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报税操作流程

2024-05-26

金税三期报税操作流程(精选4篇)

金税三期报税操作流程 第1篇

金税三期工程税收管理软件操作流程简明手册

一、系统介绍及业务流程:

(一)进入操作系统,搜索栏地址,录入网址或者名称→常用→添加常用功能→添加保存。

所有业务进入功能菜单→功能菜单。

(二)核心征管查询:流程监控→看业务流程走到哪里了。当前操作注意模块所在位置。

待办任务在首页→推送某一个人名字,→进入岗位待办任务、在办任务(需要查找);

(三)软件特点:流程与岗位对应:受理→管理→初审→审核→领导岗终审。对应岗位人员:大厅:大厅受理人员→税务所管理员→所长→业务股室→局领导。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要验证后→信息采集。查询纳税人→登记情况→类型→状态正常→查询。

二、违法处理:

(一)税收违法登记:

1.税收(规费)违法登记[法制处理岗]:税收法制→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税收(规费)违法登记[法制处理岗]→录入识别号(自己身份证),敲击回车→确定界面点“取消” →违法行为来源→点选违法行为名称→点选违法手段→选违法事实→所属类别(附属违法需要增行填写)→点所属日期,一般以当日为准→保存→启动临时登记→推送→接收人员,确定;→个人待办任务→责令限期改正→确认;→在办任务→双击→录入依据、内容、期限、→保存成功→打印(截图:按Prtsc键,到word空白文档中按CTRL+V粘贴到空白文档中,保存);

2.文书送达:→文书送达→查询,选定打√确定(送达方式、2人名字选定完整、日期、地点选择正确)→查询送达回证信息→打勾,空白处填写,送达方式选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点销号→保存→打印,→销号→是否改正(选是或者否)→确定→推送→确定。

3.简易处罚程序:进入在办任务,双击一条记录→简易程序处罚→确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罚金金额(50元及以下)、现场缴纳→保存→打印→文书送达→选定编码,回车→查询→选择送达方式:直接,人数2人名字,日期选定送达之日,送达地点→销号→推送→确定(自己或所长);→个人待办结束的,以前台人员身份,征收开票→以所长或自己的用户名进入系统办结。

练习:用自己的身份证处罚违法行为罚款50元以下。用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号,注意要作自然人登记并需要验证是否在系统中登记过。

(二)责令限期改正:在税收(规费)违法登记[法制处理岗],选批量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录入责令限期改正内容及改正期限→保存,→制作送达回证→选择文书名称,送达人2人以上,送达方式,送达地点,送达时间→确定并保存→打印文书和回执。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销号:在待办任务找到需要销号的对应文书,双击→进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界面销号栏→点选是否改正,选定销号日期(一般选当天)→销号→确定

三、单位纳税人登记程序

(一)设立登记:以前台人员身份进入系统→管理服务→选择:单位纳税人,并填写全部内容,带*号的为必填内容→验证→填内容(纳税人基本信息采集)非分支机构→管户分配→保存→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二)工商信用信息补录登记:1.查询外部登记信息补录:用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外部登记信息→信息补录→纳税人识别号→查询→录入五个模块相应实际内容→分别填写五个模块具体内容→保存→分配管理员→在备选管理员名字下打√→验证→保存→推送→所长→保存; 2.推送任务:→以所长身份号进入系统→个人待办,选定对应任务并双击→选定人员→保存。

3.分配管理员:以第N所所长进入系统→个人待办→选择对应税管员→保存; 4.税费认定:→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个人待办→税费认定→当前税费认定信息→主税、附征税全部录入完整,检查正确性→保存;企业所得税核定→确定;推送任务:以所长身份进入系统→个人待办→确定人员→保存→推送。

(三)变更登记:进入系统→选择“变更登记” →下一步→录入变更事项,输入六块信息→保存→调查项目→保存→推送成功。第2 / 5页

所长分配调查巡查人员:所长岗进入系统,选定调查巡查事项记录→选定管理员接收信息的对象→选定具体管理人员名字→推送→推送任务给选定的管理人员。→巡查的管理员进入个人待办任务→打印调查表→点击下一步→输入内容→保存。

(四)外管证:1.开具:以前台人员身份进入系统→搜索查找外出经营证明开具模块→受理,审核资料,录入信息→下一步→录入基本信息→录入劳务信息(多行可增行)→保存→打印;开具后发现开出外管证有问题,通过修改/作废功能,重新开具。

2.报验:进入开入地劳务所在地报验,项目所在地受理人员进入系统→选择外埠纳税人报验,输入内容→保存。3.进入有税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申报→下一步→录入劳务和缴税信息→保存→打印。4.回开出地缴销外管证:管(受)理人员进入系统→外出经营证缴销,录入相应信息后缴销开出的外管证,清算税款并做好补退税。

四、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进入系统→搜索成功后选定财务会计备案模块→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录备案信息、资料信息→内容录不完的可点击增行加内容,→选定报表种类,录入对应的报送频次、期限(月、季、半年、所)→录入完整并检查后→保存。

五、银行存款账户备案:

进入系统→搜索成功后选定银行账户备案模块→增行添加多个账户,点击打√对应内容→保存。

六、非正常户管理:

(一)非正常户认定:非正常户认定(条件:连续3个月未申报缴税)→公告→宣告登记证件失效→非正常户注销(认定为非正常户满2年)或者非正常户解除(处罚)。

操作:→系统→非正常户认定→识别号→录入信息→保存;

(二)非正常户公告:在系统中查询出非正常户,走认定流程后打印出非正常户公告名册,审批后进行办税服务厅公告或者网站公告。公告到期后宣告登记证件失效。认定为非正常户满2年系统记录时间,可以查询出来后批量注销非正常户。操作:以征管股长身份进入系统→非正常户公告→查询→选择全部非正常户→公告→保存;→宣告证件失效→保存→打印结果→传递或公告。第3 / 5页

七、催报催缴:

(一)催报处理流程:进入系统→进入催报处理→责令改正→调查任务建立→非正常户认定。操作:进入系统→催报处理→(注意尽量不做催报7-8流程)录入识别号→提交自己的→催报→个人待办任务→责令限期改正→保存;

(二)→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点击:文书送达,√勾选内容→保存→打印回证→文书送达销号→识别号→查询→勾选→销号→责令限期改正→选定是否改正→保存→销号;

(三)没有改正→建立调查任务→推送给管理员→个人待办任务→保存→打印调查表→下一步→调查巡查→录入结果→保存。

八、个人税收管理:

