处理完毕并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处理的,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机关值班制度 第7篇

二、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五、值班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七、对于家中有困难或本人有伤病不能值班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安排值班。

八、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进行调剂。

九、女同志值班的,于下周自行倒休一天;男同志值班的,给于适当的值班补助费。

十、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十一、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

十二、值班时间安排:男同志负责夜班,晚8点——次日早8点;女同志负责白班,分为2班,早8点——下午2点,下午2点——晚8点。每周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印发。

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模式探讨 第8篇

纵观湖北省境内主网无人值班变电站值班模式, 大致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监控与操作分设化;二是调控一体化;三是“集控+值守”集中监控化。

监控与操作分设化:即一个地区建立一个监控中心和若干运维操巡队, 监控与调度分离, 操巡与监控一体, 监控中心负责对多个变电站实施远方监控, 实现变电站远方操作和远方获取变电站的相关信息, 操巡队则负责变电站一二次设备运行巡视和维护, 倒闸操作, 设备修试校、事故已异常处理等。其管理模式实行“一平齐, 二服从”原则。即:行政管理同属同一上级管理部门平齐管理, 日常工作操巡队服从于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服从于调度。这种模式促进了变电运行专业内部职能的划分, 职能更加分明。由于设立统一的监控中心, 在增加变电站的同时不需要增加监控人员, 在变电站达到一定规模时, 减人增效的特点最显著。随着变电站大量增加, 减人增效作用愈发凸现。这种模式适合于变电站地理位置相对集中, 变电站数量较多, 交通便利的地区。

调控一体化:即将监控设置在调度, 实现监控与调度一体化, 合二为一, 由最初调度人员履行调度和由监控人员履行监控职责逐渐过渡调度与监控职责互换转变。这种模式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极大程度上保证了调度、监控的和谐统一, 缩短了调度命令的传达转化时间和过程, 减少了事故、异常处理时间, 有利于电网的安全运行。这种值班模式一定程度上可视为监控与操作分设化的延伸, 适合于110k 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特别密集的地区或220k V调度权下放给地区调度的区域。

“集控+值守”集中监控化:主要是针对220k V变电站值班方式采用无人值班, 少人值守管理模式。原则上常规操作由集控中心操作, 值守人员监视。特殊的操作在集控中心指挥下由值守人员操作, 集控中心负责监视;值守人员负责就地操作、巡视、维护、工作许可、验收等。由于实行集控中心监视, 从而大幅减少值守人员。这种模式适合于变电站地处山区山路, 路况差, 受天气影响大, 行车时间长, 变电站布点分散, 交通受天气、堵车、地质灾害等影响较大地区。

综合以上分析, 调控一体化的变电站集中控制模式是近期解决变电运行值班模式面临问题比较好的方法。

无人值班变电站创建彻底打破传统运行管理模式, 从传统单一“独立性”进入到多方“互联性”, 是集调度、自动化、监控中心、操巡队、修试部门等一体系统管理工程, 如何实现各单位、部门的“无障碍”信息互通和“零距离”的沟通, 无缝对接则成为前提, 并贯穿于整个管理始终。运行实践告诉我们, 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是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点, 这种互相依存毫无疑问就变得尤为重要。由于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涉及部门多, 关联度高, 关注度大, 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全面落实, 形成梯次推进、快速高效的工作模式, 在管理中, 各部门应主动协作, 避免孤军作战, 实现专业优势互补态势。

目前, 襄阳公司主网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模式实行“调控一体化”管理模式, 湖北省电力公司根据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在保障整个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之下, 积极地推进地级以及县级调控一体化工作, 实现了电网调度与设备运行监控业务的高度融合, 强化了电网的安全运行管理, 优化了电网的整个业务流程, 提高了调控员的工作效率和整个电网事故处置能力, 使得襄阳电网整个集约化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目前襄阳电网管辖67个变电站, 管辖变电站无人值班率已经达到了96.5%。现在, 襄阳电网220k V及以上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守, 调控人员人均负责站点由过去的6.151个升至14.32个, 相关技术水平的提高使调控人员对电网的掌握、控制能力更强了, 操作也随之更加快速、准确。

随着襄阳电网规模的扩大, 变电运行人员紧张的状况就显得十分突出。而在相关的技术支持方面, 襄阳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虽然已实现了对开关的遥控, 但对部分刀闸以及部分相关站的中性点地刀、接地刀闸和相关二次设备信息采集还不完整, 一些保护设备通常也不具备遥控操作功能, 均只能靠运行值班人员或保护人员到现场操作, 效率是比较低的。很多县级调度都希望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县级调度自动化系统, 完成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 以达到提高配网自动化水平, 实现电网调度业务和设备监控业务的高度融合, 并提升县级调度系统的人员素质、管理能力以及相关技术水平, 促进县级调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结语

