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2024-07-18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精选11篇)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1篇

关于对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为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一、医疗废物收集

建议在旗医疗服务机构和各私立诊所建立医疗废物存放室。(1)各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2)医疗废物需用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3)各医疗服务机构废物的暂时贮存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地点,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4)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地点,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5)并对每日存放的医疗废物建立台账。

二、医疗废物的转移、运输

建议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专人专车定期对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往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1)各医疗服务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销毁地点。(2)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三、医疗废物的销毁

建议对现有的旗医院和蒙医院医疗废物焚烧炉进行拆除,在达镇垃圾处理厂另建标准化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一)销毁的办法

1、使用后的一次性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够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二)各医院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三)各医院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各医院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五)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环保局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医疗废物的管理,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医疗废物污染源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建立全过程环境管理机制,防止疾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和谐新昭平。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昭平县卫生局局长、昭平县环保局局长,成员为县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食药局、人口计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各一名分管领导。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日常协调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县卫生局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分类、暂存环节的管理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进行排查。

县环保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排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医疗污水排放管网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管网的排查。

县公安局重点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转让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管理局重点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情况进行排查。

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情况进行排查。

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各中小学教学和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废物的排查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开展对非法利用医疗废物生产絮用纤维制品、食品包装的情况进行排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相关的排查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排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各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室),计生服务站等产生医疗废弃物的单位。

1、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等五类医疗废弃物;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3、上述有关单位产生的污水处理情况。

(二)排查重点

1.医疗机构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及环保验收资料;

2.医疗废物管理职责和相关制度;

3.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及内部接受登记;

5.医疗废物暂贮存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集中处置,是否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7.医疗废物处置和记录管理内容是否齐全,转移联单填写是否规范;8.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3月):组织动员阶段

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进行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012年4月)自查整改阶段

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12年5-6月)全面排查阶段

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你辖区内排查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阶段(2012年7月)验收评估阶段 根据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评估,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携带有大量致病苗和病原微生物,若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必须严肃认真开展拉网式普查及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认真负责,全面覆盖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排查,不得有空白点,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医疗废物的流失,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不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对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等进行处理的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内部管理混乱、问题严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3篇

1 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概述

中国政府作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签约国,有责任承担起进一步削减和控制危险废物及其副产物环境污染的重任,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控制各类环境污染物,严格的标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焚烧过程是产生POPs副产物的重要来源,实现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是中国推进履约进程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1 医疗废物的产生

医院及医疗机构是医疗废物产生的主要来源。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大量含有塑胶类材质和氯元素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广泛应用于临床,使用后的处置过程易产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1.2 医疗废物对人体和环境潜在的危害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结果,一方面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闲置,另一方面医疗废物随着生活垃圾等途径进行不安全的填埋或者任意流失,医疗废物对人体和环境潜在的危害仍然十分突出。医疗废物的塑料等含氯产品和其他传染性或有毒有害物质的量比普通垃圾要高,焚烧过程中容易产生PCDD/PCDF、HCB、PCB和其他微量污染物,其中PCDD/PCDF、HCB和PCB作为人为无意生产和排放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被列入《公约》附件C,要求各缔约方采用最佳实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尽可能减小这些物质的生成和排放

1.3 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设施的污染控制

全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缺乏统一的协同处置机制,无切实可行的规范进行管理;同时,尽管各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但医疗废物处置在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之间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难以从管理和技术角度科学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行为。

2 医疗废物处置现状与存在问题

如何确保在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在医疗废物处置设备进行检修或不能正常运营时,或者某一区域突发疫情等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能得到无害化安全处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客观的严峻形势下,需通过必要的手段来推进这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共性问题,因此探索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项目十分必要,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协调处置模式和机制的构建将能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并促进医疗废物可持续管理。

2.1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技术和能力差异大

河南省19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计处置规模4.69×104t,实际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71×104t/a,占到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65%。随着医疗废物实际处置量逐年增加,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处置能力已超负荷或接近饱和状况,面临着急需扩大处置规模的压力。同时,一些偏远山区、农村等小门诊、医疗诊所仍存在医疗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或经费紧张等原因,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或未做任何处置随意丢弃。

