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书痴范文

2024-08-14

聊斋志异书痴范文(精选17篇)

聊斋志异书痴 第1篇

书是我的朋友,是我的良师,是我的向导。从上小学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就是个名副其实的“书痴”。

一天早上,我一练完书法,就迫不及待的奔向图书馆的少儿借阅室。自从办了借阅证,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借书。我来回的穿梭在书柜间,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可就是找不到一本心仪的书。忽然,我眼前一亮——《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看着封面的插图,我的脑海中浮现了许多的问号:人怎么能骑在鹅身上指挥鹅飞呢?这只鹅是一只“巨鹅”吗?······这些涌上心头的疑问催促着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眼里闪着绿光,贪婪的读着。当读到主人公调皮捣蛋,虐待动物的片段时,便为被他伤害的动物感到愤愤不平;当读到主人公被一只小狐仙变成比动物还小的人时,又对他产生同情心;当读到主人公能听懂动物的话时,就禁不住的替他高兴······这本书令我如醉如痴,完全沉浸在故事情节里。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这里已经下班要关门了。虽然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但由于书已经借到了,我心中更是高兴不已。回家后,我自然是忘了吃忘了睡的看,对吃饭不予理睬。用朋友的话说:我就是个“书痴”。

读书让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还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书,永远是我的伴侣,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它。

聊斋志异书痴 第2篇

滴答,滴答……时间不停地流逝着。忽然,我第目光留在了一本课外书上,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我双眼发出亮光,“嗖”地一下抽出书。

我好似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顿时开始“啃”起书来,所有的烦恼瞬间化为零,什么二元一次方程,什么圆周率,我统统把它们抛到了九霄云外。

读着书中的故事,我时而快乐,又时而悲伤。故事中的情节使我牵肠挂肚,每一句话都让我无限的遐想。

“翼如,快要上课了,赶紧准备一下。”我朦胧中听到妈妈的催促声,“奥,知道了。”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此时的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似乎忘记了接下来的奥数课,也忘记了一切。

滴答,滴答……时间匆匆忙忙早已过去了大半,我遨游在书中,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

我专注地盯着书本,它就像我总也看不厌的一道风景,也像一个随时都能给我惊喜的礼盒。我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连妈妈来到身边都不知道。

忽然,一只“魔抓”伸过来,把书从我身边“夺”走,我顿时傻了眼。一个声音飘过来:“张翼如,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去上课了,你居然还有心思看书?”“什么?十五分钟?”我觉得顿时天都塌下来了,完蛋了,奥数作业一个字都没写呢!快……

书痴 第3篇

唐代诗人白居易生来聪明, 长大好学不倦。他在《与元九书》中回忆, 小时候就“苦节读书”。“二十已来, 昼课赋, 夜课书, 间又课诗”, 一方面苦读诗书, 一方面练习写作, 没有一点闲工夫, “以至于口舌成疮, 手肘成胝”。由于学习入迷, 他的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已到壮年, 身体仍然羸弱不堪;未及老境, 头发早已花白, 牙齿动摇, 视力衰退, 眼睛里常冒黑星, 如同飞蝇垂珠一般, 但他照旧“力学不知疲” (《悲哉行》) 。

古代的贤才文人, 像白居易这样的“书痴”并不少见。宋代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 南宋“四大家”之一, 有“小李白”之称。陆游的成就, 虽与他年少早慧、才气超逸有关, 但主要来自他的勤奋好读、刻苦努力。陆游爱读书, 爱收藏书, 他读书读到了如迷如痴的地步, 被人称作“书痴”, 他爱藏书, 以致屋中所见全是书, 被人称作“书巢”。陆游自幼爱读书, 很小的时候, 就在灯下读书读到深夜, 十三四岁时, 酷爱陶渊明的诗, 终日废寝忘食地吟颂。十七八岁时, 就已熟读了王维、岑参的诗集。陆游一生苦读不止, 苦读已成了他不可改变的嗜好。他在《示儿》一诗中写道:“人生百病有已时, 独有书癖不可医。”他一生都在读书、抄书, 不知读破了多少书, 磨平了多少砚台。他在《寒夜读书》一诗中写道:“韦编屡绝铁砚穿, 口诵手钞那计年, 不是爱书即欲死, 任从人笑作书颠。”爱书爱到了不读书不如去死的程度, 这正是陆游“书痴”形象的生动写照。陆游家中藏书之多, 到了满目是书, 无处插脚的程度, 陆游称自己的家是“书巢”, 还专门写了一篇《书巢记》记述他的“书巢”情况, 写得很有趣。说自己又老又病, 还在不停地读书, 称自己的房子为“书巢”。有人向他说, 你的房子挺好的, 为什么叫“巢”呢?他说, 这是因为你没有进过我的屋, 我的房内, 架子上, 匣子里, 桌子前, 床上到处都是书, 环视房屋四周, 都是书。我的生活起居, 病痛呻吟, 感情变化都和书交融在一起了。在这里, 宾客不到, 妻子不见, 外面的变化我一无所知。在这里, 我有时想活动一下, 但被乱书围着, 无法走动。我自己也笑, 这不就是我所说的巢吗?陆游在《读书》诗中说:“藜羹麦饭冷不尝, 要足平生五车书。……客来不怕笑书痴, 终胜牙签手未触。”原来, 他嗜书成癖, 爱若明珠, 穷搜苦索, 收藏图书。他的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古今书籍。饮食起居, 和书相伴;卧病呻吟, 与书厮守。写作忙时以书助兴;空闲余暇览书为乐。每当起身将要出去的时候, 书籍围绕左右, 如同堆满了干树枝, 无法迈步。有时邀请文朋诗友前来参观, 客人见满屋是书, 无处插足, 不得入处;勉强进去了, 却又出不来, 陆游与客人相视大笑。他起早贪黑地把卷, 通宵达旦地读书。自幼至老, 几十年如一日, 勤奋攻读。陆游七十七岁时说:“老夫垂八十, 岩电尚烂烂, 孤灯观细字, 坚坐常夜半。”直到八十二岁还说:“目昏大字亦可读, 齿摇犹能决濡肉。”陆游爱书、读书, 真可以说是达到了终生痴迷的地步。

