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024-06-21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精选8篇)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1篇

奏响现代农业最强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诞生记

作者:李炜

五年,历史长河的一瞬,机遇稍纵即逝。“十二五”这五年,中国农业发展之路如何走?有一份亮丽的规划可以让你直击其时间表和路径图。这个规划就是《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该《规划》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征程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展望“十二五”,提速现代农业时不我待。在关键的时间节点上,中央审时度势、英明决策:2012年1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大工程、政策举措,着实振奋人心。

该《规划》的编制出台,创造了国内两项第一: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发布实施农业行业专项规划,第一次编制全国性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凸显了建设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新形势下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面对关键时刻、攻坚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描绘未来五年现代农业的宏伟蓝图,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实质举措,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三化同步,农业现代化必须迎头赶上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中央最新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思想,《规划》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战略思想,注定会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留下精彩的一页。按照我国“三步走”战略,到2020年全国就要实现全面小康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坦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国家而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农业而言,则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的重要机遇期。

发展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主题的现代农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遵循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根据“三农”工作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的光荣与梦想。

“十二五”之路必定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段不寻常的里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农业面临着容易被忽视或削弱的风险,必须倍加重视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

抓住关键的5年,奏响现代农业最强音,《规划》由国务院发布,不同凡响。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司长钱克明说,“农业稳则天下安”,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大幅

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回眸近年来,几乎每年并非风调雨顺,旱灾、水灾、冻灾频发,正因为政策给力、措施得力,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粮食生产“八连増”,创造了农业生产发展前所未有的黄金八年。

再用5年黄金期,统筹城乡发展,在“三化同步”中补齐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令我们豪情满怀。珍惜、抓住、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是“十二五”时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由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把“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作为国家政策导向,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和要求,为“十二五”时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指明了方向。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十二五”期间报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整体预案》和《国务院20 11年专项规划审批计划》的统一部署,由农业部牵头,多个部委参与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起草工作自2010年5月紧张有序地展开„„在农业部党组的领导下,《规划》起草工作始终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凝结着农业部门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心血,是部门大合唱的生动实践---

深入调研广听意见 凝智聚力字斟句酌

在中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延续数千年的国度中,如何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无疑是一个极具挑战的新课题。

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提出由农业部牵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编制《规划》,作为支撑和配合《纲要》实施的1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并得到了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党组高度重视,韩长赋部长亲自主持开展了“十二五”规划重大专题调研,组织5个调研小组,围绕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多年来想解决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长期性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了16个调研报告。同时,农业部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了25项专题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为规划起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10年7月2日,韩长赋部长在编制情况汇报会上讲话时开宗明义:现代农业规划既不是综合的,也不是单项的,以前没有编过,具有挑战性,一定要编好。内容上要抓住主产区、优势区、示范区这“三个区”,突出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这“三个重大”,这就是聚焦点。

坚持“顶层设计、上下联动”,起草组十分注重集思广益、广征博采。2010年8--9月,起草组分别在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就规划提纲征求了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厅局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关同志的意见。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农业部会同各参与部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分析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认真梳理今后五年现代农业发展思路,突出未来五年现代农业发展最急需、最关键的环节和领域,力求努力实现《规划》战略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的统一。

一场场讨论、一次次推敲、一遍遍修改,起草班子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投入工作。在各参与部委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与积极支持下,2010年9月底形成了《规划》框架。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5月份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在近一年紧张有序工作的基础上,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一是部领导亲自主持研究起草讨论过程。韩长赋部长主持开展了“十二五”规划专题调研、主持召开高层专家和涉农企业家座谈会,对规划编制多次做出明确指示;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文本进行讨论、修改。二是贯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衔接过程。规划起草过程中,分别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等会议精神,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征求意见过程。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指挥下,农业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和开门编规划的理念,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有力促进了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稿、二稿、三稿,数易其稿,讨论、研究、修改,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起草组全体同志兢兢业业、聚精会神地投入紧张的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起草组共召开20多次全体会议。起草过程中,大家不遗余力,克服千辛万苦,坚持千锤百炼,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沟通,多方协调,《规划》稿就像一个十月怀胎的婴儿,终于迎来了呱呱坠地的时刻。2011年8月底,农业部将《规划》代拟稿正式报送国务院,9月份按国办要求补充征求8个部委意见,10月中旬将补充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吸收补充征求意见后的规划稿、编制说明一并报送国办。

