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2024-09-23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精选10篇)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1篇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摘要】 检察机关检力下沉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而社区检察室的设置则是检力下沉的时代载体。基层检察室的设立是贯彻群众路线、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本文通过论述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检察室在解决社区问题中的作用,论述基层检察室在社区管理创新中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 检察 检察室 社区管理 创新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以及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之间存在重要联系。党和国家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并根据我国国情对如何进行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自改革开放,党和国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不断制定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对于社会管理改革创新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经历多年探索和实践后,目前我国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大体格局。

与此同时,政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法治的重要部门,理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相关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发挥自身的特点,使检察权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中不断发挥积极作用。

二、检察室的设立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近年,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一些基层检察院为推动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在辖区内人口流动较多、辐射功能强的乡镇、社区以设置派出检察室的方式进行关于社会管理的探索。派出检察室主要负责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等内容,其设立具有以下重要的作用:

一、贯彻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路线之一。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同时也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的挑战。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职能拓展和深化的重要载体,对接受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深入倾听民生、民声、民诉起到良好推动作用,同时也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保持检察机关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提高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基层检察室直面基层,收集群众的批评、建议,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对于提升检察人员的形象和检察机构司法的公信力有较大帮助。

二、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在基层组织设置检察室,可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充分拓展和延伸,以促进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为手段,与各个相关机构共同构建完备的社会主义基层司法体制,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对工商、税务、土地等行政派出机构的监督,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保障群众利益。检察室的设立,将对基层选举、基层建设招投标等过程进行较为有效的监督,使其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将可以对违法犯罪行为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将可以使人民申诉更加便捷,在较短的时间内化解纷争;将有利于发现贪贿线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据此,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的作用,有助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正。充分发挥检察室在社区创新管理中的作用,有助于建设和谐社区、美丽社区。

三、社区管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一些社区机构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服务意识欠缺以及监督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四是注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充分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五是严格管理、考核以及监督机制,避免形象工程,使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这其中,加强对社区养老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作为我国养老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逐渐弱化。同时,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所以,建立健全可靠的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养老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解决不好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建设中国有特色的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主动性;二是狠抓服务,拓展方式方法,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广泛性;三是加大投入,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五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长效性。

四、完善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与创新工作的设想

针对目前社区存在的问题,检察室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社区的创新管理,具体体现为:

一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检察室的一项任务是在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要告诉人民群众的,不仅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而是通过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逐步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法律做出这样或那样的规定是如何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观念,使人民群众从本质上理解法律赋予其权利和义务的意义以及如何更好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是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需放在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以及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案件。

三是负责对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监外执行实行社区矫正,而检察室贴近社区,理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四是实行“检调对接”,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的创新。根据维稳工作的需要以及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检察室依法依规积极参与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民行案件的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根据社区特点开展工作。通过与相关组织的有效对接,依法依规及时合理的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环节的司法救济。

五是做好理论调研工作。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可以使检察室的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通过学习理论可以指导实践,通过实践的总结弥补理论上的不足,取长补短,达到良好的效果。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并积极实践,才能找到检察机关与社区的正确契合点,进而把握检察室在社区工作的切入点,做到有所侧重,有所作为。

总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设立检察室,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接地气举措,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室的作用,才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贡献力量。【参考文献】

[1] 天津市人民检察机关联合课题组,张序,白春安.以检察室为载体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问题的思考[J].法学杂志,2012,03 [2] 朱为学,顾浩.基层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初探——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的探索实践为例[J].河北法学,2012,06 [3] 徐顽强.社会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4] 蒙永山.基层检察院建设探索与实践[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5] 庄建南.和谐社会语境下的中国检察制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2篇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最后的落脚点落在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怎样才能准确的把握为民服务?为民服务的方式可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民族宗教信仰、经济状况等综合条件群众的需求,而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达到服务的目的。为达到上述目的作为社区工作者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合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新水平。做好社区工作。

就目前社区工作者的现有条件来看,个人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表现在思想上:政治觉悟不高、理论水平偏低、处理问题考虑不全面、业务技能单一,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中总习惯于按领导的意见办,缺少自己理解后的创新、思路较窄。

2003年社区体制改革,社区工作形式、内容、范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求每个社区工作者不能满足现状,停留在现有水平。社区工作者要具备良好的自身素质,从人员选拔上、聘用上要注重高素质人才。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重点做到:

一、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在工作中得到落实。尤其是要结合先进性教育,使每个居干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升,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二、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并不脱离际。

三、业务指导不能只是布置任务、布置工作。要教会大家如何开展工作,干工作。

四、个人的综合素质:在思想、道德、理论、业务各方面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把握方向。树立服务理念、坚持服务原则、掌握服务技巧、提升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有了上述条件每个社区工作者还应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即能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又能在工作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

街道干部应当具备三心干好三事

街道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城市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意愿诉求反映给上级的职责使命。作为长期工作在基层的街道干部,笔者认为,做好街道工作,街道干部应具备“三心”,干好“三事”。“三心”即有心、用心、尽心。

做好街道工作,街道干部要做到有心干事,用心谋事,尽心成事。

一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心干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各项事业的根本,更是每个干部特别是街道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街道处在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第一线,只有与民同心,与时俱进,积极进取,才能在为民服务的前沿作出一番事业,才能不断地为群众谋实惠,为基层谋发展。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干部要认真做好为民造福的每一件事,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以群众的情绪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心无

