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具体内容

2024-09-12

安全工作具体内容(精选6篇)

安全工作具体内容 第1篇

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第三条 安全管理是部队建设综合性、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 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第四条 安全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讲究科学,依 靠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第五条 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 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 设,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处臵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保证 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 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 证部队遂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 动群众、保持经常的原则。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况与安全意识,部队任 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变化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 重点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 部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五)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第九条 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

(五)领导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第一节 事故预防 安全建设 第十五条 安全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理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安全设施 设备、安全管理人才、安全文化建设等。第二节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与训练 各级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 法观念,打牢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理论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由总队、支队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 部队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 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随机教育应当针对形势变化、任务变换、装备更新、季节更 替、环境改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等时机进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经验交流、现 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紧急 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内容。

第三节 第二十五条 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 各级应当坚持安全分析制度,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查找 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安全分析通常采取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法进行。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 综合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预先进行专题 分析。

第二十七条 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形势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第四章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与训练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识教 育、技能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 出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 进行安全整顿。安全整顿应当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 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修改完善安全规定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对不具备专业安全知识的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安全作业的基本要领和操作规范。

春节期间安全教育 春节期间安全教育 在新春的节假日中,同志们要调整好心态,认真的做好个人工作,保证在火场、抢险救援中的个人安全,要每天清点器材、装备。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冻伤烫伤。在出车过程中,要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车速,防止路面结冰路滑发生交通 事故、在出车前应按好防滑链等器材。春节期间用电量大、烟火燃较放多易形成火灾,请同志们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

第七章 常见事故预防 第三十七条 预防训练事故和灭火救援伤亡事故

(一)在进行军事、体能和消防业务训练时,干部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认真 组织,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训练前,应做好准备活动和器械(具)检查工作,对 超过使用年限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器材装备,要及时更换。训练中,严密组织,严格遵 守操场纪律和训练器械(具)操作规程。严禁官兵带情绪参加训练,严禁超强度训练和 体罚训练。

(三)购买训练器材装备,要严格把关,健全审批手续,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四)在灭火救援战斗中,指挥员要机智果敢、科学指挥、严密组织,随时掌握 火(现)场情况,要针对建筑结构的特点、火源位臵、燃烧物质的性质及有无爆炸、毒害、触电和建(构)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选择有利地形和有效灭火抢险方法,正确判断进攻与撤退时机,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装备受损。

第三章 第十一条 训练事故防范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 进,科学组训施训,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训练安全。第十二条 开展业务训练,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促安全员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训练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

(五)训练后组织进行适当的身体整理活动并进行安全讲评。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 第十章 中毒事故防范 第六十一条 定: 各级应当重点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严格执行下列规

(一)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二)不得食用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三)不得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

(四)不得将有毒物品与食品混放;

(五)不得混用制作生、熟食品的厨具;

(六)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七)食品储藏应当防止霉烂变质;

(八)不得饮用不洁净水;

(九)不得食用不明菌类和不明野生植物;

(十)防止食品、饮用水被污染、投毒;

(十一)防止啮齿类动物和蚊、蝇等害虫污染食物;

(十二)食品要留样备查;

(十三)参与食品制作人员不能有以下症状:黄疸、腹泻、呕吐、发烧、可见的 感染性皮肤损伤。

第四十三条 预防冻伤事故

(一)加强防冻知识教育和耐寒锻炼,特别是驻寒区部队,在每年入冬时节要请 医生或卫生员专门讲授防冻常识课,了解防冻知识,增强防寒能力。

(二)部队在严寒的条件下训练或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应备足御寒被装和防冻 药物,特别要注意对手、脚、耳、鼻和脸部的保护。野外休息时,不得在雪地站 立或坐卧过久,不得睡觉。

