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2024-07-03

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精选6篇)

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1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权限,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二、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财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镇机关财务所有支出票据均应有经手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其中:500元以下支出由镇长签字审批;500—1000元支出,实行书记、镇长双签制,同时分管领导签字;1000—5000元以上实行书记、镇长双签制,同时分管领导签字,并由纪委书记审核;5000以上交由党委会讨论决定。超过1万元的支出,原则上不进行现金结算,应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结算。所有招待费用,实行财务单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必须经书记、镇长签字后,方可借款。

五、重点镇建设办公室财务,除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外,参照此办法执行。

六、此规定从8月10日起执行,请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2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政府财政统计办人员管理、财政预算、财务结算等管理活动。

三.工作职责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预决算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以及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和业务培训;负责本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产管理工作。

各办公室:

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时上报资金支出计划;

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通过;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镇政府书记、镇长:

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支出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一)财政所人员管理

1.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的资格,持证上岗。

2.财政所长不得兼任财政总会计,财政总会计不得兼任会计;财政所长或财务总会计的人员调整必须报慈溪市财政局同意。

(二)财政预算

1.预算范围

本镇政府范围内的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三部分财政性资金。

2.办公室及下属村财政预算的申报

每年年初,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会同分管领导讨论同意后送财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根据计划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收支情况,并结合收入预算计划,拟订和建议预算指标,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批准。列入镇政府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3.镇政府财政收入、镇政府财政可用资金预测。

财政所在每年的11月底前根据镇政府往年的情况和市财政局《关于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作出下一财政收入、可用资金的预测工作,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形成“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报镇政府镇长和书记。

4.财政支出预算方案的形成1)预算编制的时间。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2)预算编制的原则。

(1)编制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3)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4)预算应当按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预算草案的形成根据各办公室、村的财政指出预算方案,结合镇政府实际情况,并形成下一的“财政支出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的内容:

(1)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结余用于本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5)上解上级的支出;

(6)下级上解的收入。

5.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的审核、批准。

财政支出预算草案先经镇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后,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对需要调整的,调整后的预算方案须经政府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再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通过的预算必须在10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

6.财政预算的执行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是预算执行的职能部门,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协调、监督征管收入的职能单位及时足额地把预算资金收缴入库,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xx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各用款单位要严格按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xx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7.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造成收入、支出增减时,必须进行预算调整,财政统计办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增减原因说明,并分析预算执行结果,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财政统计办根据批准文件进行预算调整。

8.预算追加程序

 

;个别项目超过预算计划,但又确需支付的款项,有关用款单位应事先有书面报告。生产性支出超×万元内的,由镇长审批,×万元的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的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超×万元内的,由镇长审批,×万元的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的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经批准后,财政统计办按批准文件追加经费,否则不预支付。

9.预备费用管理和使用

1)预备费设置

根据国家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镇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算费用,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2)预备费的开支

在预算执行中,如果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和经济上的重大调整,发生预算没有列入而又必须解决的临时性开支时,可以动用预备费。

3)预备费审批程序

预备费一般应当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

4)预备费的财务处理

经批准动用预备费,应有抄告单或会议纪要通知则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按批准内容拨付,并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10.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按《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帐户管理的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执行。

11.报表的编制

财政统计办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填写《报表》并上报市财政局。

(三)财政决算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决算,决算编制后经镇政府镇长、书记审核后,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收入管理

1.管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属于本镇政府财政收入的有工商税收、农业发展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收入。

2.征收职责

除税务机关征收的收入外,按规定的各费由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征收,各分管领导及财政统计办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征收工作。

3.征收资金的管理

各征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收取各项预算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随意扩大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缓收、减收、免收应收的预算外资金。

各征收单位在征收预算外资金时,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对各项收入均要及时解入本镇政府在银行开设的有关帐户,现金收入视款额大小必须在3天内解入,凭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和收款票据向财政统计办结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应上交资金,不得以收抵支和私设小金库,严禁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和公款私存,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五)财政拨款

财政统计办根据预算计划按时拨给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计划内过拨,财政统计办根据用款单位填写的《预算经费请拨单》签发。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已明确用款单位的,由财政统计办长签字,镇长签发。在财政直接列支的一次性补助款由分管领导和财政统计办长按预算内容签字报镇长签发。

预算资金原则上不予调剂,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调剂或提前拨款的,由财政统计办长根据资金情况签字报镇长签发。