进入系统→自然人登记→录入证件号作识别号,回车→录入基本信息、投资信息等内容,核对检查正确与否→提交→确定,自然人多证并档→税收优惠→自然人→录入识别号回车→查询→个人税收管理。

九、纳税评估: 进入系统→搜索并选定评估模块→纳税评估管理岗→输入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制作纳税评估分析工作底稿→录入评估分析确定的主要问题→评估建议→自查补正→保存→打印工作底稿→推送任务给自己→个人待办任务,选定一条信息双击→制作纳税评估报告,填好内容→评估详细情况(可增加行)→保存→打印→推送→征管股人员→确定。

以征管股人员进入系统→个人待办任务→推送。在办事项→评估事项通知书→填写完整→保存→打印→文书送达→识别号,勾选√→保存→查询,打勾√→销号信息。→进入前台征收岗(前台人员号进入)→纳税情况自查报告→保存→打印。→纳税自查执行情况确认→保存→推送→确定。

十、个体定额核定

(一)个体定额:1.个体定额核定:在系统功能界面搜索“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用核定申请→输入识别号,回车→(看下异常区域,若红色不予受理)→下一步→点击变更定额(点不开则做不了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文书管理→行政许可类→点最后一个表:税务行政许可申报征收 第4 / 5页 类→输入识别号并回车→确定→核准事项→选(08)→保存→打印(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变更定额:回到前台账户做定期定额→可点击变更定额→纳税人类型(营业税纳税人)、经营情况点击增加、经营项目(**服务)→应纳经营额(录入金额)→保存→打印(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打印受理通知书→保存→推送给管理员。

4.核定个人所得税:管理员进入个人待办→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率)→原因(****)是否不予变更定额(否)→查看定额核定情况→增加行或删除行修改定额→增加(项目:**服务,子目:个体工商户,征收率:2.5%,人工调整,从第一栏调起,„„。具体核定征收项目点上面的核定→保存→推送任务给所长(公示后写成下一核定环节)→确定;

5.公示定额:所长进入个人待办任务(要求公示),搜索公示→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公示(认定管理岗)→公示状态(未公示)查询→勾选公示→打印(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表)→进入在办任务→点击该条任务→保存→推送(若改数据,要求核定)→提交给征管股→保存→推送征管股人员;

6.征管股及领导审核:→进入征管股待办→选定意见→保存→推送→提交分管领导终审,→分管领导系统→待办任务→选定意见→确定→推送→定额公告→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公告→点选→公告; 7.打印核定通知书:搜索定期定额通知书→打印(认定管理岗)。。。文书号(税务机关+通知书种类+序号)→查询后保存→打印(定期定额通知书)→保存,(若第一次打印后丢失的,则用文书补打就可)

十一、房地产一体化管理:

(一)土地登记:按出让地合同宗地号登记地块建档。核定税种,减免审核。

(二)建筑项目登记:与土地登记相关联;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管理:按项目录入或导入模板所示的房源信息和合同

信息,测绘面积报告(具体到每套房号),备案单价,全部按项目编号进

行申报缴税,清算土地增值税也按项目进行。

(四)税费申报及清算。开税票发票按项目完税审核和打票。契税票开到户。

金税三期报税操作流程 第2篇

1、企业所得税

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注意事项:

1、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度申报,只需录入本期金额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2、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度申报,只需录入收入总额。原征收管理系统录入的是月度收入,金三系统中要求录入本累计收入。

2、通用申报

路径:申报征收—申报—通用申报 注意事项:

1、金三系统通用申报适用于纳税人申报营业税及附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和残保金。其他税种有单独模块申报。

2、申报过程中出现属期、品目等错误,多是税费中认定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税管员。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

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申报征收---申报—房产税申报

注意事项: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如果该纳税人有多个税源项目,选择此次申报对应土地税源进行申报。

2、房产税申报时,选择相应的房源项目。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按年计算、按季征收,请在1、4、7、10月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

4、个人所得税

路径:

1、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口代缴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口代缴申报—代扣代缴信息导出及申报

注意事项: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压缩包中的表格纳税人自行填写,该压缩包不可解压,表格不支持复制粘贴否则公式改变后会导入失败,表格中所得项目、税率为选择项不要手工填写。

2、代扣代缴信息导出及申报是由个税申报软件制作而成的一个压缩包,直接导入。因与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都是压缩包形式,请注意区分。

5、车船税

路径:

1、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的申报,申报征收—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2、申报征收—申报—车船税申报

注意事项:

1、路径1的申报方式适用于保险公司或其他代扣代缴车船税单位纳税人申报;路径2的申报方式适用于个人纳税人上门申报。

2、路径1申报方式,需要纳税人填写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导入申报数据,该报告表模板格式尽量不要更改。

3、路径2申报方式,需要对上门申报的个人纳税人首先进行自然人登记(个人税收管理—登记—自然人登记),其次进行车辆情况登记(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最后车船税申报。

4、车船税税款所属期为一年,在申报时注意选择属期为相应年。

5、车管所征收车船税?

6、契税和耕地占用税

路径:

1、契税:申报征收—申报—契税申报

2、耕地占用税:申报征收—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

注意事项:

1、土地契税申报,首先进行土地情况登记(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然后在进行契税申报。

2、存量房契税申报,首先进行自然人登记,其次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最后进行契税申报。在采集存量房信息时房屋地址填写具体,因为会出现在契税完税证上;上次取得房屋时间按照上手契税票或房产证填写,是判别房屋是否超过5年的标识;采集结束保存时应在是否房屋交易申报选项选择否。

3、增量房契税申报,首先自然人登记,其次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最后进行契税申报。在采集增量房信息时,开票方选择承受方;保存后房源编号自动生成。

4、耕地占用税申报,首先进行土地情况登记,然后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

5、两税税申报时应先点击打印,打印出申报表,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征收开票操作。

7、申报更正及税库银处理

情景1,申报数据已经扣款且少扣:申报更正(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可补扣税款

情景2,申报数据未扣款:申报作废(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作废)

情景3,已申报未缴款:

1、一般征收开票(申报征收—征收开票—一般征收开票),适用于已经产生申报数据未缴款。

2、预缴开票(申报征收—征收开票—预缴开票),适用于代开发票环节已经产生申报数据未缴款。

情景4,已申报已扣款:

1、若扣款成功则开具完税凭证(申报征收—税票处理—纳税凭证转开)。

金税三期操作指引1.0 第3篇

1、单位纳税人登记

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是否齐全,若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点击【不予受理】,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若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点击【补正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税务登记补正内容通知书”。(办理各项业务均需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如无另外说明,以后不再提及。)

2、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注意事项:

1、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2、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根据批准设立机关判定是否为必录项,如批准设立机关为工商部门,则为必录。如为民政部门,则可不录入。

4、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

5、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五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一”中,适用会计制度需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中相一致。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已被废止,金融企业在录入时建议选用会计准则。

2、“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

3、4、“基本信息三”中,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在基本信息五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5、国标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类型,建议对照到私营独资企业。

2、个体纳税人登记

操作流程:

第一步:个体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个体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证照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

注意事项:

1、2、录入的证照号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

4、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三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

2、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在“基本信息三”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3、国标取消了内资个人类型,建议对照到内资个体。

3、临时税务登记

(一)适用范围: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未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办工商营业执照而需有关部门批准但未经批准纳税人、异地非正常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临时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临时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

注意事项:

1、录入的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2、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1、2、3、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

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4、变更税务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提示“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更,已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本(1本),税务登记证副本(1本),必须缴销”,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

注意事项:

1、2、如操作人员录入错误,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也在此模块操作。如操作人员录入信息错误,且不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应在“税务登记--修改设立税务登记信息”模块,进行信息修改。3、4、5、个体工商户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依纳税人要求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如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或税收管理员时,需单个体工商户业主发生变化的,应当注销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独启动主管税务机关分配流程【上一级征收管理岗】、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或管户分配【管理分局长岗】流程进行变更,不能在此模块进行变更。

6、如需启动调查巡查或违法行为处理,点击【启动调查巡查】或【启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下一步操作。

5、纯扣缴义务人登记

(一)适用范围:只有扣缴义务没有纳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登记。

(二)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纯扣缴义务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6、扣缴税款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基本信息,录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进行证件打印发放。

注意事项:

1、只有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后,在对纯扣缴义务人进行税(费)种认定时,征收方式中才能选择代扣代缴。

2、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才可用: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发生扣缴义务取值为“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取值包括“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可打印。

3、纯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记录开户银行、账号信息等。

7、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变更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提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内容发生变更,必须缴销旧证”,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无此模块,无法进行打印)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

注意事项:

1、2、变更内容涉及其他关联项目时,依实际情况对关联项目进行变更。该模块为新增模块,征管系统没有变更扣缴税款登记模块。

8、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则选中需变更的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

项目登记,则录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承包方式如选分承包,则工程项目其他信息中上一级发包方情况必录。如为总承包,则会提示“该纳税人为总承包方,可能需要录入工程分包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分包登记完成后,录入分包纳税人识别号可进行关联。

2、不同的项目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户分配,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项目可分配到不同管理员。

3、该模块涵盖了项目开工登记、分包工程情况、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停缓建及复工情况等。

9、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选择需变更的工程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项目登记,选择土地税源信息,输入工程项目编号,自动带出工程项目名称,录入建设期工程项目编号时,如已登记过建设期工程项目,系统自动带出工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编号自动生成。

注意事项:

1、如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则提示“该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不能新增”,流程终止。

2、项目总投资、工程总造价单位为“万元”。

3、项目用途只能单一选择,不再可以多选。

4、如不做项目登记,不能进行相关税种申报。

10、注销建筑业项目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建筑业项目【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建筑业项目即注销。

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

11、注销不动产项目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不动产项目【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即注销。

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

12、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后,确认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经营地行政区划、经营地街道乡镇等不提示为必填项,但不录入信息无法保存。

2、3、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已经进行管理部门确定,无需再次分配管理部门。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4、行业明细涉及到之后的开票,一定选正确。

1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劳务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选择带出的外出经营劳务信息,在缴纳税款情况处选择完税凭证种类、完税凭证字轨,录入完税凭证号码,如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自动带出缴纳明细。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保存后系统判断是否逾期申报,如“受理日期”-“有效期止日期”>10日,系统触发“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库存发票、欠缴税金、多缴税款、未解除的发票担保信息、未办结事项等信息,如存在以上情况,则不予受理。

3、在输入缴纳税款情况时,同样的完税凭证种类名称,前面代码不同,如选错,不能带出信息。

4、申报后表示外出经营活动已终止,其他的未办结业务将无法办理

15、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房源编号,则输入房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房屋信息后点击【获取房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房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

2、承租房屋、出租房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16、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土地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土地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土地税源编号,则输入土地税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土地信息后点击【获取土地税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土地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2、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

承租土地、出租土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17、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_车船信息查询”可查询纳税人历史车船登记和变更信息,需要新增车船情况信息需在车船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车辆/船舶识别代码等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如实录入车辆信息,车船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2、录入车辆或船舶信息时车辆所处街乡有校验需填写,系统没有标注。

1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银行账户信息右下方【增行】,输入银行账户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本流程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税主体社会保险费缴税人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如“报告日期”-“开户日期/变更日期”>15日,触发“税收违法行为登记”流程。

3、4、首选缴税账户必须唯一。

存款账户录入时,行政区划需选到市区不能选到县区,否则开户银行选项为空。

19、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相关资料信息,在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情况右下角点击【增行】录入相关会计报表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如纳税人首次备案,“报告日期”-“税务登记核准日期”>15日,受理完毕后,触发“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

2、会计制度备案信息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补录页面所选制度自动生成。

3、折旧方法名称分大类和小类,如平均年限法需选折旧方法(大类)名称直线折旧法,再选折旧方法(小类)名称:平均年限法。如选择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备注必填。

20、委托代征协议签订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协议签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输入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若没有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则点击左上角【受托方信息登记】,进行受托方基本信息的登记,登记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回车】显示受托方信息。2、3、4、录入委托方信息。

点击被委托代征纳税人信息右下方【增行】,选择被委托方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代征范围、手续费比例、纳税期限等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打印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注意事项:

1、2、代征税种及附加要录入完整,否则税(费)种认定税种不可选。《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21、委托代征协议终止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协议终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税务证件缴销情况中显示收回税务证件种类情况,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协议终止后,受托方委托代征协议状态显示为终止状态,但不影响受托方登记状态。

2、前置条件:操作员结报票款;征收分局票管员结报三代单位所开票证;票

管员收回票证;操作员不进行现金票证汇总,票管员无法查询现金票证。

22、主管税务机关分配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分配【上一级——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等需要修改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机关,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