旁骛地把全部心思灌注于本职工作和城市基层的各项事业。街道干部最贴近基层人民群众,只有真正把为民谋福利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才能树立起街道干部可亲可信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善于总结规律和探索创新,用心谋事。做好街道工作,既要确保上级指示精神能够顺利贯彻执行,又要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就要求街道干部必须做到用心谋事,善于将工作落到实处,找准规律特点,勇于探索创新。要吃透上情,真正理解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发展方向;要摸准下情,真正了解辖区概况,明确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寻找工作的切入点,真正把基层的社情民意与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制定出更为合理的工作策略和措施。民生稳定、城市管理、基层党建和社区建设等基础工作有其规律性,要把握规律,找准共性,为以后处理同类问题提供可靠依据。面对城市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街道干部要善于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敢于打破陈规,敢于改革创新。

三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成事。街道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问题多、矛盾多、变化多、牵扯多,这就需要街道干部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工作中去。要从身边的为民小事做起,在平凡中显真情,在持续中求发展,在坚持中成就自我,在奉献中寻求幸福,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中,脚踏实地,甘于奉献。街道办公条件、工作环境相对艰苦,街道干部应永葆崇高的使命意识,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三事”即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街道干部要始终把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围绕居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做好工作,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是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工作需要前瞻,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维稳和城市管理等诸多复杂事项的街道工作更是如此。要开动脑筋、多思多想,主动寻找着力点和突破口,超前考虑,超前谋划,超前作为。等、靠、要的干部不可能有效地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更不可能为群众办实事。要在领会上级精神和把握街道实际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工作思路、内容、方法上大胆探索和积极创新,想方设法解决各项民生问题,把对人民群众真挚深厚的感情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保证工作的成效性,切忌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用有效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是竭尽全力为群众解难事。能不能富有成效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衡量街道干部能否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要察民情,“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街道干部要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最大限度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急、所忧所虑。要顺民意,善于把群众的建议化为决策的依据,把群众的智慧运用于实践,要着力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自觉做到把群众要求想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把群众利益考虑在实施之前。要解民忧,要胸怀群众冷暖,常思百姓疾苦,竭尽全力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绩为民所创。

三是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用超前谋划、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让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好事要办好,既要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要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尊重规律,注重方法,讲究科学,确保实效。对于那些群众希望办、具备条件办的事,应当毫不迟疑、尽心竭力去办;对于那些群众反对办、没有能力办的事,不能一意孤行、好高骛远。好事要做大,为民造福需要规模效应,在民主科学决策基础上把符合群众愿望和需求的事情做大做实,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好事要做久,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应当看到,人民群众期待的好事实事特别是一些投入大、牵涉面广的事情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办成的,往往需要下大力气和苦功夫,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街道干部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把每一个环节想好,把每一项工作做细,为人民群众带来长久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是工作要有爱心。牢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一颗善良的心,对待工作对象。二是工作要有恒心。正确对待现实,不怨天忧人,不满腹牢骚,在平凡的岗位体现出人生价值。三是工作要细心。资料上做到准确、翔实、合乎逻辑,入户走访全面、准确了解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情况。四是工作要有责任心。严格按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五是工作要有耐心。通过细致、耐心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群众积极、主动实行计划生育。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探索与思考 第3篇

一、《实施办法》的特点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与原先相关规范性文件相比, 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主体的明确化。《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 将矫正工作主体明确为司法行政机关, 并赋予其执法依据, 从机制上避免了由于职责混淆不清而影响工作效果的后果。二是公、检、法、司职责分工更加精细。同时, 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及协作机制, 强化了检察监督。作为社区检察室, 更需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 健全工作机制, 与各部门明确分工, 落实监督。三是适用对象更加明确。以前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五种罪犯。为体现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 保持社区矫正试行工作的连续性, 《实施办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作出了特别规定, 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 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四是矫正衔接更加紧密。实施办法从交付、接收到矫正解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 规定了相应的交付、接收方式, 并对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工作涉及的法律文书和送达期限进一步规范。同时, 建立了解除矫正的宣告程序。规定司法所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社区矫正期限,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有关事项。五是奖惩机制的规范化。《实施办法》明确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从而全面完善和优化了奖惩机制, 可以有效改善前述的减刑程序的效果。社区矫正的变更执行更趋规范与合理, 更具可操作性。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执行力度与制度的欠缺。

《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 确定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执行主体的职能, 相对于公安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明显欠缺执行力度。例如, 对于某些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 司法行政机关虽然有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 但却没有相应的手段, 而要求公安机关予以配合的要求往往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达到。因此, 有时只能以口头警告等较轻处罚替代应当给予的较重惩罚;又如, 社区矫正人员擅自脱离监管已超过期限, 且下落不明, 经公安机关多次寻找未果。因此执行机关向原判法院申请裁定, 要求将该罪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但法院则主张只有找到该罪犯才能出具裁定。公安机关现有内部规定, 没有法院裁定不能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由于罪犯非经网上追逃没有到位, 所以其未能有效被执行刑罚而长期处于脱管状态。

(二) 衔接与宣告不及时。

通过调查发现, 《实施办法》施行后, 在列管衔接环节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法律文书衔接方面。原先是裁判机关将执行文书直接寄送至各公安派出所, 由其对社区矫正人员宣告执行。而现在裁判机关将法律文书统一寄送至区 (县) 司法局, 经传递给相关司法所后, 再对社区矫正人员宣告执行。法律文书流转环节增多, 列管时间难免拖沓, 容易出现宣告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在列管宣告方面。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时, 宣告由其主持, 司法所派员参加。而现在司法所作为主体, 宣告由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部主持, 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派出所派员参加宣告。宣告主体互换后, 公安派出所民警经常发生拖拉、不及时或借故不参加宣告等情况, 列管宣告环节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