那时, 古代的“书痴”们想出了各种绝招, 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等故事, 传为美谈。自家藏书读完, 再也无书可读, 买又买不起, 借又借不到, 怎么办?还是这个“凿壁偷光”的汊代匡衡, 有了新的主意。他听说当地城中有一户大姓财主, 存书甚多, 便到财主家卖身为奴, 甘当佣人, 而且连报酬也不要。财主感到奇怪, 问他为什么。匡衡这才吐露真情:“只求借到老爷的存书, 遍读一过, 于愿已足!”财主被他的这种求知的欲望所感动, 终于答应了匡衡的要求。后来, 匡衡终于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精通诸子, 善讲《诗经》。当时的人为他编了歌谣:“无说《诗》, 匡鼎来。匡说《诗》, 解人颐。”“鼎”, 是匡衡的小名 (葛洪:《西京杂记》) 。清代阎正衡借不出同乡某翁的《史记》, 想到老翁家去就读, 又得不到许可。这时, 他看到老翁家缺少烧柴, 而自己家有山场产柴, 便以每天送给老翁一背柴禾作为读书的交换条件, 终于得到允许。于是, 阎正衡每天吃罢早饭, 就背着柴禾, 带着纸笔, 到老翁家去读《史记》, 边读边抄, 数月读完。后来, 他又卖了家产, “购书数千卷, 日夜读之, 其学益充”。阎正衡写出的“文章坚劲雄肆, 颇以王安石、苏洵” (《清朝野史大观·清朝艺苑》卷十) 。古人的这种发愤求学、坚韧不拔、锐意进取的精神, 实在令后人敬佩。

瞧这些书痴 第4篇

说这些当然并非否认该书的学术水准,书作者的学术态度是无庸置疑的。如何将一个有意义——姑且不论其意义的定语如何确认——的题目,从学术角度阐释得有趣,无疑是一个问题。这里之所以用了有意义而没有说有趣,是因为在一个号称剧烈奔跑的年代,已经不敢轻易放言书是有趣的了。这也是前述之所以成为问题的一个缘故。另外的缘故则是,学术的阐述,起码在我们这里是难得有趣的。学术是严肃的,所以基本可以理解其所携带的无趣,或许是一种下意识的选择。然而早有前贤说过,将最复杂的事情用浅白的语言表述出来,是最难的。所以,除了治学态度之外,板滞的面孔所象征的学术之严肃云云,除了故作高深以为炫技从而达到一种垄断之外,实在就是不得已的藏拙罢了。毕竟,学术并非先天就不具备可读性。

据说会读书的人判断一本书时,习惯的招牌动作是先浏览一下目录罗列的章节题目。仅就这本书而言,其中不但有类似《与书籍有关的修养》《包罗万象的图书馆》这样打开一看不免平淡的题目,以及《罗格尔·克雷普尔的水产店》《关于编辑错误的四大误区》这样令人感觉有些游离含混的章节,当然更有《拙劣的致谢》《最容易被偷的书》这样一见便欲痛读的标题。不过,假如一旦真的翻开来,便会像梁山头领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时往往口滑一样,不再顾念题目如何而不由自主收不住脚地一路看下去。因为不论题目上透露出的对眼球吸引力的程度如何,里面的内容,其实都很精彩,果然包含许多真知和奇谈,更有仿佛大暴雨前急于搬家的蚁群一般层出不穷的妙语横生。看来这本书的作者在起标题时,并不着意烘托所谓看点,或者,他着意的是另外的不为我们所习惯的看点吧。

书中要紧的是作者的叙述口吻,并不为了急于吸引你而陡起峰值,故作惊人之语,而是从容不迫,慢条斯理地娓娓道来,可一旦读将进去,就会不知不觉不由自主地陷入彀中,一页页追踪下去。我想,这便是它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缘故吧。

最好玩的是,作者把作家和写作这些在大众视野中一贯以为高尚的人和事,从半空中拽下来,放平到焦燥或者湿漉漉的地面上。譬如他指出,有一个军团那么多的全职作家都因为没钱结不了婚,除非他们的配偶有个好工作。

作者甚至不厌其烦地罗列出为了讨生活,作家们所从事的各种各样的工作:牧师、家庭教师、督学、除虫人、消防员、焊锅匠、石油公司经理、银行职员、股票经纪人、建筑师、药剂师、码头工人、卡车司机、间谍、广告人、裁缝、保险经纪人、内科大夫、牙医,卷笔刀推销员、商船船员、矿工、农夫、劫匪、丧葬事物管理员、验尸官……

