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外运及购买合同

2024-05-28

土方外运及购买合同(精选12篇)

土方外运及购买合同 第1篇

土方外运及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就土石方施工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区飞扬路、翔飞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庙后安村、田望村

三、翔飞路垃圾土共计

方,元/方,共计

元。由安书民负责协商村庄的一切事宜,包括路政、执法及车辆的一切安全事宜。在 天内全部清运完毕。

飞扬路缺少的土方(梅河东路----航兴路),无论多少方量都由乙方负责填补,甲方不再出钱,甲方只在现场接受土方。

四、计量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接受量为准,并由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在有效单据上签字认可。

五、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计划和准确的土方回填范围;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内容进行检验及验收;

4.甲方无故拒绝签收计量票据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出合理安排,甲方应保证场地道路畅通。乙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付款前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的税务问题,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相关机械配备的人员须有相关的操作证件,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市政或环保部门发放的资质证,垃圾清运许可证、车辆双向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备有关部门检查;

3.乙方所进行的土方回填工程不符合甲方要求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重新返工,期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 4.使用车辆垃圾清运必须保证清洁,外散垃圾应清扫干净,清运过程中严禁损坏公共设施,如果损坏应照价赔偿;如果发现乙方司机有偷盗工地财、物行为罚款2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音、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震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

5.土方运输必须覆盖,土方车辆在出工地现场前必须冲洗清洁。施工过程应执行甲方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6.如果有其他村民干扰土方回填情况发生,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一律由乙方负责,如有事故发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运输过程中,因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先提供发票后付款);

2.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情况而定,甲方计量款到账后七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70%,余款在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3.实际支付工程款依甲方结算资金到位情况酌情而定,乙方要给予理解;

4.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月的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阻挠本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七、争议解决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完工作内容,结清款项后,即自行失效,但不免除乙方对施工工程的质量责任。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时间:

乙方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乙方:

土方外运及购买合同 第2篇

甲方:体育场看台土方工程 乙方: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依据《经济合同法》、《全国统一施工合同》的条例、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体育场看台土方工程土方外运和回填工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

一.工程名称:体育场看台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址:体育场内

三.承包范围: 该工程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现场土方的平整短距离的挖运等。四.单价、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大挖机(型号)元/小时,小挖机(型号)元/小时。以上定死的价格一律不得变动无任何变更和增加。

2.计价方式 元/方。

3.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开挖回填工作结束后甲方在十天内组织乙方结算,结算完毕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和乙方结算两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中途乙方如需相应的油费及生活费,4.总价为 一次性包死。五.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拥有施工设备的所有权。

2、机械进场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随时调动工作。

3、设备的往返运费、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油料费用及乙方人员的工资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人工费用、食宿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的指挥。

7、乙方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不能耽误甲方的工期。

8、在进行场地平整及短距离挖运过程中乙方机械设备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接触现场内的建筑物,不得损坏甲方材物,如造成建筑物或材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机械施工时造成工人受伤的也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费用。

9、乙方有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甲方提出。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派人员到现场指挥机械施工。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作业。

3、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纠纷(如是乙方造成的纠纷,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处理不了的事情就由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处罚乙方违约金10000。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见证人:

甲乙双方身份证附后页:

土方外运合同 第3篇

甲方: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供水厂工程项目部 乙方:采兔沟村委会

根据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2013年9月11日会议,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供水厂工程。

二、工程地点:采兔沟水库。

三、承包单价及内容

承包单价:8元/m3。

数量:按原地貌实测断面减去开挖断面,作为决算依据。

内容:部分土方外运至甲方指定弃土场所。

四、付款办法及计量:

1、付款办法:乙方进场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量后,甲方以榆 神管理委员会付款额的80%每月付给乙方。其余款项在竣工验收一个月后全部付清。

2、计量方法:运至甲方指定弃土场地,按实际车辆没车所运 方量计量,8元/m3。

五、要求:服从甲方指挥并按要求将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弃土场地。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上岗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运输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他人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弃土场所

2、提供运输便道,负责运输路线协调。

3、负责文明施工。

4、乙方擅自退场或借故退场,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业主及监理提出的任何意见绝对服从。

2、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各种处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管线施工;与邻村不得发生争议;不得损坏电缆、光缆、地下输送管道等,若出现不安全问题,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运输期间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6、乙方食宿自理。

7、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有一方自行负责。

8、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协调,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在外运土方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此前乙 方发生的任何费用,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任务及工程进 度的情况(若推迟一天,扣除500元)。

2、乙方人员出现卖甲方材料或将甲方材料送给本地人的情况。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全部结清。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反。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土方外运承包合同 第4篇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甲方把场地内土方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标红线范围内多余的土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土方外运。

