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2024-08-11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精选12篇)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1篇

2011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银行信誉,促进银行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2011年,我支行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市分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2011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反洗钱工作成果

(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反洗钱法》

1.精心构建完善领导组织体系。我支行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周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根据上级分行和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全我支行的实际情况,我行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2.反洗钱的学习和培训:宣传贯彻《反洗钱法》。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注重中层干部、行长的反洗钱知识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觉悟,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各网点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担任反洗钱报告工作。四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利用晨会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洗钱培训活动,培训活动采用灵活,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围绕《反洗钱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展开学习,主要目的是更深入地普及反洗钱基本知识,主要从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及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反洗钱有关知识。通过培训,大幅度提高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11月我支行按照本地人民银行和市分行的要求,开展了以“反洗钱,你见我行动”为主体的反洗钱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途径,多渠道对大家进行活动宣传,如在营业网点打出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活动内容针对性较强,宣传达到较好效果。

4.按市分行要求,及时对可疑交易进行登记、识别、审核、排查,做好客户信息留存和保管;每月按时上报反洗钱报表,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反洗钱季度总结等。

5.在销售环节人工识别可疑交易,通过定期抽取可疑交易数据进行识别,并逐笔保留可疑交易识别轨迹,加强大额交易的审核。根据市行反洗钱工作要求,我支行对大额交易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反洗钱小组进行审核、识别,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6.按照规定向市分行及本地人民银行报送可疑交易及非现场监管信息。

对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并填写《可疑交易信息审核登记表》,并按规定进行分析。

7.在2011年度反洗钱工作中,取得较好效果。我行未发生一例疑似案件,这也说明了我支行在反洗钱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管控到位,杜绝了风险的发生。

(二)加强反洗钱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1.加强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反洗钱法》为工作指导方针,继续深入实施《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将反洗钱责任明确到任到岗,确保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反洗钱纳入岗位职责内容。全面,准确领会市行关于反洗钱的各项精神,依法规范各岗位日常工作中的正确操作流程,严格实施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有效防范了各种执法风险。

2.对达到客户信息识别的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对客户当事人间的关系进行审核,当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间,若为第二代身份证则保存其双面资料。

3.对客户相关规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1.相关岗位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的判断

经验还不够,技能技巧还有待提高;

2.公司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的宣传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2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2012年,我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监管管,强化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加大反洗钱监管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方面的有效性。

(一)继续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继续加强对《反洗钱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反洗钱法》的宣传与培训作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的认识,以宣传促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反洗钱氛围。

(三)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相应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架构,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大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力度。努力提高主动识别涉嫌洗钱线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寻找可疑交易线索,加大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析、审查,若有涉嫌洗钱的案件发生,则责无旁贷的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四)强化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按照《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执行)》及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执行非现场报告制度,并依照有关评估规定,对市行发送的信息资料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等级,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和等级较低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反洗钱监管。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支行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新一年反洗钱工作中,我支行将一如既往的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对洗钱行为的判断处理能力;加大对业务员及客户反洗钱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丰县支行

2011年12月1日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2篇

2016年,根据当地人行及交行总分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行的工作部署要求,我行严格执行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顺利的完成了本的反洗钱工作任务。现将本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构建领导组织体系,完善责任分工

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条线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并指定会计主管专人负责反洗钱系统评级及日常监督上报工作工作,根据上级分行和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全我行的实际情况,我行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定期开展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认识

为加强大家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学习的覆盖面,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尤其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为管理人员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充分认识到营业窗口是控制反洗钱的第一道屏障,不定期的向临柜人员介绍洗钱的案例、危害,讲解可疑交易类型的识别和对照,认真收集各类反洗钱业务知识和学习人行的反洗钱规章制度,从基础做起,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培训及测试工作,努力加强临柜人员的业务知识素养,为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打好基础。三是通过案例学习、分行相关部分指导工作等方式,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基层单位反洗钱工作队伍。本共举行反洗钱培训12次,参加人次72人。主要学习内容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

三、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责任感

支行每年年初制定反洗钱工作计划,并定期开展集中、非集中化宣传工作,及人行组织的“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在每次的宣传活动过程中,我行精心准备宣传计划,成立活动小组,积极创新宣传模式,每次的宣传活动都获得了客户们的一致好评。

四、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于开立个人账户,我行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都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在代售基金、保险业务时都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当客户的身份信息变更时,严格重新识别客户。

五、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制度

在提取现金及转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确保我行结算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进行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每日进行核实上报。为全面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支行严格落实反洗钱工作AB角制度,共同配合,加强监督,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洗钱活动。并安排专人每日对大额出款进行监测,加强对大额交易的监控力度,确保我行大额资金进出安全可靠。