(六)支出管理

1.支出管理总则

严格按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坚持统一领导、分块管理的原则,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实施。坚持镇长“一支笔”审批,财政统计办长、会计、出纳共同把关,×万元以内由镇长签发,×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批准,镇长签发,×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批准,镇长签发。

各项支出未明确签发人的,均由镇长签发。

各项支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每张票据均要按规定签字,其中经手人要写出开支用途。同时一次性开支不得分开多张发票,搞多次报销,不得用白条抵顶发票报销。

每月编制《报表》报镇长、书记。

2.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成人教育、职称考试支出

1)经批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待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和学校开具的学杂费、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一次性在报销标准额度内报销,报销限额标准为中专3000元,大专4000元,本科及以上的5000元,其余费用一律个人自理。

2)领导同意并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参加研究生进修的市管干部,凭学杂费、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在标准额度内先预报销50%,结业后,凭结业证书再向所在单位报销其余的50%。未结业的,不予报销其余的50%,就读期间其他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3)企事业干部要求参加各类职称评审或继续教育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组织委员批准,待合格后,凭职称证书和学校开具的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报销,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3.机关内部管理支出

1)各办公室的报刊、书刊由宣传委员统一安排订购,镇长签发。

2)有关收费奖励(包括罚没奖励)和差旅费等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长按规定标准审核,镇长签发。

3)机关干部子女保育费由财

政统计办长按有关规定签发。

4)各种会议和有关节日活动需资金支出,预算未安排的应先填《资金使用审批表》报镇长审批,按批准金额使用。上级或外单位来客确需用烟的到党群办按规定领取(无上级或外单位来客一般不考虑烟、糖、果招待)。

5)在预算计划内的社会救济费200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发,2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镇长签发。

6)凡新进人员第一个月的工资由镇长签发。

4.关于机关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包括村干部)病故或困难补助标准

1)在职行政干部、企事业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及父母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补助500—70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2)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特殊情况的农村党员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补助300-500元。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病故可酌情给予补助。

3)农村在职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括曾任过上述职务的)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任期年限,给予补助300—500元。

4)在职行政干部、企事业干部、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在年终根据本人申请可补助300—50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5)上述开支需报组织委员和党群副书记同意后,由镇长签发。

5.差旅费支出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一般地区100元/天。特殊地区150元/天。特殊情况经镇长批准,可酌情处理。

2)会议、学习、参观、疗养、联系工作等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非特殊情况要先经批准后方可乘坐(一般来回只许乘坐一趟)。如因工作需要来回乘坐飞机的,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购硬席卧铺票。

4)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不购卧铺票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的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

5)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般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天按6)(1)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

(1)工作人员大市外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2)大市范围内出差不分途中与住勤,每人每天补助10元。

(3)市境内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旷工等未出勤时间,补贴作相应扣除)。驾驶员出差伙食补贴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报销。

7)工作人员参加部门、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内)培训班(包括进修班、训练班),培训期间食宿在培训单位或招待所的,伙食补助、差旅费补助标准减半发给。参加大中专、研究生班学习的学员,伙食费一律自理。

8)招商引资等其他差旅费开支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1)公务接待统一由党群办负责安排;

2)各办公室遇有接待事务,事前应填写《会议和来客接待就餐审批单》,报镇长签署同意后,由党群办统一安排。离开本镇政府的接待事务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3)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视人数多少,每人每次可开支20—40元。

4)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确实需在营业性餐厅安排就餐的,严格按批准标准接待,接待费开支必须及时结清,财务结报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得列支。结报时,支付凭证必须附详细菜单和审批单报销。

5)各办公室的接待费不准多头列支,不得跨财务列支,不准转嫁到下属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6)凡属接待费开支报销,除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外,财务审批小组定期对财务报销进行讨论同意并签字。

7)将接待支出情况在机关内部进行不同形式的公布,以接受监督,7.工程建设支出管理

财政建设资金的拨付: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办理,建设资金的拨付遵照“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的原则办理。

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以及工程进度等拨款。

2)财政统计办发现建设单位有违规建设,如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3)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以及其他资料。主管单位收到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后,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在7日内将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造价10万元以上的工程,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查;10万元以内的工程,由管理小组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并将审查结果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4)工程竣工验收超预算结算:因由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按规定办理工程增加或变动手续的,工程总额超出15%的由管理小组讨论,报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其中超过×万元由管理小组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然后报党群扩大会议讨论批准。

5)凡工程支出的票据,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根据合同和增减文书进行审核,然后由管理小

组牵头人签字,报镇长签发。

8.工资、福利、奖金及社保资金的提取

应及时准确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奖金、提娶交纳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