二、甲方职责:负责场地内外运土方的装车。负责工程量的结算。

三、乙方职责:负责外运土方的一切费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区等相关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单价、付款方式:

外运土方按每立方元,在外运土方量达到外运总量的50%时,按实际外运数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余额待所需外运土方全部外运完工时,办理结帐手续,60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结算,10 天内一次性付清,其余做罚款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土方外运合同0903 第5篇

甲方:四川蓝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二期土方外运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英县环城路

三、工作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弃渣,负责弃土场、现场的(含金元街路面清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二期场内(见附图标示)土方、一期总平土方(1#、3#、16#楼外侧区域除外)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10天(二期三天)

开工日期:2010年 12月 2日;竣工日期:2010年 12 月 1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挖、运土方综合单价,按 14元/m3包干价执行。挖土、运方按 13100m3包干,总价183400元。

七、工程结算:

1、发生现场签证时,每笔签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总价的85%,剩余尾款10天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20cm。

2、场内回填部分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并优先选择优质土方回填。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履约保证

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实施。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向甲方交付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次日甲方一性返还乙方。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在合同工期到期后5日内按每日500元进行处罚;在到期后10日内按每日1500元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土方外运销售合同(空白) 第6篇

出卖方:浦盛岚山石油化工液体仓储基地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浦盛岚山石油仓储一期土石方外运、堆放达成以下协议:

一:浦盛岚山石油仓储基地一期工程土石方需外运,甲方将此土方外运、堆放承包给乙方,价格为100元/车,每日一结算,按天付款。每车方量不超过33m³,所运输车辆为长6.5m*宽2.3m*高2.2m。

二:甲方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的协调及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的手续办理,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外运土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调度,保证工期计划顺利进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渣土开挖土方外运合同 第7篇

施工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

2018年

页 共 4 页 年 月

基坑土方开挖、外运承包合同 第8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杭州 *****市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基坑土方开挖,包括自然土表面砼破碎、基础、基槽、基坑、基坑及规定的围护边三角土等的人工修土、土方外运、泥浆外运等。

四、承包基价:土方每立方米按45元计算,包括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挖土量按双方丈量认可结算。开挖前自然地坪标高由发包方经理负责签字确认。

五、施工日期:自具备条件挖土开始算起60 天(除大雨天外)完成,以基坑底修土完成为准。如乙方不能预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充实挖土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挖土机无法处理的地坪及地下障碍物,经甲方同意签字费用认可。由于外部因素影响挖土,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伍仟元/天计罚,施工工期提前一天按伍仟元/天奖励。

六、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地下室图纸和围护方案及挖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

当而发生工程桩损坏,围护破坏而造成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前交质保金10万元,工程结束

退回。土方工程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0.000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的1/3。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坪标

高,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根据乙方挖土情况及时测量,调整挖土位置及深度;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乙方落实挖土施工顺序;

4)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合理完成挖土任务;

6)负责提供夜间照明和组织基坑排水工作,以及协助办理夜间

许可证。

2、乙方责任:

1)土方开挖前上报甲方土方开挖方案;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

运土任务;

3)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施工,不得

随意超挖;

4)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全权

处理所有事务;

5)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挖运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的协调处理和费用的交纳,以及挖土期间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的交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经有限公司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合同 第9篇

发包人(全称):海南儋州松涛龙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融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发包人决定委托承包人承担儋州松涛花园5#、6#楼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儋州松涛花园5#、6#楼旁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 工程地点:儋州市解放北路49号

2、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

2.1 本合同项目范围:5#、6#楼之间土方场地平整约3000㎡及土方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约3200m3。

2.2 合同内容包含图纸及设计变更。

3、合同工期

3.1 2011年10 月 21 日开工,2011年 12月 20日竣工交付。

3.2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则工期顺延。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导致无法施工;(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4、质量标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5、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总包干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陆佰 元整(¥:89600元)(不含税),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1

需要的一切费用、拟获得的利润、保险、施工措施、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机械和人工的进出场费用、工程周围各条道路清洗、相关执管部门应缴费用、清扫及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价格不受国家政策调价及市场价格的影响,即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执行期内,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施工。5.2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时与投标时的工程量变化及市场价格的变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作调整,请在风险费中一并考虑,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付款方式 6.1 本工程无预付款

6.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共同签证确认承包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后,承包商开始办理付款(即结算),结算付至总工程款的95%,(监理和发包人签字时考虑其竣工工程无任何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如有应给予相应比例的扣款);

