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24-07-22

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6篇)

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1篇

2018年阿克苏公路管理局

(G217线K1060-K108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0一八年五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安全地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根据《2014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阿克苏公路管理局大中修项目管理办公室与 G217线K1060-K108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一)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职责范围内的死亡(重大伤害)事故 为零。

(二)火灾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重大伤害)事故和直 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

(三)交通事故:职责范围内部发生同等级及以上责任的死亡(重 大伤害)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本监理组、本项目部安全生 产“十二五”规划和单位领导、部门“一岗双责”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根据所属建设项目工作性质层层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半年、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本项目最终评价工作当中。

(二)突出单位特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 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六性”,即基础性建设、针对性措施、专项性措施、阶段性推进、创新性手段、经常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部、监理组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主持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阿克苏公路管理局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查。对机械驾驶和安全保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酒后、疲劳、超速、违法、非专职人员驾驶公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排查治理施工危险路段。(乘车人督促赶路发生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三)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阿克苏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根据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阿克苏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期安全生产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专题研究,总结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评估活动。根据季节特点,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执行办每年至少2次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将演练方案、影像、图片、总结、评估材料上报阿克苏公路管理局项目执行办公室)。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联系制度、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的预警、公告、处置、服务等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台账。按照“机制创新年”活动要求,落实八项工作机制。

(五)严格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施工单位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技术装备。所管施工单位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下达停工令。严格履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落实安全生产设施投入资金。公路大中修项目执行办公室、直属企业加强对公路建设、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保障费用,明确发包工程业主、监理方和施工方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加强加工场所、厂房、加工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遏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必须有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合法有效的上岗资格证、参加相关单位的继续教育)

(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周”、“安全生产五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职业病防治周”、“119消防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督导本单位落实“三岗”人员培训,要求持证率达到100%。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约谈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和突破控制指标的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自治区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阿克苏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追究责任。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失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加大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七)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阿克苏公路管理局内事故控制指标和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督办工作纳入考核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用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阿克苏公路管理局组织专项督查,对在日常检查中和专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在项目评价中做负面评价处理。

(二)公路大中修执行办对自治区、地州、县级政府要求督办的重要事项或隐患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将予以现场核实,确定后立即整改,无法限时整改的,书面汇报报送上一级主管单位或部门。

(三)执行办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抽查工作。局安委办负责督查。

四、奖惩

(一)执行办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在整个施工期(年 中、年终、日常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定义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评价。

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沙雅分局

项目施工方:

签字人:

签字人:

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主管副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总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总经理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让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第3篇

这段话反映了我们政府领导从思想上是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的, 但是从本人二十余年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想认真履职尽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从政府层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好。现本人就此观点谈谈个人的看法:

首先,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真正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遇到的就是授权的问题, 在一些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 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比较顺利, 尚且可以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但不是每个企业领导都是一样的素质和认识, 这就需要法律层面的授权和保障。

其次,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层面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授权和保障是不足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法定的一票否决权, 没有对企业不服从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的职务、工资、待遇等的一票否决权, 包括对企业负责人的否决权。

第二,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保护规定不够具体,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保护条款过于笼统且不够具体。比如:某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导致得罪企业领导, 导致升职无望, 或者待遇没减少, 但是本应该增加的待遇却没有增加, 或者企业领导把他调到其他岗位, 调到其他边远的艰苦的地方或艰苦岗位, 也就是变相的在降低其待遇, 虽然从表面上看待遇也没降低。这并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但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却失去了一位能够在安全生产岗位尽职履职的好同志。如此一来, 便导致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应付了事的做法像传染病一样蔓延。

第三, 对保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条款缺乏具体的落实。安全生产法有了保护履职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条款, 但是缺乏有效执行, 没有更具体的处罚条款, 连起码的申诉部门都没有, 让安全管理人员根本无处伸冤, 即使申诉了也害怕受到企业进一步的打压, 于是很多负责任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都处于害怕得罪人、害怕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防范事故的最重要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人的处理就只能做到表面上的应付, 而无法做到依法管理到位。