(三)干部战士的衣、帽、鞋、袜要合体,经常保持清洁干燥。潮湿时应及时烤 干或更换。

(四)冬季在室外站岗执勤,根据温度变化,适当调整执勤时间,时间不宜过长,固定哨兵应设岗亭。

(五)发生冻伤,应速将冻伤部位包暖,脱离寒冷环境,使其逐渐恢复,切忌用 火烤、热水烫或捶打伤部,并及时治疗。第八章 第四十七条 特大事故。事故报告与统计 事故按照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 一次重伤 2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为一般事故。一次亡 1 人或者重伤 3 至 5 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 1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的,为严重事故。一次亡 2 至 5 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 1 人)或者重伤 6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 失 100 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一次亡 6 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十章 第五十六条 安全工作奖励与惩戒 对严格遵守本规定,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促进部队全面建 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五十七条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直接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领导,应 当追究领导责任。

新兵下连教育 一是解决新兵困难做到“热心”。定期与新兵开展谈心、交心等活动,全面了解新 兵的入伍动机、服役态度、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及现实需求,建立完善新兵思想档案,以“兄长情、父母爱”去关心和帮助每一名新战士; 二是在安排新兵生活上做到“细心” 充分发挥团组织和武警委员会两大组织作。用,坚持做到站队集合有歌声,周末假日有安排,重大节日有活动。同时吸收新同志 加入武警委员会,根据地区生活习惯科学安排食谱,合理调剂,满足大多数,照顾个 别人,使新战士切身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在组织新兵复训时做到“耐心”。对年龄较小、体质差,训练成绩跟不上的新 兵,明确安排专人进行帮带外,本着“前期抓适应、中期抓强化、后期抓提高”和“急用先训”的训练思路,科学组训,逐步提高,积极消除新战士在训练中的畏难怕苦情绪。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第一章 第三条 总则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 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作战和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第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军政主官为本级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灭火救援指挥员和业务训练组织者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和 训练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章 第六条 着装登车 火灾扑救 消防员听到出动命令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一)通过楼梯进入车库时,不要越级跨跳楼梯,不得在跑动中着装;使用滑杆 时必须依次下滑,并控制下滑速度。

(二)消防员必须按照指定位臵乘坐车内,严禁在车外、车顶搭乘,严禁在车辆 起步后追赶登车。

(三)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 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第九条 个人防护 消防员应当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护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一)通常情况下,必须着灭火防护服,佩戴消防头盔、手套、靴子等基本防护 装备。

(二)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三)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可能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 避火服或者防爆服。

(四)进入带电区域作战时,必须穿戴电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携带漏电探测仪、绝缘胶垫、接地线(棒)等器材。

(五)高空作业时,必须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

(六)扑救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火灾时,应当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第十条 火情侦察 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 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一)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要在进出口处登记姓名、进出 时间、空(氧)气呼吸器压力等情况,设置导向绳,明确联络信号,必要时用水枪进 行掩护。

(二)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承重结构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三)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侧面缓慢开启门、窗,并同时向门、窗内射 水。

(四)在船舶机舱、地下室等危险复杂环境侦察时,外部必须备有侦察预备组,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援救。第十一条 阵地设臵 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臵。

(一)利用地形、地物和承重构件等条件设臵水枪阵地。

(二)利用拉梯在窗口、阳台设臵阵地时,拉梯上端必须高出窗口、阳台 2 个以 上梯蹬,并尽量采取固定措施。

(三)严禁在轻质屋顶、遮阳棚、雨搭、可燃油气罐上部设臵水枪阵地。

(四)压缩气体钢瓶或者油桶库房着火,必须在充分冷却后,方能深入内部设臵 水枪阵地。

(五)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着火,必须在实施冷却结构后,方能深入内部 设臵水枪阵地。

(六)油轮的货(油)舱起火,情况不明、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严禁直接登至货(油)舱甲板灭火。

(七)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考虑整个作战部署的协调统一,防止因 局部力量调整影响整个作战行动,每次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立即检查清点 人员,并做好防护工作。第十三条 抢救人员 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 2 人,并指定负责人。

(一)在进入浓烟、高温或者有毒区域搜救人员时,必须在水枪冷却掩护或者驱 散稀释措施的配合下行动。

(二)利用绳索、软梯、缓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时,固定点必须牢固,并在绳索额 定荷载范围内使用。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工作平台严禁超载;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 拉梯救人。