2、被推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机关分配,输入纳税人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2、3、此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区县级税务机关。

操作员所在岗位应该具有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操作权限。

跨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需要地市级税务部门实施主管税务机关分配。

23、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科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分配类型等需要分配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

2、被推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发放,输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纳税人在系统中应无未办结事项,否则流程不能继续。

24、注销税务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注销原因等信息,查看收缴税务证件情况,选择是否逾期注销(如“是”,处罚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人员。

2、3、管理人员进行核准,完成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分局长。

管理分局长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点击【推送】,推送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4、征收分局操作员从待办任务进入发放环节,点击【打印】,打印注销核准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2、3、如纳税人存在未办结的业务不允许注销。可自动注销代扣代缴资格。

如纳税人存在未终止的委托代征协议信息或未注销的社保费登记信息,会提示是否终止或注销,如选择是,自动触发相应注销流程;如选择否,则保留相应信息。

25、停业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停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停业期限起止,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单次不能超过三个月。(表述不清楚,建议修改)2、3、4、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申请。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为定期定额户,如不是不能受理。办理停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为“封存”。

“停业登记”模块中“异常信息显示区域”虽然显示对于是否申报进行强制监控,但是若纳税人上期未申报,其“监控结果”也显示“校验通过”。所以需要综合服务岗人员联系管理人员进入“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情况清册”模块查询其申报情况(此功能模块不支持查询功能)。(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

6、若纳税人月中停业,当月1日至停业起始日的税款系统不提示。(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且在定期定额自行申报模块实现税款征收)

26、复业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复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复业日期,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2、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状态,只有为停业状态的纳税人方可复业。办理复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由“封存”转为“正常”。

27、非正常户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征期结束后管理人员在“申报征收”的“催报处理”模块查询未申报纳税人信息进行催报处理。

2.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登记处理”页面中的“多事件单元树”中选择“调查巡查”进入调查巡查界面,在此界面上点击确定后,在页面上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

3.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的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建立”页面,录入信息点击“保存”后,点“推送”,推送到派发环节。

4.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点击进入“调查巡查派发”,点击整合后选择调查机构及调查人员点击“推送”。推送至调查环节。

5.调查人员在首页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制作”保存后打印出“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点击“下一步”会跳入结果录入页面,录入调查结果及结论。点击“保存”完成调查。

6.进入“非正常户认定“模块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非正常户认定。注意事项:

1.只有经过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纳税人,才允许认定为非正常户。2.调查结论必须为查无下落。

3.调查结论的日期起止时间必须填写。

28、特定征收部门登记

为满足税务机关内部汇总缴款书上划和解缴等,在系统赋予相关征收部门以登记身份信息,便于对现金汇总业务进行处理。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特定征收部门登记【征收分局—分局长岗】

操作内容:

选择操作类型:新增/修改,录入特定征收部门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登记完成。

注意事项:银行账号录入时行政区划选择到市级,否则带不出网点信息。

29、跨区税源登记

纳税人在异地有房屋、土地,需纳税人到房屋、土地坐落地进行缴纳税款时,需先在房屋土地坐落地办理跨区税源登记。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跨区税源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已登记信息,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填写、校对基本信息一至五,点击【保存】,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成功。

注意事项:

1、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可修改纳税人信息。

2、跨区税源登记之后,才可进行纳税人的房屋、土地登记。

30、组织临时登记

对于应办未办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主体登记的组织,在申请办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或者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发起稽查、法制等涉税业务时,可以使用组织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

对于先办理组织临时登记,而后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受托方信息登记等主体登记的课征主体,系统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数据项将临时税收档案与课征主体税收档案自动合并,合并税收档案后组织临时登记信息失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组织临时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操作员录入组织临时登记信息,点击【保存】,流程结束。

31、管户分配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管户分配【管理分局-分局长岗】 操作流程:选择分配类型、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然后点击【查询】,选择要分配的纳税人,拟分配的管理员,点击【保存】,分配结束。

注意事项:

1.新办登记户已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的,在对应管理分局长的待办任务栏会出现管户分配的待办事项,直接点开就可进行新办登记户的管理员分配。

2.此模块可对纳税人进行批量分配,也可直接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单独分配,对新办登记纳税人分配管理员和对已分配管理员的纳税人调整分配管理员,均在此模块操作。

32、证件增补发

操作流程;

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证件增补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和业务分类等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办税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理由,点击增行,选择证件名称、证件数量、申请类型。录入受理意见,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发放证件,点击制发。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增补发税务登记证正本数量不能超过1。

33、税务证件挂失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税务证件挂失【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业务流程自动选择为“证件遗失、损毁处理”,选择附送资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必填信息,在申请重新发放税务证件页面点【增行】,选择申请重新发放的税务证件种类和数量,然后点击【保存】,自动启动证件增补发流程。可以到证件增补发中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注意事项:附送资料中“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为必选择项。如果是被盗还要选择“报案证明”。

34、自然人登记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登记-自然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选择提交材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提交】,保存自然人成功。

注意事项:

1、自然人登记时,操作员录入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自然人姓名,系统将检测系统中是否存在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同时相符的个人税收档案,如存在,则调出个人已登记的信息;如系统中无匹配记录,则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但如存在身份证件种类及身份证件号码相同、姓名不同的个人税收档案,应提示操作员确认姓名信息录入是否有误,经确认后才能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如果该问题在登记环节无法判别,系统应自动记录相应情况,转入后续环节调查确认。对于外籍人员(含港、澳、台)名称应不区分大小写的校验。

2、带红色星号为必录项,(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其中之一);其中境内联系地址选择下拉菜单;

3、自然人联系方式必须选择一个录入,否则不能提交。

35、自然人变更登记

自然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由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税务机关变更,或由相关组织在办理自然人涉税业务中通过在纸质表单有所反映,通过税务机关进行变更。

对于“自然人登记信息自行变更”,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自然人信息变更表》,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自然人登记变更只符合办理登记的7种证件,迁移过来的数据不是属于“金税三期”7种证件的需要在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模块进行更正。

36、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

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只是将同一自然人不同身份证件下的多份税收档案合并到主身份证件下,不影响自然人以后使用其它证件来办理相关的涉税事项,多证同用并档后相关的优惠、认定、申报、征收等后续业务都需要合并处理。

37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

自然人登记变更时发现证件类型不对,无法进行自然人登记变更、自然人来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操作受理页面查询自然人信息时发现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不对;或者自然人登记,对于历史数据中不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采用本功能进行更正。更正成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便能够办理业务。