6.3 质量保证: 5%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一年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时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发包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保金。

7、设备和物资供应

本合同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且必须是国家认证和检测的合格产品并由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定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后,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必须提供给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由于施工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差价。

8、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8.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 xxx,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负责人,若因特殊情况更换负责人,必须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可。若监理及发包人认为该负责人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监理及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指派监理及发包人认可的合格负责人。

8.2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和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提交发包人审查。

8.3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特殊情况拍照存档)。隐蔽工程由承包人书面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隐患必须及时向监理及发包人报告并设法消除,并作好书面记录。

8.5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指挥,施工中应与其它相关专业、单位和工序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能以各种借口作为推迟工期的理由。

9、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2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接到申请后1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承包人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9.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后1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

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如因承包人结算资料不完整,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14天后,承包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结算。

10、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

10.1承包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工作人员与非工作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0.2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承包人应自行协调好与地方及相关单位的各种关系,发包人提供协

助,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3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内容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计划安排与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保障措施,并保证接受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监督与考核。

10.4承包人必须优质、安全、文明施工,每天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如不能按要求做到,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由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监督考核。

10.5承包人的临建设施、机械设备、材料必须按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供的施工总布置图布置,否则,由此引起转迁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0.6除以上说明外,承包人还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订的规章制度,违者按相应制度中考核条款严格执行。

11、违约责任与保修

11.1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按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

11.2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每误工期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赔偿给发包人,工期延误赔偿金限额按结算总价的20%计算,违约金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写明保修范

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内,如有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缺陷修复工作,否则每处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

11.4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并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一切后果。11.5承包人与外界一概帐务往来无发包人无关;

11.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矛盾时,按本合同执行。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地法院提出诉讼。13.2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有关法律。14.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3发包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责任。14.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原始签证,并根据档案法、国家有关规范及发包人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归档整编和移交。

14.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当地交通,不能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否则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6如因发包人原因需调整工期,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工作,但费用不再调整。

14.7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发包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元。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独自承担,承包人无条件自动退场,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施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施工,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结算 14.8若因承包人原因中途无故停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4.9因承包人欠薪导致其雇员直接向发包人讨薪或游行、示威、闹事等有损发包人形象、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和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所欠雇员工资并直接向雇员发放,同时承包人承担欠薪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4.10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所有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后失效。

14.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2份,监理1份。14.1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等效。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 开户行:

电话: 邮编:

法人代表(负责人)开户行:

电话: 邮编: 承包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土方购买合同 第10篇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期、日期:

本工程工期: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并须配合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

三、工程质量:

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种植土各项指标要符合图纸要求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种植土运到现场由甲方负责回填平整,进行计量。土方计量方法为车上方:长X宽X高进行测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土方量来刁难甲方,每立方 元。

五、价款支付:

按甲方土方量(1万立方)运完后,先付土方量的 价款,剩余 价款 天付清,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真实的花土来源证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购买合同 第11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土方买卖事宜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买单价

土方购买单价:2.0元/自然方,该单价包括取土场源费、地理物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迁坟补偿费、树木机井补偿费、管线改移费等。

第二条:结算方式

1、方量确认:清单由甲方负责,清表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取土场清表后和取完土后的实测断面标高,由此计算取土方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测量计算取土为 自然方。

2、付款方式:经实际测量计算,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大写:)。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甲方:

1、甲方指定专人对相关工作安排与管理,以便充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2、甲方有权制止“三违”现象,以便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甲方负责牵头组织双方共同对取土场进行测量。

4、取土场取土完毕后,甲方负责提供机械配合乙方取土场进行整平、覆盖原清表腐殖土。

乙方:

1、按照合同要求,土源必须满足甲方施工需要。

2、乙方负责甲方施工期间不受其他村民及相关单位的干扰。第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村民委员会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村民委员会:

园林土方购买合同参考 第12篇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工程项目景观土方采挖、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购挖量按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到场土方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2、土方质量监管

甲方对土方质量要求进行现场监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到采挖现场对土方的采挖的监管,如不按照甲方的要求强行采挖并送到项目现场,甲方将不予确认土方量,并对乙方由行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追究赔偿。

3、土方购买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土方按元(人民币)/每立方X 实际到场土方总量结算。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土方进场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土方购买费用的百分之六十,三个月后付清余款。因本合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通道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乙方必须指派人员随时清理现场入口的灰尘,如运输车辆压坏现场人行道铺装硬化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确定单车装载实际方量后,计入乙方日常土方台账。日常土方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土方数量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输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6、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指定点装载部分的土方量不予结算,从乙方土方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3)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

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土方购买费用中扣留支付。

7、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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