(四)使用登高器材登高救人时,尽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实施有序疏散。

(五)抢救疏散医院病人时,应当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疏散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第十四条 疏散物资 疏散物资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

(一)疏散出来的物品必须检查是否夹带火种。

(二)疏散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时,要划出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三)疏散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充分冷却,并在水枪掩护下进行。

第十六条 火场排烟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

(一)在烟雾浓、温度高的区域排烟时,必须使用开花或者喷雾水流掩护。

(二)有毒烟气必须向下(侧)风方向排放,同时疏散可能受到排出烟雾威胁的 人员。复习题

1、疏散物资的要求有哪些?

第十九条 紧急撤离 在火灾扑救中要明确紧急撤离的信号和联络方式,发现险情,应立即撤离。

(一)指挥员和安全员必须密切观察火场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发出撤离信号。

(二)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放弃车辆和器材快速撤离。

(三)处臵危险性较大的灾害事故,必须预先确定疏散信号、传递方式、撤离的 方向和路线,清除紧急撤离线路上的障碍,设臵利于快速撤离的各种设施,确定防爆 掩蔽体,一旦接到撤退命令,一律徒手撤离。

(四)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中队指挥员要立即在安全区域清点人员,并向指挥 部报告,研究新的对策措施。

第三章 抢险救援

第二十一条 特种防护 消防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和危险特性,按照防护等级佩戴相应特种防护装备。

(一)在实施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群众救助等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着抢险救 援服,佩戴抢险救援头盔、靴子、手套等防护装备。

(二)进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时,重危区作业人员必须着重型防化服,轻 危区作业人员应当着消防防化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还应当着防静电内外衣、裤子、袜子和手套。

(三)进入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四)处臵压缩、液化气体泄漏事故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五)进入有核放射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防核服或者防核防化服。

(六)进行水域救援时,严禁着消防防护服装,必须着救生衣或者佩戴潜水装具,并使用安全绳保护。

(七)摘取马蜂窝时,必须着防蜂服。

第二十四条 救助人员 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 2 人,并指定负责人。

(一)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行保护;承载的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

(二)深井救人时,必须对井下进行补氧通风,使用安全绳保护,并对井口实施 加固。

(三)倒塌现场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受破坏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 进入;及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

(四)水域及洪涝灾害中进行救助时,应当选派水性和身体素质好的人员进行施 救。

(五)抢救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攻击性动物时,必须请求公安、医疗、动物管 理部门配合救助,防止自身受到伤害。

第二十六条 关阀堵漏 关阀堵漏编组一般为 2 至 3 人,必须与技术人员配合进行。

(一)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所有人员都要按照一级防护等级防护。

(二)进入易燃、易爆或者有毒区域关阀堵漏时,必须按照防护等级防护并使用 水枪掩护。

(三)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器材。

(四)关阀堵漏应当选择精干人员,组织备用力量,必要时进行轮换作业和急救。

第二十七条 输转倒罐 输转倒罐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易燃易爆物质必须使用防爆输转设备。

(一)消防员必须与输转倒罐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保护。

(二)实施易燃易爆物质输转倒罐时,管线、设备必须接地;严禁在地面拖拉输 转倒罐器材。

(三)实施输转倒罐,必须进行现场监护。

第四章 第三十条 训练准备 业务训练 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一般情 况下,不安排在酷暑、严寒季节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大强度、长时间的集中训练、考核。在训练过程中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 作。

(一)身上不得携带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笔、刀剪等坚硬物品。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必须进行检查、测试。

(三)必须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第三十一条 攀登训练 攀登训练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保护设施,保护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做好 安全保护。

(一)徒手攀登消防梯时,双手不得同时离梯;二楼以上登高时,必须使用安全 绳保护;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

(二)使用消防软梯训练时,上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

(三)在消防梯上进行背负救人训练时,被救者与施救者都必须采取安全绳保护。

(四)攀岩(楼)训练时,地面应当有保护垫,保护人员应该与岩(楼)保持一 定的安全距离;收放绳索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

