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024-07-06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精选6篇)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1篇

我国优抚制度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过去偏重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转向更加重视人的发展,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这标志着民生将开始正式以规划的形式与国民亲近。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网”、“稳定器”,满足着人的生活保障与发展需要,维系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的起点公平,维护着发展中的过程公平,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与进步。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优抚制度建设是事关民生、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十一五”规划民生思想题中应有之义,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我国优抚制度面临的挑战

1.“未富先老”,加大社会保障压力。上个世纪末,以60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为标志,我国正式迈入老龄化社会。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1.3亿,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9000万,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同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西方国家老龄化率从5%上升到10%一般经过40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仅用了20年左右的时间。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是“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是“未富先老”。规模大、速度快的“银发浪潮”给我国优抚制度带来一系列问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直接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此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社

会福利、社会救济以及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项目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更好地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制度,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如何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加强老年法制建设,使老年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都将是我国今后面对的难题。

2.不断递增的城镇化率,挑战现有社会保障模式。目前我国优抚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城镇职工。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加快,城镇化率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由此带来社会保障方面的严峻课题。影响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据统计,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达9300多万,被征地农民有4000多万,还有1.3亿农民在乡镇企业从事二、三产业,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优抚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进程中数以亿计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二是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后,农村老弱人群的基本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3.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亟待解决。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已发生明显变化,许多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游离在现行的优抚制度之外。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尚未纳入覆盖范围,这类人员就业不稳定、不连续,制订统一规范的参保政策有一定难度,同时也存在一些忽视甚至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的因素。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必须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呼唤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农村

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而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对于大多数农村地区和农村居民而言,由于主要依靠家庭保障,不能得到国家、集体的支持,尤其是农村居民一旦遭遇大病或严重的慢性病,由于没有医疗保障,其家庭将陷入贫困的危险。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突出强调,“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把“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与“构建和谐社会”有关的内容予以明确。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央提高了对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关切度,也充分说明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迫在眉睫。

二、挑战背后的两难选择

1.经济发展(效率)与社会保障(公平)的两难选择。我国是在人均收入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较少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与社会保障的资金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实行待遇较高的社会保障,会增加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支付压力,制约当前经济的增长;注重当前经济发展,集中更多资金搞建设,就要实行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这又与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目标相悖。

2.人口政策的两难选择。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将会加剧人口结构出现老龄化、性别失调及“一户养四老”等新问题,加大社会保障以及家庭抚养的负担;而放松人口控制,会使庞大的人口增长绝对数出现

反弹,增加失业风险,最终也会增加社会保障负担。

3.促进企业改制和发展与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两难选择。如果社会保障改革力度加大,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住房等都加大了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收入预期减少而支出预期增加,直接影响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从而不利于经济持续增长;反之,如果优抚制度改革滞后,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以及冗员负担始终难以减轻,企业改造、改制、优化重组及剥离冗员等项改革就难以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空谈,也不利于企业和经济发展。

三、采取措施应对挑战

我国优抚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起一个全社会统一的、覆盖面广的、筹资用资渠道畅通的、保障有力的、管理科学规范的优抚制度和保障体系”。它要求具备合法的筹资机制、稳定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等等。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已经明显滞后于社会保障实践,因此,要把社会保障立法摆在法制建设的优先位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优抚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建议国家加快推进《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等社会保障基本法律的立法进程,并进而推动各专项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

2.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由于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巨大的人口压力及社会保障事业起步较晚,使得社会保障基

金严重不足。如何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社会保障的资金缺口,已成为优抚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解决基金不足,主要办法就是增收节支。在节支方面,通过加强基金管理,杜绝挪用、浪费,并逐步降低“高福利”的保障水平以减少支出等,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总的说来,支出是硬性的,支出数额是不断增加的,所以,根本的出路在于增收。为此,一是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建议国务院出台明确的规定,如通过对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提出比例要求;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征收社会保障税等办法,加大国家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二是要加强基金征缴,把该收的钱都收上来。三是要扩大覆盖面,把非国有经济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四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探索多种新的渠道,以弥补当前转轨时期社保基金不足的问题。

3.搞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这是一条铁律。但是根据“大数法则”的原理,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和给付之后,总会形成一定量的基金结余。如何把这部分资金经营好、运用好,事关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运行。综观国际惯例,社会保障基金除了购买安全性高的国家特种国债和存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领域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大势所趋。因此,要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的方式与途径,提高其收益率,实现保值增值。

4.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加紧深入研究一些重大问题。(1)就业结构

调整问题。(2)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统一规范问题。(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社会保障一体化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早解决早主动。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与企业社会保险体系相并轨,同时近期要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性制度安排。(4)逐步完善农村优抚制度。鉴于我国农村地域的广阔性及地区差异,可逐步地、有选择地、低起点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5)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2篇