当然,这些五花八门的工作,可以解释为成就大事业者必须的磨难,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而现实的困境则是,“一个作家的问题是当他献身于这种最为光荣的事业的时候,他还得养活自己。因此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他得找点儿别的路子来养活自己”(第57页)。过去我们知道,为了保障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恩格斯不得不放下自己的研究去做生意。这样被迫的情形,也大量发生在许多作家身上,譬如在为大众所熟知的作家中,除了做家教的勃朗特三姐妹外,著名的“垮掉的一代”作家威廉·巴勒斯担任过驱虫人,干过码头工人的是杰克·伦敦,做过卡车司机的是阿瑟·米勒,亨利·米勒当过裁缝,内科大夫里有柯南·道尔和契诃夫,卷笔刀推销员则是写了26部“人猿泰山”系列小说的埃德加·莱斯·巴勒斯。也唯其如此,维吉尼亚·伍尔夫才说,她觉得从她那个坠马而死的姑妈那里继承的遗产使她获得每年五百英镑的收入,比为妇女争取立法委员的选举权可重要多了。

尽管如此,据说在“你退休以后要干什么”这个问题的最常见的回答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写一本书”,仅次于“多打高尔夫”(第48页)。这让人想起了西塞罗说的话:“世风日下,小孩子都不听大人话了,每个人都在写书。”看来,成为作家的梦想,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问题。

正如作者总结的那样,这个世界上只有很少的作家拥有非常出色的成就,而他们的收入极大地影响了统计数据(第49页),他们之外的大多数,则“只是干活儿拿薪水的工人,他们的工钱包括版税以及免费拿到几本样书,还有,想多要几本的话,有打折购买的特权”。严峻的事实是,“18世纪没有足够的阅读供作家谋生,而20世纪则有太多的东西可供阅读以致作家无法谋生”。所以,“没本事养活自己”可以作为对心甘情愿挣扎于纯文学写作的作家的定义。而一位卖文为生的博士更宣称:要不是为了钱,只有笨蛋才会去写作(第46页)。

中国的作家往往不肯承认自己为钱而写作,害怕显得自己不够高尚,与普通百姓混为一谈。其实,正如作者所说,金钱始终是作者们最终极的创作动因,我们应该高兴地承认。不管作家们承认与否,这的确是个不争的事实。

这本书透露了作家们的若干趣闻。譬如,蒲柏创作的时候要在旁边放上一箱烂水果,那种腐烂的气味可以激发他的灵感;法国推理小说作家乔吉斯·西默农一个月就用蝇头小字写出了一部小型的长篇小说,卓别林问他为什么把字写这么小,他回答说:“这样手腕子可以少费点劲儿”;每当有人送来一本书,达尔文就会用刀子把书脊切开,连着封面、封底一起拆下来,然后把拆散的书页放到一个盒子里。

这本书还有另外一些令人感兴趣的信息。譬如,热衷于保持语言纯洁性的法国,其文盲的百分比是工业国家平均值的两倍。法国人花在宠物身上的钱是他们花在书籍上的两倍。而1994年美国家庭花在阅读上的钱(平均165美元)不到他们花在个人护理用品(397美元)上的一半。这样的信息,或许可以让整日喟叹阅读状况江河日下的人松口气:人心不古,哪儿都一样。至于富豪们用精装书堆在家里装点门面,也不是咱的专利。英国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早就说了,书籍是有钱人的家具。特别让我们感觉欣慰的是书中还特意提到了著名的王朔老师(第84页),是在说起一些以高产而被誉为写作牲口的作家时提到的。

当然,将作家和写作从半空中拽下来,放平到焦燥或者湿漉漉的地面上,不过是向世人揭示作家和写作的本来面目。正如马瑟尔·普劳斯特说的,一个对书籍有着高超见解的人,同时也是对之施与善意嘲笑的人。而这本书的作者更以为,研究书籍、读物以及人类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太把他们当回事儿。

文中许多精彩的地方,除了可以方便像周作人以及本文这样的大量“文抄”征引,也不乏花前月下酒足饭饱等场景中的谈资。只是有个前提,听者得是对阅读感兴趣,至少不厌弃的人。

至于被用作书名的那个人,请允许我再抄一次:

卡萨诺瓦有一份多才多艺的人生简历:基督教会学校受的教育,会拉小提琴,当过兵,神秘主义者,外交官,戏剧制作人,善于跳舞,多次蹲监狱,当过演员、丝绸厂商、骗子、间谍、政治评论家,还有,哦,作家。……写作正如女人一样,在他的丰富多彩的人生中无处不在。一个威尼斯警察在报告中说他“以文人之名”四处招摇。

这位仁兄的简历再次印证作家谋生形式多样性,还弥补了若干空缺。此外,他还是个风流韵事制造者,据说其主要经济来源是女性资助,用书中的话说,“他尊重女性,而不是利用她们,她们也都以爱来回报他”。他用法语撰写的回忆录,追述一生亲历的各种风流韵事,成为当时全欧洲的畅销书,他的姓氏也成为风流浪子的代名词。然而,这一切并不影响他是个狂热的书痴。“书籍就像瑞士军刀一样,为喜爱与它们互动的人们提供无穷的创造性和启发性”,风流浪子也不例外。