(七)财产管理

财产管理必须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所有财产由综合办、财政统计办统一管理,一般情况综合办管物,财政统计办管帐;为了切实保护镇政府财产的完整,对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核对表》。

1.固定资产添置和保管

1)固定资产添置:必须严格按年初预算资金额度内执行。需要添置财产由所需单位列出清单,送综合办、财政统计办审核,然后按级申报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

2)固定资产购置须按《政府采购制度》和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属政府采购的资产,按采购程序,报市采购办统一采购。不属政府采购的商品,由综合办会同财政统计办询价采购。

3)公有财产只能在办公室和公务活动中使用。领用时,领用单位负责人和领用人均需填写财产使用卡,分别送党政办和财政统计办备案。工作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时须办理移交手续。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要酌情赔偿损失。

4)车辆的使用与保管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房屋出售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房屋出售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或房屋出售处理时由综合办牵头,会同纪工委、财政统计办以及使用单位等人员(包括邀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核价,然后按级申报审批。×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经批准后,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财政统计办凭报废、报损单办理财务核销。

3.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数量比较大的材料采购采用招标办法购买,招标时,主管单位须会同纪工委、综合办、财政统计办参加。投标企业须有2家以上。

2)低值易耗品由党政办和财政统计办共同采购,一般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保管发放,特殊的配件随买随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3)具体按《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八)票证管理

1.各种票据由各办公室向财政统计办领用。

2.各种票据均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一票—户,一次一票。对缴款人每次缴款都必须开票,不得将几个人的缴款额开在一起。

3.不准收款不开票,不准开票不收款,不准用“白条”或其他收据(非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鉴制的收据)收款。

4.票据各种章戳要加盖齐全,票据不准相互借用,票据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票证安全情况,做到防止丢失和损坏。

(九)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

按《市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浙江省单位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执行。

(十)对下属机关、事业单位、管辖村、投资项目的审计

1.建立由纪工委副书记为组长,财政统计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审计小组,对单独建帐单位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

2.财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违反规定要追究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刁难财政工作人员。

3.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1.各村的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根据各村的经济状况和工程大小给予适当补助,没有预算的不予补助。

2.被征用村的土地征用费统一划入镇政府财政帐户代管,退回代管资金时,由财政统计办长、分管领导签字、镇长签发。

3.机关干部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借款的,应先向财政统计办领取统一借据,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额度在本人月工资额度内的,由财政统计办长签发,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由镇长签发。因公临时借款或重病住院的由财政统计办长审核,镇长签发,公差结束或出院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清。

4.镇政府财政一律不准对企业、单位、个人借款作担保。

5.镇政府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公司)独立核算的,都必须按月向财政统计办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反映资金收支情况。

(十二)监督检查

1.财政统计办每半年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上级和镇政府对财政统计办的工作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填写《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自查表》

2.为了加强对镇政府财政收支的管理,党群办纪检负责组织成立由党群办书记、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纪工委书记、政协领导等组成的财政监督领导小组,每半年或一年对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增强镇政府财政收支透明度,实行财政财务公开,并随时接受监督。填写《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表》

五.附录及相关政策依据和文件

(一)附录

附录1《有关补贴、非医保工作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规定》

附录2《关于临时工工资补贴等有关规定》

附录3《关于通讯费报销和职务补贴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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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制度

1.《采购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三)有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市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4.《浙江省单位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6.《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7.《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8.《关于明确~年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六.标单、记录

1.《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

2.《预算草案》

3.《抄告单》

4.《报表》

5.《报表》

6.《资金使用审批表》

7.《会议和来客接待就餐审批单》

8.《固定资产核对表》

9.《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

10.《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自查表》

11.《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表》

附录

1有关补贴、非医保工作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规定

一、有关补贴规定

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3篇

一、完善会计科目体系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 对原来的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及完善, 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 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 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的确认, 计量等核算内容, 并明确了医院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新会计制度下把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收入一个科目, 将原会计制度下的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业务成本一个科目, 这样就避免了管理费用在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之间的不合理分摊, 解决了药品医疗收支不配比问题。

为了完善成本归集和核算体系, 新会计制度在新增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下按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等费用项目以及各具体科室进行明细核算, 归集直接成本, 这一规定明确了成本核算对象和范围, 有利于为医院进一步分配间接成本、医疗技术成本、医疗辅助成本, 进而计算临床服务科室成本提供口径一致, 可供验证的基础数据。