七、下一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继续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加深每位员工对其的了解,提高反洗钱水平专业性。杜绝出现迟报、漏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现象。

(三)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杜绝洗钱活动的发生。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3篇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虽然金融机构大多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是可操作性较差,而且未能根据反洗钱业务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与自身的具体业务联系不多;二是制度执行不力。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工作时间和精力没有保障,普遍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对客户尽职调查也难以落到实处,对交易的真实性审查存在许多困难;三是各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工作会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而且上级机构对此也没有具体的考核措施,县域金融机构也就失去了起码的内、外在动力,对制度执行不力。

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不扎实,客户对身份识别认同度不高

一是金融机构未能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如有些对非本机构开立账户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的客户进行身份识别不认真,有些对代理客户进行身份识别不仔细等;二是部分金融机构没按照规定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而证券保险业机构更是连联网核查的概念都没有;三是客户对身份识别认同不够,如部分企业则以经营业绩、资金流量及流向等是商业秘密为由,对金融机构要求提供其真实身份证件难以理解;四是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识别深度不够,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更多地处于一种应付性、边缘性、形式性的被动状态。

三、非现场监管信息报表数据失真,客户资料信息保存不规范

一是人行县支行收集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表数据不完整,我辖区只有传统几家银行按规定报送报表,而很多银行因体制结构与人民银行不同存在监管层次错位,而且县级证券、保险机构均未向人行县支行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表,造成反洗钱盲点。银行业机构报送的信息报表不全,或少报表,或漏数据;二是数据不太真实,各银行反洗钱工作都是人少事多,为了应付人行的检查,草草了事,难免数据失真;三是数据分析不到位,商业银行虽有反洗钱自动识别系统,但有些行二次识别不认真,要么全都上报给人行,要么全当作正常客户处理;四是客户资料信息保存不规范、不完整、不统一。

针对上述出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落实反洗钱日常运作机制

一是人行县支行要依照《反洗钱法》等一系列反洗钱政策,结合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实际,注重操作上的学习;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对客户身份进行深度识别的需要;重点培训识别客户身份、甄别可疑交易及非现场监管报表填制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不断规范和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填报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三是督促各金融机构完善反洗钱的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操作规程。

二、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成效

一要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信息,准确反映辖内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状况,指导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二要根据非现场数据提示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把工作重点集中到洗钱行为的识别、分析和发现上来,增强反洗钱工作实效;三要积极探索开发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数据分析指标体系。

三、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做好客户资料信息保存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4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  反洗钱

县级人民银行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实施机构,承担着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职责。《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都有了很大变化,对反洗钱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单位,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反洗钱重要性认识以及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监管力量薄弱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县域反洗钱工作亟待加强。《意见》强化了对外履职导向,着力提升对外履职合力,对县支行反洗钱监管职责和岗位设置予以明确,顺应了当前反洗钱形势要求。本文就近期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现状

(一)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

1.岗位设置情况。县支行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和人员,反洗钱岗位设置在综合业务部,岗位名称为“现金管理、反洗钱岗”。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共有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127名,专职岗位人员4名,共计131名。据调查,县支行反洗钱岗均配备兼岗人员1人。部分县支行反洗钱综合业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兼职反洗钱岗位,反洗钱岗位人员达到2人。只有4个县支行配备了反洗钱专职人员。

2.人员配备情况。全省131名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中,40岁以下21人,占16%;40~50岁87人,占66%;50岁以上23人,占18%。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均衡。从近几年大学生招录情况看,人员流入量远远不能弥补人员减少量。据了解,2013~2015年,河南省共招录大学生到县支行130人左右,平均每个县支行三年才能进1个大学生,分配到反洗钱岗位工作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县支行人员新老更替明显失衡,如果不能快速补充新生力量,将会出现人员断档现象。

3.学历学识水平。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85人,大专学历28人,大专以下18人。虽然本科学历人员占比较大,但结合年龄层次可以看出,本科学历大多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较少。以新乡辖区县支行为例,县支行9名反洗钱岗位人员虽然都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5名本科学历,4名大专学历),但都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6名省委党校,3名中央电大),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反洗钱监管职责及资源配比

1.县支行反洗钱职责。县支行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收集和上报反洗钱信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县支行除了没有现场检查处罚权和反洗钱调查权外,监管手段和监管原则与地市中支以上分支机构相同。