“起草《规划》的那段日子,发展计划司办公室里的灯经常彻夜通明,大家对每句话都反复推敲、字斟句酌,确保严谨、科学,同志们非常辛苦,但毫无怨言。”回忆起为《规划》而日夜奋战的那段日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周应华副司长十分感慨。

准确把握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现代农业发展思路,突出未来五年现代农业发展最急需、最关键的环节和领域,鲜明提出重大工程与重大政策,形成《规划》的突出亮点--

规划内容务实 发展举措管用

这是一幅现代农业的国家蓝图,它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早日实现展示了一条豪迈的跨越路径。《规划》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突出亮点在于“八大任务”、“十四大工程”。《规划》第一部分主要对发展形势进行综述。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成就,做出“十二五”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重要机遇期的总体判断,得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的基本结论。

《规划》第二部分首先阐明了鲜明的指导思想。可概括成“一二三四五”:围绕“一个主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两个目标”,保障粮食安全,保证农民增收;提升“三个能力”,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发展“四个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加强“五个支撑”,即科技、装备、体制、人才、政策支撑。

在此基础上,《规划》第二部分接着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5项原则”,即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等原则。

《规划》第二部分压轴的一段便是“发展目标”:从农产品供给、农业结构、物质装备、科技支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生态环境、农业产值与农民收入等7个方面提出了27个具体发展指标。其中,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达到36%和1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在“重点任务”为题的第三部分,从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关部署出发,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这些重点任务既自成体系又互相作用互相促进。即“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

粮食安全必须立足于自给,13亿中国人的“饭碗”不能端在别人手里。受耕地持续减少,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因素影响,今后几年我国粮食生产仍将面临很大压力。采取综合有效措施,打造中国人的“铁饭碗”,当是“头等大事”。《规划》重点任务的第一条指出,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加强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让科技为现代农业插上腾飞的翅膀,《规划》特别强调,要加强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强化技术集成配套,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问题,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应用,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在有条件地区实行整乡整县(场)推进,力争实现优势产区、主要品种全覆盖。

除粮食安全、科技支撑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无疑是《规划》重大任务部分的又一亮点。《规划》提出,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及部分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加大示范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规划》第四部分提出以“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为核心,着力建设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

展。这是综合考虑各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基础等因素,进行功能类型区划的一个创新之举。其中,重点推进区域包括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突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功能;率先实现区域包括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农垦规模化农业区和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引领功能;稳步发展区域主要指草原生态经济区,突出了生态保障功能。

第五部分是重大工程,这是聚焦的核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提出了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1 4项重大工程,即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棉油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程、现代种业工程、渔政渔港建设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沼气工程、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和新型农村人才培养工程。最后一个部分是重大保障措施。从我国国情和农业发展现实基础出发,按照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综合施策的思路,提出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农业法制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这些综合措施,构成了实现现代农业建设宏伟蓝图的有力保障。

越是在经济环境不确定、通胀压力加大的时候,农业的基础作用就愈加凸显。保持农业发展的好势头,既要对发展中的困难有预见有对策,更要对未来有目标有追求——开启新征程 铸就新辉煌

从南国水乡到北疆牧场,从东部沿海到西域高原,站在“辉煌十一五”的起点上,中国现代农业的壮丽画卷正在希望的田野渐次展开。继往开来,“十二五”现代农业规划犹如一面飘扬的旗帜,引领着我们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八项重大任务、十四个重大工程„„《 规划 》是在客观务实的基础上科学决策的成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再次吹响了向现代农业进军的动员令。落实《 规划 》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光荣。

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欣喜地看到,农业部门有效应对困难多、起点高、任务重、难度大的挑战,在现代农业建设上已有多项重大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我国粮食产量再上新台阶,粮食总产达到11424亿斤,跨上11000亿斤的新台阶,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八年增产;棉油糖、果菜茶、肉蛋奶、水产品全面增产,这也是近16年来第一次。这一年,为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全国首批认定了5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区在主导产品生产能力、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农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梯队;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基地,出台了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以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循环农业技术等为重点,启动了一批农业行业科技项

目;大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启动了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加快推进乡镇企业转型升级,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建设,规范引导休闲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增产、农产品增值、农民增收。

不仅如此,各地依托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在波澜壮阔的现代农业建设中进行着生动的实践和探索。江苏提出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浙江在人多地少等资源条件制约中,紧紧围绕“市场”和“创新”,既保粮食安全又实现了农业的高效生态,走出了一条独特而富有成就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稳步推进,成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的领头羊;湖南启动了“百县千镇万村”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河南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强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作用,将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内核„„