新会计制度下新增设了预付账款科目, 取消了以前其他应收款代替预付账款科目。因实行药品进价核算管理, 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 并将原药品、库存物资科目合并为库存物资科目。新会计制度为了解决医疗纠纷赔偿问题, 在专用基金科目下增设医疗风险基金明细科目, 医院按每月医疗收入千分之三比例计提医疗风险基金。计提医疗风险基金时, 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并增加专用基金中的医疗风险基金。

目前, 我国的绝大多数公立医院, 主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及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购置固定资产。为了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 搞好产权界定,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新会计制度中, 对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的取消, 及规定医院除图书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以反映资产因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 我院2011年末资产总额6593万元, 2012年1月份实行新会计制度后资产总额为3779万元减少了2814万元, 进而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对于财政补助项目、科教项目等项目的收入, 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 在计算其折旧时应当增加累计折旧, 该项目不计入医疗成本, 但是, 应当归纳在待冲基金范畴, 对于医院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 则应当在计算折旧时累计归纳并计入各期医疗成本, 这样有利于完善医疗成本核算范围、落实医疗成本数据, 体现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

二、实行全成本归集核算

实行全成本核算是新《医院财务制度》改革一个最大亮点也是医院实际操作难点, 以往成本核算主要体现在内部成本核算, 尽管科奖金核算时所采取的成本归集与分摊, 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提修购基金, 造成收支不配比。

新医院会计制度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 各科室按制度要求划分为四大类: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我院在临床服务类下设了临床门诊类和临床住院类, 在临床门诊类下设了17个科室分别有精神科门诊、肝病门诊, 内外科门诊, 五官科, 口腔科等, 在临床住院类下设了8个疗区。在医疗技术类下设了10个科室分别有化验室、电诊室和CT室等。在医疗辅助类下设了10个科室分别有供应室、住院收款处和精防办公室等。

新医院账务制度规定实行三级分摊制,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 我院采用人员比例分摊。医疗辅助成本分摊, 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 采用人员比例分摊。

实行全成本核算, 使科室成本更精确化、明细化, 为医院决策作出贡献, 为安全决策提供有价值数据。切实做到为医院节约医疗成本, 降低成本浪费, 加大预算约束, 提高医院成本管理效能, 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改进财务报告体系

新《会计制度》里的财务报表是和会计报表相结合。所以, 会计报表也不再是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基金流动情况表、和有关附表组成, 而相应改变为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部分中最大的改变在于新增了现金流量表, 它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现金流量表相同。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年度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讯息。现金流量表是综合反映医院一定期间资金来源和资金运作途径的动态财务报表。会计实行业绩效益更充分的利用财务做账计核能源效益, 来推进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密切的关联。根据我民实行新的会计制度统后计, 确切的证明医院会计工作效能, 从而让会计人员和财务执行了新的制度, 树立了未来财务制度新的理念。在21世纪广大实行好新型制度及未来创新规则, 则重于高经济持续下财务理账, 明确每笔出入流水账。加深自身素质对工作的责任心和态度。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 人们的消费水平也迅速增高, 所以对医院的医疗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及《医院会计制度》的公布, 可以说是对《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一次截然换新, 从实际意义来阐述, 在很多的情景操作上及处理方法上向企业会计推进。更加清晰彻底的反映出我国消费水平的宏观影速, 同时也有效的为核算成本费用提供了确切的知识, 推进新的趋势, 新的发展。也从某种客观的程度说明, 新的医疗程序、新的财务会计制度, 促进我国在职医疗趋线。发展可持续理论及医院财务要点, 明确证实新型形势下的制度, 要从策划和执行两点相结合。

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强调了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要求医院加强对全成本核算和固定资产核算重视, 更是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从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出几个体会。

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4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的调整其管理制度,以此来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市场环境。而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作为企业财务的核心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阐述一下在建立与实施过程需要具体做哪些工作。

一、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重要性

(一)有助于企业财务的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财务管理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要做好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可以使得财务管理得到有效的保证,有助于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从而结合企业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

(二)便于对企业的整体了解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好企业的资产价值,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对风险的防范能力,保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除此之外,便于企业的管理人员对企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从而有助于企业决策的决定。

(三)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完善,可以使得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准确、及时的了解企业的整体状况以及企业资金运作,从而制定出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投资策略。