论文摘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己成定局,外商纷纷抢摊我国零售市场,使我国零售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态势。外资零售业在经营理念、技术手段、经营规模、商品价格和人力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为此,我国零售业应采取以下对策:继续推广和完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特许经营;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创新经营特色;发展电子商务,为零售业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己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外商纷纷抢摊我国零售市场,使我国的零售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态势。应该看到,外商进入我国的零售市场,对我国零售业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我行我素将面临着生存危机,逃避现实和放弃竞争也非明智之举。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地面对现实,采取相应的对策去迎接这种挑战,以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外商对我国零售业的挑战

197月,我国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外资零售业便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在全国遍地开花。象美国的沃尔玛、普尔斯马特、法国的家乐福、荷兰的万客隆、日本的伊藤萍华堂、马来西亚的百盛等在我国越作越大,其连锁店也越开越多。这些外资零售企业以其超前的经营理念,气派的规模,价廉物美的商品,规范周到的服务,特殊的营销手段,向我国零售业发起了强大的冲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一)外资零售业具有经营理念方面的优势。

外资零售业为顾客提供的那种热情、周到和恰到好处的服务,确实令我国零售业相形见继。尽管在不同的企业里,其服务顾客的内容各有特色,但实质上体现了他们一贯坚持的核心经营理念,即“以人为本”。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在商业活动中所提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指的是“特定人”。这种经营理念提到的“特定人”,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尊重、承认个人的权利、个人的作用基础之上的,是具体的、个别的人。而我国传统的商业文化中虽也重视“以人为本”,且我国整个商业文化无处不体现着“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但是这里所谓的 “人”,是社会性的、笼统的、抽象的人。这是导致我国零售业在经营理念方面虽然己发生了很大变革,但传统的商业文化和计划经济的烙印仍无处不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当外资零售业以先进的经营理念及由此带动的丰富多彩的经营业态出现在我国零售业面前时,其挑战是非常具体实在的。

(二)外资零售业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西方发达国家的零售跨国集团不仅能在本国市场游刃有余,而且还普遍运用信息技术,在全球建立了广泛的市场营销网络,因而可以自如地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商品、信息、人才的布局与运作。如美国沃尔玛除了在全世界拥有近4000多家连锁店外,还设有41个配送中心。这些遍布全世界的营销网络,主要依靠高科技的支持,以商业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形成以网络为辅助的商业自动化,彻底改变了零售业的传统运作方式。这些自动化技术具体运用在采购自动化、销售自动化、仓储自动化等方面。沃尔玛设在美国的总部,就拥有仅次于美国联邦政府的最大的民间卫星通讯系统,其总部与全球各家分店和各个供应商就是通过共同的电脑系统进行的。这样的系统能从一家商店了解到全世界各分店的资料。所有这一切,均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和高技术手段作为后盾。象沃尔玛这样的跨国零售集团既有巨额的资金支持,又有丰富的商战经验,凭借高科技构建的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使他们能在市场竞争中所向无敌。这方面的技术忧势对我国零售业形成的挑战将是致命的。

(三)外资零售业具有强大的规模优势。

曾被美国《财富》杂志列为全球500强企业的第4位,并且是当今世界当之无愧的零售业巨子的美国沃尔玛公司,20的销售额达到31392亿美元,并在全球拥有近4000家连锁店。沃尔玛公司自 8月首次进入我国市场以来,己先后在我国开了 15家连锁店,在我国投资总额达 9.05亿元人民币,现己实现销售额超30亿元人民币。沃尔玛公司的规模之所以能做得如此之大,其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进行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规模优势的具体体现,它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更合理配置,从而使企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连锁经营通过设分店的方式来扩充商业网点,进货量庞大,为其在价格上争取优惠成为可能。而且每个网点都具有营业面积大,品种齐全,质量保证等特点,其分布也比较合理。而我国零售业存在规模偏小,网点布局不合理,市场定位趋同化等缺陷。以我国目前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上海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为例,至年底,共开有店铺606个,年销售额不过73亿元人民币。这样的经营规模仅仅属于区域连锁,还谈不上全国连锁,更达不到世界连锁了。以这样的经营规模与外资零售业进行竞争,往往是力不从心,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外资零售业具有价格优势。

如前所述,由于现在进入我国的外资零售业规模庞大,进货批量大,且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经营原则,加之一般采用买断方式进货,进货量既大,又降低了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当然也愿意以更低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产品,从而使外资零售业的成本更低。另外,一般这些外资零售业所采购的商品绝大部分是东道主国家质优价廉的商品,所有这些均会使其价格优势更为明显,企业在给商品定价时更为灵活。这样,既吸引了消费者,又增强了自身的竞争能力。・反观我国,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企业作为买方处于市场优势地位,供货商不得不以多种优惠让利的方式来维持和巩固与零售企业的供销关系。其中最常见的便是由零售商以代销形式销货,由供货商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为转移这种风险,供货商便直接将其转移到商品的价格中,这是导致我国零售业的商品售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回之一。