第三十二条 绳索训练 使用绳索进行救人、自救训练时,首先应对绳索进行静态荷载测试。操作人员要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动作要领实施训练。

(一)操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在检查结绳方法无误后,方可继续操作。

(二)承载的绳索必须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设臵护垫、护具。

(三)利用绳索下滑训练时,必须控制下滑速度;严禁急降、急停。

(四)下抛绳索时,应当使用绳包,防止绳索打结。

第三十三条 翻越障碍 翻越障碍训练时,必须设臵缓冲垫,在落点等处应当设臵专人保护。第三十四条 模拟训练 模拟训练应当根据模拟的对象、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训练,一般情况 下不组织开展救生气垫等高空跳下训练。

(一)在高温、浓烟、黑暗、恐怖、噪音等条件下进行模拟训练时,必须利用监 控设备,随时掌握受训人员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利用深井、烟热、化工等模拟装臵训练时,必须检查装臵安全功能;严格 控制起爆物和燃油的使用。

(三)开展水域训练应当选择适宜水域,确定救生员,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水域各方面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实战演练 实战演练必须根据假设的灾害事故现场特点,在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一)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单位情况,演练往返途中人员必须注意安全。

(二)实战演练时,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三)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二条 为了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安全工作,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制定本条例所称的安全工作,是指军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全军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 安全工作是军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军队保持高度 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 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军队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 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第三章 安全工作分析与部署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与安全意识,部 队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 防事故的重点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重大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进行安全 预测,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影响因素、时机和危害程度,明确预防重点、方法和 发生事故后的补救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 入部队教育训练计划,通常师级单位每半年,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营级以 下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教育应当在季节变换、任务变更、人员变动、形势变 化以及节假日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 识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 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二十一条 出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进行安全整顿。安全整顿应当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修改完善安全规定和措施。

第七章 第四十二条 重大和特大事故。事故报告与统计事故按照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 一次重伤 2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为一般事故。一次亡 1 人或者重伤 3 至 5 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 1 人),或者直接经 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的,为严重事故。一次亡 2 至 5 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 1 人)或者重伤 6 人以上,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八章 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四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旅、团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师级以 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军级以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特大事故由军区 级以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查明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原因和教训;

(三)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四)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指导和帮助发生事故的单位处理善后工作;

(六)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九章 事故责任追究 对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 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不力的;

(二)未能认真履行安全审批、审查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发生事故后未积极组织救援或者措施不力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的;

(六)阻挠、干涉对事故调查处理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安全工作的。

老兵补退期间安全教育 一年一度的老兵复退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老兵复退工作,是在全省消防部队首 次大规模增编的情况下进行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大。今年的复退工作,也是《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即将实行新的警衔制度的过渡时期,同时这一时期也是部队最不稳定、官兵思想最活跃、部队战斗力最薄弱而火灾频发的 时期之一,做好这一时期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维护部队稳定、鼓舞官兵斗志、做 到减员不减战斗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第四章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监督 安全检查监督,应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 性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班以及相当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安全员,安全员通常由士官担任,负责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安全情况。第五章 事故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等级与分类

第三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以及装备器材损 坏程度、事故性质和影响,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第三十八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死亡 1 人的;

(二)重伤 10 人以下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第三十九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

(一)死亡 2 人至 5 人的;

(二)重伤 11 人至 19 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不含)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第四十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死亡 6 人至 14 人的;

(二)重伤 20 人至 39 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不含)以上 2 亿元以下的。第四十一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

(一)死亡 15 人以上的;

(二)重伤 40 人以上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 2 亿元(不含)以上的;

(四)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

第二节 第四十三条 事故应急处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 措施组织抢救,优先救治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和脱险,抢救装备、物资,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 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三节 第五十一条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应当完成下列任务:

(一)查明事故经过;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查明事故损失情况;

(四)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五)掌握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六)指导发生事故的单位总结教训;

(七)完成事故调查附件材料。

安全工作具体内容 第2篇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推荐武汉培训)工作,并记录在案。

三、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四、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员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五、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工作总结《安全员具体工作内容》。

六、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七、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八、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九、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十、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文/百分网