认定

1、外埠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文书管理→资格认定类→外埠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跳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不能为空”提示,点击确定。

2.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填录申请人,点击保存。注意事项:

在申请理由中“工程所得是否在机构所在地进行分配”“是否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两项必须点选“是”。

2、税(费)种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2.点击“增加主税”辅导营业税后,点“附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营业税的附征税费自动带出。其他税费点“增加主税”继续辅导。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首次辅导、辅导核查所涉及的新增税种辅导及变更税种辅导都在此模块中实现。3.车、土、房不需做税费认定,在做税源情况登记时有纳税期限等辅导信息。4.录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先在征收分局做“扣缴税款登记”或者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信息五中录入代扣代缴信息。

5.如纳税人主税是“增值税”或“消费税”在“是否附征增值税附加”或“是否附征消费税附加”中点“是”。然后直接点击右下角的附征即可,其他税费种认定如印花税等则需点击增加主税。

6、认定工会经费时,征收项目选择“其他收入”。

7、如纳税人已产生申报数据,不能再删除认定的税种。

8、不能辅导纳税人应报送资料。

3、非居民企业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政科长审核。

2.税政科长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审核,录入审批意见。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流程结束。注意事项:

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4、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批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和人员,推送至审核人员。

2.审核人员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核,录入审批意见。

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推送至发放人员。4.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点击“推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5.点击“打印”打印出《关于请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主管当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

注意事项:

在发起“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的环节中,“申请个人姓名”、“申请人公司或团体名称”必须至少填写一项。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 2.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必录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在做备案之前必须做过“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且数据真实有效。

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的变更作废都在此模块中实现。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录入相应的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点击“录入报告表”进入企业信息报告表,录入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后,点“关闭”回到原界面。

4.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源管理岗审批。

5.税源管理岗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人员 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审批。

6.管理分局长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分局 长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到局领导审批。

7.局领导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局领导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及人员,推送至发放人员。

8.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发放”,点击“推

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9.点击“打印通知书”打印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意事项:

1.在做审批申请之前必须做过“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

2.在审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时,税务机关发现不能准确判定非居 民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需要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项目未提请相互协商程序时启动调查巡查。4.在审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时,税务机关发现不能准确判定非居 民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需要获得缔约国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时发出税收情报管理。

7、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指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指定扣缴义务人【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 2.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打印缴扣义务通知”,打印出“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

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2.作废功能也在此模块。

8、税务认定资格取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务认定资格取消启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录入相应的信息。1. 点击“保存”,点击“推送”推送至审批环节。

2. 操作员录入审批意见、审批区证件送缴情况和资格取消日期,点击“保存”,点 击“推送”推送至发放环节。3. 打开待办任务,点击“打印”打印通知书 , 点击推送结束流程。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系统检测纳税人是否已经存在该类认定,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该纳税人税务资格认定信息不存在!”无法进行业务处理。

3.当审批意见为不同意时,审批意见说明为必录。

9、简并征期管理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文书管理→资格认定类→简并征期管理【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点选必要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查询到需认定或取消的信息。也可在右下方点“增行”直接录入需认定的纳税人信息。

2.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3.点击“打印通知”,打印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意事项:

做简并征期之前要先做定期定额。

税收证明

1、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个人所得税除外)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录入必录项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打印的税种,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 4.点击打印全部,打印完成。注意事项:

1.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开具纳税人税款入库明细也可以开具纳税人退税明细,但是该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必须已入库或者退税款已经从国库退还。

2.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不得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或抵扣凭证。

2、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分为换开和补开 换开: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扣缴义务人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的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是指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单、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等税法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能够作为已完税情况证明的凭证。

2、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补开: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征收分局-综合服

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录入必录项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打印的税种,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 4.点击打印全部,打印完成。注意事项:

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开具纳税人税款入库明细也可以开具纳税人退税明细,但是该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必须已入库或者退税款已经从国库退还。

3、资源税管理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开具甲种资源税管理证明方法:

开具种类选择资源税管理甲种,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打印资源税管理证明。

3.开具乙种资源税管理证明方法:

开具种类选择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点击页面上的增行按钮,录入完税凭证种类、票证字轨、完税凭证号码等信息,录入其它相关信息后,选择需要开具完税凭证信息,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打印资源税管理证明。

注意事项:

1.录入开具种类时,若纳税人申请的为甲种证明,系统进行监控时查询纳税人是否已进行资源税申报。如果纳税人未进行资源税申报则系统提示“该纳税人未进行资源税申报,不能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不予受理。

2.录入开具种类时,若纳税人申请的为乙种证明,系统进行监控时查询纳税人开具的金额是否已缴纳。如开具金额大于已缴税额或未缴纳资源税则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完税金额不足,不能开具”或“该纳税人未缴纳税金,不能开具”。

3.对纳税人必须进行资源税税(费)种认定。

4.资源税税目涉及两个以上的,一次只能开具一个税目的乙种证明。

4、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

2.输入票证种类代码、票证字轨、票证号码,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重打的完税证明,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可以进行打印预览。4.点击打印键,提示是否打印,点击确定键进行打印。注意事项:

1.在卡纸或打印失败的情况下,未打印成功的纸质票证还能继续填用时,使用该模块。

2.补打的完税证号码与原票证号码一致。

5、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换开

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当纳税人开具的证明发生丢失等情况时可申请多次开具。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换开【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后点“下一步”

2.选择开具范围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时间起、止、申请理由等信息,输入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等必录项。

3.点“查询”可以查询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如果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无法查询个人完税明细情况,点“增加”,可以手工录入完税情况明细及金额。

4.录入后点“提交”,“打印”。注意事项:

1.手工录入完税情况时必须录入“原凭证号”,否则提示“页面中有错误,请修改

后再提交”。

2.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是文书式。

(2)、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废、重打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废、重打【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开具时间起、止信息后,点击“查询”。2.查询出开具信息后,可以按需要点击“作废查看”或“重打”。注意事项:

1、重打是打印原来的税收完税证明,票证号码不跳号。

2、“申请开具时间起、止”是指税款所属时期起、止。

6、外出经营证明(1)、外出经营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录入相应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点击“打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打印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1.纳税人为非正常户、处于注销状态时不能开具。