尽管作者说“书籍出售的有效期和酸奶差不多”,但真正的好书不会变成酸奶。这本书便是。

书痴作文500字 第5篇

有一次,我们班很多女生都去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了,可胡畅琳却坐在教室里,拿着书正目不转睛地、津津有味地看着,好像怕落掉一个字似的。我想:你这“小乖”,我看你平时都是那么惹人喜受,本人刚插班时就是因为你对我第一个迎笑脸,我才和你成为最好的朋友。现在我一定要逗你发笑,让你看不成书。如果成功,我就可以向跟我打过赌的女同学宣布:胡畅琳不只知道读书。于是,我跑到她面前,边叫嚷边跳跃着,一会儿扭屁股,一会儿装鬼脸……费了好大的劲。她竟眼睛都没眨一下,一直盯着书。我“生气”极了,一把夺过她的书,大叫:“喂,我找你有事,你怎么不理我呀?”“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实在对不起!等我看完了这书本再和你一起去玩,好吗?”说着她从我手中眯眯地拿过书,又马不停蹄地看起来了。唉!

记得还有一次,胡畅琳捧着刚借来的书边看边回家,她一进门就大声地喊:“妈,我回来了。”回答她的竟是一阵笑声。她抬头一看,咦,怎么是王大伯呢?胡畅琳发现自己进错了门,马上不好意思地向王大伯道歉。 大伯笑着说:“别边走边看书,再闯错门噢!”

哎,真是“无可救药啦!”……

书痴作文500字 第6篇

从咿呀学语开始,我就与书结缘。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喜欢坐在书堆里“哗啦哗啦”地翻书,趣味盎然的图片常常让小小的我兴奋不已。就这样,图画书犹如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往知识王国的大门。在书的陪伴中,我长大了。从稚嫩逐渐走向成熟。这时的我慢慢地接触到了各国的文学大作,并非都如同低年级般的注音读物。起初在阅读这些文学大作时会感到有些枯燥乏味,当我细细去品读时会有意想不到的乐趣。

那天,妈妈上班出门之前,反复叮嘱我,说:“小书痴,万一天下雨了,一定要把晒在阳台上的衣服收回来。”此时的我正在看书,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中:犹如那些没见过江的人,看见了波涛滚滚的长江;似那些没见过大海的人,看见了一望无垠的大海……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骤然响起,是妈妈回来了,她急忙跑到阳台一看,衣服就像浸了水的海绵似的,流了一地。妈妈火冒三丈地问我怎么回事?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忘了”。这下把妈妈弄得哭笑不得。

陶醉在书的世界时难以自拔也常有发生。还有一次,我躺在床上看书,从九点钟一直看到了十二点才睡,早上一起床就头昏脑涨,上课时哈气连天,差点就要睡着了。

书痴作文500字 第7篇

五岁时,远在老家的姑姑来我家看我。风尘仆仆而来的姑姑,见到我时,递给我的第一样礼物便是书。那是一套包装一精一美的绘本,从那里,我认识了雄壮而又呆萌的小熊,矮小而又可爱的小兔,聪明而又热心的狐狸……书中的一个个鲜明的小动物角色都让我百看不厌、一爱一不释手。从那时起,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角色。

慢慢的,我小房间里出现了一个新成员——书架,今天一本,明天一本,后天又来一半……书一本本地增加,而我也在不断的阅读中慢慢成长。

终于,带着对书籍的憧憬,我迈入了小学的门槛。在那里,我又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学校图书馆。犹记得第一次进入图书馆,懵懂的我,仰着头,踮起脚,伸长脖子,极力想去看清楚那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本,那里的一切都让我欣喜若狂。此后,只要下课的铃声一响,我就飞快地向外冲,穿过一操一场,直奔图书室。到达后,我的眼睛便急切地在那些书本中搜寻着昨日未读完的那本,一找到,便急切地打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为书中的人物快乐着,悲伤着,如一醉如痴。长此以往,班里的同学都称呼我为“小书痴”。

有了书籍的陪伴,我开心,我骄傲。

我的书痴朋友 第8篇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阳光灿烂,轻风吹拂,和往常一样,我晃晃悠悠地来到书市,也就是一溜儿卖旧书的地摊。地摊上的书包罗万象。踱到一位老者的摊子前,我猛然发现一本线装本的《文心雕龙》,蹲下身便抓在手中,同老者砍起了价钱,一番口舌,眼看就要敲定,身旁却忽地冒出个不协调的声音:“加20元卖给我。”

这人不是不懂事就是故意捣乱,我回头一看,只见一双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文心雕龙》,神情既紧张又焦急,两手似乎准备随时出击抢走我手中的东西。此时此刻,我岂能示弱:“我也加20元。”

“再加20元。”

“你是钱多了发烧吧?这书我已经谈妥了价格,你凭什么横插一杠子?”我握着拳头站了起来。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找这本书有几年了。唉,你能不能……让给我?”

