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

2024-05-16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精选4篇)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 第1篇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报告

为落实皖监明电(2009)6号、六监明电(200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执法。我县从5月份开始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自查,并于7月初组织开展了对公安、农业、质监三个部门的重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我们于5月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舒政办(2009)35号),明确了全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为检查对象,并把公安、农业、质监三个部门确定为检查的重点,明确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以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三个方面为检查内容,同时还明确了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强调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认定,经县十五届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共认 1

定行政执法主体为50个。注重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共梳理执法依据1381部,其中法律137部、行政法规323部、地方性法规115部、政府规章107部、部门规章699部。行政执法职权3218项,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审批88项、行政处罚2427项、行政强制项95项、行政征收70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裁决32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42项。梳理结果以县政府文件《关于公布县政府各部门和机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通知》(舒政[2009]23号)发往全县各个部门,同时将执法依据的具体内容在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阅。为进一步公开执法信息,我们要求每一个执法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制成公示牌悬挂在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公示牌的样式由县政府统一规定。

全县各个执法部门在通知下发后认真组织力量对本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能在规定的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了自查报告。

三、及时开展检查

7月初,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了对公安、农业、质监三个部门的重点检查。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检查发现

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没有超越行政处罚权限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发现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如质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委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所有案件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审理制度,对案件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和处罚幅度等给予严格把关。公安局坚持案件的三级核审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在管理方法上有创新,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较好地运用到具体的行政处罚实践中。

2、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实施处罚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行政处罚的告知制度、听证制度、罚缴分离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

3、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案水平有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了有关部门或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并能在执法时亮证执法,经常开展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质监部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办案交流评析会,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实行案件办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年底对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办案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公安、农委等部门也建立和落实了错案责任追究制。

4、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各单位都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本机关、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布了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并能在卷宗里得以反应。

四、存在的不足:

1、发展不平衡。在检查中,我们还延伸检查了三个单位的下属执法单位。如在公安机关内部,局机关、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之间发展就不平衡,整体上公安局机关要比消防、交警部门的工作起点高,案卷制作的质量好。农委机关的办案质量要好于其下属的农机局和畜牧水产局。从部门来看,质监、公安的案件质量要好于其它单位。

2、办案的细节需要进一步规范。如公安消防案件,所办案件卷内必备文书不齐全、一个案件有重复使用同一种文书的现象,不同案件所使用的必备文书也不统一;交警队案卷质量比上年有很大进步,但有的现场检查笔录的未尾没有标明结束语及符号。县农委实施的行政处罚做到了一案一卷,案件来源标识清楚,调查取证手续完整,处罚适当,但询问笔录有的没有结尾,有些案卷没有案件审理记录等。质监局多数文书质量高,但有少数文书笔录不规范,立案审批表填写漏项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以后的办案中切实加以解决。

五、整改提高

检查结束后我们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并拟定了整改方案:

1、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对号入座,进一步对照自查中查出的问题拿出本部门的整改意见。

2、落实专人开展跟踪督促,法制办与监察局人员分工到全县所有单位,督促各部门整改方案的落实。

3、再开展一次执法案卷业务培训,提高案卷质量。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 第2篇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执法队伍,我局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执法工作,为使执法精准,将从事执法的同志分批派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6号)要求,我局对医疗保险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执法队伍,我局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执法工作,为使执法精准,将从事执法的同志分批派送到省市县参加相关的执法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

二、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草拟了《铜陵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另外我局还草拟了《铜陵县医疗保险稽核管理实施办法》,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县政府办公室予以转发。为贯彻上述两个《办法》,我局组织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认真学习了两个《办法》。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 第3篇

市局法规科:

我局自接到市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后,县局领导十分重视,认真学习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落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监明电〔2011〕2号)和市局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执法检查计划,决定对全县11个分局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我局于201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组成了由县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带队,由监察室参加的五人检查组,对各分局的情况进行了统一抽查,抽查采取了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资料形式,检查结束后,并逐分局下达了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记录在〘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检查通用工作底稿〙中,认真填写了被检查单位名称和被查单位存在问题清单,并由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以利于在今后的法制工作中存档备查。

二、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对2010年7月1日至2011

年6月30日期间税收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县局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及时召开被查单位执法人员会议,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意见,要求被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三、在这次行政税收执法抽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1、税务文书的填写、使用存在:

(1)〘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给单位的无单位印章;部分送达回证纳税人拒签或未写明理由,或无见证人签字;

(2)〘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地点填写不详,送达地点填写不具体;

(3)双定户纳税申报表部分分局填写不规范,一次性复写多张,以后补写月份,且无受理人签字和受理日期;

(4)〘应纳税种核定表〙税种核定错误依然存在,且无〘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5)部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不规范且无送达回证;

(6)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纳税户,存在应处罚而未处罚现象;

(7)在税收征收管理文书使用上,仍然使用老的文书。

2、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3、执法程序不到位。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法定程

序进行,致使程序错位、缺失。具体体现在税务文书送达方式程序上。

4、引用法律法规不具体。具体引用法律法条时,犯常识性错误。

5、忽视案卷的整理装订归档。

除稽查系列外,被查的其他基层单位几乎都没有对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文书、证据材料、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材料、处罚文书等资料整理装订归档,致使这些案卷资料散落在征管资料中,未形成一案一卷。

6、一般稽查案件的审理和重大税收案件集体审理方面

县稽查局稽查案件都能按〘稽查规程〙进行立案查处、审理结案,案卷材料整理归档正在逐步达到规范性的要求。

四、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分别下发了〘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被查单位负责人都了签字,并要求于2011年7月15前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整改小结。县局对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及时纠正的将予以通报。

这次的税收执法检查活动,我们虽然作了细致的准备,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但难免也有疏忽漏查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日常执法检查中及时加以纠正,不断提高我县的税收执法水平。

舒城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报告 第4篇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案,在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按程序时限办案,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20××年1月至20××年7月,我分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9件,其中20××年36件, 20××年13件。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我局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是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了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五是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局行政处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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