会计理论判断的具体内容探析 第3篇

1 会计理论判断的意义

1.1 会计理论要发展, 离不开会计理论判断

认识事物的过程就是反复判断的过程。认识过程是具有反复性的, 一个正确的思想, 往往需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其一, 事物是复杂的, 它的本质的暴露是一个过程。其二, 人的认识受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实践水平和手段等因素制约。恩格斯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 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其三, 认识主体存在自身的局限性, 受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经验等因素的制约, 人的认识能力提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 认识的反复性决定了判断也是反复进行的。会计理论的发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成的, 要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 也就是判断的反复进行。因此, 会计理论发展离不开会计理论判断。

1.2 会计理论判断是形成会计理论创新思想的途径

人的思维活动是具有逻辑性的, 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在这个思维活动过程中, 判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因为判断是概念的继续和展开, 是对概念的进一步说明;判断是推理的组成部分, 推理的前提以及由前提推出的结论, 都是判断。然而, 创新思想往往是在由已知判断推出新判断的过程中产生的, 这个过程也就是推理过程。因此, 会计理论判断是形成会计理论创新思想的途径。

1.3 会计理论判断是解决会计理论论争的必要工具

在会计理论界, 对会计理论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如何辨别这些不同认识直接关系到会计的发展方向。正确的会计理论认识可以正确地指导工作和学习, 然而错误的理论认识就会给工作和学习带来误导。因此, 需要会计理论判断来规范人们的认识, 提高判断的准确率, 从而减少无谓的争论和错误。所以, 会计理论判断是解决会计理论争论的必要工具。

2 会计理论判断的原则和特征

2.1 会计理论判断的原则

原则就是指言行所依据的准则。人们在对会计理论作判断的过程中, 要依据什么来判断, 要以什么作为判断原则呢?笔者认为, 具体有以下几条原则:

2.1.1 以基本理论作为判断原则。

会计理论判断要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以及相关法规作为指导原则, 对会计理论进行判断。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和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不符合这项原则, 很难认识事物的本质, 自然判断就会出现偏差。

2.1.2 以事物的客观规律作为判断原则。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 只有按客观规律作为判断的原则, 才能为形成正确的判断奠定基础。

2.1.3 以专业知识作为判断原则。

会计理论判断自然离不开会计理论的相关专业知识, 学习了会计理论知识, 对会计理论体系有了很好的了解, 自然对做出会计理论判断有很大的帮助。

2.2 会计理论判断的特征

为了更加深刻认识会计理论判断, 需要对其特征进行分析。会计理论判断的特征主要有:

2.2.1 有所断定。

无论会计理论判断多么复杂或者多么简单, 它总是要肯定会计理论对象具有某种属性, 或者否定会计理论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如果无所断定, 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会计理论对象具有某种属性, 那就不是会计理论判断。

2.2.2 真假之别。

每一个会计理论判断本身都存在着是否与事实相符合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理论判断为真, 反之, 则为假。

2.2.3 恰当性。

会计理论判断的恰当性是指对会计理论既符合实际又恰如其分的断定。对会计理论的断定是否符合实际, 这不仅是会计理论判断的真实性问题, 同时又是会计理论判断的准确性的问题。所以判断恰当必须以判断真实为基础, 准确地反映会计理论的实际情况。要对会计理论做出恰当判断, 要求研究者一定要有关于会计理论的丰富实践知识, 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指导。

2.2.4 发展性。

随着人们对会计理论认识的发展, 会计理论判断也在从一个会计理论判断过渡到另一个会计理论判断。恩格斯指出, 从历史上说, 认识是由单一性判断 (即从确认摩擦生热的事实) 发展为特殊性判断 (即发展为认识运动的形式———机械运动———在一定条件下过渡到另一种运动形式即热) 以及最后发展为普遍性判断 (即发展为认识任何运动形式都能转化为另一物质运动形式这一规律) 。因此, 会计理论判断具有的这一特征, 要求人们不断深入认识事物, 从而提高会计理论判断水平, 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认识事物的属性。