2.2 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河南省对医疗废物已实施全过程管理,但仍存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体系不完善、收费参差不齐、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以至于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收集袋的分类标识及存放不规范,或者未能将其按实际床位数增收的或按其医疗废物收费标准增收的处置费提交给医疗废物处置企业,部分偏远山区、农村等地产生的医疗废物尚未实现全部收集和无害化处置,以及因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涉及卫生、环保等部门交叉管理时责任、权利划分不明确,缺乏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和健全的外部监督管理机制。

2.3 缺乏医疗废物不同处置技术分布不均匀

河南省19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中,主要以省辖市为单元进行布局,其中有8家采用热解焚烧法,11家采用非焚烧处置技术(干化学消毒法、高温灭菌处置法),这三种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各有利弊,缺乏统一的协同处置机制。部分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自动化程度低,环境风险较大;部分采用热解焚烧法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行不稳定,二恶英排放检测值不同程度的高于欧盟排放标准,易产生二次污染。如何结合三种处置技术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协同处置机制是河南省医疗废物协同处置研究的关键问题。

3 加强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构建措施

新医改背景下结合河南省医疗废物处置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协同处置片区划分建议方案,并针对医疗废物处置常态下存在的问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因故障停运或检修期间以及应对区域突发疫情等情况下的协同处置需求,分别构建了不同的3种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共提出2种协同处置措施。

3.1 全省医疗废物协同处置片区划分建议方案

河南省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建议可划分为豫西南、豫东南、豫北及豫中等四个协同处置优化片区,原则上可考虑优先选择以片区为单位解决河南省19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因故停运或检修期间、应对突发疫情等情况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以企业自主选择为前提,以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为目的,构建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和规范全过程监管。

3.2 加强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

3.2.1 常态下的医疗废物处置协同处置模式

重点鼓励河南省2家危废处置中心加快申请医疗废物处置资质,依托河南省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代为处置,即以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形成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之间的协同处置模式,属于侧重于医疗废物处置常态下的一种协同处置模式。

该模式为解决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特殊医疗废物目前得不到安全有效处置的问题,此类特殊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因受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技术局限而不被消纳的,或者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经营许可证范围之外不能接纳的以及其他一些特殊医疗废物;重点侧重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非焚烧设施、焚烧设施设施故障或检修期内,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间的协同处置模式;某一区突发疫情应急状况下,也可以考虑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间的协同处置模式。

3.2.2 打破行政区域划分的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

针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布设和规模大小主要是以地级市行政区域划分为单位而规划建设,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造成一定的局限和障碍,不利于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并易增大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打破行政区域的划分在不同地市之间构建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是对地市级城市为单位建立和运行集中处置设施的一种灵活、有效的补充,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作用,确保正常运营条件和应急状况下医疗废物得到快速、有效和安全处置。

该模式是一种跨区域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结合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适用范围为:打破行政区域的划分,在不同地市之间构建医疗废物的协同处置模式;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备故障或检修期间和突发疫情等应急状况下,均可考虑的协同处置模式;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营条件下,结合医疗废物处置未来需求,可考虑统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划建设的协同处置模式。

3.3.3不同处置技术之间的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

通过对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置技术与焚烧处置技术的优缺点对比分析,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的综合评价分析,从技术层面、减少二恶英排放、区域协同、提升技术水平等多方面提出相应的协同处置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范围是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所采取的不同处置技术之间的协同处置模式构建,重点是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与非焚烧处置设施之间的协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备故障或检修期间和突发疫情应急状况下,均可考虑的协同处置模式。

3.3 协同处置模式

3.3.1 鼓励焚烧处置设施与非焚烧处置设施之间开展技术层面的协同处置。

以实现河南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为目标,结合非焚烧

技术具有处置后产生的残渣不具有危险特性和完全不排放二恶英,且运营成本较低等优点,当焚烧处置设施需要检修无法正常运营时,以减少二恶英排放为前提,鼓励与非焚烧处置技术构建协同处置模式。可优先考虑选择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技术作为焚烧的替代技术,非焚烧处理技术不能处置的医疗废物再考虑就近交由具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单位处置或者省危废处置中心处置。

3.3.2 鼓励相邻地区建设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施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鼓励相邻地区建设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尤其是中小规模医疗废物的处理设施,原则上在条件合适的地方应优先考虑非焚烧技术,并加强与非焚烧技术配套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而大规模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原则上优先考虑焚烧技术,促进相邻区域间焚烧技术与非焚烧技术有机结合,构建区域间的协同处置模式。

4 结语

总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的构建,要与时俱进。根据新时期化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需要,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企业法人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设备认证制度,拓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和加强政府监管等措施,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设备的研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的技术和设备制造水平,积极探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污染减排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

[1]郑大喜.新医改背景下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1(08).