2.县支行监管资源配比。随着县域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呈快速增加趋势。截至2016年3月底,全省县级支行监管对象为1858家,其中地方法人机构157家,平均每个县支行要监管17家金融机构,监管对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在县支行反洗钱岗位只有1人且为兼职岗位的情况下,难以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反洗钱监管。

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县支行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监管资源配置情况来看,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人员大多为兼职,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体现到反洗钱监管上,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缺乏主动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支行领导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县支行没有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发挥反洗钱作为基层央行唯一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作用。二是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履职内在动力不足。反洗钱岗位设立在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对口上级行科室有会计科、国库科、支付结算科、发行科、科技科、反洗钱科等6个科室,反洗钱岗位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过多的岗位任务,使得反洗钱岗位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主动、深入地开展反洗钱工作。遇到工作安排冲突且时间要求紧急时,难以保障工作质量,甚至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县支行基础工作不牢,差错率较高,更谈不上业务创新。

(二)人员素质与履职需求不匹配,影响监管有效性

就目前县支行反洗钱人员而言,其专业素质难以满足和适应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主要原因:一是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年龄40岁以上占84%,并且知识结构基本固定,学习新业务的意愿和能力已大大降低。二是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监管形势的发展。随着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在深度、广度上都有了较大变化。反洗钱监管涵盖银行、证券、保险、支付机构等领域,而且随着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洗钱手段日渐多样翻新,因此对反洗钱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需要精通经济金融,还需掌握法律、会计、计算机、外语等知识。

年龄结构和知识水平制约了县支行履职水平,影响了履职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无法充分有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有效履职。《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通过年度考核评级、监管走访、质询、现场检查、约见谈话等方式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管。但实际情况下,县支行没有很好发挥各项监管措施的作用,仍以非现场监管手段为主,主要就是收集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的反洗钱监管报告和报表,基本上是一些简单的、静态的情况介绍或数字罗列,有价值的监管信息有限。以郑州辖区7个县支行为例,2015年度按照郑州中支统一要求对金融机构开展了考核评级。除此之外,2家县支行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走访,2家县支行开展现场检查,其他监管工作并未有效开展。二是现场监管无法深入。现场检查是反洗钱工作最有力的一项监管手段,但县支行的现场检查受制于各种条件无法深入:第一,岗位人员达不到现场检查要求,现场检查时间难保障。由于目前县支行缺少反洗钱专职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组织或抽调其他岗位人员组成检查组,如果遇到其他工作安排,在时间和人员上就不能保证反洗钱检查的时间和进度。第二,现场检查流于形式,查不出问题或查出的问题较为肤浅。以郑州辖区县支行为例,2013~2015年,7个辖区县支行共对16家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均未查出应予处罚的违法违规事实。

(三)履职意识淡薄,县域反洗钱工作亟待加强

通过调查发现,县域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反洗钱意识淡薄、人员素质不高、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客户交易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核心义务难以有效履行等问题突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过度依赖省级联社、控股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设立机构,一味注重发展业务,反洗钱意识普遍不强,内控制度不完善,客户身份证件信息无法有效核实、交易信息透明度低,极易被洗钱分子利用。与日益严峻和复杂的洗钱犯罪相比,县域金融机构防范洗钱风险能力弱化。一方面,与金融机构自身认识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人民银行县支行亟需有效发挥反洗钱监管作用,督促提升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

三、提高县支行履职能力的实践探索

为了改变县支行反洗钱履职现状,河南在反洗钱监管实践中做出了一些探索。

(一)业务培训与检查实践相结合

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力度,在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时要求每个县支行至少检查1家辖区金融机构,2016年全省共计划对156家县域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改变了以往县支行少查或不查、履职不主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县支行岗位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检查水平培训。2016年3月,郑州中支组织对全省地市中支及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除了反洗钱形势、国际标准、反洗钱监管政策知识外,还包括证券、保险机构业务流程和反洗钱工作情况,反洗钱现场检查重点及技巧等操作性层面,通过查训结合的培训,提高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水平。

(二)联动检查与业务督导相结合

一是建立“以市带县、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市、县两级监管力量,采取地市中支统一组织、县支行参与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以查带训,以现场监管实践提高县支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地市管准入、县级管日常”的法人机构监管模式,实现对县支行法人金融机构的联动监管。三是建立省、市、县反洗钱考核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逐级进行评价考核,全面反映各级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增强反洗钱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集中培训和市县两级联动机制,短期内有效提高了县支行履职能力,以解决县支行反洗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燃眉之急,但提高县支行反洗钱监管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人员等问题。