第四, 现有政策法规强调对事的管理而忽略了人本原理。要做好任何事, 首先在于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的调动, 我们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多一直围着事在转, 而忽略了做好一切事情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因素—人, 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对如何有效全面地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关注不够。

第五,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没有尽职免责条款。由于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里面没有尽职免责条款, 导致大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反正尽职与否都要承担责任, 我凭什么要尽职尽责的去得罪人去去多做工作呢?”于是就出现了人浮于事的现象, 导致安全生产责任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最后, 如何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并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本人认为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第一, 从国务院层面要在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的条款内, 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权、利, 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层级要高于企业其他部门, 要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权限进一步明确为是对企业内部各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处罚, 而非具体实施部门, 在法律条款内必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一票否决权利的条款, 要把一票否决的事项逐一列举出来, 并且要有企业不遵守这些条款的处罚条款, 而且处罚必须要严厉。

第二, 从人社部层面要制定相关政策, 设立安全管理的职称, 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风险津贴制度, 明确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待遇要高于同级部门人员, 对认真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正常升职要有明确规定;对拒不落实政策法规的、打击报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和人员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惩罚的措施要能确保触及到这些不落实政策法规人的实际利益, 要让他们失了面子、花够票子、丢了位子。

第三, 各地安监和人社部门要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因认真履职尽责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投诉举报电话, 要制定政策措施将对投诉举报的事宜落实到监管部门岗位人员, 纳入到考核范畴, 对此类事件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 要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里面写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免责的条款, 对真正尽职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免于处罚。

只有以人为本, 在落实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最根本最现实的需求的基础上,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 才能真正落地、开花、结果。

Windows.视窗

安全源于规范管理体现责任 第4篇

奶粉肉毒杆菌污染事件还在持续,受影响的企业名单也不断扩大,尤其是多美滋、可瑞康、雅培这三个国内知名度很高的进口婴幼儿奶粉品牌的相继沦陷更让无数年轻妈妈夜不能寐。笔者认为,这一偶发的污染事件是讲解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的又一个好机会。为什么说“又”呢?因为几乎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和媒体都会有不理性的反应,而这种不理性正是因为对现代食品安全体系的不了解。

末端检测不是安全保障的全部

食品界的专家经常说“好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这一理念的实质是强调过程管理,然而很多时候,媒体和公众却要求监管部门“加大抽检力度”,“制定更严的标准”。这种诉求可以理解,却是走错了方向。

以一个鸡蛋为例,试想一下,如何才能确保它是绝对安全的?如果掰开了、揉碎了、能测的全测了,你真能保证它绝对安全吗?即使你勉强认为它是绝对安全的,可换一枚鸡蛋呢?难道我们需要每一个都检测吗?成本谁能承担得了?检测完了还能吃吗?以末端检测保安全,显然走入了死胡同。

国际公认的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是由企业实施规范的过程管理,对主要风险加以控制,比如详尽的追溯记录、各种关键点控制等。而以标准为指导的末端产品检测则是验证其过程管理的效果,仅仅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如果仅仅依赖标准和末端检测,本次污染事件也许根本就不会被发现,因为肉毒杆菌这种罕见污染物并非奶粉的必检项目(国际上都这样),是企业质量管理自己发现并披露的。

规范管理是产品质量的灵魂

规范管理的重点是执行良好的生产规范,比如GMP、HACCP、ISO等。严格的工艺规范可以使同一批次的产品如同“多胞胎”,也只有这样,才能“窥一斑而知全豹”。也正是这种大批量、同质化的生产模式才摊薄了为安全付出的成本,使各种产品能以可接受的价格进入消费市场。说到底,基于良好规范的规模化生产不仅是各种企业(不仅是食品)市場竞争力的源泉,也是安全保障的根本。