[2]王宇,胡惠华.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资源现状的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11(04).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4篇

1 存在问题

1.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虽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为院长负责制,并有部分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及资金投入等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其监管者的作用。

1.2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而与生活垃圾混放;在废物交接时按要求应进行规范登记,记录产生科室、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资料保存3年,个别科室存在登记不全、漏登记、错登记甚至没有登记的情况。

1.3 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分类、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个别人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直接将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中。

1.4包装、运送、储存存在隐患 国家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都有明确规定,有些科室对损伤性废物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将损伤性废物未装入防渗漏的利器盒内,有的科室虽配备有利器盒但未做到一次性使用,而是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极易造成利器伤;运送工具使用后未做到及时清洁和消毒,未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送医疗废物等,暂存点设置及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极易造成废物流失从而危害社会。

1.5无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设施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但我县无标准的焚烧设施,我院曾在取暖季节自行用锅炉房进行焚烧,但由于附近居民反映气味大而作罢。

2 管理对策

2.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院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在感染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为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保证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培训,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坚持深入科室,对重点部门及保洁人员强化培训,科室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分类分别置于专用容器内。

2.2.1感染性废物使用符合要求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收集,放入标识清楚、防渗漏的临时存放容器内,待转运处理。

2.2.2病理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內,处置之前低温保存。

2.2.3化学性废物可经降解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2.2.4药物性废物装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物,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2.5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等防渗漏的坚固容器内。但应注意:医疗废物在丢弃过程中如已发生分类错误,切忌重新分类,更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如感染性废物误丢入生活垃圾桶内,只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3加强宣传教育 管理人员深入科室,加强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用事实说话,使科室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后果,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自觉按要求进行规范分类、处置等。

2.4制定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流程 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工具每天用含氯消毒液终末消毒。

2.5加强督导,严格监督管理 经常进行随机性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指导科室进行整改,纳入经济考核。一次性物品杜绝重复使用,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均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置,必须置防渗漏的黄色包装袋中。我院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杜绝了利器盒的重复使用问题,从而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及保洁员。

2.6加强职业防护 ①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的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②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在直接接触医疗废物前应穿好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如接触感染性废物或手粘膜有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接触后洗手或手消毒,如遇针刺伤,要立即脱下手套用流动水冲洗,规范挤出血,用碘伏等局部消毒等。

2.7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根据要求,修建了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点,防止蚊蝇、蟑螂,门口张贴醒目的医疗废物标示,并有禁止吸烟、饮食等字样,暂存点钥匙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专人保管;同时院领导与监督所及环保部门共同协商,将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进行集中焚烧,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门回收人员进行交接,双方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上做好交接登记,签全名。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5篇

为了完善对医疗废物处置事故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能力,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应付突发性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指挥部设在院办公室或现场。

(二)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1、院长任总指挥:负责召集指挥部成员制定紧急处理方案,部署落实措施;指挥协调全院应急工作;负责通过政府机关和新闻媒介向社会求助,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2、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工作的通讯联络、落实协调各部门的配合;车辆调度,实施人力、物资运输的供应。

3、院感办主任: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的消灭工作;协助上级疾控部门的工作;负责事故、疫情的调查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4、医务科主任:负责对因医疗废物致病人员组织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5、护理组主任: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安排,参加对致病人员的救护和救援。

6、后勤科科长:负责后勤保障,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事故时,按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工作程序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视情况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和区环保局报告,如果发生导致人员伤亡的需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在24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和区环保局报告,必要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现场进行处理,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和医疗救护,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严防导致传染病传播,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害减少到最小。

3、对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取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5、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关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计划

为了更好地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分类,避免生活垃圾混入,以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2、使用专用垃圾箱,医疗废物用黄色带标识的专用箱,包装袋标识清楚,材质耐用,利器盒达标,送暂存处前检查标签项目是否齐全。