来人对书的痴情感动了我,买到书,他异常兴奋,忙着自我介绍。从那开始,我认识了晨。

由于爱好相同,彼此就有了交往。一天,接到晨的电话,说他在茶楼等我。见了他,着实令我大吃一惊。晨双目赤红,满脸憔悴,本就瘦削的身子越发单薄,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晨爱书成癖,把自己的工资几乎都花在了买书上,为这事儿,他的个人问题就成了问题,谁愿和一个将书当成心肝宝贝的人过日子?后来好心的红娘给他介绍了一位农村姑娘,这姑娘看上了晨的工作和城区住宅,接触几次后便风风火火地和晨同在一个屋檐下进进出出。

成了家,有了女人,晨的生活并未改变多少,他仍然痴迷在浩瀚的书山之中。下班之后,不是转书市就是窝在书房,把皱了的书页抚平,把脱线了的书页扎实……很少过问老婆的事,更不用说到农村去帮老婆看看地种种庄稼。每月的工资,先交给书市以后,剩下的才是生活所用。老婆跟了他五六年,未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实在忍不下去了,于是干涉晨无休无止在书市淘书的行为,晨买回来,隔几天,她又悄悄搬出去卖。晨知道了这事儿,怒发冲冠,抽了老婆一个耳光。老婆伤心欲绝,抛出二者取其一的要求:“要我不要书,要书不要我。”晨折腾了几个夜晚,含泪与老婆离了婚。

打这以后,我便关注起晨的生活来了。逢年过节,把晨叫来家里,小酌几杯,或是约他出去一块儿转转书市。对他的个人问题,我也让妻子费心当红娘牵红线,可晨总是一口拒绝:不能再害别的女人了。

生活过于清贫,晨的身体每况愈下,到2007年初,终于病倒了,而且一病不起。弥留之际,晨告诉我,他在书房里给我留了一封信。安排完他的后事,我第一次走进晨的书房,眼前的一切,惊得我发不出声来。这是怎样一个书房啊,约30平方米的屋子,四壁都是书架,只留下一扇门进出,书架上整整齐齐重重叠叠放满了各种版本的书。我慢慢浏览,线装、精装本、平装书,古代的、现代的、当代的,国内的、国外的,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历史的、文艺的、医学的……甚至地理风水、阴阳八卦,三教九流,无所不包。

一封信静静地躺在书桌上,打开一看,晨写道,他一生的积蓄就是这上万册书,让我代他赠给市图书馆……中国是文明之邦,而国人又恰恰“贫血”……能够出一分力,不悔!

书痴作文500字 第9篇

据爸爸说,从工作后自己有了收入开始,他就一直喜欢买书。多年积累下来,他的`那个大书柜里早就不是“摆”满了书,而是“塞”满了书。他的每张办公桌上、大大小小的书架上、客厅沙发的靠背上,满满地都是爸爸买来的书。他的书甚至还“侵占”了我房间的书架。就说前几天的“6。18”电商购物节吧,他就花了两千多块钱买书,这还是满100减50后的价钱呢。爸爸买的书不仅数量多,而且主题也很广泛,他虽然是理工科出身,但是他的阅读范围广泛,涉猎文学、哲学、历史、政治等等。我记得有个成语“汗牛充栋”是用来形容藏书很多的,我觉得爸爸买的书不仅能“汗牛”,恐怕还要把“牛”给累死。

爸爸看书也经常“痴迷”。记得一次爸爸在书房看书,我在客厅里大声喊道:“爸爸,吃饭了!”。过了几分钟不见他出来,我又喊了一声,然而爸爸还是不见踪影。妈妈急了,让我进去叫他。我走进书房,只见爸爸端坐在书桌前,手里捧着一本大部头,正沉浸在他的书里,连我走进来都浑然不觉。爸爸被我拽出来吃饭时,手里还抓着他的那本书。饭桌上,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书里的内容呢。

爸爸常跟我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他的带动下,我也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书痴作文300字 第10篇

从我第一眼看到《笑猫日记》时,就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笑猫一只会大笑、苦笑、皮笑肉不笑、微笑的猫,它有一位美丽、高贵的虎皮猫妻子,而且还有四个可爱的宝宝,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笑猫最喜欢的人有两个,一个是马小跳,另一个就是杜真子。

当我看到笑猫说:老老鼠和大师最大的区别是大师一进村子,闻到的是孩子味,而老老鼠闻到了是腊肠味。”的时候我不由的就大笑起来,当我看到白母鹅为救马小跳的爷爷而死时,我心中就不由得升起一种神圣感,它明明可以自己活下去,可是它却把那两个鹅蛋给爷爷吃,我要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红烧肉,可是我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对外面的事情都不知道,妈妈拍了拍我说:我要出去一下,别看书了,把饭吃了。”我满不在乎的说了声:知道了。”可当妈妈走了,我又回到书中和三宝一起救人,和笑猫一起救黑旋风。当妈妈回来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饭,生气的说:你怎么还没吃饭?”我一下回到了现实,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低下头小声的说:我忘了。”

书痴作文300字 第11篇

我听妈妈说,爸爸以前是开书店的,曾经留下来几柜子书,所以,我无形中就养成了爱看书的习惯。而爸爸,对读书的热爱更是无法自拔了。他常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读书。”我也赞同,觉得书就是我和爸爸的“命根子”。

每天早晨,我和爸爸都会趁着妈妈没醒,赶紧拿几本书到阳台去看。我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去问爸爸,让他给我讲解。虽然爸爸连初中没都没毕业,可是他知识的渊博超出我的想象。有时,我真是挺佩服他的。

每次妈妈叫我们去吃饭,我和爸爸都是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之中,任凭妈妈怎样喊,我们都无动于衷。有一次,妈妈恼火了,就冲我们说:“儿疯,做爸爸的也跟着疯,真是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女儿!”可爸爸却不以为然地说:“这才叫虎父无犬子呢!”