纵览神州大地,无处不在历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华丽转身。一个“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现代农业新格局正在向我们阔步走来。

新征程、新起点,新目标、新追求。蓝图在胸,信心在握,让历史告诉未来,“十二五”中国农业新的跨越之举。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2篇

《两会关于农业养殖,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业养殖提案政策解读(一)》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对网友有用。

两会关于农业养殖,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农业养殖提案政策解读

2016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13年的政府工作,提出了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并介绍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

在2016年重点工作中,李克强指出,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受此影响,昨日,农机、水利建设和农林牧渔等三板块应声而起,其中,粤水电(行情,问诊)涨停,康达尔(行情,问诊)涨幅达%,新研股份(行情,问诊)涨幅达%。今日本文特对以上三板块及其相关个股进行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农机:逾六成概念股上涨

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昨日沪深两市可交易的农机概念股共有11只,其中有7只个股实现上涨,占比%。它们分别为:新研股份(%)、江淮动力(行情,问诊)(%)、新界泵业(行情,问诊()%)、吉峰农机(行情,问诊()%)、宗申动力(行情,问诊)(%)、一拖股份(行情,问诊)(%)和苏常柴A(行情,问诊)(%)。

资金流向方面,昨日板块内共有4只概念股实现大单资金净流入,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为万元。它们分别为:江淮动力(万元)、宗申动力(万元)、苏常柴A(万元)和吉峰农机(万元)。

业绩方面,在上述相关上市公司

中,共有6家公司已披露2013年年报业绩预告,其中4家公司预喜,它们分别为:新界泵业(%)、利欧股份(行情,问诊)(30%)、新研股份(30%)和大禹节水(行情,问诊)(15%)。

值得一提的是,新界泵业在2013年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60%左右,据公司2013年业绩快报显示,2013年营业收入为万元,同比增长%;净利润万元,同比增长%。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远期结售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利润等相关指标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昨日沪深两市可交易的农林牧渔股共有79只,热门思想汇报其中有26只个股实现上涨,占比%。具体来看,康达尔(行情,问诊)盘中强势大涨%,除此之外,通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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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3篇

1 出台背景

近年来, 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农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进展。但是, 我国农业发展也面临巨大挑战, 水土资源约束日益趋紧, 农业面源污染加重, 农业生态系统退化明显, 水土资源管理、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十分紧迫。当前, 人民群众对资源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期待, 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 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足, 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技术模式不断集成创新, 农村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农为邦本”。“三农”是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可持续, 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另一方面, 要确保我国农业资源永续利用, 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青山绿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 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 在深入基层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共同编制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5-2030年) 》。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接下来,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抓好贯彻、组织好实施。

2 主要内容

《规划》对未来一个时期农业可持续发展做了整体的宏观设计, 既有时间表, 又有路线图;既有阶段性目标, 又有区域性布局。

首先, 《规划》明确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就是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坚持产能为本、保育优先、创新驱动、依法治理、惠及民生、保障安全的指导方针, 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 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从依靠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 尽快转到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集约经营上来”。基本原则五条: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坚持创新驱动与依法治理相协同;坚持当前治理与长期保护相统一;坚持试点先行与示范推广相统筹;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其次, 《规划》描绘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蓝图, 也是发展目标。这就是:到2020年, 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积极进展,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农业结构更加优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农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增强, 生物多样性衰减速度逐步减缓。到2030年, 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

要实现上述发展目标, 关键是要合理规划区域布局, 梯次推进, 分类施策。《规划》要求根据各地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 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 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 确定不同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其中, 优化发展区包括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和华南区, 是我国大宗农产品主产区, 农业生产条件好、潜力大, 但也存在水土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坚持生产优先、兼顾生态、种养结合, 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 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实现生产稳定发展、 资源永续利用、 生态环境友好。 适度发展区包括西北及长城沿线区、西南区, 农业生产特色鲜明, 但生态脆弱, 水土配置错位, 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严重, 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 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 立足资源环境禀赋, 发挥优势、扬长避短, 适度挖掘潜力、 集约节约、 有序利用, 提高资源利用率。 保护发展区包括青藏区和海洋渔业区, 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 青藏区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高原特色农业资源丰富, 但生态十分脆弱。 海洋渔业区发展较快, 也存在着渔业资源衰退、污染突出的问题。要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 适度发展生态产业和特色产业, 让草原、海洋等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 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 未来一个时期, 我们要重点推进和完成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发展布局, 稳定提升农业产能。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 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 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新格局。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力争在种业和资源高效利用等技术领域率先突破。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 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因地制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 以及“稻鱼共生”、“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二是保护耕地资源, 促进农田永续利用。稳定耕地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确保耕地保有量在1 8亿亩以上, 确保基本农田不低于15.6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实行永久保护。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 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提升耕地质量。采取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土壤改良方式, 增加土壤有机质, 提升土壤肥力。恢复和培育土壤微生物群落, 构建养分健康循环通道, 促进农业废弃物和环境有机物分解。适度退减耕地。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 对不适宜耕种的“不稳定耕地”,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林草结合, 增加植被盖度。