当然规范化也有它自己的问题,那就是一旦出现安全漏洞,坏掉的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批,比如这次肉毒杆菌污染。其实越是大企业越清楚其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因为他们规模大,一个批次出问题就损失惨重。所以大企业在质量控制上的投入远非小厂可比,更不说那些小作坊了。

企业也许能做到“从来没出过事”,可谁也不可能做到“永远不出事”,但相对来说规范企业更容易“亡羊补牢”。在之前写的一篇有关肉毒杆菌的科普文章中笔者曾经提到“未被召回的产品依然是安全的”,后来有网友提出了疑问,其实我的判断依据正是本次事件中企业的反应。且不论涉嫌拖延的恒天然,即使是“后知后觉”的下游企业可口可乐、多美滋、娃哈哈,都在很短时间内拿出“有零有整”的数据,清楚地告诉公众可能受到污染的是哪个产品、哪个批次、多少量、去了哪里。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这些企业尽管出现了食品安全漏洞,但其整个质量控制体系依然在有条不紊地运作,肉毒杆菌带来的潜在风险也还在掌控之中。他们对哪些产品可能被污染、哪些产品没问题是心中有数的,这就是规范的力量。假如整个生产销售过程是笔糊涂账,企业想要控制影响面根本无从下手,我也无法估计事态会扩大到何种程度,唯一能做的恐怕也只有全线产品回收销毁,厂家彻底关门大吉。

就事论事地说,可能受到污染的产品下架召回理所应当,但未受可疑原料污染的产品该如何处置呢?笔者认为,对于规范生产的企业,只要能拿出有说服力的质量控制证据就不要采取盲目的强制措施,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5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 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项目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遵守和执行公司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以身作则。负责成立本单位安全机构。主持召开安全机构专题会议。

3.根据主管业务职责,组织领导或参加相应安全机构的工作。4.对公司及本项目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定期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奖惩。

5.按照“五同时”的规定,将主管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6.领导制订、审批主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7.组织领导并参加重点安全活动,并进行考核、奖惩,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

8.负责组织本项目部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9.按规定选配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10.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安全部门和事故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协助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落实整改措施。

11.制订操作性、可行性较强的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与考核。

12.在指挥生产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处处落实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工作。对有持证作业要求的岗位,禁止无证操作,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13.对内部作业承包(或经营承包)时,必须有主要的安全生产指标要求与奖罚。项目外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制度要求,确认外包施工队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带头参加安全值班与安全生产检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15.按规定要求,及时向公司汇报本项目部所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的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16.年终总结、考核,严格执行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6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部门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2、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杜绝主设备及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事故,控制轻伤、障碍和未遂;

3、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电业安全(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业主等社会投诉;

4、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5、创上海市安全标准化达标工地;

6、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7、遵守职业道德,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廉洁自律。

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

(2)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工作手套等有关安全器材、工具的有效实施;

(3)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事故应急安全救援预案;

(5)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本部门,并配合事故调查。

(6)积极配合公司安监部及上级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的安全隐患及时的做好整改工作,有完整的记录。

2、教育培训:

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共3页第1页

3、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危险源管理:加强在施工各阶段对项目施工的危险源辫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明确告知施工人员,隔离危险源;

5、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7、专项施组:组织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8、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9、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工地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0、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1、会议:定期(每周)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施工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2、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体系DGJ08-903-2003》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管理痕迹,做到可追溯;

13、事故管理:按国务院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执行。

三、安全保证金:

1、为保障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上对项目经理的考核,采取提取安全保证金措施:

项目经理:安全保证金元;

2、处罚额度:

(1)一般违章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和实施细则处罚;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伤亡事故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事故责任大小和情节由公司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3、扣除方法:

在项目经理风险工资中扣除。

四、其他:

1、本责任书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约部门、签约人、各执一份;安监部备案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项目经理

(盖章)

部门经理:(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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