3、运送过程中防止污染、渗漏、破损,日产日清;暂存处存放< 2 d。

4、认真交接签字,档案留存备查。

5、做好防护,如发生刺伤,按针刺伤应急程序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防止二次污染和疾病传播,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公共卫生监测评价科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理、收集暂存、运送等工作的落实和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的培训及意外事故处理等任务,并定期对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二、检验中心、体检中心、接种门诊等重点科室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医疗废物前期处理措施。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培养基、标本、菌毒种、血液、排泄物等各类医疗废物做好用后消毒等处理,分别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等容器密闭包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由专人负责,将当日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待无害化处理。

四、后勤保障科安排专人负责对重点科室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登记入册,做好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

五、专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工作期间须做好自我防护,着防护服、隔离帽、口罩、手套、防护靴、眼镜等防护用品。

六、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置应远离生活区和工作区,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要防渗漏,防鼠,防蚊、蝇、蟑螂,防盗并预防儿童接触。要配备喷雾器、消毒液等器械和药品,随时对收集和暂存的医疗废物及场所实施消毒处理。

七、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有关科室要立即报告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八、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和公共卫生监测评价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中心医疗废物处理、登记、人员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等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检查或抽查情况随时进行通报;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或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ⅩⅩ矿务局第二医院《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与贯彻《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2010】336号,转发的文件精神下。于2010年12月—2011年3月25日,我院进行了全面的工作指导自查,是我们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和重要性,有力促进卫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从2003年SARS发生后,我院将医疗废物处理列为重点管理项目之一,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了解当时临床医疗废物的处理状况,我们对临床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理、收集、去向进行了自查。

分析和总结 各临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渠道大致分为三个途径: 第一、临床一些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都装入黑色垃圾袋由专人每天收到垃圾暂存处,再运出后进行处理。

第二,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在病房先进行初毁形和消毒再由专人收集进行再次消毒毁形,院感科管理人员监督处理。

第三,病人的排泄物、大小便消毒后进入下水道净化池净化排除。

以上三点,我院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对照自查,医院领导对此特别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各环节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禁止买卖行为,从而也杜绝了医疗废物在外流失导致的不良事件发生,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就医好环境。

ⅩⅩ矿务局第二医院

县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第6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要求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废物的收集、储运和处置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防止病毒传播,进一步实现医疗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预防、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刘爱珍副县长担任,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名单

见附件)。组织领导机构需加强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应急方案建立情况。

2.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有关情况。重点核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情况,个人防护、免疫接种和健康体检情况,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设置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工作情况。

3.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特别是锐器盒使用情况,有无反复使用和只摆不用的现象;有无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有无积攒一次性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并将其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行为。

4.医疗废物运送和暂存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运送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消毒情况,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情况和消毒管理情况,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使用情况等。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毁形情况,了解掌握医疗废物焚烧和消毒后集中填埋情况。

6.百张以上床位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安装有医疗污水消毒装置,是否按规定严格消毒。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检,检测污水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7.其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重点检查非百张床位医疗机构污水是否严格消毒。

8.住建部门要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的依法依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环保部门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督促辖区各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在执法检查阶段现场查看验收。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5月20日至5月29日,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管辖的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理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督促其即时整改。

第三阶段:抽查整改。5月30日至6月8日,检查领导组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抽查,重点对专项检查情况、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重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情况进行复查抽查,逾期未整改的从重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6月25日前,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医疗废物处置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是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采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或者自行处置等不同情形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多次出现同一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改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三)完善机制,加强沟通。

要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卫健、环保、住建、公安

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移交案件线索,严厉打击买卖医疗废物和不按标准排放医疗污水等违法问题。

(四)及时汇总,上报信息。

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搞好信息和典型案件上报工作,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7月5日前,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书面、电子版)报回县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7篇

一、围墙部分

1、围墙抹灰未施工部分:抹灰前砖墙提前浇水,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及现场强度、外观样板施工。