书痴刘彦奎 第12篇

追踪溯源 取之有道

从中国历史上看三秦文化是中园书法的正脉,书法从最早的甲骨文,到后来出现的小篆、大篆。从书法实用性上来看,这已经能够担起书法传播的大任。书法从刻、铸、嵌到软笔书写的阶段,书法艺术真正进入了文人宣泄精神的层面。书法的美,更多是从实用器的装饰角度体现出来。随着书写材料的改变,纸的大量运用,为碑帖的流派找到了源头。而真正对碑刻的系统研究,它的鼎盛时期是在明清两代。在几十年的创作实践中,刘彦奎找到了自己对碑帖得心应手的创作方法。他从魏碑入手,以隶书的训练为宗,经过几十年的临摹研习到创作。从必然取法,升华到书法的自由境地,他的碑隶结构取自古隶的基本形式:横向宽博,蚕头燕尾,取势向右倾斜。他用碑的极其严苛、一波三叠的笔触,形成自己在横画之中的刀斧痕,在捺画中羽翅般的翘首状,丰富了魏碑的笔画。形成了“刘氏碑隶体”的书法定式。在他的碑隶体中,我们真正认识到碑隶不仅仅是刀斧痕,而且在刀斧痕迹的基础上,加入了圆融、内敛、宽博的气质,尤其养眼的是他的碑隶体版书,一个个占满整四尺的独体字,一笔书就,咄咄逼人,气势如虹。从书法的结构角度来分析,在相对松散的结构中,把其硬朗的笔划,一览无余的展现出来。然而,在他的书法作品中,出现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缺憾:整体书法笔画的繁复雷同,削弱了他书法的整体效果。如何在纵横关系的一群字当中,如果没有笔画间的誊挪鞠让,以及字与字之间的巧妙搭配,那么书法就会失去应有的魅力。在其大幅多字的作品中,尤为突出。这是“刘氏碑隶体”在今后创作中,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的课题。瑕不掩瑜,源远流长的中国书法,在法度上,已经形成了极其严苛的规范。当代许多号称为书家的大家们,在没有解决笔墨等于一百的前提下,就开始所谓笔墨等于零的创作境界,究其原因,恐怕是急功近利的劣根罢了。

耐得住寂寞,扛得起书累,今朝又有几人,而刘彦奎做到了。成绩已经逐年显现,他的作品2003年获“王铎杯全国书法大赛”金奖;2003年获“第四届名人书画大赛”银奖;2004年获“嘉华杯海内外国际书法大赛”金奖……曾为云南联昊文化艺术院、中稷文化艺术院院长,今天,又是云南源启文化艺术社掌门。他的成功,应该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书法必须有很深的童子功,否则你的书法创作走不远。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今天所谓的冠以“当代书风”的大家们,在基础训练中,遇到瓶颈或者无法达到训练高度,就开始绕道而行,以怪为美,顺势而流,用所谓的小聪明,创造出所谓自己的书法流派。名气不过是过眼云烟,绝对不可能在中国传统书法中留下任何的痕迹,充其量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装饰线条。同时,我们从刘彦奎的书法创作实践中,延伸出一个圈内外共同关注的话题:如何建立书法的科学化训练体系。今天的书法,不是说是要改变传统书法的训练方法,而是在现代化的训练当中,找到事倍功半的训练体系,压缩过去无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训练时间,用一种科学化的、近乎人性化的、又有趣味性的训练方法,尽快提高训练成效,同时也为当代沉迷于电脑的年轻人们,找到一套适应他们的科学的书法训练体系。当然书法如何在相对松散但又极其严苛的训练体系中,找到那么一点点突破,那怕是找到一点点笔划的变化,实属难能可贵。当然立宗立派的旷世壮举,也是我们翘首的。

书法有魂 文化当道

刘老师的创作实践,让我们体会到解决书法技术问题是进入书法的先决条件,然而,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堆积,兼收并蓄。从浩瀚的传统文化中,只有具备了坚实的传统文化创作功力,才能找到自己书法创作的突破口,用已经不断训练成熟的技术,为自己的思想服务,为自己呼之当代的文化而创作。书法只是创作的工具,而他无法取代文化创作的喜怒哀乐,因此说,书法是形式,而传统文化是书法创作的内核。从刘老师的创作中,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书法是童心未泯的、天真无邪人文精神,书法是心如磐石的、冥顽不化的文人气格。追溯历史,绚烂斑驳的散矢盘,刻着一丝不苟的古朴纯粹的高古之风;威严高古的衡方碑,立着十全十美的庙堂之气:逸雅丰泽的兰亭序,喝着百媚千姿的风流之韵:跌宕起伏的自叙帖,盘着千奇万态的老藤新枝的天马之势……哪一位大家不是天真而又近乎固执的文化传播者,傻的几乎痴呆。回味中国纯文人书法艺术史,我们反复可见一代代大师们为“笔”磨的人憔悴,一声悲泣,满眼朦胧,敬仰之余,我们为这些玩命的纯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存在,感慨万分。刘彦奎,就是这样的人。