(三) 信息传递不畅通。

信息系统是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及监管情况的主要渠道之一, 特别是查询与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现在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主体, 由于其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 仅掌握和可查询本辖区列管人员, 无法掌握与查询到本区矫正人员是否可能已被外地列管的情况。由此出现了信息传递不畅通的问题, 因此不能如实反映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列管情况。

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探索和实践

(一) 试行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制度工作。

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办公室, 监所检察人员定期驻点办公, 及时了解入矫罪犯的诉求, 监督监外服刑人员执行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活动方式。创建检务公开宣传栏, 方便社区矫正人员和群众了解社区矫正检察官的任务和职责。设置检察官信箱、公开联系电话、发放调查问卷, 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情况、收入情况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矫正、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看法, 依此不断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监督方式, 并以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为中心点, 向各个街道延伸, 主动与辖区行政司法所沟通协调, 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触点深入基层。

(二) 加强对非监禁刑适用的监督。

将审前社会调查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 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犯罪嫌疑人, 主动走访其家人、被害人和所在社区, 调查和了解其背景性资料, 为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提供信息支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调查报告必须向检察机关报备, 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查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及时核实补充, 必要时进行联合调查, 并将审核意见反馈法院。对法院的判决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判决的刑种、刑期是否恰当, 非监禁刑的适用是否准确, 努力从源头上把好社会服刑人员进口关。

(三) 参与社会管理, 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推荐机制, 及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结合各地实际和企业情况, 联合司法局创立教育培训基地和动就业基地, 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掌握专业技术, 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就业率, 鼓励社区矫正对象脚踏实地, 靠自已的双手勤劳致富。

参考文献

[1] .康树华.社区矫正的历史、现状与重大理论价值[J].法学杂志, 2003

[2] .陆建强.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J].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3] .吴曦红, 师先义.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J].上海检察, 2010

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考 第4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人们工作、学习、生活消费等的多样化,使得城市社区建设显得更为迫切,如何将党建工作由单一的街道内部向社区不断拓展,发挥社区党员的积极性,成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接纳居住在辖区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这是深化和发展社区党建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探

索社区党建工作又一有效途径。街道在近年来不断开展辖区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感到在抓社区党建工作方面要建立起“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党员为主体,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新形势和新的要求下,如何动员辖区在职党员都来参与,怎样去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对策等,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研究。

一.吸纳居住在辖区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党建工作是改革开放下的一项新生事物,它是在实践─探索─再实践─再探索的过程中发展成熟起来的,而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社区党员也是随着社区党建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而得到拓展和延伸的。原有的主体,居民区离退休党员虽然也为社区党建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由于他们年龄大了,身体差了,思想、思维方式也跟不上形势的变化,有一些力不从心了,因而使社区党建工作发展受到了局限。即使是辖区单位党组织所在的在职党员,由于他们绝大部分不居住在本辖区,只能在8小时之内参与,8小时之外就无能为力了,因而要参与社区党建同样也受到了局限。因此,居住在辖区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就成为了必要和可能,同时,通过实践,他们的重要作用也就显现了出来,主要表现为:

1.他们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力军。在职党员是社区中最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他们年龄轻、文化层次高、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在单位里,他们绝大部分是生产、技术骨干和中坚力量,都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他们彼此都有着广泛的联系,因此,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社区,他们都是最活跃,最具生命力和活力的一支队伍。最主要的是他们分散在各行各业,掌握了各行各业的知识和技能,而社区建设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和知识,也要有方方面面的联系,因此,可以利用在职党员的这些丰富资源,来为社区建设服务,共同搞好社区的建设和管理,而这些,对于其他党员来说,是难以做到的,因此,社区党建离不开这支队伍,这支队伍在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他们是社区党建工作最主要的依靠力量。由于辖区在职党员具备了在年龄上、知识层次上、技能上的优势,因而他们思想活跃、思路敏捷、政策水平高,又具有一定的宣传组织能力和协调工作能力,当社区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可以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设计蓝图,还可以亲自参加社区建设。又由于他们人数多,力量雄厚,从艮山街道的情况看,所属支部的党员总数截止99年9月底为893人,而组织关系不在街道居住在街道辖区的在职党员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1200余人,如果这支队伍的潜能能够得到较好的利用和发挥,将是我们开展社区党建最主要的依靠力量。

3.他们在社区党建工作中最具感召力和影响力。在职党员在单位是技术骨干,是中坚力量,在家庭是子女崇尚的榜样,在社区也是群众的样板,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尤其是在社区中的表现、与邻里间的关系,群众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些居民群众还会经常把党员的表现拿来对照,教育自己的家人。因此,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服务邻里百姓,他们的示范作用和奉献精神会影响和带动广大的居民群众,使居民群众也自觉地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形成齐心合力,共建美好家园的氛围。

二.吸纳居住在辖区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可能性

随着社区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不仅为街、居二级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也为辖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在8小时外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有利条件:

1.双休日制度的实行,为辖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自我国实行双休日制度以来,再加上国家规定的其它的节假日,一年中,人们从事休息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大大地增加了,合计起来,休息日占了全年1/3的时间,因此,在职党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是完全可能的。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5篇