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是一问大学问, 学好这门课程, 顺利实现管理中无缝对接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精诚合作, 这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未来的日子里, 只要我们找准目标, 把握好大方向, 统筹兼顾, 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水平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展现新面貌。

摘要: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诞生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 更是变电运行历史性的变革, 纵观省内外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模式, 大部分采用调控一体化模式, 自2008年襄阳主网变电站综自改造以来, 无人值班变电站已形成规模。变电站采用了远方集中监视、控制等综合自动化系统, 随着襄阳整个电网运行水平、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大大提高, 设备状态检修等管理模式采用, 大大减少了相关变电站日常操作量, 实现了少量运行人员就可以满足多个站操作以及巡视维护等工作的需要。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实施, 减人增效成绩显著, 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又减轻了运行人员的工作量。本文通过介绍网内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以及襄阳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探讨了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无人值班变电站,调控一体,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梁毅.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模式浅析[J].中国电力教育, 2011, (6) :90.

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初探 第9篇

关键词: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意义

中图分类号:DF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09)04-0115-03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政府买单,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毕竟是第一次尝试,要想建立规范的值班律师制度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做进一步的探索。

一、我国值班律师制度试点情况介绍

2006年8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商务部、司法部共同确定,将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作为在我国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的首个试点县,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体制与国际接轨,为以后在全国普遍建立这一制度积累经验。修武县首期选聘参与试点项目的值班律师共18名,分别在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城关派出所各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项目自2006年9月正式启动至2008年3月结束,值班律师共接待咨询事项1735起、接待来访人员1953人,其中帮助解答咨询1161起、引导申请法律援助171起、引导至相关部门267起、其他136起。在此基础上。河南省扩大试点,焦作市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11个、参与值班律师150名。在省会郑州,2008年7月也开始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

二、对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探索

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项目实施完毕,获取了可贵的实践经验。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这种制度还需要做一个理性的探索,为将来在全国建立这项制度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一)法律上的保障

《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对于值班律师服务和律师讯问在场权问题没有规定,使得试点项目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由于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或政策依据,试点阶段是靠政府协调开展工作,在全国推广和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没有稳定的制度保障是不可能的,建议值班律师服务能写入宪法、法律援助法、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从法律上保障该制度的建设。

(二)人力资源和政府资金的保证

法律援助的资源与需求矛盾是世界各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面临的普遍难题。在人力资源方面,修武县试点之初,考虑到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员少,无力承担值班工作;而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是社会律师的基本生存手段,政府不能强制要求他们参与项目。修武县对律师介绍宣传值班律师项目,结果有98%以上的社会律师都表示要积极参与,而且也实际参加了项目的实施。尽管如此,为克服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还是要认真考虑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审判所主任小查尔斯.J.奥格利特里的建议,参考在资源与律师人数都很相似的南非,建立一种包括律师界和后备律师界、法律专业人士在内的义务性慈善服务作为补充。实际早在2002年12月3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分会。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是促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社会人力资源开发的一种重要方式,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团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院校师生积极参与。

在政府资金的支持方面,国外值班律师制度运行资金均由政府支付。在我国开展的试点项目下,项目运行经费全部由项目单位支付,现在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首先要考虑解决的应该是资金保障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公民的承诺。因此,值班律师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常运行资金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国家财政拨付,即由国家出资购买社会律师的服务提供给公民。

(三)组织管理机构的确立

国外律师值班制度管理机构呈现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管理机构。我国试点阶段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联合管理,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管理。我们认为,将来该制度在全国推广,应该实行双重管理,即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值班律师的行政管理,法律援助管理机构进行具体业务管理。因为:第一,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而没有实行行业管理,值班律师工作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职业纪律行为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权给予惩戒。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值班律师工作实行行政管理有利于该制度的健康发展。第二,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对值班律师工作实行业务管理是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四)值班场所的设立

值班场所的设立,决定于值班律师服务对象的确定。试点阶段我们主要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设立,监狱是空白。法院、派出所是矛盾、纠纷的集中地,自然应该设立。看守所是法律服务的敏感区,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很不容易,但经过努力设立了,而且效果很好。监狱在试点阶段我们没有设值班律师办公室,但很有必要设立。在宪政意义上,罪犯权利的保护程度不仅是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状况的衡量标尺,而且还是一个国家是否达至法治状态的重要标志。我国《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都没有给已决犯设定一个得到专业律师帮助的正当合法救济渠道,很多法律规定的权利因此而无法实现。值班律师如果能在监狱设立,无疑是填补了监狱法律服务的空白。在值班律师制度建立初期,要量力而行,使现有资源发挥最大作用,不能包揽一切,处处设立值班律师,但应该保证在各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和监狱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五)服务对象的倾斜