(五)外资零售业具有人力资源优势。

一流的人才是造就一流企业的决定性因素,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表现为人才的竞争,这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早己为人所共识。外资零售业在人才资源的管理上一般分两步走:一是在市场进入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培U;体国人才以充分吸取母公司的精神,再培训和提升当地经理人才;二是在实施阶段,一般采取分散管理,严格监控,运用人员的文化背景进一步扩张的举措。具体来说,外资零售业对不同的员工实施不同的培训办法。如对高级管理人员不惜重金进行专门培养,而对一般职工则主要培养其忠诚感,再加以利益驱动。反观我国零售业,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政企不分,具体在干部的选拔上一般往往以某些主要领导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缺乏对个人能力的客观评价,结果造成能者不能上,混者却大行其道的怪现象。这种不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导致企业观念陈旧、决策失误和人心涣散,最终削弱自身参与竞争能力的直接原因。

二、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对策

(一)继续推广和完善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有近 140多年历史,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自90年代初传入我国以来,带来了我国零售业的一场深刻的变革。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实行连锁经营方式也带来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这种经营形式:

1、在规范化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连锁经营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实行规范化的经营和管理。在我国已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中,不少企业只是走连锁经营的形式,运作的规范性较差。为此应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出一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连锁企业法,以保护连锁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连细规定连锁经营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规范连锁经营,真正体现其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核心,防止连而不锁。

2、政府适当支持,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其迅速发展。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连锁企业的资金、税收、网点登记手续等现实问题;如采取发放连锁经营专项贷款和降低贷款利率以及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3、根据具体条件,选择连锁经营的形式。连锁经营的三种类型,即在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每一种类型都有其实施的条件,也有其利弊。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包括行业特征、经营特色、企业规模、环境因素等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连锁形式。并要重视加快配送中心的建设。

(二)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这是我国零售企业的世纪亮点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现代营销形式,起源于美国。自产生以来,即以独特的经营机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如美国的零售总额为23000多亿美元,其中特许经营的销售额达8000亿美元,约占零售总额的35%。随着全球经营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强,特许经营己呈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所谓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把自身开发的商品营销和服务系统,以不同形式授于受许人使用权,而受许人向特许人缴纳一定的特许费用、加盟费和保证金,并承担独立法律责任和义务,保留其所有权不变的连锁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之所以能在全球盛行,关键在于其具有集资金、货源、专利、品牌等各种经营要素组合形成更大营销形式的特点。目前在我国之所以有大力发展的必要,是因为其具有方便及大众化、缓解就业压力及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特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我国应尽快制订《特许经营业加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经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经营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连锁经营形式。现在还没有被更多的企业和经营者所认识与了解。因此,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培训,让更多的企业和经营者了解其特点及优越性。

3、搞好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渐进式的发展格局,要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特许经营体系。

4、采取各种鼓励和促进我国特许经营发展的积极措施。特别是应该鼓励和发展特许经营的中介服务组织,如法律事务、会计事务、专业评估咨询、广告策划等,利用它们来提高专业水平,缩短特许经营产品的开发周期。政府各部门还应从审批手续、税收和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优惠政策。

(三)借鉴日本的经验教训,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

综合商社产生予19世纪70年代的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20世纪60――70年代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从90年代初也开始探索综合商社之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了一些进展。

日本的综合商社是一种跨国经营模式,其基本特征如下:

l、以贸易为主业,定位为流通;通过参股利用其融资功能,获取生产企业的购销权,作为贸易基础,并建立集团关系;外部依托企业集团,代理成员企业的贸易业务,与集团成员企业的联系比较松散。

2、综合商社的综合性优势主要体现在经营广、经营领域宽、经营能力强、经营机构多等方面,其贸易活动包罗万象,交易的领域包括了日本国内市场、进出国以及第三国间贸易。

3、综合商社集贸易功能、金融功能、开发功能、信息功能与组织功能于一身,是一种多功能性的经营组织。

综上所述,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主体、金融为中介、产业为依托的跨国公司组织形式,是融国际化、多元化、实业化于一身的贸易产业集团,是集贸易、金融、实业、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经营实体。它是以产权为联结纽带,使其内部包括各公司之间或者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之间通过参股、持股或控股,产生紧密的资产联结,以有利于成员公司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和利益的一致性,把分属不同所有者的生产经营要求,通过对财产的占用权和经营权,形成一个既具有凝聚力又明确产权归属的生产经营机体。当然,应该看到,日本综合商社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因此,我们应认真总结日本综合商社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力争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

(四)重新进行市场定位,调整经营品种,创新经营特色,促进行业结构的合理化。

市场定位实际上是零售企业对目标市场、消费群体的一种选择行为,其定位的准确与否,对企业经营成败的影响极大。行业结构是指主营品种和范围基本相同的商业企业群体的数量及其构成比例。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经营品种和范围无特色,千店一面,行业结构明显不合理。为此,特别是大型商场应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的条件,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加强针对性,以适应某一部分顾客的需要和偏好,树立本企业产品的形象和特点,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吸引消费者,培养稳固的顾客群。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认真搞好商品品种和档次定位。在经营中有所侧重,避免出现“大而全”的现象。这样,有助子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以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第二,树立自己的服务特色。零售企业的产品其实就是服务,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形成特色服务是零售企业能否立足于市场,站稳市场,提高市场份额的关键所在。