张家港市检察院探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星级管理

(通讯员 王友艳 费聪)针对社区矫正管理活动中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和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同一管理导致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自我改造积极性不高、易发生短期脱管、漏管现象,张家港市检察院监所科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主体职能作用,加大社区矫正检察力度,与司法局、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张家港市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社会关系、犯罪原因、过渡期表现等情况,综合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风险评估值、奖惩情况、配合日常监管情况等因素,对其分别评定为准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不同等级,并因人而异制定具体的矫正方案。星级评定以季度为周期,结合每季度的表现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星级管理办法对深化、规范、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矫正改造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该《办法》得到了高检院监所检察厅的充分肯定,相关文章亦被高检院网站录用。

社区管理的探索思考2 第6篇

柳城街办作为温江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随着这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形态,经济结构,社会管理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城市区域范围的扩大,旧城区改造,城市人口密度增加也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按照“建设生态田园型现代化新区”的战略布署,坚持“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平时所辖社区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思考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城街道办事处是成都市温江区委、区政府所在地,辖区面积2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5万,流动人口XXX万,共有15个居民社区,590余个小区。柳城辖区也是接纳外来务工人员最多的区域。根据柳城辖区柳城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小组提供的数据显示:整个派出所分管的鱼凫、北街、南街、东街、黄金路、红光、新华、燎原8个社区2011年上半年统计的流动人口为14505人,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仅为339人,其余14166人均为一年以下居住期。居住及暂住事由为务工的为11604人、为经商为1450人、为借读培训的为290人,为投靠亲友的为1161人。对于常住人口仅有59000余人的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就有14505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流动人口管理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法律中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居多,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现行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实施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等,这些法规、条例其核心主要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益,而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保障流动人口权益方面的内容不多甚至没有,其内容多以限制性规定为主。

二是没有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库。现行人口管理的模式是依托户口本、身份证进行管理,主要是管户籍人、“单位人”的,这种模式在人口大流动的现实条件已经失去了应有的管理功效。近年来,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交通、金融、工商、税务、统计等行业都分别在努力探索依托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模式,但是这些信息系统尚无全国性标准和规范,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能完全共享。有的行业由于收集信息过多过细,一定程度上引起办事群众的不满。当前,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够覆盖流动人口的人口动态信息管理体系,以便为地方政府在产业规划、公共服务、实有人口管理等方面提供参考。

三是户籍改革需要全国性的配套政策。我国现行的户籍政策是将全国人口人为地分成了农村户口及非农村人口,造成城乡二元对立,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口流动,不利于经济快速发展。温江区在成都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2004年开始探索“一元”化户籍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保障性机制的基础上,将区域内的居民全部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一元化户籍制度”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了群众好评,但由于人口流动是跨省跨市的大流动,需要在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行业建立全国性的配套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合法利益,使流动人口离开家乡放心,外出务工安心。

三、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 广州等沿海流动人口输入城市经济发展显示,产业布局决定流动人口技术含量。温江区坚持城乡统筹的思路,以“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为取向,科学规划了6大功能片区和2个项目区,以功能片区为基本单元,强势培训高端产业,为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奠定了基础。柳城街道办事处地处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区域,也是各类人员集中居住区,承载了大量流动人口。在产业转型长升级中,柳城街办要抓住机遇,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改变流动人口结构,使流动人口从劳动密集型,向高端技能型人口转

变。

(二)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

加快建立区域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要解决底数不清,概念不统一、多部门重复投入等诸多现实问题。

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登记是基础。充分利用 江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搭载流动人口管理模快,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基本掌握了流动人口底数和基本情况,实现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实名、实情、实时、实数”的目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

由于流动人口固有的特性,当前,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还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为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申报提供更便捷的方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居住证推广应用、宣传教育、动员申报、拉网式排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促进出租房屋备案率和流动人口登记率的提升。

(三)做好综合配套规划,提高我区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要创新服务理念,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之中。坚持全社会协同,广泛形成本地人、外地人都是温江人,都是田园温江建设者的共识,推进外来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居住证”持有者享有的十二项权利。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温江区已全面推进了“居住证”制度。柳城辖区是医疗卫生、教育、劳动就业集中服务地,应率先落实《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明确了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权益。

(四)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工作机构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7篇

由于保护区处于喜马拉雅及横断山脉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 得天独厚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 孕育了保护区内异常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 被誉为“动植物基因库”和具有野生动植物多样性最关键地区之一。是目前云南省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以保护高山峡谷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温、寒性森林生态系统, 多种植被类型和多样珍稀以及濒危动植物种类为目的, 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之一。

2 贡山县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情况

由于自然条件差, 交通、通讯、文化较为落后, 社区范围内的大多数自然村为贫困村, 其中贫困人口9560人, 占总数的75.3%, 由于保护区周边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交通闭塞, 经济发展滞后。千百年来, 世代居住的独龙族、怒族等少数民族, 一直延续着刀耕火种、追山打猎、放牛牧羊等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贡山县尚未建立保护区时, 由于当地群众耕作方式落后、生活贫困, 导致少数村民不得不铤而走险去破坏保护区的资源, 对保护区的依赖性大, 给保护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3 通过宣传教育, 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由于保护区周边群众居住分散的特殊情况, 为使群众充分认识国家实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在宣传过程当中, 各基层站职工采取了深入到各村委会、小组进行座谈走访、粘贴宣传标语、利用街子天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 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切实加强了保护区周边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4 积极引导周边社区建立共管委, 实施社区共管

社区共管委员会将负责起制定社区资源管理计划、管理社区保护基金、执行社区资源管理计划的规章、解决冲突、以及监测社区资源计划和社区保护基金的影响。共管委的成立, 对组织协调各利益相关群体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及村社自然资源, 使村民对如何进行合理化的社区管理提高了认识, 对村民参与社区自然资源和保护区资源保护、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 争取合作项目, 探索社区共管新思路