刚过甲子,老汉看起来也不过五十挂零,一口浓重的陕西渭南口音,骨子里带着三秦古都的厚重与儒雅。性格跟他的书法一样笔笔入帖出碑,厚道不失灵动,硬朗不乏清靓。几十年来,一股执着,让他的书法炉火纯青。他的楷书,直取汉魏,隶的丰润唯美,碑的古拙憨厚,一丝不苟,对称稳重,坚如磐石;他的行草,兼熔魏晋,行的婀娜俊俏,草的癫狂有度,张弛捭阖,行云流水,风情万种。如果书法是一个文化符号,那么他每一个细胞都浸透着滋养符号的三秦文化之风。曾经让半个渭南城挂满他价廉物美的金子招牌,恨得一城伪文化人牙根疼,可是他还一脸无所谓。以为一身书法本事,就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事与愿违,他的第一桶金不可不言少,但圈内自然不容这样的异类,他被自己的同行打败了,败的一塌糊涂,名利没有双收,也不可能雙收。他走了,走的那么从容,那么悲壮,因为他为书法而生……

云南成了他的第二故乡。当今,面对毫无规则可言的艺术品市场,一片茫然的他,居然孩子般天真:老汉,一辈子就好写个字。然而就是这样的生存态度,为当今纯文人书法的再现,变成了一种可能。因为书法也很天真,她会让世界干干净净地活着,因为书法真天真,她会让中国人,干干净净地活的更有尊严。

小书痴作文 第13篇

我对读书“情有独钟”,认为读书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有一次,坐公交车去学校,我觉得离到站的时间还早,就情不自禁地读起书来。我在书的世界里自由翱翔,忘了周围的一切,也忘了时间的流逝,就连坐过站也毫不知情。突然间,有人撞了我一下,我这才书中惊醒过来。“啊,这是哪里?……呀,我坐过站了!”我赶忙让司机停车,可司机却冷冰冰地回了我一句:“下一站。”我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终于到下一站了,我急忙下车,往学校飞奔而去。心想都是书惹的祸,不过心里仍然很开心。

为了读书,我还经常挨妈妈批评。有一次,妈妈烧上一壶水,要去街上买菜,临走时再三叮嘱我记得水开去关火。可我,又忍不住拿起了我的好伙伴,钻进浩如烟海的文字里忘记了时间。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壶里的水已经快烧干了。妈妈火冒三丈,狠狠地嚷了我。哎,我又一次因为“啃”书闯下了滔天大祸。

如果有人问我:“你认为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是什么?”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世界上最惬意的事就是在书的海洋里飞翔。”

书痴作文300字 第14篇

“喔,知道了。”正在看书的我不耐烦地回答。

我正看得入迷,根本不想睡觉,可想起妈妈平常唠唠叨叨地样子,又承受不了。突然,我的脑子里闪现出一个想法:我何不躲进被窝里看书呢。我蹑手蹑脚地拿来会发光的学习机,把书和学习机塞进被子里。

我蜷缩着身子,借着微弱的光看着。这书实在是太好玩了,我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一个好看的句子。这时,妈妈的房门“吱呀”响了,我慌忙把书放回身边的桌子上,并假装睡着了。妈妈走过来,看见我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便回去了。我怦怦直跳的心终于平静下来:侥幸逃过了这一劫。

我又捧起心爱的书痴痴地看了起来,当看到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当上了超级市长,并跟市长谈了话时,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轻轻地叫了一声“耶”,却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忙伸头探出被窝一看,幸好没把妈妈给招来。

我看着看着,不觉进入了梦乡……

书痴薛伯伯散文 第15篇

薛伯伯,是我的邻居,是只隔一堵墙的近邻。打我记事起,就看到薛伯伯是这样一种姿势:一盏灯,一杯酒,一捧胡豆,手中一本书,一边喝酒一边看书。

薛伯伯家穷,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他在小镇上算有文化的人,当个集体单位的会计,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单位垮了,后来组织又安排他去一个煤场铲煤炭。他的妻子没有文化也没有工作,他有四个儿女。一家人全指望他养家糊口。妻子一边带孩子一边打短工,挣点钱来补贴家用。日子过得这么艰难,但薛伯伯却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人,下班回来,不管再苦再累,放下工具,甚至来不及拍拍身上的灰尘,就迫不及待地坐到桌边看起书来。大人骂也好,小孩哭也好,他都可以做到充耳不闻,一心读书。他不讲究吃,只要有酒有书就行,下酒菜无所谓,他说书可以下酒。更不讲究穿,总是一件蓝色的中山装,皱巴巴地穿在身上,但衣兜要大,衣兜里总是装一本书。铲煤炭累了要休息一会儿,他就倚在一个筐子边坐下掏出书来看,他把读书当做最好的`休息。薛伯伯读书常常入迷,有一次他和妻子一起回娘家,走累了歇气时,他又掏出书来看。妻子叫他走,他不走,说要看完那一章才走,妻子无奈只好先走。哪知他一直把那本书看完了才想起快走,一看时间,已是午后两点了。等他到了丈母娘家,自然少不了一顿埋怨。他如痴如醉地酷爱读书,大家都叫他“书痴”。