2.纳税人存在逾期未核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否受理,由操作员人工判断选择。

3.非建筑业企业,经营方式不得选择“建筑安装”。

(2)、外出经营证明核销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外出经营证明核销【征收分

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

2.选择需要核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录入相应劳务信息、税款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外出经营证明核销_核销劳务信息”、“外出经营证明核销_核销货物信息”两个模块所涉及的营业额及税款情况,需手工录入。

2.“外出经营证明核销-缴纳税款情况”需手工选择完税凭证种类,选择录入征收项目及税额,点击“保存”。

3.纳税人必须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才能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核销。

7、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企业基本信息。2.点击“下一步”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3.点击“保存”保存信息,点击“打印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打印证明,完成业务流程。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在做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前,必须先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3.汇总企业清单至少要一个,否则不能汇总。

8、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企业基本信息。

2.点击“下一步”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源管理岗审批环节。4.税源管理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管理人员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分局长审批环节。

5.管理分局长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管理分局长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局领导审批环节。

6.局领导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局领导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综合服务岗发放。

7.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发放”,点击“推 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8.点击“打印”,打印“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完成业务流程。注意事项:

申报 一般申报

对于纳税人单月多次申报同一所属期的同一张申报表的情况,第二次申报时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其他情况需要到“申报错误更正”操作。

营业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营业税申报→营业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征收品目自动加

载附表(左上角),打开附表树,点击需要录入的附表,如果服务业有减除项目,要先填写服务业申请表再填写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请表,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点击确定返回主界面,点击保存,带出附加税(费)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完成营业税申报。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如果录入信息后未带出附加税(费)种信息,则修改此户的税(费)种认定,不同营业税税目需逐个添加附征税(费)种,数据迁移后营业税税目下没有附征税(费)种认定的需要补录。

(2)通常情况下,申报表存在附表时,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

(3)附表根据纳税人认定的品目自动过滤出相应的附表。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出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营业税分项目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营业税申报→营业税分项目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征收品目自动加载附表(左上角),打开附表树,点击需要录入的附表,先双击一下税源编号,再单击任意空白处带出建筑业或房地产业税源登记信息(新项目在做申报时需先做建筑业项目登记或不动产项目登记),选择项目信息,录入申报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点击确定返回主界面,点击保存,带出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如果纳税人营业税有前期已缴税款数据,带出的附加税(费)申报信息时在已缴税额中填入应扣除税(费)款数据,点击保存完成营业税申报。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

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如果录入信息后未带出附加税(费)种信息,则修改此户的税(费)种认定,不同营业税税目需逐个添加附征税费种,数据迁移后营业税税目下没有附征税(费)种认定的需要补录。

(2)此申报表只适用于建安房地产企业

(3)通常情况下,申报表存在附表时,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附表根据纳税人认定的品目自动过滤出相应的附表。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建筑业申报表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分别选择本地还是异地申报表。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确认默认带出的所属时期是否正确,可以修改为其他属期(但不能晚于当前属期,即不能预征税款)。选择申报类型,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常申报”,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弹出“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点击确定。

(2)录入数据(也可点击导入按钮导入)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3)如果企业为总分支机构,点击左上角的“附表树”,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录入“总机构情况”和“分支机构情况”(分支机构情况可进行增删行),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将信息汇总到主表,保存完成申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纳税人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纳税人为居民企业。

(2)非汇总纳税企业先录入主表,如果是汇总纳税企业,再录入附表,主附表统一保存。

(3)如果纳税人是总机构申报时,自行先填写主表数据后,再填写附表数据。(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出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主表中“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由附表汇总而来,“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是通过与上期数据累计而来的。

(6)如存在上期未申报,本期就不能正常申报。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进入申报页面,录入相关信息,选择申报类型,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常申报”,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弹出“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选择信息,点击“确定”。

(2)录入数据(也可点击导入按钮导入)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及年度度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居民企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

(2)月(季)度申报时,只填写主表。

(3)只要存在上期未申报,本期就不能正常申报。

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主附表树选择《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录入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信息,确认,保存。

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申报前需要进行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

2、如果被扣缴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可进行间接登记或组织临时登记。

3、此表不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纳税人在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扣缴登记、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

(2)进入申报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款所属期限,选择扣缴义务人类型为“法定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选择“法定源泉扣缴”则显示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信息,确定后录入信息保存。

(3)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业务之前,需先做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代扣代缴按月申报。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定期定额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带出定额信息,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不动产项目编号”处回车,带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后确定,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主附表树需要申报的报表,录入数据保存。

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本模块申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再发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只能在“通用申报”模块申报。

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非房地产开发)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非房地产开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税源标记项目选择房源编号或土地税源编号,带出房源或土地税源信息,选择信息点击确定,带入申报界面。

(2)房源的征收品目按实际情况填写,土地源的征收品目选择“转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录入相关数据保存。

(3)打开“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征税。注意事项:

申报前进行房屋情况登记、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不动产项目编号回车,带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后确定。从左上角附表树选择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录入附表相关数据,录入数据保存。

(2)打开“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征税。注意事项: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土地增值税申报,只能在“通用申报”模块进行。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申报表信息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此申报不必先做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只要有税(费)种认定即可申报。

印花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印花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相关应税凭证名称的计税依据或件数里录入申报数据保存。

(2)保存成功后,弹出‘是否进行印花税售票’对话框,应点击【取消】,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会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勾选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点击“确定”回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信息,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录入减免信息,可以填写免税土地面积等信息,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申报之前纳税人必须先做“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才可进行申报,不用做税(费)种认定。

房产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房产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会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勾选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点击“确定”回写房产税申报表信息,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录入减免信息,可以填写免税房产等信息,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做此申报之前纳税人必须先做“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房产情况登记及变更”才可进行申报,不用做税(费)种认定。

2.注意修改房产税的税款所属期限,与有效期无关。

车船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车船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车船情况登记中已登记过的信息,会自动显示在申报表信息中,再填写其他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2)在车船税申报表信息选择复选框打勾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先做自然人登记和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

2.系统对输入数据、上期是否申报情况进行自动监控。

资源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资源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带出纳税人信息及需要申报的信息,确认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契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契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带出纳税人信息及房屋、土地税源信息,选择税源信息,录入相关信息保存,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申报前需进行增量房、存量房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耕地占用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申报信息,选择征收品目和征收子目,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申报前需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和土地情况登记。

房产交易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房产交易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2)进入界面后,输入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相关信息。查询房源信息,带出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时录入的交易情况。若未登记相应的房源信息,则在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赋予该交易房屋一个房源編号。