保护区先后与GEF项目、TNC项目、GTZ项目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关系。通过项目的合作, 借鉴先进的社区共管模式。

6 开展生态旅游, 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生态旅游是保护区资源合理利用的最佳方式之一, 它能增加保护区收入, 带动当地社区经济发展。高黎贡山是自然与文化的综合体, 保护区具有地质、气候、生物、历史、民族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 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贡山保护局成立后, 积极争取各级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支持, 对贡山初步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探索。在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活动中, 将注重吸引社区参与, 使当地群众从旅游中获益。

7 实现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管的建议

7.1 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

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 提高保护区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保护区管理和周边社区发展的成果如何, 直接体现出保护区管理者的能力与水平。因此, 必须进一步强化保护区队伍建设, 提高保护区管理者素质。

7.2 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特色产业

继续加大保护区建设和周边社区发展的投入力度, 努力改善保护区和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和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经济产业, 增加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对社区群众喜爱和发展积极性高的沼气建设、节柴灶推广和退耕还林及经济林果种植项目, 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扶持, 努力营造高黎贡山保护区边缘的绿色防护屏障。

7.3 积极调查, 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发现保护区与社区发展中的积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 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因素, 为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实现保护区与社区和谐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7.4 引进国际合作项目

引进实施好国际合作项目, 推动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协调发展。保护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积极争取、引进和实施好合作项目, 在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广泛实施。国内外合作项目的实施, 在增加了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发展资金投入的同时, 又为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

7.5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保护意识

社区环境保护意识的高低, 与保护区资源保护有着很大的关系, 保护区管理机构要花大力气做好社区意识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社区保护组织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使保护自然资源, 保护高黎贡山成为广大社区村民的自觉行动, 确保高黎贡山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摘要:贡山县地处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 全县地势呈“三山夹两江”高山峡谷地貌,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7.2%, 县内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4.3万hm2, 占全县总面积的55.6%。贡山县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是边疆少数民族集居地, 村民的生产、生活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性大, 社区给保护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本文为寻求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管, 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村名保护意识, 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贡山县,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遍社区村民参与式管理

参考文献

[1]赖庆奎.社区林业[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 2007

关于乡镇社区工作的探索和思考 第8篇

模式,将是一个带有挑战性的时代课题。

基本情况

我镇全镇区域面积为平方公里,总人口万,其中本地户籍人口万,市区导入人口万,外来人口万。现有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个居委会,个居民小组。

(一)全镇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城市化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来,我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年,全镇社会总产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万美元;工业产值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工业利润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出口拨交值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财税收入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财政收入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多项经济指标在全区名列第一。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年全镇劳均收入实现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人均收入实现元,比上年增长元,增长;建造农民别墅小区,使的农民住上了别墅;全镇多名老年人每人每月定期发放元养老金;农民人均年最低生活保障金达到元。今年再出资亿元为失地农民投了“小城镇社会保险”,实现全镇农民的农转非。经济的持续增长,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城市化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近几年,我镇从实际出发,基本实现了“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小区集中,农业向公司集中”,形成了五大园区的合现布局,其中我镇新镇区地处全镇中心,总面积平方公里,这是按照“把我镇建设成为一个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要素型、功能型城镇”的城市化发展要求而建设起来的新型镇区。

我们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公共设施,每年投入近亿元资金用于新镇区建设。现在镇区的四纵四横主干道,构成了镇区道路网络,市区的沪松线、沪梅线、、路等条公交线路直通我镇。市级工程轻轨号线我镇段已全面启动。实施造绿工程,全镇去年新增绿地面积方平方米,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投资万元进行管道煤气管延伸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商业网点进一步拓展,农工商、家得利、华联、联华等一批大型超市已落户我镇。文化教育卫生设施不断完善,音乐喷泉广场、大型商娱体育中心相继落成;投资万元的我镇成校和投资万元的我镇中学已开工建设;我镇医院大楼已经结构封顶,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引进已实质性启动。旧城改造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社区工作的不断探索,为城市化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我镇镇于年成立了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社区中心现有人员名,主任由镇社会事业办主任兼任。近几年来,社区中心一方面协调环卫、市容、文化、安全、爱卫等职能部门,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另一方面,指导帮助居委会开展为民服务、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等工作,尤其是协调解决了大量社区居民来电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社区事务的作用。

我镇现有个居委会,管辖小区个,居民万多户,近万人。近几年来,各居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升级达标活动,所有居委会达到二级居委会标准。居委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⒈从实际出发,抓好经济工作,增强经济实力,为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⒉加大投入,改善环境,做好旧城改造、小区道路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为居民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⒊配合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⒋做好救助、扶贫、就业保障工作,努力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解决居民实际困难;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居民素质。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建了一批区级文明小区,我镇苑、国亭苑被评为市级文明小区。社区工作的不断探索,为城市化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对策

(一)撤村建社区,农村全面城市化。

随着镇保的推行,我镇万农民实行农转非,全部转为居民,撤村建社区工作已实质性

启动,我镇的社会管理模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城市化将全面实现。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⒈社区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⒉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⒊居民的教育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新形势,党委、政府及时制定了对策:⒈实施政企适当分离。成立实业公司党支