四、改进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能力的对策

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县支行新的工作领域和发展空间,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应随着反洗钱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转变,适应反洗钱工作要求。《意见》中涉及反洗钱履职调整主要有:一是取消县支行A、B、C岗位类别(改革前反洗钱为C类岗);二是反洗钱职能调整到金融稳定科,突出对外履职职能。反洗钱职责主要:”加强反洗钱监管。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反洗钱宣传培训。”改进和提高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能力应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在完善机构和岗位配置的基础上,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人才培养

目前,一人多岗、兼岗的现象客观上造成县支行人员无法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在人员配备上,县支行至少应设一名反洗钱专职人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建议继续补充县支行人员,适当扩大县支行人员招录指标,选拔懂金融、法律、计算机、外语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改善县支行人员素质和人员结构,改变目前县支行反洗钱人力资源匮乏的现状。

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县支行反洗钱人员的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现有反洗钱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之尽快能够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在培训内容上不仅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同时要增加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及金融机构业务特别是其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灵活多样,既有脱产培训,又有以会代培,既有专题讲座,又有实地学习考察等。

(二)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整合地市及县级人民银行的反洗钱人力资源,建立“以市带县、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地市中心支行建立一支业务全面、高效运转的现场检查队伍,变县级人民银行现场检查“单兵作战”为“上下联动”方式;地市中心支行牵头,抽调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骨干组成检查组,对辖区金融机构统一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到处罚条款的,由地市中心支行严格依照处罚规定统一进行处罚。

二是加强对县支行业务指导,运用各类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评级、监管走访、约见谈话、质询等各种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水平,树立人民银行监管权威。积极应用科技手段实施现场检查,利用现场检查软件工具对被检查金融机构的交易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和筛选,提高检查效率。

(三)突出履职重点,营造履职氛围

一是加强新设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有针对性地解决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中的薄弱环节。利用现场检查、约见谈话、监管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设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和辅导,增强履职意识。

二是分层次培训,理论与实践并重。一方面,县支行要督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反洗钱岗位资格培训;另一方面,要自行组织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培训,传达反洗钱新形势、新政策,可采取以会代训形式通报辖区金融机构履职情况、提示风险、明确要求;也可以采取以赛代训如举办反洗钱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扩大反洗钱宣传面,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反洗钱宣传方式,不能仅满足于在金融机构网点悬挂反洗钱条幅、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可通过在电视媒体播放反洗钱典型案例的的录像资料、在乡村、街道建立反洗钱宣传工作站等形式进行反洗钱宣传,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扩大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5篇

一、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我行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了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同志任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人,总会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在支行营业部设立反洗钱信息员岗位,负责对反洗钱工作汇总和报告;在每一个营业网点配备二名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控、统计和上报。反洗钱工作组每月采用邮件或坐谈的形式针对如何认真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进行学习和交流,通过学习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强了支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

二、我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制订了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筛选,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尽职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还建立检查制度,每月对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抽查,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个别网点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少填、漏填、错填、误填等。对反洗钱交易漏报、错报、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支行通过全行集中、各网点早读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总、省行的金融制度,尤其是反洗钱的各种规定,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自觉地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保证反洗钱规定的全面执行。

三、向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可疑交易情况。

支行的反洗钱岗位对网点反洗钱人员报告上来的可疑交易进行汇总并上报人民银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今年第三季度我行上报人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可疑交易共315户,3699笔,可疑交易金额82454.72万元,其中对公帐户70户,1169笔,金额35545.75万元;个人帐户245户,2530笔,金额46908.97万元。从今年第三季度上报可疑交易情况来看,我行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类型主要为“短期内累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发生可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某些行业资金收付数量及往来次数较多。但据我行掌握的客户信息以及对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追踪情况判断,这些可疑交易应属一般的资金往来,非洗钱行为。

四、客户尽职调查、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情况。

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由网点反洗钱人员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对可疑交易的客户进行跟进和尽职调查,弄清客户身份等信息以及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合法性。

五、反洗钱培训情况。

支行成立反洗钱培训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同志任组长,成员包括综合部、营业部、业务部、科技部门人员,具体的培训工作由支行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分层次的反洗钱培训。定期组织成员通过授课、讨论及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并打印反洗钱资料发送给各培训成员,学习内容围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三项法规及工行总、省、行制定《关于做好反洗钱监控系统后续版本投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先钱工作的通知》、《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试行办法》、《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违反反洗钱规定事件的通报》。

六、各行自查、分行检查以及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抽查、处罚情况。支行对每季度所发生的业务进行自查,分行每月对支行的反洗钱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实行多方面的监督。至目前为止,经支行自查、分行和人民银行检查未发现有对洗钱行为瞒报的情况。