三是节约高效用水, 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实施水资源红线管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地表水过度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适度退减灌溉面积。推广节水灌溉。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发展节水农业, 加大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发展雨养农业。在半干旱、半湿润偏旱区建设农田集雨、集雨窖等设施, 推广地膜覆盖技术, 开展粮草轮作、带状种植, 推进种养结合。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 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

四是治理环境污染, 改善农业农村环境。防治农田污染。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打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提高使用效率, “十三五”期末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 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小区) 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 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改善农村环境。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保护饮用水水源, 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加快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体系。

五是修复农业生态, 提升生态功能。1、增强林业生态功能。按照 “ 西治、 东扩、 北休、 南提”的思路, 加快西部防沙治沙步伐, 扩展东部林业发展的空间和内涵, 开展北方天然林休养生息, 提高南方林业质量和效益, 全面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2、保护草原生态。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推进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草原防灾减灾。3、恢复水生生态系统。采取流域内节水、适度引水和调水、利用再生水等措施, 增加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水量, 实现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4、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加大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 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 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预警体系, 遏制生物多样性减退速度。

为完成以上五项重点建设任务, 我们将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 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资金, 调整盘活财政支农存量资金, 安排增量资金, 积极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 同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全面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一是水土资源保护工程, 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与坡耕地改造项目、高效节水项目、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农业资源监测项目。二是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包括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化肥农药氮磷控源治理项目、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包括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石漠化治理项目、湿地保护项目、水域生态修复项目、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项目。四是试验示范工程, 包括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等。

4 保障措施

今后一个阶段, 我们将主要采取七项措施来保障《规划》实施。

首先, 强化法制保障。研究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耕地质量保护、黑土地保护、农药管理、肥料管理、基本草原保护、农业环境监测、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法规规章。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法规体系, 健全农业各产业节能规范、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修订耕地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膜、饲料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等标准, 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依据。

其次, 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健全执法队伍, 整合执法力量, 改善执法条件。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 加强跨行政区资源环境合作执法和部门联动执法, 依法严惩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监测与督察, 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 加强审计监督。

第三, 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 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支持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 改变不合理的消费和生活方式。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保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广泛动员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保护与监督。

第四, 完善扶持政策。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投入保障体系, 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与生态并重转变, 投资重点向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倾斜。继续实施并健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农机具购置补贴、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政策。支持优化粮饲种植结构, 开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种植、粮豆粮草轮作;支持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生物炭改良土壤、积造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支持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 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

第五,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在种业创新、耕地地力提升、化学肥料农药减施、 高效节水、 农田生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草原生态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推动协同攻关, 组织实施好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 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积极探索 “ 项目+ 基地+ 企业” 、“科研院所+高校+生产单位+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依托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和人才培训工程, 加强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借助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 加强国内农业资源环境与生态等方面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 加大国外先进环境治理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

第六, 用好国际市场和资源。依据国内资源环境承载力、生产潜能和农产品需求, 确定合理的自给率目标和农产品进口优先序, 合理安排进口品种和数量, 把握好进口节奏, 保持国内市场稳定, 缓解国内资源环境压力。提升对外开放质量, 加强对外农业合作, 引导企业投资境外农业, 提高国际影响力。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4篇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马淑萍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良种供应能力和种业实力有了明显提升,良种的有效供应为粮食连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种业从2000年开始进入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较发达国家还很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按照中央领导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历时一年多的时间里,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种子生产大省的科研单位、种子基地和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先后组织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种业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经广泛征求各方面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于今年年初报国务院。在2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第145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审议通过了《意见》。