部,以股份制形式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农民变股民,通过公司的运作,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股民每年分红收入。成立居民区党支部,与实业公司适度分离,发挥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保证居委会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社区全面发展。⒉组建社区管理干部队伍,通过“转一批,提一批,聘一批”的办法来解决。即:将村和实业公司的副职干部转一批到居委会担任专职干部;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提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居委会工作;招聘一批大学生、市区导入的退休人员以及各小区的楼组长兼职担任居委会副职以下干部。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切实改变农民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化。

(二)人口继续导入,小型城市逐步形成。

我镇房产区的建设,已成为发展第三产业的支柱。目前,在我镇开发的已有多家房产公司,开发了一批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的住宅小区。以轻轨车站为核心,镇政府又规划了近平方公里的房产发展区,将建成一批中高档住宅区,导入人口近万。再过年,我镇将形成一个人口达到万规模的小型城市。

万人口规模小型城市的形成,一方面对社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对我镇社会事业的发展形成更大的压力。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党委、政府将着手研究、编制城市发展规划。针对社区管理,将制定居委会的布点设置、区域划分、干部配备、工作发展的社区规划。针对社会事业发展,将制定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配套和全面发展的社会规划。

在今后发展的几年中,我镇将同时存在别墅区、中高档住宅区、普通住宅小区、农民中心村、旧城区民宅、外来人员居住区、农民自然宅基等不同层次的住宅,给社区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探索

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提出:在新的形势下,要按照“网格化”工作理念,根据街道、居委会不同情况,逐步推进社区实体化,使社区成为网格运作载体,不断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网格化管理最初运用于公安部门的治安巡逻机制,实践证明,网格化管理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⒈实现管理的全覆盖,有利于消除工作空白点;⒉减小管理幅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重点;⒊区域内实现资源整合,有利于人、财、物资源配置,实现整体效应。

对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学者在作研究,基层在作探索,就我镇而言,作如下探讨:

全镇从总体上构建三级网络,即以个居委会为网格管理的网,以个居民小区为网格管理的网,以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为网格的网,三网联动,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社区管理新体系。

(一)以个居委会为网格管理的网。

⒈从党委、政府班子中,选派名分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分别结对个居委会,同时组建社区党委,解决社区管理的全覆盖,消灭空白点。

⒉社区党委的主要职能应定位在社会工作上:()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社区体制内外的党组织和单位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领导区域内“两新”组织内的党组织和社区各群众团体;()发动社区各居民区党支部联合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各项重大选举活动和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决策中,加强领导,严格把关。

⒊社区党委由镇党委副职兼任书记,党委成员应有“两新”组织、群众团体组织和非区属单位党组织中的党员代表共同组成,党委成员应由社区党组织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⒋居民区党支部应在社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领导、推动居民自治工作,原来要他们承担的与社会企事业联系工作,应归还给社区,使其集中精力推动居民的“三自”工作。

(二)以个居民小区为网格管理的网。

⒈从个居委会中,选派名干部,每周两天到居民小区办公,加强和居民的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协调工作,并帮助解决小区内的急、难、新的矛盾,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小管理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⒉从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中,选派名干部,每周一天到居民小区办公,指导、帮助居委会,开展社区安全、卫生、绿化、教育、帮困、服务、文化、健康、信息化大系列的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⒊社区文明创建活动,要按照不同小区,形成不同的创建特色。针对中高档住宅区,经注重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对于普通住宅小区,要注重社区文化、社区健康教育;对于农民中心村,要注重社区安全、社区教育;对于外来人员居住区,要注重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对于老城区住宅,要注重社区卫生、社区绿化……

⒋今年将根据不同情况,以个小区为试点。在兴联小区,以综治办牵头,加强物防、人防、技防,创建安全示范小区。在庄家小区,以计生办牵头,以宣传阵地、计生服务室、计生特色工作为主,创建人口文化小区。在国亭花苑,以社区办、卫生院牵头,以宣传阵地、健康档案、服务咨询为主,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小区。

(三)以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为网格管理的网。

⒈将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按区域划分网格,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范围,解决资源配置,实现资源整合,达到资源共享。

⒉将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网格,和社区实行结对共建,双方签订共建协议,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形成社区共建新格局。

⒊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内的文化、体育场所、活动室、阅档室等资源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9篇

[摘要]在社会转型期,城市社区社会工作拥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是检验社区社会工作管理机制的一个大好时机。通过结合当前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的现状,从中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力求对我国当前社区社会工作管理机制作出客观表述,同时也希望社区社会工作在我国能够得到长足发展,服务社会建设。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社区管理机制;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6-0096-02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十八大以来,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加快,对社会组织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利等都在促使着社会各方面活力的进发。在城市,发挥基层枢纽组织作用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居民委员会在这一历史时期,其功能发挥有了更多的要求,也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问题局面。探讨社区社会工作管理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是我们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从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来进行深度剖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的现状

现代社会工作方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为社区社会工作、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小组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性是与我国当代社会工作发展是以解决社区问题相一致的。一方面,社区结构性环境构造着个人或者家庭的行为模式,为其提供行为规范;另一方面,个体或者家庭的能动性也对社区氛围的形成或者健康发展起到深刻影响。社区环境影响着居民的共同利益,体现着个人和家庭的福利。社区工作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社区居民及团体的参与、合作和互助,提高社区福利水平,促进社区进步。社区工作是一种跨群体过程,通常不直接解决个人与家庭的社会问题,而是最大程度上动员和满足居民的公共参与。