国外值班律师服务对象涉及刑事案件多,服务对象的重点是侦查阶段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他们能方便快捷地得到值班律师服务。如加拿大,设有24小时、一年365天的值班律师电话服务热线;英国法律规定律师在场警察的讯问才是合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律师,值班律师应在接到警察局电话后45分钟内赶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我国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分为两大类:一是刑事已决犯被羁押在劳动改造场所即监狱。在监

狱的高墙内没有一个合法的渠道能让他们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二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在侦察阶段很难得到律师服务,律师会见难一直是一个难题,一方面是因为《律师法》第33条和《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有矛盾。另一方面是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主观上担心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会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案件的侦破,有抵触情绪。另外,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等问题。但处在侦查完毕的起诉阶段的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能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可以自行聘请律师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会见次数不受限制,没能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

我们试点项目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设立的值班律师办公室提供的值班律师咨询服务没有经济和案情审查标准,可以说是全体公民人人均可享受的一种社会福利,但其服务对象都是民事、经济、治安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在看守所设立的值班律师办公室,他们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罪犯人权的直接保护,但因法律规定的冲突以及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被羁押人员都能得到值班律师的服务,主要对侦查终结的被告人和被羁押的少年犯提供值班服务,这种服务也不是随时的和便捷的,一个星期有两天值班时间,值班的两天也不是全天候地提供服务,要在办案民警和审讯室都空闲的时候提供服务。对正在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试点值班办公室进行了警察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的尝试,但得到服务的人数很有限。监狱没有设值班律师办公室,服刑人员无法得到值班律师的任何服务。可见,在我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最需要法律服务,但得到的法律服务却最少。

从国际人权保护的形势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值班律师服务应该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倾斜,我们有条件也应该为在押的罪犯提供8小时工作日值班律师当面咨询服务和设立24小时值班律师电话服务热线,也可以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值班律师在场讯问服务,积累经验后逐步全面实施。为保证安全,可以实行电话录音和讯问全程录像制度。只有这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监狱服刑人员才能随时地、真实地感受到值班律师制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值班律师制度才能真正起到控辩平衡作用以及对在押罪犯的人权保护。

(六)服务范围的扩大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的职责范围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告诉当事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及如何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2)告诉当事人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消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疑虑;(3)帮助当事人准备和查阅诉讼文书和资料;(4)帮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5)帮助符合条件的被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6)协助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7)协助当事人参与诉讼和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8)帮助当事人申请上诉;(9)帮助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书;(10)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11)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又确需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可以告知当事人如何获得社会律师帮助;(12)对涉法上访案件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和疏导。

(七)律师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国外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有资格成为值班律师。而我国在试点县由于律师资源十分有限,制约了值班律师的选拔方式,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培训范围仅限于法律援助基本知识、接待技巧和值班纪律,根本谈不上设置更高的值班律师准入门槛,在资质方面没有有效的确认方式。在试点实践中,值班律师遇到的问题是千变万化、纷繁复杂的,值班工作专业性非常强,没有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律师就不能很好地适应值班工作的需要。我们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明确值班律师的准入门槛,对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的律师统一进行规范的准入选拔考试,值班律师还要进行系统的定期培训,以熟悉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培训范围应向专业化、专门化方向发展,保证律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社会律师的专业建立不同业务类型的值班律师档案名册,根据其业务特长,登记进入不同业务类型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档案名册。法律援助机构再根据值班律师档案名册,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确立值班律师日常值班制度,定期指派档案名册上的律师到法律援助值班办公室轮流值班,满足当事人专业服务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制度推广的过程中。逐步实行值班律师实习制度,确定一定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采取以老带新的形式加强新任值班律师的培训,以保证新任律师的工作质量。

(八)服务便捷性的提高

项目运行过程中,值班律师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通过现场面对面提供咨询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受时间的限制比较大,当事人只能在工作日,在律师值班的时间内进行咨询,这样就大大缩小了值班律师服务的受援人员数量。另外,在看守所,由于怕影响案件的侦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得到值班律师法律服务的时间和渠道受到的限制更加严重。所以,在以后的运作中,除8小时工作时间保证正常值班外,可考虑借鉴英国、加拿大24小时电话咨询方式,或建立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的服务以弥补现有方式的不足。

(九)长效协调机制的建立

值班律师办公室设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内。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警察机构之间都建立了非常自然的工作协作关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如果离开了法院、公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就无法真正为需要的当事人服务,因此,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法院、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关系,明确相互之间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是必需的。目前,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主要是通过开协调会的方式展开的,没有建立起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了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更好地长期稳定地开展,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十)观念上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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