(五)发展电子商务,为零售业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3篇

就目前看, 我国服务贸易还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竞争力较低, 出口能力差, 因而出现大量贸易逆差。二是, 服务贸易仍旧处于低端, 自主创新的东西少, 高附加值的东西少, 旅游之类的东西多, 消费支出的东西多;相反的是, 高端的东西进口多, 高薪技术的进口多, 奢侈品之类的进口多。三是, 制造业和服务业混在一起, 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系统的服务体系, 因此造成竞争力减弱。

贸易逆差的长期存在, 表明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保持稳定增长, 而我国的服务贸易中出现逆差的恰恰是高附加值产业和新兴服务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改变目前服务贸易中的不利局面。

一、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扶持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

我国的产业结构一直呈现发展不平衡的格局。虽然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GDP超过第一产业, 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1%, 但是我国服务业的质量水平并不高。

我国的服务贸易要加快发展, 必须加快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服务业, 提高服务业质量效益水平。应通过调整服务产业规划和支持政策引导资金和技术流向服务业, 尤其是要引导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资进入我国的服务业。要重视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人力密集型服务业, 有重点地发展资本密集型服务业, 从而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强新兴服务业建设, 逐渐形成资本雄厚、高新技术、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创新能力, 重点发展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务, 提升各种服务的内在价值。

二、大力发挥政府的作用, 加大对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持保护

政府要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政策, 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 从宏观政策方面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 争取国际贸易市场的话语权, 担负起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为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应加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对人力资本及科技方面的投入, 建立信息支持平台, 加大扶持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力度, 为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加快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 加快服务市场化进程, 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以及行之有效的、健全的市场体系, 从根本上促进服务贸易快速成长, 尽可能清除垄断, 为服务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健全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 实施有效的协调管理, 提升效能

要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 建立以服务贸易主管部门为核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服务贸易部际联系工作机制, 提供工作效能。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4篇

摘 要:中小企业的相关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究竟如何?在当今生活中我国的中小企业又面临着哪些机遇与挑战呢?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这些挑战?

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集群;核心竞争力

1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

1.1 缺乏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灵魂,它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由于人才的缺乏,人员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企业本身招不来优秀人才,人际关系复杂,没有形成企业文化,留不住人才,员工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所以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

从产业类型来看,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以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高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较少。中小企业集群内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工艺水平较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长期以来,一方面由于规模小、技术落后、资金缺乏等多种先天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在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等多种因素,中小企业一直是国家加以保护和扶持的对象。也正因为如此,中小企业一般都能获得一部分稳定的市场,得以维持发展。所以它们自身也没有考虑过核心竞争力这个因素。

但是入世后,我国政府就必须遵守WTO行为规则,对中小企业的行政性保护将越来越难以实施。随着市场准入的扩大,外国产品、服务、投资将必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大量涌入的质高价低的进口产品将挤占中小企业的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中小企业将承受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1.2 管理方式落后,制度不完善

战略管理意识模糊,大多数中小企业注重的并非是长期收益,而是短期回报,一味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经营理念,经营战略等问题要么忽视,要么完全不懂。这样就会使中小企业不能够抓住环境的变化,不能去适应环境,而是被动的改变,满足于现状。

由于缺乏高级管理人才,也就不能形成固定的公司文化,那么也就谈不上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这样在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没有可能留住人才的。

管理决策简单化,专断化,不能够汲取众长,企业管理粗放,家庭式,家族式管理特别明显,营销环节薄弱,缺乏管理创新;经营者及企业员工的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品牌意识和品牌管理经验;缺乏跨国管理经验,开拓国际市场时经验不足,力不从心。这样的管理理念,在十分开放的经济环境中,一定会经受巨大的冲击。

1.3 资金短缺,难以形成规模优势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一般都是由一家或者几家发展起来的,中国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那么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就必然会出现资金不足,周转不灵,难以发展壮大形成规模优势的问题。

长期以来,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的一个问题。虽然入世后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对大多数企业来讲,还是很难做到顺利融资,因为提供资金方也会相应的提高要求。不仅仅是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这是中小企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抵制风险能力差,信誉度不高等。

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很难想象我们的中小企业会形成规模经济,那么就导致了无法与其他的国内外大型的,老牌的企业竞争,结果必然是被吞并或是淘汰。

2 对策分析

2.1 提高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摒弃家族式管理,有效沟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加强员工的文化素质,广纳贤才,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尽量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发挥固有优势,坚实的发展。

2.2 形成集群优势

暂时来看,我们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具备成为有国际影响的大企业的条件,那么怎么样在现有条件上更大的去占有市场份额呢,我认为就是学习江苏,浙江等地的做法,形成中小企业的集群优势,几个或者几十个联合起来,形成规模效应,这样才能发挥我们的优势。