二、当前社区社会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

我国内地的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结构行政化色彩仍然很浓重,社区社会工作相关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新近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站。囿于现实性因素,我们的社区社会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社区的工作模式仍然是唯政府马首是瞻。社区的工作效果仍然是片面依靠政府的评价,所以当政府来社区进行检查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有政府“眼线”的提前通知,然后社区“好好准备”应对检查。在当前政府放权、社会组织加强建设的背景下,这对于社区社会工作机构如何抓住机遇、调整结构顺应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二)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与目标不够明确

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职能是与社区居民一起确定大家的需求是什么,这些需求应能够清楚的表达社区发展的蓝图和目标。同时也要避免好大喜功的目标,要结合现有的社区资源、动力以及可以争取的外在资源、技术帮助和现有的能力水平,目标既要有一定的前景,又比较现实。当前社区服务中心的现实是,很多精神类传达文件仅仅是走了一下过场,这与很多文件的制定是为了服务社区群众的初衷是不相符合的,怎样把文件与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职能联系一起,进而实践开来服务社区群众是一个需要深入尽快思考优化的方面。

(三)社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有碍管理机制的运行

社会工作人员很多是由和“马大姐”一样的热心社区事业,乐于为本社区服务的中年人来承担,尤其是中年妇女,他们虽然热心为社区群众做事,也确实为很多人解决了诸方面难题,但是他们的工作标准是“讲道理”,而不是“走法理”,所以面对许多道理与法理并存的社区事故,问题的解决对他们来讲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在社区社会工作过程中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更需要高素质、专业的社工人员采用专业的方法服务社区群众。

(四)居民参与不足影响社区管理的运作

在制度框架内,无论是任何美好合理的想法,最终的实现是要靠人的参与的,事在人为要求在社区社会工作中,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决定着工作效果。但是,社区实际开展工作是暴露出明显的居民参与不足。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区社会工作习惯在办公室,不能深入人民群众。由于社区社会工作模式的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所以居民参与度很低,社区响应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如何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是我们亟需思考解决的问题。

(五)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没有真正实现

共驻共建是由政府主导的,在给予社区充分自由的前提下,能够为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政府最大限度的资源、政策支持。党组织的入驻、政策方面的引导等,都是针对社区社会工作制度管理所做出的努力。传统工作模式带来的是政府仍然手握诸多资源,把这些资源的使用权下放到社区,政府不放心、社区没做好准备。两方面的原因让共驻共建流于表面形式,如何让党组织融人人驻的社区,同时如何让社区认可党组织,拥护党组织,是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要深入探讨解决的问题。

三、完善社区社会工作管理机制的措施与对策

(一)调整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结构

首先,社区社会工作组织要勇于“断奶”,当前政府也意识到原来包揽模式的种种问题,也在努力地鼓励社区社会工作独立大胆地开展本社区的各项工作,在这种形势下,社区社会工作组织要顺势而为,尽可能的削弱原来的“政绩”意识,增强对本社区的服务意识。另外,人事权的独立也应提上日程。最后根本性的立足点在于组织机构是否能最方便的运用社区可使用资源为社区群众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整合社区可利用资源,简化办事流程,让办事群众走最少的路、盖最少的章、开最少的证明。

(二)明确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与目标

社区社会工作所承担的责任基本包含了社区发展的方方面面,也事关社区居民生活的福祉,故必须要明确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与目标。明确工作目标是服务人民群众而不是刻意遵从政府工作命令的;明确工作目标是为了发展人民群众而不是为了刻意讨好政府的;明确工作目标是为了获得社区群众的拥护而不是为了刻意获得政府的点头肯定。

(三)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我们在社区建设中核心解决的问题,社区工作者满怀热忱,具有人文主义情怀,但是工作效果不能让人满意。如果把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技能武装到这一群体上,或者是把具有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技能的人才引入到社区,然后融合内在的人文主义情怀,那么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将会成为社区社会工作管理制度的忠实实践者,社区居民利益的忠实实现者。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引入专业人员来社区工作,引入优秀社工人才,扩宽吸收社工人才的渠道。目前,很多高校都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在贵州省很多高校都有专门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专业,贵州大学还设有社会工作硕士专业,这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

另外,充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为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提供一个相对较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社区自身不可忽视的是注意“软件”的升级,那就是为本社区工作人员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福利待遇等。这对于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工作积极性的调动是非常有利的。

(四)培养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

培养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首先要通过加强社区服务队伍的建设,这样有人引导、有人来起带头作用,工作就容易得多。高效率的工作队伍,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具体讲需要从以下方式来开展:

首先是平台建设,硬件方面就是建立社区的图书室、微机室,并且免费对社区居民开放,其次在软件方面,那就是增强居民归属感,积极打造社区网络平台,社区居民可以通过专属账号登录平台,享受社区资源。

第二,广泛的文娱活动的开展,让社区居民在娱乐活动过程中加深彼此的认识,同时也能互相强化对彼此、对自己身份的认同。这样,社区居民通过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为社区建设共同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享受社区建设的成果。

第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社区居民各自不同的情况和特点,针对他们的具体的特点情况组织适合他们各自的活动,而不是一刀切,所有的社区居民围绕着某一活动转。比如社区运动会,老年组、青少年组要分开,举办适合他们各自年龄以及特点的项目。

(五)促进社区内的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党组织建设永远是我们党所重视的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的先锋带头作用决定了在社区社会工作管理制度建设要担负起领头羊的角色。优秀党员的品质会影响整个社区的发展,通过共驻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来增强影响,增加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信心,让社区群众相信党,让社区群众充分享受社区社会工作所带来的各方面的好处。