(3)个人转让房产录入信息时,如果该自然人无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基本信息。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信息录入完成后,自动进入申报页面。

(4)据实勾选所符合的四项减免税条件。点击“计税”,自动计算应缴税款,核对后保存,成功后提示凭证号及双方应缴税款。

(5)点击“转让方征收开票”、“承受方征收开票”缴纳税款,点击“打印”,生成交易明细表。确认开票信息,打印完税证

(6)需到“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申请”模块申请代开发票,再进入“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录入后,点“计税”,当评估契税交易价格与外部门交易价格和成交

价格不相同时,取最高价格为本次申报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

(2)完成申报征收后,需办理承受方房屋情况登记(个人购买自用非营业用住房不需做房屋情况登记)。

(3)转让方已登记的房源要做注销登记。

增量房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增量房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2)进入界面后,勾选承受方,输入房地产企业纳税识别号回车,选择房源信息,点击“提取”,输入购房者识别号,查询录入的增量房销售信息,选择对应信息。如果房地产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则选择“转让方”,页面打印转让方信息,购房人需要契税完税证明的通过“完税证明换开”模块来完成;如果选择”承受方开票“,页面打印承受方信息。

(3)填写表单信息,契税品目和契税子目涉及减免的需仔细填选。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

(4)保存成功后提示应纳税额,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环节。注意事项:

完成申报征收后,需进行房屋情况登记(个人购买自用非营业用住房不需做房屋情况登记)。

土地交易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交易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对于纳税人或自然人出让或转让的土地在税务机关没有基础资料的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对于已在税务机关登记过基础资料的土地进行分拆转让的,分拆后的土地需要重新进行采集,同时记录分拆前后土地税源编号的对应关系。

(2)进入界面后,选择交易类型,录入转让方或承受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人信息,录入税源信息,点击“计税”,核对数据后保存。

(3)点击“转让方征收开票”、“承受方征收开票”缴纳税款,点击“打印”,打印《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交易双方 签章确认。

(4)如果是土地转让,申报后需到“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申请”模块代开发票。(5)进行承受方土地情况登记。注意事项:

(1)如果是土地转让,申报后需到“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申请”模块代开发票。(2)需进行承受方土地情况登记。

(3)基本信息录入后,点“计税”,当评估价格与外部门交易价格和成交价格不相同时,取最高价格为本次申报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

(4)转让方已登记的土地税源要做注销登记。

通用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通用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获取税种信息,录入申报数据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获取税种信息”按钮只能获取做过税(费)种认定的信息;

2、“增行”按钮,可以自行添加以下未认定的税(费)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陈洋讲课时说“增行”时可以增加那几个税是由参数设定的,点击增行时系统取的是税费种认定和增行参数设定的税种的合集)

3、“项目提取”按钮可以按“税源标志”选择需要提取的税源编号缴纳相应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是否能保留,需要经税政部门确定)

委托代征、代售申报 委托代征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委托代征、代售申报→委托代征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委托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款所属期。

(2)录入主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数据,点击附表页面保存按钮,返回主表。

(3)返回主表,保存,确定,成功后系统提示可进行现金票证汇总,汇总,上解销号,流程结束。

委托代售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委托代征、代售申报→委托代售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委托代售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款所属期。

(2)录入主表《委托代售报告申报表》、附表《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数据,点击附表页面保存按钮,返回主表。

3.返回主表,保存,确定,成功后系统提示可进行现金票证汇总,汇总,上解销号,流程结束。

个人所得税申报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如果申报人数超过一人,则继续点击“增加”),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开票”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申报前必须先做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第一种方法: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如果申报人数超过一人,则继续点击“增加”),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第二种方法:导入申报表,选择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申报模板下载,需压缩表格文件为ZIP格式;模板中“是否明细申报”选择“是”,要求必填项填写齐全,格式正确;如果导入数据失败,点击“确定”打开查看错误事项,修改后导入。

(2)如果迁移数据出现问题,则单位纳税人需做扣缴税款登记和税(费)种认定才能申报。

(3)用于单位个人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的代扣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从“选择办理事项”中选择“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勾选自行申报情形,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申报信息点击“确定”,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做自然人登记。

(2)适用自行申报情形: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扣 缴义务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从“选择办理事项”中选择“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申报信息点击“确定”(减除费用手工录入),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做自然人登记。

(2)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为年报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2万)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2万)【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办理事项,点击“下一步”,按征收子目,录入申报数据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首次申报的纳税人为自然人的,需做自然人登记。

限售股转让清算申报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限售股转让清算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数据,保存,申报信息确认,点击“确定”“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首次申报的纳税人为自然人的,需做自然人登记。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个体工商户,选择纳税人类型为“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纳税人类型为“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所得项目,录入被投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征收方式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可直接申报,核定为“核定征收”的申报前做个人所得税定率核定。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录入自然人投资信息时纳税人识别号录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投资(股本)额与公司投资(股本)总额相等(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已经录入了投资人信息,此时不用再重复进行自然人登记。)。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个体工商户,选择纳税人类型为“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个体工商户)。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后进入申报,选择纳税人类型为“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所得项目,录入被投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税费种认定中没有纳税期限“按年”的个税(生产经营)的认定亦可申报。

申报更正

一般申报错误更正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所属时期等条件,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出符合条件的已申报完成的所有报表,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按钮,系统跳转到所选择的税种申报表页面。点击附表树,对附表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附表信息自动返回主表。无附表树的报表,直接在主页面进行修改,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对更正完毕之后的申报数据征税,如果已征收开票则对新生成的申报额减去原申报金额的余额征收税(费)。如果已征收开票的税款大于更正申报的税款则可以退税或留待下次申报抵顶。

注意事项:

此模块适用范围是目录中“一般申报”业务域所包含的申报,在操作员进行税收缴款书汇总、上解、入库后仍可进行错误更正。“委托代征、代售申报”错误更正在操作员汇总前更正,汇总后不能更正。

一般申报作废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作废【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所属时期等条件,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出符合条件的已申报完成的所有报表,选择需要作废的报表,填写作废理由和申请人,点击作废,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在申报信息生成后,纳税人未开票、未汇总,缴款书未上解、未入库、未登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申报作废,如果纳税人已开票则可以票证作废后再作废申报。如果一旦入库应无法申报作废,只能申报变更或退税。

申报错误更正(个税)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更正及作废→申报错误更正(个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查询,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选中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修改完毕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对新生成的申报额减去原申报金额的余额征收税(费)。