《意见》是新时期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今后种业发展的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明确了今后农作物种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要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围绕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思路和目标,《意见》确定了今后种业发展的九项重点任务:即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加强农作物种业国际合作交流。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中央财政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二是免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兼并重组方面给予税收优惠。三是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四是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五是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地方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此外,《意见》还就编制《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及地方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品种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留出了空间。

《意见》的出台,有三大突破:一是首次明确了农作物种业的地位,即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二是首次明确了种业科研的分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三是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2000年《种子法》出台,使种子企业成为种子市场的主体,这次《意见》中明确了种子企业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是种业发展的主体。

山合水易解读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 第5篇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是专业的乡村旅游与农业休闲规划与设计机构。设计院已经在该领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做成功了很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规划设计,详细可查阅官网专题。在长期的实践中,专家们不断思考,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专家们解读了休闲农业发展的比较好的台湾,并从中总结出一些我们大陆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大力发展网站建设,方便游客获取信息

对于休闲农业这种综合了农业和旅游业的新型产业,网络媒体的建设无疑举足轻重:首先,“旅游”的概念本身就包括了对于其对象的信息的了解。其次,如果把旅游者和农场看作是交易的双方,休闲农业网站的建设,信息的提供,便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促成交易的作用。再次,休闲农业的网站,减少了交易者搜索交易对象的交易成本。台湾地区的休闲农业的网站,主要内容有:新闻发布,景点介绍,游区地图,旅游线路推荐,住宿餐饮服务,留言系统,乃至网上定房、定门票服务。通过这些信息,游客真是可以做到“足不出户,了若指掌”。

二、重分工合作,强调同一地区的联合根据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专家的了解台湾休闲农业已经实现了企业化,或是不同服务领域的合作分工。例如南投县清境农场,就是由“小瑞士花园”、“松岗果园”、“青青草原”、“国民宾馆”等组成,实现了观光、住宿、餐饮、娱乐的综合。很明显,这比起许多所谓“旅游农业”中的小而全,家家户户开展雷同的服务活动,有很大的进步。休闲农业,是将农业生产的初级产业,转变为结合农业产销与休闲游憩的农业服务性产业,它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各个领域人才的合作。草原的养护、牛羊的放牧,需要专业的牧民;而各种公园设施的设计安置,又离不开精通公园管理知识技术的人员。当人们认识到各自的比较优势,而采取

了分工合作的方法时,各方所分得的收益将大大超过单打独斗时所能得到的收益。

除了考虑到比较优势的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休闲农业的基础设施共享。若干个小型农庄之间的合作生产,共同经营,或是结成策略同盟的举措,可以减少成本,增加效用。专家曾经游览过的新竹县峨眉乡湖光村休闲农业区,便是该村的若干家农户,在当地农会的推动下建立的。在那里我看到了挂满丝瓜的凉棚,停车场,宽阔的亲水步道等公共设施,虽然没有询问,想必也不是一家的财力可以完成的。

三、多样化,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相结合的贩售

产品售出,农民才能获利,这也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最终目的。在这里所指的产品,包括了一切能够给游客带来愉悦,带来正效用的消费品。休闲农业能够提供的产品,除去实体的产品,其它有卖点的奇观(spectacle)、氛围(aura)、风景(landscape)和主题(themes),都成为“情境消费”的产品。这也是“休闲农业”吸引众多游客眼球之处。

一方面,休闲农场对一部分景观收取门票,给农家带来新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无形产品、“情境消费品”的“免费出售”,降低了农家在卖出有形产品时的交易成本。免费的“情境消费”,一方面创造了供游客实际消费的机会,另一方面又激发了游客消费的欲望。举例来说:“观鸟”几乎是休闲农场的必备活动项目,看鸟当然毋须花钱,但需要望远镜。如果农场、果园提供望远镜出租服务,自然会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四、休闲农业法规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有序发展

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保证了休闲农业这项产业的可操作性。各个休闲农场、农庄、农园,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生产运作,避免了无序的盲目开发,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盈利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交易的另一方游客,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法规赋予他们的好处。这对于休闲农场来说,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

游客了解到有各项法律规章在约束农场的行为,在交易中必然减少因衡量农场的可信度而付出的精力,对于农场的信任也比没有制定法规之前要大得多。

台湾休闲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在充分肯定台湾休闲农业取得的成绩和在发展中积累的经验的同时,专家们也注意到其中存在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些不足或是缺陷,可能会成为阻碍休闲农业深化发展的瓶颈。