七、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在有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坚决遏止违法犯罪资金及其收益在银行体系隐藏、清洗。

八、执行反洗钱保密义务情况。

城东支行反洗钱自查(推荐) 第6篇

关于反洗钱工作的自查报告

西乡农村合作银行:

根据人民银行、省联社对2010年反洗钱工作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方面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规范和要求随意性大。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及反洗钱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我支行对辖内8个网点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建立情况。2005年10月,我支行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主办会计及分理处主任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在实处,于今年年初又再次重申领导小组的岗位职责,明确了反洗钱工作责任。

其次是以各营业网点为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确定营业网点会计为反洗钱审核员对本网点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业务审核和资料收集,由网点出纳人员为反洗钱业务员负责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填报工作,并指定了反洗钱A、B岗人员,明确反洗钱领导小组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且按照上级要求,各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调整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支行备案。

2、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情况。近年来,我支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城东支行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城东支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城东支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城东支行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等,对反洗钱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职责分工明确,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3、客户开户审查情况。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从2007年7月起各网点坚持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菜单中进一步进行核实公民身份的真实性,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帐户开立。

4、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因城东支行各网点地处山区,经济发展缓慢,市场不活跃,现金流量较小,大额支取相应较少,但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

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了《大额现金备案登记簿》、《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登记簿》。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和审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交易数据。截止2011年6月20日共填报可疑交易272笔,金额为13074.9万元。大额交易数据401笔,金额为8191万元。其中个人可疑交易为214笔,金额为9685.2万元;对公可疑交易58笔,金额为3389.7万元;个人大额交易为360笔,金额为5985万元;对公大额交易41笔,金额为2206万元。同时能够严格执行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对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和转帐支付审批权限,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5、根据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按照(西合银发[2009]309号)文件精神,我支行辖内各网点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基础上,对与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将与营业机构建立业务关系、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客户进行了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同时填写了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表。对日常发生的业务中,初次与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级划分工作,每半年能做到对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情况进行统计一次。

6、资料收集及保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的基础。各网点的临柜人员能够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执行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其在办理业务时对客户进行有效地识别,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交易资金来源。各营业机构能够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有关保密条款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能够按规定保存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资料及交易记录,对客户信息数据和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档案资料能够按规定进行保管等,未发现泄漏客户信息、存款人信息和交易信息的行为发生等问题。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各营业机构对《大额支付登记簿》、《大额现金审批登记簿》、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存款人账户资料及交易信息记录等资料,能够按月收集,按年整理,装订成册,纳入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并按规定保存5 年,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7、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情况。为提高全体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切实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分析、识别能力,认真做好各项反洗钱工作。一是自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合行先后多次组织了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以便让临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反洗钱知识,不断增强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技能;前期按照陕农信联社发〔2011〕111号文件,《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1年反洗钱工作安排意见》着手对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二是支行在平时的会计例会及各种工作总结及安排会议上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全体员工逐步提高了反洗钱思想认识,增强了反洗钱分析和

识别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支行在每年的5月、11月份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了电子宣传标语、张贴反洗钱宣传画、挂横幅、分发传单、播放光碟以及通过窗口向客户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及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介绍洗钱活动基本特征及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加强反洗钱知识普及和相关金融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和客户群体的法律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抵制、打击反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客户信息资料不健全(不合规)。

1、综合网络大集中时,个人储蓄存款帐户自动转入个人结算帐户,相关的信息资料逐步收集但仍未收集齐全。

2、受地理环境影响,我们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代发农村低保、优抚金、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等几乎设计到每家每户,大量开立个人结算帐户,但在收集客户信息资料时,困难重重,资料收集不全。但本着“了解客户”的原则予以开立。主要是部分农户无身份证且多数身份证为一代身份证已过期。

(二)、制度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1、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不严。部分网点在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上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代理人办理业务时,未在原始凭证上签署代理人身份信息。

2、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不及时。部分网点对日常发生的业务中,初次与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未及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风

险等级等级划分工作。

3、个人结算户开户申请书要素填写不全或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申请书未填写发证机关,客户地址记载不详细等,还有个别外地户口客户的地址登记不符合要求,在登记地址时登记为身份证上的地址信息而不是登记客户的常住地址,不便于联系客户。

4、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方面。单位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能严格做到“一户一袋、分袋管理”,并能逐户建立资料目录,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由于户数较多,前期已归档的资料未建立目录清单。在自查中支行已于2011年4月15日安排了(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关于做好反洗钱、账户年检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网点对以前已归档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要重新对资料逐页编码编制清单。