2.2.5 辨证性。

会计理论判断的辨证性是指在会计理论领域中, 会计理论判断所包括的内容具有对立与统一的辨证关系。会计理论判断是由主词、宾词和系词三部分组成。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系是既包含同一又包含差别的辨证关系。宾词是主词的一般性, 主词是宾词的特殊性。肯定判断的目的就是要确定主词就是宾词。恩格斯指出:“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别性, 这一事实在每一个命题中都表现出来, 在这里述语是必须和主词不同的。百合花是一种植物、玫瑰花是红的, 这里不论是在主语中或是在述语中, 总有点什么东西是述语和主语所包括不了的。……与自身同一从一开始就是必须有与一切别的东西的差别作为补充, 这是不言而喻的。”

2.2.6 反复性。

由于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进行的过程, 而且由于受到主观因素以及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人们对会计理论可能不是一次就能判断正确的, 需要人们不断的认识与实践。因此, 这就决定了会计理论判断也要反复进行。当然, 这种反复是曲折前进中的反复, 而不是原地踏步。

摘要:由于受到主观条件以及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 人们会形成不同的主观认识。如何辨别这些认识, 就需要对形成的认识做出判断, 判断这些认识是正确的, 或者判断这些认识是错误的。当作为会计人对一个会计理论有新的认识, 看法, 人们便会分析这种认识是否正确, 就需要对会计理论进行判断。所以, 会计理论判断是一种客观需要。为此, 本文试图通过对会计理论判断的概念、特征、方法等要素的分析, 以帮助读者对其有深入了解。

安全工作具体内容 第4篇

关键字:煤炭 预查 方法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一般分四个阶段,按顺序进行的,第一步就是预查,其任务是寻找煤炭资源。预查的结果,要对所发现的煤炭资源是否有进一步地质工作的价值作出评价。预查发现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煤炭资源时,一般应继续普查;预查未发现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煤炭资源时,或未发现煤炭资源,都要对工作地区的地质条件进行总结。

一、预查区的选择

1. 裸露区预查选区

裸露区即基岩出露较好的地区。裸露区预查首先是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含煤岩系存在的地区开展。

除个别偏远省区外,全国1:20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已全部覆盖,内地省份1:5万区域地质调查也基本覆盖,这就为我们在裸露区寻找煤炭资源,开展预查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我们通过收集、分析最新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总结出找煤工作的地质依据,圈定出工作区范围,进行预查立项工作。

2. 掩盖区预查选区

在基岩出露较差或全掩盖区,需要我们利用煤田预测成果圈定预查区。

我国自1958年开始进行煤田预测工作,到1995年,全国性的煤田预测工作进行了三次。煤田预测汇集了前人大量的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物探、钻探及矿井、老窑资料,应用地质理论,从中分析出区域含煤岩系的形成和赋存规律,从而指出含煤岩系在什么地方有可能存在、含煤岩系的时代、分布范围、埋藏深度、煤层可能的厚度及大致牌号,大致的资源储量、预测的可靠性如何等,并将其结果用一套系统的文字、图件、表格反映出来。煤田预测表明裸露区找煤工作程度较高。很多的预测盆地,特别是全掩盖盆地,还未开展过系统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目前找煤的重点地区是掩盖区。煤田预测资料是掩盖区选择预查区的最为重要的参考资料。

二、预查具体方法及内容

在我们全国范围内,发现了许多有价值的含煤区,有的现在还在进一步勘查,有的已成为我国新型的重要煤炭工业基地。随着煤炭工业和勘查事业的发展,当前找煤的重点,就是要积极开展掩盖区的煤炭预查工作,并在预查工作中,采用先进技术,实行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勘查方法。在煤田预测中,可能有煤系地层存在的地段,或在区域地质调查中发现了有含煤岩系存在的地区后,要开展煤田预查工作。预查直接关系到煤炭地质勘查的后备基地问题,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一)裸露区

裸露区预查一般是在区域地质调查发现含煤岩系出露良好的地区进行,主要工作手段是首先开展地质填图工作,在局部掩盖地段,为了更好的揭露地质现象,施工适当的坑探或浅钻工程,还要走访生产井和老窑,最后钻探验证。