2.3 与国际接轨,尝试着“走出去”

加强“经济全球化”的思维建设,不局限于仅仅把生意做在国内,要有长远的目光,尝试着与国际接轨;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更多地与国外开展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

2.4 加强融资

资金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基础,我国的中小企业更应该加强自己的融资,拓展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只是其中的一种。比如可以把目光投到资本市场上,在中小版上市,各类的创业板更是为创新型科技企业量身定做的融资平台。香港和新加坡的创业板已经有许多中国的上市公司,香港创业板的中国上市公司已经以“百”来计算。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5篇

一、社会治理理念提出的背景与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的重要抓手。

对于“社会治理”这一概念的运用,在认识上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主要使用的概念是“社会管理”,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我们党开始用“社会治理”这一概念来替换“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变为社会治理并非简单的“一字之变”,它反映了在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范围、治理重点等方面的明显不同,是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处理社会问题、解决社会矛盾所取得经验的深刻总结,集中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成果。

创新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创新政府行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2010年,全国确定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并制定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并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15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完善”“创新”社会治理越来越强化,理论研究越来越深入,治理思路越来越清晰,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重点越来越明确,为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首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这个总要求。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要激发社会活力,二是要通过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是我们努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目标所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任务总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其次,活力与秩序、发展与稳定,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可偏废。在发展中保持稳定和稳定中保持发展的对立统一思想,应当成为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当前,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当我们需要对稳定与发展进行取舍时,往往是重前者,轻后者,即关注稳定和秩序有余,关注活力与发展不够。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只是社会治理的一个方面,构建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才是社会治理的真正目的,两者必须协同推进。简而言之,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稳定与活力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着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进入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因而社会建设领域遇到的问题也会更多更复杂,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一)社会问题多发频发突发。

每年一些地方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迫切要求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员待遇、土地征用、工资福利、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利益领域内。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类:一是反映分配关系的低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之间的矛盾,二是反映城乡关系的农民与市民之间的矛盾,三是反映劳动关系的雇工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四是反映党群干群关系的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的矛盾。这四个方面在本质上是有联系的,共同预示着社会转型期的问题多发、矛盾增加、风险积累。因此,关注社会安全,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创新社会治理,建立新的社会运行秩序,已经成为转型社会的重要议题。换而言之,是社会问题多发频发倒逼社会治理创新。

(二)不断增强的社会流动,在促进“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的同时,对社会治理的重心提出了新要求。

据有关统计,在城市就业总人口中,过去“单位人”占95%以上,现在这个比例已经降到30%左右。2010-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持续保持2亿人以上,大量“单位人”已经向“社会人”转变。社会流动的规模已经越来越大,跨地区的流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社区人的大转变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多新问题新难题,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和方法受到严重挑战。

(三)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动。

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所催生的市场多元主体,在改变单一的所有制结构的同时,如何协调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认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我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据此对原有的体制进行改革,尽早制订出新政策、新措施,统筹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协调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构建一个人人享有改革“获得感”的社会。

(四)传统体制的惯性影响。

突出地表现为一是观念滞后、“本末”颠倒,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错位。有些部门在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时,其价值取向不是从“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益本位”的理念出发,而是从“官本位”“政府本位”出发,严重影响了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发挥。二是注重经济增长,轻视社会发展。以GDP论英雄,导致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很不协调,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至少十年以上。三是党政不分,政社不分。改革开放前,我们在实践中扭曲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照搬照抄苏联模式,形成了“社会治理国家化”的治理体制,导致了政党、国家和社会一体化的格局,导致党对社会事务的治理太过集中又事无巨细。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应当承认,多年来政府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政府职能有了很大转变,服务意识有了很大增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正在继续向前推进,但是需要改革的方面仍然很多。五是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发挥作用的空间有待提升。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国有业务主管部门并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66.4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2.9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1万个,基金会4841个。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初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发育还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行政色彩浓厚,自主性不高。从我国现有的社会组织看,在社会上较有影响的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是官办、官管,或者是官办程度较高。第二,组成结构不合理,功能发挥有待提高。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很不平衡,互益性组织尤其是互益性经济类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发展较快,而公益性社会组织,如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相对较慢。第三,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还没有一部《社会组织法》来规范和保护社会组织的活动。第四,认识不到位,对社会组织功能认识不足。

三、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和解决办法

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形成多元治理结构;要把德治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让法治在规范社会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让各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生长的力量竞相迸发,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安全和谐。

为此,要在路径选择和重点把握上解决好三个基本问题。

(一)社会治理治什么:“两平一调”