注意事项:

此模块适用范围是目录中“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域所包含的申报,在操作员进行税收缴款书汇总、上解、入库后仍可进行错误更正。

申报作废(个税)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更正及作废→申报作废(个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查询,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录入作废理由,点击作废,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在申报信息生成后,纳税人未开票、未汇总,缴款书未上解、未入库、未登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申报作废,如果纳税人已开票则可以票证作废后再作废申报。

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买卖双方纳税人识别号及相关信息、房屋信息,如有买卖双方共有人信息的增行录入,保存。系统提示是否进行房产交易申报,点击“是”,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房产交易申报”界面,同时会将房屋买卖双方和房源信息回写到界面上。点击“否”结束流程。

(2)录入买卖双方纳税人信息,如果是单位纳税人必须是系统有效的纳税主体,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录入纳税人名称和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保存后会自动进自然人行间接登记。

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勾选承受方,输入房地产企业纳税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不动产项目编号。

(2)选择所属期,录入购房者信息,如果是单位纳税人必须是系统有效的纳税主体,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录入纳税人名称和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保存后会自动进自然人行间接登记。

(3)保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增量房交易申报界面,点击“否”结束本流程。

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相关数据,保存。注意事项:

(1)如果是纳税人从国家购入土地,则进行“土地出让采集”(需录入承受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保存后系统会赋予这块土地一个税源编号。

(2)如果是双方转让土地,则进行“土地转让采集”。(3)土地属地税务机关,必须选择到土地所在地管理分局(4)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

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房地产开发或建筑环节、房产交易环节、房地产保有环节四大环节中,在纳税人进行相关税收申报后,对于申报时不能以每宗土地或每个项目或每套房产等进行单独申报的,可进行申报明细信息的补充报告,涉及的税种有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税源申报明细报告【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后,录入票证

号码回车,在税源申报明细报告信息附栏选择税源标志,带出税源信息选择确定,带出申报信息,选择申报信息,保存,流程结束。

征收 征收开票

1、一般征收开票

一般征收开票,指对已实现的应征税费进行征收开票的业务,主要包括因申报未缴、稽查查补、行政处罚、审计决定等形成的待缴税款或逾期欠税。一般征收开票业务要求纳税人事先已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且在相关业务中已产生应征税费。已产生的应征税费来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的纳税申报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税务机关录入税务事项通知书、税收处理决定文书(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未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应纳税款核定文书、特别纳税调整通知、行政处罚文书、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息,在开票前,税款已经作为会计核算的应征税款形式实现,此时,税款的各项属性均已明确:如纳税人识别号、税款所属时期、行业、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税种、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税目、销售收入或课税数量、税率、应缴税额均已明确。纳入一般征收开票范围的应征税费具体种类有:

1.一般申报应征(补)税费

2.个人所得税申报应征(补)税费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应征(补)税费(包含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4.查补税款

5.行政诉讼应补税款

6.行政处罚应补罚没收入(含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又区分为行为罚款和涉税罚款,两种罚款可通过税种税目的不同选择来区别)

7.特别纳税调整应补税款 8.未办证纳税人核定应补税款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征收开票→一般征收开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选择开票范围。

2、查询出欠税,显示在“待征收税(费)信息区”。核对应征收税(费)信息是否正确,如错误,回前一个环节修改。

3、在下方“征收开票”处选择税(费)缴纳方式、票证种类等相关信息,在待征收税(费)信息区显示了待开票的具体信息。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 第4篇

一、系统获取及安装

1.获取“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登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http:///)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至电脑。

2.系统安装

将获取的“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安装包解压并打开文件夹,点击“税”字图标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请点击“立即体验”进行系统注册。

二、系统注册

1.系统登录

用户名:admin 登录密码默认:123456 2.注册企业信息

三、申报密码设置

为了保证个税申报数据的安全、保密及唯一性,金三个税扣缴系统采用两种申报加密方式:

(一)CA加密方式(有偿);

(二)申报密码加密方式(免费)。以上两种方式均可避免纳税人申报数据泄露及他人误申报等情况发生。因方式一为有偿服务,当前绝大多数纳税2 人选择方式二;纳税人选择方式二初次申报时,系统提示初始申报密码为税号后六位,纳税人申报时需进行密码修改,为避免密码泄露,请妥善保管好密码。如果修改后的申报密码丢失,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重置。

四、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分为4部分——

1、“人员登记”(初次和员工发生变化时填写);

2、“填写报表”(每月申报时填写);

3、申报表报送及获取反馈;

4、“网上缴款”。

以工薪所得为例,进行以下讲解:

1.基础设置

选择信息获取方式,并点击“下载”。工作电脑有网络则选择“网络下载”,没有网络则选择“介质导入”,介质包需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获取。

2.人员登记

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界面,点击左侧向导栏的“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可选择“添加”或者“导入”。

在之后的界面,点击“添加”,逐个录入员工信息。其中“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等带*的“基本信息”为必填项。员工信息除手工添加外,也可点击“导入”。

3.报表填写

人员信息录入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报表填写”列表中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出现如图所示;

根据不同所得项目选择不同报表点击填写,以最常用的“正常工资薪金”为例,点击“导入”-“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点击“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符合享受减免优惠的,需填写减免事项附表作为备案。如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特殊行业全年工资薪金收入等。

4.申报表报送 本月所有所得项目填写完毕之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的“申报表发送”,核对数据无误之后点击【发送申报】,稍后点击【获取反馈】,当您申报成功后,报表的申报状态会由“未申报”变更为“申报成功”。(注意:对于同一个单位,一个月只能进行一次正常申报。也就是说,如果您单位涉及多个项目的收入,需要填报完对应的所有申报表后,再进行申报表报送的操作。

注明:申报表发送后获取反馈显示:“申报失败,具体错误信息:品目【工资薪金所得(101060100)】未做过税费种信息认定。”出现该提示,请联系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信息认定,认定后重新发送申报即可。

5.网上缴款

如果单位当月有税款需要缴纳,请在申报成功之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的“网上缴款”——“税款缴纳”进行缴款。

6.申报更正

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有问题,出现多报税、少报税、漏报税等情况,可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

7.查询统计

可进行申报明细查询、申报情况查询。

特别提示:

1.个税明细申报需在每月征期之内完成。

2.网上缴款前请确认单位是否签署三方协议,尚未签署三方协议,无法使用税库银方式缴款,需至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前台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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