1. 地质填图

根据构造复杂程度的不同,预查阶段地质填图比例尺为一般为1∶50000~1∶25000。通过地质填图,初步了解含煤岩系的分布范围,工作区的构造形态以及概略的地貌和水文地质特征。地质填图的同时,一般应开展同比例尺的水文地质测绘。预查阶段不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在地质填图中,应注意在含煤岩系中寻找煤层。煤层是否存在、标志特征怎样、地表怎样识别,是我们每一位从事地质填图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常识。其实,地表出露的煤层不外乎两种标志,一种是直接标志,一种是间接标志。

(1)直接标志

①煤层露头:煤层在地表出露的部分称为煤层露头。由于煤层露头长期暴露在地表,遭受风化,煤中大量有机质组分被分解消失,致使煤层露头的颜色变暗、厚度变薄、结构疏松、煤质变差,甚至煤层的产状也会造成假象。

②煤的分化产物:出露与地表和埋藏于地表浅处的煤层,在大气和水的作用下,遭受不同程度的分化,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工艺性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形成各种煤的分化产物。有时煤系地层受强烈分化剥蚀后,褪色、染色形成不同颜色的土壤相间出现,有红色、白色、灰色、黑色等。

③煤块和煤屑:煤层受水流、风力等搬运,散落形成的煤块,也可作为寻找煤层的标志。另外动物也会搬运煤屑,沿着煤层露头作窝,也是寻找煤层的标志。

④烧焦岩:煤层露头氧化后自燃着火,其顶底板岩石烧焦,常形成白色、棕色、玫瑰色表面闪闪发光的坚硬岩石,在地形上常形成突起的丘岗。

⑤老窑遗迹:前人开采煤矿的地方,往往遗留下许多废弃的坑、井、洞。由于前人小窑开采一般沿着煤层露头开采,这些坑、井、洞遗迹就是煤层出露的直接标志。另外还可以根据这些坑、井、洞的规模、保存情况、煤矸石多少等,初步判断老窑开采的规模,停产的大致时间以及采出的煤量等。

(2) 间接标志

①地形特征,软硬不同的岩石组成含煤岩系,较软的煤层、泥岩层在遭受分化、剥蚀后,常形成沟凹;交结致密、硬度较大的砂岩、砾岩在遭受分化、剥蚀后,常形成山脊或相对的凸起。地质填图时,根据这种地形起伏,便可能找到煤层。

②植物生长情况,春天沿煤层出露的地方,植物发芽最早、而且繁茂,形成明显的带状。可以作为一种寻找煤层的标志。

③地名特征,历史上形成与煤有关的地名也可以作为寻找煤层的线索。

2. 坑探、物探和鉆探

通过地质填图工作,我们可以了解工作区的地层、构造及煤层等情况,然而对于地表地质界线、构造特征不清或煤层标志不明显的地段应施工坑探工程予以揭露,一般使用槽探手段,不适合探槽的部分则以少量浅井。

构造简单、煤层稳定裸露区,在地质填图的基础上,对煤层赋存较深的部位可直接进行钻探验证。构造较复杂、煤层稳定程度较差的裸露区,由于深部煤层的发育情况和构造情况变化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在地质填图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物探方法了解构造轮廓和煤层的发育轮廓。半裸露区的地质填图工作只能了解裸露地段的地层、构造、煤层等情况,掩盖地段是否有煤系存在,结合区域地质特征,以物探方法了解含煤岩系可能的分布范围、埋藏深度,选定赋煤有利地段进行钻探验证。

(二)掩盖区

掩盖区的煤炭预查工作,是在煤田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预测有希望的地区,用物探方法了解含煤岩系可能的分布范围、埋藏深度,大致了解基岩埋藏深度及起伏形态,然后用钻探验证,并了解了解煤层的赋存条件。

物探和钻探工作配合的方式有: 重力——电法——钻探法、电法——钻探法、电法——地震——钻探法。

我国较大规模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除难以施工的湖水、森林、沙漠外,各凹陷均已开展了大量重力、电法工作,有的地区还开展了局部地震工作,并进行了钻探验证。1995年开展的全国第三次煤田预测就是在利用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的。在前人已开展过重力或电法的预测区,预查工作主要手段是地震加钻探。

那么物探、钻探工作该怎样布置才合理科学呢?遵循什么原则才能达到预查的目的?