2、围墙抹灰已施工部分(强度、厚度未达标部分):在现有抹灰表面用1:1水泥浆掺10%107胶薄薄抹一层,然后抹1:2.5水泥砂浆10MM,外观达到样板要求。

3、围墙压顶部分:在现有抹灰表面用1:1水泥浆掺10%107胶薄薄抹一层,然后抹1:2.5水泥砂浆10MM,压顶中间高,两侧低,以达到排水顺利的目的。

4、北侧倒塌围墙部分:先拆除变形的基础梁,清理基础砖垛周边土,基础砖垛抹防水砂浆20MM厚,然后基础砖垛周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用沙(厚100MM)填实,打基础梁,砌筑围墙,墙面抹灰。

5、铁艺围墙基础梁上表面用1:2.5水泥砂浆重新抹灰处理。

6、南侧有裂缝的围墙及往西2跨拆除(共计3跨),重新砌筑,抹灰。

7、清理基础梁下回填土,保证空隙15-20CM。

二、综合楼部分

1、对有问题的散水坡、台阶等清除后,重新施工。

2、屋面瓦下檐口用水泥砂浆封口。

3、对有问题的水暖件进行更换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实践与思考 第8篇

1 统一委托处置,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运作

1.1 城区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鉴于医疗废物不能跨地市流动和县级市原则上不准设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规定, 我市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实行合同式约定, 规范运作行为。具体运作过程中, 区别医疗卫生机构不同情况, 分门别类, 因地制宜。

1.1.1 冠以医院、卫生院名称的医疗卫生机构, 如诸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各民营医院等, 每年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专用储存箱, 定期直接上门收集、收费。

1.1.2 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送往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 由两个单位代收集、代收费。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到上述两个单位收集后进行处置。诸城市人民医院和舜王卫生院分别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代收集、代收费、代处置合同。代收费行为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1.1.3 鉴于城区诊所、卫生室数量较大,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送缴时实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尤其是对损伤性废物如针头、破碎玻璃瓶等要用硬质容器盛放, 避免扎伤送缴和收集人员, 整个医疗废物均包装严密, 封口处贴有中文标签, 注明送缴单位名称、送缴人、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和送缴日期等。代收集医院按规范要求提供储存场所, 妥善保管医疗废物, 做好登记, 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并实行双签字, 即送缴人、接收人签字, 确保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秩序化。

1.2 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为保证委托集中处置工作规范实施,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落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1.2.1 抓好医疗废物登记。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为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制定了工作规范,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台账, 每天进行登记。同时, 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科室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登记, 并将登记工作纳入业务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1.2.2抓好医疗废物收集。在这方面, 我们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切实抓好收集工作。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 分工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科室职责, 责成相关科室具体做好收集与包装。尤其对农村社区 (村) 卫生室、诊所从严要求, 确保该收集的一定要收集, 并按照要求送缴, 严禁倒卖。2011年全市共收集医疗废物46.65吨, 确保了处置率达到规定要求。

1.2.3 抓好医疗废物储存。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 设立了储存场所, 设置标示和警示标志, 安排专人管理和看护。承担医疗废物代收任务的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 面对储存量大的实际,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在做好收集登记、保管好医疗废物的基础上, 及时清理储存场所, 保持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使储存场所达到标准要求。

2 统一确定处置收费,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收缴

2.1 统一确定打包收费数额。

2011年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卫生局、潍坊市市政局出台的《关于医疗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和计收办法》规定: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数”, 每床每天2元;门诊患者转为住院的固定床位医疗固体废物处置费, 从第二天计算;设有门诊的医疗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按就诊患者数收取, 每人 (次) 每天0.1元;医药研究所、疾病控制、医药生产经营等机构按日产医疗固体废物量收取, 每公斤0.5元。潍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按照上述标准向处置协议单位收取集中处置费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处置费用转嫁给患者。根据这一规定, 从实际出发, 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机构的承受能力, 每年与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沟通协商, 统一确定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数额, 实行打包收费, 处置费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医疗废物产生数量等合理分担。各单位处置费收费数额由卫生局文件形式统一公布。2012年共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60.9万元。

2.2 明确处置费用缴纳方式。

冠以医院、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门诊部等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在执业资质年检时一次性缴给代收医院, 在各单位缴纳完毕后一次性交给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3 统一处置监管,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考核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各类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监管医疗废物处置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此, 我们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监管职责, 加强考核奖惩, 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机制, 保障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运行。