5、基层员工未充分认识《反洗钱法》和反洗钱“两个办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报着地处山区,经济不发达、“了解客户”、不会出现洗钱活动的侥幸心理,因此缺乏学习和积极探索能力以及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没有实践经验。

三、整改意见及今后要求

1、继续加强《反洗钱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使每位员工深刻领会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的立法精神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员工反洗钱业务水平,增强反洗钱识别能力,熟练掌握反洗钱的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一线员工反洗钱的意识。

2、建立健全反洗钱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反洗钱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能力。城东支行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学习培训计划和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专业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反洗钱人员的政策水平、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4、大力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反洗钱意识。通过集中宣传和柜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客户介绍洗钱活动的基本特征、公民的反洗钱义务等,从而促使客户和群众了解反洗钱、认识反洗钱、支持反洗钱、使反洗钱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深入人心,让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识。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 题 词:

反洗钱

自 查

内部发送:行长

(二)、档

(一)共印(4)份

联 系 人:张银家

联系电话:6221547

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XX支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第7篇

分行法律与合规部:

根据总行反洗钱办公室在全行开展反洗钱检查的要求,近期我行对照《XX银行XX分行反洗钱检查方案》进行自查,现就检查内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010,我行各项反洗钱工作均已按计划实施。

其中,做的比较好的有:在拓展及受理国际业务时严格贯彻客户接纳政策,认真执行X银发„XXXX‟XX号文;补充完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工作已完成90%,并能够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反洗钱培训均按期进行,并不定期组织客户经理、市场营销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尽职调查工作由会计部与公司部共同配合完成,会计部门提供并监测规模性、高风险、异常交易账户信息,由公司部有针对性的进行标准型或加强型客户尽职调查;另外,在客户风险分类、可疑交易人工分析、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的监测分析这三项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强。我行对部分高、低风险客户等级拿捏不准,后期应加强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学习,并提高对相关信息的关注度;虽近几月我行对可疑交易人工分析质量有所提高,但后期还应积极留存分析记录,不仅是“勤勉尽责”的要求,同时也给日后的风险评级和尽职调查积累了分析材料;我行未做好每季选择不同的数据类别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进行监测分析的工作,后期将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二、X银发„XXXX‟XX号文执行情况

1、我行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X银发„XXXX‟XX号文,同时一并学习了分行制定的对XX号文理解和执行原则;

2、我行尚未接纳过“禁止客户”或“控制方禁止客户”;

3、我行尚未接纳过来自或其控制方为“控制类业务”和“高风险类业务”国家或地区的客户;

4、我行尚未受理过与“禁止类业务”的国家和地区有关的业务;

5、我行尚未受理过“控制类业务”的国家或地区与联合国等制裁的物项或服务有关的业务;

6、我行受理过有关“控制类业务”(伊拉克)的汇入汇款一笔,有关“高风险类业务”(黎巴嫩X笔,巴拿马X笔)的汇入汇款共X笔。客户交易涉及“控制类业务”和“高风险类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时,我行均已按XX号文的相关执行原则要求客户提供贸易合同、报关单证等商业单据,审核其贸易背景;此类交易均为产品,且未涉及联合国等制裁项目或内容;

7、我行有外资控股企业,此类企业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上未发生过频繁或大额套汇业务。

三、客户身份识别开展情况

1、因近期总行正在开展离在岸客户梳理工作,截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已完成检查范围期间新开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收集与录入(除股东信息部分由公司部进行录入);

2、截至自查日,我行对存量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补充完善工作已完成90%;

3、我行对客户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可疑情况时,进行了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并记录客户尽职调查表。

四、客户尽职调查推动和落实情况

我行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主要由会计部和公司部共同配合完成。对新开户客户,在开户之初,由会计柜面人员向客户初步了解行业归属、经营范围、地址、经营规模状况及一些主要的业务等。预开户后,由公司部客户经理或市场营销人员通过上门实地拜访、电话回访、工商查询、与公司股东及财务人员交流等方式过一步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并填写客户尽职调查表交会计部入档。

五、高风险等级客户的评定和定期审核工作情况

1、我行对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在开户时进行初定,如已有客户号的原则上遵循系统已定风险等级;如我行新开客户号,则依照高风险客户的认定因素并结合客户涉及行业性质综合分析评级;根据《XX银行反洗钱规定》,在高风险因素中新增了“咨询、中介”公司等存在洗钱风险的行业,因此20XX年3、4月份我行集中对一些已开户的这类企业进行重新识别分析,经支行行长审批后将其调整为高风险;