后来他退休了,每月只有百多元的生活费。儿女们也长大了,但下岗待业的日子也不好过,没有钱来孝敬他。老两口的日子过得非常困难。但他看书的劲头仍不减当年,依然是一边剥胡豆喝烧酒,一边眼睛不离书。我常感叹他把自己读成了一个“迂夫子”,读了那么多书,却没有谋上一个好工作,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却不以为然。他说书中自有千盅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想他孜孜以求的一定是一种精神财富,虽然他物质生活贫乏,但他是精神世界的富翁。

薛伯伯除了自己是书迷外,还把我也带成了书迷。小时候我们院子里的小孩都非常喜欢听他给我们讲故事。特别是夏天,一到晚饭后,我们就呼朋引伴给薛伯伯搬来一张椅子,端来一大杯水,等他来给我们讲故事。《聊斋》里的红男绿女,鬼怪神妖吓得我们睡觉时一定要挨着妈妈才睡得踏实;《嫦娥奔月》、《七仙女下凡》听得我们飘飘欲仙;《三国演义》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三气周郎,借东风,空城计,听得我们津津有味;《狸猫换太子》、《清宫秘史》听得我们胆战心惊;《林海雪原》、《欧阳海之歌》听得我们群情振奋,恨不得自己马上就去当英雄……天天听都听不够。有一天,那是我刚读三年级的时候,薛伯伯拿着一本书对我说:“我跟你们讲的故事都是从这些书上来的,你自己看书好吗?”我接过来一看,书名叫《古城春色》,是描写平津战役第四野战军解放北京的故事。虽然里面有些字我还认不到,但没有妨碍我领会意思,我两天就看完了那本书,真痛快!书中那硝烟弥漫,弹片横飞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从此我读书上了瘾,和薛伯伯成了书友。他有书了借给我看,我有书了借给他看。那时租书一角钱一天,只要他有一角钱就去租书。薛伯伯租到书就给我看,我白天抓紧时间看,他晚上下了班看。我们小时候要存一角钱不容易,如果有了一角我也去租书,也是我们轮流看。古今中外,只要是有文字的我们就都看,简直达到了疯狂地地步。

后来我工作了,我唯一的爱好就是买书读书。薛伯伯那时的日子依然过得很困难,看到他的处境我心中有太多的不忍,就买了许多书让他先看。我们成了真正的忘年交,书友。

书痴与“吃书” 第16篇

我上大学的时候,就痴迷看书,一次在回宿舍的路上,因看得投入,一头撞到老槐树上,弄得眼镜破碎,鼻子流血,以后同学们见到我就远远躲开,害怕被撞上。多年养成的习惯,不论是等车还是等人,如果不看书,就觉得时光凝固不前,捧起书来,即使是焦灼的等待也变得有滋有味。

我有一个黄色背包,里面总是放上一两本书。即使不带书也要买点报刊看看。上班坐车是一段美好的时间,等车可以看,坐车也可以读,在车上看书,坐过站是家常便饭。有一次刚买一本新书,坐上车就看了起来,越看越着迷,结果车走了一个来回我都不知道,列车员不得不问我:“你是不是坐错车了?”

妻子叫我书呆子,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读书时那种安静、惬意的感觉,那时心灵无比放松,觉得自己是那样的自由。

我经常把书和美食联系在一起,美食是为了果腹,满足口舌之快,而书籍是精神食粮,是精神世界的和风细雨。美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而书籍也有色香味,文史经略,书籍种类不同,各人喜爱各异,书的色香味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各有评价标准。“吃书”和吃饭一样有“吸收消化”、“狼吞虎咽”、“细嚼慢咽”之说,有的书是主食,需要慢慢咀嚼,吸收有益营养;有的书是糕点,需要细细品味,感受其中韵味;有的书是零食,打发空闲时间,可以囫囵吞枣。因不同人的爱好志趣,吃书各有吃法、吃相。

书痴作文400字 第17篇

语文课上,老师讲着讲着,忽然停了,叫了一声“马丁!”,我看了看马丁,他居然在抽屉里看书!老师又叫了一声,“马丁!”马丁依旧在看书,老师走到马丁面前,敲了一下他的背,他才慌张的把书塞到抽屉里。

老师请马丁出去罚站,快下课时,老师叫他回来,等了半天没回来,就让我去看看,我一看,马丁正躲在图书角里看书呢!马丁啊马丁,你爱看书好,但你总不能上课也看书呀!

英语课上,我们正在专注地上课,忽然,秦老师走到外面,我们不知道她要干嘛,但等她回来,我们就知道了,她手里“拎”着马丁,马丁手里拿着一本书,很显然,他偷躲在图书角看书,没回来上课。他被秦老师发现了,当然是骂上一顿,他却屡教不改。

还有更过分的,语文考试时,我们考到一半,只见老师气冲冲的把马丁的卷子卷成一团,扔在地上,她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他刚刚在干嘛吗?”我们肯定地说:“他在看书!”这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老师拿起卷子,展开,给我们看——“白卷!”有人惊呼道,原来他一直在看书,忘了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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