3.1 成立领导小组。

抓好医疗废物处置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是预防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 关乎医疗质量, 体现了医疗卫生机构乃至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 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 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也成立领导组织或安排专人 (兼职) 具体负责。全市上下形成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3.2健全监管队伍。卫生监督机构、医政科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疾控中心防疫科、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科负责对医疗废物实施指导管理, 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管理网络。在实行委托处置后的监管工作中, 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3.2.1 卫生监督大队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监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和日常管理, 定期分析各单位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卫生监督大队对不实行无害化处置, 作为对医疗机构不予年度校验的条件之一,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对新开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在办理执业许可的同时, 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缴纳医疗废物。卫监大队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 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每季度巡回监督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 责成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的, 依法予以处罚。2011年先后对两家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3.2.2 市爱卫办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积极进行督促协调。

3.2.3 卫生局医政科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列入每半年一次的业务综合考核, 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3.2.4 对医疗废物收集、保存到处置各个环节, 实施全过程监管。诸城市人民医院、舜王卫生院积极抓好代收缴协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向市爱卫办和卫监大队提报医疗废物代收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正常运行。近年来各监管机构积极发挥作用, 保证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全市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事故。

3.3 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完善各项处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出台了处置情况月报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制度。每个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设立了收集日志, 负责处置的科室有处置记录, 整个收集、运输、处置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卫生局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 半年一考核, 全年总评, 兑现奖惩。环保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职责, 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管, 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单位, 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处置。

总之, 近年来通过推行以“三统一, 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模式, 我市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有效杜绝了传染病、院内感染和环保事件的发生, 达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4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9篇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污染,更好地保护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宜,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理念,全面普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以深入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以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宜为目的。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工作,提高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重要性认识,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改善管理手段、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益,防止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基本原则

积极推进、协调开展、逐步完善、规范有序、注重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

置培训工作的领导。

(二)拟写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管理培训课件,做好宣传培训基础工作。

(三)组织开展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四)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完善长效机制。

五、培训对象

本院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六、培训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世标识规定》

(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知识常识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八、培训地点:院会议室

九:培训师资:聘请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十、培训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二至四次培训。

十一、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培训工作,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

(二)注重培训实效,防止培训走过场。

我旗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 第10篇

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医疗废物的集中处臵,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技术规范(试行)》等和县卫生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院成立医疗废物集中处臵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习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实施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二、卫生院建设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点,用来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设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盗、防对外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清洗消毒。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

三、各科室、卫生室的废物容器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臵,生活垃圾臵黑色垃圾袋中;敷料、棉签、输液器、废弃的血液等医疗废物放臵黄色垃圾袋中,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玻璃安瓿、针头等放臵锐器盒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五、卫生院由清洁人员定时分类收集,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及时记录并由临床科室签名认可;卫生室应确定专人负责定期用密封容器运送医疗废物到暂存点贮存并且做好交接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

六、暂存点的医疗废物定期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臵公司集中回收处臵,交接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帽子、口罩、手套等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办。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八、任何个人、科室(卫生室)不得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违者追究相关人员、科室(卫生室)的责任,医疗废物处臵工作纳入各科室、卫生室的绩效考核与经费挂钩。

九、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扩散等处理事故后,应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避免污染扩大,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永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现状分析 第11篇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永济市各级各类共252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 公立医院2家,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 妇幼保健院1家, 社区卫生院5家, 乡镇卫生院13家, 专科医院7家, 小型医疗机构 (包括村卫生室, 诊所, 门诊部) 223家。

1.2 调查方法

采用普查方式, 结合平时常规检查, 制订统一的“医疗废物处置现况调查表”, 由各级医疗机构如实填写。

1.3 调查内容

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医疗废物的周产量、分类情况、交接情况、贮存情况, 有无专人负责等等一些处置情况。

2 结果

2.1 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贮存情况

调查显示, 57.3%的医疗机构没有标准的医疗废物暂贮间, 这些暂贮间门口没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等警示标志, 窗户无纱窗, 未能做到防蝇、防蟑螂、防渗漏、防水浸。暂贮间无专人管理, 没有清洁消毒记录。

2.2 医疗废物分类情况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调查显示, 能够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分类的医疗机构占78.5%, 按要求用专用医疗废物袋盛装医疗废物的为32.1%, 有警示标识及科别、类别、日期者为29.1%, 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消毒处理者为45.8%[1]。