2、我行暂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高风险客户。同时应近期总行安排的离在岸客户梳理工作要求,对所有存量客户风险等级进行检查,调低个别客户风险等级已由公司部出具书面申请交支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审批,小组会议通过认定。

六、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情况

1、我行暂无上报重点可疑交易的情况;2、20XX年至20XX年X月我行对可疑交易的报告未做好人工分析甄别工作,为不出现漏报的情况,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我行均上报可疑;另对系统未提取的异常交易,已做手工上报,但未做详细原因说明;20XX年X月开始我行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进行了分析再上报,并在系统中保留了分析说明记录;

3、对系统提取的部分可疑交易,结合客户本身性质及相关业务特性,可以证明暂无洗钱嫌疑的交易,我行则不上报,或对该客户持续关注暂不上报。在保留工作记录方面20XX未做到,20XX此项工作开始逐步完善改进;

4、自20XX开始,我行对可疑交易的报送均结合客户身份背景进行人工识别分析,对不明交易通过向客户经理了解或询问客户后再甄别上报; 5、20XX年X月因系统对个别可疑宗交易反复提取,反洗钱报告员反复报送,导致可疑交易报告量过大;20XX年X月以来按照人民银行及总分行对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要求,认真分析上报或不上报,不存在为降低可疑交易报告量而简单随意报告的情况。

6、我行系统提取到的跨分行可疑交易较少,如有则通过查询套交易及客户行业背景来分析资金来源及交易是否可疑。

七、监测分析工作情况

我行未按照总行要求提取数据并选择几类业务交易开展监测分析工作,此项工作将于本月开始实施。

八、反洗钱检查及整改情况

对分行组织开展的各项反洗钱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九、反洗钱岗位准入及考核情况

1、我行反洗钱报告员、管理员的岗位人员设臵施行准入制度,通过岗前学习培训考试,上岗资格经支行申请报分行审批;

2、支行领导班子将我行反洗钱报告员、管理员对总、分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及支行反洗钱工作方面的执行、推动等履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十、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情况及评价

会计业务条线定期开展反洗钱培训,对总分行各项反洗钱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分管行长每月定期检查反洗钱工作情况,召开风险研讨会分析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点、提示相关工作重点。

十一、当地人行检查和评价

我行自20XX年X月开业至今尚未接受过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反洗钱方面的检查。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8篇

反洗钱宣传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我行及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加强全行各级员工反洗钱意识,提高我行反洗钱工作水平,特制定宣传计划如下:

一、支行不定期的组织反洗钱宣传。

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同时柜台一线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二、通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

(一)宣传方式:外部宣传和内部宣传相结合。

外部宣传:悬挂标语、摆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海报等。

内部宣传:市行将在本月开展反洗钱培训以及反洗钱测试等活动。

(二)组织具体的宣传内容如下:

1、《反洗钱知识一点通》、《反洗钱知识26问》等;

2、反洗钱工作重要意义;

3、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和公民反洗钱的社会责任、义务;

4、呼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三、对反洗钱宣传工作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活动,做好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利每次反洗钱宣传工作,加强内部员工反洗钱知识培训及反洗钱操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并结合我行宣传活动,归纳前期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监督落实,切实将支行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2、自行印制反洗钱宣传横幅,悬挂于网点显著位置,或通过LED屏,扩大宣传范围。宣传内容参考宣传口号中所列标语。网点应摆放宣传材料,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等设备,或制作反洗钱展板,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反洗钱知识。

3、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的资料留存工作,包括影像资料、反洗钱工作简报等,影像资料要能充分体现各支行特色,反映支行名称信息。

4、在每次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实际效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反洗钱宣传工作的建议。

2012年1月1日

灌云县杨集支行反洗钱心得体会 第9篇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我行健康发展的保证。

以下是我行对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总结:

1、银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认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当前我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网点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2、对社会工作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不到位

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而且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我行还未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雷声大雨点小

3、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情况看,我们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针对此三类问题,我提出4点小小建议:

1、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2、我们经办人员要对辖内办理的大额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告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

3、严格操作,严守秘密。

4、严格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10篇

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农发银发[2016]350)文件的要求,哈尔滨市城郊支行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自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反洗钱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综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洗钱风险自评估组织开展情况

(一)成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

为确保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质量。我行成立了反洗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自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执行情况

1、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自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我行一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随着内控制度的不断健全,一线员工对

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我行在客户开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完整并进行了核对和登记,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核对登记。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我行将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开展,为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行摆放反洗钱案例精选、反洗钱知识答疑等宣传册页,并在日常业务中对客户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