一、休闲农业定位不明

现在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存在两种趋势:一是把它视作都市休闲生活的再延伸;二是向纯粹的观光业靠拢。

而休闲农业自身的最大特色,便是它的综合性--生产、生活、生态三部分的统一。这些资源,相比较,单独的发掘所能带来的效益,比配合着开发所能带给游客的效用及农家的收益小。正如一种排列组合,本来是分散的单一资源,在合并后,却显现出递增的效用。而现在一些农场的开发,却是“一条腿走路”,忽视了休闲农业本来就有的多功能的特性。

二、活动项目存在诸多雷同

在台湾休闲农业提供的活动内容较为雷同。由于提倡“一乡一农园”,位置相近的几家,除了有特殊风景或人文风貌的,其它的从提供的服务,到推出的活动,乃至出售的产品,都是大同小异,通常游客只要到过一个农场,其它几家农场就不用去了。虽然有一系列的法规出台,但没有对经营项目有所规定或约束,久而久之,由于各自摸索发展又相互观摩,没能做到合理分割市场。这也是政府的规划管理功能尚未适时体现而形成的状况。对此,专家的建议是不运用行政命令强制,而是鼓励相近几家农场的自发性合作。

三、游客在休闲农场的消费不足

在对休闲农业的参观访问中,专家还看到:游客在休闲农场的消费不多。游客选择不消费,是因为此时消费带来的效用不及

不消费的效用,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消费者对于交易成本的预期。交易成本过大,会减少消费带来的效用。专家认为,造成消费乏力的原因具体有:可供选择的商品较少,缺乏特色。游客出游的目的主要是休闲与观光,购物消费是次要的。可供消费的服务并非农场长项。为此,要能有效促进游客消费,关键还在于揣测游客心理,迎合他们的实际需要,增加相互之间的信赖和确立长期关系。

台湾经验对于大陆休闲农业发展的借鉴

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分析,专家认为:大陆在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时,应该吸取台湾同类产业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避免出现类似的不足。就此专家建议如下:

一、建设休闲农业网站

网站要注重充实性、服务性、信息性,为游客提供正确必要的信息,注重与游客的互动,这样才能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在风格上避免千篇一律;只有个性化的网站,才能很好的吸引顾客的眼球。所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那些中看不中的栏目,还是越少越好。

二、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就专家所了解的情况,大陆虽然对休闲农业重视有加,但迄今为止尚未出台任何形式的法律规定,无法走上规范、有计划的发展道路。我们呼唤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约束休闲农业的有序化、制度化经营。有了完善的游戏规则,才能保证效率和公平的实现。

三、鼓励休闲农场的合作

大陆各个休闲农业区的发展陷入“散兵游勇” 的境地,难以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用;同时小农经营的生产模式,不能适应休闲农业发展和游客的需求。可以选择在基层农村管理机构、行业协会、或是有号召力的个人引导下,自愿的组成策略同盟或是合并,借此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或是实现规模效益递增。(1)开发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6篇

摘要: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收入较低,农机已经成为农户发展生产致富的重要手段,一旦发生农机事故,势必会造成人员伤亡,带来一个或几个家庭的不幸,使家庭陷入困境,影响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新的认识,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其中包括安全发展这个论文发表网()给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基本要素。安全发展是指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把安全作为基础前提和保障,自觉遵循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安全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安全保障发展,推进发展稳定持续;另一方面,发展促进安全,使安全更有保障。安全与发展相辅相成。随着人民群众对生产与生活质量、生命与健康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必须是安全的、科学的。

目前,我国农业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也进入了快速推进重要时期,这个时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农机服务社会化蓬勃发展。农机作业范围不断扩大,贯穿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农机量大面广,流动分散,安全隐患多,监管难度大,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改善农机安全技术状态,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和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在工作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7篇

2014-10-28 10:54:2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周怀龙

为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夯实“地”基

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

这项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出台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新政,有哪些新的要求和亮点?10月17日,在国土资源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作了解读。

新政背景——

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土资源部一贯重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管理,并把它作为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手段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就联合农业部首次明确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用地政策,要求建造临时建(构)筑物的,按农用地管理;建造永久建(构)筑物的,按建设用地管理。2007年底,国土资源部出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首次将设施农用地独立出来,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定,一些地方在具体操作中无法实现统一把握。2010年,国土资源部联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坚持农地农用和严格耕地保护前提下,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设立了县级审核程序。