2.3 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永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正在筹建中, 故而各医疗机构均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 再消毒焚烧, 最后填埋。调查显示, 2家二级医疗机构均设有国家检验合格的焚烧炉, 但本医疗机构及周围1 km内的医疗机构每天运送的医疗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存在问题:大多由清洁工用运送生活垃圾的垃圾车运送, 清洁工无防传染措施, 也无转运交接记录。其他医疗机构均在本单位自行处理医疗废物, 均采用简单的焚烧处理, 这种不完全的焚烧不能百分之百地达到消除病菌的目的, 甚至还会造成空气污染。还有个别 (9家) 个体诊所仍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这种情况很危险, 病原菌借助生活垃圾有机质繁殖更快, 容易造成病菌的蔓延。调查25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每周产生的情况, 总量为6 300 kg, 平均每家每周产量为25 kg[2]。

3 讨论

调查显示, 永济市医疗废物合理处理率为44.5%, 医疗废物未能安全处理, 处置方式尚不完全规范, 尤其是未能做到集中处置, 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3.1 全市未建立起集中消毒, 销毁处置医疗废物的场所, 部分医疗机构擅自处理医疗废物, 其收集、转运、贮存不太规范没有按要求分类收集, 甚至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使用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不合要求, 没有警示标示, 医疗废物盛装过满, 或没有使用专用的包装袋和容器, 有的针头等利器未做毁形直接送入焚烧炉;无专用的运输车辆, 运输途中存在泄漏污染现象, 有的医疗垃圾暂存点不能防渗漏, 不能清洗消毒, 而且距生活工作区域比较近[3]。

3.2 2家医疗机构的焚烧炉仅供121家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 其余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得不到妥善处置, 由各机构擅自处理, 大多数采用焚烧处置, 由于焚烧技术要求高, 自行操作又不规范, 很难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尤其是一些感染性医疗废物, 如得不到有效控制, 将会造成病菌的蔓延, 给人们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3.3 缺少专人负责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造成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过长, 超过48 h, 缺少污染防控和卫生安全措施, 增加了外源性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扩散的可能性。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登记率仅占32.1%, 其余的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废物无登记本或登记不全, 或无交接登记本。

3.4 医疗机构安全意识薄弱。相当多的小型诊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意识薄弱, 其往往比较重视医疗质量和效益, 而医疗废物的处理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 反而还要投入一定的资金, 尤其是总务后勤人员缺乏医疗感染检测专业知识, 消毒与隔离观念薄弱。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再者考虑产生的量较少, 往往更倾向于自行处理, 而且处理时间远远超过48 h, 有的甚或1周处理1次, 致使病原菌在适宜的条件下生长繁殖较快, 使疾病的传播危险明显增大。

4 对策与建议

4.1 争取政府大力支持, 迅速建立起全市医疗废物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而备受社会关注,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则是保障公民健康的一大保证。政府相关部门应迅速调集人力、财力, 建立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场所, 同时应增设配套设施有专用的医疗废物运送车, 建立卫生的医疗废物贮存点。且各医疗机构均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等, 且必须有交接记录, 医疗废物处理登记。

4.2 加大医疗机构及各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

高质量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证,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相关传染病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既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 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培训,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有针对性地学习政策、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 做好对医疗废物的分类盛装、标识、运送和登记, 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供有力保证。

4.3 做好对公众关于“医疗废物”的正确理解的宣传

加大对医疗废物正确理解的宣传, 采用多种形式促进公众对医疗废物的了解, 提高公众的卫生环保意识, 打好对医疗废物有效管理的社会基础。使公众了解到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正确处置的必要性, 切实提高公众的卫生环保意识, 这对于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推动全面的环保无害化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4.4 加大执法力度, 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4.4.1 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 考虑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理的各个环节纳入管理体系。

4.4.2 加强对医疗单位为主体的源头管理, 对整个医疗废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减少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使用, 坚持废物分类收集, 安全运送。

4.4.3 监督机构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罚, 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扩散造成健康危害, 环境污染, 坚决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远离医疗废物的危害, 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06-04.

[2]李宝珍, 关心花, 高广梅.医疗废物处理存在的问题[J].中国感染控制, 2007, 6 (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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