二、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的原则及要点

在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所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在建立时需要坚持合法、全面原则,既要保证体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兼顾企业的发展战略,所建立的制度要与企业的发展现状相适应,从而满足于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并对企业目前所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内控制度;其次就是经济、实用原则,在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尽量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并且提高财务内控制度在企业的可操作性。另外,还要遵守稳定、清晰、权威性的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够正常、稳定的发展,并且对于职权、工作范围等划分要明确,同时还要保证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在企业的权威性。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建立的要点,需要从企业的多个方面进行控制,如财务工作的分工、授权制度,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以及控制人员的素质、内控书面文件以及实施内控岗位的轮岗,都将有助于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有效的避免控制失效的情况发生。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建立时,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对会计的核算所建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制度,以及针对财务收支审批所涉及到的审批方法与权限管理、成本管理等内容。

三、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法

(一)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是实施的基础,因此为确保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起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首先需要对不同的岗位建立起岗位责任制,既要做到严谨科学的划分,又要明确财务职责,从而使得财务岗位之间形成相互监督与牵制的关系。其次就是建立起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于审批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度等内容都做好严格的规定,以及对于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核对、清查制度的建立,也有助于会计信息准确、真实性。另外,财务检查分析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根据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以及实施的结果进行分析,针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良好的整改意见,有助于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加强内控制度实施执行力

如果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即使有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依然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为加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实施执行力,首先应当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对于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其次就是财务部门制定出相应的考核机制,从而有助于领导随时了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并且根据其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并对其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与此同时,有助于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在企业各个部门的渗透。

(三)完善企业内审制度

完善企业的内审制度的前提,需要保持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从而才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助于企业在经营以及策略过程中的信息提供;其次就是内审人员的素质,需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与丰富企业生产经验、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并且不断的进行新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企业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从而提高企业内审质量;并且在内审过程中,针对企业的发展情况,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效果,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四)提高财务人员素养

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道德素养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实施情况。因此,首先应当提高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内部控制的关注,从而明确实施内部控制中所担负的责任,其次就是组织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如对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构建是实施的重要前提,因此,为保证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实施的有效性,需要在体系构建时遵守一定的原则,并且制定出其合理、有效的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并从多个方面来确保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从而解决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提高企业的综合发展实力,确保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段南洋.谈企业财务共享模式下会计内控要点[J].财会学习. 2016(08).

[2]李佳潞.企业财务风险及其防范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6(07).

[3]韩建伟.现代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应用与实践[J].现代经济信息. 2016(05).

XX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州、县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努力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就我真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常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组织及形式

第二条 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三条 成立由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全镇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核、签批。

第四条 财政所统一负责全镇各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财政所每月定期向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并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 根据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单位 设一位报账员,负责本单位财务收入的上缴及支出的报账工作,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统一由财政所办理。严格实行财政单一账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得再设立过渡账户或公款私存。

第六条 各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乡财县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有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收入既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单位横向拨款收入、也包括镇政府及镇属各中心站所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群众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条 需开具票据的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

第九条 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特别是以现金结算的各项收入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存到财政所结算专户或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严禁坐支、以票抵款、公款私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拨入财政所账户的各项收入款项,财政所在收到拨款单24小时内必须向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汇报,说明拨款来源及用途,以便领导作出决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审批制度,各中心站所≤1000元的支出由站所长审批;>1000元≤2000元的支出由站所长请示分管领导后审批;>2000元≤5000元的支出,由分管站所的领导和站所长会签;>5000元≤10000元的支出报镇纪委审核后由分管站所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报理财小组审核并提交班子会讨论后由分管站所领导审批。镇机关≤2000元的支出,由分管财政的副镇长审批;>2000元≤5000元的支出由分管财政的副镇长请示书记、镇长后签批;>5000元≤10000元的支出,由分管财政的副镇长请示书记、镇长并报镇纪委审核后签批;>10000元≤20000元的支出,由分管财政的副镇长请示书记、镇长并报理财小组审核后签批;20000以上的支出,报理财小组审核后并提交班子会讨论后由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签批。党委、纪委、人大方面的经费支出,分管领导提出列支意见,送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审核后签批。

第十二条 各种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支出内容及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能予以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支出数额较大和支出项目较多时,应附支出明细或购物清单。

第十四条 购买大宗物资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 理。

第十五条 各种支出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需在次月报销的,报销人员要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采购物资必须由2名以上人员办理,严禁少支多报,一经发现,严格按相关财经纪律处理。在镇机关所在地购买各种日常办公用品(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物品),由党政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经手的物品和支出,由经手人自己负责。

第十七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马关县财政局文件马财行【2014】166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支出必须开具工程项目建设正规发票,属于工程进度款支出的,应附工程进度情况说明材料,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附工程合同、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项目投资较大的还应附招投标相关材料、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等。