社会治理主要是党委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以法律、行政、道德等手段,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这样做的目的,是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社会性需要,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风险,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笔者对十多年来中央有关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文献和学术界的观点作了一个系统的梳理,认为社会治理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简称“两平一调”,包括:一是社会治理的平台建设,包括建立社会治理新格局新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与社区平台。二是平安建设,涵盖社会治安、应急机制、国家安全建设等领域。三是协调好三个关系,即主导与主体、维稳与维权、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根据大量的调研观察,目前在各地的实际工作中,日常的社会治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平安建设,二是保底工作。前者主要是政法委、公检法和信访部门在做;后者则主要由民政、社保等部门负责。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治理体系,应该有更丰富的内涵,包括前面讲的三个大的方面,具体内容可以随情况的变化增加或减少,但大的框架应当相对固定。

(二)社会治理谁来治:多元主体治理

近代以来,国外理论界对治理主体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二战后,受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思潮的影响,公共行政理论占据了主流,政府对社会政策等一系列事务大包大揽。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以借鉴企业治理经验为特征的新公共治理理论大行其道。美国学者盖布勒和奥斯本在《重塑政府》一书中提出,政府的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即许多政府职责可以通过合同外包出去。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新公共服务理论兴起,该理论的代表作——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一书中提出,政府的职责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政府要尽量满足公民个性化的需求,而不是替民做主。以上这些观点对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新格局新体制具有启发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一表述十分清楚地表明了治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最大差别是强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制建设,这一点的落实将极大地改变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向着“小政府、大社会”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党委要“抓大”,主要是“抬头看路”,做好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战略规划以及制度建设等顶层设计。政府负责,主要是做“服务”,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治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满足公民多元化的需求。社会协同,重点是发挥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协同作用,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网络。与政府相比,社会组织具有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天然优势,它可以将触角延伸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深入了解公民的个体诉求。公众参与,主要是“自治”,没有社会的自治,就不会有社会的善治。要广泛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社会治理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一定要调动每个公民的积极性,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法治保障,主要是讲手段,依法治国是我们的总要求,社会治理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同样需要法治这一根本性的保障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强调法治作用的角度,为规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治理怎么治:确立正确价值导向,多管齐下

1.创新社会治理理念,重点解决治理为了谁的问题。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社会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治理和服务,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就是服务”。今天我们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尤其要牢记小平同志这句教诲。三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体制时,特别加上了“法治保障”这一条,说明了社会治理必须要依法治理,既要合情合理,又要合法。

2.强化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解决过度治理与治理空白的问题。所谓过度治理,就是对同一问题,众多的社会治理主体都要去进行治理、体现自己的权威,结果是多头治理、争利越位、交叉错位,被治理对象越治理越死,而当真正需要解决问题时,各治理主体又职责不清、扯皮推诿、互相内耗,有治理之名而没有治理之实。老百姓常常说“九个大盖帽管着一个破草帽”“九龙治水而水患不已”,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谓治理空白就是该管的无人管、管不了,出现了盲点。政府要全心全意地提供公共服务,真正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建好社会组织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解决社会治理无资源的问题。当前,我国不少社会组织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难,在这方面可采取的措施,一是政府委托经营,即政府变过去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国有的福利设施委托给民间经营者。上海浦东一些社会组织的成功运作,实际上就是政府委托经营的样板。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十三五”规划指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是政府补贴服务。这方面的思路主要是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给社会组织,帮助社会组织实现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4.建好社区平台,健全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城乡社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就是要建立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居民自治为基础、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新型社区治理体制,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是对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站在社区看社区,社区姓社名区,要使社区建设社会化;跳出社区看社区,社区姓区名社,要注意社区建设的整体性,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一些社区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由政府来协调解决。

5.广泛动员吸引民众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广泛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公民认识自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把权利、责任与义务统一起来。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6篇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影响

 

加入WTO是我国党和政府面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国际形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入WTO,对于改善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分享WTO业已取得的成果和所赋予的权利,加快我国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一形势下,作为一直支撑我国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不仅任重道远,而且其本身的发展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有利于扩大对农业科技的需求

入世后,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进一步加剧。我国土地密集型的种植业总体不具有比较优势;尽管在纺织品、蔬菜、水果和部分畜产品等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产品档次低、质量差,不论是防止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口还是扩大本国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占有率,都需要尽快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想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和国内竞争力,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这就要求增加农业科技供给。

(二)有利于增加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按照WTO规则,入世后我国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持方式要由“黄箱政策”转向“绿箱政策”,对农产品提供保护(支持)价格和价格补贴等政策措施将受到限制或禁止。在农产品价格和政策扶持水平都趋于下降的情况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就必须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而加强农业科技工作是属于国家财政支持的范畴。从长期看,扩大对农业科技工作的财政支持势必成为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基本措施之一,也将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有利于扩大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入世后,科技全球化的影响将在农业领域更加显现,特别是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全面开放,国际上许多先进技术会直接进入我国,从而加快我国农业科技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在我国技术市场发育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将更有利于吸引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和科技产品,为国内生产者提供更多的技术选择。同时也有利于缩小我国同先进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走出一条科技发展的新路子。