然而,近年来,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粮食规模化生产所必须的粮食晾晒场、存储场、烘干塔、农机农资仓库等配套设施未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成为目前管理的空白点;部分地区,特别是平原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率高,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很难避开基本农田;一些地方以发展设施农业、建设必要的管理和生活用房为名,违法违规占地,甚至有的地方出现大棚房的现象,很难把握执法尺度等。需要重点针对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与强化规范监管这条主线,进一步明确范围、完善政策、加强管理。

为此,《通知》一方面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出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的合理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加强耕地保护出发,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强化部门执法与监管。

政策亮点——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

“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通知》在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充分保障设施农业的合理用地需求。”这位负责人指出。

与以往的政策相比,《通知》在管理上有一些新的变化和新的亮点:

增加设施农用地范围,排除生活用房的用地。《通知》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首次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为了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义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通知》把生活用房的用地,从附属设施用地范围中剔除,要求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其中包括: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可占用基本农田。《通知》规定,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经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的,可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

这项政策旨在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因此《通知》规定,其他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仍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包括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通知》还要求,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积极采取剥离耕作层等耕地保护措施,保护优质土壤。为了节约集约用地,还鼓励地方统一建设公用的设施,以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

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改为备案制度。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许可的整体要求,《通知》取消了县级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制度,改为备案制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用地者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镇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通知》规定,需要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由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协商一致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为规范用地,《通知》规定对用地协议进行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如何监管——

“三个禁止”,强化用途管制和监管

改为备案制度后,设施农用地的性质不再按审批手续界定,而是根据具体地块的设施性质、规模及其经营现状等,因此,在今后的监管中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细化监管内容、提高监管效率,从而确保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改变土地用途,不超过用地标准,不改变设施性质而用于其他经营,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农地农用,《通知》进一步强化用途管制,明确“3个禁止”,即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为加强设施农用地的执法监管,《通知》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抓好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和土地复垦,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并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则要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

在管理制度上,将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监管共同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县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省级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新的挑战——

对执法监管和农用地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新的设施农用地政策是土地管理领域和管理方法进一步细化的体现,也对执法监管和农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位负责人总结了3条新要求。

一是需要进一步细化农用地管理。长期以来,土地管理对农业产业内部的用地管理,停留在以外表形态特征,即“永久性建(构)筑物”为标准,分为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两个类型,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用地发生了本质变化,部分用地具备了二三产业用地的外貌特征,但功能仍然保留一产功能。对于这部分用地进行单独管理,符合现代农业的需要,也符合土地管理,特别是农用地管理进一步细化的需要。

二是促进职能转变。新出台的文件,取消了155号文件关于设施农用地县级审核的规定,改为备案制。这是用地管理从注重审批管理到强化监管和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取消审核制度,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对事后的监管。为此,新文件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强化服务与监管。事前,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依据职能主动公开规划、用地、标准、程序等具体要求,便于经营者了解和掌握设施建设的政策规定。事中,在乡镇政府备案过程中,两个部门依据职能对设施建设有关情况核实备案信息,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事后,两个部门也要依据职能进行监管,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土地执法工作范畴,农业部门也要依据职能对设施经营和使用作出处理。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8篇

9月10日, 农业部发布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 (以下简称《规划》) , 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的重大举措, 对推进新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 《中国农机化导报》专访了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人, 对《规划》做出了权威解读。

问:《规划》制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规划》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与发展机遇。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进入“十二五”, 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新的起点上, 进入了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加快提升发展质量, 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农业机械化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全面提升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规划》实施正处于我国农业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时期, 农业发展呈现出农产品需求进入大幅增长阶段、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农业劳动力进入结构性短缺阶段、农业生产进入资源制约加剧阶段、农业生产进入灾害影响加重阶段、农业进入国际竞争激烈阶段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准则,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以下简称《农业农村规划》) 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 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 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全面认真地研究总结和分析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提出“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 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区域发展重点, 提出三大主要工程、四大专项、五项保障措施。

《规划》内容全面系统, 论述清楚, 重点突出, 数据准确, 资料翔实;提出的“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清晰、目标与主要任务明确, 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可行, 符合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 将有利于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 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 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提出保障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 切实可行。专家认为, 《规划》科学、创新且符合实际, 具有宏观性、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 将促进“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问:《规划》是如何编制的?