4、反洗钱风险培训情况。我行定期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我行共有8名人员报名参加中国反洗钱中心的在线培训,截止至6月末,全部通过反洗钱中心在线考核认证。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信息安全

我行按照规定坚决对反洗钱信息予以保密。未出现泄露在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违法行为,也并未出现泄露可疑交易报告或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及行政执行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等有关的工作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中,我行均能守法守规。

四、积极配合、协助监管及相关部门调查反洗钱活动

我行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的业务检查、案件调查工作,同时还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项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反洗钱工作。我行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实现了对反洗钱工作的有力支持。

目前我行因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业务类型较为单一,在典型案例分析方面,我行尚存在不足之处。另外为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我行不断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但目前在宣传形式方面仍需不断丰富,从而提升宣传效果。

2024反洗钱工作总结--长丰支行 第11篇

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预防和打击洗钱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的反洗钱氛围,8月10日,农发行讷河市支行组织开展了以“预防洗钱活动、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为主题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提高反洗钱宣传的渗透力和有效性,有效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周密组织,高度重视。为保证本次反洗钱传活动扎实开展,该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反洗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采取户外集中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广泛营造声势。该支行利用LED滚动屏投放反洗钱宣传标语,宣传本次反洗钱主题活动;组织员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进行现场宣传,发放反洗钱宣传单,对社区群众进行反洗钱知识讲解,宣传反洗钱法规,引起社会大众对反洗钱的认识和重视。

三是采取室内重点宣传方式,厅堂摆放展台、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反洗钱相关制度法规,提高客户认识。活动期间,该行组织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讲解反洗钱知识,宣传反洗钱法规,得到客户的高度称赞。

2011年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 第12篇

2011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在省联社、市人行的正确指导下,在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反洗钱法》以及省联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制度规定,狠抓内控制度的建设,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职能,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1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反洗钱组织架构,健全内控制度

自年初以来,我行在上年反洗钱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员(各支行会计兼任反洗钱信息员)职责,做到了职责具体化、岗位明确化、责任明细化,反洗钱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理顺了反洗钱组织架构,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体系,同时配备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懂管理的人员负责辖内的反洗钱管理工作,提高反洗钱队伍的专业水平。同时,修订了反洗钱制度并新制订了多项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行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保证。

二、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反洗钱奖惩激励机制

2011年,我行按照反洗钱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建立反洗钱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将反洗钱工作同绩效挂钩,将反洗钱处罚同管理层、直接责任人薪金收入挂钩,调动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自身的潜能,强化内控制度,完善

了反洗钱奖惩激励机制。我行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能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对有效身份证件逐一进行核对、登记并保留,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开立结算账户以及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都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对并留存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实文件的复印件。存续期间客户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重新识别。按照有关规定,都能够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真实、完整的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反洗钱信息保密制度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加强反洗钱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

我行将反洗钱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并继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形成全辖联动的反洗钱培训、宣传良好局面。我行多次在会计例会、部门学习中总结、研究、交流反洗钱工作情况、学习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及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明确洗钱风险的控制和预防是我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每一位一线临柜人员,全面提高、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此项重要职责。在狠抓学习的同时,我行对各支行人员,尤其是各网点反洗钱信息员的反洗钱知识进行了考核,考核全部合格。

四、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宣传月,在宣传月内我行统一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每个基层网点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广大客户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在此次活动中,我行悬挂宣传横幅7条,通过电子显示屏5块显示反洗钱宣传信息十余条,同时在6月15日抽调7名员工佩绶带在营业室门前向过往行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活动在广大市民中取得了极大的反响。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行要求临柜人员为客户系统地讲解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和客户反洗钱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五、加强稽核检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从年初开始,我行在每季度序时稽核工作中逐渐加大了对反洗钱及账户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为全面落实反洗钱各项制度投入很大的精力,并在2011年4月份和10月份对各营业网点反洗

钱及账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以前检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临柜人员操作反洗钱业务程序进行认真辅导,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我行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操作比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业务。

六、加强管理创新,使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上我行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我行在今年的反洗钱工作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对反洗钱工作推进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我行在省联社、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是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现有的各项反洗钱制度基础上,继续进行加强和完善,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架构,为做好反洗钱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继续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反洗钱技能。通过对员工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等培训学习,使员工增强反洗钱意识,提高反洗钱操作技能,深刻领悟反洗钱规定,使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在省联社、市人行的指导下,在合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工作中也存在很多的不足,我行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力争将我行反洗钱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上一篇:被父母抛弃的残奥冠军下一篇:发那科机器人培训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