(四)有利于加快我国农业科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形成进程

随着市场化农业的逐步建立,农业科技资源的配置必将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这就意味着,科技产品的创新只有符合市场需要才具有真正的市场价值,才能满足市场化农业的需要。因此,入世后,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注视农业科技研发力量必须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和确定研究、开发方向,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技术供给与需求相脱节的问题,进而提高科技产品效益。

――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加大我国农业科研的成本和风险

多年来,我国农业科研与开发一直以模仿和跟踪研究为主,很多科研成果没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TRIPS协议,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对国外在我国申请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给予必需的有效的保护。因此,我国在跟踪和模仿过程中,或因为无意地侵犯国外的知识产权将支付昂贵的侵权费用,或因为必须采用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外国技术而支付使用费。这无形中增加了我国农业科研和开发的成本,甚至还会增加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引起争端。

(二)强化发达国家在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垄断地位

从世界范围来看,未来农业科技的竞争最有可能体现在生物技术的开发利用上。发达国家对生物技术的垄断程度远高于对农产品的垄断程度,而TRIPS协议加强了发达国家在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垄断地位。许多发达国家都以大量资金支持这一领域的研究,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将大量转基因种子及产品打入我国市场。如果外国公司一旦控制了我国的种子供应;就相当于控制了我国种子行业的命脉。因此,我国在生物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的竞争将日趋激烈。

(三)加剧对我国在科技人才的争夺

加入WTO后,我国将给予外国高技术企业国民待遇,允许其进入我国市场,这些企业会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不惜重金网罗人才,这势必会造成外国企业在高科技领域对我国人才的争夺。如果我国自己的高科技人才无法在本国获得良好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报酬,那么这些人就会被吸引到国外或外国企业中,导致人力资源的流失,从而降低我国的`研究开发能力,进而影响到我国未来的农产品生产能力和贸易格局。

(四)农业生物资源流失加剧

目前我国对生物资源的保护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重要的生物资源可能会伴随着对外开发的进一步扩大而流出国门。入世后,外国农业高技术企业直接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国生物资源的保护不利,外国科技力量就会轻易占有和开发我国的生物资源,经发达国家开发研究形成了具有商业价值的高技术农产品,而相应技术成为发达国家拥有的专利。翻过来签字我国农业技术的发展,迫使我国对其技术及产品形成依赖,最终形成不利于我国农业科研和农产品贸易的局面。

二、加入WTO我国农业科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技术竞争处于劣势

从整体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10,科技进步在农业中的贡献率低2040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的育种水平、良种化率均与国际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灌溉用水、化肥利用率也很低,部分动植物病虫害迄今未能根治。现有的大量科研成果很多是在短缺经济下以提高产量为目标开发出来的,相当一部分成果无法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农产品加工以及贮运保鲜增值方面的科技严重滞后。

(二)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节本增效技术相对落后

由于主要农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中活劳动投入比重较大,而相应科技水平较低,导致我国主要大宗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处于劣势。,小麦、玉米、大豆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比进口到岸价格分别高15%、30%和40%左右;国内棉花价格高于40%左右;天然橡胶、油菜籽、糖料等也高于国际价格。与主要农产品出口国相比,我国小麦单位生产成本是加拿大的1.3倍,油菜籽是加拿大的3.1倍,大豆和棉花分别高于美国15.3%和10.3%。

(三)主要农产品总体质量较低,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技术相对落后

由于优质、专用农产品品种选育投入不足,造成我国优质品种不多,专用品种不全,致使我国大宗农产品整体质量较差。稻米普遍存在米粒效、整精米率低,品质较差的早籼稻比重较大;小麦面筋度低,专用性差,东北春小麦、南方冬小麦仍占相当比重;玉米含水量高、杂质多;大豆杂质、水分含量高,含有率比美国、巴西低2~3个百分点;油菜籽含有率比加拿大、法国低2~3个百分点,菜子油营养价值低;棉花品种更新换代慢,高产优质品种少,纤维粗,异性纤维含量高,难以满足纺织工业的需要。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产品品质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四)农产品转化加工比重低,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十分落后

目前,我国农产品仍以鲜食、鲜销为主,大多数农产品采后贮藏、加工、包装技术落后,加工水平低

,加工比例小。果品贮藏能力不足总产量的5%,采后烂果率高达25%以上,而发达国家贮藏率高达50%。我国果品转化加工比例不到总产量的3.5%,加工附加值不到10%,而发达国家果品加工比例在30%以上,加工附加值高达70~140%。大宗畜产品仍以鲜活产品为主,水产品加工比例不足总产量的30%,而发达国家加工比例在75%以上。

(五)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农产品贸易竞争中的“技术壁垒”或“绿色壁垒”等技术性手段处于劣势

长期以来,由于对农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检疫等技术性问题重视和研究不够,基本未建立起有效的技术壁垒。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仅为70%左右。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因农药、兽药残留等有害有毒物质含量超标而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终止合同、停止进口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入世后,一些发达国家更会以卫生标准、检疫标准、检测手段等技术壁垒方式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进行限制。