答:《规划》编制历时近两年时间, 主要经历五个过程。一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 0 0 9年1 0月, 印发《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提出了《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任务和分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制小组和专家咨询组。二是组织调查研究和起草初稿。设立5个重点课题, 分别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2 0 1 0年5月, 在北京召开课题研究成果座谈会;6月, 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有关调研成果, 组织起草了《规划》提纲和初稿。三是召开专家咨询会议。2 0 1 0年9月, 召开了编制组会议和专家咨询会议, 征求了在京农业机械化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 根据专家和有关单位意见, 对《规划》初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四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 0 1 0年1 0月上旬, 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并发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农机工业协会, 中国农机流通协会征求意见。五是开展《规划》衔接和论证。2011年2月, 将进一步修改后的《规划》送部内相关司局征求意见并与农业部总体规划进行了衔接。之后经反复修改, 形成论证稿, 并于2011年5月1 3日, 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农业部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修改, 形成《规划》正式稿, 于2011年9月10日正式公布。

问:“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对于《规划》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 确立并丰富发展了“农民自主、政府扶持, 市场主导、社会服务, 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规划》总结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宝贵经验。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 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必须把强化法制建设和优化政策环境作为重要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强化政府支持, 促进农业机械化规范、高效、持续发展;必须把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作为工作主线, 强化科技支撑和农机农艺融合, 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必须把培育发展主体和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作为主要抓手, 着力培养以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 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这些宝贵经验既是对“十一五”农机化工作的凝练总结, 也是今后推进农机化必须坚持的做法, 对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的?

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体现了新时期的新要求、新高度、新进展。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 即“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机总动力年增长幅度在6个百分点以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的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 必须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 稳步提高农机总动力, 加大农机更新报废的力度, 提高农机利用率。“十一五”期间,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增长3.27%, “十二五”规划提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为年均增长2%左右, 符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体现了农业机械化中级阶段快速发展与战略转移相结合的发展特征, 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提高相结合、装备数量增长与结构合理调整相结合, 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的方向转变。首次将“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和现代设施农业取得明显进展, 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写入《规划》内容。《规划》提出“十二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 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 主要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 装备结构更加合理,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水稻、玉米等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 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和现代设施农业取得明显进展, 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农机农艺融合度、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度进一步提高, 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持续下降,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问:《规划》提出的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如何实现?

答:《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突出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要切实加大宏观引导力度, 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规划》提出通过“六个更加注重”实现发展方式转变, 即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 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发展, 加快老旧、高耗能、高排放、安全不达标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更加注重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机手素质, 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 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加注重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 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更加注重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机制, 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 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构建综合配套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 切实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 全方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重点抓好全面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不断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推进安全发展、大力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问:《规划》为何提出了区域发展重点?

答:“十二五”期间, 推进各区域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是全系统面对的重大挑战, 科学规划发展区域是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内容之一。为此, 特别设立专项课题, 对划分和确定区域发展重点进行研究。研究认为, 影响一个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的主要因素有地形地貌、种植结构、劳均耕地面积等。对于劳均耕地面积因素, 考虑到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迅速的实际情况, 预计在“十二五”期间, 劳均耕地面积的地区差异将逐步缩小, 不再是影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 划分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域, 主要考虑了地形地貌和种植结构两方面因素。具体划分时, 确定了地形地貌、玉米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水稻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小麦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这4个指标 (用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比例代替种植结构) 作为分区依据, 采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地区、华北平原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南方低缓丘陵区、西南丘陵山区、黄土高原和西北地区等六个区域。

为协调推进六个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 《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突出重点的要求, 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 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域发展重点, 协调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问:《规划》提出的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是基于什么原则?

答:提出《规划》中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对农业机械化转变发展方式、农业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和市场手段配置资源难以完成, 需要国家重点支持;二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律, 可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项目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具有显着的作用;四是可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本《规划》与《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 (2 0 0 9—2 0 1 5年) 》《全国新增1 0 0 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年) 》等相关工程建设规划和有关的财政项目进行了充分衔接, 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据此, 提出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管理信息工程等三大工程, 以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补助、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和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四大专项。

问:如何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各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区域发展重点, 《规划》从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创新, 实现政策、投入、服务、法制、组织协调推进。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要求, 将农业机械化发展摆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位置, 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 加强领导, 按照职责分工, 密切配合, 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 充分调动各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 任务繁重。全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发挥职能作用, 提高素质能力, 转变工作作风, 扎实工作, 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奋发有为, 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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