浅谈社区检察室参与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法治保障

一、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1.检察职能的定位。《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一百三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可见,国家根本大法明文界定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即将法律监督职能最大限度的体现,主要通过四个途径: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即由检察机关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以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实施权利的合法性;二是审查批捕权,即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批捕权,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防止权利的滥用,正确地履行监督职责,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三是公诉权,即检察机关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提起控诉,并在审判时出庭支持其主张的权力,以修补被损害的社会秩序,解决社会冲突;四是诉讼监督权,即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以保障国家法律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通过上述途径,立足于行使法律监督权,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检察机关本身就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

2.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检察职能的发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体制的日益进步和完善,社会管理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范围普及化,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系统工程,任何主体越位、错位、缺位,任何范围被漠视、遭冷落、被替代,势必影响创新工作的实现。只有在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的相互协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能有序进行。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使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得到缓解,保证国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廉洁性,保障公民权利的顺利实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检察职能的本质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前提

检察机关的职能在于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本质是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并且让创新工作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归根到底是为满足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开展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因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

二、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社会管理主要面临如下形势:(1)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积聚的社会矛盾类型多元化;(2)社会利益阶层的表达和潜在的利益冲突有加剧的趋势;(3)普遍存在的诸多的社会矛盾中,党委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已经成为这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面对这样的社会背景,检察职能的发挥应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原则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不相适应的执法理念

1.监督能动性不强。在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中,普遍存在着重配合、轻监督的倾向,注重与公安、法院搞好关系,忽视监督的力度,往往以口头纠正的方式提出监督意见,不能引起被监督者的重视,损害检察机关的权威性。

2.维权人民性不够。表现在告权不及时、忽视被告人的陈述权、辩解权和要求提供法律帮助权;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还不深入;对辩护人有冷漠、拖延的现象。司法实践中,检察人员往往持有强烈的犯罪控制观,决策部门与公众舆论也更加倾向于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特别是犯罪率的不断上升,社会各界要求严惩犯罪的呼声下,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则有所忽略。超期羁押、影响被告人律师会见权等现象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人权的维护,给检察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重查处、轻预防,大部分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不重视预防犯罪、综合治理的作用,不注重将办案工作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

3.强调诉讼结果,忽视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大多数案件以处理结果来衡量工作业绩,不少检察干警存在过分追求诉讼结果的观念,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诉讼效率的降低。

(二)不尽全面的涉及范围

随着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不断扩散,犯罪的动态化、智能化、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跨区域犯罪、流动犯罪日趋突出,检察职能未延伸至社会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检察职能的范围狭窄,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出现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特别是目前我市外来人口众多,城中村的治安乱点等问题未得到解决,滋生了各类犯罪及其他社会问题,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1.广度不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范围仅限于诉讼活动,而大量没有进入诉讼程序的社会矛盾纠纷,由于不经过检察机关参与审查,很难进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国家管理方方面面的社会事务,掌握国家最活跃、最全面、最具体的行政执法权,关系到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各种利益,本应成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但由于法律规定的缺位,使检察监督出现了“空白”,致使违法行政,损害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行为是有发生。

2.力度不够。目前,检察监督仅仅是一种诉讼程序的监督,只能对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法律并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实际处罚权,使检察监督权变得软弱无力。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有的单位虽然觉得有道理,但就是不采纳、不落实,检察机关催促也无济于事,对法院判决的抗诉法院拖延再审,检察机关也无可奈何;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案件,公安机关立而不查,怠于取证,致使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结而不诉,检察机关也缺乏相应的手段。

3.深度不够。检察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只局限与已经暴露出来并已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问题较多、突显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些领域却缺少具体的监督依据,造成苗头性问题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

三、检察机关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探析

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为此,我们需要在发挥检察职能下从几个方面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一)紧抓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1.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作为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与时俱进的检察职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应该改变以与公安、法院搞好关系为重的工作作风,加大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在实践中探索工作新思路,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如立案监督方面,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也要依法监督,坚决纠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侦查监督方面,及时发现漏犯要求公安机关追捕,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依法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对徇私枉法造成的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案件的抗诉,重视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执行监督方面,监督纠正判决后不依法交付执行和以钱抵刑等问题,注意保护当事人和在押人犯的合法权益。检察人员应当立足于刑事诉讼中的这几个环节,牢固树立法律监督的意识,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合法行使职责。

2.加强能动司法观念,监督社会管理。随着社会民主法治的推进,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对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要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执法水平,必须要有创新的能动司法理念。这要求我们执行人员不能只着眼于办案,还应当着眼于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不仅注重司法工作的良好法律效果,还要服务于大局、服务于政治、服务于人民,在服务大局中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便民、亲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同时,我们必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去解决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的权益,这样才能有效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法治保障的大环境下开展。

(二)延伸检察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积极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将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还原到社会解决,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努力构建司法与行政相衔接的格局,注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职能互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引导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有关组织的工作联系,及时给予指导,齐心协力推进社会管理;着力建立特殊人群帮教机制,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涉案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探索具有检

察特色的模式,有效维护社会管理;重视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时间前移,利用司法的指引功能,促进社会管理。

(三)加强检察调研,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1.建立风险评估分析制度。检察机关要通过加强对各类犯罪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对社会问题所产生的危机信息进行预警工作的机制,为党委、人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参考。要切实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特别是审查矛盾比较尖锐的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事先研判,准备在前,应对有方,防止因工作措施不当影响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2.采取综合性的宣传形式。针对社会不同群体,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检察建议、检务联络工作站、网络平台、媒体报刊等形式和措施,拓展和延伸法制宣传工作,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使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规定和法律允许公开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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