(六)农业环保技术短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重

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节水、节地、节能等资源高效利用的技术创新。因此农业科研必须为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着重解决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防治和减灾防灾方面的技术问题,提高资源利用率,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农业标准、信息、技术服务跟不上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的研究、检测手段的开发和信息化建设等严重滞后,不能给农民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服务,直接影响了农民增收。农业科研必须为开拓农产品市场提供科技支撑。重点解决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技术问题,促进农产品流通。

(八)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农业R&D在农业增加值中所占比例约为0.5%,仅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1%的一半。农业科技的主要力量也都放到增加农产品的数量、发展种养业上,80%以上的科研开发机构及投入集中在产中阶段,农产品的质量、农业产后的科技力量明显不足。

三、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科技的挑战与对策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科技工作必须遵循:“立足产业需要、培育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实现技术领先”的发展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配置农业科技资源的原则,为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核心技术支撑。

(一)提高农产品核心技术竞争力是我国农业科技应对WTO挑战的重点

面对加入WTO后日益激烈的科技和经济的国际竞争,农业科技发展战略必须由自主研发与跟踪引进并举转向以自主创新为主。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发性创新作为新时期强化农业整体竞争能力的首要任务。在农业科技的新兴、前沿领域立足于自主创新,对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急需技术进行必要的引进与跟踪。在满足当前农业发展技术需求的同时,加强技术储备,强化潜在的竞争实力。

首先,必须突出强调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R&D)的自主创新。只有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才是可以转换为经济竞争优势的因素。要重点围绕产业行动计划,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核心技术研究与攻关,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二,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WTO,农业科技在诸多方面出现了需求不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养殖业、加工业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差距越来越大,对于实现农业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因此,必须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重点突破,瞄准国际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方向,加速赶超,尽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三,对于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科技领域,要重点培植,使优势变强势,为加强我国食物安全、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支撑。要重点培植发展畜牧水产、花卉、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比较优势较大的农产品科技领域;重点扶植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力争在某些方面迅速取得突破;重点加强具有国际领先优势的科技领域的研究;加强生物安全技术的研究。同时,加强相关工业及各非农领域的技术、设施、设备向农业产业全程广泛“嫁接、移植”。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应用现代工业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步伐。

(二)贸易技术壁垒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的新屏障

加入WTO不仅意味着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同时也意味着今后我国的经济活动将遵循国际规则。作为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食品,其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我国当然不能独善其身,游离于国际准则之外。实际上,食物安全性保障条款在WTO规则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世界贸易组织例外规则允许其成员出于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等原因,可以违背WTO的一切原则而采取限制措施。世界贸易组织还允许其成员使用不同的标准和检验食品的方法,制定更高的标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避免食品污染造成的损害。随着我国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将接受并强化食品卫生安全观念,适应农业国际化的要求。

首先,加大对农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尽快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法,建立国家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管理体系、立法体系、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尽快实现我国由简单关税壁垒向复杂贸易技术壁垒的历史性转变。特别要积极推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按照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安全管理和标识管理等办法,加快构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评价、转基因农产品食用安全和转基因产品检验三类技术执法机构,尽快建设国家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开发先进监测技术与设备,推动主要农产品监测、检测网络体系的技术升级,形成即符合WTO规则,又能有效合理保护我国农业发展的国家安全技术贸易措施体系。

第二,应尽快建立统一、稳定、规范和高效的农产品外经贸管理体制,采取措施推进政府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加大对外交涉的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改善农产品检验检疫及通关工作;建立国际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积极发展并完善各种出口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加强相互协调和行业自律,使其在维护企业利益、开拓国际市场、突破“绿色壁垒”和解决贸易争端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策略

加入WTO以后,我国要全面履行TRIPS协议,在技术贸易、产品贸易和产品服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必须加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更加要求我们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将科技竞争优势转换为经济竞争优势。因此,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以保护、鼓励和推动育种材料创新、品种创新,缩短品种更新周期。重点要增强农业科技人员依法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意识,增加农业知识产

权保护总量;丰富和完善保护形式,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加快体系建设,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同时,更要加紧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研究。除了已有的专利权、新品种权等保护方式外,还要积极研究其他形式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扩展对新品种、新材料、新方法和新技术的保护途径,不断提高预测能力和保护水平。

(四)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必须适应WTO的农业规则

尽管WTO规则承认农业的特殊性,并不笼统地禁止对农业的支持,但却对农业的支持方式做出了种种约束,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继续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又需要对农业的支持方式进行改变和调整。因此,我们必须按照WTO的规则要求,明确支持重点,改变支持方式,调整补贴环节,加大绿箱政策的投入,调整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

首先,要加大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优良农作物品种选育特别是优势农产品品种选育的力度,同时,加强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选择一批优质、高产农产品生产技术和资源高效利用及生态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和开发,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第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种生产基地建设和草原保护工程建设。

第三,调整黄箱政策的支出方向,将过去主要对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补贴转变为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

(五)广大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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