第五章 往来款项管理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严禁保管现金、账务。因公出差必需的开支,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分管财政的副职签字后方能从财务室借出现金,并带有工作人员才能一同外出(特殊情况除外)。支出由工作人员办理,领导作好监督,事后应及时做好报账核销工作。一般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支现金的按同等要求办理并详细说明借款用途。借款数额较大的,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个人因公需要的财务借款,当月15日以前借出的,当月办理报账核销手续,当月15日以后借出的,可以延伸到次月办理。原则上不得超过45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外出学习、挂职锻炼除外),特殊情况超过3个月的需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的按贪污、挪用公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进度款原则上不再以预付款形式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按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以公务名义借用单位现金用以私用,一经发现,一律按贪污、挪用公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资产包括办公用房、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照相机等用集体和国家资金购买的各种物资和办公用品及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严禁个人将集体资产占为己有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集体资产实行造册登记,应列入固定资产的及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干部职工要爱护、保管、使用好集体资产,节约办公用品,禁止私人占用、借用和乱用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调离人员未交清公物和相关手续的不给予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应做好对小件集体资产的登记造册管理,并做好相关借用和归还登记手续。

第七章 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主长,财政所长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

第二十八条 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监督机关、中心站所及村级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监督机关、中心站所、村级财务制度、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实施情况;第季度对全镇各项财务收支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收支项目存在疑问的,有权提出质询,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存在问题的并督促抓好整改;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6篇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1、对上级部门拨给镇政府和各村、居的各种资金必须纳入财政账户管理,由财政所监督使用。对各村居的征地补偿款等一律纳入经管站账户代管,支取按“双代管”程序办理,由镇长签批。

2、对上级各项拨款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款明细账,严禁挪作它用,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收取利息。财政所、审计所将不定期对各项专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不合理的支出按照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3、对涉农、民生等资金,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通过“一本通”账户直接发放到户(人),防止被截留、挪用。

二、经费支出管理

1、镇所属重大资金的支出(原则上掌握在30万元以上),须经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重大项目属于项目招投标范围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招投标公司实施招投标及审计。

2、经费支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财务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所有开支项目必须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提前汇报,并履行相应手续。支出(报销)时实行原始票据预审制度,即所有原始票据在履行签批手续前要先到财政所进行票据预审,票据审核通过后再按程序签批报销。票据审核人员要对报销人提供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等。审核通过需要粘贴汇总报销单的由财政所统一粘贴或指导报账人粘贴,加盖“票据审核”戳记;审核未通过的,向报账人做好解释,并提示报销人纠正。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其他公务,确需借款的,汇报后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意,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借支。借款要及时归还,必须在公务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借款未结清的,不允许再次借款。

4、办公用品(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购置。(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部门批量需用的办公用品,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汇报,并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由镇长签字同意后交政府采购专管员购买。各部门少量需用的办公用品,可携带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物品领用单到财政所申领。(2)建立机关办公物品登记制度。每年初由党政办、督查科、财政所对办公用品进行摸底统计一次。损坏的办公用品应及时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维修处理;无法维修的,经镇长同意后送至党政办,由党政办和财政所按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并履行核销手续,严禁私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

5、凡由镇财政支付的各种印刷费一律由党政办(调研室)开具《文印通知单》,到市政府采购单位印制,由党政办(调研室)、财政所共同结算,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6、差旅费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应凭正式文件通知(含镇自行组织的学习培训通知)、传真电报等依据,并填写《XX镇公务出差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出差费用应遵守勤俭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财政所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按照《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出差人员费用不得向下属部门、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嫁。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已由召集单位列支食宿费的,一律不准回镇再报销。

7、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管理。(1)车辆燃油的管理:镇财政所通过银行转账购买燃油,车辆燃油一律使用公务车辆加油卡进行加油,党政办对加油卡进行管理并对车辆进行燃油登记。(2)车辆维修的管理:公务车辆需进行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报镇长审批后,党政办开具维修更换单到政府采购的汽修厂进行修理及零配件的更换,驾驶员私自进行修理及更换零配件的不予报销。

8、加班餐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汇报,经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在审批单上共同签字后,严格按XX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加班餐报销管理的通知》(X财行[2018]X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切实保障基层人员加班值班用餐的意见(试行)>》(X财综[2019]X号)文件参照执行。

三、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收入应当送存开户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定期清点现金,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发现现金长短,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严禁白条入帐。

2、严格结算纪律,5000元以下的支出可以用现金支付,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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