在运用物探和钻探综合方法开展预查工作时,钻孔布置应尽量与物探侧线相重合,并尽量使钻孔排成“十”字形、“井”字形、“三角形”等形式,以便对物探成果进行验证,同时还可以了解地层产状,并对整个勘查区的煤系、煤层和地质构造等方面起到面上的了解作用。

采用地震加钻探的方法进行预查工作时,地震主测线的间距一般为2km——4km(地震主测线一般垂直于地层走向布置)。若通过分析前人资料,基本确定构造较简单、煤层较稳定的勘查区,根据勘查区的实际,地震主测线的间距可适当放稀。钻孔应根据地震勘查成果验证与定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布置。

对于没有条件使用物探的勘查区,钻探则成为唯一的工程施工手段。此时可以依据地质推断,在大致垂直于地层走向的剖面上,由浅而深的打钻摸索,施工中,应加强边勘查施工、边分析研究资料、边调整修改设计,分步实施。如果大致的产状也不了解时,在预查范围内,应首先在一个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上,各布置一个钻孔,并钻进到同一层位求得产状,也可以通过测井或其他方式获得产状,然后再在垂直于走向的剖面上布置钻孔。

预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找煤,一般来说,勘查区构造复杂程度不清、是否有煤层存在不清,要遵循勘查工程布置的原则,做到 “全面了解、突出重点”。

(三)老窑、生产矿井调查

无论是裸露区(半裸露区),还是掩盖区开展煤炭地质勘查,都应对勘查区级周边的老窑、生产矿井进行详细的调查工作。通过老窑(生产矿井)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到煤层层数、厚度、结构、煤质、煤层风氧化及开采深度,甚至还可以了解到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瓦斯等多种地质信息。除此之外,通过调查,还可以了解到采空区边界、老窑积水、井巷平面布置等情况,为下一步煤炭地质勘查、煤矿设计和生产提供十分重要的基础信息。

老窑(生产矿井)调查,是每个勘查阶段,都必须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充分引起重视。调查的内容要事先拟定好,大体含概:老窑(生产矿井)名称、法人代表、地理位置、采矿权范围及面积、井口坐标(主井 副井X Y H值)、井型、井深、巷道长度、支护情况、井巷(采掘)平面示意图、开采起始日期、开采方法、年(月)产量(包括:投产以来平均)、开采范围(走向 倾向)、停产日期及原因、、煤系时代、煤岩层产状、煤层及煤质、瓦斯(煤层气)情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采空区积水情况、曾发生事故情况及原因、被调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调查人与日期。

参考文献:

[1]陈毓川.朱裕生等.中国矿床成矿模式.北京:地质出版社,1993.107-120.

[2]芮守瑶.黄崇柯.张守林等.大型铜矿地质与找矿.北京:地质出版社,1994.17-59.

安全员工作职责具体内容 第5篇

(1)认真执行国家、地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事业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规范,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参加生产经理组织召开的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对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装拆等关键部位工序及危险作业活动进行连续监控。 4、落实整改:

(1)对工作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纠正并及时复查;

(2)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单进行整改;

(3)负责制止和处置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工长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并落实整改。

5、负责项目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组织特殊工种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负责项目部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年审和取证工作。

6、文明施工:

(1)按照文明施工规定,搞好场容、场貌,设置文明施工要求的各种标志、标牌、围墙等;

(2)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严格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写出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报告。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严格施工动火制度,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9、参与劳动保护用品进场的质量验收,指导施工班组对危险源的识别,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负责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消防管理工作以及现场饮水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

安全员工作职责具体内容 第6篇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四)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总承包单位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报;

(六)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上一篇:公共区域综合管理制度下一篇:品味生活的精彩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